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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 以物抵债(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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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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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交通银行

分(支)行

住所:_____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即主合同的贷款人,以下称乙方)。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物。甲乙双方遵照法律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详见抵押财产清单、批准文件和有关所有权证明的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大写)________整,按抵押率测算后实际抵押额为(大写)________整。甲方以此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称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将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点在________。

甲方对所占管的抵押物应负妥善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不得毁损或灭失,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如果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甲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足额保险手续。保险单交乙方保管,并指定乙方为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上借款延期,且延期期限超过原投保期的,则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已办理过保险的抵押物,要按照上述要求办妥变更第一受益人和投保期限的手续。

当抵押物发生意外损失时,如借款人未偿还到期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偿还到期应付款项;如借款人虽已清偿已到期部分的应付款项,但尚未清偿全部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可用于追加担保,以此弥补损失的抵押物。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主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已到(包括各期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未受清偿的;

2、甲方或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甲方或借款人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未受清偿的。

第八条抵押权的行使:

抵押权的行使方式为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偿还全部应付款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计算至乙方实际收入款项之日。如果处置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全部应付款项时,乙方仍可继续追索,不足部分应由借款人清偿;如果处置所得款项在偿清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后仍有余额,结余部分应退还甲方。

第九条甲方陈述并保证:

1、甲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批准手续。

2、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违背甲方的章程或有关规定及其上级的指令。

3、本合同中所列抵押物系甲方合法拥有的,现时也未抵押给任何其他方。

4、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不得以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应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但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条仅适用于甲方为主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人)甲乙双方除了必须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外,还须遵守下列约定:

1、在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清偿之前,甲方不会行使由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

2、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主要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3、当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与外商合资(合作)等行为,则甲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4、主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第十一条若借款人已足额清偿全部应付款项,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4款中任何规定,对抵押物保管不善或擅自处置抵押物,乙方可以除了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价值外,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2、3款,第十条第1、3款中任何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无论给乙方是否造成经济损失,均要作出赔偿。

3、乙方违反第十条第4款有关规定,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方抵押给乙方的一切财产内容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为准。该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办妥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应付款项得以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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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权质押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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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合同编号: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借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万元(占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  质押登记

1、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到相关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办妥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将质押登记证书的正本原件交乙方保管。

2、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所需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登记费、手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                   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经合法程序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甲方保证对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和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质押股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4、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合同》的本息及相关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变卖、拍卖、折价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

5、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合同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6、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所涉权益及其它财产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当恢复其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与担保权益及其它财产价值减少相当的担保,乙方拒绝的,甲方可以提前行使本合同约定的质权,所得价款作为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停业、处置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场所等、被宣告解散、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无法继续营业的。

(3)股权质押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做出股权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行为、将股权向第三方转让行为、赠与和再质押行为,以及向工商管理部门提请股权变更登记。

第六条  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足额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与乙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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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股权质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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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 综合费, 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 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 《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 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 30 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 “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 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 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 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 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

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 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 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否则不成立抽当, 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 5 内日赎当或与 1 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 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 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 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当物担保的债权 债权范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 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 、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 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 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当金及用途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签发当票, 典当期限以当 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为 元。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双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预 扣 典 当 期 限 内 月综合费大写 %、月利率为 %,合计 元( 元)。 ,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 并随时接。

6.3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 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 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 限届满的, 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 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 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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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收费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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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_____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出质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为保障?年?字第?号借款合同能够全面按期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质押合同。

第一条?定义。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金额为?万元的?年字第?号借款合同。

“公路”是指至段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_____权”是指出质人对公路享有收取和处分_____通行费的权利。

“_____权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享有的公路的_____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借款人借款的担保。

“质权人监管”是指质权人派员监督_____,督促出质人将其_____收入存入_____通行费_____专用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直至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

第二条?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以其公路的_____权作为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

第三条?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四条?出质人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公路_____权出质,出质行为真实、有效;

(二)当取得_____权批准文件时交由质权人保管;

(三)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放弃、重复质押或向他人转让所出质的_____权;

(四)如果由于_____、_____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需要指令出质人转让公路_____权或者利用该权利进行投资,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并以转让公路_____权的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贷款本息,不足清偿部分出质人应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第五条?账户监管。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处或其指定的机构开立_____通行费_____专用账户,并由质权人进行监管。

(二)出质人因享有_____权而收取的_____通行费必须存入开立于的_____通行费_____专用账户,该账户是唯一的,不得将其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其他行的账户。

(三)当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将_____专用账户的款项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偿债基金账户,直致偿债基金账户余额符合借款合同约定。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权实现的前提条件。

1.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的义务;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

(二)质权实现的方式和顺序。

1.当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情形时,质权人首先要求出质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义务,出质人未履行的,质权人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其_____专用账户中的款项划至借款人偿债基金账户,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在偿债基金账户中扣收,也可以直接在_____专用账户中扣收;

2.质权人按前项规定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有权从出质人所有银行账户中扣收直至完全实现债权;

3.质权人通过前两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可以质权人监管的方式实现质权;

4.质权人通过前三项措施仍未能完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以依法采取协议转让、拍卖等方式处分质押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可以提前实现质权:

(一)出质人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质权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第八条?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书面通知质权人: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出质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出质人有前款(一)情形,应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质权人;有前款列举的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质权人。

第九条?出质人以公路_____权质押为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本质押合同不因出质人主体的变更、消灭或者债务的转让而失效或撤销,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第十条?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方的原因引起出质人丧失公路_____权或影响公路_____收入,出质人所获得的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应征得出质人同意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本质押合同_____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本质押合同应当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本质押合同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由出质人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各执一份。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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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抵债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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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折价抵债合同

抵偿人:

受偿人:

抵偿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偿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以其安置房屋向乙方折价偿还到期债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20__年1月27日,甲方借到乙方借款135000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圆整),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条一张,甲方承诺在20__年2月6日前向乙方归还该借款。现借款归还时间已到期,但甲方无力偿还该借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其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在20__年10月28日签订的《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中约定置换给甲方属于甲方的120平方米的安置房折价抵偿给乙方,该安置房位于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商专安置点。

第二条 折价抵偿方案:

甲方将其所有的120平方米的房产全部抵偿给乙方,甲方欠乙方的135000元债务清偿完毕,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抵偿给乙方。乙方将其所有的贵AL778起亚轿车和人民币20000元作为补偿给甲方的差价。即在折价抵偿后,甲方所有的120平方米的安置房的产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乙方所有,乙方所有的贵AL778轿车属于甲方所有,并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0元。

第三条 甲方折价抵偿的房屋,系其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订《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中约定,征占甲方原位于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麦架村印台组42号的房屋后,补偿安置给甲方位于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商专安置点的安置房屋。安置房屋总面积为240平方米,因该房屋系甲方与其前妻邹贤敏的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已与其前妻离婚,甲方将属于自己的120平方米房产赠送给儿子黎浩然,现赠送的安置房还未修建,也未交付给黎浩然,甲方撤回对儿子的赠送,将该120平方米安置房屋折价抵偿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应当保证对所折价抵偿的房屋享有完全、合法、独立的处分权,保证属于个人所有财产,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修建完成交付之日起10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

2、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20天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协助甲方将贵AL778轿车过户到甲方名下,过户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差价补偿款3000元,剩余补偿款17000元在本合同约定的折价抵偿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再向甲方支付。甲方在20__年1月27日向乙方出具的借条,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折价抵偿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归还给甲方。

第九条 以甲方名义偿还的安置房的房屋楼层、户型及还房套数的确定,及抽签、选号、房屋权属证书办理、过户至乙方名下等全部事宜由乙方办理,甲方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乙方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第十条 房屋建设期间的周转过度费约定。甲方与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订《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前18个月的过度费属甲方所有。如过度期超过18个月,本合同约定的折价抵偿房屋仍未交付,超过期间的过渡费或者相关补偿属乙方所有,如该费用由甲方领取的,甲方应当在过渡费领取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并同时向乙方出示过渡费的计算依据。

第十一条如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或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第三方原因导致不能交付或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当依法及时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要求开发商或者第三方及时将交付房产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以便及时将房产交付给乙方和过户给乙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撤销、终止、解除本合同或者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保证义务不属实,导致本合同被变更、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部分无效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归还135000元的借款,从借款之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向乙方支付利息;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差价补偿款;归还乙方已交付的贵AL778轿车,并支付车辆使用费100000元,并同时按照合同被变更、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部分无效时约定折价抵偿房屋的市场价10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除应当及时交付给乙方外,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约定折价抵偿房屋应当交付给乙方时的市场价值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权属证书过户时间及时将房地产权属证过户给乙方,除应当及时将房地产权属证过户给乙方外,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约定折价抵偿房屋应当交付给乙方时的市场价值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除按照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如给守约方造成其他损失,全部由违约方赔偿,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如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属乙方所有。

2、如因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第三人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房屋未能修建,因未能修建本合同约定房屋所获得的一切赔偿属乙方所有,甲方应当积极主张权利,将获得的赔偿款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六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用对甲方的债权及相关权益抵换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地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拆迁协议复印件、甲方离婚证复印件。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联系电话:

见证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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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乡镇企业以物抵债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企业,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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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以物抵债协议书

甲方xx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顾,镇长。

乙方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关社)

法定代表人赵,主任。

宝丰县xy农村信用合作社。(xy社)

法定代表人栗,主任。

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系甲方开办的乡镇企业,后被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该厂无力偿还拖欠乙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甲方以物抵债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1996年9月25日从城关社借款3笔,分别为50000元、360000元和36000元、1997年12月21日借款XX0元、1998年9月28日借款2笔,分别为260000元和10000元、1998年12月30日借款160000元、1998年12月31日借款170000元、1999年12月30日借款4笔,分别为XX0元、XX0元XX0元和XX0元;1998年12月24日从xy社借款130000元,上述借款共计1366000元,截止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483112元,上述款项总计1849112元。

甲方对上述款项金额及其用于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事实予以确认。

二、甲方自愿以现归属甲方所有的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有的全部房屋、机器设备抵偿所欠乙方上述全部款项。抵偿资产范围以“x市中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为准。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抵贷资产进行清理并造具清单,双方共同签章后作为 本协议书附件。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工商、税收、土地等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协议签订之日起,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属机器设备、房屋的所有权由乙方享有。

六、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承租村集体的该厂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甲方保证乙方及从乙方承租、转让资产的他人在原土地租赁条件的前提下正常使用。

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与村集体协调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甲方保证抵债财产无设定抵押,不影响乙方行使权利,因抵债的全部房屋、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所有权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负责解决。

八、甲方应负责将以物抵债的事宜通知资产承租人,并停止收取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的租金。原租赁合同期满前,从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由承租人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缴纳租金。

九、乙方之间对本协议约定的债权享有连带债权,xy社委托城关社统一接受抵债的资产。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附:抵债财产清单

甲方xx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y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x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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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反担保质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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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债务抵押的___________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借款数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4.1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整。

4.2____月利率___________%。

4.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3.1借款期限在____日以内的,按____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个月。

4.3.4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超过典当期限____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划押,质物入库封存,开具当票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特别声明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权人:出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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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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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章

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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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质押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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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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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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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质权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保障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债权安全受偿,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主债权概况

1. 债权人:本合同乙方

2. 债务人:本合同甲方

3. 借款本金:4. 借款期限:自

第二条 质押标的物

1. 质物是甲方在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2. 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份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条 质押担保范围

1. 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主债权;

2. 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 质物标的物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1. 甲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 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3. 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甲方质押行为已经获得全部规定的批准程序。

2. 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将本质押股份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份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 甲方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第六条 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抵押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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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建设银行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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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销。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入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表 __________号《质押合同》项下 质押财产清单

质押财产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押财产状况产权证书或权利书质押财产评估价值备注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建设银行________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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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质押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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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

出质人: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是标的公司_______%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转让给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七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第八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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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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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股权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质物

1.质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整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桐庐XX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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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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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首次就业单位: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常用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原籍邮编:____________原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与借款人关系: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单位邮编: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研究生或本科生就业负责人确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_______原因,正式离开______________。甲方承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归还贷款本金。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方式按月□季□分_______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_______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___,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乙方;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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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专利权质押合同试用样式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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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第1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 质押期限。

第3条 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 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 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7条 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第8条 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 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 违约及索赔

第1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 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 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

质权人:

代理人: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指南

一.质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求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该表格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2)主合同和质押合同

主合同是指经济合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内容应包括按《专利权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与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记载保持一致。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并出具全体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

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时,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时应出具批准文件。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受委托办理登记时,要出具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作为具体承办的联系人应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指用作质物的所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等其他证明专利有效文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包括实施规模、经济效益、许可次数、许可合同等。

(7)其他有关材料,如公证书、评估材料等。

四.专利权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1)前言

当事人签订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况。

(2)出质人、质权人及代理人、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联系人系指出质人、质权人自己办理登记具体承办人,代理人系指受出质人、质权人的委托代办登记的人员。地址应确保通讯无误。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指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性质及债务基本情况,属于何种法律上的原因产生的债权,如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予债权等,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4)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本款要求的内容应与专利证书的记载相同。

若用作质物的专利不止一件,应分别填写清楚。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指债务清偿债务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担保法》,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但质物(专利权)的有效期可能短于债务期限,所以履行债务的期限应在专利有效时间内,可称为质押期限。据此期限可以明确质权人开始实现质权的时间,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质押担保的范围

可以是以下几种费用的全部或其中几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变卖、拍卖或折价等)费用、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费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时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费等。

(7)质押的金额

指被担保的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注明债权标的数量和价款,以明确实现质权时就质物优先清偿的债务数额。

(8)质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债务,不需约定支付方式;对因借贷、预付款等形成的未来债务,质押金的支付时间、地点、次数等由当事人约定。

(9)以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指是否可以转让或许可,若可以转让或许可对相应收益的保管、处置所做的约定等。

(10)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专利年费由谁交纳;

出现专利纠纷时,一般以出质人负责处理为宜,也可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包括应诉及补救责任由哪方承担,一旦专利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各方相应的对策等。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是考虑到专利事务的特点,当事人可慎重约定。

(11)违约及索赔

当事人违反以上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对方相应的索赔办法。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是协商解决或者约定以其他方式解决。

(1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

质押期满,若债务不能得以清偿时,质权人可以与质权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但不得约定质物自动移转为质权人所有。

(1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质押期间质物所值明显减少时,或其他异常情况下如何处理等。

(15)合同签订日期,当事人签名、盖章

五.登记变更

(1)对质押期间的专利著录项目作变更时,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同意变更的协议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经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著录项目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2)变更质押合同内容的,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协议、原登记通知书,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批。

六.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七.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

(1)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于专利文档的记载不符;

(2)专利权存在纠纷或已终止;

(3)质押期限超过专利有效期;

(4)合同约定债务未受清偿时,质物自动归质权人所有;

(5)其它原因。

八.需要办理登记注销的情况:

(1)专利权因故丧失;

(2)主合同无效、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3)质押期满;

(4)其他原因;

九.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1)当事人提交原登记通知书、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2)经专利局审核后,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

(3)质押期限届满后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登记注销日以届满日为准。

十.期满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可依约或依法处置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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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房抵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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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协议(样式一)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以房抵债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丙三方为履行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法经初字第_________号民事_____,经充分协商,并根据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的《执行和解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就乙方以房抵债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房抵债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拖欠甲方的贷款本息和为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为_________元(按usd1=rmb8.3)。乙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位于_________的工业厂房(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商定的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以_________元/平方米作价),余款_________元人民币由乙方及丙方另行偿付。如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过程中,需由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出具证明,乙方应无条件协助。

第二条?由乙方负责付清拖欠工程队的工程尾款。

第三条?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过程中,由甲方按_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补交地价款。

第四条?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过程中,按_________市国土局、_________市房管局的规定需由乙方承担的各项契税及相关费用应乙方负责缴纳;按规定需由甲方承担的各项契税及相关费用由甲方缴纳;如规定中未列明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支付欠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另一份提交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法院作为制做民事裁定书的依据,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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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流动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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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出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受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称“综合授信协议”)的切实履行,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质权人出质,为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债务。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主合同:是指质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质权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

第二条 具体业务合同:是指质权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向受信人提供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发放形式(以下称“具体授信业务”)时与受信人所签订的单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 违约事件:是指本合同第十二章规定的任何事件。

第四条 质物:被出质的动产或权利。

第五条 相关公司:与质物有关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时的关联公司。

第三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质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为

出现下列情形,主合同的债权确定:

(一)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质权人与受信人终止主合同或质权人与出质人终止本合同;

(四)质物被查封、扣押;

(五)受信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合称“被担保债务”):

1.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第五章 质物的设定

第八条 出质人在此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质权人出质质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质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质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质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质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质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一),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质物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质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 。本合同签署之日的质押率为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质押率应保持在 %以下,若超过该约定质押率时,质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出质人立即提供新的质物或质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六章 出质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十条 出质人应在受信人首次使用质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向质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出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经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证明出质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质物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5.在以动产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提供根据本合同第十九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在以权利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文件:

(1)经出质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汇票、支票、本票、公司债券原件;

(2)除公司债券之外的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原件;

(3)关于出质权利进行登记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7.在以股权或股票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相关公司就出质人的出资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由注册会计师就出质人出资出具的验资报告;

(3)相关公司经审计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

(4)相关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进行质押的决议(股份公司除外);

(5)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所需的相关公司的审批机关的批准;

(6)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7)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8)当出质的股票占相关公司股本总额的5%以上时,已将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担保向公众披露的有效证明文件;

8.在以基金份额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有权部门出具的出质人享有基金份额的证明文件;

(2)就本合同项下的基金份额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3)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4)基金份额质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质权人合理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章 出质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十一条 出质人在此向质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出质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4.出质人是质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处分人,如质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质的财产,出质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质物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瑕疵。除本合同设定的质押外,质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以共有财产出质的,应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出质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6.除本合同外,出质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质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7.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关质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8.出质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质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质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9.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出质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0.为确保本合同和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出质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

11.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并将会对出质人的财务状况、质物的价值或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2.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13.质物合法存续,且属于可以出质的范围。

14.相关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关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质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出质人将随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八章 质物的移交、保管和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质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出质人以权利出质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质权人工作日内,由出质人会同质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由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四条 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债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以及与质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凭证均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与质权人保管。

第九章 出质人的承诺

第十六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出质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出质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质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有关质物的所有有效资料。

3.应质权人的要求,出质人应随时向质权人报送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出质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质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质权人。

5.出质人应按期支付与质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应及时将有关出质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质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质权人。在质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质物价值减损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进一步的、质权人认可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质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7.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要求定期向质权人报送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对应的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有关财务报表和出质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响质押标的价值的信息。

8.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2)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3)出质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质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2)对质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质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质权或担保权益;

(3)对质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10.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质权人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11.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将应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担保物的价值或提供新的担保)。

12.除非质权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质人应继续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项下的除分红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尽到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股东所应履行的谨慎及诚信义务。

13.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变更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出质人应将其作为相关公司的股东所参与作出的有关相关公司的任何决定或决议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交有关决定或决议的复印件。如果出质人拟同意作出的上述有关决议涉及相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关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则出质人应事先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现金分红应支付到出质人在质权人开设的账户内,除质权人书面同意外,出质人不能支取账户中的任何款项。质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十章 质物的处分

第十七条 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该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提货或者与出质人协议将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兑现的资金、将提取的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对于出质的票据,在票据到期时由质权人托收,收回的票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转入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为主合同提供担保,或在质权人处开立定期存单继续提供全额存单质押担保。如托收有问题时,出质人同意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无条件地补充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质押,或立即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收回其出质的票据。

第十八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基金份额或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九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二十条 在质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事件,质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清偿被担保的债务。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果采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仍有权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分质物。

第二十一条 在质权人依上条规定处分质物的过程中,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质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质物,并对出质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出质人偿付质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质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出质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一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须协助质权人取得与质权人实现其质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质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三条 质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质权人行使其权利或其处分质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为行使其权利而指定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质权人因处分质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质权人应将余款交付出质人。

如质权人处分质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质权人仍有权向受信人追索。

第二十四条 质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而给出质人或质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质权人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质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二章 违约事件

第二十七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受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受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受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受信人败诉,导致受信人可能无力向质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出质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或对质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

7.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及保证、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可能影响质权人权益的;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质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发生了针对出质人或质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1.质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出质人未能按质权人要求重新设定、增加质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2.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停业或暂停营业。

13.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出质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质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八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质权人有权: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根据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3. 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三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二十九条 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质人对其支付给质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质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出质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出质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质权人。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质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二条 无需事先征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全部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出质人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部分转让债权的,出质人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是否转让由质权人决定并书面通知出质人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质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四条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出质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质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受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第三十六条 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受信人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对此应予以协助,但不影响质权人要求出质人依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第三十九条 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和孳息。

第四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

第四十二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四十三条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五条 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出质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出质人发给质权人的文件,则需在质权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十八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质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质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质权自质物/质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法律要求登记的,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一条 在受信人或出质人向质权人偿还全部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___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质权人应:

(1) 向出质人返还质物/质物凭证;

(2) 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的解除或注销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受信人或出质人支付。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可另行约定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质押物清单。

二.

三.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质人持________份,质权人持________份,办理质押登记的登记机构存留________份(如需登记),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五十六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受信人、出质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质权人实现债权、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受信人、出质人对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根据本业务实际情况,双方约定, 本合同【 】(1、适用;2、不适用)第十九章约定的内容:

第十九章 质物的保险

第五十七条 在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首次使用质权人所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出质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到质权人认可的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按质权人要求的险种对质物进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险金额应不少于质物的价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保险单据中均应将质权人列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质权人认可,保险合同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质权人权益的条款。

第五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六十条 如果出质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为投保,出质人须向质权人补偿质权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六十一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质物的保险。

第六十二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出质人应当按时支付有关质物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保险期满时,及时续展保险。出质人应当按质权人的要求将其付清保险费的支付凭证提供给质权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质权人在保险项下的权益。如果出质人违反本条之规定,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以其自身的名义或与出质人联名或以出质人的名义,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维持该保险的更新和有效,并确认质权人在保险单项下的权益。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出质人支付,并构成被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第六十三条 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且必须长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届满后 。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届满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如就质押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时,出质人须依质权人要求对质物的保险期限做相应延长。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质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

质押物清单

序号名称质物数量/出质权利凭证份数/出质股份数额/基金份额质物权属证明/出质权利凭证名称、编号单价总价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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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典当质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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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权人:____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人: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账户及资金账户上的全部资产。

第二条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

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

利率为月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典当借款时预扣综合费用,在典当期内,乙方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

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

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

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否则,到期不予续当。

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五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

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所有资产,。

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账户总市值降至: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二日内将市值补至: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

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

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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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股权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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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1、质押权人作为保证人为有限公司与银行之间于______年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人民币______元的担保,并与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了承担该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2、为确保质押权人对主合同担保追偿权的实现,现出质人以其持有的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向质押权人提供股权质押,承担人民币________元的反担保。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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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物抵债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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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协议

______(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财产抵偿所欠中国_______(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债务,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抵债财产

甲方同意以下列财产抵偿债务: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第二条?声明和保证

甲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一)对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甲方享有所有权或者合法的处分权;

(二)在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上,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用益物权等权利负担;

(四)基于抵债财产发生的各项税收和费用,甲方已经缴纳完毕,不存在任何拖欠;

(五)本项以物抵债已征得甲方董事会同意(按甲方章程无须征得甲方董事会同意的,本款可删除);

(六)本项以物抵债已由甲方报请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机关批准;

(七)抵债财产的质量和性能状况如下述,此外不存在任何缺陷:____。

第三条?抵债金额

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共折价人民币__元,扣除其中10%的折价款作为日后变现费用后,其余90%的折价款作为抵债金额用于抵偿银行债权。

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抵债财产折价用于抵偿以下债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第四条?财产交付

甲方最迟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付乙方。

抵债财产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登记

在财产交付后____日内,甲方须应乙方要求办妥必要的登记手续。

第六条?费用

因抵债财产过户和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及时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抵债财产和相关证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天数,每天支付相当于逾期交付财产的抵债金额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或者扣减相当于应付违约金数额的抵债金额。

(二)甲方逾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天数,每天支付相当于须办理登记财产的抵债金额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或者扣减相当于应付违约金数额的抵债金额。

(三)抵债财产被第三人追诉的,乙方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费用,或者扣减相当于该费用数额的抵债金额。

(四)甲方欠缴的基于抵债财产而发生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乙方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索,或者扣减相当于垫付金额的抵债金额。

(五)甲方应及时支付因抵债财产过户和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乙方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索,或者扣减相当于垫付金额的抵债金额。

(六)因甲方未说明的抵债财产的缺陷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或者扣减相当于损失数额的抵债金额。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

[选择一(适用于须报上级行批准情形)]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乙方上级行正式批准同意后生效。

[选择二(适用于不需报上级行批准情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乙方:XX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有权签字人:或有权签字人:

时间:时间:

地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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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抵债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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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以房抵债及房屋抵押贷款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

一、房产情况:

乙方__________名下有房产(房产位置)一套,房产证号码:__________,面积_____平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各方商定该房屋作价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债务情况:

1、乙方__________对丙方负有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债务。

2、乙方__________对甲方负有__________元债务,分别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石方工程款差价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具体时间)

三、抵偿约定:

1、乙方(A1)同意将上述房产以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的价格抵偿给甲方,以消灭甲方对乙方__________所享有的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债权。

2、根据本条第一款抵偿之后,剩余的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直接由甲方支付于丙方,以消灭丙方对乙方__________享有的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债权,该款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到位。

四、房屋过户及交付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暂不过户,继续登记在乙方_____名下,乙方_____应在收到甲方的过户通知书五日内,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名下,过户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或签订 日内,乙方_____将该房屋交付于甲方。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甲方,乙方不得再对该房屋举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继承、抵押等),乙方的债权人、继承人亦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五、房屋抵押约定: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乙方_____用该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__________元,乙方保证申请的所有银行贷款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在收到银行抵押贷款三日内,将抵押贷款交付于甲方,乙方对此款项并无任何法律上的权利。

2、如乙方(A1)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之约定如期足额办理上述贷款,应在 日内,自行筹足上述贷款金额,作为出借给甲方的借款。

3、甲方保证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取得的款项由甲方负责偿还,偿还款项包括: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本金不含借款利息(偿还时间与银行贷款期限一致)。

六、其他约定:

1、乙方(A1)承诺并保证:该房屋不涉及任何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拥有该房屋独立、完整的所有权,从未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亦未设有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

2、丙方同意本协议中的抵偿方式,保证其所享有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甲方仅是替乙方(A2)向丙方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至于乙方__________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任何牵扯。

4、本协议各方均同意上述涉及自己权利义务的约定。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履行自己义务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屋作价总额的10%。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各方应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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