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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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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教训,根据并号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动公司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处。

主 任:

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公司大检查的督导、情况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公司领导及相关处室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基层单位领导按照公司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对企业内生产经营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对检查情况要建立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检查时间:3月26日—6月30日。

检查范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要认真,要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对所属的生产加工车间,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特别是超市及连锁店、专卖店、XX市场等商业经营场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液氨、锅炉房、制冷机房、变电室以及特种设备(电梯、制冷设备、压力容器)等重要设施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防范;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要加强食品原料购进、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养殖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生猪养殖生

产中的疫情防疫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及演练。

四、检查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建立及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班子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重要的职责。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等;涉氨企业要做好危险物品液氨的储存及检测检验;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要严密监控,落实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及其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格监控。

(四)安全投入及应急管理情况。各单位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安全投入资金要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质、做好应急演练。

(五)安全教育工作及其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要经过教育培训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

及职工的职业病的防护情况要符合国家要求。

(六)开展防洪、防汛及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情况。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及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全面细致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发现隐患要迅速采取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等措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交通运输情况。各单位要严禁下列行为:驾驶员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号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货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

(八)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工作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搞好消防大检查工作。对消防器材不够的要补充,过期的要及时更换。对锅炉、变电、机房、仓库、易燃、易爆部门要专项治理,对超市、食佳市场及各商业网点等公共聚集场所要重点防范和检查。

(九)检查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恐、防盗、防爆、防投毒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要注意生产经营中对现金、财物的监管和保存;要注意加强对租赁户、外来人口、厂内住户、临时工的管理,有出租行为的单位是否与租赁户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对租赁户是否有定期检查,检查是否登记建档,是否有应急措施;注意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治安隐患,确保企业的稳定与平安。

(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等。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时,存在缺氧窒息、气体中毒、爆炸、坠落等危险。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各单位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十一)事故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

(十二)各单位要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产品索证制度,强化肉类食品经营过程中的源头管理。作为食品行业,各单位要认真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切实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十三)节日值班情况。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休假、值班等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除有专人24小时值班外,主要领导要坚持全天带班;重要部门和要害区域做到双人双岗;值班人员要做到不擅离职守,加强值班巡逻,要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十四)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工作。做好与施工单位安全协议签订工作,对外来施工队伍加强现场安全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做好动员、部署、检查工作。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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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事故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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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4月8日,胶州市里岔镇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在车间开天窗施工中,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电动金属切割机,在切割作业过程中因产生的火花引发保温材料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周边存储原料蜡的仓库,过火面积约为1000 m2。

4月9日,胶州市阜安街道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从集装箱运输车向存储罐加注丁酮时,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部分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附近居民6800余人紧急转移。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4.8”电梯坠落事故、青岛邦尼蜡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都是有章不循,违章作业的情况下导致事故发生。

(二)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火灾事故是因现场应急措施缺失导致事故伤害加大。

(三)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时有发生。青岛西海岸钰林物流有限公司“1.3”墙体坍塌事故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经审批、发包给无资质人员等违法行为,青岛鹏晖化工有限公司“4.9”火灾事故,两起事故都是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反映出属地政府未按属地化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个企业发生事故要对其在全市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个工程发生事故要对其单位在全市承揽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退出青岛市场,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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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节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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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假期将至,为加强假期宿舍区的安全,按学校的工作布置,现就假期留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假期留宿申请办理程序:到小区办公室领取《学生假期住校申请表》(或学生处网站下载)填写——所属院系审批——所属小区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 假期留宿办理时间:1月7日——1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3、 为确保假期留宿同学的安全,假期期间不允许的同学单独居住,如宿舍只有一个人留宿的同学请自行与本院系、本班级同学并住,或由我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4、 光华校区、学六区、学四区ABC栋假期留宿,可能要统一安排到其他小区居住,具体办法到时公布。

5、为确保宿舍的消防安全,从1月20日上午9时起,将对无留宿学生的宿舍进行停电至开学。如已购20日后车票回家的同学,请提前携带车票等证明到小区办公室办理暂缓停电手续,以免给你带不便。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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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360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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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陆续遭受洪涝灾害,暴雨导致山区出现严重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些学校校舍被冲毁,围墙倒塌,教学设施损坏,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遏制校园安全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十部委《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学校安全具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安全工作具有组织实施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职责权限范围内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三、仔细排查,消除隐患

(一)切实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和使用。县建设、国土、安监、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学校的校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建设年代久远的危旧校舍,土木结构校舍,简易搭盖校舍和无资质单位设计、无资质单位施工、无竣工验收等“三无”校舍,地处山坡、河岸边界校舍和利用挡土墙做基础、可能遭到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的校舍,校外租赁、合作办学用房等非产权建筑,学校实验室、药品库等易燃、易爆校舍,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聚集,易发消防安全事故的校舍,在建项目的深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设备安拆和简易工棚等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工作要求做到“一个不漏网”,彻底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

校舍建筑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进行安全防护,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无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履行报废手续,尽早予以拆除;具有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加固设计、改造施工。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凡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科学建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二)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稳定工作。最近,我县反复出现高温天气,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关注天气状况,建立全面的监控体系,做好相应的防灾监控、预警工作。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学生游泳管理。水利、建设等部门及乡镇、村社要根据各自管理的范围,在河渠、塘堰、水库等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各学校也要在校园显眼位置设立“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堰、水库洗澡游泳”的警示牌或警示标语,防止发生学生淹亡事故。凡未落实上述要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责任倒查等程序予以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教育、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把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工作配合,共同构建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校车统一标识和安全技术检验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县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加大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卫生达标。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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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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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昆嵛山保护区生态安全和游客人身安全,提升旅游质量,20xx年4月24日、4月30日至5月2日,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启动《旅游高峰期应急处置预案》,对大小车辆分类管理,切实缓解小长假期间游客、车辆拥堵、滞留问题。

一、交通管控。在S303省道(俚李公路)分别设置泰礴顶、烟霞洞景区进出口,形成交通环线;对7座以下的旅游车辆进行管制,统一停放至临时停车场指定位置,泰礴顶景区游客在临时售票处购票后免费换乘景区内部巴士统一进出景区,烟霞洞景区游客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出景区。

二、入口调控。设置临时售票处实行团体票务、散客票务、电子票务分开办理,疏导分流景区入口游客。

三、增设安检。对烟、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安检、管制,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进入景区。

四、游路管制。游客仅限在景区开放的游览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严禁通过非正常旅游线路进入景区或进入未开放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规定,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严格实施景区承载量控制:

1.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将启动调控措施控制游客流量。

2.当景区内游客数量接近最大承载量时,将启动游客流量控制应急预案。

3.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将停止售票。

附: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承载量统计表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请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切实缓解景区压力,提升旅游质量,确保生态安全。

特此通告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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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铁路安全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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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至哈密铁路经过一年半的紧张施工,将于20xx年11月30日开通运营,为确保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火车行驶具有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易发生伤亡事故。

二、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严禁连接、碰挂电线,避免因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严禁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严禁击打列车和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四、严禁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车辆、行人通过铁路道口要停车了望,确认无来车后方可通行。严禁翻越道口栏杆,严禁强行穿越道口,人行过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六、教师、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严禁在铁路上玩耍、置放障碍物(摆放石子、压小刀等),不要沿钢轨、枕木或道心行走和停留。

七、严禁工矿企业在铁路沿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挖沙及爆破。铁路沿线农牧民要加强对牲畜的管护,严防冲闯道口,饲放时要远离铁路20米以外。

八、严禁穿越、破坏铁路防护网,严禁钻越、扒越火车,严禁击打列车、拆盗铁路设施和车辆配件,严禁销售、收购铁路器材,严禁携带雷管、炸药、煤油、汽油、酒精、棉花等易燃、易爆及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进站上车,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维护铁路运输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铁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爱路护路,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通告

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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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校园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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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二月初八是渣江传统赶集日,为确保学生安全,特通告如下:

1、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学校装有全方位安全监控录像系统,学校对强行进入校园,冲击学校正常管理的当事人,将要求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2、考虑学生外出就餐存在安全隐患,允许当天中午送饭学生家长临时进入校园指定区域,送饭就餐学生必须在临时指定区域就餐。

3、建议广大家长在学生上下学及中午回家就餐时间定时进行接送,确保学生路上安全。

渣江镇中心小学校务室

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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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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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线各单位和居民:

为完善后海北片区路网结构,提高片区支路网的集散能力,按照南山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新建逸湖五街市政道路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全部施工准备,施工工期为300天。

施工范围:本项目西起现状后海滨路,终点接科苑大道西侧预留路口范围。道路长约375米,双车道单向交通,道路红线宽为20、21米,5座地下通道。

施工内容:道路工程、地下通道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及水土保持等。

为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请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相关设施及管线管理单位、相临地块的建设单位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同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管线安全,确保交叉施工有序、安全进行。道路施工完成后,请周边单位注意保护道路路面及地下通道、管线安全,需要衔接时,注意现场复核。

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地给沿线单位和居民带来不便,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也希望大家予以谅解与配合,施工中请将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构筑物、管线,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我们会尽一切可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单位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该工程。

联系人:高、边

联系电话:26571 150075591

地址:前海路爱心大厦1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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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360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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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在即,为确保“五一”期间学生的安全和校园的稳定,按照市教育工委紧急通知要求,各院系须在放假之前组织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五一”期间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安全教育注意事项:

1、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特别强调,按时返校。

2、叮嘱同学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3、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同学离校前要把门窗锁好,“五一”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4、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二、外出活动管理注意事项:

1、 以集体名义组织的外出活动,须按原有学生集体外出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即一个班集体外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安全预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报学生处备案;两个以上班级(含两个班)共同组织的外出活动,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制定安全预案,由所属院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 院系及时统计学生留校及离京人数,对留校学生要妥善安排,保证他们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五一”假期,对离京学生要采取一定措施,确保安全。

三、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学生5月4日前必须返京,5月4日各院系要严格考勤,对于未到校者,院系必须与本人联系,查清未到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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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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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xx年学生暑假放假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处(室)、本科教学部:

为认真做好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以及把“实训实践教学周”与暑假假期有效结合,现将20xx年学生暑假放假及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实训实践教学周”时间

20xx年6月25日至7月3日为学生“实训实践教学周”时间。

2、暑假放假时间

20xx年7月4日至8月28日为学生暑假放假时间。

3、开学报到时间

(1)常规班开学报到时间为20xx年8月27日、28日。

(2)20xx级秋季中专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8月26日、27日。28日开始军训。

(3)20xx级普招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xx年9月2日、3日。4日开始军训。20xx级预科学生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2日、3日。

(4)自考本科班级学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xx年8月21日,22日至26日进行强化教学一周。

4、学生离校时间

20xx年6月24日总结结束后,学生开始办理“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放假离校手续。

二、假前学生管理工作

1、学风与考风、考纪教育(最后2周教学与期末考试动员)

(1)最后2周教学、复习、考试,做好学生由正常教学转为复习、考试的转段教育,重点强化学风、考前复习的重要性教育。同时,要强化宿舍的管理,严防放假前学生宿舍的各类违纪行为。

(2)进一步教育学生把学风、考风、考纪与成功做人相联系;与国家、自治区、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期末评优评先相联系;与就业、应征入伍推荐相联系,做到诚信应试,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

2、各类鉴定

(1)学生鉴定表。请于20xx年6月23日前完成,并由各班指定专人到学生处负责完成存档工作(鉴于今年期末班主任工作任务较重,如无法按时完成,可给分院说明,推迟上交学生处。但需在全校教师总结期间,将此表上交学生处,完成存档工作)。

(2)成绩通知单。各班务必于6月24日学生离校前完成,严禁“班主任评语”千篇一律,要针对学生特点,以激励教育为主,对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予以点评。成绩通知单在学生24日中午离校前必须发放到学生手中。

3、学籍管理“进出一口制”

各分院再进行一次学籍核查工作,重点落实退学、休学和复学“进出一口制”,必须经信息学籍处核对和登记备案。

4、各类总结

(1)学生个人总结。按照学生处下发的《学生个人总结提纲》,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总结。

(2)班级工作总结。结合本班实际情况,根据下发的《班级工作总结提纲》进行总结。同时,根据本分院实际,在6月24日前完成班级工作总结。班级总结材料留存分院。

(3)分院工作总结。请各分院合理安排好6月24日分院工作总结。并将本分院工作总结材料中学生管理工作部分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离校制度

1、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学校(参加假期防暴与校园建设的学生除外)。

2、班级公物、宿舍的移交工作,由班主任及政治辅导员工作处监督移交;个人物品必须按照政治辅导员工作处要求归类放置。

3、严格执行离校审批、登记制度;假前考试、总结阶段,严禁学生不请假提前离校,离校前学生要自觉保持宿舍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4、学生离校前需将个人详细资料向所在分院或班级登记备案。

5、严格落实“平安电话”制度,学生离校回家后必须给班主任打“平安电话”。

四、学生返校制度

1、各分院、班级要教育学生暑假结束后,按时返校,确保新学期开学全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分院要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要及时报告所在分院和班主任,说明情况和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推迟返校,并于返校后补办请销假手续。对不按时返校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学院将从严、从重处理。

五、安全要求

1、政治安全

放假前、“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教育学生任何时候都要坚决做到“两个不得”、 “六个严禁”、“四个不参与”,从严落实《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的有关要求,以及在校师生政治纪律“四不”要求:不信教、不封斋、不参加宗教活动、不干扰宗教事务管理的硬性要求。做到不到敏感区域、人群集中和人群拥挤区域活动,不围观、不聚众,铸牢“三反”意识,加强“三反”措施。

同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大中专学生暑假假期返乡后,要自觉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报到,自觉参加当地社区(村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服从管理。

2、行为安全(重点是做好“双防”安全教育)

(1)防社会矛盾。教育学生离校前、“实训实践教学周”、暑假假期要做守法之事、明做人之礼、行文明之风;任何时候与他人交往要相互尊重,礼貌用语;遇事要冷静,方法要得当,学会宽容和理解,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

(2)防淹亡事故。夏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各班级要教育学生“实训实践教学周”、暑假假期少到池塘、湖泊、河边、游泳馆、水库等区域活动,杜绝淹亡事故发生。

3、财物安全

(1)“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放假前,教育学生要加强个人财物保管,在教学区域、食堂和宿舍内,请不要随意放置个人贵重财物(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影像设备等)。个人内务柜和学习柜要随时上锁,进入宿舍和夜间休息要随手关门、关窗,严防财物丢失、被盗。

(2)教育学生在“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返乡回家、返校学习途中,要增强个人现金、银行卡等贵重财物的妥善保管意识,任何时候要谨防财物被盗。

4、交通安全

学生假前外出、“实训实践教学周”、暑假回家、返校学习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乘坐汽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得乘坐“黑车”、“摩的”、“三轮车”等性质的车辆,严防车况不好造成车祸事故;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专用客车,不乘坐陌生人的非营业性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和严重超载的车辆,夜间乘坐出租车要两人以上结伴而行。

5、用电安全

(1)放假前,各分院、班级要对教室、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用电问题,检查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2)教育学生在“实训实践教学周”、放假前,要自觉爱护教室、宿舍电器如电视机(多媒体)、开关、插头、插板等公物,不人为破坏。

6、食品安全

进入夏季,教育学生就餐要到卫生达标的餐馆。同时,在购买食品时要预防食品安全,要注意食品保质期看标识;注意观察食品外观看颜色;注意气味防变质;注意口感有无异味,谨防食物中毒。

7、信息和网络安全

(1)“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教育学生任何时候都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散播不健康的信息和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党和政府、不利于天山学院的信息。

(2)严防各类变相的诈骗行为,如手机谣言诈骗等;严禁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警惕各种各样、改头换面的传销团伙拉其入伙,谨防上当受骗。

(3)远离网吧等极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场所活动,时刻警惕各种信息的诱惑。

六、提倡暑假“五项”活动

为有效地把“实训实践教学周”与暑假结合起来,丰富同学们的暑假生活,加大假期活动的娱乐性向知识性转换,把“学习型”暑假生活,作为假期文化的示范性导向,学院提倡学生在暑假期间开展以下“五项”活动:

1、感恩活动。倡议学生以“孝”为先,深刻体会父母的艰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感恩·父母”,以此表达对父母的敬爱之情。

2、分“责”活动。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要积极分担父母、家庭的责任,在暑假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3、读书活动。放假不忘学习,引导学生养成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倡议在假期读几本好书活动。

4、社会调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教育学生在“实训实践教学周”的基础上,假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调查,通过家乡的变化和着眼一人、一事看家乡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求每名学生写出一份《暑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5、爱校活动。学生要牢固树立“校荣我荣”的思想,深化“宣传学校就是宣传自己”的意识,并以实际行动加大宣传学院的力度,做到“时时关心学院发展,时时为学院发展做贡献”。

七、“实训实践教学周”有关内容、要求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望各分院、班级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同时,严格按照“各司其职、各思其事、各谋其事、各成其事”的总要求,切实做好学期末、“实训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

20xx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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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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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禹迹山景区20xx年春节旅游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通告

一、因景区道路、照明和游览条件有限,安保难度大,南部县旅游局建议广大市民错峰安排行程,除夕夜尽可能不要进入景区。

二、景区车行道路路面窄、没有形成环线,南部县公安局要求:农历除夕至初七,禁止8座(含8座)以上机动车辆进入;禁止摩托车载客;除夕至初三,将在景区入口实行高峰期流量限制,请车辆和游客主动避峰;凡进入景区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指挥和引导;禁止乱停乱放。

三、禹迹山风景区是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在林区吸烟、野炊或以其他方式动用明火。禁止在景区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高香大蜡、黄膘纸进入景区或在景区燃放。文明进香,有序上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焚香。

四、景区提示:自觉维护秩序,自觉保护文物,争当文明游客,服从指挥,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传谣信谣和利用宗教场所从事其他非法邪教活动。

五、凡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惩严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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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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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20xx年是“”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谋划之年,又是“五水共治”、“重建重构”推进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防汛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措施的重要环节,各级防汛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紧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及早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各项准备工作。为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现就防汛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防汛检查工作必须按照省防指《防汛检查工作要求(试行)》的要求开展,根据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分级分部门负责,责任到人,认真检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2.检查形式。防汛检查按责任采取业主单位、水管单位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自查,区、县(市)防指及成员单位按职责复查,市防指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要求全面细致,对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必须采取踏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并对思想、组织、物资、技术、预案等各方面汛前准备工作及水毁工程修复、在建重点涉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3.时间安排

自查。3月1日前,各业主单位、水管单位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完成自查。自查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山塘水库、堤防海塘、水闸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防御区、泥石流易发生区、各类在建涉水工程及人口密集区的防汛安全和预警避灾情况;重要供电、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防御标准及应急准备情况;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情况、基层防汛组织应急能力、防汛责任制、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预案编制、防汛指挥体系及水雨情、工情测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复查。3月10日前,各区、县(市)防指、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完成复查,形成防汛检查有关情况书面上报我部,并附有关影像图片和图表。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安全度汛问题,应书面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并进行跟踪督办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抽查。3月20日前,市防指将对全市大中型水库、大型水闸、海涂、两江主要堤防、重点水利工程、险工险段、水毁修复工程、重点供电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防汛突出问题、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进行重点抽查。市防指成员单位要组织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防汛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度汛安全。

绍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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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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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云盘最新通告

尊敬的360云盘用户:

自360云盘发布转型公告后,因大量用户集中下载,虽然我们及时进行了带宽调配,但仍有不少用户反映下载网速慢等问题,我们的解决方案如下:

1、延长用户下载文件的结束日期:

存储量在200GB以下,下载结束日期延长至20xx年4月30日结束。

存储量在200GB以上,下载结束日期延长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

2、对于大家关心的企业版,我们将会提供企业级的文件共享、权限控制、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管理等功能,争取做到同行价格最低、功能最好、服务最好。

3、为加强监管,让企业云盘符合政策法规,订购云盘服务的企业或者专业人士需要进行实名认证并提供其他相关的信息,并对其所存储的内容合法性负责。

订购了企业云盘服务的用户,其原有云盘的数据可以直接转存到企业云盘,不需要下载并重新上传。

4、360云盘推出近5年以来,用户的批评、赞扬、鼓励一直是我们创新的源泉和动力。然而,对于云盘海量数据的合法性监管的难度远超出想象。希望大家能理解360云盘转型企业服务的决定,对于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们非常内疚。

请大家把意见和建议发g-cunchu-,我们云盘技术团队会尽最大努力解决大家的问题。

感谢各位用户对360云盘的支持。

360云盘

20xx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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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库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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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水库库区管理的通告

20xx年5月4日,由我局起草的《关于加强水库库区管理的通告》经市政府同意,以大政发〔20xx〕22号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我市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263座。这些水库在防洪、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我市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市保证供水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但自去年以来,市及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到水库检查工作时发现,我市各地涉库违法行为有增多趋势,严重影响到水库工程安全、供水安全和防洪安全。

20xx年下半年,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并负责《通告》的起草工作。起草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以市政府的名义起草了本《通告》。由于水库库区管理涉及水务、海事、海洋渔业、环保、公安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机构),在《通告》的起草过程中,我局始终与上述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系,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助。自20xx年10月份起,《通告》经过10余次修改,并广泛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基层水库管理单位及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于20xx年11月26日由市局上报市政府。20xx年4月,《通告》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5月4日,《通告》正式印发。

本通告的出台,将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职能作用,通过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等形式,对涉库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以维护水库库区正常管理秩序,确保我市各类水库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水安全,保护库区生态环境。

《通告》要求,严禁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严禁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垂钓、游泳、放养畜禽、种植农作物、露营、毒鱼、电鱼、炸鱼、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排放废水废液、挖筑鱼池等污染水质、破坏水库生态环境的活动。水库库区内的渔船、作业船、巡逻船、游览船等各类船舶必须依法通过检验、登记后方可航行、停泊和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生态环境和水库设施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库区生态环境、污染水质、破坏水库设施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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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库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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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为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水库水资源、水产品不受破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水法》、《防洪法》、《渔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向水库排放污水、倒垃圾、废料污染物;2、严禁在库区保护范围内采石、取土、挖沙和乱砍滥伐林木

;3、严禁在库区内网鱼、炸鱼、毒鱼、电鱼;4、严禁在库区内进行烧烤、露营、野饮等活动;

5、严禁在库区内游泳,违者后果自负;

6、严禁破坏水利设施及侵占库区资源;7、严禁其它危害水库安全运行的活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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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农村安全隐患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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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随着农房改造的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农村举家外出务工、进入城镇定居,在农村存在大量的建新未拆旧的土坯房、木板房、茅草房,既影响村容美观,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此,经沐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请各乡镇将辖区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实(统计对象不包括具有保护价值的农村老旧院落、不包括历年来已享受过各类农房改造优惠政策的农户)汇总数据请在12月11日前从党政网报县住建局,以便制定进一步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的补助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农村须排除安全隐患危房统计表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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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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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园路、西环路和镇丹路沥青路面施工,决定12月27日下午封闭镇丹路路口,12月28日封闭丹伏路路口,同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实行封闭施工。

2.封闭路段除施工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3.过往车辆可选择就近道路绕行。

4.相关公交线路作临时调整,具体线路由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告。

二、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行经管制路段,注意安全,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减速慢行、有序通过。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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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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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厂区内道路车辆安全行驶,保障厂内设施、行人的安全,特进行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一、入厂车辆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厂区内规定的各路段限行速度驾驶车辆。

二、员工上下班打卡严禁任何人员将车辆行驶到打卡区进行打卡。

三、厂区内自行车辆行驶规定1、自行车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按照厂区内的限速要求行驶;2、厂区内所有自行车严禁载人;3、自行车行驶过程中严禁一只手扶把。以上如有发现违规,则参照公司《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每例考核50元;班长、技术员、专员、科长违规每例考核100元;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有违规每例考核20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要求责任部门对违规员工开具《一般违规通知单》(累计三次者退回人力资源)。如发现部门未开具一般违规通知单的按规定中的第6.1条规定加倍考核部门经理。对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内,公司门岗值班人员须在入厂前告知该《厂区车辆安全行驶通告》。如仍违反公司内道路限速行驶的,直接对车辆驾驶人员开具违规通知单,并处100元/次罚款。同时鼓励公司广大员工参与监督举报,并对举报人员给予20元/次的奖励。本通告自发行日起生效。

望大家相互转告!

安全管理部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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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火灾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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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冬季用电防火安全的通知

各部门员工:

冬季风高物燥,是为灾的多发季节,各部门员工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公司决定做出好下要求:1、当最后离开室内(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传达室、库房、锅炉房、食堂、宿舍及卫生间)的员工应检查并关闭用电设备,切断所有不用的电源,检查是否有明为。如用电设备、电源插座出现严重发烫、有糊味或短路等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通知基地主管、安全负责人更换。2、基地主管及安全负责人必须在12月31日前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今后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线路老化和漏电等现象必须及时处理。随时观察线路、变压器有无异常现象。3、禁止员工在室内(同上)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气、电热毯等高负荷用电设备和易造成短路的用电设备。4、禁止乱扔烟头、火柴、打火机,尤其是库房、锅炉房、厨房等易燃、易爆物质多的地方。5、禁止在基地院内燃放烟花爆竹。6、供暖期间,烧锅炉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谨防锅炉爆炸。7、禁止在锅炉房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不得在锅炉房内烘烤衣物。8、必须在指定地点燃烧垃圾,并且由专人看守,燃烧后检查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9、防止因煤气泄漏而引起火灾的煤气中毒。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此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电话、手机。经理助理和基地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统一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员工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向经理助理和基地主管反映。如因疏忽或未严格执行以上规定而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如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员工应及报警,防止火灾蔓延,匪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999或120,同时与公司联系84094020转802。另外,天气逐渐转冷,大家要及时增加衣服、多喝水,防止感冒;遇雨雪天气由于路面湿滑,外出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北京市玖业城市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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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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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地点

X331翁金线K75+000~K75+800段(敕海庙~城北路),单幅计0.8公里。

二、施工时间

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4月20日。

三、施工内容

路面大中修。

四、施工安排

上述路段按全封闭方式进行施工。

五、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通行。过往车辆可以从周边环城南路、秦山路、海滨路、滨海大道等道路绕行。

2、施工现场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设置有关的施工安全标志。

上述路段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施工期间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浙江省海盐县公路管理段

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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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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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

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国人大会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粮食局负责)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中央政法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xx—20xx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

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三鱼两药”(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以食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农业部负责)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质检总局负责)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四、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开展行政审批、抽检监测、监督检查事权划分研究,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研究建立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分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统筹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国家和地方、部门和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全面覆盖,将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改革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质检总局负责)

五、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妥善做好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粮市场。(国家粮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旅游景区、铁路运营场所等就餐重点区域联合督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旅游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负责)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互联网食品经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六、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实施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负责)

七、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中央政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编制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措施。研究编制国家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提出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综合保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95号),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立项和平台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负责)出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管理规范,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制度。(农业部负责)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管执法、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食品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配备水平,确保基层风险监测和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强化基层监管部门对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企业的现场检查能力。(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内陆地区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质检总局负责)

九、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制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管理办法。督促监管部门切实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政法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并实施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监察部负责)

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建立食品安全共享数据库,促进“互联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业态发展。实施食品安全创新工程,开展技术创新引导示范。(科技部负责)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教育部负责)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联络员队伍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把食品安全监督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十一、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

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编办等负责)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充实检查力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研究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技术职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力量下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挥好各级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加强信息通报、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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