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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份旅游最佳地方推荐(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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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月份学雷锋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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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是一个春光明媚、生机勃勃的季节,三月更是一个讲文明、树新风,让雷锋精神吹遍校园每一个角落的季节。刚刚过去的三月,是社区的学雷锋活动月。在月初,政教处作了“学雷锋活动”总动员,全社区居民,全校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响应号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人帮起,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了互帮互助活动。助人为乐的事情多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少了;相互关怀的人多了,同学间的隔阂少了,我们的居民和同学们正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紧紧围绕学雷锋月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把学雷锋活动落实到实处,雷锋精神像春风一样拂过了同学们稚嫩的心灵,播下了乐于奉献乐于助人的种子。具体的说我们是这样开展工作的:

一、指导思想。为了把此次学雷锋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我努力从学生的思想面貌抓起不留于形式,把学雷锋活动和本学期开展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相结合,力求改变学生的精神面貌。从而为班级的稳定和长远发展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并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埋下一粒希望的种子。召开班会讨论雷蜂精神的实质。许多同学认为学雷锋只是做做好事而已,事实上他们一直也是这样做的。我认为雷锋精神不仅仅是做做好事这么简单,雷锋在学习上的钉子精神、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的敢于直言的精神、在是与非的选择上的立场坚定的精神、在对待同志上的高度热情的精神、在对待工作上的高度负责的精神等方面都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

二、开展了“向身边的同学学习”的活动。为了把远、大、空的典型转化为近、小、实的榜样,真正的使学雷锋活动收到实效,我们班开展了“向身边的同学学习”的活动。目的是从学生身边的同学身上去挖掘雷锋的各种精神,让同学们从小处学习、从身边的榜样身上学习。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而且可以让同学们揭下雷锋精神的“神”的、高不可攀的面纱,正确的认识雷锋精神的实质。从而体会到雷锋精神是看的见摸的着的,就在自己身的,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在此项活动中,我先请大家搜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同学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召开班会进行学习与讨论。活动中,同学们积极踊跃地说出了自己眼中的小雷锋。令我想象不到的是大家在这些同学身上发现的闪光点竟和雷锋精神是那样的吻合。如,胡宏章同学几年如一日的帮助邻居的老奶奶;王婷婷同学发现有同学违反学校纪律,坚决制止并明确表态要向老师汇报。当时有同学还扬言要报复,但王婷婷没有畏惧与退缩,相反更是义正严词对他进行了批评。结果,恶势力最终要向正义低头!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为同学们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又如王圆圆同学常常在学习上帮助章圣军同学等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同学们的讨论,认为雷锋在学习上的钉子精神、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的敢于直言的精神、在是与非的选择上的立场坚定的精神、在对待同志上的高度热情的精神、在对待工作上的高度负责的精神都在这几位同学身上得到了体现,可以说我们把雷锋留在了我们的身边。而且可以时时学、处处学、天天学、年年学。谁说雷锋三月来四月走,我说雷锋时时处处有!

三、结合文明礼仪教育,开展“三要”“三不要”活动。为了深入的开展学雷锋活动,改变同学们的精神面貌,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我们班开展了“三要”(要以纯洁的微笑;要以高尚的情操;要以完美的人格)“三不要”(即向不文明语言说不;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向不文明习惯说不)活动。开展评比,争创文明小组、礼仪标兵。同学们表现出了高度的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此次活动,对改变班级整体精神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认为批评与自我批评是雷锋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我们班设立了“知心信箱”。完全由同学自己发起,信箱由同学自己动手制作。活动一开始便赢得了大家的一致支持,同学们积极的为班级出谋划策,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为了保护同学们的视力,有的同学就提出应该经常换桌;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写作水平,有的同学就提出应该给大家安排日记或周记;为了搞好学雷锋活动,有的同学就提出应该每周固定时间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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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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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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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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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受转租方(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坐落于北京市 区 街道办事处(乡镇) 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 (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米。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用途为 居住 ,乙方承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共计 个月。房屋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__年 月 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 1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口头)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 租金支付时间,首付房款时间为20xx年 月 日,此款为 个月的租金。首付房租款后,乙方约定交付甲方以后房租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 年 月 日至 年__ 月 日的租金,共计 元。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 年 月 日至 年__ 月 日的租金,共计 元。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 年 月 日至 年__ 月 日的租金,共计 元。

3.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网银支付,收款行 ,收款账号 ,收款人户名 。

4.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或者乙方持有银行转账明细。

五、其它费用和履约保证金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向乙方收取水、电、气费用,水、电、气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上月的水、电、气费。水、电、气费的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政府的相关调整需要进行调整,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从通知到达乙方的次日起,双方按调整后的标准结算。

3、乙方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本合同终止,乙方结清各种费用和款项后,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乙方;如乙方未结清各种费用和款项,甲方有权将该保证金先折抵乙方债务,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或者合同终止后当天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3、合同终止后,乙方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不可拆除,应维持原状,无经济补偿问题。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各项费用,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月租金 两倍 的违约金,迟延超过 5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装修、改造损害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装修、改造有损甲方其它利益,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未在 5 日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或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设立广告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责令乙方立即改正,或强制乙方立即改正,或替代乙方完成改正行为,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一方违约,另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相当于 1 个月房屋租金的违约金。

5、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1个月房屋租金的违约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未能如期腾出并返还房屋,视为其放弃存放于房屋内的财物和门锁的所有权,甲方可任意处臵,可强制打开房屋门锁,更换门锁,将乙方放臵于房屋内的财物搬出或留臵。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事件、政府行为、国家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均有义务避免损失的扩大。

十一、法律适用、管辖和生效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由双方签章,乙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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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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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__________牌货车。车牌号为: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__________元。

三、租赁费用:¥_______________元/月每年减免两个月,每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_____%,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_____%.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__________元。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__________元。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当修复原状或赔偿应和原车一样。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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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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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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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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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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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旅游计划方案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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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旅游,让生活更完美

二、活动背景:旅游学院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底蕴,其学科门类之广,与旅游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每年为国家培养大批的旅游人才。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举办这样一个活动能更好的促进学院的发展。

三、活动目的:提高旅游学院在旅游发展中的重要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且使同学们更了解“旅游”,进而向全校宣传,扩大“旅游”乃至“旅游学院”的影响。

四、活动时间:20__年5月21日至20__年5月25日

人员参与:旅游学院全体教工、学生。其他学院领导。

五、可行性分析:

1、“旅游文化”历年都有举办,普遍受学校领导和学生的普遍支持。

2、预测好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很适合举办。

3、经费支出能够承担

(二)准备工作

一、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1、经过网络平台向大家宣传,比如,微信等。

2、由宣传部经过制作展板及发放宣传单向大家宣传;有关于旅游文化节的海报、喷绘大图会提前张贴于学校内;

3、班级宣传,让更多的人明白旅游学院将要举办“旅游文化节”。

二、外联部做好赞助商及合作方的工作,办活动当天供给展示的服装以及各类美食材料。主持人及其演员的化妆,现场需要的话筒音响等。

三、形象大使选拔工作。选出一名形象大使,其余参赛的前20名选手将在民族服装展上亮相,节省人力及劳力,并且对她们进行培训。

四、在模特大赛上选出优秀导游,在“文化节”时,导游将经过图片一一向大家介绍风景区。

五、社团表演活动和前期彩排。

六、关于旅游景点的图片征集活动,在照片背面附上拍摄照片背后的故事及感悟。(有礼品发放)

七、设计横幅及一张宣传板的装饰,横幅资料能够贴合“人与自然”之类的主题。

八、向学校领导及教师发出邀请函。

注:上述工作在5月4日到5月20日内完成

(三)活动进行时

一、开幕式

1、时间、地点:20__年5月21日晚7:00-21:00、场外、五四广场

2、准备工作:布置会场,音响设备检查,桌椅的摆设及嘉宾饮水及介绍牌的摆放主持人的化妆,对主持词最终的检查;

3、活动主题:青春之旅·WEAREYOUNG

4、活动资料:

(1)旅游文化节开幕式启动仪式,包括领导致辞,学院历史回顾;

(2)活动及表演开始(暂定)

备注:监察部点名,安排安排同学和教师坐在指定位置;

二、民族服装展(20__年5月22日上午)

由形象大使选拔参赛的选手穿上不一样的民族服装进行展示的同时,主持人做以解说。

特色小吃展(20__年5月22日午时)

根据提前给旅游学院每个参与文化节的班级布置的地点和道具,班级同学能够挑选民族特色小吃制作流程并自我制作,邀请学校各个学院的同学品尝自制美食,亲手制作不一样地方、不一样风格的地方小吃。

三、旅游学院社团表演(20__年5月22日午时)

旅游学院有英语秀吧、百度沙伐旅、足球队、绿翼旅行社等多个社团,每个社团根据自身的特色举办相应的活动,此项表演资料丰富,形式多样,但都贴合“旅游文化节”

四、由选拔出来的优秀导游讲解不一样板块的照片(20__年5月24日)

图片大致分为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及其它三个部分。分别由优秀导员讲解。陈述拍照人的心声,并且,导游也需轮流值班为同学讲解。

五、签字仪式(20__年5月25日上午)

由工作人员拉开横幅,给同学们发放彩笔在横幅上留下签名。号召更多的人热爱生活、热爱旅游、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这也切合“旅游,让生活更完美”的主题,让礼貌出行,礼貌旅游的观念落入到更多人的心中。

宣传板寄语(20__年5月25日午时)

由工作人员给同学们发放便利贴,写下对未来的期待,并且也能够写对这次“旅游文化节”的认识,感悟、及其提议以便下次能够承办更好的“旅游文化节”

六、闭幕式(20__年5月25日晚7:00-9:00)

1、经过PPT或VCR回顾这次“旅游文化节”

2、颁奖仪式:

A、对所有幕后的工作人员道一声“你们辛苦了”因为他们是默默无闻的(经过个人感受,大多数的颁奖仪式总是先颁给那些头上带有特殊光环的人,最终才提到幕后工作者,如果将顺序颠倒,效果将会很大的不一样。)

B、给“形象大使”颁奖:“优秀导游”奖“最佳表演”社团奖。

C、最佳摄影奖:“最具智慧头脑奖”

3、由领导总结这次“文化节”

4、主持人宣布“旅游文化节”圆满成功,落下帷幕。

注:1、摄影照片将始终贯穿这五天,每一天都有照片摆放在广场上供大家欣赏。只可是在第四天需要导游来讲解这些照片;

2、猜字谜也是贯穿始终的,经过微信平台为大家供给谜语。而这些谜语要么与一些风景名胜有关,要么与地方旅游的地方名称有关。累计积分最高的前十名均有奖品。

所以这两项活动在闭幕式那天要评出“最佳摄影奖”和“最具智慧头脑奖”。

四(后期工作)

一、整理会场及五四广场和多功能报告厅;

二、与赞助商和合作方协商相关事宜;

三、总结反思这次活动;

五备注

一、突发情景及解决方案

1、会场突然停电;

这时由主持人安抚在场人员,工作人员联系维修部检查或发电。若20分钟之内来点则活动照常进行;否则主持人将宣布活动改日进行。

2、话筒没有声音或没电;

多准备几节电池进行提前试音,若活动进行时话筒没声则要求现场工作人员立即调换。

3、化妆师没有能如期而至;

表演人员及主持人应提前准备好化妆用品。

预算:水:100元气球及彩带:20元

绳子及腰带:20元奖品:50元

便利贴:5元水彩笔:20元

邀请函:10元

共计:225元

主办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团工委

策划人:第二小组

张悦、杨希瑶、薛洁洁、苏于洋、苏婧、贾媛、张强、岳俊娟、蔡蕊、高欣怡、刘新华、刘丹、高颖、魏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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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法医鉴定怎么收费标准

范文类型:鉴定书,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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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汇款、邮局汇款3种途径支付鉴定费用。

1.现金支付:是最简单最方便的支付方式,但是需要您到鉴定所付费。

2.邮局汇款:您通过邮局汇款后,请把汇款回执及时传真给我们,方便我们给您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3.银行汇款:通过银行给鉴定所的账户汇款,一般汇款后第2个工作日内可以查到您的款项信息。

请您根据以上三种方式选择适合您的一种汇款方式。

一.现金支付

如果您到鉴定所可以直接缴纳现金,我们暂不提供刷卡服务。鉴定所楼下有工商银行和ATM取款机,可以方便您取款。

二.邮局汇款

邮局有两种汇款方式:

1.加急汇款:_________________加急汇款后2小时可以查到款项。

2.普通汇款:_________________通常在汇款后第2-3个工作日查到款项。

邮局汇款时您需要填写以下信息:

收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

收款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顺义区空港科技创业园B区11号楼西三层

收款人邮编:_________________101318

附言:_________________付鉴定费。(如果您是用匿名邮寄样本,但汇款人则写的是真实姓名,您一定要在附言栏中注明)

三.银行汇款

汇入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行北京双裕支行

汇入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顺义区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

收款人账号:_________________0

收款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汇款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鉴定费。

常规5个工作日出结果,我们提供最快当天出结果的加急服务,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常规亲子鉴定价格:

1.父母子匿名鉴定2700元/例,司法鉴定3000元/例;

样本类型:_________________血液、血痕、毛发、口腔拭子。

2.胎儿亲子鉴定价格:_________________父母血样或者毛发+胎儿羊水2800元/例。

特殊样本鉴定价格:_________________

1.细胞、肌肉、脐带、羊水、胎儿流产物:_________________1300元/样本(咨询);1500元/样本(司法);

2.特殊血痕、月经血、鼻血、腐败肋软骨:_________________1500元/样本;

3.口香糖、烟蒂、牙刷:_________________1500元/样本;

4.纯精斑:_________________1500元/样本;混合斑:_________________20__元/样本

5.指甲、新鲜牙齿或骨骼:_________________20__元/样本;

6.5-20年牙齿骨骼:_________________3500-4500元/样本;

7.病理蜡块、切片:_________________3000元/样本。

哺乳动物亲缘鉴定: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3000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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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出国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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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拼团约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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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专业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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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时间:

2实习目的: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更好的融入社会,锻炼了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同时也提高自己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己的组织能力,使自己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二、实习单位概况(千岛湖旅行社)

淳安县千岛湖旅行社,是由淳安县总工会创办,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经营实体,是中国职工国际旅行社总社在千岛湖的分支机构。目前本社已具有较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拥有一批经验丰富、踏实敬业、讲求效率的导游和管理人员队伍,20xx年度被省消协评为《旅游者满意单位》,授予铜牌。

千岛湖旅行社,受县总工会委托,具体承办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广大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承接全国各地工会、旅行社组织来千岛湖休养旅游的中转团队,也可以单独组织其他单位、旅行社、个人、家庭来千岛湖旅游、渡假、观光团队的业务。

旅行社社秉承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立足工会,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优质树声誉,以优质求发展,坚持从客户需要的立场出发,以多元化的旅游服务项目和特色旅游内容满足广大客户的要求。

三、主要实习内容

千岛湖,地处长江三角洲的腹地,是上海经济区和我国东南一流风景旅游城市杭州的后花园。曾相继获得国际花园城市和中国自然生态名镇的桂冠。作为一名导游,如何在导游的过程中使客人在旅游过程中感受到愉快的气氛,如何在带领客人游览的过程中将千岛湖美丽的风景用语言淋漓尽致的语言传达给客人,如何使自己的工作被客人认同,如何很好的组织自己的团队都是很关键的问题。因此我选择去旅行社实习。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客人,提高业务能力,积累带团经验,学习带团的技巧与语言表达的方式。

春节过后,我的实习也将开始了。终于到了实习的时候了,很早以前就从学姐那里打听到了大三的下半学期有实习任务,那时候可以说是急切地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大家再也无法忍受当前这日复一日的填鸭式的教学,尽管从学姐们那里了解到实习并非像想象中的那样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综合自己的总体计划,我决定联系一家叫千岛湖旅行社进行实习。我有幸来到千岛湖旅行社进行实习,在这里我向不同的人和事,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受益非浅。在实习刚开始的时候他就给了我很多很好的建议,这更加使我想好好了解一下这家旅行社的实际情况他们所做的工作流程和书上讲的是一致的吗?实际中的旅游团到底是怎样运作的呢?

四、实习成果:

因为旅行社规模不大,所以在那里的职员的工作分的很清楚。主要分为外联、计调、财务、后勤四个部分。外联是整个公司最忙的单位,除了当前正在进行的业务必须上心,还要主动和曾经的有业务往来的人联系,甚至只要是认识的业内人士,就都要保持联系。这样的工作量是很大的,但是建立起这样一个发达的人际关系网,对于外联,尤其是做旅游的外联也是非常重要的。像公司这样的小型旅行社在做的旅游团往往是和大的旅行社合作的团,或者是和外地旅行社合作的小团,不仅要保证团队的质量,还要让合作的旅行社感到诚意与信任,以便日后的继续合作。因此外联的工作非常忙。计调的工作原则上说是为了旅游团安排相关事宜的工作,比如安排导游、住宿饭店、火车和飞机票等,但是计调在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些问题出现。举个例子说,旅游团指定安排的饭店房间数目、房间类型有变更,影响到房间的价格变动,或者房间数不足。如果直接将这样的结果告诉给发团的旅行社,很可能引起发团的旅行社的不满,甚至影响到旅行团的运作。虽然表面看来计调没什么错误,但是问题确实在这一环节上。公司的计调通常都会通过与酒店负责人谈话来协调问题,当然这个协调是建立在技巧性的沟通上的。如果是很公式化的协调,一般是不会有什么改变的。我在公司学习的时候,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有业务往来的计调有时打电话就能解决的事情却是我这样完全没经验的实习生所做不到的。

这段时间的实习,我慢慢的了解和熟悉了千岛湖地陪导游的工作步骤和程序,也学到了专属于千岛湖导游的专业导游词,了解了大部分的行程路线,熟悉了岛上的具体路线,分清了岛上的奥码头位置,旅游游船的一些情况,以及千岛湖导游在带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环节,我跟团去了五龙岛,龙山岛,梅峰观岛,神龙岛等主要景点,了解岛上具体的情况,也和游客沟通,了解了来千岛湖旅游的游客的看法。

五、总结:

在这次实习中我深刻的认识到了个人的提前准备、学习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对于从事旅游业的专业人士,尤其是直接接触客人的一线人员的重要性。这些几乎就已经决定了一个人是否适合从事旅游业。旅游业所接触的东西广泛并且比较有弹性,因此也对旅游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想这些都需要一步一步留心学习,不断总结。实习是一次用自己的眼和耳去感受环境的机会,通过这段实习,我受益匪浅,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认识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更深的了解的了自己的不足,该往哪个方向而努力,这些都是以前所不了解的。我想通过这次实习,我会认识到自己的更多不足,在学校的学习会更加努力,更加严于律己,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敢于实践,做合格的毕业生!这里也是我们初涉社会的开端,迈向美好而残酷的未来,我一直坚信自己的能力,即使人生路如顺德四通八达的公路,但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前进,永不言弃,永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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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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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第八条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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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创业计划书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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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组织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尽职尽责,全市“五一”假日旅游继续实现了“安全、质量、秩序、效益”的四统一目标。据统计,5月1日至3日,全市共接待游客292.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1%和33.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假日旅游市场规范运行。节前,副市长带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对“五一”假日旅游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游客住宿、餐饮和景区交通进行了现场督察,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针对旅游市场安全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印发了《强化检查、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政府也对假日旅游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为假日旅游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节日期间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深入山景区指导假日旅游工作,全市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接待单位坚持全员上岗,坚守岗位,共同确保了假日旅游市场的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假日期间,全市无重大交通事故和旅游投诉现象。

二是新增娱乐项目助力旅游市场。特别是5月1号,金龙山文化旅游园开园试营业,天水青鹃山滑雪场新增划草游乐游乐项目,街子、清水和三大温泉客流爆满,山周边景区、甘谷古坡草原、中滩农业园区、牡丹园、小陇山桃花沟、清水小华山、极大的吸引了大批游客和市民,游乐场每天游人如织,单日接待游人总量达二千多人。以上两个填补了我市无大型游乐场的空白,优化了我市产业结构,有力的代动了我市旅游市场的发展。

三是强化交通保障,中短线旅游成为重点。“五一”小长假期间,随着国家继续免除小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天十高速公路的通畅,天水=西安,天水=重庆航线直飞和天水=天津=大连航班持续运营,为游客提供了便捷的交通保障,节前我市加大对北京、重庆、天津、大连、成都的宣传促销,天津、关中、川渝地区的游客大量增加。中短线旅游和周边休闲旅游成为一大亮点,游客以家庭自驾旅游、学生互助旅游、亲朋自助旅游为主,休闲旅游、观光旅游、探险旅游等旅游产品成为游客首选,以兰州为中心的省内周边城市和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游客继续大幅增长,天津、上海、江苏等中远程游客及外国游客增幅明显。

四是景区综合接待能力提升。五月的天水,青山含翠,鸟语花香,最宜人的旅游季节。全市各景区(点)旅游人数同比大幅度增加,其中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五一高峰全天首次突破十万人次,三天接待游客达202636人,庙接待14665人次,水帘洞接待59087人次,大像山接待94997人次,清水温泉景区40768人次,南郭寺、玉泉观、秦安凤山等4A级以上景区均高于往年同期。

五是城市景观建设带动了城市旅游。近年来在广大城巿居民喜爱乡村旅游的同时,城市建设中的景观建设同样吸引了广大城乡居民游览城市的旅游热朝。耩河风情线区渭河风情线,清水轩辕广场,宁远生态园,甘谷大象山公园,张川回乡风情园等吸引了上万游客,成为短线游客休闲度假的好去处。六是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更加火爆,特色土特产品走俏。区村、区镇、镇,县乡冷水鱼养殖基地,清水县杜沟村等农家乐相对集中的旅游专业村,吸引了短途旅游的大量游客,以家庭、同事、朋友等形式到农家乐吃农家饭、住农家屋、享农家乐,体验古朴自然的民风民俗和原汁原味的农家生活。

“五一”期间天水草莓、油桃、大樱桃等特色瓜果受到游客的亲睐,成为游客最喜爱购买的商品,不仅为乡村带来了人气,带火了乡村旅游,而且促进了农户致富增收。同时,市内各商家“五一”期间采取各种宣传促销手段,吸引游客购物,实现了景区休闲观光、市内购物两旺的景象,刺激了旅游综合消费,进一步提高了旅游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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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人旅游计划书范本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旅游,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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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一家而言,儿子、媳妇都是教师。暑假有近二个月,是全家旅游的好时光。

媳妇学校很不错,每年一放假,就会组织教师去国内一地旅游。今年去桂林四日游,7月5日出发,火车去,飞机回,还可带家属子女(当然钱得自掏腰包)!

为了减少与儿、媳、孙女分开的时间,妻与我(妻子已有二次游京经历,而我赴京次数已超个位数)准备于7月2日22:40坐HU7297航班,从宁波飞北京,专程陪丈人、丈母(从未乘过飞机)赴京六日游,7日上午HU7298航班返甬(详见日程表)。

本月22日,我与妻到上海,办理赴美国旅游签证。经过安检、査护照、留指纹、面试等程序,顺利通过旅美签证,很开心!

因我俩报的项目是美(国)、加(拿大)16日游,所以旅行社还得为我们去代办加拿大签证,如果顺利通过,则根据旅行社出团计划,能在7月19日上午从上海出港,经日本东京,抵达夏威夷,在夏威夷停顿二天后,再飞美国旧金山、洛杉矶、拉斯维加斯、芝加哥、水牛城、华盛顿等城市,当然还去加拿大多伦多等城市与欣赏美加间大瀑布。8月3日回国(旅行社可能会改变行程,到时以最终日程实际安排为准)。

万一加签被拒,加拿大是去不了了,而赴美游仍可成行。当然,最希望能顺利拿到加签,否则今后单单再去一次加拿大,可能性不大。

而暑期二个月,8月怎么度过,至今还没想好,但总归不能每天呆在家里。反正等我俩从美加回国后,一家人再开个家庭碰头会,到时再临时商定!还请大家继续关注我的博客,我会将那时的活动详情,及时变成博客里的图文。

下面是旅行社六日游日程安排:

【线路名称】:北京常规双飞六日游

【价格】:1850元/人

【日程安排】

第一天宁波飞北京宿:北京

指定地点集合,宁波机场。乘航班(HU729720:40),抵达北京首都机场,赴宾馆。

第二天北京市区中轴线(天安门广场——故宫)宿:北京

早赴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随后游览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天安门广场,瞻仰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瞻仰领袖遗容,远观国家大剧院外景,参观故宫博物院,景山俯瞰内城全貌,探访清代第一贪官和珅的府邸-恭王府花园套票(自理70)!游我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也是我国现存唯一一所古代中央公办大学建筑的孔庙国子监(自理70)。乘车返回市内游王府井,东华门品尝老北京风味小吃(晚餐自理),晚观看世界顶级杂技表演(自理100)。

第三天北京郊区(八达岭长城——十三陵—王府井)宿:北京

早餐后,车赴旅游局指定玉器店参观。登世界八大奇迹之八达岭长城(滑道自理60)。参观明十三陵之定陵地宫。土特产中心品尝果脯蜜饯及烤鸭,远眺十三陵水库,参观皇家工坊。后观20xx年奥运会建设新址“鸟巢、水立方”下车拍照,门票自理。

第三天北京近郊(颐和园----圆明园)宿:北京

早餐后,乘车游中华世纪坛、中央电视塔登塔(自理70),赴皇家财神庙拜财神请貔貅,游览皇家园林-頣和园,在享有“世界之最”美誉的长廊欣赏昆明湖胜景,感受中华古典园林的魅力。游辉煌一时的夏宫-圆明园套票(自理80)。

第四天客人可根据旅游时间,选择天津一日游。

第五天 北京(天坛)宿:北京

早餐后,了解藏医药文化,乘车游世界建筑史上的奇迹-天坛(首道门票)。参观国粹盛贸鑫珐琅厂,游富国海底世界(自理85),参观珠宝店。

第六天 北京返宁波

早起床后,赴机场搭乘航班(HU729808:25)飞机返回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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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4-003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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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天津市旅游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邮轮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方式:(二选一)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及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轮途中停靠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游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邮轮上舱位类型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轮上用餐次数: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游览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用餐次数: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地接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岸上地接社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邮轮旅游意外保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已经阅读并明确知晓上述保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甲方_______(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_________(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邮轮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

相关投保信息和约定以保单及其保险条款为准。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邮轮船票费(含邮轮上指定的舱位、餐饮、游览娱乐项目和设施等);□船上服务费(小费);□港务费;□签证费;□签注费;□乙方统一安排岸上游览景区景点的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邮轮及岸上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2.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3.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等,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甲方应当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5.甲方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法律、法规规定及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禁止带上船的违禁品。甲方应遵守邮轮禁烟规定,除指定的吸烟区域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

6.在邮轮旅游过程中,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

7.在邮轮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认真阅读并按照邮轮方《每日须知》和活动安排,自行选择邮轮上的用餐、游览、娱乐项目等。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8.甲方参加邮轮旅游以及岸上游览必须遵守集合出发和返回邮轮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约定解决,不得损害乙方和其他旅游者及邮轮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邮轮(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游的,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11.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邮轮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邮轮船票或凭证、邮轮旅游产品说明、登船相关文件、已订购服务清单,应由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甲方,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乙方应在出团前,以说明会等形式如实告知邮轮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

5.当发生延误或不能靠港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布信息,告知具体解决方案。

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依法对甲方信息保密。

7.因航空、港务费、燃油价格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_

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七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_最低成团人数______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不适合邮轮旅游的情形

因邮轮上没有专科医师及医疗设施,邮轮离岸后无法及时进行急救和治疗,为防止途中发生意外,甲方购买邮轮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邮轮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邮轮旅游活动。如隐瞒有关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邮轮旅游,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一)甲方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双方约定扣除必要费用的标准为: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3.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4.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______%;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______%。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二)甲方因疾病等自身的特殊原因,导致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二选一)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未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_÷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一)或(二)约定标准扣除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八条 责任减免及不可抗力情形的处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旅行社免责

1.因甲方原因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应协助处理。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否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2.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3.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4.行程前___日至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的违约金。_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解除书面合同通知到达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的旅游费用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金,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_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违约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乙方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乙方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甲方、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旅游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乙方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协议》(附件1)、《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附件2)。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选择其他仲裁机构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其他条款中约定)。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的旅游行程单、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连附件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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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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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____卫,平房?________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_____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_____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_____备案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__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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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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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

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

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

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

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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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北京租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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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租房合同范本

租房合同无效装修纠纷的处理

若是房客或房东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在无效合同执行期间,即房客经房东同意对房屋装饰装修,而在租房合同无效时,房东同意利用这些房屋装饰的,可折价归房东所有;若是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房客拆除,值得注意的是,在拆除过程当中应注意将房屋恢复原状。

但是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由房客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房客与房东在执行无效合同期间的争议,若是双方协调不成,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相关事宜。

北京市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 / □月)不变,自第________(□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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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北京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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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咱们继续沿着中轴线行走,面前的建筑叫做天库,而它的正殿就是皇穹宇。皇穹宇建于明嘉靖九年,起初叫做泰神殿,到了十七年,改名为现在的皇穹宇,它的作用就是在平日存放圜丘坛祭祀主神的地方,所以这里也叫圜丘坛寝宫。殿内正面的圆形石台上安放的就是皇天上帝的神牌,而前边两侧的四个方形石台上安放的则是八位祖先神主,还有东西配殿用来存放从祀神位。而皇穹宇三个字也分别代表了至高无上,天,宇宙的意思,更加显示出它的神圣和至尊。

它是一座建筑艺术价值非常高的殿宇,总体呈圆形,下边是高2.85米的圆形须弥座,为青白石筑成,有东南西三个方向的出陛,也就是台阶,而在南向出陛还有二龙戏珠的丹陛石。上边是蓝色筒瓦单檐攒尖鎏金宝顶。而在殿内还有八根檐柱和八根金柱,大殿上架没有横梁承托,全都是靠各类斗拱层层上叠来支撑,步步收缩,从而形成了精美的穹隆圆顶。这里边还运用了物理学中的杠杆原理。这组建筑不仅十分精美,而且还有回音壁和三音石,这和刚才我们说的天心石合称天坛三大声学现象。回音壁就是皇穹宇的外墙,围墙建造的磨砖对缝,十分的平滑,是很好的声音载体,可以传声,在传递途中对声音损失极小,只要对着墙说话,就算相隔四五十米,见不到面,都可以清晰的听到对方说话。而三音石则是皇穹宇大殿正前方的三块石头,您站在第一块石头上拍手可以听到一次回音,第二块石头可以听到两次,而第三块就可以听到三次回音,所以称为三音石。在后来也有人把它叫做三才石,取天地人三才的意思。

也许您刚才就已经注意到了,天坛有非常多的柏树,不错,它就好像北京一个天然的氧吧。而在这许多古柏当中,有一株500余岁的桧柏,就是回音壁西墙外的这棵九龙柏。它的树干纹理非常的奇特,布满了沟壑,而且旋转扭曲,好像9条蟠龙缠绕嬉戏,所以叫它九龙柏真是一点也不过分。

在游览过了圜丘坛和皇穹宇之后,我们就即将走进祈谷坛了,而现在我们脚下连接两个祭坛的就是丹陛桥,也叫做海墁大道,而它也是皇帝登上祈谷坛的唯一通道,长360米,桥面上分为三条道,中间的是神道,东边是御道,西边的就是王道。而它作为通道为什么又要称为桥呢?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路面南低北高,步步高升,好像与天相连接的桥;而另一种就是说路面下边建有进牲门,类似立交桥,所以称之为桥。说到进牲门,就是在祭祀前,牛羊都要通过桥下的一个券门被赶到500米外的宰牲亭宰杀,制成供品,所以这个通道也被叫做鬼门关,因为一进去就有死无生了。

好,回到正题,现在呈现在您面前的就是祈谷坛的完整建筑群。前面的这个石台是具服台,在每年孟春祈谷祭祀之前,皇帝照例还是要来到这里搭建幄次,盥洗更衣,所以这里还有小金殿之称。

到此,祈谷坛的主体建筑祈年殿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祈年殿下的基座是三层的圆形石台,而在正面三层石台阶中,分别装饰着巨大的浮雕,叫做殿前丹陛石雕。从下之上内容分别是:瑞云山海,双凤山海,双龙山海。各层排水孔的图案和浮雕的内容也是对应的。东西两旁的配殿个有九间,原来是安放从祀牌位的地方,不过在家靖年间,把它们挪到了先农坛,所以现在这里也就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了。而祈年殿本身就是一座极具中国特色的独特建筑。圆形三重檐攒尖屋顶向上层层收缩,都是用蓝色的琉璃瓦覆盖,以此来象征天。顶部是鎏金宝顶,抬头仰视,便是龙凤藻井,中心是龙凤成祥的图案。而巨大的三层殿顶就是靠殿内的28根落地柱支撑的,中间的四柱名叫龙井柱,东南西北方向分别代表了春夏秋冬;而龙井柱外围的12个红漆金柱所分割出来的12个开间,则分别代表了一年的12个月份;外面两环的24个开间有分别代表了一年的24个节气;同时,这28根大柱,也代表了天上的28个星宿。据说这祈年殿是仿照古代明堂设计建造的。在感叹殿内建筑的同时,也让我们把注意力逐渐转移到殿内的陈设上来。这里的陈设是按照清朝咸丰年间原状恢复的,正面的雕龙宝座上供奉着的是满汉合璧的皇天上帝神版,左右两侧的石台上供奉的是清朝前八位皇帝的牌位。

和每年的祭天一样,这里是用来祈谷的地方。在祭祀的当天,有乐队在殿外月台上奏乐,身穿祭服的皇帝虔诚步入神殿,向牌位行大礼,祈祷上苍,然后把供品送到祈年门外东边的燔柴炉和燎炉焚烧,送上天宫。祈谷礼节和祭天的差不多。

到这里,祈年殿也差不多讲完了,而它还有一个附属建筑,作用和皇穹宇差不多,也是存放祈谷坛祭祀神主的地方,就是祈年殿北侧的皇乾殿。

现在我们从祈谷坛的东门出来,可以看到一条连檐通脊的长廊,共有七十二间,俗称七十二连房,它不仅用来连接神厨神库,而且也是祭祀时运送祭品的通道,在长廊的东头,就是宰牲亭,就是前面所说过了鬼门关的牲畜要道这里来屠宰。而在长廊的东南方向,有八块巨大的青石,称为七星石,都是风水镇石。可是这里命名有八块石头为什么叫七星呢?原来明代在这里放的的确是七块石头,而最小的那一块则是清代增添上的。关于七星石的说法每个朝代都不同。在明代,有个道士和皇帝说祈年殿的方位不好,不利于国家,所以就在这里放了象征着北斗七星的七块石头。而在清代,康熙皇帝为了给满族爱新觉罗氏寻找从东北如主中原的理论依据,就派人考察山脉,发现泰山是长白山的余脉,所以就在原来七块石头的东北方有放了一小块儿青石,象征东北长白山,如果按这种说法,那八块石头就应该叫做七峰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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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月份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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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二(3)班的葛梦洁。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向国旗敬礼》。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共青团团员,五星红旗一直是我们心中矗立不倒的的精神旗帜。每当我驻足在这迎风表扬的国旗面前,向鲜艳的五星红旗致以深情的注目礼时,作为一名中国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都会油然而生。

从一面充盈着历史沧桑感却永远保持红色赤子情的国旗中,我读出了中华民族历尽坎坷、生生不息的奥秘:这个民族的强大归根于她有着宏伟远大的梦想!这就是她实现伟大蓝图的源泉,这就是迸发出进步力量的中国梦。

我抬起头仰望苍穹,那一面在风中高高飘扬的国旗,点燃了我眼眸中跳动的光团,一如国旗需要旗杆支撑一般,那么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支撑又是什么呢?倘若要给这样一个问题作答,毫无疑问应当是:美德!

常言道:一个不懂的如何去爱的人,他更不懂得生活的意义所在。。而一个人如想学会爱自己,爱他人,爱生活,首先要学会的便是爱国家。国家是我们的根本归属,是我们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因此,我认为,一个人内心充盈丰沛的感情,首先要奉献给党和国家。只有内心充满对祖国的爱与赞美的人,才会发自肺腑地热爱脚下的这片黄土地,才有可能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不断超越自身、实现“小我”的价值,并为“大我”价值的实现,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由此观之,作为当代青少年,面对物欲纵流、风云变幻的当代社会,我们更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永远热爱中国共产党、永远热爱我们的祖国、永远热爱社会主义。以天下任为己任,以中国梦为己梦,笃道求实,成己达人,知行合一,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奋发向上,将实现中国梦这一重担烙之于心、践之于行,不断丰富和完善自我,从而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

唐风汉韵,忘不了的曾经;厉兵秣马,勇对每一次挑战;鹏程万里,前方是永恒的目的地。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时临国庆,举国欢腾。在这里,谨让我向祖国致以崇高的敬意,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国泰民安、蒸蒸日上!祝老师和同学们:国庆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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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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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 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应安排好自己的活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谨慎购物, 谨慎参加赛车、骑马、攀岩、滑翔、探险、漂流、潜水、游泳、滑雪、滑冰、滑 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若由此造 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三、其他约定:

1、 2、 3、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朝阳法院提起 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 等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乙方(旅行社)盖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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