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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施工合同5篇 承包合同精选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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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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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质量:优良

6、合同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施工实施管理,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甲方应保证工地其他施工方无条件服从乙方统一管理;

3、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者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并负责费用,施工过程中因断水断电所造成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责任由甲方承担;

5、参与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

6、施工期间,需办理的一切手续费用及其它外围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物业、城管、装修办、消防等);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饰、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9、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10、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注:合同款由甲方直接交至乙方财务部或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索取已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乙方工作人员除财务人员外禁止接触钱财、物。工程款亦执行此规定)。

乙方

1、乙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为:                ;

2、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权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代表乙方与甲方协调工程款结算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4、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5、遵守聊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在无法找到责任第三方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乙方因工期需要而进行夜间施工时,甲方应及时协调第三方关系,以免施工工期拖延。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小写   元;

2、签订合同后,工程款分三次结清:第一次为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0%,大写           小写   元,作为本工程的启动资金;第二次即工程进展到一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0%,大写          ,小写     元;工程完工甲方需向乙方结清余款,大写         小写

元。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窝工,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增加工程项目款项在签订项目变更表时一次付清。

四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注:贵重物品甲乙双方共同监督保管);

2、乙方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的样品和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时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共同验收。对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

五  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  奖励和违约

1、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由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未按时到施工现场,工期顺延;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7、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8、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因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和工程进度而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

1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1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1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  工程验收和保修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__)、《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可以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应予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在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双方都有义务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安全;

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进驻使用,如甲方擅自进驻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八  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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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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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承揽的___工程清包给乙方施工,就施工内容、工程量、工程进度等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___。

二、工程量:工程总面积___㎡,当工程量变化幅度较大时,相应的增减工资总额。

三、工作时间: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共_天。

四、工资总额:根据工程量和工作时间计算,工资总额定为___元整,每延迟一天将扣除工资总额的10%。

五、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工作人员都由乙方雇佣、管理、监督、约束、教育。

2、工人进场后要服从工程管理人员的安排、监护、管理。

3、所有工作要按照工程管理的规范要求进行。

4、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程管理规程,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安全工作应常抓不懈,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6、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入场工作,没有身份证明的拒绝入场,总请工人人数按___人计,每少一人,每天扣减_元。

7、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程操作程序,精通工程技术,如管理人员提出因工作人员素质差不能胜任本工作的,甲方将无条件让乙方撤离施工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能胜任本工作时,乙方到工程现场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计___元整,否则乙方自理,交通工具由乙方自行选择。

9、如有条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吃、住等生活便利。

10、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清理完施工现场的杂物,同时将工具和安全用具交还给甲方后,甲方将工资款全部付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双方要按协议执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工资总额的___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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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混凝土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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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作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道路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1、工程概况:

1.1劳务分包项目地点:

1.2劳务分包项目名称:_大桥支架现浇梁施工。

1.3劳务分包内容:

(1)地基处理:由甲方负责地基处理所用材料的提供,乙方负责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2)现浇梁砼:甲方负责提供商品砼。乙方负责:支架用钢管及扣件租赁、支架搭设、支架拆除,模板购置、加工、安装、拆除、修理、涂脱模剂、堆放,砼输送管道安拆、砼浇筑、捣固、养生、试件的制作及凿毛等。

(3)钢筋工程:甲方负责钢筋原材的提供。乙方负责:钢筋的卸车、倒运,钢筋的制作、焊接、调直、合理调配材料、绑扎、入模、除锈,钢筋垫块的购置、安装,机具的安装及维修保养,试件的制作与及钢筋的雨天防护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项目内容。

(4)预应力钢铰线:甲方负责提供锚具、锚垫板、波纹管、钢铰线、注浆用水泥、外加剂。乙方负责:钢铰线的卸车、倒运,钢铰线下料、穿束、张拉、压浆、切割、封锚、试件的制作等完成该项工程全部工作。

(5)预压:甲方提供预压用砂袋,乙方负责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6)以上各项工作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地看守、清理干净工作面及文明施工均由乙方负责。

2 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__年_月×日,竣工日期:_年_月×日。

3 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劳务综合单价形式(合同单价见下表),该单价为税后综合单价,已包括了完成该工程项目作业内容(含完成该项内容所需的辅助工序及作业准备,机械停机、机械进出尝缺陷修复、文明施工、环保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方提供成品砼、支座、钢材、钢铰线、水泥、外加剂、预埋件原材、锚具、锚垫板、波纹管费)、机械设备(含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责任和风险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单价外的任何费用,并对此单价不作调整。

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一览表

细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元)

工作内容及费用组成

备注

一、地基处理

总额

二、模板支架预压

总额

三、钢筋制作安装

t

四、钢铰线上料、穿束、张拉

t

五、现浇梁砼

m3

4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4.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评定得分90以上。

4.3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于乙方返工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

4.4为避免施工中出现浪费现象,甲方按设计数量提供提供钢筋、钢铰线及砼,钢筋损耗率为1.5%,砼损耗率1.5%,钢铰线损耗率4%。如实际用量超出规定消耗,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用超出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费用,此费用在当期验工计价中进行扣除。钢筋、钢绞线按当月实际购买价扣除、C40混凝土按370元/m3扣除,C50混凝土按410元/m3扣除。

5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预交_元(大写_元整)现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预计合同价的5%),待乙方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无乙方责任的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动用或没收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建设方办理建设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工作;及时组织测量、放线。

6.4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6.6为保证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乙方要求,有偿提供必要的施工机具,并负责审核乙方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方案及进退场计划,以确保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机械使用的有序可控。

6.7为确保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出现,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及基本生活保障进行检查,对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仍未支付劳务合同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人工费,代乙方支付乙方劳务合同工的工资。

6.8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和向建设单位作好竣工验交工作。

6.9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6.10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乙方进行的任何检测、检验合格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7.2 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及时呈报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并做好自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7.3 乙方不得将不合格自购材料用于施工作业的工程,否则所完成的工程按不合格处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7.4 乙方必须保持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5 乙方工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必须随时同甲方保持工作联系,接受甲方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控制。

7.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地方政府对甲方罚款或其它处罚,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罚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完成的乙方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其费用在乙方验工计量中扣除。

7.7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等手续。

7.8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批准的施组节点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7.9乙方配齐各种作业工种及劳力,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作业熟练。

7.10承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乙方房屋、设备、机具、材料、停窝工损失及乙方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

7.11负责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的安全、交通、食宿费用。

7.12承担不合格工程处理补救费用以及不合格工程检测费用和其它相关损失费用。

7.13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场地平整、材料堆码整齐,各种标识、标语齐全规范,合同范本《道路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8. 工程质量检查

8.1 乙方在施工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并及时做好施工记录, 以便出现质量事故缺陷时查验。

8.2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察、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对检查发现问题,甲方立即签发通知单,由乙方限期返工或整改。

8.3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质部门或技术部门。若不及时通知或隐瞒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施工的工程达到检测期限后,乙方提供质量检测文件资料及相关的同期施工记录(相关要求由甲方技术部门提供)通知甲方报检。各工序完成后,乙方负责提供报检资料报甲方安质部门确认,甲方在48小时内对乙方报检项目负责验收,若超过48小时不进行验收视为合格,乙方负责协助检测验收工作。

8.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性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乙方应承担施工资料编制的工作,将施工文件资料报甲方汇总后进行中间交工验收。

9 安全施工

9.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甲方应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9.2甲方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9.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专职安全员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个人有权进行纠正,对严重事故隐患有权下达《安全整改指令通知书》,对有立即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部位或操作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报告领导处理。

9.4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5在施工中,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有效开展工作。

9.6乙方应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或作业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时,立即组织改进和解决。

9.7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9.8乙方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学习,帮助工人正确对待安全生产,对违章、冒险作业的工人要进行教育和处理。

9.9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应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9.10作业中发生人员责任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10 变更设计

10.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停止施工;因变更设计增减的费用,由甲方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施工数量,按合同单价计算工程施工费用增减额,合同中无单价的双方另行协商。

11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

11.1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甲方材料及机械设备,根据签认材料发料单、机械台班数量以及相应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费用从乙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11.2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生产、生活用水和用电并承担其费用。施工采用当地电网用电的,电费单价按1.0元/度扣除,用电数量按实际数量加损耗数量从乙方验工计价款中扣除,损耗数量根据电力部门收取总损耗数,按用电度数比例分摊。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需要乙方采用辅助发电机供电施工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

12验工计价及工程结算

12.1甲方对乙方按月及末次分阶段验工计价。

12.2结算依据

12.2.1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技术、质检等相关部门检查合格,达到结算条件。12.2.2数量以设计图纸资料数量为参考,按甲方现场质检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签认,并报项目经理签认的数量结算。

12.2.3 签定的合同单价。

12.2.4 甲方材料部门出具的扣料单、机械部门出具的电费以及乙方在施工中租用的甲方机械使用台班费等相关资料在乙方费用中扣除。

13 工程款的结算和拨付

13.1工程款按月及末次结算和拨付,待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帐户后,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按合同价款的5%收取质量保证金,每月按进度从结算款额中扣除。

13.2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量保证金后,甲方在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费用后,返还乙方的剩余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

14环境和文物保护

14.1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及现场附近耕地及农作物不受侵害,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临时生活设施应规范管理,对生活垃圾堆放应设置简易垃圾箱,乙方应定期深埋或焚烧处理。如果发生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14.2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考古以及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果断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5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5.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工程款,因甲方无故拖延拨付而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建设单位资金拨付不到位造成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时除外,此时甲方对乙方的资金拨付可以顺延。

15.2乙方必须独立组织施工作业,不得再行转包,若乙方将该合同内的作业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15.3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任务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6 双方特别约定

16.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的临时道路的畅通,因乙方造成临时道路受阻,乙方应及时清理并保证畅通。

16.2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7日内,乙方机械设备、人员必须进场。

16.3乙方代表在本合同范围内从事的一切事务均代表乙方,乙方对代表人从事的一切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16.4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遭受的洪水损失或其它损失,甲方将通过保险索赔的方式帮助乙方挽回部分损失,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6.5乙方代理人委托书证明及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以及甲方下发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计划任务、工程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6在合同履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7在工程结束后乙方应保持同甲方联系。在缺陷责任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①乙方所自购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②乙方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乙方规定的义务。

当出现工程缺陷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按到通知2日内,派代表会同甲方共同确定缺陷处理方案,乙方按所确定的方案和工期自费维修并达到业主要求。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所施工的工程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甲方有权雇用其它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此项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或向乙方索回。

16.8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工程进入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乙方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17 纠纷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本合同自动废除。

19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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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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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英德市石牯塘河堤基础混凝土。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合同工程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浇捣混凝土所需一切工具及施工所需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工程承包范围:

为本合同工程按施工图纸内容施工:自带机具浇拌浇捣混凝土 四、工程计量及单价:

1、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基础尺寸以立方计算;如施工图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应另计。

2、工程单价:混凝土元/m3;(大写:每立方米伍拾元整),其它项目单价日后发生另定。

五、付款方式:

工程按进度计算支付完成工程的80%,全部完工支付的总工程量的90%,工程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所有工资款。

六、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做到无安全事故。

七、其它规定: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若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擅自做主,给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权负责。

2、施工过程中由乙方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丢失,由乙方全权负责,按原价从工程款里扣除。

3、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业主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

4、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5、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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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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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谓工程按计划进行建造。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磋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进行种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施工地点:

二、绿化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工期在甲方为乙方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应尽快确保工期速度。

四、开工准备,甲方应为乙方开工前所具备相应条件。

五、甲方确认委派___________做为甲方的代表权,负责监督乙方施工,全权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在工程施工至2-5天内支付工程总价的40%资金,作为乙方的启动资金。后期工程完成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50%,尾款10%待工程完工养护一周后,甲方验收交接后结算。

七、工程质量:所栽苗木必须符合工程要求,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施工,不得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其栽培质量。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合同自动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个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X)后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现就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范围: 组团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景观施工图纸。

1.4工程内容

1.

4.1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场地修复、整平、整形,种 植土细整、施肥,苗木花卉运输、种植、支撑、整形及养护________年(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场地清理。 甲方应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种植土。

1.5施工工期

1.

5.1开工日期: 。

1.

5.2竣工日期: 。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本工程施工合同包干价总为 元整(含税),小写: 元。暂按现有施工图计价,如有设计变更,结算方式见

第三条规定。

2.2园林绿化工程造价采用由苗木价和综合费率组成的固定综合总价包干方式,以施工图苗木清单及单价为计算基础。综合总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苗木采购价、运输费、苗木成活费、种植施工费、水电费、苗木支撑费和完成该项目所需发生的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包干系数、税金及其他由政府文件规定的各类费用。 苗木价格及其综合费率见合同附件。

2.3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80%。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该项目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4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款以人民币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之内,乙方在接受工程款前需向甲方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等额合法发票;

2.5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乙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资料供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工作。

第三条 工程结算

3.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或设计要求需要变更的部分按设计变更处理。苗木价格采用苗木清单价格及甲方审定的签证价格,综合费率按38%计取。

3.2本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构成:

3.

2.1施工图内容合同包干价;

3.

2.2因变更设计而发生的甲方签证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4.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图纸、预定方案及工程量计价清单保质保量进行施工,按时完成并交付甲方验收。

4.2苗木需树形美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外地苗木须出示苗木检疫合格证,验收时苗木成活率需为1%,景观效果达到甲方要求。所有苗木存活保证期为12个月,期间发生苗木倾斜或死亡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进行扶植、补植,扶植、补植的苗木成活保证期为补种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发生的所有补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3苗木的规格、形态必须经甲方景观工程师审核确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及景观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苗木种植。对于特殊位臵(主要景观节点)的主景树以及比较重要的高大乔X,施工单位必须在到场前做好拍照、编号、记录等工作交甲方确认,以便甲方选择和备案。

4.4种植苗木的土质需为营养丰富适合相应苗木生长的土壤。乔X进场时土球规格应符合《____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82-99),如种植乔X的土壤条件不好则需进行换土;灌木种植时需保证40C厚土质良好的种植土。

第五条 验收标准

5.1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在7天内进行验收(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应通知乙方)。

5.2验收标准:乔X及中下层灌木规格按照设计图纸规定尺寸验收,乔X须为熟货,小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以实际规格为准;大于图纸要求规格的苗木必需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认可后以实际验收规格为准,否则均视同图纸规格验收;冠幅和高度如有一项达不到图纸规格,按就低原则结算。乙方更改苗木品种、规格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无条件更换,乙方须支付规定苗木单价壹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3胸径:(干径):指乔X主干离地表面

1.2米处的直径。冠幅:指乔垂直投影面的直径。树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5.4苗木采购种植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苗木采购验收单及详细资料一份,以供甲方进行结算审核。

5.5乙方进场苗木规格未在清单列表范围内的,如清单中约定了12~3C、1416C的苗木价格,现场验收为13~14C之间,按3C结算。

5.6隐蔽工程覆盖前应提前24小时报请甲方代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如甲方代表未按时验收,乙方有权覆盖。对己覆盖的隐蔽工程,甲方有权重新敞开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其检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检验合格,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安全防范。

6.2在施工期间严禁乙方人员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队伍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过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乙方与任何

第三人产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场地的清洁,对工程垃圾及时处理,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权利与义务

7.

1.1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甲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甲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一律认可。

7.

1.2组织设计单位与乙方进行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测量基线、水准点,提供施工图 套,总平面图 套。

7.

1.3甲方提供现场的水、电接口到双方商定的地点。

7.

1.4甲方景观工程师对苗木种植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向乙方提出任何整改措施。

7.

1.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乙方工程进度,与甲方配合程度,苗木质量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重新分配。

7.

1.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7.2乙方权利与义务

7.

2.1在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驻工地人员名单及相关证照,且人证相符。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所有工作,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文件等经其签认即视为乙方认可,其所有行为均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一律认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现场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但变更前 的一切行为仍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均认可。乙方现场负责人 必须保证出勤率在80%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出勤率在90%以上;

7.

2.2甲方可能会向乙方陆续提供施工所需的资料,乙方应根据资料及现场情况调整施工方案。

7.

2.3与工程相关的城管、环卫、计生、市政交通等部门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2.4乙方在施工期间及养护期间所用的水电装表计量(总分表量差由各施工单位分摊),甲方按水电费的实际市场价收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7.

2.5乙方在其承包项目范围内施工时应及时清理垃圾。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改善的,乙方将承担双倍清理费用的违约金。

7.

2.6在甲方验收完毕以前,所有工程成品、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

2.7工程施工作业时要采用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不得损坏各种地下管线,道路,架空供电、通信线路及其它建筑物和植物等,损坏有关物件产生的纠纷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2.8在施工过程中确因甲方使用或销售需要,对局部单位工程进行的工期调整及进场各标段交接处施工,无论是否发生交叉施工影响或相互配合,均不另行计算施工配合及赶工费用。如影响工期,双方商定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7.

2.9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从工地的临时配电房接出用电线路,保证夜间施工照明。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与民工之间产生纠纷(如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甲方认为有损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按照民工提出的要求先行解决,并就由此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合同款项中全额扣回,如扣除前述款项后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2未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每延误一天(甲方批准顺延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天的违约金;延误 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他专业承包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如乙方项目经理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一周内更换,如乙方拒绝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书面警告一次无效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

5.1乙方在其施工范围内的地形处理达不到要求。

8.

5.2乙方在承包标段施工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未清理运出或未运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8.

5.3非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表完工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仍无改观。

8.6本工程禁止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7甲方根据本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在结算时甲方有权只按经甲方审核签认合格工程量的90%办理结算,剩余金额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因此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8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____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工程款5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的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等情况,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①提交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②由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中涉及书面通知条款的通讯地址,均以乙方在本合同

第一页所填地址为准,若地址变更,乙方须于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10.2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以及双方另行签订的与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工程量计价清单、图纸及备忘录等均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0.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的效力,经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 甲方(盖X):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________年____月乙方(盖X): 法定代表人:____日 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锦绣江南绿化工程的施工经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承包范围: 锦绣江南

一、

二、三期工程绿化、景观(包括:水景、园路、凉亭、人行道及绿化用水、电安装,土方等)工程施工;

三、承包方式和结算方法:

1、承包方式: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

2、承包工程造价结算方法:

①小区绿化、景观工程套用____省94古建园林定额,工程量按实结算。 景观、绿化工程承包造价绿化工程直接费12%绿化工程直接费主要材料价差

3.24%计算,苗木单价采用河南潢川苗木基地网上的对应施工期间的报价作为信息价,景观工程建筑材料价格以施工期间每月中旬市场价(含税)作为买入价,在买入价的基础上,水泥加10元吨、钢材加50元吨、其余材料按买入价加买入价5%作为工程材料信息价。园林定额中没有的子项目优先套用浙江94土建定额再套用古建定额。

2、苗木养护________年要求成活率100%,苗木养护费按照苗木定额直接费的10%每年计取。

3、付款方法:

①一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已完成工程造价的30%;二期绿化、景观工程开工10天后发包方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0%;三期工程开工后10天内再支付一期工程造价的35%,留5%待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②二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70%,三期工程开工10天后再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二期工程造价的10%,留5%三期工程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支付。

③三期工程款的支付办法:承包方施工完成三期景观、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70%,结算审核完后再支付三期工程造价的25%,留5%在三期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发包人应在三个月内审核完毕。

四、工期: 一期工程工期60天,以开工报告为准,

二、三期工程双方协商另定。

五、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必须达到郑州绿城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水准。达不到此水准的,应扣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

六、安全: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59-99)。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七、其它事项

1、工程审核结束后________年内,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就以 房屋抵付。

2、承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拒付已完工程款的20%。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 包 人:(盖X) 承 包 人:(盖X)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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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楼房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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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村15组雨水、污水排水工程、路面工程等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心石村15组分支小道污水排水主管道工程、路面混凝土分项工程。

2、工程地点:汉滨区心石村15组。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不包括管道材料费,管道由甲方自购)。

2、工程承包范围:

汉滨区心石村15组分支小道污水排水主管道工程管道由甲方负责购买(管道必须为波纹管),由乙方负责埋设,各户通检查井或排水主管道的管道的购买、基槽开挖及埋设由甲方负责,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路面混凝土分项工程:

①路面管沟部位破碎(破碎至原检查井接口处,总长50米);

②挖排水管沟土方;

③排水管底铺设砂垫层(厚度8cm);

④排水主管道接口安装及找坡(只含人工费,不含材料费);

⑤检查井砌筑(共1座);

⑥管沟边、检查井边回填素土夯实;

⑦C30混凝土面层浇筑(5-10㎝厚)。

3、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派专人协调路面破碎的工作,因甲方的前期协调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人员窝工等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道路施工中挖断自来水管的修复由甲方负责,主路边自来水主管道的更改由甲方负责施工,乙方概不负责。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根据实测实量为计量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13000.00元。该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支付,因未计算在承包单价之中)。

2、因甲方更改方案造成分部工程工程量增加(不包括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道口加宽、其余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5%等),对增加部分按陕西省20__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结算,综合单价下浮5%(不计税)。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场、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如甲方认定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合同总价款:

金额(大写:壹万元人民币)。¥:约13000.00元

六、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污水排水工程及路面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由甲、乙方按合同及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各自进行采购。

七、工程款支付

甲方应先预付6000.00元作为工程预付款,乙方方可开工;在乙方全面完成混凝土面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7000.00元(此款应由汉滨区心石村委会及15组共同出资及担保)。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签字):承包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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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房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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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西横街有一至三层多栋旧房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拆除范围及要求:

1、祁阳县西横街 号至 号旧房需要全部拆除。

2、清运整过拆除的建筑垃圾,平原地面。

3、砌筑拆除旧房前面的围墙,长约32米,高约2米,墙体为“18”眠墙(不含粉刷)。

4、自进场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二、拆除费用:

整过房屋拆除的建筑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砌固围墙,清运建筑垃圾,甲方另补乙方人工费、清运费围墙等工资款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切断各户进户水电、外场通讯、煤气管道。

2、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

3、处理好相邻关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除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不得阻碍交通。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 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无税票)。

六、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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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泥工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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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部分工程施工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内容描述应当详细、准确)

4、分包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分包项目的边界条件描述应当准确清晰)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第三条 承包方式、单价、预计总价

1、承包方式:一般项目__________,主体项目__________,总价与单价为固定不调价,

2、单价及预计总价:单价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元。

3、单价组成:包括人工费、部分材料费(按材料供应条款)、部分机械使用费(按设备供应条款)、管理费、施工利润、各种杂税费(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以及为完成施工所必须的生活与生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辅助设施费。其中材料费的组成为__________,部分机械使用费的组成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结算和支付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本合同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质保金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施工材料

甲方提供的主材

1、材料名称:

2、规格与型号:

3、预算价格:

4、供货地点: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2、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3、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

4、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场地的统一规划,满足乙方施工需求。

6、甲方统一负责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结算报表、施工计划和其他相关工程资料(含竣工报告),并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和价款支付。

7、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8、甲方督促乙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

9、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争议、仲裁、罚则

1、因主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终止主合同,本合同的履行也自然终止。此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并以业主对甲方的结算为基础,按乙方完成工程量占甲方完成工程量比值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还乙方所提交的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纠纷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再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可在以下a、b、二种解决条款中,根据分包情况任选一种条款进行约定。

a.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b.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总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即丹东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报业主、监理审核同意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是否需要地方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协商确定。(如需要的话)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副本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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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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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下列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工具及工具消耗品),不得转包。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见附一)

第四条:工期要求

1、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日历工期 天。

2、除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外,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达到“杯”标准。

2、若质量达不到 “杯”标准,乙方应返修至“杯”质量标准。若返修后质量未达到“杯” 标准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价款,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退还已付价款及延期违约金等。

第六条:工程款计取及结算方式

1. 工费单价(工费报价单见附二)

(1)报价均为人工费包清工单价(含机具及工具消耗品),不含税。工程量暂估,工程验收后按实结算。

2. 工程款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3. 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按月结算,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作量;经甲方审批后在下个月1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的80%;工程完工工 程款付到80%,(如在20xx年1月20日前完工工程款付到87%),全部工程款的17%,(如在**年*月**日前完工工程余款的10%)在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七条:施工变更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在施工过程中,

(1) 如产生变更,变增或变减按原单价工费据实调整增减。

(2) 如有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与现场不符或有缺项、漏项及所确认单价不能满足实际施工内容时,可同项目部现场协商,调整价格,双方确认。

第八条: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如实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为乙方提供正常施工所必需的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材料。提供垂直运输条件,提供三级配电箱,保证每层有2个配电箱。

(4)按期支付乙方费用,承担因现场条件不足和施工材料不到位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

第九条: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2)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要求,调整组织,准时如数地配备合格的工人,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

(3) 督促和检查工队人员,做好施工项目的自检互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4) 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及其它意外原因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工程返工,以及材料损耗或损坏现场设备、临时设施、安全消防设施等,均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结算时予以扣除。本条所示材料损耗是指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超过设计量的部分.

(5) 承担因管理不善、人员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及产生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工期每拖后一天,甲方按合同价的5‰对乙方收取违约金。

(6) 按甲方要求提供进度统计报表和施工资料。

(7) 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卫生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8) 乙方的现场负责人为

第十条:合同终止

乙方如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或因乙方施工力量、管理因素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施工工艺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不到施工规范优良等级等,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退场通知3日内,自动全部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名誉损失)。且甲方对乙方不予支付任何价款.

第十一条:隐藏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甲方项目部指令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期不得顺延)。若经甲方检查不合格或乙方拒绝甲方检查的甲方有权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工人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安全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

(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且质保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订地: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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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装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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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住址:

工程内容:

乙方按照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向阳路久轩家园2-2-601的房屋装修工程(包含水电气管线铺设、墙体改造、居室及厨房卫生间阳台整体装修等)。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约定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施工现场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生火、吸烟等。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民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不得将装修工程外包或者分包。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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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施工承包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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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工程包工不包料,一切用料由甲方负责,施工工具、机械等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范围:

基础为大板基础,一层为框架,二层三层四层半层每层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砖混结构,层高照图纸施工,前后贴墙砖(左右不粉刷,如果粉刷另按20m2计算)。一层水磨石,墙面贴1.5m墙裙砖;二、三、四层半地板砖,一层至四层半贴水脚砖,厨房、卫生间满贴瓷砖(厨房,卫生间每层一个),楼梯为楼梯砖,楼梯的墙面为1.5m的墙裙砖,化粪池600元/个,主体工程从地梁。室外工程、屋面工程、女儿墙压顶、避雷项目施工。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电器照明设施、交线布置项目施工。施工期间水电由甲方负责供给,每层浇砼时生活由甲方提供。回填土由甲方负责。若有增加项目,另外计价。工地由甲方负责看管,包含乙方的工具、模板,如有丢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付款方式:

每浇完一层付¥10000元(壹万元整),其余款项完工后一个月以内一次性付清。

四、单位及计算方法:

单价256元/㎡,按浇灌面积计算(从室内地平以上计算)。

五、辅材:钉子、扎丝、铁线、焊条、水电费经由甲方负责,土方由甲方负责回填,乙方只负责模板、机械。

六、安全责任: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如乙方不按工序操作标准进行组织施工,出现的返工,由乙方承担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费用。如甲方要求变更图纸,因图纸变更导致的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工时费由甲方自负。

十、补充:

工期不得超过四个月。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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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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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四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按第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七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九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一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二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先例职权,发包方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先例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6、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7、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9、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方派驻施工工场地。

第十四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条款内写明。

3、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5、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六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九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四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八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三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三十一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二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三条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四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1项、第2项规定的责任。

1、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五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七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四十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四十二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三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四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四十五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六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七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八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九条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五十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方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三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四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五条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八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九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六十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十一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六十二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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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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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1.7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

固定价格。

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3次进行拨款100%金额

工程完成30%时30%

工程完成5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50%

6.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1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20_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______%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附件:

12.4.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2.4.2工程项目一览表

12.4.3工程预算书

12.4.4会议纪要

12.4.5设计变更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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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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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健全经济责任制,经双方商定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

五、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质量检验的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第三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_ 。由于乙方原因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责任。(具体开工见开工报告)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一、本工程所需材料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

二、无论是何种采购材料,建设单位、联合双方都有权对材料机械审验,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并符合环保要求。乙方均应按照甲方Q/WJY-B-13-02物质采购控制程序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管理,建立材料供应商动态信息台账。

第五条 机械及料具的投入方式

一、进场施工所需的大中型设备及工程用的小型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按市场规律租赁使用。

二、乙方严格执行甲方Q-E-OHS/WJY-GD-02-03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对设备供应商信资能力及设备各项性能进行严格检验,经甲方工程项目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第六条 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书执行

二、付款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书执行

三、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向甲方承担管理费用(不含税金),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税费政策依法纳税。

四、以上付款时间以甲方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4小时内付款。

五、以上付款时扣减乙方应向甲方上交的管理费用、工资费用。

第七条 工程保证金

为确保合同履约,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_______元(或者用价值相等的财产作抵押)。工程保证金属于履约性质,不计利息。工程保证金的返还,在工程完工备案后,乙方无违约现象,且无拖欠材料款和民工工资情况下,分阶段返还;若有违约,按违约处罚后的余款返还。如工程质量或工期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目标,除按本合同处罚外,工程保证金概不退还。

第八条 工程保修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本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承担保修责任。为确保工程及时保修,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工程尾款和主合同保修金全部收回,公司可以暂扣保修金100000元作为本工程维修基金,在乙方延迟或拒绝承担保修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不征求乙方意见的前提下动用保修金维修,费用如实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额部分亦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按国家和建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费用在保修期满后如实返还)。

第九条 工程管理

一、乙方进场时临时设施、围墙、门楼、现场标牌、标识、工作牌等严格按照甲方CI设计执行。若未按规定执行又不整改的甲方将强制实施,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罚款_______元。

二、甲方委派管理人员参入该工程的管理工作,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乙方承担工资费用 _______元,按月上缴甲方或在工程款中如实扣除。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协调与建设单位及工程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

2、甲方根据XX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每季度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贯标大检查。

3、对乙方违反施工操作及验收规范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甲方提出问题纠正方案后,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给予相应的罚款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严重违规的责任,甲方中途有权终止该承包合同书,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其责任。

4、对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和责任,甲方中途有权终止联合承包合同书,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二、乙方责任:

1、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以及相关协议、文件中对甲方约束条款,对乙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返还已经收取的工程款。并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一切经济处罚。

2、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必须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按建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的要求,乙方必须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劳动合同中必须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岗位)、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种行业的劳动者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如被有关部门查处,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3、服从甲方的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若延误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达不到合同标准,而受罚款的金额应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中的有关处罚条款等同对待;若提前完工交验,质量安全达到合同目标,受奖条件也应以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条款执行。

4、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应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 优良 的标准,安全生产达到 优良 标准。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保障和满足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若因乙方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签订本合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贯彻GB/T19001-20__;GB/T24001-20__;GB/T28001-20__三位一体管理标准所列出的各项要求,并负责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料。

7、乙方承担完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项指标所需验评申报费、检查招待费、奖杯(牌)制作费、登报宣传费等费用。

8、乙方不得转包其承包的工程,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9、无论何种原因,当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协助甲方处理善后事宜,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10、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甲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满足建设单位的全部合理要求。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一、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环境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接受甲方有关部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并做好持续改进工作。

二、本工程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专用账户,若违反此规定每次罚款 伍万元 ,责任人放弃所有权利。

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及相关协议、乙方的承诺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作为附件存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一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伍分,其中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合同期满(或规定的分包工程全部完工,2一切款项后)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关于设计变更和其他费用)

现场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收集相应资料,对于大型变更,如工程规模、建筑功能等发生改变,需要重新计量、计价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将详细情况反映至甲方经营部,由经营部派人按规定办理。

发包方:__________(公章) 承包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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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简版个人装修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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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保修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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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泥工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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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公司内部对 内装饰泥工项目实施内部承包,乙方作为施工班组负责人,表示愿意承包。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1.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书面通知以及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及规范,负责 施工,

1.2 包干单价:是指按照现场现行基层开始到完成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实行交钥匙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下发开工通知起,合同总工期按照业主、项目部要求执行。

3.1 乙方应按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并且无条件地交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全部交付甲方后,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4 合同价款

4.1 本合同对安装范围内的泥工全部工程内容实行单价包干,包干铺装人工费单价为:梯步贴砖(含踢脚线、平台、梯步):_______ 元/m2(按展开面积计算);地面贴砖:___________ 元/m2;卫生间墙砖: 元/m2;踢脚线 _________元/㎡。工程量收方按04清单定额规则收方(除特殊约定外);

4.2 该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安装费、安全防护费、赶工补偿费、等所有费用及本工程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结算时综合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4.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本合同的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含设备及人工)的变化及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

4.4 工程变更的办理

4.4.1 施工过程中乙方因图纸理解错误所引起的费用增加,甲方一律不承担。

4.5 付款方式

4.5.1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经现场项目经理对施工质量检查是否合格及施工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要求进行考核,并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后方能申报;

4.5.2 乙方每月25日申报形象进度情况,甲方于次月10日前按上月完成产值的80%向乙方支付上月月工程进度款;

4.5.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单位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5.4 余结算总价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按照附件一中的约定执行。

5 安全文明施工

5.1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监理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5.2 乙方须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须聘用具备相应操作资质的且经过乙方培训的人员进行本合同相关项工作。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之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完善。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之人员凡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情况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4 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人员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发生第三方以甲方为被告起诉的,乙方应当按照原告起诉金额先行缴纳等额款项至甲方处,甲方不得动用,待诉讼生效或经调解、和解结案后,甲方再按照届时确定的数额支付给原告,如有剩余,返还给乙方。

5.5 乙方应在交工前做好本工程的清洁工作并清理现场,将实施本工程产生的所有垃圾堆放至每层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清理。

5.6 乙方须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管理条例,同时还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关于本工程有关管理制度及办法,防止偷盗事故、火灾事故、酗酒滋事和不法行为,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6 工程质量保修:按照附件一中的约定执行。

7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金。延迟工期达10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予以支付,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2 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每发现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且由乙方负责更换、重作,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由此产生的甲方对第三方产生的责任。

7.3 乙方不按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无条件交付给甲方,或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如发生乙方拖延工期或借口拖延交付竣工工程,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按时验收接管全部工程,并顺利向购买人移交。甲方除处罚乙方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违约金外,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乙方自身的一切损失。

7.4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作内容并拒绝或不配合进行完善,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实施乙方未能完成的工作内容,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签字认可,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结算总价5%的违约金。

7.5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20__元。

7.6 凡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可选择扣除时间、扣除方式),且甲方对不足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 甲乙双方约定:

8.1.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业主单位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如乙方2次以上未在甲方和业主单位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甲方有权勒令退场。费用按完工的60%结算。

9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贰份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具法律效力。

9.2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甲方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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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劳务施工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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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

工程地点:___

工程承包范围

___1#、3#、4#、5#、11#、12#楼施工图的全部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8月,计划完工日期:20xx年10月25日。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设计要求。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八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按3#、4#、11#、12#楼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每平方米1800元;1#、5#楼按每平方米1800元的45%结算(即每平米810元)。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3、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4.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一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15日前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 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_______%付清。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 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二条施工验收

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应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六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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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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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马桥河镇禧水秀苑小区水暖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面积:

三、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工程图纸中设计的给排水、采暖和双方另行约定的相关事宜。

四、 工期: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验收方案有计划的组织施工,工程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且必须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六、 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七、 工程承包方式:(主要约定原材料供应和工人工资由谁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否则不得 使用。

九、乙方要具备施工资质,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施工,并按甲方的 施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相应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一、乙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现罚款、停工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费用及损失。

十二、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指导和验收。

十三、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整个水暖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双方统一结算,甲方用本小区(注明顶账楼房位置、面积、单价及总价款)顶抵全部工程款,差价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

十四、质保金:乙方向甲方交付整个水暖工程总造价5%的现金作为工程质保金,两个采暖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维修、更换;两个采暖期过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

十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种延误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延误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实际延误天数顺延;否则,乙方延误工期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甲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乙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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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施工承包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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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该项工程施工安全、优质、按期完成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甲方将该工程的木工类施工项目采用单向包工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定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单向包工

三、承包内容:该工程施工图所涉及的木工类项目工程范围。(该工程的所有木模制作和安装)

四、承包价格: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大写:,按建筑面积,基础屋面合计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元/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按100%计算建筑面积。甲乙双方现场验收,竣工后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工后付基础工程量包工金额的70%,每层主体工程完工后付主体工程量包工金额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结清。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该工程所需,保证施工工地水通、电通、路通。

2、协助乙方管理工程现场的安全,施工进度。

3、甲方承担购买该工程的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费。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管理,按质量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或赤脚进施工现场,更不能饮酒,身体有病不准带病作业。乙方必须承担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而产生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该项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因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全部法律责任。

4、合同期内,不经双方协商同意认可,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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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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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室内装饰部分。

承包方式:

4、合同暂定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暂定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施工图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不再做更改,则造价工程量即以报价清单(见附件)中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结算,报价清单中列明的但最终实际未施工的项目验收时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5、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23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节假日若物业不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按实际工期,节假日若物业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则工期向后顺延。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如乙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若所使用的材料一旦被发现未按上述表单供应或出现以次充好、低劣假冒等情况,应禁止使用并承担假一罚十的惩罚;若已使用,不仅应承担惩罚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工程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工程重做,相应款项扣减,工期不顺延等。(以报价清单价格及数量为惩罚依据)

2、如甲方负责材料采购的,应严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报价清单所列材料及品牌组织材料采购,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负责材料及时到场。材料到现场后,乙方应负责验收确认,且工程竣工未移交前对材料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评定 合格 级标准。

3、本工程由 方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一式 份。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7、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另订验收时间,如甲方届时仍未按期参加的乙方才有权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该验收结果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在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材料 7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乙方应再次向甲方确认审查结果,如甲确认无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如有异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尾款支付时间。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等资料。

10、工程保修期为 2 年,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如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维修需求后 24 小时内响应,并在 指定 天内修复完毕,如乙方怠于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甲方遭第三方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图纸提供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单位的安全,防止相邻单位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本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应在 3 天内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发票金额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 2 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乙方施工人员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及一切经济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每日0.3%合同总价 为违约金,乙方的工程款则按照实际完成情况予以支付。且乙方同意,该违约金可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款、律师费、公证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喷淋有损坏的(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应支付金额0.3% ,工期顺延。

6、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7、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9、施工期间除本合同约定外由乙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安全等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保险费用。乙方承诺对施工期间或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乙方工作人员或任意第三方、甲方及其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负责,此类损失或纠纷与甲方无涉。

2、 甲方必须为工程项目投保相应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3、甲方必须承担分包合同范围外所有一切费用包括物业交付装修押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如第三人已对工程施工的,乙方应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工程造价预算书

2、安全施工规范

3、工程施工进度表

4、其他

甲方(签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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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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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系合法审批。

2、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5、工期:_______天。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____日,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二、乙方须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面积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三、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用户监督,严格按照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装饰材料应严格按照预算表中规定的材质及价格采购,保质保量,装饰材料中面板、防火板、大理石、地板砖在甲方参与采购并认可后按报价规定价格购进并使用。如发现装修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出具的施工图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甲方对原设计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在签署合同地向乙方支付装修费。

五、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装修任务,如甲方在装修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施工图,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七天内,支付工程款总额______%,计为____元整;

2、工程进展到___________,支付工程款总额____%,计为____元整;

3、工程进展到___________,支付工程款总额______%,计为____元整;

4、工程验收合格一周内支付工程总额的______%,计为____元整;

5、按工程总额的_____%为质保金,计为____元整;

第六条 其它

一、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客户满意。

二、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可按实际施工面积和项目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如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按工程总价的5每日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保修的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

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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