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修订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现房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小区地上车位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第二条 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 年 月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 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车位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 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黄金现货买卖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 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3:小区车库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码: (简称甲方)
买方: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车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车库的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称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屋所属的车库,该车库位置在靠南侧一排车库从东往西第 号,该车库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销售价格
上述车库售价 元
第三条、费用交接的时间
l、车库电费的交接日期为 年 月 日,此日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若办理该车库的权属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条、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对所出售的车库拥有完全所有权,需给乙方提供上述车库的有关的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无设定抵押、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如因第三人对该车库主张权利,甲方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决。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买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卖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等一切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买卖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卖方房屋坐落在成都市 (该房屋所属楼盘 ,幢号: ,单元: ,楼层: ,房号: ),房产证丘(地)号为权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性质: ,所有权人: ,目前是否按揭: .
2、卖方保证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及身份证明合法有效,在本的同时卖方须将该房屋的权属
证明原件 及有关该房屋的一切文件封存,作为之用。
3、经买卖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4、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交付定金¥ (大写人民币 元整)经纪方所托管定金¥ (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该房屋的物业交割保证金。
买方:
卖方:
篇5:不动产地皮买卖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皮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产权证第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地皮。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地皮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此地皮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元整,由于甲方此住宅地皮为国家拆迁补偿用地现无国土、规划等证件,甲方收到定金同时需无条件将此地皮的一切相关手续证件交由乙方保存并协助乙方到市公证部门办理公证乙方单方可办理国土、规划等手续。
3.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付款方式:购买此地皮首期楼款人民币整,购买此地皮余款人民币整
4.买卖上述地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的地皮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该地皮交付乙方。
第四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6:热门买卖房产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活动。
1.房产出卖2.房产购买。
第二条房产情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外环线以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所在层__________。
权属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一。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__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三。
第三条房产价款、其他价款
房产价款为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其他价款为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
第四条中介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中介服务报酬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甲方负有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出卖的,应如实告知乙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
第七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乙方负有下列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购买的,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报酬的,甲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或全部完成中介业务的,乙方应按约定服务报酬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房产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附件二:房产相关设施及房屋平面图
附件三:房产抵押、租赁情况
附件四:补充合同
篇7: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畜买卖合同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流渡中学食堂生猪肉食用安全,遵照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__《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二条结算方式: 定期结算,每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和定点屠宰单位证明等。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存放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辽宁生猪买卖合同律师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8:期房买卖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鉴于:
1、 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位于 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相关信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
上述合同已由 登记备案。
2、 乙方了解该房屋为期房的事实,并同意向甲方购买上述期房。
因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甲乙双方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该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 总购房款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具体的付款进度及方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乙方以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
2、 开发商交房时,乙方以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
3、 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 __承担。
二、 甲方的义务为:
1、 甲方负责取得开发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2、 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协助乙方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3、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首付 日内将该房屋有关资料交付给乙方,待开发商交房时直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 乙方的义务:
1、 承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的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
2、 承担该房屋的维修费用;
3、 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产及土地的产权变更手续。
四、 承诺和保证
1、 甲乙双方承诺:作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属实,不存在任何伪造、夸大及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3、 甲方保证该房产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他限权利限制,如查封、抵押、回购、预告登记等任何权利限制;
4、 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日至房屋完全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不会因为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房产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响房产过户的事实。
五、 违约责任
1、 不论任何原因,若甲方未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购房款;
2、 不论任何原因,若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地产,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如果甲方隐瞒任何房产存在的瑕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回购等相关信息,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六、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篇9:按揭车辆买卖合同范本
买方:
卖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号码:_____
买方: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号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_____ 车牌号码:_____ 厂牌型号:_____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方承担。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在 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 见附件一 ) 。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10:车库买卖合同书个人
卖 方:
买 方: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 ,面积 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 ,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 ,资料编码 。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目前,潍坊市房管部门不对车库确权登记;若潍坊市房管部门能够对车库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
六、为使服务于本小区的 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上盖章并填写相应的物权转让登记备案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手印): 买方(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卖方(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篇11:国际贸易合同——买卖合同
20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
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
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买卖合同是指卖方提供货物,买方支付货款的,以买卖为目的双务合同。
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将相应的金额支付给卖方,这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其义务,另一方有权拒绝执行合同的义务。货物(Goods)买卖或称合同的标的物系指有形动产(Corporal Movable Property),但不包括股票(Stock Certificate)、流通票据(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财产权利(Right of Property)和不动产(Real Property)等。
货物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经签字即可生效。有些国家对货物买卖合同的最低交易额作了明文规定。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一般来讲,以书面合同为主,若无书面合同,一旦发生争执,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以受理。
在国际间采用的买卖合同是由律师事务所书就,以示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互利。
篇12:期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文件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型为房厅厨【幢】【座】单元层号房,该住房层高为层,地下结构,建筑层数地上闭式】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条 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1)供水(2)供电(3)供气(4)排水(5)绿化(6)有线电视、宽带(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
(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2)逾期超过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
第十一条 产权登记约定
产权登记约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其中买受人占该套房屋卖人占该套房屋%,在此期间,买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买受人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其住房。买受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该住房;买受人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上市交易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签定日期计,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出售时,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上市所得价款可按照第十一条中出售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买受人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书面意见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属买受人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1、物业管理用房;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5、其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二)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资金)标准为理企业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收取,物业买受人应在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缴纳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签于:
篇1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条款_合同范本
合同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_________。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港: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计_________。该信用证在_____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的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篇1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购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村________组集体成员。
2、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村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北屋________,东屋________,西屋________,南屋________,院落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登记在__________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________________名下。
(2)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村___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_____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_____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其他_______份交有关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5:西安市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桂林市兴安县湘江路、编号为
060003-1、0601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兴国用(20__)第060003-1号、兴国用(20__)第060104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53693.5m2 ,规划用途为: 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为【√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房管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现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该商品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砖混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 1 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元(大写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整)。
3. ×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以合同约定的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商品房总价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已付的定金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抵作房款)。
2.分期付款: × 。
3.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 年 月 日支付购房首付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由买受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2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1)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买受人须在10日内备齐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需要的资料,否则,由此而延误办理按揭手续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因买受人的原因,银行不予批准或者不予足额批准买受人的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须在接到银行或者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选择一次性付款,并与出卖人签定变更付款方式的补充协议,否则,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签订合同后,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政府规范性文件而影响交房日期的。
3.其它: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9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0.5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月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1 (该比率应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够商品房为住宅时,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在收到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付清购房余款并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应承担所欠购房款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接房超过30日的,须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房屋保管费。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包括按照买受人在本合同预留的电话通知以及《桂林晚报》或者《桂林日报》上的交房通知。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出卖人按市场价赔偿约定标准未做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交房时水电到位;
2.交房时有线电视线、电话线布线到位;
3.交房时排污管到位;
4.其他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
2.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栋楼宇买受人使用、维修和保管,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住宅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确定。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为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壹拾贰 页,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其中出卖人 叁 份, 买受人 壹 份,兴安县房管所 壹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兴安县房管所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篇16:车库买卖合同书个人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 元)。乙方在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款。
三、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 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
五、 甲方在乙方付款后,将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车库购买合同与收据交付乙方。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篇17:电冰箱买卖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销售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物资材料事宜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相关事项并约束双方。
二、总价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下的物资材料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总价款为叁拾贰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币[¥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玖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币[¥97485.00][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该定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且未对乙方所售物资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壹拾陆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币[¥162475.00][总价款的50%]。
4、甲方应当在酒店开业后半年之日后的七日内将剩余货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标准。
2、甲乙双方以样品作为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样品标准确认书》并封存双方所认可的样品。
四、交货: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约定办理:乙方应当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内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运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验收:
1、交货验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时应当对物资材料的包装完好性、数量进行检查,并对包装破损的物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对数量不足的应当加以签注。
2、甲方使用中的验收:
[1]、甲方在使用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过程中,对于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物资材料,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派员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内到达甲方处与甲方人员共同核验质量问题,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的,视为甲方异议成立并认定乙方所售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2]、甲方提出质量异议期限的日期为自甲方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内使用完毕乙方所售货物的,则甲方质量异议的期限延长至满六十日。前述之延长并不应当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所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责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并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货物完全符合质量标准的约定。
[3]、若乙方所售货物的质量需要在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方能评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后方能加以辨别的,甲方有权在上述两款多规定的期限之外的时间对于乙方所售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并按照上述第1款之约定作出通知,乙方对于通知之应对情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货、换货与补货:
1、对于确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或换货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相应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内将退货运离甲方施工现场或将更换的货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所售货物属于在使用后需要在外观上具备一定的观赏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当保证库存有与乙方所售货物在品质、规格、型号、颜色、外观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达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的20%的货物以备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不足而需要增加采购时能够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单价、交货期限向甲方供货。
七、执行合同联络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联络人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未约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
八、通知:
甲、乙双方相互之间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属有效通知:
[1]、向登记于本合同的执行合同联络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2]、向登记于本合同的经办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3]、向乙方登记于本合同的地址邮寄送达通知。
九、违约责任:
1、鉴于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紧工程量大,若乙方迟延交货不仅将导致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将导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元。
2、因乙方所售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换货而导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货、换货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质量合格的货物之日的期间内,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元。
3、因乙方未尽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备货导致甲方无法补货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或乙方未及时给予甲方换货或退货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重新采购所花费的价格高于本合同价格的价差损失。
4、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对方因应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代理、聘请其他专家工作、调查、公证等的报酬、费用。
十、本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按照与签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书面确认、变更的,本合同不得变更。任何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变更本合同,但获得书面承认、追认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约定解除:
[1]、乙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拒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派员核验或虽镜核验确定存在质量问题但拒绝退货或换货或在三日内未予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货的,每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达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通知方式到达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办人签名即生效。
甲方:乙方:
篇18:农民蚕茧买卖协议
为使两地畜牧业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引种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乙方需要,甲方组织保质保量的货源,由乙方在场内自由选购体型纯正,发育正常的,达到乙方满意。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选场地,在选过程中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选价格质量由乙方确定,甲方要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在中协调达到乙方同意。
三、甲方负责装车,负责办理各项运输手续,路途中费用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购买数量超过头(只),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甲方装车后,乙方付订金,运送到一次性付清欠款___________元。
如不付清,甲方有权把全部拉回,订金作为赔偿路途中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和跟踪服务,技术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工资待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无偿向乙方提供所购的管理方式、饲养、疾病防治资料及跟踪服务。
七、选报酬。
乙方按总元头(只)付给甲方,甲方承担招待客户的一切费用和当天选不够,喂的饲料及装车费用。
八、因选购期间乙方亲自在场,乙方所选的大小、肥度、高低及体重都和甲方无关,甲方只承担运输途中的死亡。
下车后,一切情况与甲方无关。
九、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司法机关制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篇19: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概况及转让内容
由乙方受让甲方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为工程顶账房地产(甲方顶账合同复印件见附件1),有房屋所属权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现出售给乙方,房屋办理产权证时以乙方名义办理,在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房屋产权证之前房屋仍属甲方所有,乙方有居住使用权。
2.房地产座落:禹都家园小区(龙门大街和乔南路十字向西), 东单元25楼中户。
3.房屋建筑面积:101±1平方米。
4.交房时间: 年 月 日。
5.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该房屋的附属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电力、供水、电话、供暖、有线电视、网络线路等管线、计量表等一并转让;为使该房屋达到合理、正常使用之目的的必要设施一并转让。
二、合同价款
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元,成交价格包括:
1.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所需的所有费用;
3.甲方已经交付的房屋修缮基金、天然气初装费、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闭路初装费、天然气报警费、打压费、物业费等。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房屋市场价格的涨跌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5.52%,即拾玖万元整,甲方交钥匙于乙方,并提供已支付费用的所有票据,需变更姓名的及时协助变更姓名;剩余合同价款的34.48%,即拾万元整在甲方协助乙方办完产权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付清(第一年付款叁万、第二年付款叁万、第三年付款肆万)。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见附件2)。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如甲方三日内未开具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四、交付约定
该房屋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入户手续。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的更名手续。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属设施的设备发票及保修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一房多售、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交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公共修缮基金缴纳等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手续便利;结清乙方房屋所有权登记前的与开发商、建筑公司之间的有关费用,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达到正常、安全使用之状态。
4.甲方应当及时交房并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六、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款。
2.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物业移交手续。
七、产权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地产公司办理房产证时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由甲方按约支付相应税费。
甲乙双方在房屋登记后三日内共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移转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致使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时超过一年未交接房屋产权,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经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115%。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或与开发商和建筑公司签订不合法合同的,存在一房多售情况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经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115%。
(3)甲方在办理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乙方应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的第一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房地产不能正常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因入住对于室内装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
乙方未按约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支付期满三月之后按照约定支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伍支付违约金;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支付剩余价款逾期超过一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15%的总合同价款。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协议未能达成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入住对于室内装修的费用。
九、房屋风险
房屋风险的转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前由甲方承担,自乙方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移转至乙方。
十、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一、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份,乙方留执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现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20:精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 地址: 电话: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 地址: 电话: 鉴于乙方拟购买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车辆一台。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买该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承诺均具有签订、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及资格。
第一条 汽车基本信息
1、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2、车辆担保情况:
3、车辆登记所有权人:
4、车辆牌照: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 个月支付,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5、乙方在未付清上述款项前发生车辆事故的,车辆保险的赔偿款项应优先支付上述款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________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
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39;,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
第三者强制险和
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
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
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
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
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215;3‰215;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