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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细则【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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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3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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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按照《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

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 申请人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登记时,除户籍证明外,还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

(二)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三)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四)申请从事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的,应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证明。

请帮手、带学徒的,还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副本。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出具保险凭证。

第四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五条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第六条 《条例》第八条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基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

经营者姓名,是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申请人姓名。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

经营者住所,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

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反的其他业务

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及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赁证。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外出时必须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报告备案。异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接受后,收存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发给临时营业执照,并加强管理。

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应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对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进行验照。

在异地经营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验照。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因故停业,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在停业期间不缴纳管理费。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记挂失。不报告、不挂失的,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挂失后,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第十八条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对个体工商户投机倒把和违反市场管理的行为,应按照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税务、卫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门的规章,除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需要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可以依照本细则以自己的名义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数额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对个体工商户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时,必须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

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第二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和换领营业执照,应当缴纳登记费;办理变更登记,应当缴纳变更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办法,按照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执行。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管理费,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收取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补缴。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管理费的1至2倍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预收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向个体工商户乱收费用的,应当由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退赔。

经批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经营场地,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承担拆迁费用。

第二十四条 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违章处理不服时,可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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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安值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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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时间规定:

6:50—18:50 18:50—6:50 吃饭:30分钟

第二条 保安岗位安排:

1、大门岗:白班:苏仁团(领班)、王玉攀、周泽绵夜班:张森林(领班)、罗光勇、朱达辉

2、新装车台:钟洪根(领班)、白班:叶智灿、王宽仁、夜班:刘保和、龙昌鸿

第三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第四条 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第五条 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条 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第七条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第八条 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条 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代班者,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纪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十一条 值班保安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或睡岗,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二条 各值班人员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所在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履行职责。大胆管理

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并提报公司处理。

第十三条 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按章办事,严禁用污言秽语相待员工。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着装整齐,佩戴一致,不得卷裤脚、袖子等有损保安形象。

第十五条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重点部位巡逻排查工作,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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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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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针对公司内务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门除配置必须的办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窜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有意见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沟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维护公司的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办公。

五、保持室内卫生,原则上由内勤负责公司卫生,但所有外勤人员除自觉维护外,也应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为确保安全,加强办公室内电器的管理,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设施,下班前必须关掉所有用电器具,消灭火种,以保证公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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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4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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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1986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为了进一步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根据《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集市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 集市场地必须纳入上海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实施。集市场地规划按下列规定:

(一)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应当按公建中心菜场使用面积的50%另行配建室内集市商场。

(二)旧城区改造,应当根据改建基地的条件,配建面积适当的室内集市商场或者棚顶集市商场。

(三)郊县,可以根据县属镇每2万人建1个集市,乡镇和新建农村集镇每镇建1个集市的原则,进行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另外规划设置专业或者批发市场,并配备必要仓储、住宿等服务设施。

第二条 集市建设资金和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筹集。

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集市的建设资金和材料应当纳入公建配套计划内。

集市商场内的柜台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金从集市管理费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资办法解决。

第三条 设立集市,按《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已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暂时不能迁入室内的露天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建、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的配合下,建造简易棚顶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在环卫部门配合下,设置简易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集市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区、县长任主任,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会成员由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供销、粮食、农牧水产、物价、计量、税务、卫生、环卫、公安、市政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

乡、镇基层集市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组织形式,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全体会议和主任、副主任会议制度;会议的各项决定应当及时下达给各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集市的专职机构,应当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集市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八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职责是:

(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管好集市。

(二)监督、检查有关集市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集市建设。

第三章 集市管理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市建立集市管理办公室,税务、物价、公安、卫生、环卫、畜牧兽医和计量等部门可以派员参加或者组成联席会议,协同加强集市的管理。

第十条 经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集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聘用退休职工担任集市协管员,从事公益劳动,协助管理集市。

集市协管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由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技术和法规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分别由工商行政、公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法规和政策。

(二)对集市管理人员定工种、定岗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服务、财务、统计、内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在集市设摊营业的商贩加强教育管理。

(四)建立监督岗,受理群众反映和检举,及时处理违章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五)调查研究,积累资料,掌握动向,按时将商品购销,以及集市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情况,向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报告。

(六)领导集市服务工作,做到方便购销,疏理渠道,引缺泄余,繁荣市场。

第十二条 集市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管理,做到: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集市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四)执行任务时,必须按照分工佩带有关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志或者穿着标志服。

第四章 集市入场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凡需进入集市营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集市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并主动出示如下证照:

(一)国有、集体企业应当出示本单位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饮食的还应当出示卫生许可证和本人体格检查证明,经营肉品的还应当出示宰前检疫证明、宰后卫生检验印章。

(三)行医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部门开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售中药材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局的中药材鉴定证明。

(四)出售大牲畜的应当出示村民委员会以上基层行政单位和兽医检疫证明。

(五)农民出售自养家畜应当出示兽医检疫证明。

(六)出售自有旧商品的,要出示身份证明,出售旧车辆的还应当出示车辆牌证。

第十四条 在职职工、在校学生,以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退休职工、待业青年、无业居民,不准在集市设摊营业。

第十五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对同意设摊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行医和卖药人员等,按证换发设摊证和场标;临时照顾设摊的,由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临时设摊证和场标。

第十六条 设摊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发证和管理。

第五章 交易活动和价格管理

第十七条 在集市设摊营业,必须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准许自由上市、自由交易商品的,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准随地设摊;批量交易的只准在指定的贸易货栈、批发市场和集市内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在本市粮店、商店、菜场以零售价格购得的商品,加价后再在本市集市上出售。

第二十条 凡在集市进行批量交易,均应当使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作为进货者的进货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购进商品,必须有进货凭证;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帐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按质论价,买卖公平。

国有、集体企业在集市出售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

个体工商户出售从国有、集体企业批购的商品,应当执行国家的价格规定。出售自产或者自行组织的商品,政府物价部门有限价规定的,应当执行限价规定;没有的,由购销双方自由议价。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经营副食品、食品和饮料还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接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

集市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管理。

第六章 集市管理费和兽医检疫费

第二十四条 集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单位和个人出售大牲畜,国有、集体工业销售自产产品,国有、集体商业销售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1%计收。

(二)单位和个人出售农副产品、旧货、副业产品,个人出售工业品、手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2%计收。

(三)凡经营修理服务业或者饮食业,按营业额的1%计收,行医、卖药的按营业额的2%计收。

第二十五条 国有、集体商业受命出摊营业,调节供求,平抑市价的,可以免缴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兽医检疫费标准,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兽医检疫部门在检疫时收取。

第二十七条 收取集市管理费及兽医检疫费时,必须发给与收费额相同的收据,收据上必须有收费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 集市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集市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乱收费和徇私舞弊现象,应当立即制止、纠正。

第七章 违章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从事购销活动或者无证经营的,予以教育制止;不听教育的,处以商品价值30%以下的罚款。

(二)经批准进入集市设摊经营的固定商贩,不按规定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的,予以教育;不听教育的,处以当天商品销售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不按指定地点设摊交易的,劝其到指定地点交易;不服从规劝的,处以商品价值20%以下的罚款。

(四)偷逃集市管理费的,责令补交,并可以根据情节,加处应交管理费1至5倍的罚款。

(五)出售文物、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和国家规定不准上集市的外货的,责令其到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交售;已售出或者倒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六)出售不准自由上市交易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如商业部门需要,可予收购;已售出的,处以销售额50%以下的罚款。

(七)从本市粮店、商店、菜场套购计划粮食或者工业品、农副产品,在集市上加价出售或者换取其他商品的,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的商品和货款;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八)买卖计划票证或者以票换物的,没收票证、商品及非法所得;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九)抬价抢购,转手倒卖的,按规定处以罚款。

(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尺少秤的,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以假充真商品;屡教不改的,处以出售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其中属工商企业或者有证个体工商户,可以并处短期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无证游医、药贩在集市行医或者卖药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及药品。

(十二)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第三十条 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非法牟利的,由计量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出售幼鱼、幼蟹及偷、抢、毒、炸水产养殖品的,按《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市卫生、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税务管理的,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兽医检疫管理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集市管理人员纪律松弛,工作不负责任,假公济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是派驻干部,由派出部门进行处理;是集市协管员,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及时撤换;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也适用于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菜场附近交易点。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本细则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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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高中,班级,全文共 5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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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

一个良好的班集体需要有良好的班级管理制度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欢迎阅读!

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

一、班级管理机构

1、班长:班级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主任不在时代表班主任。负责宏观调控班级所有事务,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维护班风、学风建设,重点协调值日班长负责教室课堂自习的纪律。

2、团支部书记:负责团委的工作,组织学校团委组织的比赛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协调文艺宣传委员负责黑板报筹办。

3、学习委员:带领各科科代表做好工作,建立班级学习小组,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

4、体育委员:负责两操一课组织领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篮球赛等。

5、卫生委员:负责平日及大扫除的卫生工作,主要是检查、督促、把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同学清扫。

6、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饭卡充值和挂失,水票的购买等生活工作。

7、文艺委员:负责每天三次课前一首歌的组织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歌咏比赛、文艺会演、黑板报等。

8、室长:负责宿舍内的卫生和纪律,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课代表: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要做到腿勤、手勤。

10、值日组长:负责当天的教室、卫生区的卫生工作,主要是带领相关同学及时的打扫干净。

二、班级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一日常规要求

一、上课

1、上午、下午、晚上必须按时到教室(预备铃前10钟)。由值日班长负责考勤,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对表现好的学生要表扬奖励。每迟到一次扣除当月一日常规量化总分1分,有事必须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写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后交班长)无故旷课1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5分。

2、课间小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保持肃静,做好上课前的一切准备(准备书本文具等)。书本一律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小预备铃响后还在打闹者,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3、上课铃响后,老师进入教室,班长喊起立,待老师还礼后全体同学坐下。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老师还礼走出教室后同学再出教室(如老师有事未出教室,同学可先走)。

4、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记笔记,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独立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每缺交一次作业扣除量化1分,考试作弊1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0分,并且当场试卷判零分。

5、上课时坐姿要端正,不随便说话,讨论要积极认真,发言要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发言(臂肘触桌面)。发言时要起立,坐姿端正,声音宏亮。

6、上课时不随便出入教室,不擅离座位,调换座位。下课铃响后才能出教室,户外课不许中途回教室。每违规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7、上课时不准戴帽子、围巾、手套。不许穿背心、拖鞋、短裤,运动场不许赤背。每违规一次扣除当月常规量化总分1分。

8、衣着打扮要符合中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留发不过发界,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带饰物。学生不准带手机。违反规定者立即改正,并扣除当月当月常规量化总分5分。

二、自习(包括晚自习)

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9不准谁便移动座位或调动位,如有发现,扣除1分。

10课禁止转笔转书,如有发现,扣除1分。

11上课不准在教室吃零食、不准照镜子、不准梳头及递纸条、左顾右盼,如有发现,扣除1分。

12上自习课应自主自觉学习,不准说话、讨论问题,如有发现,扣除1分。

三、两操(早操和课间操)

13、一定要坚持上操(因故不能做操者,必须亲自向班主任请假),无故不请假者扣2分。

14、出操时要做到:集合迅速,列队整齐,保持安静,口号响亮。

四、寝室规定

1、下晚自习后20完成所有事情,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说话,分不准点灯,不准用手机,违纪者扣除2分,手机没收。(以学校通报为准,没有具体到人的,全宿舍都扣)

2、所有物品按寝室公约规定摆放到位,卫生打扫要及时、符合要求。如有违规扣除相关人以及室长每人2分。

3、寝室内不得乱扔零食袋子及废弃物,违规者一次扣除1分。

第二部分 班费及班上公物的管理

一、费的管理

班上都有一定数额的班费,用于班上的公共开支。班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都应有相应的制度。班费的使用班费可用来购买书报、对优秀生进行奖励、对生活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用作活动经费等。班费使用时,数额较小的由负责同学决定;稍大数额的由班委会决定;数额再大些,最好听取班上全体同学及班主任的意见。经手人凭发票或有关单据向负责同学实报实销。负责同学要定期向全班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

二、上公物管理

班上公物管理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可由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负责教室设备的管理和维修的组织工作,课桌椅实行定人、定物、定管理,定期进行评比检查,按规定实行奖励、表扬、批评或赔偿。

第三部分 违规处罚规定

1、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处罚分批评、写说明书、警告、劝其退学等形式。

2、违规一次在班级一日常规量化总表上扣除相应的分数,每月由班委会及学生代表(两名)累计一次总得分,连续两次月累计积分在班上最后三名的同学由家长到校协助教育一次。每学期一次操行总分。

第四部分 奖励加分管理条例

1、拾金不昧,价值超过五元一次加一分,但弄虚作假者将严厉批评,并扣除5分。

2、寝室卫生打扫在学校量化考核中积分在六个寝室评分最高的,全寝室成员总积分各加1分,寝室长加2分。寝室连续一个月没被学校违规通报,全寝室成员总积分各加1分,寝室长加2分。

3、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主动参加者,一次加1分。在大型考试及和各种大型活动中受到学校点名表扬或奖励者,一次加2分。

4、在班级管理中积极为班级管理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一项加1分。

5、一个月内没有扣分者,每人加2分。

6、教室卫生值日不注意保持、监督或不倒垃圾桶,当天的值日生每人扣1分,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扣1分;一月内教室卫生、门窗及黑板讲桌卫生保持好,奖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2分。

7、值日班长由于不主动开展工作且当日出现严重问题扣除其当日量化分2分,一月内被评为优秀值日班长加3分。

8、每月内一人在某学科课堂学习主动,积极发言在30次以上,加2分(由课代表负责评估)。

9、月主题征文或通讯报道在学校获奖,一篇加2分,并给予物质奖励。

10、每月内一人所有学科作业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加2分(由课代表负责统计)。

11、每月内某一学科全班同学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及时送交,课代表加2分。

12、每次各科月考成绩每上升10个

高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二)

班级管理制度

班训:完善人格 ,有效学习 、坚持付出、预约成功。

班风(校风):严谨的态度 严明的纪律 严格的管理 严肃的作风

组织形式:小组责任制

责任人:小组长

具体安排:

全班分为七个小组,每小组七至八人,设小组长一名,组内收各科作业同学各一名,收齐作业后交各科代表。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所有事务,如分工安排、收费、发放物品、纪律维持。每小组轮流负责一周值日,称为值周小组,在本值周内,负责教室、卫生区、自行车摆放等相关值日项目。

小组长负责组织、督促本值周内的卫生落实,带动小组成员的学习进步、做好值周内的卫生、学习、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记录,并就本小组值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和总结教训(周日晚自习),每周一交班会随笔。

小组间实行评比,在卫生成绩、学习成绩等方面,评出优秀值周小组、学习成绩最优小组、纪律表现最佳小组等奖项,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凡本小组成员出现严重违纪,取消本小组阶段性评优的资格。

此项内容由副班长负责。

评价方式:发展积分制

为了更好的促进每位同学的发展,特制定发展积分制,每位同学有起始80分的积分,根据加减分情况,其最终得分作为每学期评优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家长会汇报的依据之一。

班规班纪:

一、出勤:

1、早晨、下午,晚自习前十分钟预备铃前进教室。教室保持安静,禁止一切嬉闹、打逗。课间二分钟预备铃保持绝对安静,准备好上课相关物品,进行预习。上课铃响进入教室算迟到。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算早退。(因公,需要班主任认可,因事需要家长提前请假,不在评价范围)

2、请假制度:如请假需要家长亲自联系班主任,事、病假期不超过一天。住宿生,需要持医务室证明,最多在宿舍休息半天,多者由家长接回家治疗。一天以上病假者,需要由医院出示的建休病假条,按芦台一中学分管理方案执行。禁止旷课,旷课者按学校学分管理规定处理。

3、住宿生必须按时按规定出早操或是出小早自习。如果因病,也需要到场见习,补开假条,否则视为旷课。课间操必须全员到位,因病长期不能参加,需有县医院证明,其他短病假需医务室假条。

4、课间操、眼保健操属于课程内容,必须认真对待和参与,否则算缺勤。

5、奖罚:如出现迟到、早退。进行第一次罚抄写班规五遍,第二次通知家长,学生班内做保证,第三次,回家反省,扣发展积分1分。三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等级降一级。

每一学年全勤的同学,加发展积分2分。

此项出勤记录和统计由组织委员负责,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将缺勤或迟到等问题如实、准确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二、纪律

1、二分钟铃响应立即保持安静,出入教室不许打逗、说话。上课、自习课纪律应保持绝对安静,禁止一切嬉笑打逗。教室内禁止吃零食(早点在早自习十分钟铃响前吃完)。课间不大声喧哗,不看闲书,不乱串座位、班级。

2、上课不接下言,不说闲话,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得到老师允许才能回答或提出问题,鼓励积极回答问题,自习课问老师问题应起立低声,并向老师致谢。升旗、集会等应保持安静,不做小动作、不说话,听从指挥,严肃认真。

3、进入学校禁止带手机、MP3等一切通讯、娱乐设备,一经发现,全部没收。3次以上,扣发展积分2分,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一级。

4、在校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建纪情况,视情节记过或劝退,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5、服从班委对班级纪律的管理,不与班委作对,服从班委的要求和管理,及时改正。

6、在校一律穿校服,发型、服饰符合学校要求,不合格者不允许进教室。

6奖罚:

由于纪律问题,每学期被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等点名批评,采取具体的惩罚措施,如正强化:禁言、十分钟不间断脱稿主题演讲;负强化措施,停课,回家反省等)累积3—5次,扣除发展积分1分,6—8次扣发展积分2分,8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一级。

课堂纪律,由任课老师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两个阶段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综合各科表现,优秀者加发展积分1 分,不合格扣1分。

此项内容由班长负责。

三、学习

1、课堂表现:要求认真听课、积极参与、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不与老师发生冲突、有问题意识,积极向任课教师问问题。

2、作业质量:及时交作业,保证作业质量,禁止抄作业、替写作业等情况,每天早自习前收作业。

3、考试诚信:认真对待考试,严禁作弊。

4、学习目标:给自己定阶段性、合理的学习名次目标,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向上的意识,并为之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高情商,善于自我管理。

5、奖罚:不交作业,罚写同样的作业5遍。3次以上不交作业者,扣除发展积分每次1分。

以入学年级名次为基础成绩,年级100名以内,在每学年的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等大考中,年级名次的平均,基础成绩为年级100名以上的,提升1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基础成绩为年级100至400以内,每提升3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400名以后,每提升50名以上,加发展积分2分。

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交由德育处严肃处理。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此项内容由学习委员负责。

四、集体

1、认真完成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参与班级活动。

2、同学之间宽容互谅、不起矛盾,不给小组拖后,认真完成班委、组长安排的各项值日卫生。

3、尊敬老师,不顶撞老师,不与老师发生冲突,虚心求教。

4、爱护集体财物,不损害、破坏集体财物。

5、奖惩:

不完成相关集体任务或不能按质完成,3次以上,扣除发展积分1分。

在各项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

与教师发生冲突,除采取具体的强化措施外,3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综合评价等级降一级,此项内容由团支书负责。

五、卫生

1、值日生按时到位,保质保量的完成值日任务。

2、教室常规卫生包括:讲台、黑板、窗台、地面的清扫、清洁。

3、严格执行大扫除卫生安排,严禁缺勤、偷懒,三十分钟完成扫除任务,走读生回班上自习。

4、奖惩

教室、卫生区、车棚每周扣分超过三次,每扣一次分,扣除值日责任人发展积分1分。宿舍卫生由当日值日生负责,当值宿舍卫生超过三次扣分,扣除值日生发展积分1分。

大扫除不到位者,采取强化改正措施,三次以上者扣除发展积分2分。五次以上者,综合评价降级。

值周小组整周都是满分,小组成员全部加1分,宿舍卫生两周不减分,宿舍成员全部加1分。

此项内容由生活委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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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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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的壮大,离不开严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业,可参考以下范文。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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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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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园区治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二、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确保每班岗位人员不少于一人,巡逻不少于一次,堵截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辖区安全。

三、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

四、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五、 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六、 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七、 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园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园区重点要害部位。

八、 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可检查所带物品。

九、 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十、 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大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十一、 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馈,积极为住户联系,及时解决和协助处理入驻企业投诉和求助。 十三、 在执勤过程中,当保安队长检查到各岗位的保安员时,保安员应向队长或班长敬礼并汇报巡逻情况,保安队长应向保安员回礼。

十四、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十五、 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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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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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公司应加强保安员在巡逻服务方面的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巡逻保安员能较好地完成巡逻任务;

2.此保安巡检方案采用电子感应式巡更系统设备,由当班巡检员手持巡检机在预设时间和区域范围内,依照顺序先后一一感应读取预设地点钮的信息,并形成固定的巡查路线,巡检机所采集的感应记录、碰撞记录及其他信息可作为巡岗职责操作依据;

3.全套巡检设备由巡检机、充电器、地点钮组成,其中巡检机、充电器将交付保安员使用保管,地点钮为盾型塑料牌,由我司人员负责安装,保安巡逻读钮时,如发现地点钮松动、掉落、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告知我司人员,否则无法读钮或读钮失败,即以缺漏打更处理,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4.巡逻保安员应熟悉巡检设备使用方法:

①巡逻保安员应紧握巡检机,将塑料读钮头在0-5cm的距离内对准地点钮按下读钮键(中间键),红灯亮,液晶显示“读钮”,提示开始读钮,当巡检机发出“嘀”的一声并闪绿灯,液晶显示地点钮号,表示读钮成功;

②保安员值班时间每班为8小时,当班巡逻保安员必须完成5轮巡逻任务,平均一轮花时不得超过96分钟,当班保安员应把握好时间,以免因过时导致读钮失效;

③在同一轮巡逻过程中,保安员应把握好相邻两地点钮之间的时间间隔,请勿超过10分钟,否则将导致读钮失效;

④所有巡逻保安员应参照我司提供的巡检点位置列表、巡检路线图,逐一感应读取所有地点钮信息并确保读取成功,漏读或因操作不当致使读钮失败,即视为缺漏打更,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⑤凡因超时或误时导致读钮失效,一律视为缺漏打更,即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⑥巡逻过程中确因处理事件未能按时打更者,请记录事件详情,并于下班前提交情况说明一份给物业管理处,但以此逃避考勤者,一经发现,一律罚没当月工资并开除;

5.巡逻保安员应当熟悉巡逻路线,熟悉所辖区域的设施、环境及

应急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对特定目标、地段、区域应加以留意,时刻确保其安全或处于正常状态;对于沿途发生的异常情形,如水电设备异常开闭,物品位移、损坏等情状改变(包括门窗开启、高空坠物、陷阱坑道破坏等),陌生或可疑人员进出,外来或内部车辆进出、停放,抢劫、盗窃、打架、行凶等不法侵害行为,烟火异味、浸水漏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当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自行无法处理的,应请求协助或立即上报并加以记录。遇事不作为或不处理,当场发现一次即按照50元/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6.所有保安员应当爱护和保管好巡检器具设备,保持巡检器具设备外观洁净干爽,除交流学习使用外,不得随意把玩巡检设备,更不得外借他人,如有违者,即按照50元/人次处罚当事保安员,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如无法修复或遗失的,照价赔偿,另罚款500元整,并承担因巡逻失效引发的一切后果;

7.巡检机遇外力敲击或撞击即会采集一条撞击记录,将作为巡检机的爱护保管程度参考,新增一条撞击记录,即按照50元/条次处罚当班保安员;

8.保安员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包括物品、设备等交接情况记录,注明时间并签名确认,凡物品、值班交接记录栏空白或有违事实者,每发现一班次,即按50元/人次处罚交接班所有保安员;

9.当巡检机发出缺电报警时,保安员应及时充电,以确保巡检机正常使用,若因巡检机缺电导致无法读钮,即视为缺漏打更处理,按照10元/点次处罚当事保安员;

10.保安员应于每周六下午15:00前将巡检机及保安门岗值班记录表交予我物业管理处,以便及时采集数据,作为保安员考核根据;

11.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应留心观察,夜间巡逻时应配备好手电筒、警棍、对讲机等器具,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1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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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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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 定穿着统一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 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 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 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黑色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 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 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 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 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 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 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 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 (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

(五) 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 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 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 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 装:

一、 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 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三、 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四、 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一、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二、 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三、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第七条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 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二、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

三、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四、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 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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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1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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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 ,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管理办法

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副总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上报。

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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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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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干部评比制度

班干部是班级管理的重要力量,为了使班干部都能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特制定本评比方案:

1.班干部只有行使好了自己的职责,方能参加班干部评比,评分见《操行评分细则》及《班干部职责及评比记录》。

2.班干部评议不合格者提出“限改”,仍然不合格另行选录。

3.班干部评比每期进行三次,由班长主持,并作好统计。

4.班干部评比每次吸收学生代表参加,监督评比。

二、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行为,制定如下办法:

1.一般违纪,由班委有关同学作好记录,按操行评分办法扣分,突出的及时教育批评。

2.严重违纪,除按要求扣分外,作书面检讨并与家长交换意见。

3.属学校认定的情节恶劣的违纪,如打架、赌博、盗窃,私下河塘洗澡等,交由学校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对屡教不改者、情况特别严重者,交学校劝其退学。

5.其他补充:

(1)清洁保持差,负责当天教室扫除。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不按时完成清洁任务,责其在此后重点负责。

(3)拒不完成清洁任务,安排下一周继续,仍不服从,按屡教不改处理。

(4)缺旷课较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酌情处理。

三、班会制度

根据学校规定和学生实际,为培养学生多种能力和解决学习、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制定班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1.针对班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班会。

2.每次班会活动由班主任会同学生干部设计方案,班委会负责实施。

3.每次班会必须有记录、有明确的主题,并且结合学生实际。

4.活动中涉及到的同学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不得推诿逃避。

5.班委同学作好每次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和会后的总结。

6.校外班会活动应事先申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进行。

7.班会活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在学校放假期间。

四、班委会制度

班委是班级工作的核心力量,班委工作得力、到位,班级表现就好。否则,班级管理就会出现问题。为更好地培养一批班干部,拟定本班委会办法:

1.每期班委会不少于五次,时间根据班级情况确定。

2.每次班委会要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

(1)班级工作现状总结;

(2) 优秀学生的鼓励表彰和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

(3)今后工作的方向及工作要点。

3.每次班委会每个班委成员都应有发言记录:情况汇报或意见和建议等。

4.每次班委会由班主任布置,班长主持,学习委员记录,副班长总结。也可由班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班委会。

5.每个班委成员都必须参加班委会,无故不参加的在操行评分中-3.0分/次,并批评教育;迟到、无发言记录-1.0分/次。

6.班委会要对各班干部进行评比,统计结果,交班主任。

五、班级文化建设制度

为丰富学生生活,锻炼学生能力,每两周定期出刊一期黑板报,分别由三个小组承担。

1.自觉美化环境,张挂和保护名言警句,定期清扫蛛网灰尘。

2.每两周出刊一期黑板报(放假除外),第一周星期二之前完成,最迟不能延后到星期三。

3.每期黑板报由学习委员负责督促检查评比记录。黑板报要结合学习生活实际,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

六、表册记录要求

根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及学校要求,规范制度,完善制度,开展有益的活动并规范软件资料:

1.各种表册分别交由各班委成员记录;

2.各记录员须按时、准确地作好记录,不得徇私舞弊。发现弄虚作假者要给予批评教育。

3.每位同学未经许可不得私移走各种记录。

4.不得损坏各种表册。

5.每月交教导处进行一次统计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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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安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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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再者确保公司安全和防盗,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要穿保安服并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看书报、打瞌睡;并按月对考勤打卡机的时间进行调对。

3、严格按访客登记表来执行来客登记和进出厂车辆的记录。

4、必须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防止不必要(偷盗)现象的发生。

5、人员携带物品出厂,经凭各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6、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经过问事由并记录出入时间。

7、负责管理公司场地的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疏导大门内外无关人员。

8、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上级,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

10、定期配合生产主管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严禁无关人员在内闲聊。

1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3、负责每天员工打卡的监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时保安应提前调好考勤打卡机,防止员工代人打卡、乱调机打卡、错位打卡等现象的发生。

14、负责司机对内部放行单的签署工作,如果司机没有签署内部车辆放行单就不给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须按每小时一次在厂区内巡视。

16、每天应搞好厂区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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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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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 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 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

3、 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 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 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 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 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 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 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一10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户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三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6、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户钱、物者;

7、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

9、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0、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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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细则_入职培训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培训,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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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入职培训的目的

1. 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 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 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 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入职培训的内容

1. 公司概况及企业文化

2. 品质管理知识

3. 消防、安全制度

4. 公司劳动纪律、《员工手册》等各项人事制度

5. 相关部门组织架构及作业流程

6. 业务知识与业务技能

7. 参观生产线(视实际需要)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

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二章:培 训 阶 段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 公司入职培训

2. 各部门入职培训

3. 实地训练

第六条:公司入职培训的重点是:

1. 公司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介绍

2. 企业文化宣导、组织目标、组织架构讲解

3. 公司质量目标、品管知识、环保知识讲解

4. 公司人事政策及保密制度

5. 消防、安全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1. 各部门组织架构、职权、工作内容及规章制度

2. 每天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任务

3. 从事未来工作的业务知识、技能与方法

4. 各部门要求掌握的其他知识与技能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 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 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 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 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 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 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 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为程序文件的补充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一. 公司入职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一. 部门入职培训反馈表

二. 入职培训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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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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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校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湖北省信访条例》,下面谈一谈我的学习体会。

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1987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主要主要有以下不同:

1、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如在立法目的或者立法宗旨方面,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体现了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方面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增加了许多应该给予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正是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在办案程序方面也严格要求公安机关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居住权等方面内容。以上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护人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2、增加了许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法条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5章45条增加到6章119条,共增加了74项条款。

3、规定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也有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但是主要是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规范了治安管理处罚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处罚程序设立专章,在处罚程序中,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证据的收集,涉案物品的扣押、保管、处置,传唤的批准权限和传唤时限,询问笔录要求,对涉案场所、物品、人身的检查,处罚的决定权限,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处罚的告知程序、听证程序,罚款处罚的罚缴分离原则,拘留处罚的暂缓执行制度,以及被处罚人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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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2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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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制度

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嘉奖、晋升或奖励100-500元

1.1对改革小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1.2在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1.5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2.0经过季度考核及民主评议,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奖励50-100元。

3.0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服务态度良好,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得到公司领导和客户表扬的,经季度考核确认的奖励50元。

4.0积极参加工作,学习训练成绩优秀的奖励20-50元。

5.0抓获盗窃分子、自行车嫌疑分子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6.0因公受伤奖励100-200元。

7.0内务卫生评比表现较好的奖励10-20元。

二、惩罚制度

1.0一般违纪

1.1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要求未造成影响的罚款10元。

1.2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

1.3迟到或早退10-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以内一个月累计者罚款10元。

1.4当班打瞌睡、精神不振、姿态不正罚款10-20元。

1.5岗上看书、看报、吃东西、与无关人员闲聊者罚款10-20元。

1.6在队伍中闹不团结,搞小磨擦的,当事双方罚款20元。

1.7无故不参加训练、部门会议和突击任务的每次罚款10-20元。

1.8不爱惜或不妥善保管装备,造成一定程度损坏的罚款20元。

1.9在值班记录上乱写乱画,不按要求填写的罚款10元。

1.10员工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偷盗或自盗的,送公安机关处理,一律不发工资,开除处理。

1.11违抗命令,当众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的:

1.11.1情节较轻的,罚款50-100元;

1.11.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2当班睡觉被查实的:

1.12.1白天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2.2晚上躺、伏睡的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1.12.3一年内三次被发现睡觉的作辞退处理。

1.13服务态度粗暴、顶撞客户或管理人员,造成恶劣影响,视情节作以下两种处理:

1.13.1情节较轻每人每次罚款30-50元;

1.13.2情节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14当班时喝酒或不当班时酗酒滋事的:

1.14.1当班时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酿成后果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14.2当班时喝酒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每人罚款50元以上同时作辞退处理;

1.14.3当班喝酒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责任后作开除处理;

1.14.4其它时间喝酒滋事未造成后果的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罚款50元后作辞退处理。

1.15无故打骂污辱他人或员工之间相互打斗的:

1.15.1情节较轻的罚款30-50元;

1.15.2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作辞退处理。

1.16脱岗、失职现象:

1.16.1脱岗未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元;

1.16.2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罚款50元;

1.16.3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7违反宿舍规定,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17.1留宿同性的罚款20元;

1.17.2留宿异性的罚款50元,并作辞退处理;

1.17.3内务不合格的罚款20元。

1.18散布对公司和客户不利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8.1罚款50元;

1.18.2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扣除全部工资。

1.19拉帮结派,搞不团结和地方主义,影响员工队伍团结的:

1.19.1造成一定影响的罚款20元;

1.19.2情节严重的作辞退的处理。

1.20安管队员违反公司的请假制度的,不当班时间:

1.20.1不请假外出一天以上或两天以内,罚款50元;

1.20.2两天以上作辞退处理;

1.20.3休假逾期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罚款50元,并扣除本季度奖金。

1.21聚众赌博两次以上作辞退处理。

1.22当班时间出现以上情况,每次罚款5-10元。

1.22.1当值时间在员工指定以外的场所用膳。

1.22.2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的声浪、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

2.0严重违规

2.1.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记过、劝退或辞退处理。

2.1.1当值时间睡觉;

2.1.2擅离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2.1.3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住户物品;

2.1.4对住户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2.1.5吵闹、粗言秽语,扰乱公共秩序或小区安宁;

2.1.6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住户房间;

2.1.7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

2.1.8未经批准,私自配调住户或公司钥匙;

2.1.9涂改、造假单据、证明或拾遗不报;

2.1.10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1.1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荣誉;

2.1.12违反公司程序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2.0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即时除名或开除处理。

2.2.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2.2.2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住户吵架;

2.2.3向住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2.2.4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2.2.5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住户物品以及当班时间饮酒;

2.2.6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假另谋职业;

2.2.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2.2.8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2.2.9经常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2.10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2.2.11由于工作失职使住户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2.2.12拉帮结派、挑拨离间,影响员工的团结,影响公司声誉,屡教不改者。

3.0惩罚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罚款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可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奖罚程序

1.0奖惩依据:客户投诉、群众反映、员工或主管检查发现、部门领导发现等。

2.0奖罚原则:实事求是、奖罚分明、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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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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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

欢迎来到 人才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就《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15位听证陈述人在发表意见时,也指出了湖北省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些许乱象。

收费标准随意确定

“多数小区物业公司不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而是开发商前期私相授受,大多数追求利益最大化。”武汉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江宗泉说,这也导致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随意确定。

江宗泉认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该是根据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运营成本、收支情况加上税收和合理利润,收支报表应该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经过公开审计公示后确定。而现在是开发商利用自身优势,在售房中普遍确定物业管理费后期收费标准,这个收费标准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事实支撑。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湖北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副总队长程西江介绍,当前的现状是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整体素质不高,有的物业公司为了追求利益,对从业人员不进行培训,发一件制服就上岗的行为普遍存在,只要身体好、有身份证就可以有机会成为保安,“有个别小区存在保安监守自盗的问题,甚至有些保安不知道灭火器放在什么地方”。

“聘用的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既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从业资格证,不具备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导致很多小区乱象丛生。”武汉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江宗泉说。

物业费难以收取

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随意定相对应,物业管理费难以收取也存在于很多居民小区。“在整个物业管理中最大的矛盾是,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到位而拒交物业管理费。”江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徐燕雯说。

徐燕雯建议,可以建立一个第三方信用平台来管理,独立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起到协调作用。业主们把物业管理费交给第三方信用平台管理,第三方信用平台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考核,经业主认可后再把费用交给物业公司。

业委会财务不透明

“业主委员会的支出谁去管理?谁去监督?谁去审计?”江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徐燕雯说,每个小区到要换届时或年底,业主委员会会出一个财务报表的公示给业主审计,而在公示栏中却没有审计部门的审计认可,往往是一条签字就可以作为业委会的支出,“很难去监督它,也很难去规避贪污现象的产生”。

徐燕雯认为,应该从法律和条例上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支出,每一张指出票据上,除了公章以外,还应有相应负责人的签字,这样在审计中查账就很容易追溯到具体的某些人,从一方面可以杜绝腐败现象。

据了解,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将慎重研究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吸纳合理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湖北省物业管理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另据楚天金报

四大焦点引50余人激烈讨论 开发商私卖停车位最高可罚10万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物业费如何收取?维修资金怎么使用?停车位权属如何?小区保安服务如何提高质量……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举行《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律师、教授等50余名代表参会,对有关物业服务和管理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交锋。

听证会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吸纳合理的意见建议,作为修改完善该条例的依据之一,然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突出问题

全省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足30%

物业服务和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每一位老百姓,因此备受关注。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长王同初介绍,截至20xx年底,我省已实施物业管理项目8015个、建筑面积5.18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小区项目6068个、建筑面积4.16亿平方米;非住宅小区项目1947个、建筑面积1.02亿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50.49%。

全省物业服务企业4142家,其中一级资质57家、二级资质216家、三级资质2531家、暂定级别1338家,从业人员总数18.21万人。已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76.88亿,已使用维修资金9.63亿元。

王同初表示,中央已出台的《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比较原则,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还存在缺失,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具体到我省,主要有业主委员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比例不足30%,业主自治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等问题。

还有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为物业管理服务留下隐患,比如房屋建筑装修质量纠纷、随意变更室内布局和小区环境、规划与建设不符、拒绝移交物业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用房等问题,造成物业权属不清,服务管理范围不明。

相关处罚

“私卖车位罚10万”获点赞

小区车位车库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销售,最高罚款10万元。听证会上,大家对条例中的这一规定纷纷点赞。

根据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可用于停放汽车的场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作为停车位销售。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停车位、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之后有富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其他人,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违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城市配套设施人防要求,只有人防配套设施标准建设以外的地下室产权是开发商的。但大多数开发商把所有人防配套设施视为己有,强制实行车库只卖不租。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董事江宗泉说,一个没有产权的车位,少则15万到20万,多则20万以上,严重侵害业主的利益,也埋下了产权之争、期限之争。

四大焦点

停车位如何合理使用

昨日的听证会主要围绕5个方面展开,包括如何解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物业用房与设施设备配套中的现实问题;如何确定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如何解决业主逾期不缴费的救济问题;还有如何解决专项维修资金的启动、管理、使用难等问题;如何解决停车位、车库的权属和使用中的问题。

对于停车位问题,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推行小区停车费半个小时免费。

在所有问题中,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履职,最受关注。

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何界定

该条例草案规定,小区业主超过300户的,可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主要讨论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筹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及所得收益分配使用等问题。

律师代表殷滤对业主大会提出建议,将业主大会作为社团进行登记,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格,这有利于强化业主大会的业主资质和业委会委员的公心。

对于条例草案规定的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前15天要公示的问题,殷滤表示每次大会召开都要公示,否则擅调物业费的情况就不会得到有效监督。

对于空置房屋物业费,殷滤建议用打折的方式收取,现场多名代表都赞成这种办法,但有物业公司代表表示要全额收取。对于欠缴物业费的情况,除条例规定催缴外,有代表提出将物业费缴录入个人信用档案。还有代表提出,物业费缴纳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即业主把物业费交给第三方,物业公司服务得到“好评”,再将钱交给物业公司。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现场透露,目前我省已准备放开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但新建小区前期物业费执行政府定价。

小区公共设施经营权归谁

该条例规定,业委会人数为5至11人,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江汉大学老师徐燕雯通过调查发现,现在很多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很大,关键是业主委员会任期很长,并且是连任,有的可以连任几届,达到十年以上的时间,这样就很容易形成垄断,这样业主委员会就根本无法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徐燕雯建议,一届5年时间太长,且最多只能连任一次。他说,可以借鉴香港等地,业委会委员只能当一届,届满全部辞职。

徐燕雯还指出,小区里的公共设施或者公共场所,比如道路、地面停车位、游泳池、网球场,经营权归谁?该条例明确规定归全体业主,就连建设单位都不能做停车位销售。但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总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法人一样,经营获益,这可以补充物业管理、维护的费用支出,如果不是公用呢?

听证会现场,许多代表都建议业委会财务要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晓星建议,业委会设立一两个专职委员,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其他委员给予一定的通信、午餐等补贴,同时也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小区招保安是否应设门槛

该条例草案规定,物业公司应向小区提供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公安机关代表程西江对物业服务的保安提出专门意见,他表示,现在物业公司可以自行招聘安保人员,有的为了追求利益,发一件制服就变成保安、立即上岗的行为普遍存在,只要“身体好有身份证”就可以当保安,有的保安员甚至不会讲普通话,还有些保安不知道灭火器放在什么地方等。

程西江说,目前广东已经走上保安职业化、社会化的进程。他建议,该条例有关保安的规定太粗,应该细化,业主大会可选聘保安,物业公司也可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负责。

除此之外,在物业服务招投标时,还可以把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分开招标,保安的服务也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之中。

条例中的相关处罚规定

可停车的共有区域不得作停车位出售,车位、车库优先满足业主,否则罚建筑单位5万到10万元

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维修受损设施,可罚款5万到10万元

水电气等不维修、更新,可罚10万到20万元

物业公司泄露业主信息、私设营业摊点,可罚1万元到3万元

被解聘物业公司拒不退出或不办理交接手续,可罚1万元到3万元

相关行政部门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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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安巡逻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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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项目秩序员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秩序员按照规定统一穿着的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秩序员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秩序员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须将短袖、衬衫扎于皮带里。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秩序员专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2、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4、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三、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1、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2、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4、其他不宜着装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1、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a)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d)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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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保安值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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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配备警械要登记造岫,由带队人同统一监督。并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续,做到防盗、防丢失,便于使用。

2、各班配发的警械只供值勤时使用,非执勤或训练时不准个人携带。

3、严格交接班手续。严禁将警械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换岗时只换人不换警械。对私自将警械转借他人或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警械丢失及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并赔偿全部损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养,严格保管和领用手续。

5、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班组交接时由当值领班监督检查,进行交接记录,确保警械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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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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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级的人事安排:

普通学员 班级管理员 课代表 学习组长 行政组长 班委会

班委会成员: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纪检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

二、 德育评比细则:

1、评比时间:每月月末

2、评比范围:每小组

3、评比方式:由班长牵头,行政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当月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后,根据每位组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特优、优、良、中、差五等;(中间如个人有意见的可当面及时提出,如讨论决定后提出,不予受理。)

4、评分以75分为基分,60分以下为差,60-75分为中,76-89分为良,90-99分优,100分以上为特优;

5、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协同班干部选出每月评比一次 “班级之星”,张榜公布,并选出一位最优生,由宣传委员写出简短事迹出在黑板报上。

6、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张榜公布外,还可得到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选出最优者当选,班干部从中择优担任。

惩罚制度:获差等的同学,要在全班做检讨,必要的通知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并为班级做好事两件。

三、加分项:

1、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加5分。

2、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诵、默写任务,并且完成情况良好,加3分,特别好加5分。

3、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不偷懒,且劳动成果好,加5分;

4、能保证每节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表扬的加5分;

5、作业完成情况好并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加5分;

6、为班级争得校内荣誉的同学,加5分;争得校以上到县级荣誉的加10分;市级到省级荣誉的加15分;国家级的加20分;

7、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同学,其建议得到班级采纳的,加3分;

8、每次月考每科考试130分以上的同学加8分,110--129分加5分,90-99分加 3分;

9、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5分,特别好的加8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不骂人,不讲脏痞话的同学加5分;

11、能听从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的同学加5分;

12、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每人加5到10分。

13、能及时举报班级内的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无误的同学,视情节加5到10分,

14、一月内出满勤的同学加5分。

四、扣分项:

1、不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扣5分。

2、不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太差,扣5分。

3、不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经常偷懒,扣10分;

4、每节课不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被老师的点名批评的扣5分;

5、作业完成情况不好并被老师批评的同学,扣5分;

6、得到班内处分的同学扣5分,得到校级处分的同学扣10分,为班级日常评比扣了分的同学,扣10分;

7、不能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经常破坏班级团结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5到10分;

8、每次每科考试不及格的同学扣3分;

9、干部不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不能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扣5分,特别差的扣8分。班干部起内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5到10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不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不融洽,骂人,打架斗殴,讲脏痞话的同学5到10分;

11、每两周内经干部检查,个人卫生没有注意的同学,每次扣5分。

12、凡犯重大失误,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10到15分;

13、每月内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该组每人扣5分;

14、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并且经常请假的同学扣5到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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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保安,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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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和请假、奖惩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戴首饰、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宾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兴趣班老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教学楼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 、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电话如何转接到各班级的方法。

5 、要与学校保安员、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派出所报警电话:110

6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紫外线消毒灯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摆在首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 、上下学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学生;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转接各教室分机号码;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准时播放早操、起床等广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卫生、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特别做好搬出幼儿园物品的流水帐登记工作。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18:00后需持卡进入校园,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园。

3、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4、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5、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亭办公。

2 、夜间1:00及4:00巡查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园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小憩应建立在按时完成巡逻任务的前提下,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3、门岗、保安员应协助夜间对各教室门、窗、水、电的安全抽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每天22:00开消毒灯,每天一小时,检查消毒灯管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22:00;22:00-7:00开热感器;全天24小时开放视频监控系统。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节假日所有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遇到恶意翻越栏杆入园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时清理出校园,并进行登记、教育。

6、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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