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
用途
购房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保证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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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私人质押协议书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担保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
商标图样: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质 权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出 质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乙双方于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债务抵押的___________ 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 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 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 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 元。
第四条 借款数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4.1 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整。
4.2____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3.1 借款期限在____日以内的,按____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 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 个月。
4.3.4 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5.1 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 超过典当期限____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划押,质物入库封存,开具当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特别声明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 权 人: 出 质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期: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篇3:质押协议
甲方(出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职务:_______住所(地址) 电话: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职务:_______住所(地址) 电话:_______
丙方(监管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职务:_______住所(地址) 电话:_______
因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 与下简称受益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主合同押权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保证合同》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
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向质押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民法典》,与质,约定由质押保证金额为了确保、《担保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 自己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本合同项下权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2.1.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出质权利
3.1.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指定资金账户上的证券和资金,详见《股票质押清单》。
3.2.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4.1.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应于___年
___月___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保管。乙方验收后向甲方出具收据。
4.2被保证人履行全部债务后,乙方应当及时将该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返还甲方。
第五条 委托管理
5.1.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对《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账户的证券和资金进行管理,甲方单独设置证券交易密码,乙方单独设置资金密码。
5.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办理以下业务:
5.2.1.办理证券的转托管;
5.2.2.办理T+0银证转款业务;
5.2.3.在被保证人履行其全部义务之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账户中提取资金或转帐。
5.2.4.上海账户的登记、撤销指定交易。
5.3.甲方承诺:在《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账户中的证券市值及资金的价值总额低于人民币万_______________元时,甲方不再享有该资金账户中的证券和资金的交易权利和所有权,乙方自动取得上述交易权和所有权。
第六条 质权的实现
6. 1.若被保证人未能如期归还贷款本息,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被保证人偿还贷款后,甲方不再享有《股票质押清单》中的资金账户上的证券和资金的交易权和所有权,乙方自动取得该资金账户中证券和资金的所有权。由乙方自行或委托丙方卖出证券,所得款项和资金账户内的资金由丙方以支票方式优先向乙方支付乙方代被保证人偿还的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如有剩余,则归还甲方。
6.2.出现6. 条中乙方出售证券的情况的,丙方须协助乙方尽可能以有利条件卖出证券以保护乙方及甲方的权益。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 1.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7.3.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7.4.自然人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7.4. 1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4.2.质押权利发生权属争议;
7.4.3.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7.5.法人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7.5.1.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7.5.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7.5.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5.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7.5.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7.6.被保证人提前偿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7.7.有义务配合甲方、乙方对《股票质押清单》中的资金账户上的证券和资金的监管及乙方质权的实现。
7.8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应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8. 1. 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
8. 2.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8.2.1.有权要求甲方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8.3.代被保证人偿还贷款后,乙方有权取得《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账户中证券和资金的所有权,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卖出证券,所得款项及该账户中的资金,乙方有权优先受偿。
8.4.质押期间《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账户上的证券市值和资金的价值总额低于________时,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丙方卖出证券,所得款项及该账户中的资金,向法定机关提存。
8.5.乙方依据8.3条或8.4条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8.6.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应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9. 1.每周为乙方出具出质证券的对帐单。
9.2《股票质押清单》中的资金账户上的证券市值和资金的价值总额即将低于________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价值总额即将低于__________时,按本合同6. 条、8.3条、8.4条及其他的有关约定,将证券卖出。
9.3.在被保证人履行其全部义务之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甲方以任何形式从《股票质押清单》上的帐号中提取资金或转帐。
9.4.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应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2.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 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3.《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1.5.如甲方未按7.4.3条或7.5.5条的规定通知乙方的,乙方按原址发送的函件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 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3. 1.《质押权利清单》中的资金账户上的证券市值和资金的价值总额即将低于____________时,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采取下列方式,以保持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
13.1.1 向资金账户存入一定资金;
13.1 .2.提前清偿部分贷款:
13.2.质押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将《股票质押清单》上的帐号注销、分立、合并、更改。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向丙方申请进行上述行为的,丙方有权且必须予以拒绝。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篇4:2024借款质押合同
正文:
借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大写)、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保 证 担 保 人
保证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办人(签字)
借款质押合同
借款质押合同
篇5:2024质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址:(户籍所在地)
电 话:
乙 方:(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遵 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事项
1.1 借款金额:人民币
1.2 借款期限:
监管期限: 天(自 自 年 万元整(大写)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邮政编码:
1.3 综合管理费率:(1)计费方法:按每个月30 天、每年 360天计算。
(2)计算公式为:综合管理费=本合同规定的费率×借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实际占用天数从放 款日开始计算)
1.4 借款利率:
1.6 甲方将其在
第二条 质物
2.1 甲方用作质押的资产是指在上述账户内的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证券投资 基金、企业债券、国债、以及资金(以下统称证券)。用于质押借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 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监管账户内以下几种股票不作为质押物:
(1)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2 甲方账户内的自有资产市值
给乙方,质押率为 万元(包括股票和资金),甲方将其中的 万元资产质押 万元; %。甲方并授权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乙方监管资产总额为 (计息方法同上)。 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 和对应的上海股东账户 深圳股东账 1.5 借款期不足 5 日的,按 5日收取有关费用。 提供给乙方,用于监管和在必要时处分质押物,乙方提供资金供甲方使用并进行监管。
(1)质押率=借款本金/质押证券市值×100%。
(2)质押证券市值=∑质押证券数量×前日证券收盘价+资金。
2.3 在质押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可置换质押物。如果甲方买入本协议 2.1款规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计入监管资产总值。
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3.1 甲方按当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综合管理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 归还本金及欠缴的管理费、利息。(双方可商请证券营业部从甲方资金账户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 5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 后 5 日内办理续当手续;
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费。在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后,借款合同 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向证券营业部提供的《客户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同时自行终止;
第四条 质权的行使
4.1 甲、乙双方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系数 140%,警戒线市值元和平仓线系数 120%,平仓线市值
(1)警戒线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仓线市值=借款本金×120%
4.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处分质押物。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单方面处分质押物并 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费、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预留的清密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等 凭单修改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并对监管账户内的证券进行平仓和划拨资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权限导 致监管账户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产总额降至警戒线市值时,甲方应于下个交易日向监管账户增加资金或股 票,避免使监管资金总额少于警戒线市值。
(2)如乙方不及时补足资金或股票,致使监管资产总额低于平仓线市值时,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于 此交易日起平仓处置全部监管资产,并可以把当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最低委托买入价作为平仓委托 价,如当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顺延,直至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应缴管理费、 利息。
4.3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办理续当手续也未归还借款本、息、费,乙方可于 T+5 个交易日起平仓处置 其监管资产,并可以把平仓当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最低委托买入价作为平仓委托价,如当日未能全部 成交,则依次顺延,直至监管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借款本金及应缴管理费、利息。
4.4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监管账户支取和转出超出监管资产总额以外的资金,不能支取和转出资 产总额以内的资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转出托管手续,也不 能办理挂失冻结监管账户。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资料。
4.7 本合同所适用的政策与法律环境发生变换而影响到业务的继续进行,甲方承诺可在保障各方利益 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解除合作关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内,甲方未按当票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纳综合管理费,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 依据本合同 4.3 款卖出质押物,所获资金用于清偿甲方借款本、息、费。
5.2 借款合同期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也未与乙方办理续当手续,乙方 可依据本合同 4.3 款卖出质押物,所获资金用于清偿甲方借款本、息、费。甲方还应当根据当期内的 息、费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期利息和有关费用;
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擅自变更、解 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质物合法性、无争议的处分权、及其他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万元; 万
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补偿乙方相 应的损失;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危及借款安 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费,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
6.2 甲、乙双方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后,分别向证券营业部提供《客户承诺书》和《典当行通知书》。 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当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 的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节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以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6.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5 本合同自甲、 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 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则有该公民签字生效)。
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年 月 日 市 街(路) 号
篇6:保单质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和《民法典》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_____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_____合同号码为: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_____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八条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_____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_____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借款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年委托字第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农信社_______年保字第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农信社_______年借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
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_____水泥有限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__县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15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15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______________万元的_______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篇8:借款股权质押合同格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反担保质押合同
质权人:
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万元(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
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万元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0:证券质押典当合同简介_合同范本
一、 名词解释与典当质押业务说明
1.1、fprc证券质押典当
fprc系统是由创元开发的《证券质押典当业务管理与风险监控系统》的简称。该系统通过电脑网络技术,依照《典当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最短2天最长不超过15天股票当质押服务体系,包含了相关动态监管与风险监控功能。fprc《网上交易客户端》是甲方提供给乙方作为申请证券质押典当业务使用的软件,包括股票买卖撤单、查询、结算等功能.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网上客户端》自助申请当金购买股票,随买即借随卖即还,周而往复。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当金的天数计算和收取典当综合管理费。
1.2、 帐户说明
1.2.1、质押帐户
质押帐户(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简称a帐户,是乙方在证券公司设立的个人帐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将该帐户的所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俗称“当物”,质押给典当行;乙方丧失a帐户的所有权,但可对该帐户进行股票交易 。
1.2.2、典当帐户
典当帐户是由典当行提供的资金帐户(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简称b帐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获取的当金由该帐户提供;乙方取得在该帐户内进行股票买卖交易(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的使用授权。
1..3证券质押授信与当金额度管理办法
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授信管理。甲方通过对乙方历史交易能力的评估确定乙方授信级别。本合同有效期内,fprc系统根据乙方使用b帐户的交易频率与盈亏状况,对该授信级别定期自动调整,若授信级别降至25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只有在a帐户的现金95%购买股票后方可申请质押典当,fprc系统自动根据乙方当时持有股票市值的评估总额乘以乙方授信级别计算并批复;乙方当日申请到的当金额度仅限当日有效。
1.4典当期限与月综合服务管理
本合同期限为半年,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合同。本合同中,乙方应在质押典当到期前乙方应主动抛售b帐户的股票,否则未抛售股票视为“绝当”,甲方有权强行抛售;乙方以其a帐户的资产承担所有风险、综合管理费。
1.5、定期清算、平仓清算、合同到期清算
1.5.1、定期清算
甲方每月20日对乙方使用当今的所有交易及占用当金的典当综合管理费进行定期清算。fprc系统自动管理乙方的融资买卖记录,乙方使用fprc《网上交易客户端》可以随时查询。清算日乙方未抛售的股票当月不清算,至下月定期清算日再作清算;当月没有申请质押典当的乙方不参与清算。乙方若盈利,甲方将盈利部分由b帐户划拨资金到乙方a帐户,乙方若亏损,乙方或主动支付亏损部分给甲方,或甲方使用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从乙方a 帐户划拨资金到b帐户弥补亏损。
1.5.2、平仓清算
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a帐户资产及b帐户当金资产总市值跌落到本合同约定的平仓线以下时,进行平仓清算。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市价抛售乙方b帐户、a帐户的股票,并从乙方a帐户划拨资金以弥补乙方占用b帐户当金的典当本息及亏损。对于a帐户全部划拨或股票全部买出后仍不足弥补甲方亏损,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1.5.3、 合同到期日清算:
合同到期日前20日内,停止乙方贷款权利,到期日前5天办理清算手续。
二、典当综合管理费用率及计算
甲方有权调整典当综合管理费率。fprc系统将自动提示乙方每次申请当金的实际费率,该费率在当次质押典当期内不会变动。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当金额度、及占用时限计算综合服务费;当金占用时限从乙方b帐户当金买入股票之日起计,至卖出日次日为法定节假日则延续计费。
违约金:乙方占用当金超过15日未归还,按日加收4‰违约金。
三、 乙方出质帐户及出质资产总值
甲方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已将a帐户作为典当质押物。质押期间,乙方可对a帐户进行正常的股票买卖,乙方始终以其a帐户内总值项下的资金和证券持续作为典当的质押物(当物)。乙方自愿向指定营业部办理不可撤消的a帐户的《帐户委托申请》和《授权委托书》指令。同时乙方将深、沪股东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置甲方。
四、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物的质押担保范围指本合同重要一栏所规定的当金、当金利息、综合费(含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五、乙方当金申请与股票买卖规则
5.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b帐户授权乙方使用,乙方通过frpc《网上交易客户端》自动进入交易及查询交易记录。
5.2本合同有效期内fprc系统自动限制乙方买入具有风险的股票。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对股票的风险几级别进行调整,风险级别在25分以下的股票为系统限制交易的股票,st、※st类股票的默认风险分别为零。乙方认可该限制可能对乙方的投资产生影响,并承诺对此限制不提出任何异议。
5.3乙方对所持有的a帐户总资产享有完全的无可争议的所有权,不得将该帐户的资金及其对应证券帐户资产借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
5.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帐户冻结、合同单方终止
6.1乙方需要向甲方指定营业部提交《帐户委托申请书》后方可获得会员资格。申请书申明自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冻结a帐户,包括停止上述资金帐户的银证转帐功能、柜面资金提取与转出,限制证券帐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深圳)指令、办理撤单指定交易(上海)指令、禁止本人消户等。
6.2乙方只有在完整填写了《授权委托书》后,才能获得典当质押资格。合同有效内遇定期清算或平仓清算,该《授权委托书》被使用后,乙方需要再次填写并提交甲方后,才能继续申请当金额度、并获得交易授权。否则按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
6.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使用b帐户资金或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后,可单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也可在乙方未使用b帐户资金或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后,由于乙方授新额度降低至合同规定最低值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续当、赎当、合同绝当、交易绝当
7.1、本合同不得续当。本合同限界满前20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重新订立合同。
7.2、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界满日完成赎当,逾期未赎当(即支付典当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利息),也未征得甲方同意办理重新订立新合同,即视为“合同绝当”;甲方有权对“交易绝当”进行强行抛售,抛售“交易绝当”股票产生的盈亏均由乙方承担;无论“交易绝当”是否盈利,甲方可立刻降低乙方授信额度,直至取消授信额度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八、风险控制、预警及平仓条款
8.1乙方授权甲方对乙方 a帐户、b帐户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总和(指资金余额加证券市值)进行实时查询。
8.2乙方申请当金股票到抛售前,若a帐户、b帐户及对应达到证券资产总和低于警戒线(警戒线值见本合同重要条款一栏)时,甲方将通知并要求乙方在第二个交易日内向a帐户补充资金,使资产总和恢复到警戒线以上。否则甲方将乙方视为高危客户;乙方将可能遇到随时被甲方平仓的风险。
8.3、平仓清算条款
8.3.1、当乙方a帐户、b子帐户及其对应的证券资产总和低于乙方本次占用b帐户当金本金及综合管理的平仓线(平仓线值见本合同重要条款一栏)时,乙方授权甲方 (身份证号: )凭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帐户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平仓清算。而不论平仓时乙方是否接到通知,或乙方接到通知后,资产市值总和是否回升到平仓线以上,甲方均可有权进行平仓清算。
8.3.2、无论合同绝当、交易绝当,甲方均有权无须通知乙方即进行平仓清算。
九、其他
合同存续期内,若乙方发生经济状况恶化及其他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并立即进行清算处理,或者决定由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如不通知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9.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或甲乙双方结清债权债务之日止。
9.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附件清单:
1、〈〈授权委托书〉〉;
2、〈〈帐户委托书〉〉
篇11: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质押反担保合同样本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住所: 鉴于:
甲方和 (以下简称“委托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号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根据《主合同》,委托人委托甲方向 (以下
简称“债权人”)为其于 年 月 日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 》项下□人民币□ (币种) (大写 )元的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质押担保债权
1.1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种类为依据委托人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由甲方为委托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而对委托人享有的追索权(债权)。
1.2 前款所述的追索权(债权)的具体内容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二条 质押反担保
2.1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经评估后价值 万元,若登记时无需提供评估报告的,抵押物的协议价值为 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质物清单”)作为质押物,为委托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当委托人不能依照《主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出现可实现质权的其他情
2.2 本合同项下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根据《主合同》为委托人代偿的全部款项、自代偿之日起代偿款项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该规定处理),以及手续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追索权及反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公证费、提存费、执行费、保管费、差旅费等)。
2.3 甲方有权在占有质物的整个期间或其他质权有效期内行使质权,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质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3.1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3.2 妥善保管质物和/或其权属证明,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乙方返还质物和/或配合乙方注销质押登记。
3.3 对乙方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的资料保密。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4.1保证对用于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和/或处分权,并有权在该财产上设定质押。若质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4.2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将质物移交甲方占有。若质物存放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该第三方发出《出质通知》,质物自《出质通知》送达第三方时视为移交甲方占有。
4.3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甲方,并在权利凭证上做相应记载。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权利凭证。
4.4根据甲方的要求为质物办理财产保险。在质权的有效期内,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交甲方保存,质物保险到期,乙方应负责续保。
4.5质押期间,质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甲方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务未到期的,可以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4.6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凭证的(包括但不限于票据、债券、仓单、存单、提单等),如该权利凭证到期日早于被担保债务到期日的,甲方有权于该权利凭证到期时兑现或提货变现,并以所收回的款项提前清偿被担保债务或者提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的违约责任
5.1.1遗失质物权属证明的,应负责到有关部门补办登记,直至补出权属证明,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1.2违反第3.3款约定的保密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2 乙方的违约责任
5.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代委托人提前清偿所欠债务,提前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物权。
5.2.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质权的设立
6.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需经登记才设立的,则乙方应会同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人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应交由甲方执管。
6.2 与质权的设立及存续有关的评估费、登记费、保管费、维修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担保的独立性及担保的竞合
7.1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甲方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7.2 如果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为甲方的利益设定了担保物权,乙方在此同意和承诺,如果甲方放弃委托人提供的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并不影响和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担保责任。
第八条 主债权转让
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依法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任何
第三人的,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同时转让给该第三人,乙方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变更手续的,不影响债权及质权转让行为的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文本及其效力
10.1 乙方若为自然人的,本合同适用于非自然人的条款对其不具有约束力。
10.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登记机构存留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履行反担保义务时,若甲方虽未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但事实上已经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委托担保义务(即已向债权人提交担保文件和/或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协议)的,乙方同意甲方依照向债权人提交的担保文件和/或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协议的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的义务或责任即为本合同约定的《主合同》义务,并承诺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质押担保义务。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年月日:
篇13:汽车质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在汽车抵押借款期间,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理。在借款人在抵押期限到期之际,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可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债权人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就可延长抵押期限。当借款人还清所欠借款时,就可以收回抵押物及其所有权和支配权。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4: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股权登记机构(丙方):_________产权交易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共?股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所投资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到丙方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权托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并办理质押股权冻结封存手续。
第二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被丙方冻结封存的股东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甲方应就股权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如果发生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在丙方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三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三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到丙方办理股权解封、转让过户手续,并将转让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通过丙方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一条?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质押手续费:
万千百拾元整(¥?);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股权保管费(按年收取):
万千百拾元整(¥?)。
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质押手续费和股权保管费全额汇入丙方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篇15: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优秀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 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 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本息的,质权自动消灭,贷款方应当返还上述保险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八条 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仟万元整的贷款。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借款利率为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__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公司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元整。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篇17:股权质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出质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篇18:质押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 出质权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19:反担保质押借款合同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债务抵押的___________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借款数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4.1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整。
4.2____月利率___________%。
4.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3.1借款期限在____日以内的,按____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个月。
4.3.4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超过典当期限____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划押,质物入库封存,开具当票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特别声明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权人:出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支票质押借款合同
出质人: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__(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__(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__(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以上出质人合称为“甲方”)
贷款人(质权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就丙方向乙方借款事宜,甲方愿意以其拥有并有权处分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股权质押。
三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甲、乙、丙三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甲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公司共计____%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出质给乙方,由丙方向乙方借得本金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其他费用。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共计____%的股权(其中,__________出资______万元,持有标的公司____%的股权;_________出资______万元,持有标的公司____%的股权;________出资_______万元,持有标的公司____%的股权;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持有标的公司____%的股权)。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
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丙方如没有按期履行本合同,出质股权由乙方全权处理。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甲方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配股并将配股随质物一起质押。
因不购买配股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时,甲方应当及时补足。
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以下的银行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丙方的责任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及丙方的责任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逾期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依法主张权利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等处分质物、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可能产生的乙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乙方的收款票据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本金、利率及给付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月利率:____%。
利息的收取方式为:按月结息,乙方在借款发放后一个月的当日向丙方计收利息。以后每月依此类推。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为他用,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本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丙方结清的款项,丙方应按期结清。丙方还款的确认以所还款项到达乙方账户为准。
丙方逾期交纳利息或逾期归还本金时除须及时补交利息、本金外,还需每日按借款之未还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5‰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实际全部结清债务之日止。
第五条借款期限和放款条件
1、借款期限: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起始日期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2、若丙方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可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同意,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延长借款期限,如无特别说明,甲方的股权质押担保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
3、甲方、丙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方可向乙方申请放款。
第六条登记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登记部门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取得签发给乙方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七条质押物的占管
质押借款期间,甲方除应遵守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等移交乙方保管。
第八条质押股权的相关处分限制
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得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采取引发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重大变化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
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甲方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并将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必须按借款金额的30%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甲方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本合同项下质物系甲方合法拥有及持有,乙方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7、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能对质押股权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8、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权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甲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
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权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质押股权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一旦乙方要求,甲方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权的状况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允许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10、甲方愿以其质押物(所质押股权的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款条款项下的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担保。
当乙方需要处置质押物时,甲方愿意无条件配合。
11、甲方同意签署并公证授权乙方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质押股权的相关文件。
12、甲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丙方的义务
1、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2、丙方不应将本协议项下借款挪作他用,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3、丙方应遵循乙方与办理借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和甲方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4、甲方、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及时(三日内)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1)标的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等情况;
(2)甲方、标的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
(3)甲方、丙方、标的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质权未设立或无效;
(5)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
5、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丙方应在上述情形出现后立即通知乙方并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如发生以下处分质物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变卖、拍卖质物,并就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1、提前行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以下任何情形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质权提前实现:
(1)甲方、丙方违反了本合同任何义务性条款;
(2)丙方不能按时支付到期利息;
(3)标的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情况;
(4)保证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5)质押股权发生贬值,危及借款安全;
(6)丙方所负任何债务或其他赔偿责任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到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归还的;
(7)依据法律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的其他情况。
2、到期行使
丙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押权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二条质物处置
依据本合同之约定,处置的质物由乙方委托任意一家拍卖公司予以拍卖或者以其他任何合法方式处置质物。
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或丙方追索。
有关拍卖等手续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为办理。
因质押的股权出现瑕疵,影响乙方正常处理,甲方及丙方应予以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强制执行公证
三方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向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三方共同确认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没有误解。
如果丙方(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乙方(质权人)有权单独向__________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执行证书和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质押物)。
甲方、丙方承诺就本合同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全部债权的费用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
第十四条费用
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与股权质押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产权过户费、律师服务费及实现质押权时的费用等均由丙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为办他项权利登记,甲、乙双方在股权登记部门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
丙方已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一切相关费用,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特别约定
丙方如需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前十五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以挂号、快递等方式发出,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也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1、若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各方当事人未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三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二十一条声明条款
1、甲方、丙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2、甲方、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丙方要求,乙方已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甲方、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3、甲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