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请写清楚)
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为 。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项目暂定于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计 日历天。
2、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工期相应调整。
3、在施工期间,由于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顺延工期的申请,经甲方核实认可后向乙方发出同意延期的书面通知,工期方可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款中扣除;如属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进度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技术资料供应:由 负责向乙方提供水施 工图等技术资料。
十、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联系、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标准。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乙方应将工程验收所需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后经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协议。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进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结算:
1、本工程计价按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乙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和税费等费用,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无息退还。
2、施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向甲方要工钱和不听指挥的一旦发现作清场处理。
3、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方可结算工资。
4、质量保证其为一年、义务修补。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本协议规定已有处罚措施以外,将根据违约情况承担 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通信费、律师费等);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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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方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群升国际地块土方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主在施工过程中职责,分清责任,共同配合,促进工程的顺利完成,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八一七路与学军路交叉东南方
二、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地下室土方的开挖,运输、弃土、修坡、修底、开挖盲沟、集水坑、以及道路通行。
三、承包方式,单价
1、挖运、弃土方按综合价24元/立方米包干。
2、以上综合价包括工作内容,(含渣土授纳费,有关部门审批手续费,途中与弃土区不可预见费,城管、交巡警,环保噪音等一切费用)。不含由建设单位交纳的1.2元/平方米上部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费。
3、工程量按实测量体积计算,(其中地梁、承包土方按砖模外围尺寸按实计算)。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提供现场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 提供水源、电源及照明、抽水。
(3) 地下室人工开挖土方承包部分土方需塔吊的,甲方应无偿给予提供塔吊。
(4) 组织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 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工作。
(6)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土方挖、运、弃土全过程应缴纳的费用与审批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全造成有关部门的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确保按甲方施工人员,现场监理、建设方安排的施工方案与技术安全交底的要求组织施工,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负责。
(3)在土方开挖时,如遇碰到旧基础、混凝土、旧路面结构层,勾车无法施工,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应派人密切监督和指挥,避免现场开挖土中对桩基造成的破坏。部分桩基间无法用机械直接施工的,应改为人工间接挖取,不可强制挖土,由此造成桩基破桩、断桩、挤桩等破坏情况,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土方外运应保证做到不要“滴、漏、洒”,否则由此产生的城管、交巡警、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罚款、扣车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6)在上方开挖、运输、弃土等全程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7)夜间施工应负责理顺周边社区及有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协助。
五、工期
大面积挖土开始至全部结束共33天,每延迟一天罚 壹 万元。 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认可)工期方可顺延:
(1) 人力不可抗拒的天灾及其它政治因素。及两天以上连续下雨。
(2) 如遇特殊情况临时交通管制,按市政府通知为准。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土方开挖结束付30%,待±0.000施工结束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土方工程款.
七、工期履约保证金
乙方承诺工期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待本合同签订生效时一次性交由甲方保管,工程按时完成时一次性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职责、须重合同、重信誉,本合同至施工验收,办理决算付清款后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施工项目
l、合同单号:
2、施工地点:
二、协议内容:
为了保障打桩施工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以签施工合同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施工方(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施工达成如下关于安全方面的补充协议:
1、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桩机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
(6)桩基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和随意拉电线,以及烧电炉等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项目部,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经济责任人是桩基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项目部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本补充协议与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有合
同一并执行,签订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乙方: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篇3: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_合同范本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定义及解释
l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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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网签版建设工程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鉴于商已同_________国 _____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_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________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商”:系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商的工程师”:系指由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浆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工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运送由商提供的材料:商在B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商在BB的库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商和_________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_________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应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补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量差而发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十、保险
1.工程保险:商应按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保险,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保险: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保险,将由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保险,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商名义的保险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应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险偿付的各种损失和费用,分包商应对此承担责任。所有扣减款额应记在分包商的帐上。 对属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商的或租给商的全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和工具,如未计入商的保险单,分包商应自费保险。 十
一、运输 分包商应提供该分包工程施工及运送其人员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运输车辆。十
二、工具及设备 该分包工程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设备、拨具、张紧装置、操作线、传动滑车等、分包商应自费提供。 分包商应遵守_________国有关各种工具、设备、机械及运输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关规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一俟该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应负责把上述全部设备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国。 十
三、商材料的交付 商应负责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导线、绝缘装置、绝缘体及导线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线等。分包商应在BB商的仓库提取材料,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卸车,费用自行承担,按双方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对分包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一周为分包商备好。如果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商应准许分包商一个相应的延长期 十
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应注意该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燃料、润滑剂等,在_________国市场可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时,分包商应自费安排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材料,从而保证该分包工程不间断地进行。 十
五、分包工程量 在该分包工程价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约数,变化范围在177;_________%之内,则单价不作任何变化。 如果变化值超过177;_________%,应按合同一般条款中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十
六、分包商的宿舍区 商应取得由业主写给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分包商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十
七、商的监督 商将指定一位或几位工程师监督该项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员应对其承担义务。 十
八、许可证和执照 商应帮助分包商获得分包商雇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业主写给_________国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分包商承担。 十
九、竣工及惩罚 根据双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时得到材料,分包商就应按下列规定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各分项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于分包商的错误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该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误一天,就向商支付拖延分项工程的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作为罚金或违约罚款金,罚金或违约罚款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分包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二
十、分包商的过错 如果商认为分包商未能认真或迅速地进行施工,或没有准确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视商工程师所发布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理的书面指示,或违反合同规定,商可以向分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职、疏忽及违约行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执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况下,商将有权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对被忽略部分的工程进行施工。另一种方法是在不损害商其他正常权利的情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关的),并对设备正常磨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考虑分包商对这些设备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对按分包合同规定应属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商有权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据已完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这项工程或实施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如超过应属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超过的款项 二十
一、进度报告 分包商应按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进度报表。 二十
二、厂商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分包商应呈送用于该分包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砾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厂商证明及试验报告,并取得商对此批准。混凝土试块的报告单应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请单一起呈送。所有试验及试验报告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十
三、支付条款 商应按如下规定向分包商付款
1.预付款,其金额为分包合同价总额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银行开具的等值银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内,付给分包商;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
2.每月完成的并经业主验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凭暂时验收证书。
4.分段工程占分包价的_________%;凭最终验收证书。 按合同规定,只有工程经业主在四周内验收后,上述1、2及4条规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发票之日起五周内,才能付给分包商 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额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国的当地货币: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当地货币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国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过电汇付给分包商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汇费应由商负担。 预付款将用美元支付,预付款中超过_________%的美元数额应从前三次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
四、验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如相应的规范和在现场协商中作出的决定,总的原则应该是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则业主代表的决定应为主导意见。 二十
五、税捐 分包商应对所有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税捐的付款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税款。二十
六、履约保函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分包商应根据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额度相当于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十
七、第_________号法律(_________国对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商受_________国_________号法律保护,并享有第______条,______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权,这些免税权也适用于分包商。 二十
八、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十
九、文件和图纸 在收到最终付款之时,或在此之前,分包商应向商退还所有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此处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时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商或业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资料。涉及本协议目的的除外
篇5:双方建设工程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鉴于_____商已同_________国 _____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_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_____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________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_____商”:系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_____商的工程师”:系指由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浆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工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运送由商提供的材料:商在B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商在BB的库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_____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_____商和_________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_________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应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_____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补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量差而发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_____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十、保险
1.工程保险:_____商应按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保险,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保险: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保险,将由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保险,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_____商名义的保险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应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险偿付的各种损失和费用,分包商应对此承担责任。所有扣减款额应记在分包商的帐上。 对属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_____商的或租给_____商的全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和工具,如未计入_____商的保险单,分包商应自费保险。
十一、运输 分包商应提供该分包工程施工及运送其人员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运输车辆。
十二、工具及设备 该分包工程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设备、拨具、张紧装置、操作线、传动滑车等、分包商应自费提供。 分包商应遵守_________国有关各种工具、设备、机械及运输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关规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一俟该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应负责把上述全部设备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国。
十三、_____商材料的交付 _____商应负责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导线、绝缘装置、绝缘体及导线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线等。分包商应在_____商的仓库提取材料,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卸车,费用自行承担,按双方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对分包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一周为分包商备好。如果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_____商应准许分包商一个相应的延长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应注意该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燃料、润滑剂等,在_________国市场可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时,分包商应自费安排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材料,从而保证该分包工程不间断地进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该分包工程价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约数,变化范围在177;_________%之内,则单价不作任何变化。 如果变化值超过_____;_________%,应按_____合同一般条款中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区 _____商应取得由业主写给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分包商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十七、_____商的监督 _____商将指定一位或几位工程师监督该项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员应对其承担义务。
十八、许可证和执照 _____商应帮助分包商获得分包商雇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业主写给_________国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分包商承担。
十九、竣工及惩罚 根据双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时得到材料,分包商就应按下列规定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各分项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于分包商的错误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该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误一天,就向_____商支付拖延分项工程的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作为罚金或违约罚款金,罚金或违约罚款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分包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过错 如果_____商认为分包商未能认真或迅速地进行施工,或没有准确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视_____商工程师所发布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理的书面指示,或违反合同规定,_____商可以向分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职、疏忽及违约行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执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况下,_____商将有权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对被忽略部分的工程进行施工。另一种方法是在不损害_____商其他正常权利的情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_____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_____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关的),并对设备正常磨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考虑分包商对这些设备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对按分包合同规定应属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_____商有权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据已完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这项工程或实施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如超过应属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超过的款项
二十一、进度报告 分包商应按_____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进度报表。
二十二、厂商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分包商应呈送用于该分包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砾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厂商证明及试验报告,并取得_____商对此批准。混凝土试块的报告单应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请单一起呈送。所有试验及试验报告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条款 _____商应按如下规定向分包商付款
1.预付款,其金额为分包合同价总额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银行开具的等值银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内,付给分包商;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
2.每月完成的并经业主验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凭暂时验收证书。
4.分段工程占分包价的_________%;凭最终验收证书。 按_____合同规定,只有工程经业主在四周内验收后,上述1、2及4条规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发票之日起五周内,才能付给分包商 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额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国的当地货币: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当地货币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国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过电汇付给分包商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汇费应由商负担。 预付款将用美元支付,预付款中超过_________%的美元数额应从前三次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验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如相应的规范和在现场协商中作出的决定,总的原则应该是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则业主代表的决定应为主导意见。
二十五、税捐 分包商应对所有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税捐的付款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税款。
二十六、履约保函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分包商应根据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额度相当于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号法律(_________国对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_____商受_________国_________号法律保护,并享有第______条,______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权,这些免税权也适用于分包商。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图纸 在收到最终付款之时,或在此之前,分包商应向_____商退还所有_____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此处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时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_____商或业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资料。涉及本协议目的的除外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篇6:供货合同范本建设工程
购方:
供方: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通过公开招标,为中标人。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兹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提供乐器的品名、数量及金额:(产品清单见附表)
二、运送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质量检验:货到后由甲方指定接收单位验收,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需出具证明。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货到验收完毕且无质量问题,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元。
六、服务承诺
1、我公司承诺对所有提供产品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费维修服务。
2、我方对所出售的钢琴提供免费调律一次。
3、我方郑重承诺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我公司所供货物均由生产厂家直接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我公司负责。
4、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
5、我公司针对采购方项目授权本地专门售后服务单位,可为采购方提供随时上门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我公司将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保证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6、售后服务热线:,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或一方因特殊困难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妥善予以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账号:
日期:日期:开户行:
篇7: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篇8: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篇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工 程 名称:
工 程 地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二〇〇〇年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
投资
(万元)
费率%
估算设
计费
(元)
层数
建筑面积
(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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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索赔。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保险。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篇11: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乙双方就____ 市政道路工程南标段管道安装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
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县富昌路南XX市政道路工程南标段管道安装分项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县皂西村
三、分包形式:双方商定单价一次包死。
四、分包工程内容:
1、管道安装工程:灰土地基至管道顶部 以内土方回填的所有内容。甲方只提供管道主材及管枕,其余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所使用混凝土及砂浆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按元付给乙方。
2、雨污水检查井砌筑工程:甲方仅提供防水粉、堵漏灵、微沫剂。砌井使用其它材料、机械及工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砖块数量结算乙方工程款。
五、工程量结算方式、单价:
1、工程量按乙方完成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
2、单价:混凝土管道安装综合单价,元米,元米;检查井砌筑按照砌筑砖块进行结算元备注:灰土地基整平每米元;打垫层及管枕安装每米元;管道安装每米元(含闭水试验);素土回填每立方元(回填至管顶50c)。
六、施工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工程完工经闭水试验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70%,甲方所承包工程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并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0%,其余款项保修期满________年内付清。
七、施工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共计天。
凡因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八、乙方负责自有人员场内、场外的人身安全,并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纪律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对不听从工地统一安排,不遵守工地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必要的罚款处理,对情节严重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进行经济赔偿,必要时责令其退出工地,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质量:乙方所完成工程必须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结算。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广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实施 ,已接受 对该项目 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工期为 天( 个月)。
9. 本协议书一式 八 份,发包人六份;承包人二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共管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中标通知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
1.1.2.5 分包人: 本工程不予许分包 。
1.1.2.6 监理人: 。
1.1.4 日期: 年 月 日开工,完工时间 年 月 日(共 个月 天)。(以总监签发开工令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保修期的起算日至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到场签订合同和承诺书,承诺书须承诺按投标文件施工工期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困施工单位的原因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有关约定计处罚金。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
2.8 其它义务
(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必须向主管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水利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发包人应当根据上述作出的义务、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二)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完建筑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由承包人承担)。
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
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
(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住所地在广西境内的(或住所地不在广西境内的)承包人必须向其住所地(或工程项目实际用工地的)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
(1) 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 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如下承诺:
① 如实说明其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工资支付的情况,特别注明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②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③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承包人应当持根据上述作出的承诺和说明、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交通厅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水利厅关于完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__]50号)和《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通知》(桂薪联发[20__]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要求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资保障金缴纳全覆盖。承包人须履行以下义务:
(1)实名制 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收集身份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花名册、劳动考勤、银行卡号和工资支付等建设劳务用工资料,造册坐表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有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逐步推行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和宿舍区物业化管理,逐步完善门禁通道及其信息系统的建设。
(2)分账制 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的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建设单位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实现专款专用。
(3)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按要求足额发放当月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承包农民工专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
(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
(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
(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
(6)对上述(1)~(5)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
(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作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②每月25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③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
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⑥承包人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含地上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探明并负责保护。
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⑧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和维护、清场等费用。
(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凡属于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定,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发包人,并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与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12)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
4.2 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或现金形式,不计利息;发包人在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书颁布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3.2 语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与分包金额限额:
(1)工程项目: 无 。
(2)工作内容: 无 。
(3)分包金额限额: 无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无 。
□4.5.1 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5.1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不能按工期完成的,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守信誉名单。
4.6.5.1建立参建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制度。承包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每月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考勤管理部门至少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的两次考勤,且两次考勤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0天和多于20天。
4.6.5.2施工单位要制定好每15天进度节点,项目业主要对每15天进度节点进行考核,如有两个节点进度未能完成任务,项目业主有权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包括增派机械、人员、增加工作面),所发生的赶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无 。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 。
7. 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无 。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 。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无。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2 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的雨日超过 1 天;
(2) 8级以上的持续 3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3)日气温超过 40℃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1℃的严寒大于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6 级以上的地震;
(7)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
主体完工
工程竣工
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 1000 元/天”计算。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或本合同工程的提前工期奖金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本工程不允许暂停施工。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优良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合格等级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无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和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理人报验后由监理人组织各方现场检查和验收管材需按相关规定抽样送具有相关资质的监测机构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承包方按相关要求自行负责。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20 %,单价调整方式:按承包人投标预算单价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有定额可套的,套用编制控制价所选定额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价下浮系数为中标价与控制价的比值),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当地同期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②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
16 价格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政策性更改而进行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R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1.2 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16.1.3主要材料补差的计算方法:
16.1.4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0 %,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无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 20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90 %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无 。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5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工程进度款按每期形象进度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度款的75%拨付至公司基本账户,25%拨付至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经审计单位审计后拨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工程审定结算价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 %。[根据《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桂水基〔20__〕36号),质量保证金的比例要提高]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5.3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或审计结果为准。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一式六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一式六份。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__)的相关规定执行。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为 :由监理主持 。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无。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无。
18.7 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 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确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
18.9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 / ;费用承担: /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起算日 按通用条款19.1和19.7的约定,终止日按专用条款1.1.4.5约定。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
投保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 ;
保险条件: /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款的约定。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上级主管部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5.附加条款
25.1对承包人的要求
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滞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若施工进度仍然满足不了发包人的要求,视为承包人已经构成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和水利厅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等级达到合同约定等级。
3、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4、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进行组织施工并实施施工过程和移交前工程保护措施。
5、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6、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采取合同规定的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金。
(1)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承包人调走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专业工程师),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2)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所有以上违约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必须按照合同书或根据工程实际调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员和机械进场时间表进场,承包人不得拖延、调换或减少。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和劳动力、材料的投入,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材料和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5)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进场全部人员和机械时,作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另行发包工程。
7、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8、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应进行保险,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9、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解释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10、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当月合同进度计划70%工程量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以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倍单价扣减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款。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有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发现问题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5.2 发包人所有付款(含预付款)均转入如下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 (签订施工合同时标明),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发生改变时, 承包人应书面通知(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包人。
25.3 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商定。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篇1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上总承包合同 (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 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J序、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设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322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e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歇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 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7天内,将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以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 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陪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撮失虚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条款、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3其他提保事项约定: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供应合同建设工程材料_合同范本
供应合同(建设工程材料)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钢结构主体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根据《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质量等级为,工程地点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按建设单位设计图纸和工程结(预)算总造价由乙方进行钢结构工程分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人员组织
本工程项目由甲方进行统一管理,项目责任承包人必须具备有项目经理培训证和上岗资质等级证书,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有岗位资格证书,并报请公司审核批准,方能上岗作业。
聘任:同志任项目建造师,同志任技术负责人,同志任施工员,同志任资料员,同志任质检员,同志任安全员,同志任材料员。本钢结构工程部分承包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往来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负责与建设单位建立业务的联系,工程承包协议的洽谈与合同的签订,办理有关基建手续以及协议合同的保管和存档。其合同条款的洽谈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共同把关。
2、审查、督促、协助、辅导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等级认定手续。
3、检查、督促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派出有关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和大、中安全事故的处理。
4、督促建设方将工程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
5、协助乙方调处建设单位及其他单位之间与承包工程有关的纠纷,不定期委派负责人去乙方施工现场检查工程(含财务人员)。
6、对工程款的使用,甲方随时进行跟踪监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严格履行与丙方所签订合同全部内容。
2、以江西力宏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司资产做抵押。如发生钢 结构部分项目部亏损严重,工程上不去,甲乙双方关系破裂、造成极坏 影响的、有损甲方声誉的,甲方对责任者实行严肃处理,撤职解聘,并 且必须用乙方公司资产还清亏损。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全面管理工程技术与安全资料,严格执行甲方关于技农与安全资料的所有管理规定。
4、严格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因违反合同要求和规范、规程、规定,钢结构部分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保证职工的正当收入和劳保福利,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6、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甲方的有关会议。
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搞好账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民主管理,核算公开。凡建设单位往来款遗漏、钢结构工程部分的材料变质、变价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负责本钢结构工程部分的维修、保修。工程交验后,承担钢结构工程部分保修期内一切费用。
9、凡钢结构工程部分外购物资、成品、半成品,乙方必须与供货方及时办好结账、付款手续,凡钢结构工程部分中一切材料款、往来业务欠款等一切经济往来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服从上级职能部门的指令,争创优秀、文明项目经理部。
11、严格遵守《建筑法》中的各项条款,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严格施工质量管理,层层把关,如因钢结构工程部分施工质量和安全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撤换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员。
12、因钢结构工程部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导致的处罚,如项目部未能及时协调解决,最终由总公司解决的,其中钢结构工程部分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13、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由乙方负责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14、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工程,乙方应不打折扣的完成。
第四条丙方职责
1、严格履行乙丙双方(LJZN20xx-01) 合同全部内容。
2、在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停止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拨付。
第五条 收费标准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工程管理费。其收费标准为工程总造价0.7%,并按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款比例收取。
2、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九大员证书挂工地使用,公司收取标准: 建造师元/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元/月,安全员元/月,其他工程技术人员证书收取元/月。
3、因乙方原因,由甲方垫付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的,按垫付工资及 材料款金额收取月息3%的利息,如果因此在法院诉讼,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法院等开支由乙方负责。
4、本钢结构工程部分质量为合格。
第六条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监站及甲方安全员的领导,设立专职安全员,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于购置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
3、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逐级上报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及现场保护工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凡钢结构工程部分施工过程中未向甲方报告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拖延规定上报时间,视时间长短、情节轻重,按省、市文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安全责任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6、钢结构工程部分安全设施费用和安全事故所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违约、索赔
1、甲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赔偿损失费用。
2、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甲方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3、由于乙方自身钢结构施工原因造成甲方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撤销不良行为记录的一切费用,由于甲方自身土建施工原因造成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撤销不良行为记录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附则
1、施工期限:以乙方与丙方约定的为准。
2、奖罚办法: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就钢结构工程部分质量、安全、工期的奖罚、各项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至全部经济手 续结 清后失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订另签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6:建设工程各工种承包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某某供电公司将 承包给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 工程地点: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 合同语言:汉语
二 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组织某某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质量评定部门:某某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某某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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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省__县__(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__省__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营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
(2)投资回收期:____。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
5.结论:____。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备案。
委托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承包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9:企业建设工程合同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期、验收程序及质保期:
1、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完工,每拖期一天,扣乙方工程款的_____%。
2、每一道工序完成,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该工序被视为未发生项,结算时将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3、质保期:质保期_____年,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_____%,留____%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乙方施工质量和原材料质量等造成的各种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或更换。
七、其它要求:
1、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监督。
2、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规程,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生产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
身份证: ______
电话: ______
乙方: ______
身份证: ______
电话:______
今由甲方金______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 ,从标准层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积______元/m2 计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_______
乙方: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