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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谁(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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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经济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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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及《济南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申请办学,并聘请甲方作为自己的经济担保人,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民办教育法规,申请举办:_________________(办学名称以审批机关批准的名称为准)。

二、乙方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办学,保证办学质量,决不以营利为目的,坑骗、欺诈学生。

三、办学期间,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和财务帐簿、报表。

四、甲方愿作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在办学期间能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对乙方办学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济南市市中区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济南市市中区公证处留一份存档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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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小微企业及民营经济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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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调研报告

接到调研情况通知后,县民企局高度重视,会同县工商联、工商局形成调研小组,对县域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先后座谈、走访企业40多家,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50多份。所调查企业涉及基本信息、用工、市场、融资、技术创新、政策环境等方面。总体来看,小微企业在吸纳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优化经济结构、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受经济运行内外部复杂形势的影响,当前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小微企业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业计143户,采矿业计56户,制造业计165户,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计43户,批发和零售计206户,建筑业计22户等共17个行业。其中,2019年1-11月份,全县中小微企业总量为13796户,其中,工业类中型企业为7户;小微型企业为13789户,占企业总量的99.95%(含个体工商户)。

2019年1-11月份,中小微型企业总量取得了较高速的增长。全县个体工商户达12805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161户,同比增长9.9%。注册资本金908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995万元,同比增长102.7%。全县私营企业达991家,比上年同期增加私营企业233家,同比增长30.7%。注册资本金335476万元,新增加92158万元;同比增长37.8%。企业从业人数9913人,同比增长31.5%。

2019年1-11月份,我县中小微企业税收合计35605万元,其中,国税收入:规模以上企业13300万元,小微企业5050万元;地税收入:规模以上企业7284万元,小微企业9971万元。

某种意义上讲,中小微企业就是民企的主体,是民营企业的代名词。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县解决社会就业主力军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我县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小微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自身的草根经济特征,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特别是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而我县小微企业特点是偏向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占绝大部分,占比约87.5%,这些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用地难、招工难的”三难”情况,加之近年我县正着手退城进园事宜,对原工业园内企业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制约,主要表现如下:

(一)工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的带领。

我县民营企业多数属于“微型化”的类型,市场竞争能力较弱,且传统产业多,高新技术产业较少。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简单、投资少、易于模仿、便于进入的行业如小型服装鞋帽企业等。

(二)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

调查走访显示资金短缺是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准入门槛高,云顺竹木有限公司,投资苗木基地,延长产业链,但基地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基地投资建设又不纳入银行贷款抵押范畴,而公司内部资产贷款抵押有限,导致资金流动压力很紧张,二是贷款手续太繁琐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要求“短、频、快”,银行贷款手续比较繁琐。由于企业资金严重不足,加上融资渠道缺乏、贷款难、贷款成本高,严重地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再生产,金士果业有限公司在银行办理短期流动贷款,每次还贷续贷时,银行办理周期一般2-3个月,严重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管理。

(三)生产要素的提高使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

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中,要素成本也是主要问题。一方面原材料价格逐年上涨,近年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外升内贬状态,致很多原材料价格处于“水涨船高”状态;另一方面劳动力成本快速上涨,各地连续较大幅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加之近年政府加大对城市建设投入对用工进行了很大的吸纳。今年好多小微企业的用工工资基本2019元/月以上,县中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每人基本达到4000元/月以上。同时,小微企业的场地租金普遍上涨,运输成本明显增加。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小型微型企业利润空间和生存空间受到了严重挤压。

(四)用地对小微企业制约明显

受工业园调区扩区,退城进园影响,很多小微企业对土地要素需求反映非常强列,一是原工业园内企业发展受制约。县里2019年开始着手工业园调区扩区,退城进园事宜,已经对所有园内企业进行了评估,评估后不能再原厂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以便更好搬迁。美好食品有限公司属原工业园企业,企业现行产量远不能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很多大订单不得不推掉,再者原工业园内企业因为涉及退成进园,银行对其资产抵押率都进行了下调由原来的70%下调到60%,影响了园区内企业扩大再生产。二是入园门槛高。现行的入台商创业园标准是每亩投资强度要达到200万元以上,而很多小微企业无法达到这个标准。鲜良米粉有限公司和金昌食品有限公司都要求入驻台商创业基地,两企业虽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多,但两企业上缴税费及投资强度均不够入园标准。

三、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领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县委、县政府要把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入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长、节能环保的大企业大项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

(二)强化宣传督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小微信贷通”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激励原规模企业技改扩能,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扶助成长性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发展,促使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强化督导,确保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政策“棚架”问题,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部门联动,多管齐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要通过多项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贷救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财政担保公司要实质性为促进企业发展真正起到担保作用,劳动就业局要加大提供再就业小额贴息贷款额度,同时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银行贷款门槛过高、利率上浮、审批时间过长等制约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问题。

(四)健全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民企局继续以创业大学为载体开展以创业促就业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各类培训,县就业局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培训支持,来解决小微企业人才、管理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小微企业用地倾斜。在工业园扩区调区中县里对有发展后劲的中小微企业在台商创业园用地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解决小微企业用地无保障的现实问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发展平台,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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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济类实习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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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习目的:

通过网络营销的专用周学习了解企业的网络营销情况,把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与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 实习时间:

20xx年10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

三、 实习地点:

商务实训中心

四、 实习总结:

为期1个星期的实习结束了,我在这一个星期的实习中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非浅。现在我就对这一个星期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一)实习内容介绍

自20xx年10月7日进入学习,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这周的安排,我们从事了一下主要工作:

1、 学习网络营销方案。

学习的方案有:傲景时代创业计划书、易游网络服务创业计划书、寻宝网创业计划书、俱乐部网站建设方案、晨光学生网创业计划书、各企业网络宣传与推广

2、选择目标企业,进行业务流程分析。

通过上面的学习,我们需要进行自己动手做,老师让我们自己选择企业,进行分析。我选择的是:成都人民商场(盐市口店)。

(1)公司介绍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市口店前身为成都人民商场,成立于1953年,在西南乃至全国均享有良好的商誉及口碑。多次荣登"全国工商百家知名企业排行榜"、"全国百家最大零售企业"行列。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瞬息万变的时尚潮流中,XX年成功实现由传统零售企业向现代零售企业的转型, 确立了"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的核心价值观,树立了"真诚服务每一天"的服务理念,建立了"给人才以机会,让机会造就人才"的用人理念。在全体股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全体成商人将以塑造新的企业文化为契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稳健经营,在做大做强零售业务的同时,加大企业资源整合力度,创新经营模式,积极跨入地产开发与物业经营领域,向"建百年老店、创一流企业"的企业目标努力奋斗在引进、提升品牌的同时,成都人民商场在卖场氛围上求"热烈";购物环境上求"舒适";服务细节上求"细腻";使人民商场在不断提升差异性核心竞争力的道路上又迈出可喜的一步。"真诚服务每一天"在做大做强的同时,向"建百年老店,创一流企业"的目标而奋斗。

成都人民商场盐市口店经过去年全新装修、调整、升级,采用国内先进装修材料和工艺,投入巨资对人民商场外立面和内装修及商场布局进行改造,新增了更多的时尚元素,提升了市场定位和购物环境,营业面积达60000多平方米,一个崭新的高档流行百货店已在蓉城中心闪亮登场。

(2)业务流程分析

由于成都人民商场(盐市口店)是属于"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他的网站隶属"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成商没有在网上开展在线购买,只是做了整个集团的介绍,所以,以下业务流程为我自己在网络营销方案中对网站进行规划后加入了"在线订购"的一个业务流程分析:

1)商场注册edi,银行--商场选择物流公司

2)商场生成定单--给物流公司发送提货通知单--商场给物流发提货通知--物流接货--办理提货手续--生成到货通知----商场到银行收账 ----接受到款

3)各角色进行入库 出库 生成财务帐工作

4)注册每个角色的信息:(商店、物流公司、银行)然后到银行进行注册、申请银行帐号:

5)进入自己的银行-申请(客户; 商店、物流公司)--注册(注册时的名称一定要用注册时的一致、证件代码也是注册后生成的的代码)

6)有了帐号之后要去自己的银行进行存钱

7)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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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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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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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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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  元价格,将名下  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  年,承包费 年一付,金额  元。到  年 月 日之前,将后  年承包费金额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  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六、其他事项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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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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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楼 单元 层 室(东户) 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 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

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购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产证,并且交与乙方保管。在该房产满足过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5年以上)时,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若该房产过户手续费用过大,乙方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若过户时相关机关要求甲乙双方提交该房产转让协议,则甲方应配合乙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该协议仅供过户之用,不实际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转让款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若过户时因政府优先回购或甲方违约从而导致乙方失去房产所有权,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使用权转让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转让金之日起计算)及房屋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担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及房屋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六条 在该协议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单位拆迁该房或其他原因,向该房产支付赔偿的相关价款,甲方应以自己名义领取后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在该权属未变更之前,甲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乙方为该房产的实际权利人,该房产的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除上述所述购房手续外,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确保该房无抵押贷款等经济问题,并且保证已结清该房的全部房款,若发生该房屋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与乙方无关。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若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说话协调人:(签字)

甲方家庭成员签署:

声明

声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系 的配偶。

上述声明人声明如下:

声明人认可 与 于20__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本人同意将该房产的产权按《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条件转让给 .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指模: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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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济担保书_担保书_网

范文类型:担保书,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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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担保书

经济担保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一、担保人 愿意为 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 在*有限公司聘用期间,若出现侵占、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劳动合同违约、违反公司保密协议书规定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手机: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请担保人提供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明复印件及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

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

六、担保人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备注:

1、 请附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请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担保人应为贵阳市户口及有固定房产和收入;

4、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人的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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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济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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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要求和安排,现将街道办事处经济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区下达我办事处税收任务是1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综合治税10.1万元。截止目前,税收完成85万元,占年计划的85%;完成招商引资额500万元,占年计划的100%;其中域外资金500万元,域内资金万元,固定资产完成万元,占年计划的%;截止到10月20日综合冶税完成125000元,占年计划的124%。

二、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实际情况,今年,街道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1、整合资源,强化招商引资

通过大力招商,多引资金,来发展地区经济,壮大本地税源,提高经济增长的后劲和动力。

一是整合资源抓招商。对辖区商务办公用房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台帐,为招商引资打造资源平台。辖区内有商务用房平方,租赁使用平方,待租平方。二是热情服务抓招商。首先是搞好服务,提供便利。与相关单位协调,为投资者尽可能提供更多的服务,对投资者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尽可能提供便利,并跟踪服务,切实做到“引进一家、服务一家、发展一家”。如办事处引进浩融汽车电器配件公司,前后用一个多月时间为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帮助完善相关手续。其次是区位、政策优势抓招商。加强宣传联系,加强与外来、涉外人员的沟通,宣传办事处的区位优势和区里的优惠政策,动员各方人士介绍亲朋好友到龙山投资。

2、夯实基础,强化协税护税

一是摸底核实,建立台帐。绘制辖区平面图,在去年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纳税企业、纳税个体工商户、出租房进行了摸底登记造册;我处个体工商户有358户,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管理。通过摸底核实,准确掌握了纳税户的动态,为掌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利用建立起来的台帐来分析税源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强化新增税源控管,巩固现有税源。各社区有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新增、递减税源进行跟踪监控。

3、建立街道班子成员联系纳税大户制度。搞好跟踪服务,加强与纳税户沟通和联系,用真诚、优质的服务来稳定现有的税源。

4、全面发动,分解任务。将招商引资和税收任务逐一分解,责任到人,实行绩效挂钩,出台新的《街经济工作奖励办法》,全面动员街道、社区干部广泛搜集税源信息,限度地调动大家对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打算:根据各社区的实际情况,深挖社区资源,创办社区经济实体。

三、按照会议要求,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1、由于我区辖区面积较小,各单位要遵守区里文件要求,就是说在招商引资上不要搞乱内部秩序,建议区里的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原则办事。

2、建议区里的主管经济的部门像这样的会一季度召开一次,这样有利工作。

以上不成熟的建议,请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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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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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13--00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专用合同文本。签约以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微利商品住宅。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证书、证明文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

7.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 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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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开发商土地使用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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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和______地块开发的要求,为加快推进______地块改造进程,甲方通过公开招商和竞争性谈判,经筛选并确定乙方作为______地块拆迁整理的合作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______地块位于______市______区,东起______路,南至______,西起______,北至______路(具体区位见附件1——用地红线图),建设基地面积约150亩(最终面积以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准),为国有土地。2、______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______市规划局已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了规划设计条件。

2、______规条【20______】0______号),该地块的开发改造即严格按该规划设计条件实施。甲方负责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协调规划部门完成该规划设计条件的延期,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必须经乙方认可;如涉及用地面积或容积率的调整,本协议约定的综合价款按比例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二、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______地块的征地拆迁及挂牌出让等开发建设前期工作的组织实施;乙方负责投入拆迁整理资金,制订地块前期规划设计方案和回迁房设计方案,为土地出让提供条件。

2、______地块设计方案报批由甲方协助摘牌单位完成。

3、甲方负责协调______地块的土地出让在本协议签定两个月内以毛地挂牌形式完成(即30个日历天左右进入挂牌程序)。到期未完成土地出让的,延时期按本协议资金总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倍计算违约金。毛地出让价以国土部门实际挂牌为准,并应该控制在45万元/亩以下。

4、甲方于本协议签定1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交回迁房户型及面积要求,于本协议签定两个月内完成所有征地拆迁工作,到期未全部完成征地拆迁的,延时期按本协议资金总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倍计算违约金。地块上其他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届时必须全部拆除完毕,达到净地要求。

5、甲方负责协调______西路于本协议签定1个月内正常通车,甲方保证土地出让时地块已满足七通一平。

6、甲方在本协议签定后即向乙方提供本地块三分之二以上土地,以先期进场进行场地整理。

7、摘牌单位为甲方的招商引资项目,甲方负责协助摘牌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临时用水、规划报批、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及各项税、费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并协助乙方和摘牌单位处理因施工噪音、采光权、周边邻居、施工环境污染等纠纷的调解;由于征地拆迁产生的所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价格及付款

2、本协议签定当日,乙方即开始在______市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保证在工商注册办理的承诺时限内完成注册,并于完成注册的次日以新公司名义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拆迁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由乙方按进度支付,所需要的回迁房由乙方负责提供户型方案。

3、本条第1款约定资金的余款(拆迁整理综合费用减去实际毛地挂牌出让价、回迁房结算价、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的剩余部分)在该地块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缴纳完成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4、甲方支持乙方参与苗圃地块的竞价摘牌;如乙方竞得该地块使用权,乙方承诺在苗圃地块中为甲方整幢提供约10000平方米回迁房,回迁房结算价格在该地块住宅平均售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下浮200元。

5、如乙方参与竞拍,且乙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已达到本条第1款的约定价格,则乙方竞拍时的保证金和摘牌后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负责协调,从乙方已支付的前期费用中冲抵;如乙方支付的前期费用未达到本条第1款的约定价格,竞拍保证金和摘牌后的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自理。

6、如乙方通过摘牌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甲方在拆迁工作进行的同时协助乙方在土地摘牌30个日历天内完成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四、其他

1、若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拆迁和挂牌,造成延时,延时期按己付资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倍计算违约金,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总费用中扣除。

2、若乙方资金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进度到帐,乙方承担应付资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倍计算违约金,拆迁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3、为确保该土地顺利完成挂牌及确保该项目后期建设预期利益的实现,甲方保证现有的______地块不作其他用途。

4、由甲方负责实施的宗地周边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如造成延误,每延误一天按该宗地已付资金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5、乙方在______市注册成立新公司后,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关于乙方的权利义务全部移交至新公司。

6、本协议中甲、乙双方的地址为约定的有关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如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应当承担法律文件不能送达的责任。

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另行约定第三方仲裁。

8、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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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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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号楼 单元 号 ;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价格: 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介人 :

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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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产公司经济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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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苏州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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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推动襄樊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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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推动襄樊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全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

推动襄樊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旅游经济发展由速度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轨,是当前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我们襄樊旅游经济发展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只有自觉顺应当前旅游经济发展趋势,牢固树立大旅游观念,不断强化整合意识,坚持把襄樊旅游放在湖北乃至华中地区进行审视定位,全力整合襄樊内部及其同周边地区的旅游发展要素,襄樊旅游经济才有可能在新一轮旅游大发展中有所作为。

一、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发展旅游经济的必然趋势

第一,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旅游经济是一种行业跨度大、产业关联度高的复合性经济,具体包含“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旅游业本身所具有的这种属性,客观上要求必须对其六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否则,就会因为某一个环节的“瓶颈”制约,引发起一种连锁效应,制约整个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旅游消费者(游客)层次不同,对同一要素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以住宿为例,有的游客要求豪华,有的游客要求经济,还有的要求方便,等等。游客的这种多样性、个性化需要,客观上要求不仅要对旅游各要素之间进行整合,而且要求对同一要素也要不断进行整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实际上是旅游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

第二,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实现旅游经济向集约方向发展的根本途径。旅游经济是一种开放式经济,在发展初期,普遍带有粗放经营的特点,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是,随着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粗放式的旅游经营已很难给经营者带来效益。因此,实行集约式经营已是大势所趋。通过大力整合旅游要素,既可以促进提供不同服务的旅游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形成集聚规模效应,又有利于提供相同和不同服务的各个旅游企业共同组成一个地区的整体旅游形象,增加整体旅游吸引力,同时还能够提高一个地区水、电、路、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节约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等等,这些正是实行集约式经营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因此,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究其实质就是在旅游领域实行集约经营。

第三,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创新产品、提高招徕游客能力的重要手段。在市场充分发育之后,产品创新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同其他产品一样,旅游产品也必须依靠不断创新才能招徕、吸引游客,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一般而言,创新旅游产品主要就是对不同景区景点进行挖掘、进行整合。如古隆中,根据编排组合不同,可以成为“三国旅游”产品的一部分,也可以成为“诸葛亮”旅游产品中的一部分,还可以作为“中华名人”旅游中的一部分,甚至还可以作为“中华智慧之星”旅游产品中的一部分,等等。因此,创新旅游产品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对旅游发展最基本的要素——旅游景区进行不断整合的过程。换句话说,不断整合重组旅游景区景点,本身就是对旅游产品进行创新。因此,离开了对景区景点的整合,旅游产品创新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旅游经济发展也势必会走入死胡同。

二、襄樊旅游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大力整合旅游要素来解决

近几年来,襄樊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使旅游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止2003年底,全市共发展起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29处,旅行社26家,涉外星级宾馆52家,各类旅游团队接待推荐单位17家,旅游从业人员达到13000余人。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行业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是旅游业的发展要素及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集中表现为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旅游交通等要素行业十分薄弱,全市100多家各类旅游企业中,甚至没有1家合乎规范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和旅游娱乐场所,与宾馆饭店、旅行社和景区等要素行业存在着严重不对称性。这种结构失衡的状况不仅在“游、购、娱、食、住、行”旅游六大要素明显存在,而且在同一要素行业、同一区域布局之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如酒店、景区分别以二星、三星和1A、2A居多,一星、四星和3A、4A属凤毛磷角,又如我们的26家旅行社,八成以上都分布在市区,且只有1家国际社,等等。凡此种种,已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产业素质提高。

二是旅游产品的品种结构过于单一。目前,全市虽然开发出了襄樊名城一日游、汉江水上一日游、荆山原始生态三日游、薤山、温泉休闲度假等一批旅游产品,并已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从产品类型看,襄樊旅游产品全部以观光产品为主,结构单一,没有形成观光产品、度假产品、专项产品、特种产品等成龙配套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

三是襄樊的旅游景区、项目对游客缺乏吸引力。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目前,襄樊虽然已经拥有29家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但是,由于这些景区既非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等垄断性的旅游资源,又非我有人无的独具创意的特色旅游项目,知名度十分微弱。因此,很难激发200公里以外的中远程游客专程前来旅游观光的兴趣。以襄樊唯一的国家4A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诸葛亮隐居地古隆中为例。古隆中虽然为襄樊独有,但是诸葛亮遗迹全国比比皆是,如南阳卧龙岗、成都武候祠等,论规模、论名气都比古隆中要大,游客要了解诸葛亮来古隆中的可能性自然会小之又小。这些问题,都直接制约了我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整合进行解决。因此,大力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是襄樊快速发展旅游经济的唯一选择。

三、大力整合襄樊旅游发展要素应采取的对策

整合旅游发展要素,既涉及到“食、住、行、游、购、娱”要素及其内部之间的整合,又涉及到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之间的整合。无疑,这就必须依靠市场这双“无形的手”和政府这双“有形的手”加以控制和引导:

一是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实现旅游要素及其内部之间的合理配置。要从襄樊的实际出发,突出对旅游交通、旅游购物和旅游娱乐等薄弱环节的支持、扶持力度。一方面,要针对性地制订出台收费、信贷等优惠政策,引导调控、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各种人才进入这些领域“开店办厂”、投资兴业,谋求发展;另一方面,要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的思路,结合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淘汰一批规模小、档次低的旅游企业,扶持壮大一批实力强、管理好的旅游企业,培育、发展一批填补行业真空地带的旅游企业,推动旅游六要素之间以及同要素的不同结构的合理配置,实现整体结构的优化。

二是坚持有分有合的原则,开发创新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产品。特色鲜明、内容多样、结构合理的旅游产品是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襄樊具有人文、山水和环境资源相得益彰的整体优势,尤其是群山、汉水、原野与古城和谐搭配,形成了个性鲜明的“山水城古风公园”。因此,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襄樊旅游一盘棋的整体思路,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分阶段、分步骤地整合创新市域内旅游产品。其一,抓好现有观光旅游产品的巩固提高。依托米公祠、古隆中、古城墙、绿影壁、古邓城、水镜庄、承恩寺等历史文化遗存,南、保、谷等县的自然山水生态,以及诸葛亮广场、滨江大道、沿江大道等现代城市建设成果,按照不同主题、不同思路进行不断整合,推陈出新,使襄樊名城一日游、荆楚生态二日游、三日游等一批观光产品永葆青春活力。其二,大力培育完善旅游度假产品。网络鱼梁洲分时度假村、汉江娱乐城、保康温泉、谷城薤山等重点度假景区,加强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避免非度假区域内的度假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意引导资金、企业进入城市现有度假区,强化景区内度假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其度假功能,逐步培育出在鄂西北一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度假旅游产品。其三,深度开发特种和专项旅游产品。牢固确立“大旅游,大产业”的总体发展思路,把发展旅游与发展农业、发展工业和发展宗教事业等结合起来,加大对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园、老河口梨花湖、二汽试车场等工农业旅游专项产品,以及广德寺、真武山等宗教旅游产品的规划、设计、包装、促销力度,大力培育具有襄樊特色和市场影响力的特种及专项旅游线路,逐步建立起能够满足适应不同层次游客需要的多元化产品结构体系。

三是按照有扬有弃的原则,整合周边资源发展区域旅游。区域旅游的形成主要是以空间结构为基础,以交通联系、产品联系为纽带。襄樊作为鄂渝川陕渝毗邻地区的一个中心城市,在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建设上具有较强的区域空间优势:从交通区位看,襄樊位居华中腹地,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全国重要的交通中心之一;从城市区位看,襄樊又是武汉、西安、重庆三大经济区的最佳结合点;从旅游区位看,襄樊又是神农架、武当山、大三峡、明显陵、西安、四川等全国风景名胜地的重要连接点。特别是与襄樊相距不到200公里范围内,聚集了一大批在全世界范围内均具有一定垄断优势的自然、文化遗产,如神农架、武当山、大三峡、明显陵等。这些,构成了整合景区资源,发展襄樊、神农架、武当山、三峡旅游区域的外部基础。因此,只要我们能够遵循区域旅游的经济规律,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精、人精我奇”的开发建设理念,规划设计、开发建设一批与神农架、武当山、明显陵、大三峡等周边著名景区景点风格相异、结构互补的旅游项目,合作开发一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我难分”的旅游产品,创新一批包括襄樊知名景点在内的“五日游”、“七日游”等旅游精品、极品和绝品旅游线路,与他们共同创造一种“集体吸引力”,满足游客希望多游几地、旅游企业希望多地经营的愿望,形成合作各方双赢、共赢的良性发展格局,借此推动襄樊旅游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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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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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维护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村集体为群众办事的物质保障,现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________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________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乡村土地等资产承包管理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号文件规定拟定本承包合同书。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费和付款方式

甲方将把集体________亩土地(机动地、红枣园、其他果园、开垦地、或元)给乙方承包________年,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准。地上附着物:红枣树株、杨树棵、胡杨树棵、沙枣树棵、其他棵。(以现场盘点数为准)

土地坐落位置:

东: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后,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对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从事非农业性生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_______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土地)的使用权每亩________元,按照年承包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经营等权利。

2、乙方应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费。若乙方能够提供正当理由并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认为理由合理,可以适当延长交款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乙方在延期的1个月之内仍不能交清承包费,甲方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包经营,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作为合同自动失效终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并不按约定期限内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当年的承包费外另收去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护工作。在承包当年内需补栽的红枣树株,由甲方提供红枣苗,从第二年起需补栽的红枣苗由乙方承担负责补栽,补栽费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无偿交给甲方。

4、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种植、补栽红枣树、施油渣、施农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树底下堆土、环割、环剥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学管理要求进行,同时乙方保证树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浇水等工作的按时进行,病虫害防治,防止农业机械、牲畜、人为损害、要保证留出隔离带的100%。要保证对红枣树每年施肥,保证红枣地无杂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进行必须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若不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义务工和积累工、水费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承担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对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组排队浇水,因乙方原因未浇水上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不承担责任。

6、在合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变动,此合同按国家新规定做调整。

7、在合同期间,若有国家重点项目为原因征用承包土地,国家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费等补贴归属甲方,从中给乙方适当给于当年农业生产损失的补偿,若土地征用事件发生农田闲空时发生,不再给承租方支付损失。同时合同自动解除。

8、在合同期间,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设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必须争得甲方的同意、指导。乙方自行增加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费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将把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若出现附着物缺数、损害现象,乙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3赔偿损失。

10、在合同期间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监督,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村委会安排的义务劳动,卫生等集体活动,不能发生非法宗教活动,若发现一次甲方和乡政府有关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处罚乙方并没收当年的红枣收益。

11、在合同期间,乙方无权将把承包土地转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转。若发生此类现象,乙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收回土地的承包权。

12、在合同期间,发生刮大风、暴雪、暴雨等自然灾害,枣树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枣树损失责任,但要做好预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间乙方不能使用我县规定禁用有害激素类的药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类药物经科技人员检测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当年的承包费。乙方环割枣树时,必须按照相关部门技术要求操作,违反技术要求的,甲方对乙方按每亩5000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无力支付承包费用,前期所交承包费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县乡的农业生产统一规划的要求,有权向乙方统一安排部署农业生产。

2、甲方保证补栽和嫁接的红枣地按轮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间,若乙方积极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红枣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虑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的继续承包经营。

4、在承包期内,国家的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均归属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甲方违约合同条款,向乙方支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乙方违约合同条款,按照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合同纠纷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流转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向甲方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付清当年承包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_______________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的有关规定。

3、此合同经县农经局鉴证之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乡农经站)保存一份,合同鉴证单位(农经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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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经济、民事案件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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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_____(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_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_____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_____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4.1?首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第二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_____机构作出_____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第三期_____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_____或调解书或_____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第四期_____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_____、调解书或_____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_____支付给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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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业委会诉开发商不履行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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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

第二条、价格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付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管理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过户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____市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___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___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___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_____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_____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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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男方要求离婚并经济补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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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男,汉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

女方:___女,汉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

双方于_年_月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叫___。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由___方抚养,随同方生活,抚养费由方全部负责,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元给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方可随时探望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元,分配方式:男方分__元,女方分__元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方所有。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__元。上述南方应支付的款项,应于__年__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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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社区经济发展工作总结范文_社区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9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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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区经济发展工作总结范文

*年,全区工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和省市区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大力实施“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突出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科技投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载体建设步伐,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全区工业经济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各项工作基本情况

(一)生产效益同步增长,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全区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1.4亿元,同比增长28.3%;实现销售收入54.3亿元,同比增长38.7%;实现利税5.2亿元,同比增长39.8 %;工业品产销率达97.2%。规模工业企业已发展到110家,其中过亿元企业达到13家,各项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重点骨干企业的支撑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全区36家重点骨干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1.24亿元,占全区规模工业企业的56.8 %。世纪创新水泥、三九益民制药、山水塑编、山水管道、史坦富新型建材、金珠粉末、供电公司、旭日升饮料、田力康食品、长虹铸管、北辰、宏达、泺源、冶金化工、二汽配公司、陆通等企业生产经营势头强劲,产品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各项经济指标有新的提高,成为全区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果,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年,我局共引进项目12项,总投资22.6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5亿元,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其中已投资6000万元的佳宝工业园、5000万元的华东饮料二期工程、3000万元的明发科技园、3000万元的益民大输液生产线二期工程、900万元的山水管道、xx万元的世纪创新水泥扩建、xx万元的巨能二期工程、1500万元的史坦富新型建材、2500万元的金珠粉末等9个项目已投产。计划总投资16亿元现到位资金7000万元的重汽工业园项目正在建设,其中传动轴和底盘零件项目已进入调试阶段;计划总投资1.2亿元的纳米金钢石粉项目、2600万元的环保设备项目已签合同。投产和在建项目见效后可新增利税5亿元。此外,明湖热电厂项目、西部黄河煤田综合开发项目、*机床二厂铸造分厂搬迁项目、陆幸达电子项目等正在积极的洽谈之中。各乡镇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平安、崮云湖、归德、万德、张夏等乡镇走在全区前列。据统计,全区共引进各类项目201项,总投资70.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6.71亿元,其中有38项建成投产,118项正在建设,45项签订合同。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7项,大项目引进在全市名列前茅,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三)技术进步成效明显,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全区共实施技改项目33项,计划总投资10.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2.8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20%,技改进度和完成质量明显好于往年。佳宝工业园新上鲜奶生产线、明发科技园新上兽药生产线等31项技改项目已竣工投产,可新增产值28.1亿元,利税4.4亿元。技改项目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2.2%,占投资总数的89.2%;二是招商引资项目多,技改项目中有25项招商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0%,占实际完成投资的82.2%;三是技术含量高,有80%的项目技术水平国内一流。旭日升“高兴”系列饮料罐装线、三九益民软包装输液生产线列入省级技术改造规划项目。新产品开发取得新成绩,研制开发新产品36种,总投资1800万元,完成新产品销售收入5400万元,利税600万元。宏达公司智能化高效节能换热器、水龙王集团全自动真空热水机组、陆通公司钢结构厂房技术开发3个项目列入《*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名单》,三九益民、宏达、长虹铸管等5处企业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验收,二汽配公司、冶金化工设备公司等4处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认证企业总数达到16处。水龙王牌消防供水设备、金石牌系列水泥制品等5种产品评为xx年度*名牌产品。全区企业新晋升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5人,累计达到4749人,成为全区企业发展的技术骨干力量。

(四)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乡镇工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全区共发展和建设乡镇工业园区8个,其中崮云湖、文昌、水龙王、万德、归德5个园区列入全市重点调度工业园区范围。通过招商引资新引进项目73个,入园企业总数达到273家,新增规模企业9家,累计达到48家,新增从业人员4810人,累计达到22310人。园区内企业完成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销售收入35.7亿元,同比增长37%;实现利税2.46亿元,其中税金640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6.9%和25.8%。区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4.7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47亿元,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基本实现“五通一平”。山水工业园、鲁能工业园、佳宝工业园、晶恒工业园、捷迈工业园、明发科技园、重汽工业园、黄金集团高科技产业园等企业园区正在加速建设,成为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五)民营经济发展迅猛,经济总量逐步提升。全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896户,民营企业189家,累计分别达到11345户和978家。新增注册资金2.38亿元,从业人员4646人,累计分别达到9.58亿元和7.2万人。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9.2亿元,增长62%,占全区gdp的51%。民营经济上缴税金1.96亿元,增长73%,地方财政收入的60%来源于民营经济。民营经济经营范围已普及各行各业,其中从事第三产业10759户,第二产业978户,第一产业586户,分别占总数的87.3 %、7.9 %和4.8 %。涌现出文昌街道办事处的孙庄村造纸机械、叶庄村木材加工、张夏镇的青北村汽车运输及花生米加工、万德镇的马套村建筑安装、平安街道办事处的赵营村机车维修、孝里镇的地瓜淀粉加工、五峰山街道办事处的机械制造、武庄乡的石材加工等一批专业村镇(街道办事处)。据统计,全区共培植专业村198个,专业大户1329个,产业镇4个,发展经济园区8个,打破了单体分散的发展格局。民营企业新安置下岗职工1800余人,转移农村剩余劳力3000多人,为亏损破产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力提供了新的就业门路,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事故隐患逐年减少。一是建立完善了严格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目标考核标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二是狠抓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交通、非煤矿山、建筑、加油站(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在成品油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中,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点),对现有加油站(点)的改建、扩建、迁建进行严格审核,使成品油市场秩序井然。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定期组织举办培训班、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教育率达到95%以上,高危行业持证率100%,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显著提高。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排查、重点治理,全年共消除各类事故隐患300余件,事故起数同比降低23.8%,经济损失同比下降6.2%,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全区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七)坚持两手抓,两大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扎实地开展党建工作。重点抓了党务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与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严格考评,班子建设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全年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7名,发展新党员18名,转正24名。党风廉政建设初见成效,全年共查处违纪案件3起,结案3起,处分违纪党员3人。二是认真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在全国部分地区出现非典疫情和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开展了两次捐款活动,仅机关干部捐款就达一万余元;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武庄乡、张夏镇无偿捐助节日用品和教育办公用品折款五千余元;围绕区委“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超常规跨越式建设新*”大讨论活动,先后两次组织科长以上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开阔了眼界,拓宽了视野;同时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的“三优”创建活动,供电、电信、移动通讯等单位“窗口”建设走在了前列。三是健全完善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做到与经济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继续实行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及时化解矛盾,把不安定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接访110件次,接访人员700多人次,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四是积极开展企业下岗职工解困工作,先后筹集救助金19万元,救助困难职工多人,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200余个,特困证32个,帮助150户200多名下岗困难职工解决了“低保”问题。五是加强工、青、妇、老干部和宣传报道工作。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高,全年为企业办理换证手续130个,办新证20个,救助特困职工子女大学费用5500元,得到基层工会组织尤其是困难职工的一致好评。团组织工作有进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走在全区前列。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较好水平,达到了计生“六率”100%。老干部活动组织有序,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工作有新进展,全年向市局、区委“两办”、电视台、宣传部等部门提供宣传稿件50余件,撰写文件材料80余篇,对推动全区工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八)加强机关建设,转变作风树形象。一是按照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和职能划分,调整内部科室,合理搭配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组织实施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先后有6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优化了中层干部结构。二是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在财务管理、车辆使用、电话管理、办公用品发放、微机管理、点名与学习等方面出台了具体规定。一年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较好,机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工作质量大大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三是行政后勤工作成效显著。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关,全年压缩各种不必要开支达10万元。我局南区采取定时送水制度后,全年节支达5000多元;在生产调度室和民营办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局机关自行组建了宽带局域网,各科室全部实现办公自动化,全年节支上万元;通过整修办公楼,更新办公设备,拆建停车棚,设立宽带局域网,行政办公效率大大提高,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四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协调服务力度,为经济建设服好务。在“非典”疫情严重时期,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把“非典”入口关等措施,“非典”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系统内没有发现一例“非典”疫情,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对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中,从接管帐目到全面清算、核实企业资产及债权债务等方面,主动与土管、税务、劳动等部门搞好协调,保证了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我局专门成立招商引资跟进协调服务小组,从项目的接触洽谈、征地建房、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用水用电、通讯通路、安全保卫、竣工投产等方面,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全方位协调,靠上做工作。先后帮助重汽工业园、世纪创新水泥扩建、佳宝工业园、山水管道二期改造、三九益民二期改造等项目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30余件次,保证了引进项目当年投入,当年建设,当年见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区工业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因资金短缺,个别企业不能满负荷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影响了工期和进度等;二是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研究、开发及适应市场的能力较差,结构调整缓慢,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部分企业运行质量不高,资金回收难度大;三是改制企业规范完善的任务较重,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建设进展不快,环境创新工作还有一定差距,致使部分项目出现征地难、建设难等一系列问题;五是乡镇一级主管部门力量薄弱,工作有脱节现象;六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形势较好,有的生产经营困难。

二、xx年工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措施

xx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党的*及*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们确定了全区工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及上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总抓手,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突出加快发展主题,努力在择优扶强、科技进步、园区建设、民营经济、环境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再掀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新高潮。

主要任务目标是: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8亿元,增长27.3%;完成销售收入70亿元,增长26.6%;实现利税7.2亿元,增长28.5%;规模工业企业达到142家,增长29%;工业固定资产投入19亿元,增长48.2%;全区工业企业实现管理效益2400万元,增长11%;企业安全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实现全年控制目标。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个中心,即以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提升规模档次,增强财政支撑力,加快工业经济总量集聚膨胀。

两个重点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实行招商引资责任制。按照“在谈项目抓到位,在建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增资,关联项目抓配套”的思路,层层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同时搞好已引进企业的全方位服务,认真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办好一家、带来一批、繁荣一片的联动效应。二是转变招商方式。适应新一轮外商投资的特点与要求,在坚持做好主题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招商方式的同时,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向以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大企业、大集团招商为主转变,向以小团组、个别工作式为主转变,向以与外商协会联络为主转变,向以专业型、职业化队伍招商为主转变,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突出招商领域。国外招商,重点抓住入世机遇,积极与跨国公司开展合作,加强与上级涉外部门、海外华人社团等方面联系,聘请招商代理,同时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国门投资办厂,参加会展、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引导出口创汇企业全力开拓国际市场,最大限度地扩大产品出口,一般贸易突出抓好摩托车及配件、石材、陶瓷、箱包、精工发品等产品的出口;加工贸易突出抓好毛纺、服装、塑料、五金制品、木制品、皮革制品等产品的出口。国内招商,重点抓住东南沿海特别是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和*市区腾笼换业的机遇,在抓好在建、合同、意向项目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大力引进高科技、无污染、规模大、创税高的整建制企业,力争全年局机关引进项目15项,引进资金5亿元以上。

(二)加快载体建设步伐。一是加强软环境建设,增强工业园区吸引力。在规划上,坚持高标准,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功能互补;在服务上,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收费;在政策上,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赋予园区的优惠政策,并在用足用活上作好文章;在机制上,积极探索符合园区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二是加大投入,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以地为本滚动发展,受益主体联动开发”的市场化运作思路,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努力实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达到“五通一平”。三是抓重点,建设精品园。突出抓好水龙王、文昌、崮云湖、归德、万德五个重点工业园区,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完善基础设施,促其快速膨胀,力争年内形成一定规模,真正建成合理布局、梯度有序、特色明显、功能互补、结构优化、资源共享的工业园区新格局。为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园区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修定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为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项工作:

(一)改管并举,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一是解决好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巩固改制成果。对改制的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每个企业的改制工作以及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搞好规范完善,重点抓好水龙王集团、鲁双集团、宏源集团、灵芝集团等企业。对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尽快上市,率先破题。二是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对改制企业依法规范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加快劳动、用工、分配等各项配套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盘活闲置资产。对全部资产闲置的企业,通过改制,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对局部资产闲置的企业,通过出售、租赁等形式,盘活闲置资产。四是加强企业管理。继续推行海尔现代物流管理经验和亚星比价购销模式,降低经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系统,实现人财物和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搞好企业家协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挥好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协会办成企业家的“家”。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通过改管并举,积极推行一批好机制、好产品、好管理、好班子的“四好”做法。

(二)抓大扶强,培植骨干优势。继续把36家骨干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对主要经济指标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企业调度会,交流经验,推广典型,促进共同发展。积极争取省市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开发基金、园区建设专项基金和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基金,优先向重点企业倾斜。继续开展银企联手活动,搞好项目与银行的衔接,立足银企双赢,加强沟通,发挥好两个积极性。对重点项目,及时邀请金融部门早介入、早考察,争取信贷支持。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组建步伐,采取政府投入、企业入股的形式募集担保基金。落实好骨干企业帮包责任制,重点抓好重汽工业园、佳宝工业园、山水工业园、鲁能工业园、*柴油机厂、黄金集团高科技产业园、华东饮料总厂、明发科技园、北辰集团、宏达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倾斜、帮包措施、重点指导,促使一批骨干企业尽快实现规模膨胀,一批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见效,争取年内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利税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6-8家。

(三)狠抓科技进步,推进技术创新。一是狠抓技术改造。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计划实施重点技改项目20项,总投资19亿元。技改资金来源除企业自筹一部分外,最大限度的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省市科技开发基金的支持。对每项技改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技改项目及时开工、顺利建设、按期完成,坚决杜绝“胡子工程”。积极推广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抓好示范,推动全盘。二是抓好产学研联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力量积极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企业自主开发或联合开发的技术创新机制,争取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厂办科研机构,每年研发高新技术产品10种以上。三是抓好名牌产品。继续抓好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培植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争创省级名牌产品。四是抓好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举办人才招聘会等形式,帮助企业引进一批优秀大中专毕业生,重点引进一批有科研项目的高科技人才。同时加大对企业职工的学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现代知识培训,大力提高企业职工整体素质。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提升经济总量。突出五抓:一抓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在抓好传统产业的同时,突出发展摩托车及配件、水暖通制品、锅炉、钢结构等产品科技含量高的企业,重点抓好崮云湖、张夏、五峰山、孝里、武庄五个产业镇(街道办事处)和规模以上民营骨干企业。二抓大村大户。在抓好文昌街道办事处孙庄村、叶庄村,张夏镇金庄村、金峪村、青北村,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大刘村,平安街道办事处靳庄村,万德镇界首村等一批专业村规模膨胀的同时,每个乡镇再培植1-3个专业村。抓大户以缴纳税金为主要指标,每个乡镇培植发展3-5个缴税过10万元大户,每个村发展2-3个缴税过1万元大户。三抓市场建设。重点抓好城区蔬菜批发市场、平安肉类批发市场等十大市场的完善工作。四抓外向型企业。在抓好华通、人环、钧达等现有出口创汇企业的基础上,再发展3-5家。五抓股份集团。对起步早、有一定基础而又分散经营的行业、产品,积极引导搞联户合作,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对有一定规模实力的同行业企业,以股份制形式组建企业集团;对新建企业,倡导按股份制形式组建和运行。支持民营大户以购买、控股、参股、租赁、承包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力争全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000户,民营企业200家,民营经济对财政的贡献率达70%以上。

(五)加强环境建设,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对各项工作实行局长分线负责制,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签定责任状,年终考核兑现。定期围绕工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采取座谈会、调度会和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不定期督查。对重点工作进度和现场调度情况、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和倾向性问题,每月通报一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组织开展“下评上”活动,对履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情况量化百分,每半年组织一次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二是完善制度,狠抓落实。重点完善四项制度,即重点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公制度、现场办公制度、帮扶企业制度。三是标本兼治,优化环境。政策环境重点用足用活各级优惠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与协作,在财税金融、外经外贸、技术创新等方面争取更大的支持。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搞好上下贯通,确保政策及时到位。服务环境重点建立外商投资时的一条龙服务、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全方位服务和企业开工后的经常性服务三大服务体系。社会环境重点严厉打击阻工挠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随意设卡、无序竞争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舆论环境重点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多种形式,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四是加强机关建设。突出四抓:一抓学习强素质。重点学习“*”重要思想、wto规则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二抓制度促规范。重点建立完善廉洁勤政、民主生活、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形成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工作每个层面和环节的制度体系。三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各级廉政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工作实干、作风扎实。四抓调研转作风。组织开展查思想,看宗旨观念强不强;查实绩,看工作方式好不好;查作风,看官架子有没有;查纪律,看遵纪守法过不过硬的“五查五看”活动。推行干部工作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成绩创造在一线的“一线工作法”,在抓早、抓紧、抓实、抓好上下功夫,确保全年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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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依托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水产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_经验交流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4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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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资源优势 打造特色水产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

博湖县因拥有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而得县名。县辖五乡两镇,驻县单位有巴州种畜场、农二师25团、27团种马场、宝浪油田项目开发经理部等,总人口5.66万人,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全县总面积3808.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现为164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3.2%。县内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拥有水产、芦苇、旅游、石油为主的资源优势,是新疆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湖内有鲤鱼、池沼公鱼、草鱼、鲢鱼、赤鲈等30多个淡水鱼类品种,是博湖县优势和特色的集中体现。 近年来,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水陆并进”的经济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以博斯腾湖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加大水产资源开发力度,积极推进水产产业化进程,把作大作强水产业作为富民强县的重要措施来抓,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认识培育水产支柱产业的重要性 博斯腾湖具有良好、无污染的水域环境和丰富的饵料资源,适合鱼类生长繁衍。博斯腾湖水产业经历着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过程。80年代前利用原始渔业资源;80年代后建立渔政管理体制,实行渔业许可制度,走以法治渔的道路;90年代以后进入渔业捕捞、加工经营新阶段;到目前的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综合经营的产业化初级阶段。博湖县水产产业化体系虽已初步形成和建立,但产业链条不健全,产、供、销一条龙运行机制没有形成,发展机制不健全。博斯腾湖目前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其巨大的资源极不相称,巨大的资源开发空间为进一步开发利用提供了充足的基础条件。 “九五”期间,自治州提出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博湖县在对博斯腾湖经过多年开发利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提出了“水陆并进”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强化管理抓水产”的思路,博湖水产业日益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xx年县第六次党代会上,将水产业做为我县的五大支柱产业提出,并做为当前首要扶持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提出了“湖泊经济”的发展口号。近几年,我县经过对水产资源的不断深入开发利用,水产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到xx年,博斯腾湖水产品产量达到4090吨,直接经济效益达1200余万元,比建县初期增长了一倍多。 二、积极创造水产业发展的优越环境 为进一步挖掘博斯腾湖水产资源潜力,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推出水产业发展步伐。一是加强水产养殖开发的组织领导。xx年底成立了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水产养殖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沿湖滩涂、沼泽地和被淹没土地进行实地勘察,初步划出了4万亩适宜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地带,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进行实施。二是积极制定水产发展优惠政策,相继出台了《博湖县水产养殖开发带优惠政策》(博党办[]142号)、《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博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博党发[~]7号)、《关于博斯腾湖围栏养殖管理的实施意见》(博政办[~])60号)等一系列文件,采取水产养殖政府每年贴息50万元,大湖苗种投放资金政府每年保证不少于100万元,配齐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以及水、电、税收、水产基地建设和水产市场开发等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县内外水产发展投资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建立与水产科研院所的长期合作与技术交流。博斯腾湖水产资源的的开发利用离不开水产科研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我县在多年的水产合作过程中,与上海水产大学、大连水产学院等水产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交流合作关系,并多次邀请专家、学者来我县进行授课和实地考察。同时聘请了本地多年从事水产工作的3名退休高级工程师共同研究开发博斯腾湖水产资源。 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优化水产品种结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水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野生、无污染的天然绿色水产品前景广阔,名、特、优水产品的发展潜力也日益增强。为此,我县一是在稳定天然捕捞量的同时,采取一年四季活鱼上市的方式,保证天然野生鱼类的均衡上市。二是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充分利用湖滨水产养殖的自然优势,大力引进养殖新模式、新技术,引导渔民和农牧民打破常规传统的养殖方式,精养名特优水产品种,以无公害产品为主,主养赤鲈、云斑鮰、虾、蟹、乌鳢等。减少鲤、鲫、鲢、鳙鱼等常规鱼类养殖。目前沿湖水产养殖户已达70余户,面积达5000余亩,其中名特优品种占到了30%以上。三是通过不断探索水产开发的新模式,积极引进先进的水产发展理念、经验和技术,多渠道快速实现名特优水产养殖品种的引进和推广。经过对博斯腾湖水产资源的多年开发、管理、利用经验,~年,经自治区水产专家组论证同意,我县对博斯腾湖西南小湖区整体承包经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商,引进了浙江绍兴市多年从事水产发展的投资商。通过浙江发展水产业的成功经验和方式以带动和发展沿湖的水产发展,尽快扭转我县传统土地为本的发展观念,真正实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快速推动我县经济的发展步伐。目前,我县已吸引内地3名大户来博湖县投资开发水产养殖,他们成功精养的蟹、虾等名特优品种,极大地带动着我县农牧民发展水产养殖的信心。这是外来户的加盟,不仅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而且起到了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特别通过西南小湖区整体经营承包的成功运作,使我县与浙江绍兴市越城区成功缔结为友好县区,这将为联合开发博斯腾湖水产等自然资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不断发挥水产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我县在建立水产业龙头企业之前,一直以捕捞鲜鱼,出售冻鱼的传统生产方式缓慢发展,年产量停留在—2200吨左右,渔业生产工具原始而单一,经济社会效益很低。80年代,初步建起了鱼制品企业,开始生产商品鱼罐头,但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生产方式,使鱼制品产销量很低,水产渔业效益低下。随着池沼公鱼资源的迅速壮大,1998年在原有的鱼罐头食品厂、水产饲料加工厂、水产供销中心的基础上,合并组建了以水产产业化为目标的水产龙头企业---蓝翔水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抓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不断实施对企业的技术改造。通过完善设备,建设标准化质量保障体系,积极与国内先进省区市进行横向技术交流和合作,实现了加工技术的顺利嫁接和有效跨越,拥有了自己的水产品牌—“斯腾”,取得良好效

益。1999年,蓝翔公司生产的水产加工品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也由原来年产量250吨的鱼制品厂发展到年产3000吨的现代综合水产企业。形成了冻烤系列出口产品,深受市场欢迎。其中池沼公鱼制品在日本市场被评为特a产品。池沼公鱼产品出口也填补了新疆鱼类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的一项空白。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xx年初,我县以内引外联的方式引进辽宁丹东诚丰公司,组建成蓝翔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企业整体产权出让,使企业进一步适应市场,做强做大。公司拥有罐头厂、养殖场、烤鱼车间、急冻车间,以池沼公鱼深加工为主,年生产能力在3000吨左右,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年出口创汇200—300万美元。主要产品包括公鱼系列和鱼制品罐头食品,其中公鱼系列散烤公鱼、带卵气烤公鱼、油炸公鱼、水煮公鱼、单冻公鱼、串烤公鱼、鲫鱼串、烤麦穗鱼、河虾串等产品出口日本、韩国深受欢迎。目前,在各种水产品的出口的同时,国内各省区都有“斯腾”品牌的产品。xx年公司所产的辣味鱼罐头被国际农业博览会评为名牌产品,公鱼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腾湖”水产品被评为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公司采用绿色环保加工工艺,开发绿色特色水产食品,已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正在积极申报naccp认证。xx年,企业经自治区外经贸厅审批获得产品直接出口权,实现了为当地直接创汇的能力。蓝翔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在不断地调整博斯腾湖水产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龙头带动作用。 五、继续强化水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不断强化提高两个渔场和一个养殖场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苗种供给、捕捞这一基础性水产经营环节的正常运转。通过养殖场多年发展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逐步实现了养殖品种向高产、高效、优质的方向发展,目前养殖场已经成为我县一个重要的优质特色养殖基地。自xx年以来,我县已完成本地野生名特优品种赤鲈、云斑鮰的人工繁殖及人工驯养科技攻关,xx年实现人工繁育赤鲈苗100万尾,云斑鮰20万尾。xx年,成功完成了南美白对虾、云斑鮰、赤鲈、翘嘴红舶、加洲鲈、螃蟹、湖藕等7个项目的科技攻关,为今后大面积规模化养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开发建设博斯腾湖水产苗种早繁基地。该工程已于~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年底竣工。早繁基地主要是利用博斯腾湖特色优良鱼类品种及国内外名特优品种建设年产早繁良种鱼(虾)苗1—2亿尾,培育大规格优良鱼类品种100吨,供应本县养殖开发带、大小湖资源增殖及南北疆市场所需的优良品种,示范养殖部分名、特、优商品鱼的综合良种生产基地。基地的建成,将为博斯腾湖乃至新疆的渔业发展起到非常积极重要的作用。同时开工建设的博斯腾湖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也将于今年完工,该中心将集科研、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生产以及保护动物经营于一体,3—6年可实现博斯腾湖流域水生野生动物放流及鱼类生物学、人工繁殖、鱼苗鱼种培育、饲料、鱼病防治的关键技术,极大地改善博斯腾湖流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三是加大水产品牌宣传促销力度。转变观念,树立品牌意识和原产地保护意识,积极申报博斯腾湖野生鱼类绿色水产品认证。建立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申报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加大“博斯腾湖牌”、“斯腾牌”、“西海牌”商标宣传促销力度,不断扩大博湖水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今年采取了设立博湖鱼销售专营网点,县财政补贴网点建设经费10万元的方式,建立建全营销网络,保证常年供应博湖鲜活鱼、冻品鱼和软包装半成品鱼,通过产品均衡上市,树立博湖鱼的品牌,把博湖绿色水产品更好地推向了市场。 六、做好技术推广和服务 良好的水产技术服务是发展水产养殖必不可少的条件。针对我县水产养殖起步晚,农牧民发展水产养殖顾虑较多等因素,我县在积极扶持鼓励和大户带动的情况下,在水产养殖开发工作的重点乡、镇配备水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或挂职。基本上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使每一个养殖村都产生了1—2名养殖技术骨干。同时渔业科技人员每年到乡、镇举办3至4期养殖技术培训班,年底统一举办养殖技术研讨会,促进农民养殖技术提高。通过加强渔业科技部门和养殖户的结合,参与或带领养殖户举办水产专业协会等服务组织,在农牧民养殖户中推广应用渔业科技部门及时总结制定重点养殖品种的规范化养殖技术,定期向养殖户提供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资料,更好地促进生产和销售。 七、积极推进水产资源整体开发经营步伐,加快水产产业化体系建设 按照整体整合博斯腾湖水产资源目标,大力实施水产产业化经营战略,根据目前湖区水产渔业资源由我县统管的经营管理现状,加快资源整合和生产经营优化组合步伐。充分利用博斯腾湖资源优势,实现博斯腾湖资源的增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水产产业化体系建设,实现博斯腾湖水产资源的产业化整体经营目标。通过主攻大湖增值与保护,发展湖滨、湖湾养殖,提高大湖产出能力,规范小湖生产经营,搞活流通加工,树立品牌形象,强化以法治渔,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做大做强水产业,带动农牧民增收。 到~年,实现水产业(含芦苇业)占农业总产值由目前的13%提高到18%;到xx年,实现水产业(含芦苇业)总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25%。通过整合实现全博斯腾湖水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体经营,实现水产业的飞跃发展,力争把我县建成疆内乃至西北最大的集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加工、生产、批发、销售为一体的水产基地,把水产业做成博湖县名副其实的第一支柱产业,为推动博湖乃至巴州的经济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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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开发商车库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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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一年。

三、乙方租用甲方车库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遇政府政策原因甲方确需提前收加车库,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后,方可收回,未满租金如实退还。

2、乙方职责

1)乙方在租期内使用车库发生的水、电费等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交押金_______元,待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满意后如数退还)。

2)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把车库转租和承租给他人。

3)乙方在车库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租期内因任何事宜,造成车库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视为违约,应承担_______元的损失费。

六、其它

1、本合同变更、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经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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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工作汇报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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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德县始终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突破口,以减负、保护、规范、服务为目的,通过加强领导、创新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治乱,全力清除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制。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优化环境投诉受理中心,为副科级建制,核定编制6名。县委、县政府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建立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察局每年年初都要出台优化环境工作方案,明确全县优化环境的工作重点,并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以分解表的形式分解到各单位,每两个季度调度一次工作进度,年终进行考核。摆脱了纪委单打独斗的局面,通过“抓领导、领导抓”,建立起“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优化环境工作格局。

——坚持二个工作原则。一是企业与部门零接触,企业对部门零投诉。企业与部门零接触指县招商局和联系单位为企业做好全程代理,进行保姆式服务,企业与相关部门不直接接触。企业对部门零投诉是指各部门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和提供服务时,不能给企业增加任何麻烦,不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企业对这些部门的投诉为零。二是创优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工作中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坚决禁止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为企业保驾护航;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积极倡导“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广德发展”的理念。

——瞄准三个工作目标。一是以改善环境为目标。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改善政务环境。要求各职能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制、办事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整顿办事拖拉推诿,工作态度粗暴蛮横、工作责任缺失等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政务环境。二是以“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目标。要求各单位不断加强内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使之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时,不给企业和群众任何阻碍,做到高效率的办结。三是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在改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发展成本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成果,努力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硬环境和投资经营软环境。

二、立足制度创新,强化保障机制。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为使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我们注重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积极探索优化环境的新方法。努力做好降门槛、勤服务、禁扰企三篇文章。

(一)降门槛。

1、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在20xx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了行政审批“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改革,致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规范审批项目。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驻中心,尽可能完善中心职能。目前,全县42个职能部门已进驻服务窗口30个(其中15部门设综合窗口,另设便民窗口4个),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达349项,窗口工作人员141名。二是做到“授权到位”。部门单位与窗口首席代表都签订了授权委托文本,明确了中心窗口是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窗口首席代表具有本单位承办事项的审批权和调度权。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只盖窗口行政章,无需再加盖本部门行政章,就可以得到审批认可。三是开展提速增效。充分发挥服务窗口集中审批的优势,实行“一站式”服务。实施全程代理和并联审批,尽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能,所有县内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降低为2、97个工作日。四是加强内部管理。出台了17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

2、大力开展涉企收费清理。20xx年7月,县纪委监察局联合经信委、物价局、法制办等单位开展了全县“一区三园”涉企收费清理,这次清理将涉企中介机构收费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清理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文件,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中介市场,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清理结果出台了《关于加强“一区三园”涉企收费管理的意见》,印发了涉企收费项目目录。要求暂停征收“一区三园”涉企行政性收费,进一步降低“一区三园”涉企事业性收费,大力推进“一区三园”涉企经营性收费,规范“一区三园”涉企垄断行业收费行为。

(二)勤服务。一是强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运行于20xx年。20xx年12月份,为更好地发挥中心在优化环境中的应有作用,县委、县政府投入700多万元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招投标中心合署办公,设置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两办(办公室、县长热线办公室)、两科(业务科、督查科)、四个分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分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分中心、综合工程招投标分中心),人员编制为30 人,其中主任、党工委书记1 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1 名,副主任3 名。中心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职能范围、人员配备等方面更加规范完善,形成了集审批办证、招投标、县长热线三位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中心自06年12月份重新挂牌运行以来,已先后获得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市县文明单位等荣誉。

对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广德县委、县政府始终本着三大理念。一是鼓励创新,争创一流。对于中心领导班子,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是,把中心建设为“江浙一流”,向全国一流看齐,允许他们着眼于全国最为先进的做法拿来为我所用。因此自新组建以来,中心能一年一个新举措,一年一个新台阶。今年,我们还将中心审批平台改革成果向基层延伸,组建体现应进尽进和授权到位两大原则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是赋予权限,加强管理。为切实加强中心的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其管理职能履行到位,我们在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将机关评议满分100分分值中的15分交给中心对进驻的窗口单位进行考核,10分交给中心对部门开展县长热线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强化了中心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监督,实时监控。县纪委、监察局在中心设置监察室的基础上,将投诉中心和效能办移至行政中心挂牌办公。投入50多万元在中心建设了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县长热线平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考核。监控系统的终端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电脑上延伸,扩大了监管的覆盖面,增强了监管的权威性。

二是全面开展乡镇便民中心建设。在全县选择了4个乡镇开展乡镇便民中心建设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始终坚持“四个注重”。第一,注重指导。充分尊重基层尤其是乡镇意愿,因地制宜地做好平台建设相关任务完成的指导,不搞一刀切。第二,注重落实。把强镇扩权、民生工程等有关政策落实作为重点,通过项目规范予以固化和现实化。切实做到该管住的,坚决管住;该放开的,一律放开。第三,注重公开。通过清理,使乡镇职能权限更为透明;同时以制度来固化,确保项目应进尽进。第四,注重领先。无论是清理、建设、规范,都力争高水平,并符合将来一定时间发展需要,不搞反复。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完成了11个县直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的53个行政审批权力的授权。乡镇政府及基层站所向窗口的授权也全面完成。4个试点乡镇的便民中心建设已全面完成,东亭、柏垫、四合等乡镇中心建设正加快进行,各乡镇中心的“三资”管理平台和土地流转中心建设任务现正在抓紧落实。

三是禁扰企。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你发财,我发展”的高度,千方百计为业主创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20xx年,我县出台了涉企检查、涉企收费、涉企行政处罚必须到优化办报备的制度,这三项制度的出台,旨在从根本上压缩自由裁量权,给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行为以最大保障。并对违规情况实施行政问责,极大地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形成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高压态势。同时,对来我县投资的外来规模企业实行绿卡保护制度,凡持绿卡者,在涉企检查、子女上学、就医、部门服务等方面享有优先权,20xx年以来,优化办为全县规模企业和开发区新进企业发放绿卡100多件。

三、搞好效能监察,强化监督机制。

我们坚持以行政效能监察为主体,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配合,努力构筑全方位监督体系。

一是大力开展电子监察工作。20xx年,我县率先在全省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县行政审批事项和招投标行为以及“县长热线”实施情况,包括每个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的情况;招投标项目公告、预审、开标、评标、公示等情况以及办事大厅和开标、评标场所进行实时的电子监控。对违规审批、超时限审批、违规收费、违规招投标等情况发出预警信息,同时对每个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实现了行政审批和招投标实施过程“看得见,管得住”。

二是深化为企服务。县纪委监察局连续两年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继续开展了“进百企、查实情、优环境”活动。活动发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到全县百家以上的规模企业进行走访,掌握和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现场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两年来,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60余条,除部分暂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外,其余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受到企业主的一致好评。

同时,自20xx年开始,我县就建立了优化环境监测点和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不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调整环境监测点和特邀监察员。利用上门走访、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和听取企业对我县优化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xx年共开展四次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这些意见建议为我县进一步制定制度和政策来优化发展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强化民主评议。自20xx年开始,我们连续两年在全县深入开展民主考评基层站所长活动,对本区域内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基层站所长进行考评。按照日常督查考评、部门考评、公开测评三个层面进行考评,并严格兑现奖惩。目的就是要通过民主考评活动,促进基层站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提升素质,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基层站所,着力解决“中梗阻”和基层板结问题,为推进广德率先崛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考评不是目的,我们更注重的是评议结果的运用,严格奖惩机制。在每年对民主评议排在前名的单位给予表彰的同时,对排在后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引起被评议单位的高度重视,促进了行业作风转变。

四、狠抓刹风治乱,强化惩处机制。

查办案件,是优化环境的重要手段。只有对危害环境、败坏广德形象、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重拳施治,严惩重处,才能把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引向深入。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查案必严、快查快结、案案有果。20xx年以来,优化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70余件,均办理完毕。立案5起,纠退金额82.11万元,查结率100%。如几起典型案件的查办:一是查办了县法院两名法官枉法裁判的案件。二是查办了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利用过生日之际,邀请服务对象参加其生日宴会并收取礼金的案件。三是查处了城关工商所利用年检之际,搭车收取会员费的案件,四是查办了自来水公司违规收费的案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这些案件都在全县引起了非常大的震动。通过办理案件,进一步加大了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处理力度。

与此同时,我们利用明察暗访等手段,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着力纠正公车私用、违规饮酒、上班不在状态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20xx年开展明察暗访四次,并在6月份将暗访情况刻录成光盘,在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上播放,20xx年开展明察暗访六次,处理并通报违规人员达10余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四项机制”的实施,有力地提高了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了我县的吸引力,使我县成为一方投资兴业的热土。今年以来,预计今年实现生产总值125亿元,增长15.5%;财政收入19.1亿元,增长43.7%;农民人均纯收入9200元,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亿元,增长20%。经济社会呈现出活力迸发、持续攀升的蓬勃发展态势。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建立绩效管理体系为核心,辅之以行政规范化建设和优化环境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的有力推进,实现广德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质的飞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制度建设。优化环境也好,效能建设也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永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要改变就投诉抓投诉,就效能抓效能的工作方式,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同时对已出台的制度,要强化问责。根据已制定的《县长热线责任追究办法》、《效能投诉责任追究办法》、《电子监察暂行办法》、《一次性投诉查实待岗制度》、《广德县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广德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把查办效能案件作为行政效能监察和优化环境的重要手段,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办案意识,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教育广大公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增强效能监察的震慑力,扩大工作影响。

二抓乡镇便民中心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源头防腐的重要环节,以其便民、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制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成果。在20xx年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全面建设,建立行政审批制度向基层延伸、保障强镇扩权、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的新机制。以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龙头、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的创建,其关键是在各乡镇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引入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重点将乡镇行政机关和基层站所的行政审批职能,以及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项目,统一整合进便民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尽进、授权到位,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

三是抓风险点建设。根据各部门拥有的行政权力,编制各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流程,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排查,找出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预防和控制措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过程通过电子政务网统一上网运行,在每个风险点上设置防控措施,建立权力内控体系。防止权力部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压缩暗箱操作的空间。

四是抓电子监察建设。电子监察以其监察结果的不可更改性,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我们将在现有的电子监察的基础上,完善电子监察绩效考核系统,每月的绩效考核结果由电子监察系统自动生成,这样既减少了考核的人为因素,又增强了考核的刚性。开发网上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和与之对应的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对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项目推进等行为实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促进政府机关勤政廉政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是抓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监察。开发重点投资项目监管的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系统实时对全县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监管。改变传统督查督办工作主要靠人工电话频繁催办和文件督办等手段,避免由于督查督办工作量过大等原因且可能出现的工作拖延,工作遗漏,办理汇报不及时,督办不到位等现象发生。通过电子监察,促进工程项目建设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使工程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为经济平稳较快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是抓中介机构的清理。近几年来,中介机构因为收费不透明,有的中介机构未和主管部门脱钩等因素,引起企业的很多不满。20xx年,我们将在20xx年涉企收费清理的基础上开展中介机构的清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位领导,感谢你们于百忙之中到广德来指导工作。广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与省、市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兄弟县市的支持密不可分。今后广德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包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更需要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也要向你们及周边其它县市学习,进一步抓改革、抓创新,抓制度创新和源头防腐,努力争创纪检监察工作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新特色、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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