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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实用31篇】 装修合同精选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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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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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包: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③其他方式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____%,乙方支付____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1:补充协议;

(2)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3)附件3:工程报价单;

(4)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5)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6)附件6: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

(7)附件7:工程结算单;

(8)附件8: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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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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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2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l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l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记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l.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和行业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飞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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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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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

工程进度过半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支付 元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详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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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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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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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住宅装修书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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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人(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相关的资质(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小区)号楼室。

3、住宅结构房型房厅厨

卫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

5、施工承包方式为。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总价款:(大写)¥元。

6、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中费用包括:

7、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8、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为元,甲方先交设计费定金元;施工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设计费(该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三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见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做出书面承诺,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依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符合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以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并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乙方同时提供管线施工图等所有工程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6、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都认可的,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

7、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第五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要求,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道和设施。

3、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设施。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款项付款节点付款比例金额(元)

首期款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并

签订合同当日30%(其中10%为定金,20%为预付款)

二期款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

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三期款墙面、地面、木工等基础

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当日30%

尾期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当日10%

备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临时增加工程项目,需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并支付增加工程总款70%。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可先开具收据,甲方予以保存,后凭收据按约定统一更换税务发票。

3、工程结算:见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2)应在开工前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对此承担责任。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应文明施工,遵守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禁止施工的时间里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进驻工地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6)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标的额的1‰赔偿给甲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额的1‰。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合同标的金额的1‰,并将工期顺延。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合同签订后施工前,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双方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书面解除合同。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需办理结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

3、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超过约定工期日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2)甲方超过约定日期日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工程办理结算手续,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双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后进行施工,但工程竣工期限相应顺延,竣工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容可附页)。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提请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粘贴页);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粘贴页);

附件三: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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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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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工程设计人: _ 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 (签字):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无锡市旺*商标印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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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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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成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是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林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由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对下述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与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改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的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究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

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三十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质量保证期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息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损失情况。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_______。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和保险。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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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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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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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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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一、本市范Χ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δ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台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装饰施工地点:县(市、区)·(小区)幢号(单元)室。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3)乙方包清工。6、本工程由设计。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设计费元,管理费%,计元,税金%,计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4)β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λ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λ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λ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二)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δ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λ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λ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Υ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α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ú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Υ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Υ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的Υ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δ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逾期一天,按逾期δ付款的‰支付Υ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4、甲方δ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δ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2、3、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6、工程包修单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甲方:乙方:姓名(签名):单λ名称(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序号项目单λ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λ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乙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装饰内容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λ单价合价甲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详细说明工程原定金额甲方已付金额元元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结算应付金额元元元元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整体工程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保修电话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施工单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日期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维修记。甲方代表:乙方代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Χ。(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甲方签字(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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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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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2)招标文件(3)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4)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合同文本通用条款(5)工程联系单及有关纪要(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竣工日期: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精装修合格标准。

四、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金额(大写):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有关固定单价的确定遵从招标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规定。

2.2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作为招标报价的基准工程量,竣工结算以实际完成并经审计通过的工程量为准。

2.3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漏项而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其价格,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价格;有相似项

目的,按相似项目换算后的价格;无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则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估表》(20xx年)、《浙江省建筑、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xx)及省市有关计价文件进行组价(取费标准和优惠幅度与投标书相同),并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其中材料价格,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中有相同材料的按原投标价格,无相同材料的价格则根据市场情况发包人签证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

2.4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相同项目发生的材料品牌、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变,除材料价格允许根据市场情况经发包人签证认可代换价格外,其余费率比例不予调整。

2.5招标时发包人提供暂定价的项目或材料,工程结算时,根据发包人签订的实际价格代换暂定价,按投标文件计费总价下浮。

2.6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方便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2.7工程所需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按投标报价一次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增加部分按比例调整)。

2.8本工程竣工结算以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为计费依据,并在按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基础上确定的工程总价下浮7%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款额。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3、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支付办法如下: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经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后,于下月5日前按已核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结算审计后七天内付至审定造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竣工验收通过满一年后返还3%,满二年后返还2%。

五、 适用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1. 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

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xx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

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

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7. 《建筑设计防水规范》 GBJ16-87

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水规范》 GB50222-95

9. 《工程建施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 CECS71:94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1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1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

13. 其它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六、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负责现场质量、进度、安全、设计衔接、施工现场与各参与施工单位及外围协调等管理工作。

2、发包人工作

2.1办理本工程施工的有关政府报建手续。

2.2合同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2.3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4在承包人进场前设置于工地内的施工用水、电的接口,并保证接口的通畅;线路布设、接线和装表等由承包人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

2.5发包人在合同签订5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完整图纸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6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签订后予以调整;但费用不予签证。

2.7组织A区展示中心各施工单位的技术衔接,施工协商,保证本工程施工的政策有序进行。

2.8发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承包人工作

3.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

3.2交验完成并经发包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将交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发包人备案。

3.3承包人在进场3天内需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4承包人在进场3天内提供总体进度计划表(含劳动力、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采购进场计划表及工程总体时标网络图:每旬提供工程简报、下旬工程进度计划表和材料采购进行计划表。

3.5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德到岗率在100%,机械设备的到位率在100%,如未达到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未到位,甲方将按1000员每天进行扣罚;其他管理人员或机械设备未到位按500员每天进行扣罚。

3.6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将图纸灯工程文件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3.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须做样板,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开施工。

3.8由承包人承担其施工范围内和材料、设备堆放场地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保证该区域施工和施工相关的环保、城管、市政等管理部门出承包人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

3.10对完工工程成品按照发包人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通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11承包人应认真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另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12承包人应保证每日工完场清,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1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与发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商进行结算。

3.14因审图不细致造成返工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3.15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自有人员、机械设备等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16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因场内道路不通畅引起的材料搬运、存放、人员进出、办公场所等出现困难的情况及应对措施,并不会因出现上述情况而提出工期延长要求。

3.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在相应文件中签字盖章后承包人放方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3.1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19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项工作,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3.20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七、 材料供应

1、承包人不能只根据工程量清单所述工程量及图纸尺寸进行订货,而应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实地测量来订购货物或开始施工,如不采取这些步骤而导致的错误或损失,其责任和相应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采购材料

2.1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并与发包人所选定样品相符合。如因承包人未按指定要求采购,不论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均应无条件更换正整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2发包人没有指定的材料:应按要求提供样板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订购。

2.3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报经发包人确认后方能使用。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等相关证明,辅助材料品种要求与主材品质相匹配。

2.4对花岗岩、大理石材料的要求

由发包人提供本工程主设计师确认的样板,承包人根据此样板提供本工程所需的石材

样板,在订购前,须提交材料供应商的资料及材料样板,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订购;大理石板材应在工厂内按图纸规格加工成型,对每块石材进行筛选、排版及编号,每块石材应采用唯一编号以保证每块石材的位置与图纸符合。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在现场按房间进行排版,避免较大色差的板材铺贴在相近位置,排版后须按户经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后方能铺贴。发包人有权因色差问题提出更好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八、 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本工程有更改或增减的权利,在施工过程中,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即遵照办理,不得推诿或任何形式的变相不执行,如因承包人为方便工程施工或质量评杯要求而进行更改,应经发包人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为方便工程施工或质量评杯要求而进行更改,应经发包人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九、 竣工验收及结算

1、 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进攻资料壹式肆份及竣工验收报告。

2、 发包人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时间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6、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如实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费用,按照浙价服【20xx】262号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追加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的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乘5%费率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核增部分按核增额的5%计算审核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无论预、结算、清单核对、发

十、 保修

1、保修期限二年,保修期自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6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未能及时到达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含管理费15%)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十一、 奖罚

1、承包人因提出工程改进合理化建议且被发包人采纳,并为承包人节省了工程成本,按照节省成本的10%予以奖励,在工程款结付时支付。

2、若在施工中发现乙供施工材料的质量等级、环保性能不符合要求(国家验收标准)或以次充好,不论任何原因,也不论是否已经对本工程造成影响,承包人必须立即停工并清除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处罚额度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两倍进行处罚并不低于人民币贰万元整,第二次发生时处罚金额不低于人民币肆万元,以此类推,罚款在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发包人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提前终止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技术参加各类工程会议,无故迟到或缺席的按照500员/人•次进行处罚,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承包人应按承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安排备料和施工,若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进度计划相比有明显延误,且延误时间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进行督促,并有权对承包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当延误时间超过10天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工程合同,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承包人按工期要求提前完工,按人民币贰仟元每天进行奖励;承包人未按工期要求按时完工,按人民币伍仟元每天进行处罚。完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奖励额或罚款额在工程款结付时予以兑现。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甲方未及时签证设计变更费用、材料涨价等)擅自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按照工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在月进度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7、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因质量、安全事故等原因被媒体曝光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0万元的经济处罚;

十二、 担保

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的40%为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20%为工期履约保证金,20%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20%为管理人员和继续设备到位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齐全满十五天后,如无违约行为为全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有违约行为,发包人将根据违约性质及约定比例进行扣罚处理后退还。

十三、担保

1、本合同为明确之处,执行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合同文本通用条款;本合同和通用条款均未涉及的,双方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情况下协商解决。

2、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6F多功能厅部分的装修施工,此部分由发包人涉及确认后实施。其工程款计取执行本合同计价原则。

3、发包人不允许承包人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和变相分包。承包人一经被发现有类似行为,发包人有权取消合约。

4、对于联系单签证、工程结算等时间及流程应按发包人有关程序规定办理。

5、不可抗力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确系导致工程无法进行的(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考虑的因素除外),可以给予工期延误签证,费用不予补偿。

十四、合同争议及生效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情况下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承包人缴清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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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店面装修协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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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在承租______________店面装修设计及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协议内容: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将位于______________承租店面装修及施工工程给乙方,双方严格依据双方约定履行合同。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修方案、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设计图纸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工程要求返工。

若乙方装修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赔偿损失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装饰标志等其他材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其他工程,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义务

在现有条件下,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但装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经双方工作人员确认,甲方有权在支付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合同款项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要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图纸的结构和效果。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乙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严格要求员工做好施工安全工作,不得违反装修规定进行施工,并对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否则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甲方除支付以上金额外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合同生效后,工程款结算方法: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失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关于质量和验收

乙方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_______年,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_______个小时内给予响应,完成修缮工程。

十、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提出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超过部分乙方应另行赔偿。若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应另行给予赔偿。

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支付_______元的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逾期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应付工程款1%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附件_______份,含《报价清单》、设计图纸。本协议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电话: 电话:

确认日期:确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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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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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____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

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

3.41%):____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

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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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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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亲子主题乐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____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_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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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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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民法典》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民法典》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的研究学者通常更习惯于将后一部分工程变更视为工程索赔的内容。1994年,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存在索赔争议的工程项目后,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极具破坏性的工程变更。[1]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国内外研究人员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等机构还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办法[4]。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工程变更的分类与特征

1 .1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计划变更;4)条件变更;5)新增工程。

1 .1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1 .1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否则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还应征询设计单位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方案变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砂层或淤泥层,需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建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规格型号材料之间的代换等等。

1 .1 .3条件变更

条件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顿,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电因社会电网紧张而断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特大暴雨或山体滑坡导致工程停工。这类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1 .1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经营需要,调整原定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如小区群体工程施工中,根据销售进展情况,部分房屋需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屋适当延迟交付,这类变更就是典型的计划变更。

1 .1 .5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动用暂定金额,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建设内容。

1 .2工程变更的特征

根据大量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工程变更所揭示的特征,各类常见工程变更可从可控性、技术性、所处阶段、频率和来源方等五个不同层面加以描述,见表1所示。

从表1可见,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其余变更则主要发生在工程主体施工阶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从发生频率来看,设计变更最高,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低。从变更的来源方即提出(或引起)变更的主体观察,设计变更范围最广,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均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而施工方案变更通常由承包方提出,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一般业主提出,条件变更则通常由业主或不可抗力引起。

2 工程变更控制程序与原则

2 .1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从论述的工程变更特征可知,常见的五类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频率较高,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亦较大,是合同控制的重点。而对设计变更而言,既有业主方对自身项目管理人员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也有业主对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模式下,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选择承包方的基本方法,承包方为谋求中标,一般只有选择低价中标的路线,而一旦中标,设计变更则成为承包方调整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控制则是合同控制的重中之重。标准的施工承包方提出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见图1所示。

2 .2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2 .2 .1双效原则

双效原则是建立在效率原则和效益原则基础之上的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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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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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028-87427979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成都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 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 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 2.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 3.2 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 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 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 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 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 )支付工程款:

方式一:

(1)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2)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3)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4)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四笔工程款,占工程总额的 %,

即人民币 ;(小写: 元);

(5)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工程全部尾款,占工程总额的5%,即人民币 ;(小写: 元)。 方式二: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 :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0.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1%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2 工程未验收合格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1.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有乙方承担。

11.4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 ) 种方式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约定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 甲方 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在工程款内);

1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附则

14.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14.2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4.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合同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验收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单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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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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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主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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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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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合同条件》,第二部分是《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除双方协商同意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取消外,都必须严格履行。

《协议条款》是按《合同条件》的顺序拟定的,主要是为《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提供一个协议的格式。承发包双方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见按《协议条款》的格式形成协议。《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是双方统一意愿的体现,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合同条件》应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方对其修改、补充或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要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承包方是否同意发包方的意见及自己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也要在标书中一一列出。中标后,双方将协商一致的意见写入《协议条款》。不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在要约和承诺时都要把对《合同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对某些条款不予采用的意见一一提出,将达成一致意见写入《协议条款》。

下面对《协议条款》的使用加以说明: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甲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入《协议条款》乙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第一条

1.1 本款内应准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主要指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及等级。

1.2 本款内开工日期应写明双方商定的开工日期,也可以将此规定为甲方代表发布开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双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总日历工期天数是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写明双方商定的工程应达到的质量等级(即合格还是优良)。

1.4 应写明工期价款的金额和承包方式。

工程为群体或小区工程时,以上各项应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说明,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第二条

本条应写明组成合同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三条

3.1 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本款应约定语言的名称及翻译文本由谁提供和提供时间。

3.2 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范时,施工中必须使用,并写明使用标准、规范的编号和名称。国家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标准、规范。此条应写明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项目分别填写适用标准、规范的条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标准、规范,应在编号和名称后写明,并注明提供的时间、份数和费用由谁承担。

甲方提出超过标准、规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为验收和施工的要求写入本款,并明确约定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艺的,应在本款写明施工工艺的名称,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时间、要求和费用的承担。

3.3 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适用合同文件,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本款内写明适用的法规或规章名称。如由甲方提供,还应写明提供时间。如由乙方自备,应写明费用由谁承担。

第四条

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图纸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和费用。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

第五条

本条写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甲方代表委派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责。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具体责任、权限。

第六条

本条写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称和甲方授权范围。

第八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存在而《合同条件》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还应写明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时,应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乙方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8.1 本款应写明使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8.2 本款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质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

8.3 本款应写明需要甲方协调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本款应写明甲方应协调哪些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协调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本款应写明由甲方办理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准的事项及完成的时间,其时间可以是绝对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对的时间,如在某项工作开始几天之前完成。

8.6 本款应写明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约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多少天。

第九条

本条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和要求,实际需要而《合同条件》未列的,要对条款和内容予以补充。

9.1 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9.2 本款应写明乙方提供的计划、报告、报表的名称、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时间。

9.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价款之外的照明、警卫、看守等工作,应在此款写明。

9.4 本款应写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本款的具体要求。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段、哪种型号的车辆不能行使或行使的规定,在什么时间不能进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过多少分贝。

9.5 本款应写明应符合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哪些要求和规定。

9.6 本款应写明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和管线的名称保护的具体要求。

9.7 本款应写明工程完成后应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第十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间,写明甲方批准以上文件的时间,写明乙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金额。

第十三条

本条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对延误的定义,如哪些工作延误多长时间才算延误;

2.对可调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减多少才可调整工期;

3.需补充的其它造成工期调整的因素;

4.双方议定乙方延期竣工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应在本条写明违约金数额和计算方法,如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多少金额。

第十四条

甲方可在签订《协议条款》时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应在本条写明以下事项:

1.要求提前的时间;

2.乙方应采取的措施;

3.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4.赶工措施费用的计算和分担;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计算方法,此项也可按传统方法写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额。

第十五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应制作哪些样板间及标准和费用;

第十七条

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及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本条应写明需进行中间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第二十条

目前我国合同价款调整的形式很多,应按照具体情况予以说明,如:

1.一般工期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价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是否作出调整应在本条说明。

2.甲方对施工其是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采取一次性付给乙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办法的,应写明补偿的金额或比例,写明补偿后是全部不予调整还是部分不予调整,及可以调整项目的名称。

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写明调整的范围,除材料费外是否包括机械费、人工费、管理费;写明调整的条件,对《合同条件》中所列出的项目是否还有补充,如对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量变更的数量有限制的,还应写明限制的数量;要写明调整的依据,是哪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写明调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调价通知的时间、甲方代表批准和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的预付,双方协商约定后把预付的时间、金额、方法和扣回的时间、金额、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于( )月( )日和( )月( )日………分( )次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总造价 %(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告为准)后的( )个月里,每月扣回预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 %时扣完”。

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在合同价款中应考虑乙方垫付工程费用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把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法在本条写明。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 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第二十四条

本条双方约定提供的材料样品或样本的名称。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作为《协议条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关说明由乙方采购材料的,应写明产品价格若高于乙方预算价格而产生的价差由谁承担,以及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和交货时间达不到要求,造成损失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条应写明变更发生后,乙方提交变更价款的时间及金额。

第二十七条

本条应写明乙方交竣工图的时间、份数和要求;写明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组织验收及参加验收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八条

如双方不再签订保修合同,本条应写明保修的项目、内容、范围、期限、保修金额和保修金预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签订保修合同的应将以上内容写入保修合同。

第二十九条

双方协商后,对争议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说明:

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做出后7日内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双方可以协议对争议进行一次或几次调解,这些调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写明;也可以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三十条

甲方违约应负的违约责任应按以下各项分别作出说明:

1.承担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乙方因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支出;

2.支付违约金,要写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

3.赔偿损失。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乙方,作为赔偿。并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的内容是否包括乙方窝工的人工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是否包括窝工期间乙方本应获得的利润等。

第三十一条

本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候情况和工程的要求,对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的不可抗力作出规定。如规定以下情况均属不可抗力:

1.当地裂度×度以上的地震;

2.×级以上持续×天的大风;

3.×毫米以上持续×天的大雨;

4.日气温超过×度,持续×天;

5.日气温低于×度,持续×天。

第三十二条

在办理保险时,应写明甲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及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

地方政府规定,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要求鉴证、公证的,由鉴证、公证部门将意见写在协议条款的鉴证、公证意见一栏,并加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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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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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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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86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发包方的孵化大楼主楼门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装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襄阳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5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0.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同。

11.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昌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

13.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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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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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4、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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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装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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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甲方)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 联系电话:____ 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___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2)报价单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由乙方保管图纸,甲方可随时向乙方索取。

2.2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和冬季供暖。

3.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3.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3.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6不得为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层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3.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8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工程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无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4.2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有合同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为了避免甲乙双方不必要的纠纷,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若不予承认,请甲方不要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

第六条 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合同家装《工程材料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甲乙提供的材料,乙方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进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乙方春节放假期间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形;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因甲方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7.2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材料运费、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质量标准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已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9.2工程完工后(不含最后成品安装),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检验验收,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将房间打扫干净、无施工余料,无业主自制的装饰品和家具等污染源,自然通风至少七天,方可进行检测。

9.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门锁,视同验收合格,从入住或更换门锁之日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期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首期款

开工三日前

60%

中期款

工期过半时

35%

尾期款

竣工验收合格

5%

10.2物业管理押金由甲方支付,关于合同所涉及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款、中期款、尾期款支付成功后,均由公司给您提供专用收据,切记不能将现金交给工地工人、工长及公司其他无权收款人员,否则,由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3工期过半时,甲方必须交纳工程中期款,若迟延付款,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4工程验收合格后,结清尾款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甲方结清尾款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于7日内乙方申请办理家装工程保修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修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首付款、中期款或尾期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1.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对不合格部位,乙方应进行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1.3本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签订的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附表一 工程报价单

附表二 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三 工程变更单

附表四 隐蔽工程验收单

附表五 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表六 家装工程保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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