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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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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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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部

乙方:

为了加快碎石生产、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将隧道进出口碎石场承包给乙方生产管理,乙方负责生产及运营费用;甲方负责提供反击破生产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间:(洞渣出完为止)。

二、单价:(指导单价,外售自行掌握)

(1)碎石5—20,20—40综合单价34.50元/立方;

(2)机制砂34.50元/立方;

(3)以上单价为装车后出场价,不含场外运输费、税金、试验检测费、临时场地使用费。

(4)运价:六甲进口至六甲出口45元/;碎石场至隧道一、二队拌合站2.0元/;六甲进口至路基一队、隧道三队、软基队8.0元/

六甲进口至底碴存放点3.0元/;底碴场至路基各点6.0元/;六甲进口至抗滑桩施工现场6.0元/。

三、结算方式:每月按销售方量结算一次(每月21日至下月20日),内部队伍由甲方代扣转账。

隧道二队材料用量有计划部门按每月计价圬工量报物资部,由物资部代扣。

四、设备租用:甲方从福建调入设备、机具由乙方使用,设备调入后由乙方负责大修,其调遣费、修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合同期满后,乙方以完好状态(正常运行)移交甲方;在承包期间,乙方如对甲方设备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改造费用乙方负责,产权仍属甲方;乙方在承包期间所新购置设备产权属乙方所有。

五、甲方责任:

1、将从福建调入设备、机具、输配电设施(见设备机具清单)交乙方使用。

2、对乙方进行碎石生产的技术管理,指导乙方生产符合甲方需要的粒径和级配的碎石。

3、帮助销售和调拨碎石、机制砂。

4、负责隧道内石渣向碎石场的调运指挥。

5、负责协调碎石场内部与用料单位验方工作。

六、乙方责任:

1、负责碎石场的生产及安全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确保生产安全,凡在生产期间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负责设备维修、电费、油、材料费、各种配件费、工人工资(含装载机司机)等直接费用。

3、负责完成甲方各项工程要求的碎石、机制砂产量,并保证满足甲方道碴使用产量,不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其它单位出售碎石或机制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不低于20元/次的违约金。

4、质量:符合甲方的技术要求,随着工程的进展,其它碎石的质量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需按甲方提供标准生产。

5、负责碎石装运至100米以内的短程倒运。

6、负责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七、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约。

如有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进行赔偿,赔偿额为未履约部分价值的40%。

一个月一结算,三个月一兑现。

2、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的损失自己负责。

3、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附设备清单一份及碎石场生产成本分析。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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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卫生,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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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小河圩镇的范围不断扩大,圩镇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完善,对于加强圩镇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更好地管理圩镇,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把小河圩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镇容整洁、管理有序、社会和谐的文明圩镇,根据国务院>以及信丰县农民建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河镇圩填管理

第二章:圩镇秩序管理

第三条、 小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小河居委会负责圩镇秩序管理事务,小河镇城管中队协助,具体职责为负责圩镇市容市貌维护,管理好圩镇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协助镇做好圩镇建房管理,卫生保洁监管,收取经营生活垃圾保洁费及建房保证金和建筑垃圾处理等。

第三章:圩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圩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市场等公共场所开挖、修筑搭建临时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设施。

第五条、未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圩镇道路和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如:摆摊设点、停放车辆、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其它杂物等。

第六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内部和门前卫生责任区的生活垃圾,按规定要求进行投放倾倒在垃圾桶内。

第七条、圩镇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统一倾倒到居委会管理所指定的场所。

第八条、圩镇规划区内房屋等项目建设开工前需到居委会办理开工手续,方可进行施工建设。执行圩镇建房审批保证金制度,建房按3000元/栋标准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按建筑面积2元/平米计算收取。(注:垃圾处理费不退还,保证金在工地施工结束后,经居委会验收合格后退还。)

第四章:处理规则

第九条、在街道、街边、墙角、塘边、河道等乱丢乱倒垃圾,排放污水、堆积污泥,在圩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堆放废品、杂物,违者责令其及时清理,对于不及时清理的追缴相应的卫生保洁费。

第十条、房屋等在建设过程中,堆料占道的;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建筑材料的违者每次追缴卫生保洁费,从保证金中抵扣。

第十一条、损坏公共设施的,造成的损失须折价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乱贴乱画,或者在圩镇主干道建设设施影响镇容,责令其限期拆除和清理,违者申请强拆。

第十三条、圩镇道路严禁车辆超载,对车辆载物散落路面的责令及时清理,对于不及时清理的追缴相应的卫生保洁费,损坏路面的折价赔偿。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责令其及时整改,对拒不接受整改的,由交管部门按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凡违反本办法拒不缴纳生活、建筑垃圾处理费的,由镇政府责令改正,追缴相关费用,并按月加收滞纳金10%,如仍拒不缴纳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执行。

第十五条、对阻挠圩镇正常管理,侮辱、谩骂、殴打圩镇管理人员和环卫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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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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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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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岛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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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物业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青岛物业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青岛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和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第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应当支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建立业主名册制度。

业主名册,由业主委员会建立和管理。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建立业主名册,并在业主委员会产生后移交其管理。

业主变更的,新业主应当在业主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城市规划、建筑规模、社区建设、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配套项目等因素。

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实际情况划分或者调整。住宅区跨区(市)的,由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划分或者调整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有关情况,并提供业主名册;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业主可以向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一)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首套房屋办理入住手续已满两年的。

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当和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三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十条 筹备组负责下列筹备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参照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登记和确认业主身份;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一)、(二)、(三)、(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一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等。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十二条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通知所在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邀请其派代表参加。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三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要投票表决的,业主的意见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议题提出及确定方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任期、换届及成员的更换等事项依法作出规定。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凭下列资料在所在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

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备案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业主委员会成员依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更换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 经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备案时,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的两个月前,向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成立换届改选小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所在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接到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当组织业主成立换届改选小组。换届改选小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十九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楼层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讨论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

(二)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表达本小组业主的意愿。业主小组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住宅物业(含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但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小于三万平方米的,经所在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分期建设的物业除外。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直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之日起终止。业主应当按照物业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业主大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退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退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继续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二个月通知业主。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参照国家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销售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综合验收时,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查验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

(五)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建设单位在与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等进行查验,登记造册。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最低不得少于一百平方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时,应当审查该工程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前款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核发有关证件。

建设单位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应当提交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位置等相关资料。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应当在相关资料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并告知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并负责维护。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抵押、交换、买卖;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物业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规定的文件资料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解聘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充分听取业主意见。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下列事项:(一)生活垃圾收集和环境清扫保洁;(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安全巡查;(三)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的管理;(四)庭院绿地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六)通知有关单位维修市政公用设施;(七)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特约服务的,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三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但是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全额交纳。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提前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以及出现法定或者约定提前中止合同情形的,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区(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移交给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五条 有关执法机关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依法执行公务时,物业管理企业不得阻挠。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反规划、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物业装修、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共用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

第三十九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前款所列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工程施工,应当在施工前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协议,做好施工现场的恢复工作。

第四十条 业主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业主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以及建筑垃圾清运方式等告知业主,并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

第四十一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筹集,归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大型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条 进行住宅建设工程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百分之五的比例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并与施工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事项进行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当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保修。

住宅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住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施工单位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支付相关费用。

合同约定的保证金预留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

第四十三条 业主大会决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应当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应当由工商、价格、公安、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部门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或者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而不予制止、处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公共建筑以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

本条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新建物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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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内容_条例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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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内容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以下三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一)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烟草公司应当及时向烟叶种植者提供烟叶优良品种,并向烟叶种植者传授科学种植、烘烤、分级等技术。”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根据县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烟叶种植、收购计划,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烟叶种植面积、烟叶收购价格,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将第十一条第四款修改为:“对烟叶种植者按照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生产的烟叶,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收购价格全部收购,不得抬级抬价或者压级压价收购。”

(四)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经营依法没收的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五)将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修改为:“未经批准,擅自收购烟叶未超过1000千克的,处以其所收购的烟叶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其违法收购的烟叶;超过1000千克的,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六)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必须出口的烟草制品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其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的烟草制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七)将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无准运证、无有效供货发票或者超过准运证、供货发票规定的数量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邮寄或者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处以违法运输、邮寄、携带的烟草专卖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捕捞许可证按照下列权限批准发放:

“(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二)主机功率大于441千瓦(600马力)的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以及自治区外的单位和个人进入本自治区管辖的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三)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600马力)的海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以及内陆机动渔船捕捞许可证,由船籍港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发放。

“(四)非机动捕捞渔船捕捞许可证由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

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第三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以及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县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税务、海关、交通、铁路、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章 烟草专卖品的生产

第五条 自治区对烟叶种植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管理的制度。对适宜烟叶种植的贫困地区在资金、技术上予以扶持,在种植面积和收购计划上优先安排。

烟草公司应当及时向烟叶种植者提供烟叶优良品种,并向烟叶种植者传授科学种植、烘烤、分级等技术。

烟草公司扶持烟叶种植者的款项和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六条 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根据县以上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烟叶种植、收购计划,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烟叶种植面积、烟叶收购价格,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设立,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生产、加工或者销售烟丝。

第八条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其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等级和“吸烟有害健康”中文字样。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出口卷烟,必须在小包、条包上标明“专供出口”中文字样。

第九条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第十条 开办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以及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签订的订货合同组织生产。

第三章 烟草专卖品的购销

第十一条 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必须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规定的区域内统一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收购、储存、经营烟叶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烟叶收购秩序。

烟叶收购站(点)应当展示符合国家标准的烟叶各等级样品,并公布各等级的收购价格。

烟叶种植者应当根据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对烟叶种植者按照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的种植面积生产的烟叶,烟草公司及其委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收购价格全部收购,不得抬级抬价或者压级压价收购。

第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烟叶收购标准的监督管理。

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烟叶生产者的代表成立烟叶等级复核组。烟叶种植者对烟叶收购站(点)确定的烟叶等级有异议的,可以向烟叶等级复核组申请复核。

第十三条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将其生产的烟草制品销售给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公司。

第十四条 烟草制品批发企业由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批发或者零售货源。

第十五条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当地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其零售的烟草制品,必须从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批发企业购进。

第十六条 经营依法没收的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出口的烟草制品,不得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销售。

第十八条 禁止销售霉坏变质、没有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第十九条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只能将其产品销售给烟草公司和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将其生产用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转让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条 禁止窝藏或者违法收购、销售、携带、运输和邮寄走私的烟草专卖品。

第二十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储存烟草制品的,应当持有当地进货的有效证明。

第四章 烟草专卖品的运输

第二十二条 省际间运输烟叶必须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和与烟草公司签订的烟叶购销合同通行。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运输烟叶的,必须凭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烟叶准运证通行。

第二十三条 烟草制品的运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制品,必须持有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跨省运输国内生产的烟草制品,必须持有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

(二)跨省运输外国烟草制品必须持有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运输外国烟草制品必须持有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

(三)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运输国内生产的复烤烟叶,必须持有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

(四)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跨市、县运输烟草制品,必须持有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签发的烟草制品准运证或者有效供货发票;

(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经营区域内运输烟草制品,必须持有当地烟草制品批发企业出具的有效供货发票。

第二十四条 运输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必须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通行。

第二十五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数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准运证或者供货发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

(一)复印、涂改、伪造或者重复使用的;

(二)其核定的调入、调出单位、运达地点与实际不符的;

(三)超过核定有效期的;

(四)超过核定数量的;

(五)未随货同行的。

第五章 许可证、准运证的发放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发放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本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许可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及时发放许可证;对不符合许可证发放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对本自治区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许可证,在其有效期内需变更负责人、经营范围或者经营地点的,必须按照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发证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准运证的发放、供货发票的出具及管理应当遵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禁止伪造、转让、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准运证和供货发票。

第六章 烟草专卖监督

第三十一条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二人以上并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查证件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职权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调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活动;

(二)检查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场所和存放地;

(三)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

(四)查阅、复制、扣留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五)采用录像、摄影等手段,取得所需的证据材料;

第三十三条 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依法查获的没有注册商标或者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应当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公开销毁。

淘汰报废、非法拼装的烟草专用机械、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下脚料,由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不得纵容、包庇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依法没收的烟草专卖品,有关执法机关应当及时移交自治区烟草拍卖行进行拍卖或者交由当地烟草公司收购,不得自行处理。

拍卖依法没收的烟草专卖品,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保留价。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烟草公司供应的种子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留、挪用烟叶种植扶持款项和物资的,由监察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非法生产、加工烟草制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总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法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产品总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收购烟叶未超过1000千克的,处以其所收购的烟叶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按照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其违法收购的烟叶;超过1000千克的,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二)抬级抬价收购烟叶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压级压价收购烟叶的,依法赔偿烟叶种植者的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按照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规定生产的烟叶不予收购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烟叶种植者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烟叶种植者不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出售自产烟叶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将其生产的烟草制品出售给未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公司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其销售的烟草制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其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总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烟草制品批发单位以外的单位购进烟草制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其购进的烟草制品总值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必须出口的烟草制品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其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的烟草制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八条规定,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烟草制品,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烟草制品总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烟草制品,收缴专门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烟草专用机械,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等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违法销售或者转让烟草专卖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或者转让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窝藏或者违法收购、销售、携带、运输和邮寄走私的烟草专卖品的,没收其窝藏或者违法收购、销售、携带、运输和邮寄的走私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窝藏或者违法收购、销售、携带、运输和邮寄的走私烟草专卖品总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储存烟草制品,不能提供当地进货的有效证明的,没收违法储存的烟草制品或者处以违法储存烟草制品货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无准运证、无有效供货发票或者超过准运证、供货发票规定的数量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邮寄或者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处以违法运输、邮寄、携带的烟草专卖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承运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无有效供货发票的单位、个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一)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五万元,或者运输卷烟、雪茄烟数量超过100件(1万支/件);

(二)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二次以上的;

(三)使用改装、伪装的运输工具逃避监督检查的;

(四)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

(五)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六)利用特殊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变更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伪造、转让、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准运证和供货发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以及走私的烟草制品而为其提供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提供场所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关执法机关未将其没收的违法烟草专卖品移交自治区烟草拍卖行拍卖或者交由当地烟草公司收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没的违法烟草专卖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由其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吊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被处罚二次或者二次以上的;

(二)以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执法的。

第五十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7年7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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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管理个人下半年工作计划_下半年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2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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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个人下半年工作计划

物业管理处将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着重于“精细化”服务,从点滴小事、细节入手积极配合集团经营的战略方针,故此制定物业管理个人下半年工作计划

物业管理个人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主导思想

以服务业主为

重点,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部大楼实际情况创建物业管理模式,努力探索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将规范化物业管理服务深入每个“工作细节”的指导思想和“善于主动”的服务精神。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展现“服务领先”的工作作风,并继续贯彻执行节能降耗和为业主服务好的企业宗旨,以国优新标准提高自身工作,努力做到:工作细节“精”,设备设施“准”,保卫工作“实”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内部管理

1.人员控制及企业凝聚力在新的一年中,管理处将减少人员的流动性,积极补充新员工,以评选、表彰优秀员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从而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使员工彼此之间互相鼓励、支持、学习、合作,同时倡导员工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信念去为公司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2.规范库房管理严格根据库房管理制度执行库房管理,库房里的杂物需及时清理,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到库房整齐干净整洁。

3.建立档案室根据国优的要求建立档案室,各部门档案需要统一整理归档管理,并建立档案室巡查制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借阅及销毁,遵守保密制度,做好防鼠防潮等各项防范措施。

4.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运行绩效考核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处罚未完成业务量和不尽职尽责的员工,而是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员工工作的个人意识和责任心,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加以调整改善,从而推进企业的发展。

5.建立长效的消防安全机制,提高中控室值班员业务素质。

(1)健全消防档案,各类消防记录、档案分类归档。

(2)增强中控室值班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提高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3)总结以往消防演习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的进行演练。演练重点

应急灭火措施(灭火器、消防栓、正压呼吸器)的使用操作,进行现场模拟操作培训;

对跑点人员向中控报警用语的准确使用;

对中控值机员接报后使用消防主机开启失火现场区域消防排烟机、正压送风机、消防广播及空调/新风机关闭、电梯归首、非消防电源切断等相应设备的熟练程度进行培训;

(4)根据中控室倒班的特点,合理分配人员,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增强各班的业务能力。

(5)在坚持每日巡视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楼层工程机房、餐厅后厨、热力站、冷冻站、人防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视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

(6)积极配合完成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外部管理每月对各分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检查工作质量,定期与分包公司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布置。加强对入室清洁、绿植养护、维修等项工作的监管力度,并优化入室服务流程;总结各分包单位出现的常见问题,提前布控,减少客户投诉,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部下半年工作计划

1、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形成润华物业模式和特色

2、润华物业企业文化宣贯工作深入每一个管理团队

3、培训工作分层次、有效果、成制度。

4、重视细节管理,加强良好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5、重视项目的潜力挖掘,是物业收入有所增加。

为了完成工作我的工作目标,我将实行如下工作措施:

1、创建和谐办公楼,推行机关办公楼健康文化:

1)编写办公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火灾、盗窃、抢劫、停水、停电、浸水、电梯困人、受伤疾病等子预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成册,广泛向业主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2)各管理处配备安全便利箱,放置打气筒、创可贴、毛巾、哨子、针线包、救心丸等,为业主提供方便,以备不时之需。

3)办公楼内创办健康专栏,共分为春夏秋冬四期八刊,宣传健康知识,内容涵盖饮食、运动、疾病、营养等方面,营造健康文化氛围,把健康知识送到业主手中。

2、延伸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在原有的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服务满足业主需求,对于业主所提的诸如办公室钥匙丢了、自行车爆胎、电脑坏了、甚至家中电视机故障、电冰箱不制冷等合同内没有约定的问题,管理处把业主当朋友,急其所急,建立服务服务电话档案,有意识联系一些家具维修、门窗维修、汽车维修、管道疏通、窗帘安装、知根知底的木工泥水工等,以及自来水、煤气、供电局等维修电话,在业主需要时提供给他们,解业主燃眉之急。

3、在管理处推行“五不”服务,这是微笑服务的重要体现。一是对业主的询问不说“不”;二是对业主的投诉不说“不”;三是对岗位内外的需求不说“不”;四是面对困难棘手的问题不说“不”;五是对公司没有的服务项目不说“不”。

4、各管理处上半年全面调查业主需求,推出服务新举措。

1、制定XX年济南西片区物业管理部的企业文化工作计划。

2、建立通讯员制度。每一名管理处设立一名通讯员,以润华报、百年润华、济南物业管理杂志为宣传的主要阵地,负责本管理处的宣传报道工作。每月至少一篇,20号以前上报项目部,所有稿件除用于投稿外,管理部每月编写文化简报,并发至各管理处,加强管理处的沟通力度。

3、每个季度各管理处组织润华报阅读活动,书写活动心得,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向心力。

4、编写企业文化宣贯手册,主要包括集团简介、物业公司简洁、项目介绍、公司荣誉等等,用于员工的岗前培训,由管理处主任负责入司前的第一堂课。

1、每个管理处蹲点工作,切实掌握管理处工作水平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培训方案。

2、每月常规培训按时提报培训计划,不定时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及培训效果。

3、完善员工的岗前培训,推出岗前培训的内容,由各管理处主任及助理负责落实。

4、加大管理人员的培训。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管理处骨干员工的水平提升不上去,操作层的水平可想而知。每周管理处例会上,除讨论工作之外,由管理处主任负责对骨干进行培训,内容要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列入主任考核。同样,在物业管理部召开的会议上,也要督促检察管理处主任的学习情况。

5、各管理处主任会同事务助理编写自己项目的物业管理实施手册,要求结合实际,总结经验,便于各项目之间取长补短。手册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案例汇总、费用测算、实战经验等。在总结中不断提升自我,也为以后的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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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市安监部门年度安全管理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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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部门年度安全管理计划

市安监部门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范文

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xx期间开好头、起好步,市安监局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主线,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深入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抓关键,不断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企业诚信考核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全面推行矿山、危化生产、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试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以对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平台应用为手段,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的考评,安监、银行、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情况,对涉及企业的相关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给予相应的支持或限制,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评结果的运用。

二是强化企业领导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构建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制定并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

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明确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实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继续巩固矿山、危化、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拓展标准化行业覆盖面,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以奖代补政策,探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车间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活动,带动、辐射全行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五是实施企业“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湖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二、抓重点,不断深化本职行业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深化矿山行业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矿山采场外安全整治,不断提高采场外安全生产条件。着力深化深化aq标准创建,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地下矿山监管,积极推行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制度。推广使用矿山作业现场视频监系统,促使企业开展自我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效果。探索实施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管措施,制定出台我市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加大企业隐患整治工作力度,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进一步深化危化行业安全监管。严格推行在符合条件的危化企业全部安装生产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系数。不断巩固提升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危化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动态管理。建立全市危化企业监控系统,对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把好危化企业准入源头关口,认真做好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和化工生产园区建设,推进化工企业集聚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行业综合安全监管。完善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牵头、协调、监督、查办”的作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部门专业监管优势,抓好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好转。深化综合类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多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湖州制造”的安全生产品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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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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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规范_____________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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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超市员工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超市,职员,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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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

1、 员工早上需提前10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 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店长请假批准。

3、 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 员工工作时间及休假的规定:

1、 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情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辞退。

2、 员工每月休假3天,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全勤奖。

三、 防损防盗的规定:

1、 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 员工使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 员工平时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 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 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3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反映。

7、 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四、 员工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门组长申请接打,可在仓库接打,时间最多10分钟。

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

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 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 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吸烟看书报。

5、 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需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 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 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聊天。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 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更衣室内或店长指定地点。

10、 员工不得结伴或离岗上厕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20—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1、 员工之间必须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五、 关于服务的规定:

1、 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须尊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架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 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楚。

3、 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 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永远是对的,员工如果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处罚或予以辞退。

好润百货(高埗店) 20xx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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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计划_卫生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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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学校卫生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针,以促进学生的素质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抓好学校的卫生工作,创设洁净美丽的校园环境,加强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工作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3、划分好班级卫生包管区,实行卫生包管责任制。

4、认真搞好室内外卫生,加强检查督促。 具体要求: 教室要求:

(1)课桌椅离黑板两米排放整齐。

(2)讲台上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讲台内无杂物。

(3)国旗、班牌、班风牌擦拭干净,不积尘。

(4)门窗保持干净。

(5)清洁工具排放在教室右前角或右下角,排放整齐,保持干净。

(6)教室内墙上、窗台上无球印、鞋印,无积尘。

(7)电教用品及摆放的箱、柜保持干净,无积尘。

(8)各班教室外走廊地面保持干净,墙顶、墙面及宣传字画表面洁净,阳台栏杆及侧表面无鞋印、球印,无积尘。 包管区要求:

(1)包管区域为水泥路面的班级应保证全天整洁干净,无纸屑果壳及其他废弃物(雨天不例外)。

(2)包管区域为花坛、草坪的班级,应保证花坛内无杂物,基本无杂草,花坛四周瓷砖表面保持干净。

(3)包管区为室内及走廊、楼梯等的班级,标准同教室卫生要求。走廊包括墙顶、墙面及宣传字画、阳台栏杆,楼梯包括台阶、扶手及楼梯墙面。

(4)包管区内有宣传栏或橱窗的,应保证其干净无灰尘。 办公室要求:

①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无烟头。

②墙壁、天花板、日光灯管、标语牌等无灰尘、蜘蛛网。

③门窗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④办公室内桌椅整齐,桌面上无杂乱堆放的书本。

⑤作业架上的作业本摆放整齐,无杂物。

⑥清洁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保持水池清洁,垃圾桶天天清理。

5、注意个人卫生和用眼卫生。

(1)坐立、读写姿势要正确。

(2)认真做好每天两次的眼保健操。

(3)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5)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不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使用他人茶杯或毛巾等用具。

6、教师要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备课、有考核、有分析、有记载。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教师参与卫生管理,并把参与管理的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2)结合学生的行为管理,杜绝学生吃零食,确保校园内全天候整洁。

(3)建立卫生包管责任制,各年级、各班切实做好室内外包管区的卫生工作,并纳入班级积分评比的考核内容。

(4)各办公室要有卫生轮值表,教师应做好办公室内外的卫生工作。

(5)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班级中性格内向的学生,班主任要多关心、多辅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设立学生会“卫生监督岗”,做好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

(7)学校统一供应纯净水,各班一只饮水机,凭票饮水,学生自带饮水杯。节约用水。

(8)配合卫生院组织学生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医务室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9)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及时矫治眼病。

(10)师生食堂应确保师生饮食卫生.

【学校卫生工作计划二】

为保障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19]7号)的精神和省市学校卫生条线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原三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重点做好教学生活环境、学校饮用水、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本年度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预防性卫生监督

继续对辖区内各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全面监督指导,提高项目竣工验收审查率。

二、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校园内公共场所等基本卫生条件的配备。对学校内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的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在我区生活、学习的学生能有公平、良好的就学环境。

三、学校饮用水卫生

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摸查学校是否存在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对使用市政供水自制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供应学生饮水的学校进一步做好卫生指导工作,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

督促各校设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认真落实重大疫情报告制度、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定期健康体检等制度。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健康检查中发现的常见病、多发病及时统计上报,并配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传染病、常见病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

五、健康教育

协助区疾控中心对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保健室、医务室

具有6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应按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需要设置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等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学生医疗保健工作。学生人数不足600名的学校应设立保健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七、学校餐饮服务、二次供水、体育场馆等项目的监管按相关规定依法实施。

学校安全监督科负责本所卫生监督人员的学校卫生监督业务培训、全区各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并对其它各科在学校卫生监督方面进行业务指导。

地段科室于各专项检查结束后两日内将执法文书、统计数据等信息报学校安全监督科进行汇总、保存。学校安全监督科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报送各类学校卫生报表、总结。

【学校卫生工作计划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饮食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学年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严格控制学生近视发病率,做好防近视工作

2、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3、健全学校各项卫生档案,学生体检建卡率达100%。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

3、坚持每周五校卫生评比日制度,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100%。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按《学校卫生档案》要求,做好学生病假统计、晨午检工作,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座位定期轮换,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广泛开展对手足口病、甲型型流感、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麻疹、风疹、流感、乙肝、流脑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四)积极做好卫生评比监督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

2、继续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选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划分责任包干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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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政管理工作计划范文_行政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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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重点,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层次和效果

(一)强力推行12315“五进”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整合12315网络,实现维权服务网络的全覆盖,以保护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学校学生等弱势群体消费权益为重点,突出抓好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企业”工作,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全国消费维权“五进”工作现场会的召开。

(二)建立健全服务制度,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一是建立“工商顾问制度”。向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发布制度。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搞好服务。三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络员作用。拓宽“绿色通道”,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帮助解决企业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制定具体措施,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一是继续细化我局制定的42条措施,围绕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搞好服务。二是关注社会就业问题。做到培养一家,发展一家,壮大一家,形成“数质并举”的民营经济发展导向。三是大力支持市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和新农村建设。

(四)认真实施商标战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大力推进“品牌宁夏”建设。以全市6大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快产业集群自主品牌建设,促进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开展“商标强企”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培育库,形成重点商标企业品牌帮扶机制。三是稳步推进全市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注册商标申请量同比增长25%,证明商标、驰、着名商标认定取得新的进展。

(五)推进“红盾护农”工程,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红盾护农”。探索实施农资经营户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二继续推进“经纪活农”。不断提升农村经纪人的经纪业务水平和能力,使其健康发展。三是继续推进“合同助农”。规范涉农合同管理,调解涉农合同纠纷,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

二、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着力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继续依法监督食品经营户建立并执行“一单通”台账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积极研究制定流通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三是要积极研究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进一步在批发户中推行“票证通”;在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推行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在零售户中推行“诚信通”。四是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二)认真开展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通过调研排查,建立起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机制;通过行政指导,引导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依法经营;通过网络监管,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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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餐饮输出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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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餐厅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负责水电,并为乙方餐厅厨房员工解决住宿。

二、承包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必须保持形象、做好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具必须消毒,甲方可随时检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3)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须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倒。

(4)乙方要定期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餐厅范围内外卫生,保持用餐良好环境。

(5)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在工作期间穿戴统一服装。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

(7)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四、伙食标准

中、晚餐费共计________元/月。

每餐标准为 1 荤 2 素,汤、米饭自助。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计算每月餐费的凭证(由甲方发放给员工餐卡、并以餐卡作为就餐依据和记账依据)。

2、甲、乙双方每月_______日为结账日,甲方收到乙方的票据后在_______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有关款项(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支付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经相关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乙方要终止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承担_______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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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2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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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大学实习报告范文

学生实习报告回顾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实习中,我采用了看、问等方式,对星鑫分离设备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分析了公司业务开展的特点、方式、运作规律。同时,对公司的"放眼世界"的服务品牌, "环保科技,全球共享"的企业使命,"务实求新、敢争一流"的企业精神有了初步了解。

今年3月7日上午开始,我在江苏星鑫分离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工商管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公司指导老师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工商管理理论,探求日常管理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新奇,收获也很多。通过实习,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的认识。

江苏星鑫分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原泰兴市鑫星过滤机制造厂),是生产隔膜式压滤机、板框式压滤机、厢式压滤机和箱式压滤机的专业厂家,并从事化工机械的研究、设计、制造。拥有各种精密的机加工和冷作加工设备,以及压滤机固液分离设备。生产的“鑫星”牌复合橡胶板、增强聚丙烯板系列压滤机,过滤面积8~㎡,有手动压紧、机械压紧、液压压紧、半自动、全自动、plc编程压滤机几大类,且星鑫压滤机可过滤、洗涤、压榨,过滤压力0.1-1.2mpa。

该系列压滤机是国家专利产品,获得江苏省科技成果奖、优秀新产品奖、市场名牌产品、国家3.15诚信奖及压滤机十大优秀品牌,并通过iso9001:、iso14001:双认证的压滤机专业生产厂家。

星鑫系列压滤机适用非金属矿、冶金、印染、陶瓷、电镀、煤气、造纸、炼焦、制药、食品、酿造、精细化工等行业原料生产、工业废液及生活污水排放过程中固液分离的理想设备。其中不锈钢板压滤机由于其无毒、无味、对人体无任何毒副作用,特别适用于食品、医药等行业。

星鑫压滤机在国内已被二十多类行业所采用,履盖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配套三十多家环保工程公司运用于多行业,多层次的产业中并为多家设计院设计配套出口日本、韩国、新加坡、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深受国内外用户的好评。

在新的世纪,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鑫星”将以诚信维护信誉,以科技铸造品质,每一个流程我们都严格控制,每一个产品我们都精益求精,每一份成绩我们都倍加珍惜……。

我们奉行:更好的质量、合理的价格、快捷的服务。

我们的宗旨:精心造产品、诚心待顾客、用心创事业。

同时通过实习我发现公司也存在问题:

1、市场观念和经营体制不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市场开拓的步伐与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有差距;经营体制还不完善,经营队伍、经营人员的责权利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施工组织管理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组织管理的意识不强,施工管理现状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存在较大差距,只是我们有的项目在开工初级阶段和施工过程中难以进入状态,不能满足业主要求。

3、成本意识不强,成本控制水平不高,个别项目不存在管理粗放、施工大手大脚的现象,向管理要效益、向科技创新要效益的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以至于我们的成本控制与先进的施工企业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市场竞争力不强。

4、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化还不完善,,在分包合同管理发面存在程序不衔接、管理不闭合的现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达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管理手段和制度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

5、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能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利益,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依法治企的意识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对此,我提出了我的有关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生产是经营继续的观念。企业的发展取决于经营的质量和效果,只有广开源头,多揽工程,企业发展才有保障。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干好在建工程是承揽后续工程、开辟新市场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生产是经营继续的观念,干精品、打品牌,树立一流的企业形象。

二、 树立“零缺陷、低成本”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的观念。效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只有实施“零缺陷低成本”战略,才能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获得更大的赢利空间,加快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上下必须以效益为中心,在广大职工中不断深化“零缺陷低成本”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的观念,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三、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项目管理 通过对资金管理、劳务层管理、物资管理、,加强项目基础管理,结合“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完善项目管理,加大监控检查整改力度,达到闭合管理。建立公司综合考评体制,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力度,抓好整改落实,促进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推进依法治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法制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经营,按章办事的能力,完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公司法律事务整体管理水平。

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那就是对企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时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工商管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企业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让我们一起为未来的人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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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管理专业实习报告2000字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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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时间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二、实习地点

汉中市城固县鸭掌门火锅城

三、实习岗位

财务助理

四、实习目的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为对象,进行实地学习与实践。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成功走向社会做准备。

五、实习内容

二年的系统理论学习,使我基本掌握了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诸如:会计学基础、初级财务会计、财政与税收、金融学、管理学等。但是,应该承认,如果没有将自己学到的理论通过实践被自己所真正掌握,应该说对自己今后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还是会造成一定困难的。只有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才能够将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情况中去,解决实际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财务会计业务包括下列各项:(1)原始凭证的核签;(2)记账凭证的编制;(3)会计簿记的登记;(4)会计报告的编制、分析与解释;(5)会计用于企业管理各种事项的办理;(6)内部的审核;(7)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8)其他依照法令及习惯应行办理的会计事项。各项会计业务应包括预算、决算、成本、出纳及其他各种会计业务。

(1)实习初期

虽然学的是财务管理,专业对口,还是茫茫然的,毕竟书本上的只是一个概念,具体操作并没有教你。初入店里,做的都是一些很琐碎的事,擦桌子、拖地、整理文件、发传真、跑银行等。认真的做了,真真切切的明白工作并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工作交际十分的重要,比方说跑银行,通常银行的工作人员自己工作就一大堆了,繁琐又累又不能出错,所以一般银行工作人员的态度都不是很好,有时候有很急的款项要划的时候,虽然已经去银行把该办的业务办好了,可是还是非得打十个八个电话她才会帮你转账之类的。

(2)实习中期

开始正的接受一些记账方面的内容,发现书上的习题是一回事,做作业和真的开始记账是另外一回事。开始的时候师傅只是让我帮忙贴一些原始凭证,想当然的以为只要按照大一的时候老师讲的做就可以了,没想到当我真的做出来的时候错误一堆,比方说原材料的发票,如果最下面的一行数字有破损的话就要将那行数字剪掉而不是贴上去,上课的时候涉及的发票就一两张所以贴起来十分容易,真正做起来的时候就不止是一两张的事情了,光是一个贴票方向的工作就让我错了好几回了,还要贴得又工整又清楚实则不易啊!深深的发现会计是一项需要很多耐心和很多细心的工作。

之后开始接触一些记账的工作,平时做作业的时候,题目都是讲企业的一项业务描述成一段文字叙述的题目然后做,真正动手干起来就不是这样了,通常都是面对一些原始凭证然后在电脑上填制记账凭证,也就是说那段文字是需要我自己想而不是事先给定的,这就要求对本企业会涉及到的会计科目相当的熟悉,之前以为做作业的时候就应该跟实际实践差不多了,可是真的做起来了发现还是差距挺大的,这让我体会到了会计工作关键还是动手实践而不是纸上谈兵。

(3)实习后期

通过这大半个月的实习感觉着实不易也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

1、来实习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专业有所了解,特别是一些记账的会计科目之类的账目要熟记。

2、在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如何在别人不教你的情况下得到经验?一,脸皮要厚,要沉的住气,同事教你帮他做什么你一定要尽力完成,而且一定不要把不满的情绪放在脸上。二、能问则问,点到为止。一些太白目的问题问多了下次人家就不理你了。

3、积极调整心态。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所以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六、实习体会

经过快一个月的跟班实习,让我对会计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和客观的评价。

(1)工作能力。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不仅很好地运用了所学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实用的待人处世之道,阔大了知识面,也丰富了社会实践经历,为我即将踏入社会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实习期间,除了浅层次地学习了专业技能外,我还感受和体会到了很多技能之外的东西。首先是敬业精神和那种生机蓬勃的工作氛围。走进这样的一个集体中,你的心会不由自主地年轻起来,你的脚步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大家快起来,而你的工作态度更会变得努力、认真,再认真一些,再努力一点。也许,这就是一个集体的凝聚力,这就是一个企业写在书面之外的“特殊文化” !珍贵的实习生活现已结束,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实习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2)实习收获。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运作过程,学到了实践知识,同时进一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与实践知识都有所提高,圆满地完成了本科教学的实践任务。二是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和将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三是一些学生在实习单位受到认可并促成就业。四是为毕业论积累了和资料。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你提高工作水平的坚实基础。在学校学习专业知识时,可能感觉枯燥无味,但当你工作以后,你才会发现专业知识是多么的重要。但我要想提高我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这些知识只是知道是远远不行的,而是要精通。

学校是一个小社会,而我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花朵,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自己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自己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实习的经历虽已经过去,可我还会回头去看一下我在那里留下的脚印,我相信那不会是我旅途的归宿,而是我充满挑战正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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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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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资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管理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所出资金额用于投资资本市场(股票、基金、期货、风投等),由乙方全权管理,在操作上具有完全独立的决策和执行空间。

二、甲方出资金额封闭期为一年,起始时间________截止时间________。

三、甲方出资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四、风险承担: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必承担风险。

五、利益分配:甲方将获取年利润收入____%。

六、协议的终止:甲方所出资金额封闭期为____年,为便于乙方操作和安全启动交易,资金从签约日期起____年内禁止出金,半年后如非甲、乙方本人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应尽可能的不出金;如果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合同的,则按照事情真实情况而再行商谈,可作考虑。

七、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自签订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八、为了尽量保证投资安全,出资方和管理方责任人应互换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示近照。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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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停车场管理制度合同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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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第一条本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有费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2.合同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免费服务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4.一般行政工作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第二条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规定如下。

第三条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函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时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管派工。

第四条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第五条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客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另行前往收费。

第六条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凭证”上签认,后将商品携回交与业务员,登录“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并填具“修护卡”以凭施工修护。

第七条每一填妥的“修护卡”应挂于该一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填其上,商品修妥经主管验讫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第八条上项携回修护的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第九条凡待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即报请服务主任予以协助。

第十条技术员应于每日将所从事修护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技术员工作日报表”送请服务主管核阅存查。

第十一条服务主任应逐日依据技术人员日报表,将当天所属人员服务的类别及所耗时间,填“服务主任日报表”。

第十二条分公司的服务主任日报表,应先送请经理核阅签章后,转送服务部。

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业务员,应根据“叫修登记簿”核对“服务凭证”后,将当天未派修工作于次日送请主管优先派工。

第十四条所有服务作业,市区采用六小时,郊区采用七小时派工制,即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六小时或七小时。

第十五条保养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填具保养到期通知书寄予客户并派员前往争取续约。

(二)客户意见调查

第十六条本公司为加强对客户的服务,并培养服务人员“顾客第一”的观念,特举办客户意见调查,将所得结果,作为改进服务措施的依据。

第十七条客户意见分为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及对技术员的评价除将品评资料作为技术员每月绩效考核之一部分外,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服务部应特别加以重视,认真处理,以精益求精建立本公司售后服务的良好信誉。

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将当天客户叶修调记簿于次日寄送服务部,以凭填寄客户意见调查卡。调查卡填寄的数量,以当天全部叫修数为原则,不采取抽查方式。

第十九条对技术员的品评,分为态度、技术、到达时间及答应事情的办理等四项,每项均按客户的满意状况分为四个程度,以便客户勾填。

第二十条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其情节重大者,服务部应即提呈副总经理核阅或核转、提前加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告该客户;其属一般性质者,服务部自行酌情处理之,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电话通知该客户。

第二十一条凡属加强服务及处理客户的建议或抱怨的有关事项,服务部应经常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予以催办,并协助其解决所有困难问题。

第二十二条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对抱怨的客户,无论其情节大小,均应由服务主任亲自或专门派员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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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委托物业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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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书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栋数:

总户数: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幢][座]单元层号。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及有关约定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九)。

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见附件5)。

第五条乙方应确定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6)。

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调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递增或减少)的标准调整。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经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

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包干x务费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交纳费用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物业服务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业服务费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费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4.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半年][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三)其他经营方式

----------------。

第八条业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

第九条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车辆停放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泊车服务费,按以下方式和标准收取:

(一)车位租金标准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车位使用人应按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临时停放车位租金。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按车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于车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费等支出。管理服务费用在返还甲方前从收取的车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车服务费:

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公共水电费由据实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入,在扣除经营收入总额%的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其收益归业主所有,按以下第种方式使用:

(一)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六条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当配合甲方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工作。

第十七条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重结构损坏及违反管理规约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9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

(一)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审定和认可乙方制订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甲方义务

(一)在乙方入驻日前,无偿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业主名册》;

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相关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

(五)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应督促其交纳;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三)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和向甲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纠正业主(物业使用人)违约行为;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乙方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

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四)及时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监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五)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业主相关注意事项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与甲方办理资金、资料、资产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将所有工作人员、生产设施设备撤离本物业区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进场时接收的资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竣工图纸、保修及使用资料,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等技术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合同资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经营收益合同资料;

5.物业面积清单及业主名册;

6.。

(八);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内办理移交和撤场手续。

第二十四条退出和移交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将解除合同决定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二)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三)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90日内,甲方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请或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对本物业进行自管。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在物业区域内进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乙方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乙方不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应提前两个月本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委会,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预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经营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业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查验、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业主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提供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的、未达到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已经收取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区域,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日应当按欠费金额‰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及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延、拒绝移交及撤场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可向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移交。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业专有部分内专有部位及专有设施设备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义务,但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的;

(五)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非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良行为,而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损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气泄露、设备设施故障、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附件:1.规划平面图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5.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

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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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老年,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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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老年健康管理工作计划

【篇一】

为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现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要求,依据《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有关内容,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对辖区内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给予中医保健指导。同时普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及水平,使老年人普遍享有优质的中医健康指导服务。

二、组织领导

1、中心组织成立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公共卫生科和医疗科为具体工作的执行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2、职责与任务

公共卫生科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健康教育、资料印制和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各医疗服务团队负责具体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工作,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三、工作内容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中医体质辨

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和中医保健健康教育指导。

1、每年对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并增加血脂、肝功、肾功检查,告知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每年进行1次中医健康指导,运用中医体质辨识理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根据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指导内容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1、常用养生保健方法,包括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2、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要点;3、社区老年人常见病症的预防保健,如腰腿痛、失眠、便秘、健忘、耳鸣、尿频等。

4、每年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专栏,播放中医药音像资料,发放中医药宣传资料。

5、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医疗服务团队,并与绩效挂钩,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篇二】

响应国家卫生部的号召。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的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根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我乡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细则。

服务对象:全乡行政村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

服务内容;为全乡行政村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的时间视情况具体安排,体检项目完全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并尽可能增加一些必要的项目,具体步骤如下:

1乡镇卫生院组织各村的老年人的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前先由各村乡村医生通知各家需要体检的人员,可以到卫生院进行体检,也可以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去村卫生室体检。

2老年人体检可与慢病体检以及建立健康档案相结合。

3体检的内容包括健康状况的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4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的症状、既往病史、遗传病史、现病史及临床表现、治疗和目前用药情况。

5体格检查方面含有血压、身高、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肺听诊、

腹部是否有包块、下肢是否水肿、呼吸、体温、脉搏

辅助检查有:每年一次血糖、血脂,有条件的话还应加上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X光片。

6告知老年人健康体检的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干预。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者和2型糖尿病者纳入相应的慢病管理

对存在危险因素但是尚未纳入慢病的居民定期随访

对所有的老年人进行慢病危险因素、高血压防治知识、糖尿病危害的健康教育

主要工作目标:

1掌握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的花名表及数据,规范管理率≥50﹪、体检率≥50%;

2健康体检表完成率≥95%。

【篇三】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四、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五、通过各种方式,每年组织辖区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包括血尿常规、血脂、肝肾功能、心电图等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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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管理租赁委托收费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收银,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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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产权属

于 的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办理物业管理事宜,以后有关此房屋的物业管理事宜全部由乙方 负责。

该房屋基本情况:家具,设施,租房合同,等见附件.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为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

甲方需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复印件,房主本人的___等复印件,交给乙方保管或向

乙方出示正本。

四、乙方负责按《租房合同》要求的日期,向租客收取房租(按租客需要提供收据或发票,如提

供发票金额收取税费10%)并将房租转交给甲方。租客如不按时交租,乙方有责任按租约及

时追讨,直至租客交租或搬出。

五、当租客需要修理该房屋内部的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灯泡等。乙方应及时赶到修理

(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1.在委托期间,甲方应支付委托费用 元/月,上述费用可从乙方代收的租金中扣除或由

甲方直接交给乙方。直至合同终止。

2.如房客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3.如乙方没有及时履行甲方指示的事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中止委托。

七、甲方应保证房屋及承租人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甲方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2.甲方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3.甲方对承租人的信用负责。

4.甲方应如期支付委托物业帮办费用。

八、此合同委托期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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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酒店管理2024年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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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2014年实习报告

根据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计划,XX年9月-XX年3月,我在上海吉臣酒店进行为其6个月的专业实习,实习岗位分别为前台接待、餐饮服务和客房管理。通过实习,巩固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了解了酒店管理的基本职责和各岗位的工作流程,掌握了酒店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在实践中找到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结合点。作为一名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实践工作虽然劳累,但同时也带给我更多的思考。

一、上海吉臣酒店简介

上海吉臣酒店座落于静安区、长宁区和普陀区三区交汇的中心点——曹家渡商圈,与中山公园商业圈、静安寺商业圈毗邻。距南京西路商务区、上海展览中心仅2公里车程,周边高档餐饮、购物、娱乐、休闲设施完善,是高品质商旅人士的理想选择。

酒店拥有设计时尚、高雅的各式客房,并特别设有高级楼层、商务楼层、日式楼层、无烟楼层、行政楼层。高速因特网接口,国际卫星多频道、液晶挂壁式宽屏电视,国际国内长途直播电话,客房内保险箱,迷你酒吧,全套豪华洗浴用品以及人性化的服务为您的商旅平添一份温馨、舒适。

位于酒店一楼的欧式咖啡西餐厅,其优雅的氛围,可为客户提供融合多样饮食文化并广受欢迎的各国料理,有自助式早餐、全天候的餐点、主题式自助餐,维多利亚及法式零点美食,并适合举办如生日派对、欧式温馨婚礼或团队聚餐等各式活动。舒适的环境、美味的餐点将带给顾客难忘的体验。

由香港顶级餐饮品牌--皇上皇餐饮集团奉上正宗港式粤菜及东北经典名菜,知名港厨的精湛厨艺更是非同凡响,精致美味的日式料理可让客户领略到东瀛风情。

二、实习岗位与内容

(一)酒店前台接待

1、早班工作流程  化妆,签到—了解住宿情况及重要事项——交接班(了解房态、清点帐目及小卖部商品,仔细阅读交班本)——接待宾客(办理入住、退房、续房、换房、预订、问讯、查询、行李寄存、处理基本投诉等各种手续,给客人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随时与楼层保持联系,掌握房态变化,合理分配房间)——配合收银向询问客人是否续住,关注客人消费情况,保证房间帐户有足够押金,帮助客人办理续房手续——接待宾客(以退房为主)——工作午餐——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准确,接待宾客(重点催收房费)——做交接班准备。

2、中班工作流程  交接班,清点帐目,了解白天住宿情况以及预订情况,掌握押金余额不足的房间,跟进上班未进事宜——接待宾客(重点催收房费)——工作晚餐——协助前台收银催房费,并跟进餐券发放事宜——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准确,整理预订——接待宾客(办理入住、退房、续房、换房、预订、问讯、查询、行李寄存、处理基本投诉等各种手续,给客人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随时与楼层保持联系,掌握房态变化,合理分配房间),18:00以前完成押金催收工作——做交接班准备。

3、夜班工作流程  交接班,清点帐目,了解白天住宿情况,掌握押金余额不足的房间——接待宾客(办理入住、退房、续房、换房、预订、问讯、查询、行李寄存、处理基本投诉等各种手续,给客人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服务,随时与楼层保持联系,掌握房态变化,合理分配房间)跟进上班未进事宜——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准确。提取房费、注明余额,处理手工帐目,按类别填写缴款单,保证一天的营业收入全部上交财务。电脑过帐,打印制做报表——对前台日常单据及表格进行整理、归档和补充,整理和补充小卖部商品,做好话务监控和相关记录,打扫前台内部及大厅的卫生——检查叫醒服务记录,为当日预订进行排房并及时与楼层沟通——检查、更新房态,确保房态正确,并做好交接班准备。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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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健康管理工作计划范例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3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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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工作计划范例

健康管理工作计划范例篇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幼儿园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力度,努力提高幼儿健康水平。

二、主要工作目标

1、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幼儿园卫生创建工作再创佳绩,得分99分以上。

3、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幼儿健康知识考核知晓率达100%。

4、幼儿年度健康体检率达100%。

5、及时控制园内传染病疫情,杜绝二代病例出现。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上好健康教育课: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全面按照“五有要求”(有专职教师、有课表、幼儿有读本、老师有教案、期末有评价)上好健康教育课。健康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2)开展好健康教育传播活动: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时间安排组织好,如开学第一周是“防近宣传周”,我们就大力宣传“防近”的知识和重要性,要用多种形势、板报、宣传窗、广播、电视、讲座等。3月15日至4月15日的“卫生宣传月”活动、“5•20”营养日活动、“9•20”爱牙日活动、“12•1”艾滋病防治宣传日专题宣传活动。

2、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

(1)规范管理幼儿园卫生: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班、到人,制定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卫生健教工作资料的整理:对相关文件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做到建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无误。

3、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六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近视、沙眼、龋齿和肠道蠕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好监测和防治手段。

4、传染病控制工作

要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幼儿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5、幼儿年度健康体检工作

要保证幼儿体检质量,要确保幼儿参检率达100%,体检结束后,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体检情况,写出分析报告,相关资料汇入幼儿健康档案。体检工作结束后半月内将体检统计分析上报市妇保所。

健康管理工作计划范例篇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铁岭市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尤其是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并配合录像、挂图等,使讲座内容丰富多彩,通俗易懂。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按《学校卫生档案》要求,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每天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口腔保健录像,组织学生采用氟化泡沫防龋,进一步减少龋病的发生率。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3、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办公室的卫生情况进行评分,并公布成绩。

三、具体防病措施

近视、沙眼、蛔虫、龋齿、营养不良、贫血等常见病的预防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这学期将继续督促患有近视眼、龋齿以及营养不良、贫血等疾病的学生尽早治疗和矫正。

1、近视:对4.8、4.9近视学生、督促他们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的读写姿势,不疲劳用眼,注意饮食,多食蔬菜、水果,减少肉及糖的摄入。对4.8以下的近视学生除注意以上几点外,还要及时督促到医院治疗。

2、龋齿、使用保健牙刷、氟化牙膏,注意刷牙方式,养成睡前刷牙习惯;少吃甜食,坚持氟化泡沫治疗,做好体检后恒牙龋齿修补的督促工作。

3、沙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不与家人共用生活用品,一经诊断出患有沙眼,即督促学生到医院治疗。

4、肠道蠕虫:督促学生饭前便后洗手,注意饮食卫生,一经查出便为其进行驱虫治疗。

5、营养不良:建议家长调整饮食结构,荤素搭配,重视早餐,多参加体育锻炼。

6、贫血:铁是构成血红蛋白的重要成份,人体缺铁,可引起缺铁性贫血,而动物的肝脏、肾,瘦肉、血,以及蛋黄、豆类里均含有丰富的铁,因此经常督促患儿多摄入这方面的食物。

四、主要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开展对流感、水痘等的预防宣传工作;增强学生防冻御寒意识,以防疾病侵袭。

2、加强对学生用眼卫生,眼保健操的检查督促工作。

四月份:

1、继续开展对流感、流脑、水痘的预防宣传工作。

2、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杀灭早春蚊蝇。

3、利用图片开展对结核病的防治宣传工作。

五月份:

1、做好春季食堂、厕所、环境卫生、四害消杀工作。

2、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培养。

3、对高年级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讲座。

4、做好春季食堂、厕所、环境卫生、四害消杀工作。

六月份:

1、开展碘缺乏症预防宣传和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工作。

2、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乙脑疫苗接种,力争接种率达100%。

七月份

加强对夏季常见病的预防宣传工作,预防胃肠道疾病的发生。

健康管理工作计划范例篇三

为了加强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卫服务质量,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

接受上级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工作评估,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从而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保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二、完善0-6岁儿童花名册:

前期整理好儿童档案中0-6岁以内儿童花名册名单,备注好近1年内的体检日期。与妇产科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儿童的资料收集,提高新生儿访视率。

三、现有0-6岁儿童居民档案:

1.做好新增人口和漏建儿童档案建立及电子信息录入工作,及时更新档案。

2.在领导协调及带领下,开展3-6岁托幼园所儿童体检。

3.从3月份开始到3月尾,公卫儿童小组将每月需要随访的档案,分村分年归类。由防疫科室进行每个月的电话或者面对面随访,公卫儿童小组协助防疫科完成纸质工作,积极进行指导和跟进,互助完成儿童随访和电脑录入工作,用于检查迎检(动态管理)。

4.从体检中继续筛查出体弱儿人数和档案,如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等体弱儿档案和花名册的建立,进而完善体弱儿建档工作。

5.各村档案分村分年管理,做好档案归类归档工作,以便检查容易查找资料。

四、工作要求

1.从20xx年2月15日至12月底力争完成5000户0-6岁儿童建档和随访工作,争取0-6岁儿童建档率和随访率达到85%。

2.每季度建档1250份,每月建档417份,每日建档16份。

3.0-6岁儿童每人可免费享受13次健康检查,在婴幼儿6、8、18、30月龄分别进行1次血红蛋白检测,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免费服务。

4.因公卫其他特殊性,如下乡体检开会检查等,其他人员共同协作完成剩下工作。

五、评价标准

1.新生儿方式率=年度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x100%

2.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0-6儿童数x100%

六、工作量汇总和上报:

每月27日进行工作量汇总和上报,于29日前将工作量报表及完成情况说明报送主任。每季度再进工作量汇总计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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