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债权人) 乙方:____________(债务人)
丙方:__________(担保人)
经甲、乙双方核对后确认,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共欠甲方贷款本金_____万元,利息_____万元。为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鉴于乙方无法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乙方/丙方自愿将其名下或有权处分的
等财产,用于抵偿乙方所拖欠甲方的借款债务(抵债财产详见抵债物清单)。
第二条 根据评估价值,考虑到市场因素和变现费用,同意上述抵债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用于抵偿甲方贷款本金_____万元,利息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即取得抵债物的处分权,随即停止计算乙方所拖欠甲方的相应的贷款利息。乙方/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付甲方,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妥有关抵债物登记及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未能办妥,则甲方有权从停息日起恢复计收相应贷款利息。
第四条 因抵债物过户或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丙方承担,乙方/丙方应当及时支付。甲方垫付的,有权向乙方/丙方追索,或者扣减相当于垫付金额的抵债金额。
第五条 乙方/丙方对提供的抵债物必须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并在将抵债物交付甲方之前,向甲方充分说明抵债物的质量、性能状况及缺陷,交清有关技术手册、合格证书、验收报告等资料。乙方/丙方必须保证抵债物来源合法、手续齐全,交清相关规费。如由于乙方隐瞒抵债物情况,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使甲方合法权益受损的,乙方/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与此同时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恢复原来贷款状态。
第六条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抵债物,在甲方正式取得上述抵债资产的使用权之前,该抵债物出现产权纠纷:如被有关部门查封、拍卖或受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抵债资产不能顺利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恢复原来贷款状态。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由,双方应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 _____份,签定各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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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抵债物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南宁市瑞和家园5号楼2单元1703号,建筑面积94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该房屋原《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备案号为 ,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甲方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完毕,转让乙方另加转让费柒万元整,合计房屋转让总价款项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自行完成该房屋撤案手续,并协助乙方与房地产开发商(按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签订购房合同书(实为更名),待房地产开发商将该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伍拾贰万元整给甲方,乙方不再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购房款。
第四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购房款、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需遵守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通过仲裁、法律等途径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篇2:质押贷款合同的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权利清单”所列之权利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权利依法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的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________________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_____________(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的权利凭证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的权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予、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二条甲方以债券、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权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以抵销。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篇3:国家助学贷准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份,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质押合同_合同范本
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押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质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质押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质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因上述原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靖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 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或抵押、转质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及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须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等值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5:2024年专利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押期间,_________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 甲方应负责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 乙方贪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6:动产质押合同范本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公民或非法人单位,应由该公民签字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篇7: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质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
为确保甲、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决定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诚信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应收账款质押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主合同债权】
1.1 吕海英20xx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吕海英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的合同款项。
1.2 如果合同变更,以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质押债权的数额、担保范围】
2.1甲方质押给乙方的应收账款(以下称“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为 年 月 日与 签订的 合同(详见附件1)后取得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
2.2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合同价款、违约金、罚息、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3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若主合同变更并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此处为书面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供与质押应收账款相关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合同相对人所签订的合同、证明质押应收账款的账目、计算机数据记录和其他文件、凭证、应收帐款债务人的确认证明。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致使乙方质权无法实现,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3.5条款向乙方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3.2 甲方应当积极履行与 的合同并保证履行无瑕疵。因甲方履行瑕疵或未履行导致被质押的应收账款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3.5条款向乙方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3.3 甲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的催讨义务。因甲方怠于履行催讨义务而导致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胜诉权归于消灭的,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 3.5条款向乙方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3.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以赠与、转让、抵消、再质押、权利放弃或任何其他方式的处分。因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处分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的,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
3.5条款向乙方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3.5 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应收账款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止。
3.6.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登记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7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将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送达应收账款债务人。
3.8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除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的,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项下 3.5条款向乙方承担补充担保责任。
3.9在甲方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应收账款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其他资产充实担保责任,直至足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止。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3乙方有权在质押期间对质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应收账款的还款情况,甲方应当提供本合同首页中甲方提供的指定账户的明细,予以配合。
4.4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将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送达应收账款债务人。并有权直接向 主张支付应收款。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并从取得的本合同项下所指的应收账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或未依约全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
5.2 乙方处分取得的本合同项下所指应收账款,不足以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的,乙方有权依法另行追索;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除应当充实担保责任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1)隐瞒被质押的权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的;
(2)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处分被质押的权利的。
6.2 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项下第三条、第四条充实担保责任的,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担保责任充实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6.3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被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若协议履行中产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2本合同包含合同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一切
书面或口头协议;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书》。
7.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正确、准确理解了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的含义。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反担保质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 %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 个月综合费率共计 元,保证金 %。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 %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第五条、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第八条、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第十条、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第十一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十二条、甲方可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第十三条、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第十六条、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抵债资产出租合同
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_______]届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关于股权转让方面)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参加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到会股东______方,实际到会股东_____人,代表额数_______%,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方_____将其在上海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0: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篇11:资产抵债协议书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
为解决乙方所欠甲方债务事宜,支持乙方进行资产重组,双方就乙方债务偿还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确认条款双方共同确认,截止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积欠甲方人民币贷款本息合计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元。
二、抵债条款1.抵债责任人乙方作为债务人,甲方同意乙方按下述第2项约定偿还其积欠甲方的债务。2.抵债物及抵债额乙方自愿将国家授权其经营并有合法处分权的已抵押给甲方的资产抵偿甲方债务人民币合计_________万元。
三、乙方的保证1.确保自己对抵贷资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并无其他任何产权纠纷。2.确保抵债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3.确保甲方不因该抵债行为受到乙方其他债权人的干扰。4.承担因无处分权和违反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抵债物的交付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有权对本协议书项下的抵债资产进行处分,将所有抵债资产进行转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向甲方所确定的受让人交付本协议书项下抵债资产,交付方式由乙方与受让人另行协商。
五、资产抵债行为的生效
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乙方在得到甲方资产抵债行为生效的确认书时,本协议所约定的抵债行为正式生效。
1.经甲方上级行批准本抵债协议。
2.甲方顺利完成本协议书项下抵债资产的转让或足额收到转让款。
3.甲方得到受让人抵债物已交付的书面证明。
六、债权债务的消灭本协议第五条所确认的抵债行为生效后,乙方所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视为全部清偿完毕。
七、如本协议所确认的抵债行为未生效,本协议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有权按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行使追索权。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2:乡镇企业以物抵债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xx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顾,镇长。
乙方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关社)
法定代表人赵,主任。
宝丰县xy农村信用合作社。(xy社)
法定代表人栗,主任。
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系甲方开办的乡镇企业,后被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该厂无力偿还拖欠乙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甲方以物抵债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1996年9月25日从城关社借款3笔,分别为50000元、360000元和36000元、1997年12月21日借款XX0元、1998年9月28日借款2笔,分别为260000元和10000元、1998年12月30日借款160000元、1998年12月31日借款170000元、1999年12月30日借款4笔,分别为XX0元、XX0元XX0元和XX0元;1998年12月24日从xy社借款130000元,上述借款共计1366000元,截止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483112元,上述款项总计1849112元。
甲方对上述款项金额及其用于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事实予以确认。
二、甲方自愿以现归属甲方所有的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有的全部房屋、机器设备抵偿所欠乙方上述全部款项。抵偿资产范围以“x市中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为准。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抵贷资产进行清理并造具清单,双方共同签章后作为 本协议书附件。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工商、税收、土地等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对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协议签订之日起,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所属机器设备、房屋的所有权由乙方享有。
六、xx县第一耐火器材厂承租村集体的该厂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甲方保证乙方及从乙方承租、转让资产的他人在原土地租赁条件的前提下正常使用。
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与村集体协调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甲方保证抵债财产无设定抵押,不影响乙方行使权利,因抵债的全部房屋、地上定着物、机器设备所有权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并负责解决。
八、甲方应负责将以物抵债的事宜通知资产承租人,并停止收取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的租金。原租赁合同期满前,从下一租金交付期间,由承租人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缴纳租金。
九、乙方之间对本协议约定的债权享有连带债权,xy社委托城关社统一接受抵债的资产。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附:抵债财产清单
甲方xx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y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x年十月二十四日
篇13: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整合双方的资源,达到优势互补、互利多赢的经营目标,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乙方利用自有资金优势开展为甲方货仓内塑胶原料的存货方提供货物套现融资服务业务。
二、乙方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转仓费用、仓储费用等甲方全按照收费标准向存货方收取,并确保在业务过程中保持与甲方货物仓储保管关系的情况。
三、为保证双方合作的权益,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自营或与除银行以外的公司机构或者个人合作开展与乙方合作的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四、甲方应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管,保证仓单与商品存储情况相符、手续齐备,发现仓储货物变质或损坏时应及进通知乙方。
五、质押期间无乙方同意不向借款人(存货方)或任意第三人发货,客户提货应在乙方的监管下采取仓单提货。
六、如乙方业务涉及货物不合法来源,或假料等货源问题所引起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经营期间,租赁甲方货仓小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月租三千元。乙方可在甲方货仓管理区域内进行广告形式的业务推广。
八、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行使质权,不以存货方未付有关保管费为由阻挠、干涉、妨碍乙方行使质押权;
九、当乙方提出要求检验仓储物或提取样品时,甲方不得拒绝,应全力配合协助。
十、存货方货物套现后的回购权保留期间,乙方名下的货物由甲方监管并承担保管责任,且由甲方向客户提供保证:存货方有权在买回条件成立时买回货物。
十一、乙方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工商、税务及经营许可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本合作协议期限暂定为3年,期限届满,乙方未要求终止的,本协议自动延期至20__年3月31日。
十三、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在履行过程中可予以书面补充或变更,变更或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附件,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4: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书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主张权利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万元(占持股比例 %)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前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乙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 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甲方全部债务后的所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向甲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向乙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办理公证手续。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 甲方自愿直接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由乙方向公证机关提供欠款证明,公证机关依据乙方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向甲方信函核实或电话(传真)核实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和质押担保的事实,甲方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书面实质回应,否则视为对乙方的主张无异议,甲方负有对质押担保责任已履行的证明责任。
若公证强制执行未能立案须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时,则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且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交公证机关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篇15: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贷款人: (下称甲方)
借款人: (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 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
篇16:质押股票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7: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章
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篇18:商标注册专用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为了_________,甲方将其已注册的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_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商标质押给乙方,作为_________的担保。
商标图样:
二、根据国家工商局指定的_________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该商标的实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期限_________。
四、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____。
五、质押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以将质押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但转让费不得低于该商标的评估价值。
无论转让或许可,甲方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费都应当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七、如甲方到期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债务,乙方有权将质押商标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价款超过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影视企业版权质押合同
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质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了相应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乙方愿意据此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为保证借款人向乙方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愿意以本合同约定的版权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
3、甲方承诺其对拟质押的版权有合法权利处分且其上不存在任何质押、被执行、被查封或者与他人存在权属争议和债务纠纷的情形。
4、甲方承诺其提供质押担保事宜,已经其内部决议程序。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达成如下约定:
一、担保事由
(一)乙方将向借款人提供____元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具体见借款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审阅并确认该借款合同全部约定。
(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上述借款是由借款人全部用于投资和制作电影/电视剧《_____》并且借款人的自有资金投资应提前或同步到位。
二、担保事项
(一)质押物:
1、甲方对第____种作品享有____%版权提供质押担保。
(1)电影/电视剧《________》剧本。
A、剧本作者____。
B、剧本来源:是根据____的原著《____》改编而成且已取得原著作者的相应授权。
C、剧本规模:共____集、共____字。
D、剧本未拍摄或也未授权他人拍摄电影或电视剧。
E、版权人:____有限公司(占____%版权)、____有限公司(占____%版权)。
(2)电影/电视剧《____》。
A、公映/发行许可证号:____。
B、出品方:____有限公司、____有限公司。
C、____有限公司(占____%版权)、____有限公司(占____%版权)。
D、已经/即将在中国大陆公映/播映。
2、甲方提供上述质押物,已经过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同意(如有)。
(二)质押担保的范围:
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行为及其相关后果,包括贷款本金、利息与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三)质押要求:
1、甲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维持所质押作品的价值。如在担保期限内所质押版权的价值降低、丧失或消灭时,甲方应提供或安排其他经乙方认可的担保财产和担保方式,以保障乙方的担保权益。
2、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质押。
3、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转让所质押的版权或对所质押的版权设定他项权利。
三、质押程序
1、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本合同项下版权质押的质押登记,甲方应出具一切办理质押所必须的法律文件,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2、乙方确认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3、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及在违约情形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版权质押的解除手续。
4、因办理版权质押、解除质押发生的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甲方缴纳。
四、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担保借款本息及相应责任清偿完毕之日止。
五、担保权益实现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将质押版权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押版权或对质押版权进行其他处置而优先受偿:
(一)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违约。
(二)乙方发现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承诺、声明、保证不真实或者有隐瞒,严重影响到乙方质权的实现。
(三)乙方认为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保证或其他导致质押版权价值明显降低足以危害乙方质权足额实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质押受偿事项出现。
(五)甲方或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六、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迟延向乙方办理版权质押手续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则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为:每迟延一日,按日支付____元。
(二)如在担保期限内所质押版权的价值降低、丧失或消灭时。而甲方拒绝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安排新的担保,或所提供、安排的新的担保无法得到乙方认可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____%的违约金,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三)如甲方擅自解除质押、重复质押,均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额____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上述情形下,乙方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乙方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事项
(一)联络:
1、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其中当面送达或以信函方式送达的,以收件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收到对方传真回复之日为送达日。
(二)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另____份由借款人备存和用于质押登记。
3、本合同系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借款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时,则本合同立即解除或提前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下面是一篇题名为《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范本》,由网络搜索整理,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_____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_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