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传家宝典当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当户(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与证件号:
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公司(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借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当物
1.1甲方自愿以(型号、数量、单位)机动车(行驶证号码发动机号码)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
1.2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车辆估价为¥元(大写:元)
二、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车辆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4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用以扣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典当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为甲方垫付款及逾期罚息、违约金。
(2)用以偿付因处分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3)用以扣缴该车辆所欠的一切税款和贷款等杂费。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付甲方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如处分该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甲方所欠乙方款项的,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欠款。
三、当金及用途、期限
3.1该车辆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元(大写:元)
3.2甲方借款用途为,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款项由青*巨鑫典当公司委托麻*俊支付给借款人(甲方)
3.3典当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4.55%、月利率为0.45%,合计为5%,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个月的综合费合计¥:元,大写合计:元。
4.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期限为每届满30日的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4.4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4.3、4.4款。
4.6乙方按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4.7乙方依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4.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八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4.8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4.9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五、续当
5.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5.2甲方在超过7.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5.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六、赎当
6.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6.2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6.3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八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七、绝当
7.1双方一致确认: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如甲方不按约定还款,不和乙方联系,避而不见,经乙方向本合同所列甲方预留的电话号码短信通知后第二天早晨9点开始,乙方有权单方对所押车辆自行处置,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经济责任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2当物绝当后或乙方依照第九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对当物及质(抵)押物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拍卖、变卖或折价,甲方须无条件配合),损溢自负。
7.3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借款或绝当后,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八、逾期违约金
8.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3‰(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5‰(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九、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9.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9.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9.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9.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9.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9.7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8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9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10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9.11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9.12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9.13违反《车辆典当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9.14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10.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0.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0.3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0.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抵/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0.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0.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0.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0.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0.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0.11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1.1.1按当金本金的10%(百分之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1.1.2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1.1.3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1.1.4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八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1.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0.1‰(万分之一)违约金。
第十二条保证人责任
12.1本合同若设有保证人,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2.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2.3如存在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2.4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2.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2.6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12.7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12.8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3.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3.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13.4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与通讯
14.1甲方指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4.2乙方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
14.3甲方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短信等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
篇2:典当借款合同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与证件号: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公司(贷款人):青海巨鑫典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
根据《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借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当物
. 甲方自愿以 (型号、数量、单位)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 )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
.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车辆估价为¥ 元(大写: 元)。
二、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车辆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 )用以扣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典当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为甲方垫付款及逾期罚息、违约金。
(2)用以偿付因处分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3)用以扣缴该车辆所欠的一切税款和贷款等杂费。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付甲方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如处分该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甲方所欠乙方款项的,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欠款。
三、当金及用途、期限
3. 该车辆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 元(大写: 元)。
3.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款项由青海巨鑫典当公司委托麻昌俊支付给借款人(甲方)。
3.3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息、费率
4.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4.55 %、月利率为 0.45 %,合计为5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个月的综合费合计¥: 元,大写合计: 元。
4.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当日 2:00前,24小时制)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期限为每届满30日的当日(当日 2:00前,24小时制),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4.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4.3、4.4款。
4.6 乙方按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4.7 乙方依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4.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八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4.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4.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五、续当
5.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5.2 甲方在超过7. 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5.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六、赎当
6. 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6.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6.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八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七、绝当
7. 双方一致确认: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如甲方不按约定还款,不和乙方联系,避而不见,经乙方向本合同所列甲方预留的电话号码短信通知后第二天早晨9点开始,乙方有权单方对所押车辆自行处置,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经济责任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2 当物绝当后或乙方依照第九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对当物及质(抵)押物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拍卖、变卖或折价,甲方须无条件配合),损溢自负。
7.3 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借款或绝当后,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八、逾期违约金
8.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3 ‰(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5‰(千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九、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9.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9.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9.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9.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9.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9.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 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9.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9. 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9. 3 违反《车辆典当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9. 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0. 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0.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0.3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0.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抵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0.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0.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0.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0.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0.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0. 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0. 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 . 按当金本金的 0%(百分之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 .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 .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 .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八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0. ‰(万分之一)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证人责任
2. 本合同若设有保证人,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2.3 如存在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2.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2.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2.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2.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2.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3.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3.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3.4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通讯
4.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4.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
4.3甲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短信等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附 则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3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篇3: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仟万元整的贷款。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借款利率为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__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公司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元整。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篇4:个人房地产抵押典当借款合同书
出借人: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字第号,共有权证: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字第号。
2.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使用性质: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二零零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篇5:典当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 综合费, 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 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 《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 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 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 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 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 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 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 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 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否则不成立抽当, 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 5 内日赎当或与 1 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当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 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2.2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 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 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当物担保的债权 债权范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 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 、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 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 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当金及用途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如签发当票, 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 ,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月综合费大写__________%、月利率为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元。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
6.3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 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 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 限届满的, 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 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 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 在不违反 6.7 款规定的前提下, 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 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 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6.8 双方一致确认: 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 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 额, 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 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 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 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续当
7.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 方申请续当, 经乙方同意续当的, 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7.2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 赎当
8.1 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除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 应结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 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绝当
9.1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
9.2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的, 乙方有权单 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 但乙方以变卖方 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 70%。
9.3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4 乙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
9.5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 9.1/9.2/9.3 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处置当物。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 的价格不得低于估价金额的70%。
第十条 逾期违约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期违约金。
10.2 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 物:
1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 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 或擅自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典当、赠予、再质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当物;
1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 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 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 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4 9.1/9.2/9.3 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 但乙方变卖当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质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 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 违反《股权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十二条 甲方的声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 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 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2.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 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 并不再在质押 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12.6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12.7 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均是真实,并担保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2.9 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12.10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1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 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2.12 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乙方指定的账号为:
12.13 准许乙方及其经办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标的公司检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12.14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5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和除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 按当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证人责任
14.1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 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 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 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 (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 、 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 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 保证人仅在 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 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 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 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6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 方产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 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 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 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 则
1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 ,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保证人各执__________份。
第十九 补充约定
甲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时间:__________
篇6:典当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编码: 传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编码: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位置: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建筑面积:
5.使用面积:
6.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7.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8.房屋所有权证号:
9.保险单编号:
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1.上述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抵押担保的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坚定、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2.乙方须在办理完毕上述保险手续____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保险单的
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及欠款还清为止。此外,保险单须订明保险公司在甲方的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付给乙方任何保险赔偿金;
4.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委托甲方为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授权甲方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该抵押物毁损部分或者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项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6.如该抵押物出现毁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未还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险赔偿金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偿还所有欠款尚有余额,余额及该抵押物归还乙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在偿清所欠款项之前,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不解除。除上述外,该抵押物的毁损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7.如该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的,则保险单下的赔偿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8.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偿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偿,在乙方补偿甲方利益后,保险公司之保险赔偿金则相应转付于乙方;
9.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其价值减少,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第八条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九条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本金连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时,甲方须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该抵押物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确定的义务后,可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等管理部分办理该抵押物的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抵押物的处分
1.借款人如不支付贷款合同约定的款项或不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当行使该权利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委托房地产等评估机构对该抵押物重新评估,并以上述评估价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额收购该抵押物(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将该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下列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处分该抵押物:
(1)依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后____日内,借款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将相关款项偿还给甲方的;
(2)借款人逾期____日仍未缴清应付贷款本息的;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贷款合同的条例;
(4)乙方及或借款人为个人被法院下令监管破产,或乙方及或借款人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产;
(5)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乙方不交付有关土地使用费或有关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所征收的费用或税收。
3.甲方将处分该抵押物所有的款项,依下列顺序处理:
(1)支付因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费用及报酬);
(2)支付乙方欠缴的税款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及修补该抵押物的费用);
(3)扣付根据贷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4)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付乙方。
4.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乙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该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使用
1.如该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合理使用该抵押物,不得把该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许该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陷入或即将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者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等情况。
第十四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抵。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转让抵押房产。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第十七条该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毁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丧失的抵押权益,同时乙方应于上述毁损出现后____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再抵押等方式处置,因此引起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乙方只可将该抵押物自用。如乙方将抵押物出租给他人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应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当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由甲方发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该抵押物起____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出。
第二十条在抵押期间,乙方将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其完好无损,并准许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其共有权人、住址、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在____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维修费用,并保障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纠纷。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乙方须按时交付土地使用费、有关部门对该抵押物征收的税款及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遵守该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约或者大厦管理公约。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当有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乙方及其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10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提交抵押登记管理部分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抵押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典当质押借款合同
典当权人:____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人: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账户及资金账户上的全部资产。
第二条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
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
利率为月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典当借款时预扣综合费用,在典当期内,乙方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
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
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
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否则,到期不予续当。
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五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
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所有资产,。
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账户总市值降至: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二日内将市值补至: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
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
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
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双方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8:典当借款合同
典当行(全称):_____________典当有限公司
当 户(全称):_____________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_____________
2、典当用途:_____________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质押)物评估价值的______%发放。
4、典当期限:
(1)典当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 ‰,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 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____________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 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3、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典当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贷款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 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 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5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典当行(全称):_____________典当有限公司
当 户(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仟万(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
借款利率为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元整。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______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诉讼费、_____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篇10:典当借款合同
承典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______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______(动产)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为:______,使用性质为:______,面积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的土地(土地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土地性质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______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为:______)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______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万元。(大写:______)。
四、典当借款期限:放款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________年三月十六日。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______%,出典人于每月的____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______%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0.5%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款处理。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______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1、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______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2、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________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承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典人:
签约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典当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承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使用性质为:,面积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年限为:,土地性质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
(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 %,出典人于每月的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 %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
如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
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
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
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
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
承典人: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在金融机构作为借款人与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产生的纠纷。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特殊性在于贷款人为金融机构。 同业拆借是指具有市场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为了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活动。 企业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目前,为保护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我国法律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借贷的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港币、台币和等有价证券。 小额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小额贷款一般额度较小,利率较低,期限、发放和还款方式方面的约定更加灵活、便捷,小额贷款多用于扶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大学生创业等等。 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签订的合同。金融不良债权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甚至不能偿还贷款本金的借款债权。金融不良债权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是指金融不良债权受让人在受让债权后,向原金融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以实现债权的行为。追偿是受让人对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主要方式之一,包括直接催收、诉讼(仲裁)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破产清算等方式。 《民法典》规定的借款合同包括两部分:第一是金融机构之间及其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但是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借款关系比民法典规定的要广泛得多,还包括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自然人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因此,对这类案件的处理也显得复杂得多,、等金融部门和人民法院都应该高度关注和重视。 审理借款合同纠纷重点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起诉,如债权人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除这些情况外: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 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 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民法典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如何列被告,应考虑以下情况:
(1)出借人不知道贷款人是企业,贷款后贷款人也未披露企业用款情况,企业也未主动介入还款事宜的,应以借款人为被告;
(2)贷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实际用款人,出借人选择借款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仍然应列借款人为被告;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借人选择用款人为被告,可以用款企业为被告。如出借人坚持以借款和用款人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应允许,因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诉权。如何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
篇13:货物质押借款合同典当行用
合同编号: 借字第( )号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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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 “本合同”由《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唯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 “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1.10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 当物
2.1 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坐落在(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和坐落在(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2.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房产估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第三条 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臵当物后清偿顺序
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房地产抵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3.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臵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3.4.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3.4.3 当金本金。
第四条 当金及用途
4.1 该房产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 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息、费率
6.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月利率为 ‰,合计为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6.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月综合费 元。(大写: 元)
6.3 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6.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6.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十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6.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6.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第七条 续当
7.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7.2 甲方在超过7.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7.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 赎当
8.1 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8.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8.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臵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绝当
9.1 双方一致确认:依2.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不足 万元的,绝当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可自行变卖或折价,损益自负。
9.2 依2.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绝当后或乙方依照十一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依照以下方式处理:
9.2.1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臵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臵完毕。
9.2.2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臵当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臵完毕的,乙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臵当物,但乙方以变卖方式处臵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9.2.3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9.2.4 乙方处臵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
9.2.5 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臵方式。
9.2.6 乙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9.2.1/9.2.2/9.2.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但乙方变卖当物的价格不得低于2.2款估价金额的70%。
9.3 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贷款,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第十条 逾期违约金
10.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臵当物;
1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当物;
11.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1.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1.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1.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1.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臵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11.13 违反《房地产抵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1.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2.1 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2.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2.3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2.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2.6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当物;
12.7 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2.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2.9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2.10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2.11 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1 按当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3.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 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证人责任
14.1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4.2 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臵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
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4.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4.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4.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4.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14.9 上述条款,除乙方与保证人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废止其中的任一条款,否则上述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15.4 因乙方保管当物系无偿,若保管不善导致当物遗失或损毁的,乙方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
15.5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通讯
16.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臵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乙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 则
1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篇14:典当行借款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 字第 号,共有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 字第 号。
2、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 ,使用性质: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 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借款合同纠纷特点
(一)起诉方多为银行或信用社,且信用社起诉的多,商业银行起诉的少。
我县法院XX年受理的借款合同纠纷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收案总数的80%;银行向法院起诉的借款纠纷案件虽然较少,但其不能收回的逾期贷款数量却很多,且国有集体企业借款居多,给银行自身发展带来严重困扰的同时,也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但由于种种原因,其有债不诉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原告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
当前,许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愿意或不善于及时诉诸法律、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数次,多的甚至达数十次。许多案件从纠纷形成到起诉,一般都要接近两年时间,如果不考虑诉讼时效的限制,原告还不会向法院起诉;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丧失了收贷的良好时机,不仅给收贷带来了困难,而且加大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难度。
(三)无效担保的案件多,借款方主体变更的案件增幅大。
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属违法担保、空头担保、关系担保及无效抵押等无效担保的占了绝大多数。如有的乡镇政府为所属乡镇企业担保贷款;有的企业或公民自己无代为履行的担保能力,盲目为借款人提供空头担保;有的企业亏损严重,为取得金融部门贷款,不惜采取“父子互保”的手段套取贷款;还有一些企业在贷款时将企业全额财产作为抵押,而有关金融部门明知这种抵押无效,却予以认可。同时,借款方主体变更的案件也增幅较大。
(四)被告无力还贷的案件多,案件的执行难度较大。
在被告无力还贷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多是一些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或濒临倒闭破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躲债外逃,法院对于这些案件,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或破产措施,一些企业势必倒闭或破产,企业职工难以妥善安置,影响社会稳定;如果不果断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则难以保障,法院在执行这些案件过程中处于进退两难境地,案件执行难度很大。
篇16:无纠纷房产典当借款合同
出借人:
借款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字第号,共有权证: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字第号。
2.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使用性质: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篇17:房产抵押典当借款协议书
典当行(贷款人):(以下称甲方)
当户(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货物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货物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_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帐面价格________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货物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货物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货物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当金本金
第三条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利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月利率为___%,合计为___%,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起日内办理登记。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质物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登记及保险
6.1需要办理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申领登记证明,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6.2属可燃物资或易损货物的,质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6.3质押期间质押货物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当物的处分及流动限制
7.1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第八条当金的发放
8.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8.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8.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决条件:。
8.2在本合同8.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8.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九条续当
9.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9.2乙方在超过9.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9.3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10.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10.4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5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6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10.7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赎当和提前赎当
11.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将当物及相关权利凭证返还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1.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1.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2.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2.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2.3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3.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3.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逾期违约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4.2乙方违反14.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4.2.1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2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4.2.3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4.2.4本条违约责任与
14.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4.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16.1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16.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
16.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6.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6.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6.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6.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6.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6.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七条附则
17.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篇18:典当物品借款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 _______________字第 ____号,共有权证: 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 号,土地使用权证: _______________字第 ____号。
2.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 ,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 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3.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篇19:典当借款合同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台。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典当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典当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当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典当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机动车质押典当借款合同范本二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车牌照号:,车架号:,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万元整,大写金额:整。
典当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费用: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月综合费率:,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机动车质押典当借款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典质字第号
当户(简称甲方):
住所: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照)名称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典当行(简称乙方):
住所:联系电话:
经营许可证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以车辆(当物)质押出当,乙方接受并提供相应的当金。鉴于当票的格式限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应就本次车辆质押典当办理质押登记,故订立车辆质押典当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新车合格证为____________车辆(详见附件)作为当物向乙方质押出当,质押权的效力及于当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所称车辆或当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内容。车辆估价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当金支付时间以当票约定记载的为准。
二、典当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止。典当月综合费率______%,月利率______%,本合同约定的典当期限、典当月综合费率与月利率与当票不一致的,以当票记载的为准。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甲方收入综合费用和利息,综合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时预先扣除,当金利息由甲方于当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甲方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甲方于当期或续当期届满之日之前续当的,已扣除的典当综合费用不予退还。
四、典当期满,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甲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且逾期五天以上的,即视为绝当,乙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当物进行处置。甲方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之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按照________/日的标准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当金本息、综合费、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及其他与此典当相关的一切费用(本合同中约定的当金、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与当票约定不一致的,以当票为准)。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当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六、无论何种原因,如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应付债务,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质押车辆拍卖或折价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绝当物在本合同第一条中的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乙方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七、质押期间的车辆由乙方占有保管,但不得出租、使用。
八、质押期间因车辆自然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质押期间因乙方过错车辆发生非自然正常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但质押车辆若有相关车辆附件险种可获理赔的,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作为第一受益人,否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车辆发生遗失,按《典当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九、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让人、接管人及其他甲方权利义务承继人)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具有连续性,其效力持续到甲方偿清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和款项等)为止。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置甲方所质押的车辆:
(一)因甲方违约而由乙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甲方未清偿的;
(二)甲方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解散、破产的;
(四)绝当。
十一、甲方保证:
(一)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是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甲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车辆(当物)为共有的,其将车辆(当物)出当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乙方此车辆共有人翔实情况;
(四)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甲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甲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甲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乙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当金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甲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乙方原因明显减少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实现质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甲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甲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乙方无涉。
十二、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按应收当金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乙方因甲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法全部收回本合同项下当金本息、综合费和其他费用和款项而蒙受的损失),
甲方还需承担差额部分,同时,乙方享有追索权。
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办理质押登记并将有关证明文件和车辆(包括与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甲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收当金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补足。乙方签发当票的时间相应顺延。
十四、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五、合同附件:《典当车辆情况表》壹份。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当物)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双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依法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质押车辆转移至乙方占有,有关登记证明文件由乙方保管。乙方将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且质押车辆(包括与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证件、资料)转移至乙方占有后________日内,双方签署《当票》,《当票》为甲乙双方的借贷契约,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本合同在甲方清偿乙方全部当金本息和相应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款项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及时向车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凭证、票据、资料等交还甲方。
十八、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续当,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车辆登记机关管理部门壹份备案。
二十、本合同是典字________号当票的补充,作为当票的组成部门,效力独立于当票,对于甲方在当票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仍有权以质押车辆(当物)或其价金优先受偿。
当户(甲方)(签字/盖章):
典当行(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20:借款合同纠纷担保人上诉状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_____________)……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______________,……。
……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写明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解除保全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_____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_______________(被保全人姓名或者名称)的……(写明保全措施)。
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