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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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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的、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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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的、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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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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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份 总则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参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 事项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承包方式: 。

四、签约合同价为: 。

五、合同工期: 天, 年 月 日前完成现场施工

六、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达 合格 等级,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七、工程造价: 。

第二部份基本条款

第一条 双方责任

1.1甲方责任

1.1.1甲方委派_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付款的原始资料、设计图纸的变更以及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现场协调等其它事宜。

1.1.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他施工上的方便。

1.1.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原设计图纸壹份并组织设计图纸交底,及时解决影响施工顺利进行的有关问题。

1.1.4协调工地各承包单位和乙方的相关施工配合和治安防盗工作。

1.1.5 协调乙方工程资料签字及公司盖章工作。

1.2乙方责任

1.2.1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严格按国家消防的有关消防规范、技术标准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1.2.2乙方要遵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发布有关对市区交通及噪音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负责交工前的现场清理工作,

1.2.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顾全大局,自行协调与其它施工队伍的关系

1.2.4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等问题。

1.2.5乙方必须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工作,专人负责,做好工程验收前本专业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1.2.6乙方在保证本消防工程的质量达到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在消防验收合格前提下可进行优化安装,如不能合格自行承担二次验收的费用及一切损失。

1. 2. 7负责在工程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移交竣工资料壹套。

1. 2. 8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而造成工程延误和工程损失的,应对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1. 2. 9乙方负责所做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 材料供应与质量验收

2. 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但是所有产品必须有厂家合格证并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2. 2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经国家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样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 3 消防系统工程的调试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2. 4消防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壹套。

第三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3.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系统工程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3. 3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3. 4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3. 5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3. 6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通知甲方或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包括监理人员)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3. 7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四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4. 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

1、每个月甲方按乙方安装工程量的90%支付给乙方,余款在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工程保修

6. 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达优良等级。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2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合同条件办理,在施工中,各道工序、施工工艺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标准要求。

6.3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满24个月。

6.4 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存在的质量缺陷,接到业主通知24小时内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由甲方维修,所发生的该项维修费用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原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维修,甲方支付费用。

6.5系统竣工调试运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的专职人员提供管理、操作和维护培训并协助甲方按有关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以确保系统正常运。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按实际工程量相应计算工期的顺延。

b)每天白天(8: 00~18: 00)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6小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工期按误日顺延,不增加工程价款及其它费用。

c)不可抗力:

?合同宁纳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8.2乙市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会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答复,逾期不于签复,乙方即可视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9.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事件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情况,直到事件结束。甲方应对事件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9.2因事件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a)因违反有关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因其他原因引发的安全经济责任由引发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

第十条 终止执行合同的条件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 1 如因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和措施,除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如:

a)材料规格和质量不符合预算及图纸的要求,经甲方提出,乙方没有正当理由又拒绝整改时;

b)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工艺规定,经甲方提出,乙方又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救时;

c)其它由于乙方的责任而导致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时。

10. 2 如因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乙方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和措施,除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如:

a)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并超期过久,而又无正当理由致使工程无法正常进行,经乙方提出,甲方仍不能及时支付或无法支付时。

b)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必须的施工条件(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场地的清理、施工用地、材料堆放地、水电等)致使无法开工,经乙方提出,甲方仍不能解决时;

c)其它由于甲方的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时。

10. 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或当地经济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开户帐号: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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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防水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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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防水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鼓楼广场____楼屋面、卫生间及地下车库部分防水工程委托乙方组织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组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____楼屋面采用____卷材防水(____层);卫生间、地下车库地面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____mm厚,分三遍成活;地下室外墙为聚氨酯卷材____mm厚(____层)。包括所有材料水平、垂直运输、施工、清理、蓄水试验、放水等全过程。

二、工程单价

屋面为____元/m2;卫生间及地下室地面为____元/m2;地下室外墙为____元/m2(含人工、税及安全、意外伤害等各种风险费用)。

三、工程期约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_天。

四、工程结算

1、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工程进度每月____日付完成工程量的____%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2、工程数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在工程开工和验收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防水层必须粘结牢固,接缝密实、四周及管道、下水口等周围应密封严实,在24小时蓄水条件下,无渗漏现象。

3、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四、施工安全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防水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如遇雨季施工,必须注意边坡稳定性,教育工人随时注意边坡;如乙方忽略此工作造成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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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电梯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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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乙方现有下列规格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租给甲方使用与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决定租用乙方的施工升降机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二、机械情况、数量、进退场费和租金:

1

2

3

4

三、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乙方电梯安装及施工电梯检测合格后,甲方付清该电梯的进,退场费。

2、乙方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必须在5天内与乙方签写使用通知确认书确认开工,使用通知确认书以甲方公司主管人员签字为准,作为电梯起租日,否则乙方有权从第6天开始计收租金,如甲方需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同意计付租金,该期间甲方不得使用电梯。

3、电梯安装调试好后,如甲方闲置不用,在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发出办证回执当日起作为电梯起租日,开始计收首月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4、施工电梯本月租金在次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如甲方资金紧缺时可适当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四、甲方的责任:

1、电梯所有要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电梯抵押、质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做该工地施工外的其他用途。若由甲方欠债,法院查封电梯,甲方必须申请法院解封,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电梯价值双倍的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为每台电梯提供足够的电源能量,并在每台电梯外笼5米内按用电规定要求设置专用电箱,配备两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160A闸刀隔离开关,单个电箱电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总电缆线截面积不小于50mm,甲方所提供并安装电缆至乙方施工升降机接线盒。电梯所需电费由甲方支付。

3、甲方必须保证电梯进退场道路通畅,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乙方进行安装拆卸和材料堆放,甲方保证采用工地塔吊安全可以满足安装拆卸施工需要,若甲方塔吊已拆除,人货梯拆卸由甲方补偿每台人民币1000元给乙方。

4、乙方负责提供电梯检测验收备案等手续及费用,乙方电梯报装、报拆资料甲方必须配合盖章,并负责监理单位及地区建设所签字盖章手续的相关工作。

6、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制作电梯基础。甲方自行编制预算基础部分承载力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方可开始安装电梯。

7、甲方应根据乙方电梯厂附墙要求 2.8 米至 3.2 米附墙距离,如附墙架支撑不够长而更改附墙安装方式,则材料费和工人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每层楼层内层间门制作及安装,以负责安全平台和外笼周围双层行人通道等,确保符合检测要求。甲方负责工地的搭设其他可能存在的障碍排除。

8、电梯安装于维修时,甲方提供电焊机、氧气及乙炔等工具给乙方使用。

9、甲方负责对租用的电梯设备及零配件包括呼叫系统进行保管,若甲方人员顺坏、遗失需按原价赔偿。

10、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操作电梯或工地人为损坏电梯,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11、乙方对施工电梯进行现场安装时,甲方提供塔吊配合乙方使用。

12、甲方在使用电梯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严格要求其员工遵守制度,安全使用电梯。若因甲方指挥调度不当或强行生产作业造成的事故,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梯安装或拆卸后10天内完成安装或拆卸完毕(若因天气原因或者不能安装拆卸则时间顺延),如不能正常安装,根据延误天数与日租金的乘积,作为乙方对

甲方的赔偿。

2、乙方负责提供电梯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编写安装与拆卸方案、顶升加节及附墙方案,并及时提供电梯检测备案资料、安装验收资料、使用登记资料等。

3、乙方负责电梯进场、安装、加节、拆卸、退场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防坠器的检测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且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防坠器送检过程不能影响施工电梯正常使用。若电梯出现故障。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工地,每延迟一小时,罚款100元,技术人员到场后,需在12小时内处理完故障,并使施工电梯投入正常使用。如超过或每月累计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租金(正常保养、加节、安装附墙架除外)。

4、乙方不负责为每台电梯配备电梯司机。

5、乙方负责提供楼层无线呼叫系统。

6、乙方提供电梯基础地脚螺栓,甲方浇筑电梯基础时,乙方派人到现场安装。

7、如因乙方原因(施工电梯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提供电梯的安全性能、设备、质量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电梯安装完毕能满足施工要求并与甲方交底确认后七天内,若甲方未能完成层间门安装配合验收,乙方有权从第八天开始计收租金,甲方不得拒绝支付。

2、在安装验收过程中,由于甲方不配合造成的验收不合格由甲方承担第二次支付的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甲方应随时向乙方告知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要求采取防患措施。乙方应积极处理,消除隐患。甲方需每日安排人员清扫吊笼的卫生和安排人员清理吊笼底基础面水泥砂浆。

4、电梯施工结束时,甲方应以有效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拆卸电梯退场,甲方20日内结清乙方租金及其他费用后。

5、本合同所有费用均未包含税金,如果甲方需要开发票,税金另加9%.

6、租金计时开始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7、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延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可解除合同。

8、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今后的合作中协商,协商不成,

双方均向珠海市有关机构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电梯拆卸完毕离场,且租金及其他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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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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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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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防水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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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屋面防水施工合同,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与地址:安顺市第二看守所建设工程(安顺市区)

二、 工程范围与内容:本工程屋面、卫生间及施工图纸所示需做防水、屋面保温部分。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材料:按施工图纸要求。

五、 工程造价:防水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16.00元)(包含材料及人工费),屋面保温每平方米 贰拾肆元(24.00元)(包含材料及人工费)竣工后按实际面积结算。

六、工程期限:开工20xx 年 3 月 18 日竣工20xx年 5 月 20 日(遇雨顺延)

七、工程量:屋面防水、保温各约1.5万平方米,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收方实际数据为准。

八、结算方式:根据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拨款方式拨付工程进度款的50%,余下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使用后,甲方除扣除质量保证金3%外一次性付清给乙方。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九、 甲、乙双方责权: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的书面材料,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并经甲方开出的开工通知单。

2、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对前道影响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创造条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4、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按工程总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量完成30%后退还。

5、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单位的公司资质,相关人员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序、质量及时验收。

6、 工程保修期五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7、乙方需做好施工队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乙方施工队伍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当。

8、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 其他约定:

1、材料进场乙方应提供材料复检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 施工过程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等异形防水工程,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

3、 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从而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 施工期内,乙方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但乙方应自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设施不妥,乙方也没有提出异议,施工所造成的伤亡,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5、 施工期间甲方可进行材料抽检,在权威机构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7、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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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弱电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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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20号楼2H

2、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总额(不含税价)计13710元(壹万叁仟柒佰壹拾元整),具体详见清单。付费流程如下:

备注:如需开具发票,另加6个税点,即823元(计算方式13710元_6%=823元)。

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业办公人员的安全,防止企业办公设备的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三、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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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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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样式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_约___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约___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至____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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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工程,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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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华士镇红苗村村委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需要,同意把 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造价:

3、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二、付款方法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内容:

2、工程造价:如实施施工中,没有变更或增加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量,以项目最终验收后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人: 签订合同人:

工地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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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砌筑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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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公司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内容:。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2.5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

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

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3.3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4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

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4.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4.3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乙方严格执行59-9^9、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80-9高空作业、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5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6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7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8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9乙方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双证(建委、安监局)协助甲方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班组上岗记录工作。

4.10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11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

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12双方约定工地保安人员由甲方提供,每个岗点安排四名保安人员,保安人员的工资及技防设施费用由乙方分摊。

第五条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5.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图纸及工程资料

6.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套,并进行设计交底。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6.3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套,竣工原图由方提供。

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

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4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和单价有:。

7.2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7.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

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7.5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日与供货单位和甲方核对一次数量、规格及金额,经核对无误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汇总表》并由乙方签字盖章,否则当月甲供料数量以甲方调拨单为准。

7.6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7.7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

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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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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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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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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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10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 编号:

工程地址:

签订日期:

郑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编印

XX年三月修订

支持单位如下:

郑州仲裁委员会

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

郑州商业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

商都信息港家装频道

河南亿博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区(县)路小区(村)号楼室(号)。

1-2.房屋结构: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其中: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 .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gb186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

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

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

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

批次

形象进度时间

预期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1

对公司认可后

____年__月__日

定金(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款)

____年__月__日

30%

3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____年__月__日

20%

4

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

____年__月__日

20%

5

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

____年__月__日

30%

6

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

(现金支付)

100%

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 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6、

7、

8、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六:阶段验收通知单;

附件七: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八: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备案登记

(签章)

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

第 页共 页

甲方:

乙方:

序号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说 明

地面部位:

墙面部位:

天棚部位:

门窗部位: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续)

第 页共 页

甲方:

乙方:

序号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说 明

家具

卫生间

厨房

电气、水管

其它要求:

附件二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作法、用料说明

备注: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三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四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五: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 更 内 容

原单价

新单价

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 – 减)金额

实付金额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可另附说明;

(2)增、减项目金额应一次确认兑付。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六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阶段验收通知单

验收项目:

致(甲方):

我单位已完成阶段的施工,现通知你方,请予以验收。

附件:

乙方(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甲方签署验收意见:

结论:□合格,可以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甲方(签章):

□不合格,整改后再报验。 年 月 日

其它说明:

附件七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

验收

意见

甲方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其它说明:

注:竣工验收中,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局部工程质量问题,不影响入住的,双方“签订先期入住遗留问题处理协议”后,甲方可入住,但遗留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附件八: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2

变更增加项目

3

变更减少项目

4

工程结算总额

5

甲方已付金额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九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名 称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

乙方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

至年月 日止

其它说明

备注:1、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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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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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工程木工承包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乙方承接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楼部分模板框架的所有制作、安装、拆除、清理。

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进行现场管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支模质量、进度,消防检查提出意见与建议或者不正确的地方,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后提交给甲方,由甲方监理提及验收。

2、向乙方提供使用图纸一份,用于施工,图纸有不正确的地方或更改的地方向乙方提前说明。

3、材料准备充足,不得因材料问题延误施工进度,如延误3天后甲方需支付乙方误工费每人一天220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组织自己的队伍和小组进行施工,按图纸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有自己的领班人。

2、施工中心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确保定时定量地完成工作的需求,不得出现吵嘴现象,避免打架事件发生,如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进入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与防护,禁止裸身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一旦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自行清理打扫。

四、质量要求

1、自己的队伍必须要做到读懂图纸和支模的规范标准要求,期标准为A、横平,平板的平整度不大于0.5公分,梁必须在同一水平线上,平板、梁交接的交接缝隙不得大于0.7公分

B、竖直,板与柱墙体的垂直度,墙墙的垂直度,墙柱的垂直度阴阳角的垂直度不得大于0.8公分(暂按甲方与监理方验收合格)

C、梁、柱、墙体的接头必须理整,严实,整体要美观,牢固。

D、架子必须要牢固,架子不能太稀疏,扣件不能有松动,在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必须扎剪刀撑,扫地杆,确保在浇筑时不移位。

E、浇筑时,必须有足量的工人看模,严格杜绝跑模、涨模的发生。

F、图纸看详细,看好卫生间、楼梯等施工面的相应标高,注意预留洞、口的尺寸和位置,放置预留孔。

G、乙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如(跑模、涨模、剔凿、移位、罚款)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并在支付款中扣出。

H、工作时不得浪费材料,特别是钉子、扣件、螺丝、螺帽等不能乱扔乱放,木方和模板不得乱扔乱放,随意乱锯。

五、结算与工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1200元。(每10天每人支付400元

2、在8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每人5000元学生款(按甲方合同的比例发放)。

3、工人如有特殊情况急需回家的,甲方向工人先支付一定的费用

4、在工程进行到十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以上,拨付工程进度款的50%,生活费在外

5、在工程主体封顶竣工后的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费用的96%,还有4%剔凿清理完后余下部分支付乙方。

备注:如甲方在施工期间,未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生活费,乙方有权停止一切施工。就算甲方违约行为,工期依次延后,甲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甲方按31元/平方,接触面积承包给乙方。

七、甲方需保证乙方主楼面积做到封顶(同时乙方必须遵循以上条款)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必向乙方支付每人壹万元的经济损失退场费。

八、甲方必要用工时,按每人每天220元人民币计算,在实际合同期间内乙方不得乱停工、撤人、上访,如果出现一次按5000罚款处理。 (除了付款方式之外)

九、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具备法律效立。此合同将工程款全部付完之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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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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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甲方将 发包给乙方工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双方在签定 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

承包项目

工作范围:

用工人数及姓名(含特殊工种)

用工人数 人

.

工作期限: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协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则、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3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甲方有权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有权拒绝使用。

4 工作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受教育者必须签字确认遵守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 工作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作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引起后果,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7 乙方在甲方的作业区间,应按甲方提供的作业范围作业,如厂内运输,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按照甲方的《厂内机动车运输规定》作业;

8 在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工作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工作。一经动作,就表示乙方单位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工作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乙方在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自备。如乙方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人员还须经苏州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

1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 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乙方人员如有违反,按甲方规定罚款。

14 乙方若要电焊、气割作业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5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 贯彻先订合同工作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工作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签订 合同后,甲方协助乙方自觉向甲方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手续,向甲方安全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同时将有关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交予复验。

18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作期间造成的伤亡、火警、火灾等重大事故,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解决。

19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苏州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乙方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甲方分别留存人事/行政部、技术/安全部各一份。

21 本协议同 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反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乙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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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土方施工分包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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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神榆公路改造

(二) 工程地点:神木县西沟第一加油站5公路处

(三) 工程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将土石方爆破作业后,运抵指定地点。

(四) 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办法:

每月结算一次,按工程量的80%给与支付,剩余20%在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顺延工期。

3、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5、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

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0.015元支付利息。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乙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遵守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 附加条款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 字:(章) 签 字:(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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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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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11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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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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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 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竣工与结算

第27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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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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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共1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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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施工装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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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施工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

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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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包工包料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甲方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甲方负责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外墙的瓷砖、楼梯及其附属设施、)乙方的施工承包房子主体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元整。平方面积以滴水为界;楼梯1个平方按两个平方计算。二层多砌一堵挡土墙。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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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外墙砖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域美家__________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按所施工贴砖的实际面积计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提供图纸及建筑规范施工,接受质检、监理和甲方的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验评,验评达到标准后,剩余工程款至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合同价款

外墙贴砖按实际面积计算__________元/平方米。

五、支付方式

乙方外墙贴砖工程施工大面积做完后甲方付清乙方工人工资。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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