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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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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软件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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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甲方已经购买了______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企业管理软件______产品,为了保证软件的正常使用和各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______软件服务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软件的售后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与权利

1、乙方须设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关于______软件的技术服务咨询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

3、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一年服务,解决使用______软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免费服务质量如实填写《服务回执卡》,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的服务人员不能用磁盘、互联网、纸张等任何方式抄录、记载或复制甲方的数据。

6、乙方如遇到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反映给______公司技术支持部,并了解解决方法,以及时解决甲方的问题,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二、权益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行为向______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投诉。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不合理的服务请求。

3、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计算机病毒、硬件错误等非______软件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数据丢失的责任。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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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_年度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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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继续做好产品质量标准文件的制修订与落实工作

通过以往一段时间的工作,认识到当前实施的产品质量标准有部分要求和实际存在一定偏差,一些是因为标准设置的不尽合理,还有一些是因为没有认真落实。今后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保证品质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同时要严把执行关,让产品质量与标准要求尽可能的接近,直到一致。

二、规范进料检验工作

在过去的进料检验工作中,仅做到了大宗、重要原料的检验,并且检验项目不够全面,检验记录不够完整,偶尔会出现进料品质不良影响产品质量的现象。自9月上旬开始,对外购大宗物料,全部采用aql抽样检验;对贵重物品或质量影响大的原料,执行全数检验;对于难以验证的原料,要求供应商提供品质保证函。所有进料检验工作,按物料别留下完整检验记录。对于来料品质异常的,及时发出car(品质异常通知单)要求改正,并跟进检测改进的结果。

三、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近几日,因交期紧,糊制环节人员紧缺,临时抽调2名巡检帮忙检封,致过程质量控制主要由各车间主管承担。因各车间主管的工作重点各有不同,品质状况堪忧。为保证制程质量,计划自9月4前要各现场巡检人员归位,以加强过程环节的控制。

制造环节有些品质问题再三复发,主要是因为没有及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处理惩戒。自9月上旬,对新发现的批量质量事故,必须做到发现事故2小时内发出car(品质异常通知单),发现事故4小时内拿出临时纠正措施,24小时内拿出长期预防措施,2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四、开始进行fqc产成品抽样检验工作

早期,由于对过程的关注,没有充分认识到产成品抽样检验的重要性,导致,经常到客户验货时发现产品不良。自9月上旬开始,需对要入库的产成品进行aql抽样检测,并对检查结果做好完整记录。如检查过程中发现与标准、合约要求存在偏差的,及时通知生产部门修正。

五、做好质量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认真做好质量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质量报表,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可靠的质量信息。进料、过程、成品检验相关统计数据每周通报一次。

六、定期召集质量例会

每月召集一次质量例会,就上个月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分析,完善纠正和预防措施,做好会议记录,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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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1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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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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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管理顾问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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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顾问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 、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 、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 、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 、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 、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 、投资融资咨询。

7 、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 、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 、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10、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 、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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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5月企业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大学,学生,全文共 4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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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企业管理专业大学实习报告范文

这一周的企管实习,我们通过在福州台钻厂以及安得物流公司的实地实习,使我们对企业管理有了更客观、深刻的认识。

福州台钻厂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老厂。它经历了建国时期的自然灾害和文化革命,更是改革开放后的计划经济的见证人,并且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仍屹立不倒,足以见得它的沧桑与毅力。她创建与1958年,是原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台式钻床定点生产企业,国家渔业机械一起行业定点企业,曾被评为一级信用企业、福州工业利税“百强企业”、福建省小型工业企业“百佳明星”企业和出口创汇先进单位等。企业主导产品有:“武夷山”牌台式钻床系列和水产养殖设备。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远销美国、西欧、东南亚和港澳等国家或地区。

福州台钻厂以大专院校为依托、具有雄厚的生产、技术和科研力量。产品以其品质稳定获得机床工具出口产品许可证。生产的“武夷山”牌z4112、4072台式钻床于1980年、1986年和1991年被连续评为部优产品;“武夷山”牌增氧机获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书”。

作为具有四十多年台钻生产和管理经验的老企业,福州台钻厂在我国台钻行业中首家全面贯彻国际标准,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在行业中居领先地位。近年来,不断有新产品开发,并已形成了包括台钻和攻丝机在内的近二十个品种型号的台钻系列。其中包括的型号有z4072、z4112、z4076、z4116、z4120、精密高速型的zm407、高速型的zs407、高速简易型的zsj4107和zsh4107a、简易型的zj4107、zj4110和zj4113、轻型的zq4113和zq4116、半自动型的zb4075、攻丝型的s4072和s4072a还有钻攻两用型z4416z4416和z4416b。其中末尾的两个数字如12、16、20等代表的是台钻的最大钻孔直径,而第二位数字0、1代表的是否有工作台面。该厂生产的这些台钻是工模具制造行业首选,其中zm407精密高速台钻最适合电子、仪器仪表、纺织以及汽配行业中精密小孔的加工。

而水产养殖设备是福州台钻厂除了台钻系列外的另一主导产品,包括增氧机和饲料搅拌机等。其中现有的增氧机的型号yc1.5、yc1.75、yl1.5、yc1.5b、yc0.75b、yc0.37、yc3.0和yc4.5。饲料搅拌机现有的机型只有j5和j25两种型号。

作为国家农业部的推广产品,福州台钻厂生产的“武夷山”牌增氧机制造工艺先进,减速箱齿轮采用合金钢并经特别处理,耐磨耐用,传动效率高;叶片采用具有国家专利技术的多锥孔尼龙叶片,增氧效果好,耐腐蚀。水车式增氧机采用多项国家专利技术,柴油机直拖式增氧机也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我们第一天由党委书记带我们参观台钻厂各车间,包括金工车间,装配车间和综合车间,并对各车间进行介绍。金工车间是对各种零件的金属加工,按加工分为四条生产线,严格划分生产区域,要求工人每周三反馈一次零件作业数和进出量,随时核对控制,是主要的加工车间。这里钻床,洗床,磨床等等设备大多都是有人工操作,因此需要工人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生产出来的台钻达到高水准。装配车间安装有两条流水线,分别永来装配零件和检测产品质量。流水线的引入大大的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台钻厂在质量检测上事非常的严格,对台钻的底座工作面的平面度,工作台面的平面度,主轴外锥的径向跳动,主轴旋转轴线对底座工作面的垂直度、对工作台面的垂直度,主轴套筒移动对底座工作面的垂直度、对工作台面垂直的垂直度。主轴在向心力作用下,主轴轴线对底座工作面垂直度的变化,空转试验,开关、主轴升降、主轴箱升降、噪声、温升接地电阻绝缘、耐压、空载功率,负载试验,可靠性及安全卫生,装配检查,立柱与底座结合面、立柱与主轴箱结合面、立柱与工作台支架结合面、清洁度,外观,包装等等一系列的检测。装配车间还有一项工艺就是美化外观的静电喷塑。经过喷塑的器件显的更加的美观,易于顾客的接受,这也是台钻厂自身的一特色。综合车间是对产品进行一些复杂处理,包括热处理,冷灼,冲压等等,通过这些工序提高产品自身的性能。各道工序都要求工人有相当的技术。外加台钻厂还有一个专门用来开发新产品的车间,这里面所有的工序几乎都是有人工完成,有高级的技工负责。

通过一个早上的参观,使我们对台钻厂生产过程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且台钻厂在对质量管理这一块做的相当不错,因为本身企业的因素,质量成了我们厂的基本。如果台钻厂不是事业单位,有自己的独立的企业领导,应该可以壮大本厂的规模。

第二天是生产科科长为我们具体介绍台钻厂的生产过程,在介绍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台钻厂是附属于福建工程学院的,该厂的人事管理是由学院管理,厂长由学院任命。虽然在职人员约有140人,而退休人员约120人。XX年生产情况:工业生产总值约1300多万元,支出退休工资180万,在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约500万元,上缴税利140万元。现有工厂经济负担严重欠损180万,没有多余资金投入产品开发研究,工厂产品比较单一,后劲不足,面临形势严峻。

第三天我们是与销售科科长座谈,主要是关于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事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重要职能,只有通过市场营销,才能体现出企业的社会价值。市场营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只有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活动,才能确立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市场营销是一个围绕市场全面展开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和群体通过创造、提供、与他人交换有价值的产品而满足自身的需要和欲望。现代市场营销不仅要求企业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制定吸引人的价值,使目标顾客易于取得他们需要的产品,而且还要求企业控制其在市场上的形象,设计并传播有关的外观、特色、购买条件以及产品给目标顾客带来的利益等方面的信息,即进行沟通与促销活动。

现代企业所管理的是一个复杂的市场营销沟通系统。企业运用其沟通组合来接触中间商、消费者及各种不公众;中间商也可运用一套组合来接触消费者及各种公众;消费者彼此之间、消费者与其他公众之间则进行口头传播,同时,各群体也对其他群体进行沟通反馈。市场营销沟通组合的构成要素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考察,就广义而言,市场营销组合中的各个因素都可归入市场营销沟通组合,诸如产品的式样、包装的颜色与外观、价格等都沟通或传播了某些信息。就狭义而言,市场营销沟通组合只包括具有沟通性质的市场营销工作。这些工具通常归之于促销,称为促销工具。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广告、包装、展销会、购买现场陈列、销售辅助物、劝诱工具以及宣传等。

这些促销工具各有其特殊的潜力和复杂性,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然而,即使那些规模巨大的企业也没有能力做到每一种促销工具都配备一名专家负责,一般只有那些十分重要并且使用频繁的工具才实行专业化管理。从促销的历史发展过程看,企业最先划分出人员推销职能,其次是广告,再次是销售促进,最后是宣传。所谓广告,是指做广告得支付一定的费用,采取非人员推销形式,是指通过种种媒介把商品信息传送给广大目标顾客;广而告之,促进商品销售。所谓人员推销,是指与一个或多个可能的购买者交谈,为实现销售所进行的口头陈述活动。所谓销售促进,是指能鼓励购买或销售产品及服务的种种短期诱因。所谓宣传,是指主办者无须花钱,在某种出版媒介上发布重要商业新闻,或者在广播电视中的和舞台上获得有利的报道、展示、表演,用这种非人员推销形式来刺激人们对产品、劳务或商业单位的需求,促进销售。企业的市场营销沟通组合成或促销组合就是由上述四种促销工具所构成的有机组合。

第四天我们参观了安得物流公司在福州的分公司。在这里我们了解了公司的物流过程。这与企业内部的物流有许多的不同,企业运作中的物流被看作是企业与供应商和客户相联系的能力。来自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会通过销售活动,预测及其他各种形式传达到整个企业,然后这些信息被转换成具体的制造和采购计划材料和半成品经过生产过程的阻增值,最终成为产成品并通过销售渠道转移给客户。企业的物流可以反映出该企业的一种综合能力,它的目的帮助企业按最低的总成本创造客户价值。而物流的能力是通过物流网络设计,物流信息合成,运输管理,库存管理以及仓库管理等一系列的活动来实现的。企业内部的物资供给从一般意义上来看就形成了一个供应链,即从采购→库存→生产各环节→最终产品生产。而这几个部门的工作可有物流和信息流两种方式组织和联系起来,即当接到定货以后生产部门制订了生产计划,然后确定出物料需求计划,然后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在生产过程中再由仓库管理部门进行配送及统一管理。而在这一过程中物流是经采购采购→库存→生产,信息流则是生产→采购→库存。而安得物流公司则是一家物流企业,首要目标是以低的成本和高效率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服务定位取决于资源配置所具有的比较优势。为此,物流企业必须实行服务的专业化,必须抓产品。不同的货品具有不同的物流特性。围绕产品的物流特性所进行的服务技术开发将为物流企业创新服务并形成核心服务能力提供强大的动力。只要具备核心服务能力,传统物流企业融入一体化供应链就会很容易。需要说明的是,核心服务能力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就是"比竞争对手略胜一筹之处",就是特色服务。毫无疑问,物流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服务品种的不断创新将为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永恒的动力。物流企业发展了物流产业自然就发展了。

结束了一周的校外见习,对福州台钻厂、安得物流公司的参观见习以及我们对商业企业的调查,使我们对企业管理理论上的认识升华到一个新的层次。了解企业内部实际运行过程对各部门组织机构有了更直接的认识,了解市场营销的概念,对市场调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都有一定的经验,并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和认识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组织生产过程,了解物流的管理过程。这次见习对我来说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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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管理部前台文员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前台,文员,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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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前台文员实习报告范文

从去年开始担任管理部前台文员实习以来,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并写下了自己的实习报告,在这岁末之际将去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负责的完成了文员的例行工作,具体如下:

认真做好来电的接听、访客的接待工作,做好订饭、订水工作;

做好文具的购买计划和消耗总结工作;

做好每月的考勤工作;

将公司内的图书、杂志编号、分类整理,形成电子文档,使图书、杂志的管理规范化;

协助做好招聘工作;

做好长途电话的管理工作;

做好办公室内务管理工作。这其间,因为排气扇导致电源跳闸多次与装修公司、物业管理处协调;注意植物的保养、更换及办公室内的清洁、保洁;注意复印机、打印机、热熔装订机等办公设备的保养。

2、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还圆满完成公司临时安排的工作,比如说:

组织每个月的团队活动。先后组织到暨南大学打球、天河公司游泳、天河公司烧烤、员村文化宫打球、从化温泉度假,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强了同事之间的交流,活跃了公司气氛。另外,9月底曾策划员工欢送大会,欢送吴涛等离职员工。

公司网站的建设。由于没有制作网页的经验,所以存在很多技术问题不知如何实现。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修改了主页,实现了公司产品等部分链接。因为公司形象需要重新策划,此项工作暂时告一段落。

办好公司的内刊。从七月到十二月,一共办了五期内刊。经调查,普遍认为水平尚可。但因为大多数人工作较忙或其他原因无法投稿,造成每一期内刊的都存在稿源不足的问题。未能想方设法调动员工的写稿积极性,除了自身原因之外,也与管理层等其他因素有关。

3、同时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销售部成立后,曾参与销售部的销售例会,整理会议记录及销售部一些常用资料、表格;

另外还参与了公有物业产品化的测试及《授权管理》等几次幻灯片的制作;

协助开发部制作国资、灯饰erp等项目的部分图片;

协助市场部进行国资宣传资料的排版、整理;

总的来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的工作是尽职的,但也有不少的遗憾。考勤的管理一开始并不规范;长途电话也因为疏于管理存在一些不良现象;

调到开发部,这是上级对我工作的肯定,对我个人而言是新的开始,也是新的挑战。除了要努力扮演好开发部“文档管理员”这一角色以外,希望我能在开发部掌握更多的技术知识,不断提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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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软件管理系统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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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日期:

一、合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某某系统的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某某软件系统和监控设备,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总额的50%,金额为人民币:( );项目完工后付合同总额的40%,金额为人民币:( 元).剩余10%余款运行3个月后付清,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乙方为甲方提供某某软件系统,如甲方有新增功能、模块和系统升级需求,系统开发费用另行收费。在合同费用不改变、系统功能不缺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采用最新技术设备实现平台应用功能。

三、合同双方的关系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均作为独立合同人,双方有能力并独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对方的服务进行错误或虚假陈述。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功能标准,提供甲方需要的软硬件。具体规定详见《附件1》《附件2》。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软硬件施工和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相应建设项目的日常维护。乙方有义务从软件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对验收完毕的软件模块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和故障,进行免费维护。维护期内软件发生故障,乙方应接到通知24小时内予以解决;若一周内未修复,免费维修期延长三个月。若维护期内系统故障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免费服务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服务协议。

4、乙方负责甲方对业务的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乙方提供服务的培训应达到使甲方相关人员独立正常使用,但同类内容培训累计培训12次,还需乙方继续培训时,甲方需追加一定的培训费用,费用核定每天为5300元。

5、乙方在安装系统过程中,保证甲方原网络、设备、系统可以正常使用,同时不得对原有监控的使用和清晰度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产生的责任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

6、项目建设竣工后,乙方应当提供给甲方某某软件系统整套使用安装光盘,内容与合同规定的标准提供。

7、乙方对甲方使用的业务给予服务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8、系统版权(本合同内提到的软件相关模块隶属于某某公司研发的《某某软件系统1.1》版本)甲方占10%,乙方占90%,涉及商业利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9、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系统开发,应在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书面文字)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申请,延期时间以甲方批准的时间为准,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合作开发时间的一倍。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则完工时间不予延长。如延期由甲方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利延长工期,延期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0、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任何文件都是无病毒,不得设臵任何恶意内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利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1、乙方保证对该系统开发所涉及的技术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本合同内所有软件项目技术内容均为合法获得,因系统开发和使用等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12、乙方保证为甲方开发系统所购臵的设备、硬件、备件等均为质量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合法获取。因乙方购买的设备、硬件、备件生产权属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乙方对甲方因许可软件及相关设备遗失、被盗、被错误使用或者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详细的地理信息采集点,并对信息采集 提供相关的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协调工作,积极解决乙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需协调问题(如管道、过路、入楼、网络基础信息等);

3、双方软件系统在对接的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需要对接的软件接口。因甲方不能提供技术接口,而无法实现系统融接,因此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成但相关责任。

4、甲方为乙方维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5、甲方保证对乙方所提供软件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应该提供符合软件正常运行的设备和环境(正常供电、通讯线路畅通、标准机房、电脑配臵、人员素质),如果由于设备和环境原因造成软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6、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费,否则乙方有权利对甲方使用的业务进行关、停机处理,并对甲方所欠费用及滞纳金进行追缴,直至提起诉讼。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无偿开发合同规定之外的软件功能。

8、 甲方如有软件新功能开发需求,必须提交书面开发说明。

9、 乙方同意授予、甲方同意接收对本合同的许可软件的非专有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甲方应在规定的用户许可范围内使用许可软件。甲方自己使用,不得将许可软件向其他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转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甲方不得对许可软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其他试图从许可软件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私自在许可软件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甲方不得限制、破坏或者绕过许可软件附带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保许可软件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甲方不得将许可软件用于除甲方内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甲方不得除掉、掩盖或更改许可软件上有关许可软件著作或商标的标志。

五、工程进度

合同签订后5天内,通过系统调试使系统能成功运行。

六、工程的验收

1、乙方验收软件的标准以双方拟定的协议附件功能说明书作为通过的依据。

2、 验收合格后,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软件模块或者功能,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增加开发与维护费用,基础模块(构建维护子系统)可以同步免费升级。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单方面违约终止合同,违约方除弥补守约方因守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引发纠纷,由责任方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的开发,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总金额的1%。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系统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利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对系统进行修改直至验收合格,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直到整改合格。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

2、违约责任约定:

2.1、一旦出现下述违约事件之一,守约方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情况下,有权取消和终止合同:

2.1.1任何一方发生破产、解散或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安排或进行公司重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2.1.2 任何对本合同的实质违约;

2.1.3一方违约,经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有能力补救而未能在30日内进行补救的。

2.2一旦出现下述违约事件之一,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立即终止本合同:

2.2.1乙方的任何行为对甲方知识产权造成损害;

2.2.2甲方的管理或控制或其业务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

2.2.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到期或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已对另一方发生的权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合同承担的存续的任何义务。

3、保密:

3.1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3.2 乙方要对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生产有关资料和数据信息保密。

4、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减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或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电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客观事件。

5、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授权代表人签章: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授权代表人签章:邮编: 传真: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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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精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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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施 ⑹形拿髯≌ 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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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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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xx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xx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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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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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委托受托方________对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委托方,特订阅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立项批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建设期法人,代表委托方对本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管理责任与权利。

(2)按项目立项批复,组织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委托方使用需要、建设功能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委托方批准。

(3)负责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4)编制适合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方批准。

(5)负责协助委托方申报规划、建管、投资等有关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6)在公开招标原则下,受委托方委托选择确定勘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

(7)负责设立本工程建设所需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审批的年度记划和工程进度领取建设资金,并按规定使用。

(8)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超出“三控制”范围的高速意见和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方审批执行。

(9)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0)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找方的监督和管理。

(11)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必,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审批后办理资产登记。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2)负责工程后保修事宜。

2.委托方权力与义务

(1)委托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受托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受托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工作,为受托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审核受托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负责按批准后的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建设资金,并督促建设资金按期支付运载受托方项目资金专户。

(5)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帮助受托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负责组织竣工结算验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受托方办理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受托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规定额度以内。

2.受托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审计后造价的________计取。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管理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受托方提前申报,委托方及时支付。

四、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受托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尽量满足委托方工程进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 ,其中开工时间为___________,施工工期为

六、奖惩办法

1.受托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托方给予受托方________奖励。

2.由于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未经委托方批准擅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超出委托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或因组织不力致使工期延迟,委托方有权扣减管理费,并由受托方自有资金弥补损失。

七、其他

1.委托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_____,受托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总代表协商制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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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用电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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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_______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3.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5.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6.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8.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0.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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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政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计划_办公室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行政,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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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市效能办《关于报送XX年机关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XX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抓好行政审批工作

根据新颁布的《防震减灾法》,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已审定的我局行政审定、备案项目及办事流程,在局机关震害防御科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集中办理相关审定和备案工作事项。

二、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度

对前来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科室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

三、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

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在承办行政审定、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时,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承诺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效能告诫办法》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要求,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

五、深化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公开规定》等法规规章,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平台建设及维护,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积极推行政务、党务公开;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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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电力,工程,全文共 2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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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本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等制度、规定。

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现场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甲方或其工程管理单位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力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核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未经验收合格的设施严禁使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施工中不正确使用上述设施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间,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生产要求。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置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甲方或其工程施工管理单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负责审查乙方承担电气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质。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7.1工程开工前,乙方需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并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7.2 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单独制定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后认真落实。

7.3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3.1 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许可人、工作票会签人的安全责任。

7.3.2 乙方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工作票中规定的流程作业,注意对作业危险点的有效控制。

7.3.3 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其活动范围。

7.3.4 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4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及《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7.8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 乙方必须提供给现场作业人员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7.10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1 乙方负责人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2 乙方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3 乙方应建立迅速高效的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工程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事故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置。

8. 根据本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等实际情况,为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需补充的安全责任。

8.1 甲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

8.1 乙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

六、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的其他条款

七、本协议作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安全监察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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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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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业务,制定询价、议价流程,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公司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同等材料质优、价廉、服务好者中标。

第二章 采购流程

第四条 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每月25日前开立下月的所需物料《请购单》,包括已有销售合同订单的生产用主材、辅材、工具、设备修理配件、劳动保护用品、各种日常耗材等;

2、其它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品及零星物资采购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开立《请购单》;

3、《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4、《请购单》一联自存,二联送交采购部,三联交财务部;

5、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6、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字样。

第五条 请购核准权限

1、生产所需原材料单笔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以下者,由生产副总核准,超过此数额的,由总经理核准;

2、车间需购买的机修配件、零件,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下的由车间主任填写材料请购单报生管部,价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由车间主任上报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报生管部,由生管部汇总后报采购部;价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工程部统计、生产副总确认后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送采购部。

3、常用办公用品及物业所需物品请购,由办公室填报《请购单》,办公室主任批准,空调、热水器、高级家具及单件物品价格在___________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 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送采购部,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采购。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商原请购部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条 采购方式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物料采购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集中采购公司通用性大宗物料(水泥),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公司经常使用之物料(承、插口板、卷钢板、预应力钢丝、线材等),采购部应事先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除1、2以外之零星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第八条 询价、议价

1、采购部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除集中采购方式外,应选择至少三家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前条所限;

3、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4、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5、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商请购部门确认;

6、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7、询价后,如有必要,采购部应至少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第九条 议价原则

遇以下状况时,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其他有利于公司条件时

第十条 定价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填写《采购询价、议价单》(对内使用),随附各供应商回传的《采购询价单》(对外使用),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呈采购部经理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核时,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2、单笔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订单,价格由采购部经理核准,确定供应商;超过1万元的采购订单,其价格提交总经理核准后确定供应商。

3、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确定,必须呈送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 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供应商后,应以本公司出具《购销合同》,或供货商出具《购销合同》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形式签字确认。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购销合同》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第十二条 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第三章 采购物品之品质管理

第十三条 采购品质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购销合同》、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第十四条 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

2、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3、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第十五条 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等。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3、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

5、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第十六条 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品质检验品管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2、处理短损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3、退还不合格品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第十七条 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处臵依据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臵依据,并于《购销合同》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其它索赔规定

(1)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第四章 采购交期管理

第十八条 采购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第十九条 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第二十条 对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尽快查实情况。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二十一条 付款方式

1、由采购部根据《请购单》、《采购询价、议价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入库单》,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合同规定之给付方式,与厂商结款,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使用单位同意后方能采购使用方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规范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采购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部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特别重大事项,应汇报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第二十六条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第三十条 售后服务:对于采购物资,采购部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1、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采购部负责联系。

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采购员(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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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收银,全文共 14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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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下面是最新消息!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鼓励依法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公布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情,鼓励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创新,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封闭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对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区域,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议后,经其确认无异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业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并确定筹备组召集人。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五至十一人组成,可以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权数的方法;

(四)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

(六)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的第(一)至(六)项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投票权数等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

第十一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至十三人的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三至五人的业主监督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业主公约的约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

第十二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

(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投票权数的,具体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一)住宅物业一套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按一套计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但未售物业部分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总投票权数的百分之三十;

(二)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平方米计算,超过一百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

物业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确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参加。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的,到会业主代表应当能够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名共有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告知业主和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和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六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有关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事项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共同约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

(六)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办法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 经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进行诉讼;

(六)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七)审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报告;

(八)就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办理登记手续;

(九)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清单;

(五)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工作经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公约;

(四)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备案部门变更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终止:

(一)任期届满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不履行业主法定义务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然终止;有前款第(五)至 (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须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经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在解散前三十日内,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清算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三)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四)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五)对物业服务投诉的处理;

(六)争议处理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日常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公共停车场所管理;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四)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偿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将业主临时公约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违反有关规定和侵害物业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制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出售合同,应将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说明书以及按规 划要求建设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平面图作为物业出售合同的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后,业主临时公约即行失效。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附属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物业管理用房;

(二)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

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配套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双方应当做好查验记录。发现材料不齐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

(二)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应当予以审查。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第三十五条 物业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保洁;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

(五)安全防范的措施;

(六)车辆的停放管理;

(七)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八)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服务的收费方式、标准及财务的监督管理;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三十日前告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必须移交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制定统一的指导价,并定期公布。单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事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布的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服务标准等级、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

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

(二)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

(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列单位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也不得因物业管理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盖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或者外观;

(五)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六)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七)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九)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违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业主出租或者出售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作出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物业承租人或者买受人、出租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等约定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酬金。收费标准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停放收取管理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有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四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交纳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已竣工验收但满三年未售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交纳。

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法定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结算过户。

第四十九条 首次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因素,按照建筑面积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

(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报告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二分之一以上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使用方案执行;属紧急情况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监督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代管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物业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依法负责维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相关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直接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发生危及他人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物业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进行维修养护。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改正,仍未进行维修养护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实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属于其它部门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受理后五日内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物业管理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后未按期移交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对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财物毁坏、灭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无法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销售平均价格向全体业主交纳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等价房款,并存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即时改正。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约定进行协调、处理;协调处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因为没有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二)非法干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三)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不予查处的;

(四)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费收取标准规定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25%以上;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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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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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是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全面通过iso9001(xx版)质量体系认证 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体系的物业管理企业。公司拥有员工近700名,是一支具备丰富物业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运用自己独特的经营管理服务理念、文化价值理念、先进的管理服务模式以及高效的企业运营机制,致力于打造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最具核心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

公司承接的物业类型涉及写字楼、高层公寓、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等,管理项目遍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和温州等地市,管理楼宇面积已达300多万平方米,其中“兴鸿广场”、“皇达大厦”在获得“xx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后,并于xx年 、xx年二次通过国家复检,继续保持“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安宝大厦”和“中闽大厦”分别在和xx年获得“福建省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 ;“基金大厦”、“新乐大厦”、“立信广场”和温州“同人花园”均获得市级优秀管理示范项目。自公司成立至今,所管理的兴鸿广场、远洋大厦、皇达大厦、基金大厦、新乐大厦、安宝大厦、中闽大厦、立信广场、泉州明鑫花苑和福州金钻世家和省地税办公大楼等均得到了业主、用户和开发商的高度评价。xx年,在全国性物业招标中中标“温州同人花园”21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项目中,成为福建省第一个走向省外的物业管理企业。

“友朋四方”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为基础,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和服务意识,并通过强化整体管理水平和提供优质服务赢得了相当的市场份额。经过全体员工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我省物业管理企业中发展速度最快、管理水平最高、诚信服务最好、品牌效应最显著的物业管理经济实体之一,并在福建省各地市组织多期物业管理岗位培训班,为福建省培养了大批物业管理人才。

我是“友朋四方”立信广场前厅部的一名文员,主要负责办公室商务中心的工作,平时也会在大堂前台帮忙。文员的工作较为烦琐、枯燥,需要做事细心,处事严谨的人来接任,而我由于在学校的部门得到过锻炼,正适合此工作。

实习内容

我是通过招聘面试进入“友朋四方”的,这是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小白领”的工作岗位,开始了与以往寒暑假兼职工作不一样的生活。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草率了事。随时都要保持良好的状态来对待工作,凡事要谨慎细心,否则随时都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承担严重的后果或付出巨大的代价,这跟在校是完全不一样了,决不是一句“对不起”所能解决的,所以在公司里,我们不仅要具有求知的心态,也要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并学会察言观色,从中获取工作经验。

在这两个多月的实习中,我的工作是协助主任及大堂经理做好日常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我首先对公司的业务情况作了基本的认识,其次对商务文员这一职务进行详细、透彻的了解,加深了对商务文员的认知。“友朋四方”文员一职具体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接待来访客人、业主、住户等。在这里,礼貌是极其重要的,“铃响不过三声”,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接待来宾或住户,给予基本咨询和引见,并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五米之外要微笑,三米之内要站立,礼貌用语至关重要。

打印、复印办公文件、资料,收发传真,领取办公用品等。打印、复印、收发传真应立即做好登记,并及时发送到所需人员手中,非本公司人员所需打印复印,要告之相关收费标准并准确记录。办公室所需物品如有欠缺应提前申请领取,并做好物品需求登记。

整理前厅部常用的表格(信件、杂志接收明细表)、文档,及时打印所需表格,配合好前厅部人员的表格需求。

接受业主咨询或处理投诉事件,解决相应问题。不同业主,使用不同的开场白,寒暄、近一步了解业主所咨询或投诉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的协商、解决问题。

协助前厅人员分发各楼层报纸,并分摊上楼送报,及时整理相关信件送至各个人员手中,并做好签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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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管理人员个人工作计划_个人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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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个人工作计划

对于当今金融危机,竞争激烈而现实的社会,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有实力的管理者,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20xx年,对于我个人来说,又是一个充满挑战、机遇与压力开始的一年,是辞旧迎新、再次展现自己的又一开始。也是我非常重要的一年。对此,我订立了20xx年公司管理人员个人工作计划,以便使我个人能在新的20xx年里有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一、熟悉公司新的规章制度和工程管理开展工作。

公司在不断改革,订立了新的规定,作为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责,在遵守公司规定的同时全力开展工程管理工作。

1.制订部门职员工管理规范,加强职员工自觉约束自已工作散漫等不良行为的意识,促使其培养文明修养,积极爱岗的精神风貌,使其日常上班工作符合公司职业规范和要求.

2.各职员工应按时出勤,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请假将依工厂考勤记录为准作旷工论处;正常上班时间被发现窜岗逗留作风散漫当事人需作警戒和书面检讨;

3.工作方法改善:加强部门协作沟通,营建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发生异常时第一时间到现场去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制订符合实情的工程及相关部门工作反馈改善方案和办法,建立20xx年员工培训工作计划,加强技能训练和心态教育,稳定人员流失。

4.明确职员工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调度分派各职员工必须履行工厂员工应尽义务和《工程部管理职责》规定的职责,其工作任务可根据公司部门需要服从上级随时调配支持。

5.工程设计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扬技术民主,对争议较大的问题,组成审查班子进行认真的论证,如还有疑义则寻求第三方的论证(客户或技术开发者)

二、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正确认识自己, 纠正自己的缺点。

认真听取他人忠恳意见. 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真正走上管理道路。我也会向其它同事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征取更好的工作成绩。

以上是我的20xx年个人工作计划与发展方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及他人的协助能够成功的达成计划并突破,20xx年取得更好的成绩,全面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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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委托酒店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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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酒店管理公司

本着公平、公正、真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管理酒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二、合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为 年。

三、工资及管理费用支付:

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费用:

乙方所派厨房人员工资:(大写) 元每月;

前厅人员工资总额:(大写) 元每月;

管理费(大写) 元每月;

三项合计:(大写) 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 日支付乙方全体人员完税后工资,由乙方进行分配。工资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滞纳金按10%每日计算)

3.乙方所派管理及技术人员到酒店指导工作时,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派出第一批员工的交通费用应在人员到达的当天甲方给予报销。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无偿为乙方所派人员提供适当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设施等,并享受甲方人员同等的劳动保障待遇。

(2)甲方有权根据酒店实际营业状况与乙方代表商议人员的统配。

(3)合作期间,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前厅经理、厨师长的话费(标准为:每月每人100元)及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店其余管理人员每年报销一次往返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及公共汽车)。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水平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可由乙方负责另行调配。

(5)乙方所派人员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酒店进行指导,差旅、食宿均由甲方安排。

(7)甲方负责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暂住证等各类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2)乙方负责酒店菜品的定位、开发及制作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3)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

(5)乙方有权掌握酒店准确、详细的财务信息。

3、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市场推广、品牌宣传、收集市场信息反馈等。

(2)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双方配置人员进行增减。

(3)方案1、乙方运作期间甲方每月应付管理费 元,每月总营业额应达到 万元,超出总营业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为提成;超出20万元(含20万)以内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5%;超出30万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8%作为提成。管理费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方案2、乙方运作前三个月甲方正常交纳管理费,三个月以后乙方每月总营业额应达到 万元,乙方不收取管理费,按照总营业额提取提成作为管理费;总营业额达到 万元以内提取总营业额的2%作为乙方管理费;总营业额达到 万元至 万元内按照总营业额提取2.5%作为管理费;总营业额达到 万元以上按照总营业额提成3%作为乙方管理费。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方案1或方案2)

五、本协议期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并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应提前三个月签定合同,协议自动延续。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若双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乙方人员两个月工资共计大写 元作为违约金。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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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咨询服务协议书企业管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企业,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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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位于__处的用地开发咨询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益,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规模:

3.宗地编号:

4.总面积:

5.规划范围: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商业性地产,乙方在现阶段负责办理项目开发的前期论证及相关手续,甲方则按相关规定付给乙方相应的服务费。

第三条付款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按每平方米__元收取咨询服务费。项目占地如按__㎡,容积率为_计,甲方应支付乙方委托费用为人民币:¥__万元。

2、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_%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万元;此定金在第二次付款时充抵合同应付价款。

本项目在乙方推动法定图则修编后,甲方即支付乙方总价款的_%即人民币:¥_万元。

本项目经罗湖旧改办受理后并通过了初审,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_%即人民币:¥_万元。

本项目经市旧改办或其他市政府相关部门审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560万元。

本项目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后,余款付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备齐代办所需的资料。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提供并签署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国家及__的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工作。

2、乙方应积极认真地与政府相关部门及技术设计部门进行沟通,办好本项目相关的开发手续。

3、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委托事宜的办理进展情况;

4、乙方在办理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5、如甲方拟将该项目与__企业合作,则乙方所属公司具有优先权。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支付合同总价款_%的违约金。

第六条合作期限

1、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年,自本项目签订正式协议之日起计。如因政府原因期限可顺延,届时可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因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2、若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乙方违约或在政府审批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出完备的报批报建手续,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使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商解决,协议不成,由当地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

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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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5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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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定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20xx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是指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列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

第三条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简称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

(五)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六)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监察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交易场所,不得行使或者代行行政审批权,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舆论监督。

第二章 目录和程序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并公布实施。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制定、调整,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论证或者听证。

第八条 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的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接受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未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接受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收取交易费用,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需收费的,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补偿运营成本原则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督信息系统,整合和共享市场信息、信用信息、监督信息、专家资源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第十条 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之日起十日内,将项目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公示。

第十一条 项目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持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等材料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登记手续。对委托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提供委托合同、招标代理资质等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应当在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同时,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报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媒体和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的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发布的招标信息应当一致。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前二十四小时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格预审专家或者评标专家。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抽取的,应当经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评标专家的抽取信息应当保密。

第十五条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开标、评标活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按照规定将招标投标资料和现场监控音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整理、归档、保存,提供查询服务,为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条件。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在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排序、投标报价、资质情况、质量目标、履约期限、项目经理情况、业绩情况等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中标人。特殊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从其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以公开透明、随机产生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交易行为监管

第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

(三)擅自中止、终止招标;

(四)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五)与投标人串通;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他人名义、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串通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

(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四)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二)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三)在代理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变造文件资料;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二)接受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三)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举报受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的途径和方式。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处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答复。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二十四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五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互通情况。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结果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章 专家和专家库

第二十六条 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州)、县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建立、管理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分类管理,专业分类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实行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评标专家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或者单位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推荐,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申请或者推荐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并在评审后三十日内回复。对于符合条件的,确认其评标专家资格,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评标专家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健全评标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实行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应当依法履职,公正评标。对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状况、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应当及时调整;对因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第二十九条 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干预评标专家抽取活动或者获取、泄露评标专家信息,不得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谋取非法利益。

第五章 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十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互相通报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信息、行政管理和司法等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使用。

第三十一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健全招标投标诚信评价体系,开展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及时在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评价结果,并向政府信用管理部门报送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认共用。

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的评审因素。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本部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信息后五日内,将当事人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在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第三十四条 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应当在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指导下,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协助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在场外进行交易或者规避招标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一)未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

(二)未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在规定的媒体和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候选人有关情况的;

(四)确定中标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的;

(五)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取消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永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专家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在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告,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调监督;对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没有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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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宁波市教育培训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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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培训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监护人(如有):

住 所 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为规范双方的教学与学习行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培训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1. 培训费用

课程类别单价课时折扣金额最终价格备注

(备注)教材费:

应付费用总额:

2. 培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收费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3. 乙方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试听1次课程。

4.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保质保量的教学,按照与乙方协商确定后的课表准时授课。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条件的、专业的学习场所和教学设备用于教学,甲方应提供的基础设备包括 。

(3)甲方使用的任课教师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要求学习,并不得干扰其他学员学习。

(5)乙方应按照已排定的课表时间上课,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班级课程的,应提前24小时向班主任请假。在以下情况中,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休学服务,甲方应予以同意。

a)患严重疾病需住院治疗及休养或患传染性疾病的。

b)孕期、产期、哺乳期。

5.合同解除

(1)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擅自变更教学地点,以及教师资质与甲方作出的承诺不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剩余费用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开课后,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学退费的,可提交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按剩余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和已完成课程的费用后,在15日内将剩余部分费用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将领取的教材及资料全部退回且保存完好(未拆封、无涂写及污损),则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教材及资料费;如有无法退回的教材及资料(已拆封、涂写或污损),则照价扣款。

(3)乙方可凭甲方出具的有效收款凭据办理退费,如无甲方的有效收款凭据,乙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6.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在此备注:

7.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如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向本学校(公司)投诉,消费投诉部门 ,电话 ,地址 ,网络投诉网址: ,微信号 。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监护人(如有):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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