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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应届生面试技巧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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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毕业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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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毕业实习报告

我由于属于在校外做设计,因此我的实习工作主要是同我所要从事的工作有关联。在实习期间我主要是接触一些工程进行检测,以及加固改造工作。通过这些日子的实习,使我发现在一些在设计及施工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向所在单位专家的请教,明白了一些工程中易存在和发生的一系列建筑通病的产生原理及相应的检测,处理措施。现将我所接触到的一些问题作义总结。

我的毕业设计作的是混凝土框架结构,因此对于混凝土机构的了解要更有针对性。混凝土质量的好坏,既对结构物的安全,也对结构物的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必须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有足够的重视。混凝土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是抗压强度,从混凝土强度表达式不难看出,混凝土抗压强度与混凝土用水水泥的强度成正比,按公式计算,当水灰比相等时,高标号水泥比低标号水泥配制出的混凝土抗压强度高许多。所以混凝土施工时切勿用错了水泥标号。另外,水灰比也与混凝土强度成正比,水灰比大,混凝土强度高3水灰比小,混凝土强度低,因此,当水灰比不变时,企图用增加水泥用量来提高温凝土强度是错误的,此时只能增大混凝土和易性,增大混凝土的收缩和变形。

综上所述,影响混凝土抗压强度的主要因素是水泥强度和水灰比,要控制好混凝土质量,最重要的是控制好水泥和混凝土的水灰比两个主要环节。此外,影响混凝土强度还有其它不可忽视的因素。粗骨料对混凝土强度也有一定影响,当石质强度相等时,碎石表面比卵石表面粗糙,它与水泥砂浆的粘结性比卵石强,当水灰比相等或配合比相同时,两种材料配制的混凝土,碎石的混凝土强度比卵石强。因此我们一般对混凝土的粗骨料控制在3.2cm左右,细骨料品种对混凝土强度影响程度比粗骨料小,所以混凝土公式内没有反映砂种柔效,但砂的质量对混凝土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砂石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各标号用砂石质量标准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砂石质量变化相对较大,因此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保证砂石的质量要求,并根据现场砂含水率及时调整水灰比,以保证混凝土配合比,不能把实验配比与施工配比混为一谈。混凝土强度只有在温度、湿度条件下才能保证正常发展,应按施工规范的规定予在养护、气温高低对混凝土强度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冬季要保温防冻害,夏季要防暴晒脱水。现冬季施工一般采取综合蓄热法及蒸养法。如果是设计造成的缺陷,一般有设计承载力或设计工作条件与实际不符造成裂缝、变形、侵蚀等破坏;如果是使用造成的缺陷,一般有超载、侵蚀、火灾、冻融、风化破坏等。

混凝土的裂缝是不可避免的,其微观裂缝是本身物理力学性质决定的,但它的有害程度是可以控制的,有害程度的标准是根据使用条件决定的。目前世界各国的规定不完全一致,但大致相同。如从结构耐久性要求、承载力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最严格的允许裂缝宽度为0.1mm。近年来,许多国家已根据大量试验与泵送混凝土的经验将其放宽到0.2mm。当结构所处的环境正常,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无侵蚀介质,钢筋混凝土裂缝宽度可放宽至0.4mm;在湿气及土中为0.3mm;在海水及干湿交替中为0.15mm。沿钢筋的顺筋裂缝有害程度高,必须处理。

近年来预应力混凝土应用范围逐渐推广到更多的结构领域,如大跨超长、超厚及超静定框架结构,其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提高至C50。在采用泵送条件下,其收缩与水化热大大增加,约束应力裂缝很难避免,张拉前开裂,张拉后又不闭合,裂缝控制的难度更加困难。预应力结构裂缝允许宽度是严格的,预应力筋腐蚀属“应力腐蚀”并有可能脆性断裂,预兆性较小,裂缝扩展速度快。裂缝深度h与结构厚度H的关系如下:h≤0.1H表面裂缝;0.1H<h<0.5H浅层裂缝;0.5H≤h<1.0H纵深裂缝;h=H贯穿裂缝。

应当尽量避免贯穿性及纵深裂缝,如出现该种裂缝应采取化学灌浆处理来保证强度,即贯缝抗拉强度必须超过混凝土抗拉强度。

早期裂缝一般出现在一个月之内,中期裂缝约在6个月之内,其后1~2年或更长时间属于后期裂缝。

在修补裂缝前应全面考虑与之相关的各种影响因素,仔细研究产生裂缝的原因,裂缝是否已经稳定,若仍处于发展过程,要估计该裂缝发展的最终状态。在日本混凝土协会“混凝土裂缝的调查和修补指南”中,对调查的原则、普查、详查方法均作了详细规定,主要有:

裂缝的现状调查(裂缝类型和宽度);有无病害(漏水、钢筋锈蚀);产生裂缝的经过(发生时间和过程);设计书的检查;施工记录的检查;根据混凝土钻芯检查构件的强度、厚度;荷载调查;中性化试验;钢筋调查(钢筋位置、细筋数量及有无锈蚀);地基调查;混凝土分析;荷载试验;振动试验。

裂缝的处理

1. 表面处理法:包括表面涂抹和表面贴补法

表面涂抹适用范围是浆材难以灌入的细而浅的裂缝,深度未达到钢筋表面的发丝裂缝,不漏水的缝,不伸缩的裂缝以及不再活动的裂缝。表面贴补(土工膜或其它防水片)法适用于大面积漏水(蜂窝麻面等或不易确定具体漏水位置、变形缝)的防渗堵漏

填充法用修补材料直接填充裂缝,一般用来修补较宽的裂缝()0.3mm),作业简单,费用低。宽度小于0.3mm,深度较浅的裂缝、或是裂缝中有充填物,用灌浆法很难达到效果的裂缝、以及小规模裂缝的简易处理可采取开V型槽,然后作填充处理。2.

灌浆法

此法应用范围广,从细微裂缝到大裂缝均可适用,处理效果好。

2. 结构补强法

因超荷载产生的裂缝、裂缝长时间不处理导致的混凝土耐久性降低、火灾造成的裂缝等影响结构强度可采取结构补强法。包括断面补强法、锚固补强法、预应力法等混凝土裂缝处理效果的检查包括修补材料试验;钻心取样试验;压水试验;压气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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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合同文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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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拆除______楼临建办公室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清拆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清理拆除办公室所有的临时建筑,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房屋拆除清理完毕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工期

工期自______开始,14天内完成。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双方约定

1、乙方承揽的拆除临建房屋,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房屋拆除开工前,乙方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落实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拆除现场设置临时办公室,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必须要有施工管理人员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统一管理。遵守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5、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维护封闭、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

6、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拆除的建筑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堆对整齐,瓦砾杂物不准散置、乱堆乱放,确保通道的畅通。

7、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在拆除临建施工中未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人员伤亡,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代表签字: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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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筑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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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东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共同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名 称:

地 点:南方商业城西区B10-02号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1、本合同为砌筑分项工程,包括主体砌筑、地下室砌筑、零星构件、飘板、窗台(及压顶)、电梯井内壁及墙体、柱补植拉结筋等项目。

2、甲方以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本工程的砌筑工程工作内容是指设计图纸(含变更)全部需安装的内外墙砌砖内容,现场工人120米搬运和垂直运输、材料叠堆整齐、砌筑、门、窗边、线条等所有收口及完成后验收前的所有本项工程的杂物清理(包括窗台压顶、落地灰的过筛回收利用,垃圾运至指定点,门窗及管道由于砌筑所造成的污染清理等)、以及砌筑分项工程需要发生的其它一切工序均属承包工作内容。

2、墙体拉结筋的预埋、墙体定位、放线,通知甲方施工员复检。

3、乙方自带满足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小型设备,含砂浆机、斗车、切割机、胶管、铁丝、铁钉、冲击钻,铝合金条、照明灯及电线、开关等。

四、双方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的施工图,图纸变更通知单;

(2)派专人负责指导,监督技术、质量工作;

(3)乙方进场后,由甲方提供宿舍,饭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自行解决伙食问题。

(4)提供垂直运输机械、材料由塔吊运输;

2、乙方的责任

(1)乙方进场后服从甲方的宿舍安排,服从后勤管理,遵守《工地守则》。严禁闲杂人员入住甲方宿舍。

(2)砌筑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进行作业。

(3)乙方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返工至合格,返工造成的人工、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行墙体定位、放线,通知甲方复检。

(5)乙方负责墙体拉结筋的植筋,门窗木砖预埋工作。材料由甲方提供。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质施工。违反条例者,按章处罚。乙方不得辱骂及殴打甲方人员,一经出现,甲方将处乙方伍仟元以上每次的罚款,严重的驱逐出工地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7)乙方如在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提出警告,乙方未能及时纠正,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严重者勒令退场,并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8)乙方自备安全帽及工服。

(9)乙方承包合同人必须在施工现场,离开工地连续4小时以上,经向甲方主办施工员请假,否则按100元/次处罚。

五、质量要求

1、乙方进场前必须做样板,样板也就是以后甲方验收的现场版本,也是乙方大面作业质量的标准。样板经甲方验收同意后,乙方可大面作业,并采用逐层验收的方式来控制质量,既有层未经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层作业。

2、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按甲方要求的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实行自检制度,并服从甲方的质量管理。

3、按图纸要求及施工规范对砌筑、抹灰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观感优良,主控项目合格,实测值合格率达90%以上。

4、乙方必须严格按砂浆配合比施工,每发现一次不按配合比施工,处罚伍佰元。

5、乙方砌筑工程超出以下范围,必须返工。

① 水平灰缝饱满度

② 竖直灰缝饱满度

③ 轴线位置位移>10mm

④ 垂直度每层偏差≥7mm

⑤ 水平灰缝厚度,竖向宽度14mm

⑥ 楼面标高±15mm以外

⑦ 表面平整度>8mm

⑧ 门窗洞口高、宽8mm

⑨ 窗口偏移>20mm

⑩ 水平灰缝平整度>10mm

7、安全要求

① 乙方必须做好自己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设备必须专人管理由持证人员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予以处罚。

② 现场和生活区的整洁,卫生责任区各自负责,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生活区及现场卫生,清洁工作。

③ 乙方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完工后楼地面必须恢复原状,否则甲方由权派人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④ 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只要动手打人,甲方处打架双方各3000—5000元罚款。先动手罚款5000元,后动手罚款3000元,分不清先后,各罚款5000元,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11 月27 日 预计完工日期为 20xx年1月 25 日。 或每层在3天之内完成。

① 现场只要具备砌体分项工程施工的条件,乙方必须予以密切配合甲方进行,必须做好随叫随到,严格执行甲方编制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不得延误。

② 乙方必须保持砌体及批荡分项工程进度不得对其他分项工程造成阻碍,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增加工人,加快进度,否则由乙方补偿其他分包人的工期损失。

③ 甲方以施工任务单的形式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文明施工、进度未达到要求,按规定处罚。

④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基本保证砖工18人,其他12人。

⑤ 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内容时,可增派其他班组作业,单价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没有达到甲方要求,则作为乙方无条件退场合同押金不退还。乙方如能按时完成任务,满足甲方工期要求,付进度款连同押金一起退还给乙方。

9、承包单价及付款办法:

(1)承包单价

所有层次:

① 水泥砂浆砌180厚蒸压灰砂(红砖)砖以块为结算单位每块(小写): 0.285 元,(大写):贰角捌分伍元。(18墙按96块/m²、12≤墙按64块/m²计)工程量实做实结

(2)工程款支付办法:

① 乙方自带工人生活费完成八层工程量。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扣除借支含生活费)支付,以后以此类推。

② 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退场时甲方支付工程款90%,其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符合要求一个月后按工程量付清乙方工程款。

④ 乙方未经批准或未办理退场手续自行退场,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⑤ 结算时扣除施工洞、门窗等。

十、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技术素质差、施工质量低劣,甲方有权按情节的轻重进行罚款或终止合同,并勒令退场。

2、乙方进场应保证开工人数,以满足进度质量要求。如人数不保证或跟不上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增加工班或工人,乙方不得有异议。增加工人的工资由乙方出,按每人每工日400元计扣。

3、有工开而不开工者,甲方收取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设施使用费。

4、乙方须在每天下班及下雨天盖好机械,断开电源开关,保护好电动机,工程完工后完好无损的将设备归还甲方。

5、签约人或委托管理人必须住在工地,以便管理:若委托管理人不能有效地管理工地,签约人必须住在工地,否则当无效协议。

6、本合同签订时生效,结清工程款失效。

甲 方:X项目部 乙 方:(指 模)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身份证号: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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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设计毕业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设计,全文共 2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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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毕业实习报告

我由于属于在校外做设计,因此我的实习工作主要是同我所要从事的工作有关联。在实习期间我主要是接触一些工程进行检测,以及加固改造工作。通过这些日子的实习,使我发现在一些在设计及施工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向所在单位专家的请教,明白了一些工程中易存在和发生的一系列建筑通病的产生原理及相应的检测,处理措施。现将我所接触到的一些问题作义总结。 我的毕业设计作的是混凝土框架结构,因此对于混凝土机构的了解要更有针对性。混凝土质量的好坏,既对结构物的安全,也对结构物的造价有很大影响,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必须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有足够的重视。

混凝土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是抗压强度,从混凝土强度表达式不难看出,混凝土抗压强度与混凝土用水水泥的强度成正比,按公式计算,当水灰比相等时,高标号水泥比低标号水泥配制出的混凝土抗压强度高许多。所以混凝土施工时切勿用错了水泥标号。另外,水灰比也与混凝土强度成正比,水灰比大,混凝土强度高3水灰比小,混凝土强度低,因此,当水灰比不变时,企图用增加水泥用量来提高温凝土强度是错误的,此时只能增大混凝土和易性,增大混凝土的收缩和变形。综上所述,影响混凝土抗压强度的主要因素是水泥强度和水灰比,要控制好混凝土质量,最重要的是控制好水泥和混凝土的水灰比两个主要环节。

此外,影响混凝土强度还有其它不可忽视的因素。粗骨料对混凝土强度也有一定影响,当石质强度相等时,碎石表面比卵石表面粗糙,它与水泥砂浆的粘结性比卵石强,当水灰比相等或配合比相同时,两种材料配制的混凝土,碎石的混凝土强度比卵石强。因此我们一般对混凝土的粗骨料控制在3.2cm左右,细骨料品种对混凝土强度影响程度比粗骨料小,所以混凝土公式内没有反映砂种柔效,但砂的质量对混凝土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砂石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各标号用砂石质量标准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砂石质量变化相对较大,因此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保证砂石的质量要求,并根据现场砂含水率及时调整水灰比,以保证混凝土配合比,不能把实验配比与施工配比混为一谈。混凝土强度只有在温度、湿度条件下才能保证正常发展,应按施工规范的规定予在养护、气温高低对混凝土强度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冬季要保温防冻害,夏季要防暴晒脱水。

现冬季施工一般采取综合蓄热法及蒸养法。如果是设计造成的缺陷,一般有设计承载力或设计工作条件与实际不符造成裂缝、变形、侵蚀等破坏;如果是使用造成的缺陷,一般有超载、侵蚀、火灾、冻融、风化破坏等。混凝土的裂缝是不可避免的,其微观裂缝是本身物理力学性质决定的,但它的有害程度是可以控制的,有害程度的标准是根据使用条件决定的。目前世界各国的规定不完全一致,但大致相同。如从结构耐久性要求、承载力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最严格的允许裂缝宽度为0.1mm。近年来,许多国家已根据大量试验与泵送混凝土的经验将其放宽到0.2mm。当结构所处的环境正常,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无侵蚀介质,钢筋混凝土裂缝宽度可放宽至0.4mm;在湿气及土中为0.3mm;在海水及干湿交替中为0.15mm。沿钢筋的顺筋裂缝有害程度高,必须处理。

近年来预应力混凝土应用范围逐渐推广到更多的结构领域,如大跨超长、超厚及超静定框架结构,其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提高至c50。在采用泵送条件下,其收缩与水化热大大增加,约束应力裂缝很难避免,张拉前开裂,张拉后又不闭合,裂缝控制的难度更加困难。预应力结构裂缝允许宽度是严格的,预应力筋腐蚀属“应力腐蚀”并有可能脆性断裂,预兆性较小,裂缝扩展速度快。裂缝深度h与结构厚度h的关系如下:h≤0.1h表面裂缝;0.1h

早期裂缝一般出现在一个月之内,中期裂缝约在6个月之内,其后1~2年或更长时间属于后期裂缝。在修补裂缝前应全面考虑与之相关的各种影响因素,仔细研究产生裂缝的原因,裂缝是否已经稳定,若仍处于发展过程,要估计该裂缝发展的最终状态。在日本混凝土协会“混凝土裂缝的调查和修补指南”中,对调查的原则、普查、详查方法均作了详细规定,主要有: 裂缝的现状调查(裂缝类型和宽度);有无病害(漏水、钢筋锈蚀);产生裂缝的经过(发生时间和过程);设计书的检查;施工记录的检查;根据混凝土钻芯检查构件的强度、厚度;荷载调查;中性化试验;钢筋调查(钢筋位置、细筋数量及有无锈蚀);地基调查;混凝土分析;荷载试验;振动试验。

裂缝的处理 1. 表面处理法:包括表面涂抹和表面贴补法表面涂抹适用范围是浆材难以灌入的细而浅的裂缝,深度未达到钢筋表面的发丝裂缝,不漏水的缝,不伸缩的裂缝以及不再活动的裂缝。表面贴补(土工膜或其它防水片)法适用于大面积漏水(蜂窝麻面等或不易确定具体漏水位置、变形缝)的防渗堵漏填充法用修补材料直接填充裂缝,一般用来修补较宽的裂缝()0.3mm),作业简单,费用低。宽度小于0.3mm,深度较浅的裂缝、或是裂缝中有充填物,用灌浆法很难达到效果的裂缝、以及小规模裂缝的简易处理可采取开v型槽,然后作填充处理。2. 灌浆法此法应用范围广,从细微裂缝到大裂缝均可适用,处理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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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业简易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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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简易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_____》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_____。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_____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_____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_____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_____政策规定执行。

六、_____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_____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_________)。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_____》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_____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_____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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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企业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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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移动电话: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协议: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

2、试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表示接受。

4、乙方的工作地址为:

5、乙方的工作内容为主要从事:

6、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精力、能力和技术,仅用于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上,除确保自身的工作达到甲方为其规定的岗位职责标准外,还应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本岗位工作以外的临时工作,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达到或超过预期的商业目的,并不得从事兼职或第二职业。

8、乙方如未经批准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不支付报酬。

三、劳动报酬

9、每月____________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工资发放期限为次月发放,即本月的工资需到次月____________发放,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基本工资每月______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社会保障

10、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参加下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1、乙方如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需24小时之内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若乙方延误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对事故经过无法取证,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2、甲方提供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执行符合国家职业危害防护标准的要求。

1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违反,将承担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应纪律处分和经济损失赔偿等。

六、劳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4、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5、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6、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本合同终止。

17、甲方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均以辞退通知单为准。

18、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1)未能在30天内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录用相关资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协议关系或办理相关法定手续等的。

(2)提供虚假资料的。

(3)擅自离岗连续满三个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的。

19、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依法并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20、由于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条约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具有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事务的,甲方可以暂停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

七、服务期和保密

21、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22、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的范围为物流业,竞业限制的区域为________。乙方如在此行业、在此区域范围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壹佰万元整。

2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规范。

八、违约责任

24、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终止本协议,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劳动争议

2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协议争议可以先行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6、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发布的各类书面通知、双方的书面协议等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

十、其他约定

27、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协议内,如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28、在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29、依法应告知乙方的相关事项,甲方均已如实告知。

30、乙方向甲方承诺: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劳务及其他雇佣关系,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陈述的一切信息资料均是真实的,并愿意接受甲方的《员工手册》及最新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

31、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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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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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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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承包建筑合同书怎样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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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建筑、 住宅、 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质量;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3、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合同价款:_______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元

1、按照预算报价表上的材料品牌、产地、等级、规格、价格购买材料(若市场缺货,以业主同意的高于同等材料代替)及预算报价的项目照图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预算项目可能存在增减或变更,增项以预算单价计增,减项 以原预算单项全减;若原预算无此增项,由乙方提出书面报价,经甲方审核定价,并 以此为结算依据;但无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或拖延工程进度。

第二条 工程设计及相关资料

1、公司装饰设计书

2、预算报价书

3、装饰工程安全施工协议书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洽谈,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或其它事宜,甲方其他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商;

3.2、________开工前________天, 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负责无偿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负责处理装饰施工负责人与相关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

3.4、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改动,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5、防工作。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

第四条 乙方工作

委派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4.1、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责任的各项事宜。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保证居室内上、 下水管道的原有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保卫及垃圾处理工作。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做法

如需变动,由甲、乙双方应协商,并由甲、乙双方签定书面变 更单,结算时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双方共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因乙方单方原因,未经共同验收使用不合格产品,对 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

7.1、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注意:此条不适用本工程,即:不作为延期依据)

(2)不可抗力停水、停电或者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乙方在工程条件具备时应同意,适当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7.3、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导致停工者,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其返工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质量达到“优质样板工程” 。

(2)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相关质监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 同约定标准的,认证费用由有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 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质量及进度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或责令停工,直至清退出场为止。

第九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由施工方组织;甲方若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者,乙方可自行验收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布线、给排水管、试压、防水完成; 木作完工、墙地砖基本完工、油漆施工前; 油漆及乳胶漆完工; 全部完工;

(1)、水电及隐蔽工程验收

(2)、基础工程验收

(3)、漆类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单项全部验收合格后,仍需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至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9.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竣工及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至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一周内结清尾款。

9.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其中:质保金满壹年后退还) 。验收合格签字并按合同结清工程尾款后,由施工方签定工程保修承诺(见 附件二工程保修承诺书)

9.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及全部费用。

9.7、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甲方负责全部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及防火

10.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主要包括电气线路、 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 合格。

10.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注意施工安全。

10.3、此合同总价中,已包含施工现场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施工方必须为现场买购集体意外保险。10.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条例, 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支付时间_______水电材料进场 木作、泥工完工、漆作前期材料进场全部完工,双方验收合格(扣质保金5%) 支付金额占总金额的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 乙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 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甲、乙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12.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 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受力/外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导致的损失或事故 (包括罚款) 由甲方负全责并承担响应责任。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7 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工期得予以顺延。

3、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

4、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5%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故意或意外损坏,需照价赔赏。

2、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及其相关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4、由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3%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1)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而产生的施工垃圾, 由乙方负责每天运出施工现场, 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指定的地点;

14.2、保管。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施工钥匙_壹_把交给乙方代表 张林 负责14.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样板工程” 。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15.2、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効,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保修待保修期满才自动失效) ;

15.3、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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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土建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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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总工期: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_________元/m?(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图纸设计建筑面积×_________元/m?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及回填完毕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房屋主体完工付三日内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及全额工程发票后三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剩余_________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2、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的视为验收合格。

十工程质保

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义务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维修费、材料更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按时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十二其他事项

1、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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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庭装修合同的签订技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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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合同的签订技巧

合同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签订家庭装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在签订装潢合同之前,消费者应当验看装潢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家庭装潢”这一经营项目,以确定该公司是否具备正规的企业资质;双方所使用的合同,应该是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建委共同制定的示范合同。

在签订装潢合同的过程中,消费者要特别留心公司的名称,即合同上有关承包方的名称应当与装潢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谨防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壳生蛋”;对于合同中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的项目,尽量不要遗漏;合同签字之后,须加盖装潢公司的公章。

此外,双方对于装潢合同内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标的、施工项目等的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对于作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报价单,应当尽可能的具体明确,列出装饰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总价等。

另外,装修后期维修与保养服务相关条例是否注明等。后期维修与保养是比不可少的一环,往往后期服务完善的公司正是它实力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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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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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

二、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产权备案号: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设备使用所在地:__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月租为__元/月,;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进出场费每台__元;

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20000元;余款25000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提供设备责任

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的责任:

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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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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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地址: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定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福建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室内装饰工程以 形势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 元,人民币 圆整;其中管理费¥ 元,人民币 圆整;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付款方式:

(1)第一次:签合同当日,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50%,¥ 元,人民币 圆整;

家装施工合同范本(一)(2)第二次:工程至饰面工程完工,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45%,¥ 元,人民币 圆整;

(3) 第三次:验收合同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5%,¥ 元,人民币 圆整;

5、工程保修期:两年

6、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家装工程报价表,并以家装工程报价表为准;

7、工艺做法详见家装工程报价表(附表二);

8、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空或部分空出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文明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停电、停水、停气);

c.因甲方违约造成暂停施工; d.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合同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本单位以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与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家装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隐蔽工程验收

b、饰面工程验收

c、竣工验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后填写《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六。

5、工程变更:

(1)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见附表三《家装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和工期;

(2)因变更产生的增项款按100%与二次工程款同时交纳;

(3)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数。

7、材料供应:

(1)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每项目动工前两天到达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必须列在合同中并由乙方签字认可。甲方所供应材料应是符合设计与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因甲方供应材料造成工程延误或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文明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为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造价3‰的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在赔偿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后,并按合同额10%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其它约定

(1)甲方房产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所施工押金及各种管理费用等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办理工人施工证件的费用,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

(2)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施工质量、服务等不满意时,可向乙方投诉,乙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12、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4、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 人 代 表: 电 话:

委 托 人: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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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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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参考1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考2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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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工人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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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现住址:_________

属于: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有关国家有关规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临时生产(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_________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___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一)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缴纳办法与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缴纳金额,先由甲方统一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及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六)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_____元。

五、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三)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五)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六)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七)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一)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

(3)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

(4)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5)经国家批准应征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六条第3项情况之一的;

(2)患有职业病和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限内未能治愈,属于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第六条第(四)款所列情况外,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房租按商品房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___元。

(二)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应给乙方各类补贴共_________元。

(四)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结算办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约定事项:_________.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_______元,赔偿金_________元。

九、劳动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一)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经鉴证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一、本合同自劳动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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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工地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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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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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川省建筑行业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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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 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 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 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 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cj146-20__)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发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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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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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5、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1、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2、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3、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4、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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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装饰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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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实习报告

(一)、概述

1、 实习时间:

XX年年3月5日-XX年年4月30日

2、 实习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3、 实习单位:莆田市经典装饰公司和第三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4、 单位性质与概况:

该公司位于三信花园附近,属私人企业,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家装设计和施工,兼平面广告业务及装饰设计人员培训。在家装方面有很长的设计理念,是莆田市大型装饰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是莆田学院艺术系的一个老师开的装饰公司,使我们莆田学院的学生的实习工作做的比较顺利,而且也确实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二)、实习经过

1、 担任的工作岗位:

主要担任设计师及施工监理。

2、 实习期间完成的工作:

基本完成了学生到社会人士的转变,完成了从装饰毕业生到公司设计师的初步转化和相对简单的业务完成

3、 实习任务与重点:

人际关系的处理与应用,真正的开始在社会上摸爬打滚

专业任务的实习,通过实习了解家装设计的基本要求,现在能够独立完成客户所交给的任务,现在能够看懂施工现场的一些以前不懂的施工工艺。向效果图设计师和施工设计师的绘图不断的学习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做人方面的弱点。学习设计监理和首席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和思想。

重点:把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解装饰公司的概况,将自己的知识融入到公司的环境中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4、 参与的项目:

涵江花园别墅施工、荔园小区家装设计,信辉豪园等

5、 实习教训:

在第三空间我最大的一次教训经历是我和客户的签合同的事情,由于第三空间是我和我班上的一个同学担任设计师,其实我并不想这样,在我自己认为还没有学到东西就开始进入工作阶段,我总感觉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毕竟很多东西我还不懂,很多东西还做不出来,尤其是一些比较讲究的客户,就感觉到压力重重,毕竟是有点心虚的感觉,那天来的客户是一个在中国银行工作副行长,我感觉到我的不足和不够自信,在很多问题方面上答不了客户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还好我班上还有同学在那帮忙应付,真的,那是在应付,让我感觉到了我很累,很多东西还不够,接下来是我该挨我公司老板骂的时候了,虽然我公司经理是我的老师,但是老师在我和这位客户签合同错误的时候,还是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是我没有做好,在合同这个问题上出了非常严重的错误,还好那位客户是非常的诚心和讲道理的业主,{莆田市一家中国银行副行长}。没有造成资金的重大损失。但是老师也给我的一次严重警告。由于刚丛学校出来,各种社会经验不足,在时常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麻烦等等。材料情况了解的严重不足,在家装设计和工装设计时给了我非常大的麻烦,基本失去了设计师说话的权利,在了解材料行情的时候,不能很好的沟通与表达个人的意思在个人头脑中基本没有什么思路和想法,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感觉头脑里面东西太少了,最终后果是没能全面了解材料行情或者说不能顺利得到想得到的信息。在与客户交谈的时候,也不能很好地把握客户心理,使自己丧失了很多次签单机会。总的来说是自身不成熟的表现,是今后应该加强的方面。

(三)、专业实习纪录

本次实习主要是在莆田第三空间装饰设计公司进行的。第三空间装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家居、写字楼、商铺、酒店等设计与施工于一体的专业装饰公司,规模日益壮大,现已建立了完整的设计、工程与报价、客户服务系统等,所以这让我学到很多也看到了这行业的很多业内关系。我在,

在装饰公司看到的设计行情及现状

这次实习使我对装饰行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同时发现了一些问题。

○1建筑装饰市场竞争无序。 由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规模较小,数量较多,企业资质参差不齐 ,滥宇充数的不在个别。相当一部分根本不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从而造成装饰装修市场上有证无证的单位与个人一齐上阵,无设计与施工资格的单位与个人,在装饰装修市场上畅通无阻, 使装饰装修市场竞争混乱无序,高估冒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工程质量低 劣,售后服务无保证的现象屡禁不止。

○2企业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企业内部技术人员,数量不足、学科不配套,各种工种的技术工人的基本功不到位, 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合理、不完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较差,导致装饰装修工程 的艺术效果与使用功能及质量无保证。 一些用户和装饰设计者及施工队伍缺乏房屋结构安全,设备管线等基本知识, 随意拆墙打洞、 改动管线、给整栋住宅带来抗震,消防等安全隐患,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3行业管理滞后,市场混乱。工商部门有执法权,却不可能有更多的精力断清消费纠纷,更管理不了无营业场 地和无营业资格的企业,建设部门只能发资质证明,建筑装饰协会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家装市场实际 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有实力的正规装饰企业不愿问津家装项目,大批无执照、无资质、无技术装备、无资金保证的街头"游击队"占领了家装市场的大半江山,不仅使大量的税收流失,而且坑蒙拐骗现象时有发生,受害者无从投诉,叫苦不迭。

○4政策法规不完善。 预算订额不实际,费 用不落实,从而使装饰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例如:有些装饰工程业主故意对施工企业压 级,压价,垫资,欠款,出难题等,造成工作进展不顺利,消耗加大,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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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土地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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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建造。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米高_______米,总计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施工内容:详见厂房施工细则。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价款:每建筑平方米 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 元。竣工后以实际面积结算

二、甲方须提供水通、电通,路通。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进料、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用电费用有乙方承担。

三、合同签订10日内,甲方应付施工工费的____%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____% ,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施工费的 ____% 。剩余的 ____%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四、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有甲方负责。乙方原因延迟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万一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六、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公证人各执 一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公证人: (签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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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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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实习报告

根据学校安排我于XX年6月25日到武汉第四建筑公司武汉国企项目部进 行建筑施工实习,这是一个让我了解施工现场的好机会,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 理论与实际的差别。

一:工程简介 本工程是武汉市东湖高兴国企投资公司开发的单身公寓楼,承建单位是武 汉第四建筑公司,分别是五号和六号楼,及高尔夫球健身楼,地基由哮感第四 桩基公司承建。由北京威斯顿设计院设计。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柱子为异性 柱。面积为13000平方米,由3栋楼组成的商住楼,现浇钢筋混泥土六层框剪结 构。

二实习内容

1:木工

1)模板的种类及制作方法;

2)各种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

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

4)现浇结构模板拆除的时间和顺序;

)模板拆除的注意事项;

6)模板的清理,堆放和维修的方法及要求;

2:钢筋工

1)钢筋的种类及外形特征;

2)钢筋的焊接方法及质量要求;

3)钢筋冷加工的方法及工艺;

4)钢筋的绑扎的方法及质量要求;

5)钢筋绑扎的搭接长度要求;

6)各种构件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方法;

7)掌握隐蔽工程记录方法及主要内容; ;

3:混泥土工

1)搅拌机的种类,规格,拌和的原理;

2)震动器的种类,适用范围;

3)施工配合比的换算及标志牌的内容;

4)施工缝的留设及其处理方法;

5)混泥土的养护方法及要求;

6)混泥土表面缺陷产生原因及预防处理方法;

7)混泥土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

三收获与体会

首先说实习对我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因为我十几年的学生生 涯也经历过很多的实习,但这次却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将全面检验我各 方面的能力: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等。就像是一块试金石,检 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 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关键所在,所以,我对它的投入也是 百分之百的!紧张的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结束了,在这一个多月里我还是有不 少的收获。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 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 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房屋的建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 体的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 分重要基础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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