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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安全合同四篇 施工合同(推荐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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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沟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7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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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甲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

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需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

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号文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

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10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需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1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挂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2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3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4私自采购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6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7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28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__元。

2.29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

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0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罚款50-200元。

2.31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3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4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5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7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38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39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0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1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⒂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

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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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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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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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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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1.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 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3.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2.5m高以上。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4. 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拆换工作应由电工进行,严禁混凝土操作工自行拆动。

5. 泵送设备放置应离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在布料杆动作范围内无障碍物,无高压线。

6. 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7.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8.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9.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0. 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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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路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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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办公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有序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规范施工的精神,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中国银行办公楼铝塑铝窗安装工作,乙方组织人员、机械进行作业,并就施工质量与安全对甲方负责。

二、甲方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乙方合格的进场条件。乙方施工前对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乙方开始施工即视为认可甲方的前期准备符合要求。

三、乙方在施工现场需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如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罚金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乙方作业时须服从甲方对施工时间与作业面的安排,尤其是涉及交叉作业时。

五、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身体条件需符合作业性质,对所属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作业时须经银行办公室人员同意,严禁私自进入办公场所。

六、乙方施工时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并保证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七、乙方人员需统一安排协同作业,对玻璃、金属制品轻拿轻放,特种设备(射钉枪等)由专人管理使用,切实保证作业安全。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现象视情况进行批评、整顿、停工、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理。

九、乙方对本协议范围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己方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负责,赔偿对甲方与他人造成的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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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铁塔维保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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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储罐钢结构涂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8、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业规定》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建隔离墙或隔离网与甲方生产区隔离开,并设置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五、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款中的2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和设备损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无证上岗的,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6月4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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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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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时,总包方按结算定案总造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本工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

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加强自身管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9、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1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1、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2、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3、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5、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质量保证,?%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天内,总分包方根据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总包方(章):?分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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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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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章)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 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三、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施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 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 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 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放火有关规定。

6、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 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 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童工。

12、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 通风 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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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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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根据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三亚市实验中学9#教师住宅楼工程 工程地点:三亚市实验中学校园内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小型手工工具由乙方自负)。

三、承包范围:(含整栋楼全部的砼工作量)

1:本工程所有的砼分项工程:⑴含各层窗台、雨板、飘板、飘窗、空调板、线条板、花架、水箱、室外散水的砼浇筑.⑵及时清理场地及各层楼地面、砼部分的材料、砼块、垃圾、落地灰。)⑶场内(60m以内)的水平垂直运输。(4)小构件砼浇筑时操作跳板、架子的搭设与拆除。(5)不再发生与本合同无关的各项增加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

砼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有麻面,蜂窝,狗洞, 露筋等现象,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机械、施工材料,并指定施工场地。

1.2负责编制工期进度计划,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技术指导。

1.3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承包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4负责按乙方进场人员提供安全帽和高空作业必须的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1.5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堂、宿舍、仓库、厕所、生活用水用电,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使用和保护。

1.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机具等(如搅拌机、高速提升机)

1.7负责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生活费及承包工程进度款。

1.8有权利要求乙方撤换、辞退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违纪且拒不纠正、不听劝阻的人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⑴提前向甲方计划予准备材料,以免误工待料。

⑵负责按甲方工期要求,在指定时间,合理组织足够工程施工所需的有一定技术素质的工人进场。进场人员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和管理。

⑶严格按照设计图子、标准、规范、技术交底书,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⑷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实施的指令,并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工费,按市场双倍价赔偿甲方的材料费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⑸强化对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和爱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再次购置的费用由乙方自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稳妥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人员的行为、违规和疏忽完全负责,承担自身人员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⑹坚持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杜绝材料浪费,一经发现应按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及时清理现场及各层楼地面、混凝土部分的材料、垃圾、落地灰),并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垃圾。遵守三亚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⑺遵守当地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场人员应向甲方提身份证、上岗证、劳务证复印件,暂住证由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承担自身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制度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罚款。严格遵守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乙方要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打架斗殴和违法犯罪发生;如违返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1000元,事情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价格:商品砼浇筑按本工程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八元计算,支付人工费。搅拌机砼浇筑按所捣砼数量,60元/M3支付人工费.

(二):付款方式:按所完成的工程量,(并质量验收合格后),每层支付工程进度款70%(含工人生活费),剩下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

八、其他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和质量责任,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工期延误按每天500元罚款,质量问题每处按1000元罚款,从予付工资中扣除。)

2、如乙方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经甲方勒令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强行采取其他措施。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自行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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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9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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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固定单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3%?4%?5%?6%?其它%。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2.2.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6?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2.2.2.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2.2.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2.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2.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2.2.5?其它约定:。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5?其它约定:。

2.2.4?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4.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4.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5?其它调整方式:。

2.2.5?材料价格的调整。

2.2.5.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5.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5.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5.1.5其它约定。

2.2.5.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5.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5.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措施费用的调整。

2.2.6.1?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6.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6.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6.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6.2.4?其它约定:。

2.3?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其它约定。

2.3.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2.3.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由发包人支付。

2.3.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审核费用支付。

2.4?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3%?4%?5%6%?其它%。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1.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价款。

2.2.1.5?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2.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5?其它约定:。

2.2.3?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3.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5?其它调整方式:。

2.2.4?材料价格的调整。

2.2.4.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4.1.1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4.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4.1.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4.1.4其它约定。

2.2.4.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4.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4.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措施费用的调整。

2.2.5.1?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5.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5.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5.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5.2.4?其它约定:。

2.3?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其它约定。

2.3.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2.3.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由发包人支付。

2.3.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审核费用支付。

2.4?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其它约定:。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其它约定:。

2.4?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其它约定:。

2.5?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其它调整方式:。

2.6?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6.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6.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6.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6.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6.1.6其它约定。

2.6.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6.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6.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7.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7.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7.2.4?其它约定:。

2.8?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8.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4?其它约定。

2.8.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2.8.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8.7.1?由发包人支付。

2.8.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4?审核费用支付。

2.9?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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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变电站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2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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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三、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四、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年 _月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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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排污管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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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 (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简称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 年 月 日在 就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㈠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㈡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交纳甲方工程款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及考试。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或有当年体检合格证)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亲自组织考试)。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守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带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智障人员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两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__~5000元。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200~1000元。

(1)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5)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6)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拆电源端。

(7)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8)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9)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0)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12)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15)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1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

(18)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

(1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0)使用的电工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21)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2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

(23)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24)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2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

(26)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2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28)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

(32)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33)擅自跨越安全遮拦。

(34)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35)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36)生产现场吸烟或检修现场有烟头、流动吸烟。

(37)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

(39)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规规定距离。

(4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

(41)无正当理由挪动消防器材。

(4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

(44)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5)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冷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

(46)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及《反违章实施细则》等行为。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8.未尽事宜按甲方《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六、其他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

3.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在终止。

4.本协议由甲方委托电厂安全监察部办理。

甲方:(章) 乙方:(章)

乙方法人代表或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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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安全协议小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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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责任公司

因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___________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元整( 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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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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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等。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建设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2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名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挥部备案。

第3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4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对违规、违章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责成有资质单位或个人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5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被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用气等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9、施工过程中对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__)》标准要求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__)》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政府、监理、甲方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签订施工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取消其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

第6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成果责任期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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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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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地建委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格》和本地劳动局关于《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结合本建筑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起重设备装、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拆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望双方严格执行。

设备名称:_________型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坚实、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前,乙方派______同志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派______同志负责联系并予以协助,双方应该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发生。

6.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有权拒绝执行。

7.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请,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作为合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单位盖章:________    接受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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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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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一、抹灰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5.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6.多种施工机械和电源电器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无证人员不得开机和接电,防止伤人。

7.在外脚手架下穿行要戴好安全帽,在高空危险处操作要系好安全带。

8.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应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9.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应分散堆放,不得超载。脚手板上不允许许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 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集中操作。禁止与其他工种垂直交叉作业。

10.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

二、外墙面砖: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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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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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_______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____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

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

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

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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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市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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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

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

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

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

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

严禁非焊工操作。

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

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

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

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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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人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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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安全合同。

一、甲方职责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记录。负责对参加单位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工程防护设施的检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帮助督落实。并定期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及时加强工人对安全施工提高和警惕。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安全施工管理,配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检查,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3.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电器及临时施工用电等方面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5.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如果发生因施工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中的安全要求。严禁私自乱拆安全防护设施。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识,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各种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处罚;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为施工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6.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都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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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13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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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 :

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工程性质 :

承包范围 :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

业主或主管单位 :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总日历工期 :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

5.

6.

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份、现场存放的 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 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6.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 ,工期顺延 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 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 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 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 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 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 在 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元,开工后在 按比例 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 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 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 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 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 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 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 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 ,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 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 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 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 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 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 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 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 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 级以上的地震、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mm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 天高温天气、 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 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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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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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安全

乙方: 降水施工

丙方: 监测施工队

丁方: 防水施工队

戊方: 钢支撑施工队

已方: 结构施工班组

庚方: 挖土班组

辛方: 地连墙施工队

壬方: 杂工班施工班组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中铁十三局竹辉路站和十全街站现场施工和安装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九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九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建筑和安装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高空)作业时,施工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各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号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九份,九方各一份。

甲方:安全部 负责人:

乙方:降水施工队 负责人:

丙方:监测施工队 负责人:

丁方:防水施工队 负责人:

戊方:钢支撑施工队 负责人:

已方:结构施工班组 负责人:

庚方:挖土班组 负责人:

辛方:地连墙施工队 负责人

壬方:杂工班施工班组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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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3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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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乙方 :(联系方式:)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1 %以内;

3、大机具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率为零;

4、 轻伤事故不超 0.1 %;

5、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6、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 达到100 %;

7、必须达到区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及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3.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3.1、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3.3.3、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3.4、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3.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5、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5.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5.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3.6、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3.7.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3.7.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并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3.7.3、乙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7.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3.8.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8.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8.3、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3.8.4、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8.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8.6、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3.8.7、乙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3.9、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3.11、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3.12、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3.13、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消防保卫:

4.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4.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4.3、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4.4、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1、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

2、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3、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4、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随意挪动或拆除。

5、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凡施工项目没有专职有证的安全管理人员,罚500-1000元罚金。

7、施工现场设有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各不少于五组,安全证件、制度必须上墙张贴公布。凡不按规定执行,除200元罚款外,还需补办合格。

8、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9、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五、 其它:

1、以上工作,甲方管理人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所有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

2、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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