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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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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3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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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为荣州苑商务中心各商务单位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文明、整洁的经营环境,甲方对中心实行社会化、规范化、经营型物业管理服务,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政府有关物业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服务,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清扫保洁服务:甲方对乙方专有部分以外公共地段以及物业区域内的公共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服务,下水道、窨井、化粪池定期疏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

2、安全保卫:维持物业区内治安秩序,保安巡逻执勤。加强租赁户管理,督促办理暂住证,加强消防管理,强化消防措施。

3、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管理服务:甲方提供室内停车库停放车辆,实行优惠收费。

4、养护、维修服务:对物业区域的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管线、以及房屋的共用部位提供日常的养护和维修。(不含设施设备的更新、更换或大修理)。

5、公共绿化、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6、监管装饰、装修: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方案审查,施工监管,严格验收。

7、房屋主体结构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公约的规定,在监管装饰、装修中,维护房屋主体结构不被破坏,保证房屋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对屋面进行检查。

8、档案、资料的管理:保存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设施资料,房屋使用情况,编制业主档案。

9、配合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区物管办、居委会等政府部门完成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赈灾等社区活动。

前述条款不含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10、其它服务:

(1)甲方为业主服务设立的接待中心有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开通服务热线电话68855408/68855409,负责接待来访或投诉、处理物业管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设立信件收发室,为乙方代收、代发、代订书信、报刊、杂志、资料等(包裹除外)。

(3)甲方代收代缴水、电、宽带网络服务费等,

(4)甲方可向乙方联系提供多项便民有偿活动。

(5)甲方对乙方的自用设施、设备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6)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公约,甲方结合物业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2、甲方根据建设部( 20xx)第110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物业具体情况制订《装修管理规定》,严格监管房屋装修,保证房屋结构之安全。保护物业区域内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 甲方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公约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和要求赔偿。

4、根据需要,甲方可选聘专业公司进行本物业的专项服务。

5、甲方负责编制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通过协商后组织实施。

6、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物管服务费、代收的水、电及各项费用及提供的有偿便民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

2、乙方入住后应遵守《市民公约》、《物业管理条例》及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等,保证物业区域的安全文明、干净整洁。

3、乙方入住后不得高空抛物,应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爱护花草树木。

4、乙方入住后应按时交纳各种费用。

5、乙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物业区域内出现治安或其它突发事件,乙方应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发生治安、消防事件/偷盗事件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使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商务单位的正常的经营活动。

7、乙方或房屋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因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应予以配合,乙方占有并使用出租房屋及其相关配套的公用设施和设备,应随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8、乙方的用电设施设备若要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应向乙方申请配电增容,否则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增容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额度双方另行协商。

9、乙方不得在物业区域空地、通道内停放车辆,甲方对此不承担保管责任,如需入库停车享受优惠停车标准,并签订停车专项合同。

10、乙方在使用物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的管理规定,开业前应向甲方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配合甲方作好消防演练,加强消防措施。

11、乙方在在使用水电中不得有意破坏水电的计量器具,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修理或更换费用外还应按同期使用水电数加倍承担水电费用。

12、乙方在使用房屋时不得侵占房屋的共用部位,物业区内的公用部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的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应事先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请甲方同意。服从甲方对公用部分使用的统一规划、调整。

13、如乙方在本物业内申请安装有广告架(牌),在本合同止时由乙方自行拆除,如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拆除,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由物业公司自行处理。乙方所使用该广告架(牌)期间所涉及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含第三人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物业公司无关。

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如下标准:

1、房屋完好率:99% 2、房屋维修及时率:90%

3、维修工程合格率:100% 4、排污管道、化粪池完好率:98%

5、清扫保洁率:95% 6、维修服务回访率:100%

7、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90% 8、水、电供应正常率99%

9、事故率:2.5%

四、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与承租房屋合同有效同步。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时间为每月的12- 15日,乙方应自行到甲方的管理处交纳费用。

2、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根据渝价(20xx)778号文件执行:(1)写字楼及普通营业场所3.5元/平方 月(建筑面积)收取,(2)作餐饮营业场所按5.5元/平方 月(建筑面积)收取,乙方承租面积为 57 _平方米, 乙方物业使用性质为: 普通营业场所 ,物业服务服务费共计: ___200______/月,设施设备使用费合计为: ______/月,公共水电按实际使用分摊。

3、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用,水价每吨__4.8___元,电价每度___1___元(含变损、线损),乙方应在每月的12- 15日按时交纳,逾期每日按5%追收滞纳金。本物业有应急发电机组,应急发电电价按实际消耗柴油分摊。水、电价供应部门如有价格调整则相应调整。

4、物业区内广告位由甲方统一管理,实行有偿使用,使用费根据具体位置和使用面积另行协商。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2、甲方违约:乙方可以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起诉。

3、乙方违约:

1、甲方可以依照约定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违约若有偷用水、电的行为,应双倍补交费用。并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处理。

2、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与甲方其它约定),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有权采取停止一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的措施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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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城建项目管理年度工作计划[页3]_项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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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建项目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四)抓服务,强素质,着力提高园区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园区。

1.抓住金融危机对沿海企业带来的巨大冲击,尽快适应招商引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服务外来投资者的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园区永远是第一帮办、第一保姆的服务职能,并当好企业最佳帮办、最佳保姆。不折不扣地兑现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打造诚信园区形象。

2.全力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创造特别优良的服务环境。管委会要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及工作效率四个方面主动适应入园项目越来越多的新形势,做到企业内部的事企业做,企业外部的事我们做。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主动开展保姆式服务,用真情、真心、真诚感动投资商,形成园区服务优势,用细节打造精品工业园区。

3.实施政务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园区向企业及社会公开9项政务,包括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相关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投资服务软环境。

4.搞好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一方面大力实施提“素”行动,对工业城干部职工进行以《行政许可法》、专业知识和软环境建设等内容为主的培训,着力提高员工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增强员工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使工业城干部职工不仅能服务,而且会服务。

5.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满足企业劳动力需求。借助引资项目雄厚的资本、优秀的人才、先进的技术和巨大的市场需求,根据入园企业劳务需求特点,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向企业输送更多的、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加快区内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双赢。

6.加大就业援助,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就业的农民工、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协调园区内企业,全面开展再就业、转移培训,争取使他们走上新的工作岗位。鼓励园区企业积极接纳回流农民工、熟练技术工再就业,以降低企业员工培训成本,提高企业单位投资效益。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xx年,园区将组织人员走访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开展“引凤还巢”活动,开展返乡就业座谈会、返乡就业典型人物座谈会、园区企业领导人座谈会,吸纳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五)抓科技,促创新,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企业品牌。

1.强化观念创新。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只有创新,企业才有出路”的大局观念。改善创新环境,深化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体制和氛围。首先是尽快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技术创新机制;其次对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进行改造,未成立科研机构的企业,要将企业的信息、情报、科技、设计、研究集中起来,成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合理配置资源,全力从事科技创新,已成立科研机构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力量,加大投入,增强产品研发能力;第三,各企业制定技术创新的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技术创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利用企业和社会的各种信息、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第四,加强市场营销,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和用户需求并获得新的技术创新信息源,调整技术创新策略,技术创新与市场要进行有效衔接,坚决贯彻以市场、顾客为导向的企业经营理念。

2.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各企业要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加大科技投入,要适当提高科研费用预算比例,多方筹措资金,以保证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技术创新。xx年,x集团公司、天马玻璃有限公司、佳禄水泥公司要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引进创新型设备,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积极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自动化生产线,向经委申请立项认定信息化建设等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企业,以争取各级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在更高的平台上获得科学发展。

3.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靠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离不开技术创新,反过来技术创新又可增强企业竞争力。各企业要不断加强管理创新,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尤其要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充分挖掘内部潜能,要建立起一套具体而微的人才机制激励制度,要有意识的引进一批研究开发人员,在人才引进上要舍得花本钱,提高科技研发人员投身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并通过科技成果转让和技术创新培训使一部分人掌握核心技术、主流技术,进而提高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使科技潜能得到有效发挥。x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其科技创新优势,形成辐射效应,带动工业城各企业在科技创新上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天马玻璃有限公司、佳禄水泥公司、五斗米鸭业公司、金皇乐爽公司要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积极申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同时要在研发、生产、销售三环节上实现良性互动,加快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缩短企业科研投入的效益回收周期,增强企业科研投入的积极性。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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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站场管理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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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甲方与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健环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健环目标

1.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 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火灾;

4.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6. 不发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伤害事件。

7. 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及合格率100%。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对进行乙方安全资质审查,并双方同意预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一)安全资质审查

1.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2.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含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低于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 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 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安健环部)备案。

(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1.保证金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用于乙方项目工程施工中因安健环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人员未足额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监护、监管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全不合格及现场各种违章行为、发生事故等的考核和扣罚,考核和扣罚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制度。

2. 按合同价款的5%预留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结算时,须凭甲方《外委项目施工单位评价表》安健环总监签字确认的考核结果办理保证金结算。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健环责任

1.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 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 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

4.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 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健环责任

1.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健环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健环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安健环部)备案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及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如实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所属工作人员。

7.乙方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并指导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8.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乙方应保证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到位、发放并有效使用。

9.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10.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2.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3.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4.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5.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6.机组A级检修时,乙方出具一份项目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护法律责任承诺书。

1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十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算)。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__--5000元。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 乙方安全监管人员未足额配备,每少一人每日扣罚人民币20__元。

7.乙方专职安全员在项目未完工前,未向甲方安全总监请假而擅自离开,每日扣罚人民币500元。

8.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立即予以制止和令其立即整改,甲方并可根据情节向乙方发《现场罚款通知单》,每人次扣罚人民币200--1000元,乙方按要求在“限期交款时间”内完成交纳罚款,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加倍处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或从工程款项中)扣除双倍“罚款金额”。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从事生产工作的。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

(6)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接电源端。

(7)潜水泵工作时,大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8)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9)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0)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12)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15)吊物捆扎、吊装半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1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

(18)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

(1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0)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21)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2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

(23)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24)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2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

(26)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2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28)氢、油、氨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在氢、油、氨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

(32)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33)擅自跨越安全遮栏。

(34)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35)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36)生产现场吸烟或检修现场有烟头、流动吸烟。

(37)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

(39)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全规定距离。

(4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

(41)无正当理由挪用消防器材。

(4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

(44)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5)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遣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

(46)违反文明检修“三不落地”。(注:“三不落地”是使用工具、量具不落地,拆卸的零、部件不落地,油 污、油物不落地;)

(47)违反文明检修“三净”。(注:“三净”是停工现场净,检修现场净,开工现场净。)

(48)违反文明检修“三条线”。(注:“三条线”是工具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配件、零件摆放一 条线)

(49)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标准》及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条例》《员工劳动纪律与文明生产考核指标》等规章制度的行为。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8.未尽事项按甲方《外委项目管理标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标准》及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条例》《员工劳动纪律与文明生产考核指标》等规定的条款执行。

六、其他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负责,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发生较大的不安全事件时,可由甲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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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企企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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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企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

国企企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第一,深入地了解国企的运营环境,并且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二,在实践中掌握自己的不足,测试自己的能力,进而更好地提高自我,并在利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深化对教学知识点的理解,强化运用能力。

第三,结合理论与实际,更好的完成毕业论文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6日,是中国石油旗下、中国最大的专门从事地球物理勘探的专业化工程技术服务公司,肩负着为国“找油找气”的神圣使命。地球物理勘探是石油工业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承担着探寻地宫奥秘、寻找油气资源的重要职责。

公司共有合同化员工21173人,其中,在站博士后6名,拥有博士51名、硕士756名。直接从事生产科研工程的技术人员4496人。公司总资产为196.48亿。

在长期的找油找气事业中,公司累计发现大小油气田260余个,找到石油地质储量80多亿吨,相当于616亿桶;天然气储量2万多亿立方米,为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公司陆地地震勘探市场跃居全球第一位,综合实力位居全球物探行业前三位。

公司将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服务公司为目标,始终把为国找油找气作为公司发展的根基,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秉承“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高擎以“精诚伙伴,找油先锋”为文化特质的先锋旗帜,践行“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管理理念,全面实施“一体化、集约化、国际化、数字化”发展战略,矢志找油,当好主力军,持续创新,再做新贡献。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20xx年3月,我在塔里木经理部研究院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塔里木经理部研究院主要负责地震资料的研究、分析和解释。实习刚开始时,根据我的专业特点,我被分到资料部做资料保管员。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积累起经验。“在学校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

资料部有4个库房,每个库房负责的资料有所不同。如一号库房库存数据资料,例如磁带、硬盘等;二号库房就库存纸张记录,例如剖面。每个库房分工很详细,并且有专门的记录簿。作为资料保管员也分成2个小组,每组2个人,设有专门的组长负责各组的日常工作。

上班的第一天,单位分了个李阿姨作为我的师傅。李师傅先带我在单位熟识了一下单位的环境,然后给我了两本小册子:一本是岗位责任制,一本是资料介绍,主要是资料的分类,用途,特点的介绍。

我和李师傅还有一个30出头的阿姨负责一号库房和二号库房,这两个库房的库存的是数据资料,正逢项目验收之际,开始的几天时间我们负责库房的资料入库,我们先要查看清单上的资料数量,然后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最后分类入库。如果有人来领东西,先在花名册和资料单上找到他的名字,然后让其签字,确认无误后根据规定发放相应的材料。两个月的时间都很充实,听李师傅说其他组的成员周末都要上班,因为研究院的单位处理资料需要加班加点,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交资料结果,所以资料库不能没有人。

虽然上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凭自己对单位的认识和从李师傅的聊天中我可以看出这里的职工都很热爱他们的岗位,而且企业对他们激励也很看重。

企业的有效激励

1、建立科学的、公正的激励机制。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影响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有:工作性质、领导行为、个人发展、人际关系、薪酬福利和工作环境等。在制定激励制度时体现了科学性,企业系统地分析、搜集了与激励有关的信息,全面了解员工的需求,不断地根据情况的改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另外,激励制度体现了公正的原则。例如,企业的员工基本上都是本地居民,对于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上都有一定的优势,而且在本地兴建起了学校,为解决子女教育迈出了有力的一步。

2、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不可否认,高薪与良好的福利待遇在此发挥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效力,但随着员工需求的不断满足,其需求将会变化,产生更深层次的需求。此时,企业在激励时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进行有机的结合,在形式上多样化,保证了实现激励效应的最大化。对于一些工作表现比较突出的优秀员工,企业采用精神激励的方法,给予必要的荣誉奖励。例如,管理者向干得好的员工表示祝贺,最简单的方式是说一句“干得不错”,对他们的工作表示认可。对于渴望社会赞同的员工,管理者公开对他们的成绩表示认可,满足他们的成就感。为了加强团队的凝聚力,管理者还召开会议来表扬那些有成效的团队。

4、对员工分层次进行激励。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企业的不同层次的员工对于激励的需求是不尽相同的,很多企业在实施激励措施时,并没有对员工的需求进行认真的分析,“一刀切”地对所有人采用同样的激励手段,结果适得其反。从事简单劳动的员工,创造的价值较低,人力市场供应充足,对于他们采用物质激励是适用的和经济的,采用物质激励会更有效。对于,高层次的技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自于内在精神方面对成就的需要更多些,而且他们是企业价值的重要创造者,企业希望将他们留住。因此,企业除尽量提供优裕的物质待遇外还注重精神激励和工作激励,如优秀员工奖、晋升、授予更重要的工作、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以及尽量提供有挑战性的工作等,出国学习等来满足这些人的需要。

5、了解员工需求,实施个性化激励。在管理实践中,企业对职工中的个人实施有效的激励,首先是以对人的认识为基础。了解其动机和需求。对于不同的员工企业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激励。例如,年轻的员工比较重视拥有自主权及创新的工作环境,中年员工比较重视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及事业发展的机会,年龄较大的员工则比较重视工作的稳定性。女性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而男性员工则更注重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因此,企业在制定激励机制时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例如对于新员工企业将其派往一线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并为其安排住处,一般都是年纪轻的住在一起;对于上了年纪的员工,企业考虑到其身体状况,基本都派往二线做些稳定的工作。而女性员工都会安排些较轻松的活。根据不同的员工,实施不同的激励措施。四、实习总结及体会

我是学管理的,在书本上学过很多套经典管理理论,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即使在办公室中也很难处理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也许等到真正管理一个公司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我们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的谈判案例,似乎轻而易举,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那就是对企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

通过此次实习我结合自己所学,总结出了以下几点并且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1.对于人本管理的全员认知程度不到位

目前国企员工对于人本管理的认知程度普遍不高,尤其是一线的工作人员。员工的思维中旧的企业观念比较深,惰性强,消极等待的思想严重,对于现代的管理理念和营销方式不能积极主动的学习和研究。

2.员工队伍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

由于旧的企业观念和长期形成的铁饭碗、大锅饭意识,使员工的积极性一直处于自发状态,呈现出平缓的发展趋势。尽管许多大型国企员工的薪金和福利待遇在社会上处于比较高的水平,但得到更多的报酬和更好的福利待遇仍然是员工关心的焦点,说明员工的价值取向还有偏差,金钱和享乐主义意识还比较重,忧患意识比较差。

3.组织机构庞大,员工超编严重

大型国企普遍存在组织机构庞大,而且主业、辅业、多经企业混杂,财务核算关系也不十分清晰的状况。在组织机构设置上还存在“因人设事”的传统弊端,不以企业需要为出发点,造成机构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提高。

4.企业文化建设形式化

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理解不深刻,导致企业文化建设不能与公司战略、愿景目标相结合,在理念提炼上比较抽象,缺乏针对性和企业个性。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力度小,缺乏制度保证,导致企业文化建设口号化、公式化,不能真正的深入人心。

个人建议

一,加强监管机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施行赏罚分明制,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提高认识、培养人才、促进发展。

二,施行竞争上岗,提高企业进入门槛,对于优秀者首先考虑其上岗或是提升,而不是根据工龄晋升。对于招进的本局子弟,应限制学历,这样一方面可促进少年儿童的学习欲望,另一方面可有效提高本企业全名素质。

三,以企业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做到精干高效,砍掉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减少非生产人员,可以提高管理效率。

四,遵循一切活动始于目标的制定,活动的进行以目标为导向,活动的结果以完成目标的各种程度来评价的管理思想。

虽然实习的生活比较短暂但是但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加深了我对工商管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企业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综合管理工作人员更要努力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方法,认真学习钻研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领导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政策具体落实下去化为实际行动,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工作能力,检查指导能力,参谋咨询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业务精通的合格管理人员,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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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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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1997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xx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及其他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护区属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位于东经97°23′34″-103°45′49″,北纬36°29′57″-39°43′39″范围内,其总面积为19872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4067.3公顷,缓冲区面积387371.4公顷,实验区面积1095761.3公顷。

第三条凡在保护区内从事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保护区必须以管护为主,积极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坚持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监督,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具体负责管理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站(以下简称保护站)负责对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由管理局和所在地市(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市、县为主。

第六条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工作的领导,做好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级护林联防责任制,加强对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管理。

第七条保护区内的居民,应当遵守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在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正常的农牧业生产,也可以有偿承担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局组织的劳务或者保护管理任务。

第八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发展计划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专项投资和基建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调查自然资源,组织环境监测,建立资源档案;

(五)组织开展水源涵养林、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保护生态环境,拯救濒危物种;

(六)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七)对保护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八)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保护站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保护和管理森林、野生动植物、冰川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三)负责总体规划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四)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自然保护知识,教育区内居民和入区人员遵守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对其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五)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制定森林防火、防盗公约;

(六)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面积;

(七)制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理各类林政案件。

第十条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改变保护区的性质和范围。

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树立标志,并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保护区的界标。

第十二条核心区是指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区内现有居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于三十日前向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按程序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禁止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管理局批准,可以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拍摄影片和标本采集等活动。但不得损害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

第十四条实验区内经管理局批准,可以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地质勘测、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驯化培育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向保护站交纳资源保护管理费。在不破坏植被的前提下,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可实行轮封轮牧,轮封周期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五条在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管理局和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必须坚持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原则。

旅游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征得管理局同意,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旅游活动应当在划定的旅游地点和路线内进行。

进入保护区内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所在地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站的管理。

第十七条保护区林地属国家所有。确因需要,必须征收、征用林地的,经管理局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交纳林地、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十八条禁止毁林毁草垦荒。严禁在2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当限期退耕还林还草。

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山育林地的外围,划出不少于十五米的森林保护带,以利于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

第十九条禁止采伐保护区各种林木。确因需要进行灾害木清理的,必须按程序上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管理局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管理局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保护区散放、野放从区外引种的野生动物。

第二十二条在保护区内携运林木产品和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副产品的,必须经过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携运林副产品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做好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放火烧荒。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为保护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严禁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必须经保护站批准。

第二十四条建立保护区水源涵养林补偿制度。从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受益地区征收的水资源费总额中提取3%;从保护区内进行科学研究、灾害木清理、旅游等收入中提取2%-5%,用于保护区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发展,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和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加大对水源涵养林的投入。

第二十五条在保护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构,负责管理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区内社会治安,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局、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认真执行本条例,全面完成自然保护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长期坚持在基层从事自然保护工作成绩优异的;

(三)在自然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四)同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有功绩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破坏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保护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组织依法决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权属的单位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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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餐饮共同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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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一、总则

1、为了能够采用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____餐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并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2、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二、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乙双方协商制定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营计划、工资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制度等项工作。

2、甲方责任是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提供店面房屋租赁、装修、设备等一切营业必备条件;

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条例。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和有关技术资料。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乙方负责培训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乙方负责甲方的对外宣传、推销。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管理资料。

三、合作细则

1、收费标准: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在当月日均营业额未达到1500元情况下,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在当月日均营业额达到1500元未到20__元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收取营业额10%基本管理费用;

在当月日均营业额达到20__未到2500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收取营业额12%管理基本管理费用;

当月日均营业额达到2500以上,乙方向甲方收取营业额15%管理费用。

全年销售额达到80万,乙方向甲方收取毛利润10%奖励费用。

2、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市场推销费和广告费。

3、双方共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4、乙方需向甲方定期提供经财经营情况报告

5、乙方要确保甲方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处理固定资产必须经甲方同意。

6、乙方在采购1万元以上物品或单一商品总价值达1万元时必须经甲方批准,日常采购按饭店财务预算计划执行。

7、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制定工作人员的薪金、福利、待遇

8、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9、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才能生效。

10、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1、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12、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

13、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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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同能源管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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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 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电费支出,减少维护费用,延长设备( )使用寿命,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企业的一份贡献。

3.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目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设备的保证金。收到甲方保证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始,至。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乙方对项目组织实施安装,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设计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5天,试运行其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5.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预计为

5.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乙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

5.3 每年测试一次节电效果。当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确定的节电率的5%时,分享数额不变;当超过或低于确定的节电率5%时,调整分享期。

5.4 节能效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自每个月后的1-7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1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数额届满。甲方付给乙方的保证金可作为尾款冲抵。

(B) 付给任何人。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6.甲方责任:

6.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6.3维护节电设备( )使之不受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其修理或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6.4甲方应当按节电设备( )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节电设备( ),非质量瑕疵导致第

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认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乙方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年,效益分享期内,节能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甲方所订购的节电设备。

7.3负责节电设备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8.所有权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

设备的所有权。

8.3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1.2甲方连续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应分享的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全部节电设备撤走,并不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项。

9.2乙方违约:

9.2.1乙方应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节电设备,逾期每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2.2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属实,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节电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1.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1.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1.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

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1.4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本合同项下的节电设备经双方出具试运行正常文件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11.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1.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2.对节电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节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3.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3.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

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4.4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5.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5.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6.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6.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者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条款

18.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

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20.1调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20.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项目工程描述

附件B:节能量的确认

附件C:节能效益的计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21.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1.7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于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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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管理部门人事经理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人事,经理,全文共 3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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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聘用人(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岗位(工作)从事职务,并兼任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

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西安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发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贪污、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⑹、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⑺、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⑸、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

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

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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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酒店管理实习报告尽心得体会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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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实习报告尽心得体会

暑假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讲是个难得的假期, 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们怀着同样的梦想参加了这次的社会活动,在活动中我们体会快乐,在活动中我们汲取更多的知识;此次

(一)酒店前台接待

1、早班工作流程化妆,签到—了解住宿情况及重要事项——交接班(了解房态、清点帐目及小卖部商品,仔细阅读交班本)——接待宾客(办理入住、退房、续房、换房、预订、问讯、查询、行李寄存、处理基本投诉等各种手续,给客人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随时与楼层保持联系,掌握房态变化,合理分配房间)——配合收银向询问客人是否续住,关注客人消费情况,保证房间帐户有足够押金,帮助客人办理续房手续——接待宾客(以退房为主)——工作午餐——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准确,接待宾客(重点催收房费)——做交接班准备。

2、中班工作流程交接班,清点帐目,了解白天住宿情况以及预订情况,掌握押金余额不足的房间,跟进上班未进事宜——接待宾客(重点催收房费)——工作晚餐——协助前台收银催房费,并跟进餐券发放事宜——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准确,整理预订——接待宾客(办理入住、退房、续房、换房、预订、问讯、查询、行李寄存、处理基本投诉等各种手续,给客人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随时与楼层保持联系,掌握房态变化,合理分配房间),18:00以前完成押金催收工作——做交接班准备。

3、夜班工作流程交接班,清点帐目,了解白天住宿情况,掌握押金余额不足的房间——接待宾客(办理入住、退房、续房、换房、预订、问讯、查询、行李寄存、处理基本投诉等各种手续,给客人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随时与楼层保持联系,掌握房态变化,合理分配房间)跟进上班未进事宜——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准确。提取房费、注明余额,处理手工帐目,按类别填写缴款单,保证一天的营业收入全部上交财务。电脑过帐,打印制做报表——对前台日常单据及表格进行整理、归档和补充,整理和补充小卖部商品,做好话务监控和相关记录,打扫前台内部及大厅的卫生——检查叫醒服务记录,为当日预订进行排房并及时与楼层沟通——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正确,并做好交接班准备。 (二)酒店餐饮服务

1、迎宾、问候客人:当一切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要在预订前的15-30分钟站在包房门口迎接宾客的到来。当客人来到时,要微笑地问候客人,知道客人名字的要用姓名去称呼客人。

2、拉椅让座:当客人进入房间后,要主动为客人拉椅让座。不用为全部的客人都拉椅让座,但一定要为女士或者是被邀请的贵宾服务。有小孩子的,要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婴儿椅。

3、派送香巾:将已折好的香巾放入香巾托,服务于客人的左手边。并说:“对不起打扰一下。…请用香巾”。如知道客人姓名,要说:“王总,请用香巾!”

4、服务茶水:将口布折成正方形放于一骨碟中,将茶壶放到口布上,拇指扣于壶把上,其它四指接于骨碟盘底,站在客人右手边一只手为客人倒茶,并说:“对不起打扰一下。…请用茶”。如知道客人的姓名,要说:“王总,请用茶”。在倒茶之前一定要先说“对不起打扰一下”来引起客人的注意,否则客人不小心会碰到茶壶造成烫伤。

5、呈递菜单并点菜及酒水:询问客人是否可以点菜,并将菜单交于主人。向客人主动推荐特色菜或者是当天的厨师精选。推销各种酒水及向女士儿童推荐软饮。询问是否可以起菜:对于集团内部宴请或者是常客,可能会早已通过电话预订的形式提前制订了宴会菜单,所以可以直接向主人询问是否可以通知厨房开始做菜,如有vvvip,同时要问主人是否要求分餐;如要求,有果盘的话,要通知厨房按人数准备“个吃”。同样要向主人推荐各种酒水及饮品。

6、下点菜单及酒水单:将客人所点的菜品和酒水项目分别开在点菜单上(酒水一份,菜品一份)。每份一式四联,一联交厨房或者吧台(菜品交厨房,酒水交吧台),一联交前台,一联交传菜,一联自己留底备查。

7、服务酒水:如客人有特殊要求的话,按照客人的意思分先后顺序斟倒。如客人没有要求,则按照先女士儿童、主宾、后主人的顺序顺时针斟倒。倒酒时酒瓶要有余底,不要全部连底倒完。

8、上菜服务(分餐):上菜时,要在客人比较稀疏的地方上菜,或者选择不重要客人的位置;上汤时,将汤上到桌上后,要向主人询问是否需要分汤;对于分餐的客人,每次要将菜品上桌后报菜名,给客人做一个展示,按人数将其用骨碟分餐。给每人上菜时再次报菜名,并请客人慢用。所有菜品全部出完后,要向客人说明:“您的菜已经全部上齐了,请慢用!”

9、餐间服务(更换烟缸、骨碟、倒酒):烟缸里每两个烟头就更换一次;及时续倒茶水;客人吃完带骨或皮壳较多的食物后就更换一次骨碟;上果盘之前更换一次;客人举杯喝酒时,要马上手持酒瓶准备续斟;有vip客人且人数较多的时候,包间至少要有两个服务员在服务;如果所点的酒水已喝完或马上喝完,要马上问主人是否要再加。

10、结帐:集团内部高层可到前台签单,但要注意提醒;正常客人结帐,到前台拿帐单到主人面前,不要当着众人面大声报价格。寻找适当的机会向客人询问用餐满意度,将客人意见及时反馈给服务经理。

11、拉椅送客:客人起身要离开时,要马上上前帮女士或贵宾拉椅,然后到包间门口送别客人,并感谢客人的光临。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检查一遍桌面上是否有客人落下的物品。

12.餐后整理工作:归整坐椅,清洁地面卫生;收台:先收口布、香巾等布草制品,再收酒杯等玻璃制品,最后收瓷器制品,将垃圾各脏餐具运送至洗碗间,将玻璃转盘从桌上搬下清洁,收掉脏台布。

(三)酒店客房服务

1、客房部楼层服务员:领取做房表→备车→推车至房门口→敲门→开门→拉开窗帘→清理烟缸,倒垃圾→做床→擦尘,检查设备→更换茶具→补充用品→地毯吸尘→调整窗帘→到卫生间开灯,冲水→撤棉织品→清洗面盆,浴缸,恭桶→擦镜子,墙面,毛巾架等→补充棉织品及客用品→查漏项→关灯,关门→锁房间门→填写清洁报告表。

2、客房部服务台人员:查看交接班记录→写房态表→前台报入住→改房态→通知服务员打水→通知总机开市话→结帐处报退房→改房态→通知服务员查房→通知总机查话费→做记录,报结帐处→补酒水→写房态表→夜12:00总结当日退房记录,计算房数和天数→填写客用品→分房,做房表→未完成工作记录在交接本上。

3、客房部工服房:发放楼层所需客用品→领取次日所需客用品→收、发客衣并记录→员工换洗工服并记录→与洗衣厂结算当天棉织数→月底客用品消帐,报财务洗涤费表。

4、总机: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一人负责接转电话,一人负责核对住房情况,检查空房是否关线并抄房态→按叫醒时间提供叫醒服务→前台报入住(散客)→开市话,长途并告知客人拨打方法→在房态表上登记入住→结帐处报退房→关线→在房态表上登记退房时间→检查是否有话费并报结帐处→夜12:00将当日全部长话单报送结帐处.

5、大堂pa:到客房部领取所需客用品→拖大堂地面→倒烟缸,收垃圾,倒垃圾→扫大堂门口→擦净面盆→冲刷恭桶→擦镜子及台面→冲卫生间镜面→擦电梯→吸电梯地毯→擦楼梯扶手→擦大堂墙面及卫生间墙面→擦大堂玻璃→擦广告牌及大堂柱子→擦卫生间门,灯及大堂装饰→擦圈椅,茶几→擦立式烟缸→擦转门玻璃→拖大堂地面→倒烟缸→收垃圾。

三、实践收获与体会

(一)实践收获

1、熟悉了酒店管理的基本职责与工作流程

2、掌握了酒店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技能

(二)实践体会

1、酒店服务业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窗口

2、诚信与微笑是酒店管理的基本理念

3、服务质量是酒店管理的永恒主题

4、酒店文化是酒店经验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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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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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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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政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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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报告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编辑整理的行政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报告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顶岗实习的目的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是要使学生在就业前,到企业或事业单位在自己希望的就业领域和岗位进行全面系统的实习,以全面实际了解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熟悉具体岗位的业务工作,为就业和尽快适应企业工作的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毕业顶岗实习与就业直通。

二、顶岗实习的任务与目标

1、了解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概况。

2、知道用人单位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

4、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

5、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去做,形成职业能力和初步养成职业素养。

6、具备初步的管理能力。

7、结合实习企业完成毕业论文(包括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分析报告等)。

三、顶岗实习的内容

1、在企业实习将在行政事务、文秘、营销管理、前台接待等岗位实习。

在岗位工作中要做到:

企业要求,熟悉企业规章制度,自觉遵守;

安全要求,知道有哪些因素对安全构成威胁,应如何避免;

工作要求,知道某岗位的具体任务,要完成该岗位任务有哪些输入源(该岗位的前置岗位是哪几个,他们传过来什么资料或信息);对这些输入应该进行如何处理,应达到什么要求才完成处理;将处理结果传递给谁等;

2、在事业单位实习将在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行政事务、文秘和综合服务岗实习。

在岗位工作中要做到:

用人单位要求,熟悉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

安全要求,知道防火设备的使用,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网络系统,避免工作中出现安全问题;

工作要求,知道实习岗位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流程,要知道完成实习岗位任务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完成工作需要沟通的环节和方法,正确处理不同环境下的工作问题,在实习中逐步培养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适应变化的能力。

注:学生可以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安排,在上述1个岗位或几个岗位顶岗实习。

四、措施与要求

1、企业对学生要按照企业员工的要求来进行管理,学生亦要以企业员工的身份来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2、企业指派兼职教师(师傅)具体指导学生的实习和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指派兼职教师协助指导毕业论文。

3、学生要虚心认真接受企业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指点,积极、主动的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经常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每周要写不少于300字的实习周记,实习结束要写不少于字的实习报告(总结)。

4、实习结束后,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给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成绩表和实习工作证明书(可能的话)。

5、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符合企业要求,企业与学生双方同意,可正式签定就业协议,学生作为企业正式员工在企业就业。

6、学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就业的直接责任人,要经常与企业的兼职指导教师和学生保持联系及时进行协调、检查和指导,保证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和就业的顺利完成。

五、成绩评定

1、企业由兼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成绩。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检查情况、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和实习成果评定成绩。

3、实习总评成绩=企业评定的实习成绩(占70%) 教师评定的成绩(占30%)。

4、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总成绩考核的计分方法按五级分制。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中等(70分以上)、及格(60分以上)和不及格(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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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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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__x学院

管理人:上海__x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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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学校卫生健康管理的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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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现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要求,依据《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有关内容,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对辖区内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给予中医保健指导。同时普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及水平,使老年人普遍享有优质的中医健康指导服务。

二、组织领导

1、中心组织成立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公共卫生科和医疗科为具体工作的执行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2、职责与任务

公共卫生科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健康教育、资料印制和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各医疗服务团队负责具体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工作,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三、工作内容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和中医保健健康教育指导。

1、每年对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并增加血脂、肝功、肾功检查,告知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每年进行1次中医健康指导,运用中医体质辨识理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根据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指导内容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常用养生保健方法,包括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

(2)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要点;

(3)社区老年人常见病症的预防保健,如腰腿痛、失眠、便秘、健忘、耳鸣、尿频等。

4、每年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专栏,播放中医药音像资料,发放中医药宣传资料。

5、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医疗服务团队,并与绩效挂钩,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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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工商管理毕业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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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商管理毕业实习报告范文

对即将毕业的我们来说,实习是每一个毕业生必经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成功走向社会做准备。

一:实习目的

经过大学四年关于工商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初步掌握了关于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并逐步形成了在平常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平时所碰到的生活问题。对专业知识的全面了解,使得我意识到工商管理专业的特点,优势以及劣势。也全面的了解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以各企业要获得良好的发展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不过这所有一切的感触和认识,都仅仅停留在理论认识的表面上,如果要从实际生活中探寻真理,把握规律,就不可避免的要从实践中获得经验,掌握一些基于理论又高于理论的实践应用,使自己的知识更上一层楼。所以今年的三月一日开始,我就开始了在闽侯县晓峰工艺品厂的实习经历。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

二:实习相关

晓峰工艺品厂地处福建闽侯县,在实习期间,我采用了看、问、做等方式。分别在生产一线,公司人事部,财务部,市场部,以及经理办公室进行过短暂的近一个月的毕业实习。

三:实习经历

1:背景

我所实习的闽侯县晓峰工艺品厂是福建的一家小型的工艺品厂,主要生产仿真类工艺品、装饰品、工艺礼品、树脂类工艺品等小商品。产品选料精良,造型新颖独特,形象华美玲珑剔透,颇有特色,具有较高的欣赏价值。由于地处沿海。其产品很大部分为出口产品。这家外向型独资民营企业,创建于1998年,总厂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多平方米,拥有资产300万元,年生产能力500万元,年创汇60余万美元,创税20余万元人民币,全厂拥有职工 130余人,其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占据15%。晓峰工艺品厂下设两个分厂,多家代理商遍布全国各地。

晓峰工艺品厂虽然是一家小型的工厂。但工厂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和现有的技术实力,在短短的7年多时间里,相继研发出树脂装饰品和各种仿真装饰品两大系列,尤其是树脂装饰品的研制成功,博得了专家和广大同仁的一致好评,倍受世人青睐,其逼真性、耐久性、环境适应性远远超过国际上同类产品,

仿真装饰品是我厂多年来生产经营的项目,其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几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且形势喜人。市场前景大好。

晓峰工艺品厂自创建之日起,就本着“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策略,把客户的满意度与成功作为度量我们工作的一把重要标尺,靠高超的专业技术,过硬的产品质量,连续多年被市授予“先进私营企业”、“重合同守信誉企业”。 XX年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

为继续宏扬民族文化,振兴民族经济,满足世界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良好愿望,晓峰人将矢志不渝,继续加大产品开发力度,赢得消费者信赖和广阔美好的市场前景。

2:实习过程

晓峰工艺品厂虽然只是一个小企业,但是“麻雀虽小,五官俱全。”一个公司所应该具备的部门都有,但工艺品厂最主要的还是生产和销售,所以生产部门和市场部相对其他部门来说还是比较庞大些。我实习的第一站就在生产部门。

根据我在企业中实习期间的观察和跟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聊天所知道,所感觉到的。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负责,总结起来说就是:对产品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上级负责。这个负责也是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工厂的正常运行的保证。其中办公室的人员还有对工作环境负责,生产线和工人的这种管理制度,这让我想起了管理学上的6s。这种方法在海尔的管理原则上也明确提出。虽然管理者可能不知道6s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国际的大企业也正在用他为自己创造的管理方法。也可能在本企业运用这种方法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管理者正在运用这种方法管理自己的员工,这也三产品质量的一个很好的保证,尤其相对于工艺品来说,也是客户满意的保证。

6s管理源于日本的5s管理。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是源于车间生产现场的一种基本管理技术。中国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第六个s——安全。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企业对现场管理的要求在不断提高。

☆整理(seiri):及时将无用的物品清除现场。

☆整顿(seition):将有用的物品分类定置摆放。

☆清扫(seiso):自觉地把生产、工作的责任区域、设备等清扫干净。

☆清洁(seiketsu):认真维护生产、工作现场,确保清洁生产。

☆素养(shitsuke):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习惯。

☆安全(safety):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工作中,必须确保自身、设备、设施安全,严守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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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宁国市企业管理咨询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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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咨询加盟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上海英福企业管理咨询有*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背景

为了更好的为所在小区的业主服务,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加强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沟通,让新入住的业主尽快熟悉本小区的环境和周边地区的商业环境,乙方决定加盟甲方的英福物业合作联盟。通过行业间联合,达到开辟新的物业利润增长点、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

合作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为宗旨;加强交流、开拓创新,以同行业共享信息资源、联合开拓市场、集体采购为核心,提升联盟成员的市场竞争力。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合作内容

1 为各成员间的信息互通提供一个平台,及时提供各种物业管理相关市场的信息;

2 为各成员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3 通过联盟自身的宣传,招募企业商家加盟,开展诸如派送、场地租赁、市场调研等物业增值服务;

4 协助成员企业进行联合采购,包括规模集中、委托采购、外包服务采购、促销用品采购、自有品牌开发及运作等,联合举办各类促销活动;

5 组织物业管理研讨会,引导成员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会员单位物业管理效率;

甲方作为联盟管理者有义务为乙方联系商家,通过联盟网络化管理平台,为乙方提供诸如派送、场地租赁、市场调研等物业增值服务信息,协助乙方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帮助乙方组织团购,协助乙方降低管理成本。

乙方有义务在所在小区内完成联盟派发的各项物业增值服务,以及提供相应的支持

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加盟合作协议书内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加盟合作协议书的履行。

法律规定的可以变更或终止加盟合作协议书的其他情况

随附义务

加盟合作协议书任何一方应对在履行本加盟合作书过程中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客户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法律适用

因本加盟合作协议书或在本加盟合作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行政法规。

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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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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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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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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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改善员工伙食质量,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现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权责关系,本着公平、自愿、双赢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制定本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食堂场地、水电、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负责规划、制作厨具设备,并报价(报价须经甲方确认并作为合同附件);该项厨具款由乙方投资分五年分摊折旧返还(即甲方每年返还乙方_________年体检一次,以确保食品安全。

2、乙方须按时开膳,若延误开膳十五分钟,甲方有权扣除当餐______年,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将饭堂外包,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当双方无异议时此合同按同版本顺延。但在任何情况下,一方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合同变更:

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若合同有需修改或补充条款时,一方须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形成书面补充合同,并作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三、合同终止:

1、若经调查员工满意度达不到65%以上,连续三次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者买卖此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扣除所有伙食款。

四、合同备份: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违约方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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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工程管理实习报告范文参考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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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工程管理实习报告范文参考

一、实习安排

本次实习的主要目的:生产实习是工程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一项重要的实践性环节。它是学生学完基础课后,在学习专业方向课程前,去有关企业进行验证、充实、巩固、提高的过程,也是参加工作的预演。

()实习期间共分三个阶段。

1.阶段:熟悉单位或工地,熟悉施工图纸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工长或技术人员指导下拟定个人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内容可包括:了解工程项目概况、学习工程管理的有关理论及知识、参加工程实际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2.实习阶段:深入实习施工技术与管理,参加技术或管理工作或劳动,积累第一手资料,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等。

3.与考核阶段:整理总结实习收获,写出生产与管理实习报告,并离开实习单位,返校准备答辩。

二、工程概况()

我所在的监理办公室,有1个总监理工程师,1个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个土建专业监理员,1个水电专业监理员。土建监理员要负责文案工作,打印通知等。

(建筑设计概况:本工程为主楼地上11层,裙楼地上二层,建筑面积19986㎡,建筑物占地面积3784㎡,主楼11层,建筑高度42.30m,其中一、二层层高为4.2米,三-九层层高为3.6米,总建筑面积为24450㎡,北侧为两层裙房,建筑高度9.6米,建筑物长103.90米,宽36.40m,a-d轴为主楼,d-f轴为裙房,主楼和裙房的一层均作为商业门市,二楼是分别为下部店面服务的办公用房,三层以上均为办公用房。)

建筑分类:一类高层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建筑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基础形式:肋梁筏板基础

垫层为c10砼,承台为c30砼,主楼基础顶面~四层框架柱砼为c40,裙楼基础、框架柱、主楼四层以上框架柱、剪力墙、梁板、现浇楼梯砼均为c30,其余砼构件为c25.钢筋采用hpb235级钢筋,hrb335级钢筋,hrr400级钢筋。砌体:土体中采用mu10普通粘土砖,采用m5水泥砂浆砌筑。

总工期及进度安排: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xx年7月20日,竣工时间为xx年10月20日。工期目标为457日历日。

三、实习内容

在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知识,并作了许多实习记录,对一些新的施工工艺进行了了解。我的实习岗位是土建专业监理员,在对基本的施工工艺有所了解后,还必须了解施工质量的规范,怎样的水平才算合格,哪些情况是不合格的,都要熟记。

以下就是我实习的主要内容:

1.钢筋工程在实习期间,我接触最多的就是钢筋了,梁,板,柱子,剪力墙全都是现浇的,其中钢筋布置当然是最为重要的了,因此检验钢筋是特别重要的工作。我到工地的时候,基础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了,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基本上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检验梁,板等的钢筋。如受力钢筋,架立钢筋,构造钢筋,箍筋,负弯矩筋,分布筋等,这次在工地上才算真正了解了这些钢筋的作用。对以后学习提供了很好的感性认识。具体内容在专题报告中会详细介绍。

2.模板工程

本工程基础承台工程以木模拼装为主,钢模为辅,施工前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对施工工艺、施工重点有全面的了解,并清楚质量要求及工期控制目标

以下是我向模板工程负责人学习的支、拆模工艺流程:

设计模板图→模板拼装→刷脱模剂→弹模板位置控制线(距模板500mm)→模内杂物清理→墙体复线→找平或铺胶条→钢筋、管线、盒、洞预埋隐检完毕→支外侧模板→安装穿墙螺栓→支内侧模板→支钢管斜支撑→调整加固模板→预检模板并签字→砼浇筑→养护→检验砼强度→拆模申请→审批申请→拆模→修整模板→刷脱模剂→码放模板→进入下一循环。

3.砼工程

本工程因砼强度等级要求较高,所以采用泵送砼。砼输送泵选用一台,水平管铺至浇筑地点,端部采用布料器,以利扩大浇筑范围,不留死角砼的浇筑、振捣:砼的浇筑必须在对模板及其支架,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各项均符合设计要求后,方能浇筑砼。在浇筑砼前,对模板内的积水、泥土、铁件等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等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预堵严,对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当连续浇筑时,要避免砼积水过多,以免影响强度要求。在浇筑口处,每隔3小时测定一次坍落度,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及时调整。

为了保证泵送混凝土质量,必须派专人对所用砼进行跟踪监督砼质量。浇筑时,且要有监理员旁站。

浇筑完的砼不能上人踩踏,当砼强度达到1.2mpa时,才允许上人进行施工操作。冬期施工时,在已浇筑完的砼上覆盖时,要铺设脚手板,在脚手板上操作。浇筑完的砼在12小时内覆盖和浇水,对一般砼养护不少于7天。对掺外加剂的砼,不能少于14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润湿状态,养护用水与拌制水相同。当处于冬期施工时,不能浇水,但需进行保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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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维修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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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一、协议目的

因乙方承接甲方的施工升降机(或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维修施工任务,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根据合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经甲乙方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二、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 程 地 址:

3、 承 包 范 围:

4、 承 包 方 式: 施工升降机(或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维修等分项工程

5、 施 工 期 限:

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1、安全目标:

1)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2)避免发生重伤,轻伤频率控制在年3‰以下。

2、管理目标:

1)分包方与相关人员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率100%。

2)分包方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合格率达到100%。

3)每月由分包方相关负责人对设备安全检查和反馈率达到100%。

4)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严重违章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充分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的严肃性。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工器具、设备和器材, 对不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工器具有权禁止其使用。

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且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有权对其停工。

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其作业。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停止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及不正确佩戴的处罚50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100元/人次。(2)违章使用严禁使用的工器具、设备处罚500元。(3)禁止偷盗塔吊、电梯安装相关设备及配件,如发生此类事件调查核实后,按照所投到设备、配件价格双倍赔偿,造成误工及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 甲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甲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应急救援预案,并做交底。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三)甲方的责任

甲方负责审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式的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环境与劳动条件。若施工现场需动火时,甲乙双方派专人监护。动土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办理手续,并监督标明的地下管道、电缆等隐蔽工程的标高及走向,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标识。

甲方负责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联系作业所在单位提供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二) 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乙方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乙方进行安装时,应组织相关人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现场安全督察体系和网络,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未接受入厂安全教育,以及进入现场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的,严禁进入现场作业。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塔吊以及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甲方安全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根据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项目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与《安全措施》,经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

乙方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种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及消防器材应自备。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节假日、夜间和作业所在单位休息时间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经甲方和作业所在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的各种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休息期间不得乱窜。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厅门外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乙方在必须服从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乙方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使用的临时电缆中间不得有断头线,并要悬空以防破损漏电打火花。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严禁用铁器敲击现场设备和管线。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清理时,严禁乱堆乱放清理的废弃物和可燃物,保证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

六、 违约责任及处理

除了以上甲方“责任”中所明确的,甲方原因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以外。在本次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甲乙双方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涵盖以下方面:

乙方承担未受有关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违反甲方或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违反安全规程、不按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设备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作业所在单位人员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 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战争、动乱)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甲乙双方人、财、物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

八、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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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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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本,卫生管理是餐饮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经常性的非抓不可的工作,对于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提高企业的信誉、知名度,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此,特制订本计划。

一、建立卫生质检小组。

二、层层签订卫生工作责任状。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方式。

三、环境卫生实行“地域分工、包干负责、落实到人”的原则。

1、地面、天棚整洁、无垃圾、脏物。

2、墙壁洁净,坚持“五无”既无污物、无蛛网、无积尘、无乱张贴、无乱刻划。

3、制作间各种主、配料陈列有序,不同的餐具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制作人员不混用佐料、器具,颠三倒四影响卫生。

4、墙角保持清洁,列杂物、无乱堆码,对于临时的堆放应及时干净地清扫。

5、垃圾应倒在专用的垃圾箱(桶)内。

6、为保证下水管道畅通,如遇堵塞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食品卫生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制的要求执行,杜绝中毒事故发生,对人们的身体健康负责。

严格坚持“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零售食品应使用食品夹,严防中毒事件发生。

五、加强个人卫生管理,督促员工搞好自身卫生。

1、酒店生产经营的第一线制作员须持证上岗,“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休格检查。

2、患有传染性疾病者,须经治疗后持医院及卫生部门的健康证方能重新报到上班。

3、制作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上班,上岗操作过程中,不准穿拖鞋、过高的高跟鞋,不准穿短裤或超短裙,不准穿背心或袒胸露背的衣服,不准抽烟、嚼槟榔,吃瓜子等食品,不准留长发或蓄胡须,不准戴戒指或涂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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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管理人员用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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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队(科、室) 姓名: 岗位: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对乙方每年进行两次安全培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工作所需条件、设备、设施、经费、场所。

3、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4、定期召开管理人员会议,介绍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分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加强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乙方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指令。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严格执行矿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规范自身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狠反“三违”。

4、乙方必须依法管理,做好自主保安,不违章指挥,不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

5、乙方在工作岗位上应履行以下义务。

(1)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有超前管理意识。

(2)勤奋好学,专研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工作雷厉风行,不拖不压,保证政令畅通。

(4)组织参与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终止时作废。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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