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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购房贷款(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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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申请报告示例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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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_____________(单位)人员__________,现任职务__________,家庭平均月收入__________元,因__________原因,特向贵行申请贷款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___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__________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__________(支)行开立了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账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账户资料;如果账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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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贷款合同格式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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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抵押权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与债务人 (以下均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表示充分理解,为确保该合同的履行,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做抵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1 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为准。

1.2 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质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1.4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甲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和)经营管理、处分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 甲方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抵押财产□评估价值□协商价值(择其一)为□人民币 (大写) 。但上述抵押财产□评估价值□协商价值(择其一)并不作为抵押物处置时的价格依据和限制。

2.2 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三条 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运输、鉴定、保险、登记、保管等事宜必须经乙方确认,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2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由甲方占有的,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3.3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抵押权利凭证(例如房屋他项权证)应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乙方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

3.4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全额赔偿。

3.5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优先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或转为保证金担保。

3.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义务办妥抵押财产清单中所列明的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若因为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的违约金,如乙方同意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前向债务人发放贷款的,甲方除需继续支付违约金外,还视为甲方为主债权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直至登记手续办理完成。甲方应对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到期)债务人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偿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被担保债务或发生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有权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2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4.3 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债务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

此为选择性条款,双方选择下列 项:(1)适用;(2)不适用。

甲方应于 (期限)内办理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足额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并在上述期限内将保险单证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债权经债务人和甲乙双方同意展期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甲方逾期办理保险、上交保单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在乙方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之前,因甲方未及时办理保险、上交保单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获得保险金并将其视为抵押财产的替代的,视为乙方对该部分差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担保风险

6.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

(1)债务人未能清偿到期(含提前到期)债务或履约能力出现风险的;

(2)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3)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业、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解散(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财产等导致履约能力可能出现风险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6)抵押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强制措施或依法被监管的;

(7)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第三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况;

6.2 若发生上述各项情况的,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

第七条

7.1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被征收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所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应视作抵押财产的替代,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继续作为主债权的担保,也可以经债务人及甲、乙三方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7.2 甲方的行为不得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该行为。若该行为已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则甲方应在十五天内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甲方不予恢复且未按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折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提前清偿债务或转为保证金担保。

7.3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同意无条件提供其他抵押物作为借款担保,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他抵押物作为借款担保,则视为甲方已无条件同意为债务人所欠乙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八条

8.1 若甲方非债务人,且债务人亦提供了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物的担保),则甲方的担保责任和担保范围并不因此而减轻或缩小。乙方有权选择合适自己的债权实现方式(包括放弃其他担保权),甲方同意仍就全部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8.2 抵押期间,抵押人因对抵押财产更新改造或增加附着物等而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财产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第九条 合同变更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授权划款帐号、借款用途、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但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和/或债务人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

9.2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及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债权人主管机构有关规定调整或变化且适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调整等,导致主合同变更的,甲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9.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0.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权人签章)。

11.2 本合同需签署五份或五份以上,每份均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债务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2.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2.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12.4 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声明事项

13.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

13.2 甲方具备担当抵押人的合法资格。

13.3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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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单位停薪留职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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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停薪留职期限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到____ 年月____ 日止,共为____ 年。

第二条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

第三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第四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

第五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等待遇。

第六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_ %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____ 元,每月____ 日前缴纳。逾期6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

第九条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务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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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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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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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购房贷款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保险,全文共 9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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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样本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C、个人自建房贷款D、经济适用房贷款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F、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据此确定年利率为%,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C、其他:。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E、按月付息,按(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F、其他:。

6.2每期还款日: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西安市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第十五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西安市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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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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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合同书

合同书编号:_____________

第一条  __________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________资金贷款贴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执行期为自_____年____月至_____年___月。项目完成的总体目标、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万元。其中在项目执行期内,计划新增投资__________万元。合同到期时,项目达到______生产阶段,企业总资产达到__________万元,企业总人数达______人,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目标: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_____万元,累计缴税总额_____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_____万元,累计出口创汇__________万美元。

3.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项目产品达到的质量标准:

a.企业获得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项目获得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施阶段目标是

1.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已为实施本项目贷款________万元。为支持本项目,乙方所提供贷款证明及付息的有效凭据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将安排为此贷款贴息________万元。甲方的贴息款拨付进度:

1.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2.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除甲方首次拨款外的剩余贴息款,将视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再行决定拨付金额及时间。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在项目执行期间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跟踪考核表;在项目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甲方所规定的格式,如实上报___________资金项目验收表。

第七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项目信息。

第八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的需求,需与另一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后方可执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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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津市用人单位招用务工农民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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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从___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至_______年____月__日止。

第二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_________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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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委托贷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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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甲方)受________委托,办理委托贷款

为此,与 银行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账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账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

(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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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贷款个人金钱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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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因_____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大写:_____),并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过银行转让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于收款当日出具收据给甲方,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期限内甲方不收取任何利息,乙方应当于借款次月起每月___号前归甲方还借款金额的_____%至款项还清。

每笔分期还款最迟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乙方若超过前述最迟还款期限仍未还款的,自最迟还款期限之日起算,每逾期一日按未还款金额的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付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止。

三、乙方于最迟还款期限仍未还清款项的,乙方自愿同意甲方所在公司对乙方税后工资报酬进行全额扣除,用于归还欠款及违约金。

四、乙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及借款到期后年内都连续在甲方所在公司处工作,尽到忠实勤勉的工作义务。

若乙方中途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当于解除劳动关系当日一次性还清所有未归还款项,同时并按借款金额的每日1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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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协议专项贷款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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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委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 专项贷款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 专项贷款(大写) 万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向 (以下称借款人)就 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 万元。

第三条 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

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 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

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 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 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 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 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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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英镑外汇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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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批准的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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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消费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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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甲方(贷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乙方(借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一、总则

1.1 本合同签约双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二、贷款金额、用途、期限

2.1 甲方经审核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审批同意后向其发放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以专用条款第1条约定为准。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以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为准。贷款期限自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贷款实际发放时间及到期日以《重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为准,且乙方同意甲方以《重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形式一次或分次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2.4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以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为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三、贷款利率、罚息、复利

3.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确定规则及采用的LPR期限以专用条款第4条中约定为准。

本合同项下LPR系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乙方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LPR发生调整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若贷款发放日为LPR公布日,则9时30分之前发放的贷款,适用的LPR为贷款发放日前最近一个月LPR;9点30分(含)之后发放的贷款,适用的LPR为该日公布的LPR。

3.2 本合同签订后,在采用浮动利率的情况下,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5条中予以明确:

3.2.1 不随之调整。

3.2.2 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3.2.3按频率调整: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按本合同专用条第5条约定的频率进行调整,即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日在调整月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3.3 贷款到期或提前到期,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还款,就逾期部分,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计收罚息和复利。对逾期本金,以逾期本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按日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复利利率按日计收复利。逾期罚息及复利利率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加收50%执行,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3.4 若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3.5 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3.6 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发生变更的,本合同项下的罚息利率、复利利率自动相应变更,并与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依据本条约定,利率、罚息和复利的浮动和/或调整不再另行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四、贷款的发放、支付

4.1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发放、支付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控制,在满足本通用条款第七条的提款先决条件下,乙方同意贷款资金采用下列方式之一发放、支付,具体发放方式及金额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6条中予以明确:

4.1.1 受托支付,即:甲方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后,乙方授权并委托甲方将贷款资金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象;

4.1.2 自主支付,即:甲方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后,由乙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4.2 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和交易对象结算账户详细信息见专用条款第7条。

4.3 贷款不满一个结息周期的,利随本清,遇结息日时,仍应及时结息。在贷款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扣收应还本息。乙方应保证个人结算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应付贷款本息。若乙方需要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或对个人结算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乙方须到甲方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个人结算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乙方须在甲方处开立新的个人结算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如乙方个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收。

五、贷款本息偿还

5.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还款方式为:(具体贷款本息偿还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

5.1.1 利随本清:指贷款发放后,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方式。

5.1.2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2)款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但最后一期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5.1.3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3)款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还款日固定在第3、6、9、12月;贷款发放后的首次付息日的确定方式如下:(1)结息周期为每季度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3、6、9、12月的固定还款日;(2)结息周期为每半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6、12月的固定还款日;(3)结息周期为每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12月的固定还款日。

5.1.4等额本息: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4)款约定的还款周期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金额包括每期应还利息、本金。每期还款额不足0.01元部分全部上调至元,每期扣款额以甲方实际扣款金额为准。

5.1.5 等额本金: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5)款约定的还款周期偿还等额本金,贷款利息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并随本金逐期递减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本金等于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期数。

5.1.6组合还款:可约定在还款期限内使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和利随本清四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组合还款;其中,各种还款方式归还本金之和为贷款发放金额,且各还款方式的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前述5.1.1、5.1.2、5.1.4、5.1.5的约定执行,具体还款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6)款的约定。

5.1.7其他: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7)款约定的其他贷款本息还款方式。

5.2乙方与甲方约定还款方式后,未经甲方同意,中途不得更改。在合同存续期间遇贷款利率调整,按照通用条款第三条对贷款利率、罚息和复利的约定执行,每期还款金额以重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测算数据为准。

5.3 乙方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 乙方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5.3.2 对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乙方提前归还贷款时,首先应归还当期及已到期期次应还贷款本息;

5.3.3 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部分提前还款后,乙方仍按照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乙方同意甲方按剩余贷款本金余额重新调整乙方的每期还款金额;

5.3.4 乙方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5.3.5 乙方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关违约金的计算及收取方式以专用条款第10条为准。

六、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专用条款第9条约定之方式进行担保。

七、提款先决条件

乙方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7.1 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开立了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个人结算账户。

7.2 甲方要求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担保的,则乙方提取本合同项下贷款需满足如下条件:

7.2.1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保证,则保证合同(和/或)经甲方认可的保证人出具的担保承诺函已生效;

7.2.2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抵押,则抵押合同已生效且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7.2.3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质押,则质押合同已生效且办妥质押财产(权利)的质押登记手续或将质押财产(权利凭证)交付甲方;

7.2.4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为其他形式担保的,则该担保已有效设立并能对抗第三人;

7.2.5 如甲方要求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同时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的,原则上该多种担保须同时满足上述担保条件。但是,在部分担保已有效设立的情况下,若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亦可同意向其发放贷款,同时其它担保手续继续完善。

7.3 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这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同时,乙方借款人应提供可证明其借款用途的相关协议和合同等资料。

7.4 担保物需办理保险的,则该保险已有效办理,并以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八、乙方声明与承诺

8.1 乙方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2 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8.3 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8.4 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5 按照甲方之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6 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8.7 在乙方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该等变化。

8.8 当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危及甲方债权时,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危害或者损害降至最低,并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9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九、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9.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

9.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9.3 乙方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9.4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

9.5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后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6 担保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担保合同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抵(质)押财产、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拆迁、征用、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抵(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灭失或有可能对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

9.7 乙方将贷款资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等投机经营行为的,或其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9.8 乙方或担保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9.9 乙方与甲方或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9.10 若经甲方认可的担保人向甲方提交的担保登记材料存在虚假,导致甲方担保权利丧失的,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担保人履行直接还款责任。

9.11自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若经甲方认可的保证人未将办妥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所有能够证明抵押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交存甲方,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保证人履行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

十、甲方权利

10.1 通用条款第九条所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完全由甲方作出判断并通知乙方。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0.1.1 要求乙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0.1.2 宣布所有已贷出的款项立即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并可直接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10.1.3 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财产、质押财产;

10.1.4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10.2 甲方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而对乙方和担保人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10.3 若乙方违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0.4 由于乙方信用状况恶化,甲方可以有效地自动取消对其的授信额度或者贷款发放。

十一、特别约定

11.1 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采用存单质押的担保方式,则存单在出借期间毁损灭失或不能按期归还的,甲方有权依据其有关规定接受或要求乙方挂失、补发,或由其直接补发存单,也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直接从乙方账户中扣款。挂失、补发存单的,不对账户、存单解止;存单质押的效力及于补发的存单,甲方依然享有质权。

11.4 乙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作出。贷款期间,乙方变更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重要事项的,需及时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其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5 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乙方和/或担保人发给甲方的文件,则需在甲方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11.6 本合同及其相关条款自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1.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11.8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重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贷款账号/个人结算账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金额及贷款用途与借款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11.9 乙方及担保人授权甲方在其提出贷款或担保申请期间或贷款期内(贷款清偿完毕前),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并在信贷业务审核及贷后风险管理范围内使用乙方及担保人的信用报告,并同意甲方将其个人信息报送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甲方不得向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11.10 乙方出现未按约还本付息状况,其不良信用记录将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带来的信用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条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加以解决。

12.3 本合同项下通知事项及所涉债务催收、各类司法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审理、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同本合同专用条款首部各主体联系信息。上述诉讼法律文书通过上门送达、邮寄等方式按照上述约定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受送达人承担。

合同各方如需变更约定的送达地址,应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在变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相对方;未以前述方式通知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12.4 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三、附 则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各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其它方的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除取得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披露或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另有要求以及以甲方清收为目的披露或者使用的除外。

13.2 本合同由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附件、补充协议等构成。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通用条款正文)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合同编号:( )年( )字第号

甲方(贷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预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为年利率,执行□ 固定利率: %,按照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五年期以上)LPR (选填“加”或“减”) ____ 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做调整;

□浮动利率:按照贷款发放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近一个月(□一年期 □五年期以上)LPR (选填“加”或“减”) ____ 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

5、在执行浮动利率时,如遇上述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通用条款第______条进行调整。(选填3.2.1/3.2.2/3.2.3)

选择通用条款3.2.3时,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每______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6、乙方同意贷款资金采用通用条款第______条约定方式发放、支付。(选填4.1.1/4.1.2)

(1)采用4.1.1条受托支付的,发放、支付的贷款金额为 元;

(2)采用4.1.2条自主支付的,发放、支付的贷款金额为 元。乙方自主支付时,应定期(每___月)报告或告知甲方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

7、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如下: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交易对象结算账户如下: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还款:

(1)利随本清;

(2)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每(□双周□月□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还款周期为双周的,利息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第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季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 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3)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利息的还款日固定在每年的(□3□6□9□12月)的_____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4)等额本息:乙方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频率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金额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 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 日;

(5)等额本金:乙方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周期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本金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 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 日;

(6)组合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采取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进行担保:

(1)保证,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了个人贷款担保承诺函(和/或)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2)抵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抵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3)质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质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乙方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三年(含)内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_%计收违约金;乙方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三年至五年(含)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_%计收违约金;乙方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五年以上提前还款的可免收违约金。提前还款计收的违约金,乙方应在提前还款时一并向甲方支付。

11、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述约定的第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简易程序进行仲裁;

(3)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普通程序进行仲裁;

1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担保人_______份,抵(质)押登记机关_______份,(其他)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专用条款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 )年( )字第( )号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印):

乙方声明:甲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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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单位实习生劳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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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习生)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着提高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精神,利用暑期时间自愿到甲方单位实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实习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从事___________工作。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做好乙方的劳动生产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实习期限

实习时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总实习时长为___________月。

三、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客观情况并结合乙方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在不同或同一实习部门进行实习,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实习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同意甲方和实习部门可根据工作(研发岗位)需要或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变动乙方的实习岗位。

3、乙方承诺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同意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和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按实习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实习部门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乙方将获得调休或加班工资,乙方应积极配合实习部门安排的加班工作。如乙方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加班,未经审批确认的,不视为加班亦不得作为调休依据

四、实习报酬

实习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给予一定的劳务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实习期间,乙方造成甲方财产、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为个人及其家庭谋取私利,不得将甲方资料、机密等资讯透露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甲方或者甲方派遣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者甲方派遣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月内累计病休三天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的。

3、乙方可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续强迫劳动的;

(2)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协议,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支付赔偿金。

八、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办理。

2、不遵守工作制度,擅自离岗;在公司外发生的一切违章事故,责任自负(甲方只负责协助处理)。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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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楼盘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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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楼盘)合作协议

协议号:

甲方: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3楼

法定代表人:万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购买乙方开发的商品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甲方为该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计贷款规模最高为 万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未使用的贷款规模经甲方同意后可展期。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项目(楼盘)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房产状况以及乙方资信、保证能力、机构变化等情况对本条款规定的合计最高贷款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三、甲方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及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签订的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贷款申请资料,对借款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万元、最高贷款成数不超过总房价 %、贷款年限不超过 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四、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放款条件,委托委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并将贷款划入乙方的账户内,具体账户为: (户名),账号 ; 或 (户名),账号 。

五、乙方须保证所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项目(楼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各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项目(楼盘)能合法、按质、按量、按期建设完成,并全面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的与购房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与购房人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对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发生纠纷,应由乙方与购房人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乙方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的合同借款本息、罚息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行使抵押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抵押登记无误的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收执之日止。

八、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和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九、楼盘期房转现房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将借款人(购房人)办理房产抵押、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公司,并督促借款人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

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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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单位购售电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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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_____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 [2]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3](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售电人: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 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4](许可证编号: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 ,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

收件人: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鉴于:

(1)售电人在______拥有/兴建 并/并将 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______兆瓦(MW)的 ______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2)电厂已/将 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电厂:指位于______由售电人拥有/兴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______兆瓦(单机容量为______兆瓦,装机台数为__ 台,分别为 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号机组)[5]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年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每年的上网电量。

1.1.4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4.1款规定的购电量。

1.1.5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始,到正式交付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6 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购电人(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详见附件三。

1.1.7 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8 强迫停运:第1.1.7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9 可用小时: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1.1.10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1 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就本合同而言,___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计划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___,在无大修年度为___;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 ___。

1.1.12 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3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4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5 计量点:指附件二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6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17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电厂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8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6]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7]。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电力。

3.1.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售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电厂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电厂机组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计划。

3.2.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5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年合同上网电量

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由合同双方根据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和当年预测的电力需求总量,按照同网[8]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双方据此确定__20__年合同上网电量为______亿千瓦时。

结合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和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9]为:

1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2月份: ______亿千瓦时;

3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4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5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6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7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8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9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0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1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2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10]及剩余月份的合同上网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合同上网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购售电合同。

4.2 等效可用系数

购电人根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买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根据电厂该年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计划等效可用系数应达到___ %[11]以上。若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12]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13]。

4.3 实际发电功率允许偏差[14]

在任何时段,电厂的实际发电功率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为:-3%~3%[15]。

热电联产机组结合国家规定的“以热定电”原则下达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确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

4.4 累计购电量及超购或少购电量[16]

4.4.1 电厂机组合同年(月)度在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与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超出第4.3条规定的偏差范围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之和,加上其他情况下电厂机组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中符合调度指令要求的电量,为年(月)累计购电量。年(月)累计购电量与年(月)合同上网电量之差为购电人年(月)超购或少购电量。

4.4.2 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17]。

4.4.3 到合同年度末,若购电人年累计购电量少于年合同上网电量[18],则购电人应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结果向售电人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

年少购电量=年合同上网电量-年累计购电量-该年因售电人发生不可抗力而少发的电量[19]-该年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

[其中:累计购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

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 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

4.5.1 在任何时段,如果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电或违反调度指令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部分为售电人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售电人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开机或停机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2)电厂机组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发电经购电人警告无效,或者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连续超过2分钟[20]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3)紧急情况下,售电人不听从调度要求减少或增加机组出力的指令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4.5.2 对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部分,购电人不进行结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超发电量违约金。

年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超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21]×2

4.5.3 对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部分,按非计划停运折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少发电量违约金。

年少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少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4 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5章 上网电价

5.1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

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按照补偿电厂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确定为:_____元/(千瓦时)。

5.2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_____元/(千瓦时)。

5.3 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_____元/(千瓦时)。

第6章 电能计量

6.1 计量点

电厂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二):

(1)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GB/T 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1997)的要求。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事件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并且具有日负荷曲线记录功能;支持网络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 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22]。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8.1.2 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23]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按照抄表记录准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24]。

8.2.2 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如购电人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人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25]。

8.2.3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____‰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3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支付

电厂机组单机调试运行期结束后,购电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比照第8.2条进行。

8.4 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购电人电网或售电人电厂机组提供有偿辅助服务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有关规定正式施行之前,遵循现行办法。

8.5 临时电价与批复电价差额调整的电费支付

对于临时结算电价与批复电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结算电费差额部分,双方根据第5.3条的约定和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双方确定差额后的一个月内清算完毕,多退少补。

8.6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7 用网电费的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电厂用网电量,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按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标准核算电费,电厂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电厂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8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9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帐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帐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10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____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非计划停运[26]

10.1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允许值累计为_____小时[27]。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超过该年度允许值,则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超过的小时数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28]。

10.2 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中,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为 次[29]。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强迫停运次数超过该年度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则每超过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30]。

10.3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而少购的电量,按照第4.4.3款执行。

10.4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强迫停运,则每停运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增加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

第11章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

11.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

11.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1.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2.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2.3 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4.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2.1条。

14.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4.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

14.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4)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持续_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5)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_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6)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______。

第15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条处理[31]:

(1)双方同意提请 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章 其他

16.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6.2 合同附件[32]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6.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6.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6.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

16.6 文本

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送 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 [33]备案贰份。

购电人(盖章): ____________ 售电人(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 ___ 月___ 日 签字日期:_____年___ 月___ 日

签字地点: 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

[1] 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2] 《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 关于取得输电业务许可证的陈述适用于已经实行了输电业务许可证制度的地区,下同。

[4] 关于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陈述适用于已经实行了发电业务许可证制度的地区,下同。

[5] 如果机组核定容量与其铭牌容量不符,则以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容量为准,下同。

[6] 此处法定节假日包括双休日。

[7] 此处列举了一些典型的不可抗力,双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8] 本合同指购电人管辖或经营管理的电网。

[9] 因水电厂来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可合理滚动调整水电厂月度合同电量,保证年度合同电量的完成。

[10] 调整幅度按照全网机组等比例调整的原则确定。

[11] 采用此方法确定年利用小时需考虑在大修年份,机组的可用小时低于其他无大修年份,对等效可用系数应提出不同的较低要求。另外,(1)特殊项目,如核电、抽水蓄能电厂等应有特别处理;(2)综合利用的小规模火电厂,由购电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当时电网的需求状况调度电厂。

[12]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实际等效可用系数的降低是否作为扣减电量的考虑因素,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3] 可以考虑将电网内备用容量是否达到某一比例作为是否扣减电量的依据。

[14] 本条不适用于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自动发电控制(AGC)时段。

[15] 实际允许偏差范围可由合同双方根据机组(电厂)容量的大小和所在电网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16] 实行“竞价上网”时,即可取消超购电量的概念,而设置竞价上网电量。竞价上网电量的电价和数量根据电力监管机构制定的市场规则和竞价办法形成。在此情况下,竞价上网电量与合同电量之间的关系应重新考虑。

[17] 另一种办法是:将政府定价电量也分解到月。(1)在年(月)合同上网电量小于该年(月)政府定价电量的情况下,当年(月)累计购电量未超过政府定价电量时,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当年(月)累计购电量超过政府定价电量时,未超过部分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超过部分的电价由合同双方协商,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2)在年(月)合同上网电量大于或等于该年(月)政府定价电量的情况下,当年(月)累计购电量未超过合同上网电量时,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当年(月)累计购电量超过合同上网电量时,未超过部分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超过部分的电价由合同双方协商,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18] 年合同上网电量应按第4.1条确定并按第4.2条调整,下同。

[19] 根据此项安排,因不可抗力而少发的电量由售电人承担。根据合同双方谈判的结果,也可由双方共同承担。

[20] 连续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时间可由合同双方根据机组(电厂)容量的大小以及所在电网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量化方法进行适当调整或者进一步细化。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机组起停时段。

[21] 对于按规定实行峰谷、丰枯上网电价的,应分时段、分季节段计算后相加,下同。

[22] 部分水电机组因来水问题经常发生全停。此种情况下合同双方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相互协商,确定用于电厂厂用电的用网电量与上网电量互相抵扣。

[23] 对于按规定实行峰谷、丰枯上网电价或协商确定电价的,应分段计算后相加。

[24] 此为送达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方式送达。

[25] 此为确认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确认方式。

[26] 不包括调试运行期的情况。

[27] 以同网同类型机组前三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平均值的70%~80%确定。

[28] 超过该年度允许值的小时数,也可分段处理:对超过小时数数值较少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小的扣减系数;对超过小时数数值较大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大的扣减系数。

[29] 以同网同类型机组前三年强迫停运次数平均值的70%~80%确定。

[30] 超过该年度允许值的强迫停运次数,也可分段处理:对超过次数数值较少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小的扣减系数;对超过次数数值较大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大的扣减系数。

[31] 仅可择一。

[32] 实际签订合同时,附件应完整、准确、清楚,不得省略。

[33] 此处指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设在电厂(机组)所在地的相应分支机构。在该电力监管分支机构成立之前,合同双方应将所签购售电合同分别送电厂(机组)所在省(区、市)电力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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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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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担保合同的一些注意事项

1. 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

根据《担保法》下列特殊主体不能进行担保。

a.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

d.银行等金融机构 。

2. 设置虚假的抵押担保,使对方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

合同欺诈人利用担保合同使对方当事人放松警惕,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合同欺诈人往往利用虚假的担保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利益。

3. 用担保合同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

欺诈行为人利用担保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这种欺诈中的主合同的内容是真的,担保合同提供的财产也是真的,只是合同义务人欲通过抵押担保合同将抵押的财产真正抵给债权人折抵主合同中的债务。欺诈人虽没有无偿获得或不平等的获得他人的财产,但其目的实际是促成抵押财产的流通,事实上形成了对另一方的欺诈。

4. 抵押人在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从而使担保落空。

法律规定一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次序分别设立不同的债务担保,但设立的抵押其抵押权的价值不能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欺诈人正是利用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多次进行抵押,在财产上先后设立多个抵押权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致使债权人的资产流失,抵押权落空。

5. 欺诈人将无权抵押的财产设抵。

一种情况是设置抵押的主体不合法,提供财产抵押的人并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财产不具有处分权,进行抵押后当财产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假抵押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种情况是,抵押的标的物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标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

6. 对担保未履行法定的手续。

我国《担保法》对以特定物进行担保的形式要件进行了规定,要求必须履行向法定部门登记的手续,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a.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b.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进行登记;

c.以林木抵押的,由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d.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由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e.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由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7. 其他合同陷阱

我国《担保法》中对以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应当注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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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住房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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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甲方为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保证用于___。借款期限为____年__个月,即从 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___年____月___日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年___月___日___元;____年___月___日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送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贷款银行(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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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技贷款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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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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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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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年委借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中国XX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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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位委托职称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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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因__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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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村信用合作社春耕生产贷款投放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生产,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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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春耕生产贷款投放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市联社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春耕生产工作要求,我社积极组织资金,加大春耕生产资金投放力度,着力解决在春耕期间农村资金需求,帮助农民备好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春耕必需品,真正体现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和对农民朋友的慎重承诺,做到了“想民所想,急民所急”,为支持“三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现将农村信用社支持春耕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积极支持春耕生产工作有序开展,我社成立以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措施落实,任务明确

为把春耕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我社及时的制定了支持措施和工作方法,把业务经营与支持春耕生产相结合,各分社具体负责该辖区的春耕生产工作和服务工作,积极支持“三农”、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

三、坚持“六个必须”

一是必须认真坚持核定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余额与春耕生产相结合。二是必须坚持大力组织存款与春耕生产相结合,做好春耕支农资金筹集;三是必须坚持全面、真实、准确的做好资金需求调查与春耕生产相结合;四是必须合理调度、配置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供给与春耕生产相结合;五是必须立足传统农业生产的购买耕牛、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农机具等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认真做好“五个一”工作与春耕生产相结合。六是必须转变作风,扎实做好信用工程建设与春耕生产相结合。

四、春耕生产支持力度

我社1月累计投放春耕资金xx万元,受益农户xx户,其中:支持农户购种子x吨,投放金额xx万元,支持农户购买化肥吨,投放金额xx万元,支持购买农药吨,投放金额xx万元,支持农户购买农膜吨,投放金额x万元;为其他农户累计投放xx万元。

通过我社认真努力,现基本解决了春耕期间生产资金需求,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力度,及时的保障了农户生产资金需求,但我社仍然还要加大农村资金投入,积极做好信贷营销工作和存款的组织工作,探索信贷资金的需求方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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