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2024年工业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______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_____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______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篇2:配电箱产品购销合同书
买方: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__________
第一条 名称、规格和质量
1. 名称:____________ ___
2. 规格:_____________ 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3. 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__________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4)售后一年内,若该产品无人为或自然不可抗力损坏,对该产品进行保修。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________________。
2.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 __。
3. 合理的损耗安实际铺装量计算损耗由购买方承担。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 _ ;
2.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
3.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损失风险
如果约定乙方送货的,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___________ _______;总价:__________ _(大写)。
2. 货款支付: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 ___ 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_____;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 ___:__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 该预付款视为定金,按产品总付款的30%预付。甲方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无重大过失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按以下第八条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4.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_____ _____ ___ 。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但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或口头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 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 _ __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 __乙方代表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_ 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2024年门产品购销合同参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遵循自愿、城实信用原则,就产品购销达成以下协议:
二、产品质量: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注和行业标准。
三、交货:
1、交货时间: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货物。
2、交货地点:
3、乙方指定收货人身份证号码:
4、甲方交货时,乙方指定收货人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货证明。
四、安装和验收:
1、甲方应在交货后个工作日内将产品调试和安装完毕,乙方有义务予以协助配合,对甲方的安装调试工作有异议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交易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向甲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乙方逾期未出具验收证明的视为验收合格。
五、付款结算:
1、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款项的方式,包括并且限于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2、支付时间:
3、本合同交易标的物所以权在乙方货款全部支付完毕后转移。
4、双方银行开户具体情况已通知对方,乙方不得向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收取现金货款的.甲方人员支付现金货款。
六、违约责任及索赔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则甲方应从规定交货日十天后的次日起,每向乙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的违约损失以逾期移交产品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自逾期日起,每日按逾期付款之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甲方原因而使乙方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拒绝收货原因。
七、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及合同相关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在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乙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附件:(略)
篇5:地质机械仪器产品买卖合同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篇6:产品购销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供方: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序号
名称
产品规格
单位
数
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交货日期
附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相关行业标准,质量保证期为发货之日起1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相关行业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到货后30天。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要求配齐随机备件等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湖北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流芳企业东路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张建安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027-51012099 电 话:
开户银行: 工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3202 0090 1920 0111 342 帐 号:
税 号: 4201 0176 7432 829 税 号:
邮政编码: 4 3 0 2 0 5 邮政编码: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篇7:山西省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合同。
第1条 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 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 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 3和4 项。
1.4.1. 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 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 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 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
(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5. 其它:
第2条 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 一般
2.2包装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 1和3 种处理方法。
1. 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 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 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 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 详见材料清单
3.2计量单位: 详见材料清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 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 收货规定
4.1交货单位:
4.2收货单位:
4.3收货地点:
4.4收货方法: 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4.5运输方式: 汽运
4.6运输费用的承担: 由乙方承担
4.7收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 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4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 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元整)。
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 税 。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
6.3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价格合同 。
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 货款支付
7.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 % 支付,发货前 清。
7.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 %的进度款。
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 。
留 ?% 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合同范本《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表格》。
7.4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银行账户、账号。
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7.6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三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7.7结算书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人员应有法人授权书)并盖单位公章。
7.8工程结算书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双方修正章,否则为无效结算。
7.9付款依据:
7.9.1 合同、普通发票。
7.9.2 材料入库耗用单、材料耗用汇总表、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7.9.3 甲方收到业主当月进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
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 %。
7.10支付方式:转帐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第8条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8.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8.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2%的质量 保证金。
8.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
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4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
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8.6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8.6.2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2套。
8.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8.7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
第9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保卫
9.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2乙方施工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
若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两天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9.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
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
9.4乙方的施工机具、材料、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均应放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并自行承担消防工作。
如发生公、私财物被盗及火灾昀由乙方负责。
9.5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常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条 争议、违约
10.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10.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10.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合格。
10.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10.2.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10.2.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三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9.6条处理。
10.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0.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区法院提请诉讼。
第11条 其他
11.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民法典》、《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1.2合同文件范围:
11.2.1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含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廉政协议)。
11.2.2中标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11.2.3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11.2.4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11.2.5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11.2.6国家、本(盛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1.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11.4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执二份,乙执二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8:产品购销合同书对公转账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 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篇9:金、交电、家电、化工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2024年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 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 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x酒店工地一楼,即x市路与路交会处东北侧x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 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 50% (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 60% (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 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年月日:
篇11:医药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厂家、单位、数量、金额、供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锅炉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2.锅炉主机质保期为1年,锅炉辅助设备质保期为半年。
3.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免费维修
三、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供方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担:供方负责将所有设备运送到甲方公司工地,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无。
六、包装标准:有些辅助设备有包装的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出厂发货清单、清点,如有异议7天内告知供方。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锅炉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先预付定金30%,收到定金后25天内交货。待锅炉提货时款到发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九、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锅炉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供方必须按照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执行,如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关赔偿。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本着有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但保留使用法律手段。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提供给甲方锅炉基础图及技术指导,供方负责锅炉土基及锅炉房平面图。按供方施工图进行施工。
2.甲方提供给供方在安装当中水、电、气通进锅炉房内以便安装,有相关人员配合。
3.供方提供锅炉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办理锅炉安装相关审批领证手续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美容仪器购销合同书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简称乙方)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烫发产品_______件(¥:_______元)。
二、合同最终成交价(¥: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条件
1)为确保合同正常运作及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全部货物运到现场后,按照订货款70%付款。
2)付款方式为_______
3)甲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检查验收、签收验收单。
4)在签收验收单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下尾款。
四、货物运输及安装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交货地的运输)
2、乙方负责产品使用说明,到现场后由甲方自行使用。
3、乙方交货延误则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物总值每周?%计算。但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交货不视为延误交货。
(1)甲方要求变更或补充合同;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影响;
(3)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其他情况;
4、由于生产环节众多,若运输途中造成少量货品损坏、丢失、错货及缺少配件等现象,乙方将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使用替代品或借货),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此现象不属于延期违约,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扣款或延迟付款。
五、质量保证
(一)、乙方产品已达到国家执行标准。
(二)、在甲方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赔偿货物单只售价的两倍金额给甲方。
六、修改或终止合同
1、合同签订之后,如因甲方修改或终止合同而取消部分或全部已订货物,由此造成乙方生产该货物的材料及劳务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乙方不退还已付款。
2、合同货款未付清之前,合同约定之货物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甲方逾期20天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将货物另行处理,并不退还已付款。
七、附加条款
1、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交货期外20天的免费仓储期,若甲方仍未能安排地方进行交货,乙方将收取仓储费用;若甲方变更交货期一个月的,除应事先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外,否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已付款。
2、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甲方书面催款,如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20天仍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将货物另行处理,并不退还前期已付款。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字后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起为生效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篇13:金、交电、家电、化工产品购销通用合同
五金、交电、家电、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开户银行:_____帐号: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____
篇14:茶产品购销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共同协商,秉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决定由甲方供应乙方所订九五水泥地砖,为保证供需任务顺利完成,特定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订货数量及单价乙方向甲方九五水泥地砖_____________万块,乙方向甲方所订的九五水泥地砖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块
二、交货地点及费用甲方运送九五水泥地砖到乙方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工地。一切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三、交货质量和要求甲方交付乙方所订九五水泥地砖的质量须达到要求,运送水泥地砖到乙方工地,须由工地材料员验收、堆码,甲方保证水泥砖数量、质量,如发现数量、质量有问题,乙方不予签收。
四、结算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水泥砖款供货期间甲方不得任意涨价或停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降价。
五、为了保证乙方的工程建设,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供应乙方所需水泥砖,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购销产品合同
产方:
立合同单位:
购方:
为了有计划地发展羊角大椒干生产,搞好收购,保证外贸出口,安排好市场供应,经产、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数量:
(二)等级标准:
一等:色紫红,长形,无青椒,当年新货,内含自然水分不超过22%,无霉变,黄稍不超过2%,虫蛀不超过3%,破碎掉把不超过5%。
二等:色紫红,长形,无青椒,当年新货,水分不超过22%,无霉变,黄稍、虫蛀各不超过5%,破碎掉把不超过10%。
三等:色全红,黄稍、虫蛀各不超过10%,破碎不超过20%,掉把不限,身干洁净,无霉坏变质。
等外:等内不够,无青椒,色紫红或全红,稍有花斑,身干洁净,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青椒:色青不霉,身干洁净,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三)收购价格:
一等:每市斤×角;二等,每市斤×角;三等,每市斤×角;等外,每市斤×角;青椒,每市斤×角。
(四)交货时间:
一九八×年×月至一九八×年×月,只要符合验级干度,分红级,即可交售,购方不准拒收。
(五)交货地点:
本社收购点。各社收购的等内椒交外贸公司,等外椒与青椒交果品公司。
(六)结算办法:
产方凭购方收购单据,到购方办理开款。
(七)工作责任:
产方:要不误农时地整好土地,施足基肥,搞好播种或移栽,加强松土除草、施追肥料、防治病虫害、防旱排涝等椒田管理,适时收拔、晾晒、采摘、分级,保证将所订椒干全部交售给购方。
购方:积极帮助产方解决大椒种。按照上级规定,在生产季节适时下放预付化肥,椒干交售完毕,按照一斤一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一斤;一斤二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八两;一斤三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半斤的标准,及时向产方结算兑现,产方所订椒干保证全部收购,在收购中,严格掌握等级标准,不提级提价,也不压级压价。
(八)违约处理:
产方如由于自销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订产品数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按欠交数量总值罚款20%,交付购方。
购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订立产品数量之前,无故拒收产方合格产品,购方应赔偿产方拒收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按政策付给产方拒收部分的应奖化肥。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四份,产方、购方、县外贸公司、果品公司各一份。副本二份,工商所、县工商局各一份。本合同签订后,生产大队盖章、生产队代表签字,公社采购站、县外贸公司、果品公司盖章,开始生效,至执行完毕作废。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产方(盖章) 购方(盖章)采购站
外贸公司 果品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订
篇16:购销产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____________
二、数量:__块。
三、价格:__。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__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篇17:机械产品试用买卖合同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甲方允诺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
第二条试用期间以一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前项试用如不合意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
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在试用期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对因此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之责。
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试用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未将机械退还甲方时,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应即成立。
第六条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如数收讫。
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试用尚未完毕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日期: 日期:
篇18: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题 目】汽车电机电器产品购销合同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全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 字第 号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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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序|产品|规格|适用|牌号|计量|数|单|金|-----------| 合 同 条 款
号|名称|型号|车型|商标|单位|量|价|额|一季|二季|三季|四季|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89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
| | | | | | | | |度 |度 |度 |度 | 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89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
-|--|--|--|--|--|-|-|-|--|--|--|--| 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1| | | | | | | | | | | | |2.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3.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方式:_____。
2| | | | | | | | | | | | |4.运输方式:_____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
-|--|--|--|--|--|-|-|-|--|--|--|--| 负担。
3| | | | | | | | | | | | |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6.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
4| | | | | | | | | | | | | 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
-|--|--|--|--|--|-|-|-|--|--|--|--| 回收。
5| | | | | | | | | | | | |7.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
-|--|--|--|--|--|-|-|-|--|--|--|--| 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6| | | | | | | | | | | | |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____。结算期限:____。
-|--|--|--|--|--|-|-|-|--|--|--|--|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
7| | | | | | | | | | | | | 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
-------------------------------------------------------------------------
8 | | | | | | | | | | | | | 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9 | | | | | | | | | | | | | 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
--|--|--|--|--|--|-|-|-|--|--|--|--| 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 | | | | | | | | | | | |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
11| |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
-------------------------------------------------------------------------
供 方 | | 需 方 | (章) |
-------------------------------------------------------------------------
-------------------------------------------------------------------------
地 址 | |电报| | 地 址 | 省 市(县) |鉴(公)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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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电 话 | |电 报| |到 站| |
-----|-------------------|-----|---------------|---|---------|经办人:
开户行 | |帐号| | 开户行 | |帐 号| |鉴(公)证机关(章)
-----|-------------------|-----|-----------------------------|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邮政|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
-----|------------| | |-----|-----------|----|------------|
委托代理人| |编码|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
-------------------------------------------------------------------------
篇19:2024年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订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产品的品种、等级、质量按照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样品标准确定(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产品包装由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二条、标的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以前,向甲方交售___________公斤。
2.产品(保护价)_______元/公斤,市场行情上涨时,由甲方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如未能达成新的协议,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产品由乙方送货到____________收购点或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或代扣各种税费。
第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同胞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产品因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产品,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总值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购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交售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的包装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包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成变更时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应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购销协议书电子产品用
供方:需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货运
五、运输费用负担:需方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供方
七、包装费用负担:需方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三个月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
十、违约责任:付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