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湖北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金泽立仁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汉 市黄陂 区 横店大街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业 5166.2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8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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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物业卫生服务协议书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XX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
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2:物业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建筑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3.停车费;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按《____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________________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________________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3:物业委托合同
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
乙方: 公司
法人代表:___
经___住宅区业主大会20xx年12月31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___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
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___住宅乙方:深圳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年月日
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篇4:住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合同(A)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篇5: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标准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大物业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 ,入住状况________。
第四条 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1.参与规划设计,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 。
3.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 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并负责审核购房人《大连市城市住房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第七条 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 、________ 。
共用设备包括: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_________ 。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路及路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 、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其他委托管理事项
1. 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3.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4.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路、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5.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7.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 、________等的管理。
8.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 。
9.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采暖费、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_______ 、__________ 。
10.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合理收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产权人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方使用情况。
(二) 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7.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_____㎡的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9.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产权人或使用人违反《物业使用守则》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 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5.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6.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和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及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
7.《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第五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 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 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 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付费时间 _________ 。
2.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收费时间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甲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甲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可按下列约定具体实施(在下列选项上画“√”)。
1.甲方负责落实保修规定,承担维修费用。
2.甲方委托乙方落实保修规定,并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支付维修费。
第十五条 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执行维修基金制度。已设立维修基金的物业,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未设立维修基金的物业发生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产权人按各自分摊的实际费用向乙方支付。
第十六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物业产权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______ 、_______ 、_______ 等。
第十七条 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十条 乙方按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款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甲方和物业产权人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二十七条 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 日内负责加固补强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委托管理物业明细
篇6: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3、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供住宅区
签订地点: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担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保定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_______小区_______楼六部电梯于20__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20__年2月1日至__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担全部费用。
6、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20__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20__年2月15日至__年2月14日的费用);乙方从20__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20__年2月15日至20__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__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承包费(20__年11月15日至20__年11月14日的费用)。
3、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日期为20__年9月1日至__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__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进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服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公共设施及房屋的维修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合同终止:
盛世华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共同组织、选聘和决定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售后维修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馈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5)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期限自__年11月15日起至20__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短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邮编: 邮编:
资质等级:_级
证书编号:___建房物字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通过选聘方式将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
物业类型:小高层及多层商住楼
座落位臵:_____
委托管理区域至址:
东至:西__ M? 南至:北__ M?
西至:东__ M? 北至:南___ M?
建筑面积:_____ M? 住宅面积: M?
商场面积: M? 会所面积: M?
停车场(地下室)面积: M? 绿化面积: M?规划平面图见附件_,物业构成明细表见附件_
第二章 管理服务与质量
第二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乙方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乙方提供的前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附件?);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 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收集)、雨、污水管
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建筑、环境、健身器械等养护的管理;
5.车辆的进出、秩序、停放的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一)前台服务;
1.设立365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电话;
2.实行每天8:00—18:00客户接待工作;
3.办理业户入住、装修手续;
4.接受外来电话,问询答复;
5.受理各类求助、报修、建议、投诉,跟踪处理情况并认真做好回访工作;
6.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收缴;
(二)商务中心无偿服务无偿服务;
1.商务咨询、商务信息查询;
2.代订报刊、杂志、信件收发;
3.代订机票、车票、船票等;
4.酒店预订,出租车预约服务;
5.节假日气氛装点;
6.代订花卉、代购内绿盆景;
7.雨衣、雨伞、手推车临时借用;
8.提供自动擦鞋机;
9.代管装修剩余材料;
10.代送饮用水;
11.废品收购联系;
12.一般物品临时寄存;
13.电话及访客留言转告;
14.代聘钟点工;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及质量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恶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如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住宅:0.65元/月?平方米;商场:1.50元/月?平方米(此费用为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公摊水电、电梯维护费、空调费等其他费用);电梯维护费:35元/月?每户。(按钦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水电公摊、损耗费按实际收取并每年调整一次。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业主应于每季第一日起交纳本季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业务。
第七条 乙方每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停车场(库)收费
1.停车场(库)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优先使用权。甲方在未售出前按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放管理服务费收取,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2.小车:180元/月?辆;摩托车:20元/月?辆;电动车:20元/月?辆(另加充电费);
3.架空层:(暂未定项收费)若定项收费时由甲方制定方案之后委托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摩托车:20元/月?辆;电动车:20元/月?辆(另加充电费);非机动车辆:15元/月?辆;
4.架空层杜绝乱堆放杂物,保持有序、整齐、清洁卫生的环境。
5.停车场车位停放管理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如车辆需要保管的需另签订车辆保管协议费用另计。
第九条 计费时间对已售出的(住宅)物业,自甲方向购房者出入伙通知交房,业主办理收房手续的次日起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业主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办理收房及入伙手续的,一律按甲方规定办理收房入伙的时间的次日,计收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对未售出或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自竣工后的次月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商场的物业管理费计费时间从年 月 日起计算。停车场的管理费计费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计算。(时间暂未定根据实际情况定收)
6.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交纳时间
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按季结算,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第一月为缴纳本季度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的交费日。
甲方有义务敦促各购房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管理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共用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消防设施、电梯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按物业接管验收移交确认为准;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负责维修,按时保质完成维修事项;
第十二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管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管理的标准(附件1)向甲方、业主支付30%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条、第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违约金3%收取。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1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务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备案两份、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9: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指: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五、绿 化: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七、保 安: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八、消 防: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 修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急 修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十、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篇10:房屋委托物业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书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栋数:
总户数: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幢][座]单元层号。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及有关约定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九)。
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见附件5)。
第五条乙方应确定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6)。
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调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递增或减少)的标准调整。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经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
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包干x务费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交纳费用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物业服务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业服务费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费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4.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半年][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三)其他经营方式
----------------。
第八条业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
第九条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车辆停放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泊车服务费,按以下方式和标准收取:
(一)车位租金标准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车位使用人应按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临时停放车位租金。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按车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于车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费等支出。管理服务费用在返还甲方前从收取的车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车服务费:
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公共水电费由据实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入,在扣除经营收入总额%的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其收益归业主所有,按以下第种方式使用:
(一)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六条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当配合甲方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工作。
第十七条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重结构损坏及违反管理规约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9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
(一)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审定和认可乙方制订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甲方义务
(一)在乙方入驻日前,无偿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业主名册》;
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相关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
(五)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应督促其交纳;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三)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和向甲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纠正业主(物业使用人)违约行为;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乙方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
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四)及时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监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五)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业主相关注意事项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与甲方办理资金、资料、资产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将所有工作人员、生产设施设备撤离本物业区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进场时接收的资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竣工图纸、保修及使用资料,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等技术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合同资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经营收益合同资料;
5.物业面积清单及业主名册;
6.。
(八);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内办理移交和撤场手续。
第二十四条退出和移交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将解除合同决定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二)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三)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90日内,甲方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请或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对本物业进行自管。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在物业区域内进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乙方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乙方不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应提前两个月本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委会,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预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经营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业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查验、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业主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提供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的、未达到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已经收取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区域,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日应当按欠费金额‰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及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延、拒绝移交及撤场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可向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移交。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业专有部分内专有部位及专有设施设备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义务,但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的;
(五)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非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良行为,而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损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气泄露、设备设施故障、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附件:1.规划平面图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5.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
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11:短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管理界线: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有关财务账册。
第十四条 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位置计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位置计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
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
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
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 。
(二) 。
(三)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 %的比例,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
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11、物业管理委托7日内,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代管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 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
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
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
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
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
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
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 。
3、 。
(八)消防
1、 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 。
5、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 。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二)收费时间: 。
(三)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四)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 %按日交纳滞纳金。
(五)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费用;3、弥补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三十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业主、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和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2、绿地养护;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便民服务费用;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乙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由相关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乙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按日交纳滞纳金。
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作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
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3份。
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因房屋建设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物业构成细目
2、《业主公约》
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篇12: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委托方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篇13: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供住宅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一)内容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二)要求
1.全面掌握所区内给排水系统、暖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熟悉管路走向和具体位置,保障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跑、漏水情况,要立即赶赴现场( 分钟内),组织抢修;一般报修 小时内抵达现场;
3.给水管道、暖气管道无滴漏水现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时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掏疏通一次;
5.保证维修质量,更换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标准;
6.文明操作,尽量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维修后要清扫干净。实验室内使用电、气焊要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不违章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第二条 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一)内容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二)要求
1.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发生断电事故立即排除故障( 分钟内到现场);
2.接到一般报修 小时内到达现场;
3.限电、停电应提前发出通知,遇突发供电中断事故要立即与供电机构交涉解决;
4.定期巡视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公共场所、道路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按时办理电梯年检事宜;
6.按时与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维修要有记录,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条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一)内容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二)要求
1.路面、公共场地、门前三包区域每日清扫,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粪便,排污管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
2.楼内公共场地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污垢,玻璃干净明亮,电梯门及轿厢内保持光亮,卫生间内地面、洁具清洁卫生无污物,空气流通无异味。
第四条 绿地、绿化管理
(一)内容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_________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二)要求
1.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效果,花木、绿地修剪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2.无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的现象;
3.在正常浇灌前提下,注意节约用水,管理好绿化用水;
4.绿化工作达到院先进单位标准。
第五条 食堂管理
(一)内容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二)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员要“三证”齐全,定期体检,不录用无资质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衣着整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主动;
4.保证伙食质量,花色品种多样;
5.餐厅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做到地面洁净,餐桌、餐椅无尘,无杂物堆放,无蚊蝇,为就餐人员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第六条 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一)内容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二)要求
1.优先保证所领导、院士、会议用车;
2.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准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准确填写出车单,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理或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年检、年审等车务手续;
5.建立、健全机动车档案;
6.及时清理自行车棚内的废弃自行车及杂物,自行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第七条 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一)内容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二)要求
1.热情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人;
2.电话联系被访者,征得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准其进入工作区;
3.正确、及时收发各类邮件、报刊,不发生人为邮件丢失,急件予以特殊处理。
第八条 职工医疗管理
(一)内容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 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会议。
(二)要求
1.为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
2.无重大医疗事故;
3.严格按所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审批、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所购药品无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
5.按时对应做计量检定的医疗器具送检,并有记录。
第九条 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一)内容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二)要求
1.每月根据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采购计划,报甲方核定后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避免库存积压;
2.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剧毒药品的保管、发放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跟踪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条件符合公安相关部门的规定;
4.化学品仓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卫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出入库器材要做到账、物相符,定期与所财务处对账。
第十条 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一)内容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二)要求
1.门岗执勤礼貌、规范,夜间保安巡逻;
2.引导进所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第十一条 居委会的管理
(一)内容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参加各级政府有关会议并组织落实。
(二)要求
每天 : - : 提供开水,茶炉设备保持完好,茶炉间、浴室卫生洁净。
第十二条 茶炉、浴室的管理
(一)内容
提供开水供应、浴室管理,茶炉设备、淋浴设施的维护、维修。
(二)要求
1.楼内走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一)内容
1.办理入住手续、来客登记及安全工作;
2.宿舍楼内楼道、楼梯、卫生间及公共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3.门窗、室内设施的维修;
4.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工作。
(二)要求
1.严格按收费标准收缴相关人员的房租、床位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编制收费清单后交所财务入账;
2.课题组水电用量核查后列收费清单,报所财务处。
第十四条 房租、水、电费的收费管理
(一)内容
负责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房租及相关费用、职工住宅楼水电及相关费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费工作。课题组水电查表及编制收费清单。
(二)要求
1.房屋出租符合 市有关规定,出租合同规范;
2.对出租房屋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租合同报甲方一份备案;
4.按时收缴房租等相关费用,交财务处入账;
5.房屋经营收入每年不少于 元(大写: )。
第十五条 房产经营管理(见附件一)
第十六条 其他管理规定
(一)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貌友善,热情主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大胆管理,讲究方法,纠正违章,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二)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敢于批评和规劝,对恶意违反并不听从规劝的人员可报请所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协议执行情况;
(二)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管理年度计划;
(三)由资产财务处对乙方财务支出进行年度审核;
(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改变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须征得甲方同意;
(五)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关系;
(六)审定乙方编制的房屋、装备大修、更新年度计划;
(七)负责与乙方签订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单项合同;
(八)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甲乙方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 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二)根据 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编制 房屋、设备大修和更新年度计划,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在管理服务中,有权对违反本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凡 公用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七)乙方聘用本所职工以外的人员,应遵守 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此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指标,自觉接受本所职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的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用为 元∕月(大写: ),应于每月 日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在维修中,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未执行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接受 组织的部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至 整体搬迁后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所务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房产经营管理规定
篇14:最新委托物业装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
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置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
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那么需装修委托书。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二、出入证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收费〕,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丧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
三、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平安,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元。及垃圾清理费___元
第二条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
题,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考前须知
第一条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前方可继续施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15:最新委托物业装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_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出入证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第一条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
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8:00--11:30,14:30--1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六、日静音作业)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装修竣工验收__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其它
第一条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篇16:住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学校校园物业委托给乙方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二、工作内容
(一)保安工作
(二)绿化工作
(三)清洁工作
(四)水电,门窗,课桌椅,办公台椅的小型维修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委托费用
甲方每月____日前将委托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审核乙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评定;
(三)在本合同生效起为乙方提供 _________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向乙方提供工作时所需的水,电,提供乙方工作时必需的工具,物料存放地点,临时小休的座椅;
(四)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五)负责收集,整理校园物业管理所需的资料,并将复印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交给乙方;
(六)对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制止,若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追究乙方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七)协助乙方做好宣传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按照甲方委托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制订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工作标准,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转包;
(三)提供进驻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在本校服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提供福利,员工工资不得低于____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人员持证上岗;
(六)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七)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服从甲方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对有关整改的要求要及时进行;
(八)每学期向甲方公开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九)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每学期末向甲方上交工作总结;
(十)若出现非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水,停电)造成有关工作服务质量不能达标,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有关损失由甲方自负;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剩余管理费无需支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八、附则
(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出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篇17: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 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十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篇18:大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官方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大物业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 ,入住状况________。
第四条 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1.参与规划设计,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 。
3.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 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并负责审核购房人《大连市城市住房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第七条 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 、________ 。
共用设备包括: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_________ 。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路及路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 、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其他委托管理事项
1. 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3.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4.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路、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5.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7.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 、________等的管理。
8.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 。
9.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采暖费、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_______ 、__________ 。
10.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合理收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产权人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方使用情况。
(二) 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篇19: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本
总则
一、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行为,达到业主的满意和要求,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资金结算》、《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和《附则》七个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辽宁电*第四工程公司
乙方:辽阳四兴物业管理*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写字楼
建筑占地:176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20__年3月10日始至20__年3月9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2、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10、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收取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管理费、保养费及特约服务费等。
总计:428626.83元。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相关标准,制定本合同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 清洁卫生费及绿化管理费
1、 保洁费:
0.35x12x13556=56935.20元/年
2、绿化费:
0.55x13556=7455.80元/年
3、化粪池清理费:
0.30x13556=4066.80元/年
二、保安费:
0.35x12x13556=56935.20元/年
三、小修费:
每年40,000元
四、电梯、高压水泵运行保养费:
0.45x12x13556=73202.40元/年
五、供电、供水、供暖运行费:
8x800x12=76800.00元/年
六、收发:
3x800x12=28800.00元/年
七、特约服务费:
2x800x12=19200.00元/年
八、管理费及其他:
1、管理费:
3.5x13556=47466.00元/年
2、 办公费:
0.35x13556=4744.60元/年
3、 其他应急费:
每年5,000元
4、 法定税费:
420606.00 x5.5%=23133.33元/年
九、中修以上和设备、设施更新费用,由物业公司提出项目并套用相关定额,履行各种手续并由业主审核批准后施行。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
内容:
区域内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标准:
1、庭院、门厅、走廊
每天利用业主休息时间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一次,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停车畅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附近的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
2、电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人员随时清理电梯间,每天负责更换地毯,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3、卫生间
每晚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垃圾和方便饭盒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开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
4、绿化
及时对楼内外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及时清除里面的杂草,每天清除花卉、叶茎的尘土,保持盆内、草坪内无杂物,定期喷洒药剂,使花木无明显枯萎及病虫害现象。
5、地下停车场
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保持四壁无灰尘。
6、化粪池
定时清理、保证正常使用。
二、保安
内容:
设立专业保安人员以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标准:
1、值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其它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三、小修
内容:
设备、设施小损、小坏的维修,保持房屋原来完好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标准:
1、电气
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水暖
上下水和暖气的保养,水暖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土建
房屋的主体结构,各种墙、梁、板柱和门窗洞口的修复。
4、设备
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如:开水器、热水器、空调器、供电开关、盘柜、窗帘等。
5、其他维修项目
业主要求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如:外点运抵的设备、室内要求装其他设施等。
6、维修率
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10分钟到位。电气、水暖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
四、电梯及高压水泵
内容:
对电梯、高压水泵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处理随机问题。
标准:
1、维护
按有关规定及时维护,处理随时发生的问题,使机械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设备运行率达98%以上。
2、保养
乙方应定期对电梯和高压水泵进行保养。如:管道刷防腐漆、电梯抹润滑油等。
3、检修
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应急情况处理
设备因停电、机械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停运、损坏时的人员反应,事故原因的查明,事故处理的结果和当事人受处罚及收教育情况。
5、各项记录
值班的人员安排及时间,安全责任及规章制度,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6、费用统计
设备每次维护、正常运行、定期检修及处理突发事故的各项费用统计数据。
五、供电、供水、供暖
内容:
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到“业主叫,人员到”,及时为业主服好务。
标准:
1、运行记录
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和交接班记录,设备正常运行的各项数据,计划停电、停水、停气应提前12小时通知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记录
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日常保养
定期对破损和老化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电、停水、停气的,要提交事故报告,向业主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当时人的责任及受教育情况。
5、应急情况处理
接到用户报告紧急情况时,维修人员应10分钟内到位并立即修复,在最短时间内处理突发性影响并向业主详细解释清楚,做到小修12小时内完毕,大修要连续修复并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业主说明原因。
6、费用统计
设备每次维护、正常运行、定期检修及处理突发事故的各项费用统计数据。
六、收发
内容:
负责公司内部的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对职工个人的报刊、信件、包裹等及时通知领醛
标准:
1、登记
对邮寄和收取的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及时登记,保管好收据以便查询。
2、投递
对要发出的办公信函、公司各种文件、通知、报表、包裹、汇款等要及时投递,不得延误。因投递原因而发生的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3、收取
对从邮局或邮递员中领取的物品、报刊、信函和各种单据要逐一登记,不得冒领或错领,对有问题的,要提出疑议。
4、分发
分发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要做到准确无差错。同时制止内部的冒领或错领行为。如有错误,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5、服务
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达到业主满意。
6、保密
对公司的机密、重要文件、信函负有保密责任
七、特约服务
内容:
为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提供清扫、保洁服务。确保领导在清新、优雅的环境中舒心、愉快地工作。
标准:
1、清扫
每天清扫一次,定期进行彻底保洁。
2、擦洗
随时擦拭桌椅、各种会议牌、装饰物、花卉等,要求无灰尘、无污渍,椅罩、沙发罩、布窗帘等要定期洗涤、更换。会前、会后要及时倾到垃圾、矿泉水瓶等。
3、门窗
门窗和玻璃要随时擦拭,会前要打开门,会后要关闭好门窗,百叶帘要完好无灰尘,做到窗明几净。
4、物品摆放
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
5、室内环境
定期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晰。
6、服务
会前要摆放好各种会议用品,会间要随时更换需要的用品,同时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会后要及时清理会畅达到随时具备使用条件。
八、管理
内容:
对乙方的人员、制度、工程、财务、资金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宏观控制。
标准:
1、管理人员的素质
管理人员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熟悉分管的业务范围,对业主交代的任务要清楚、明晰,能够统领一方面工作。
2、制度健全情况
各项规章制度应完整、配套、齐全,具有约束力。
3、人员分管情况
人员安排应合理,具体工作时间及分工明确无误。具有奖罚措施。
4、工程施工情况
施工前有报告与立项,履行各种相关审批手续,施工中-保证安全和质量,竣工后要验收,合格率在95%以上,并提交验收报告。
5、资金使用情况
甲方缴交的物业管理费要专项利用,不得挤占,保证物业的维修标准。
6、双方结算情况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按规定时间结算物业管理费和工程量,由乙方代收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按时、足额上交甲方,不得截留。
未列标准参照国家及有关省市标准执行。
资金结算
一、乙方应于每年初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甲方有权审计和清查乙方帐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物业管理费。
四、乙方负责收缴外租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每季度与甲方结算一次。
五、乙方负责收缴外租单位的电、水费每月与甲方结算一次。
六、除小修以外的其他维修工程量每季度与甲方结算一次。
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
为使物业管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给业主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规范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2、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及人员分管情况,制定出内部相应的考核办法。
3、中修以上和设备、设施的更新项目要立项,履行审批手续,竣工后要提交验收报告单。
4、经行政事务部考核不合格项并限期下达整改的措施必须按时完成。
5、及时收缴出租单位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工作。
6、做好各方面的记录工作。
二、检查与考核
检查时间:
每月15日、30日为定期检查日,遇到节假日或公休日,检查时间顺延。
考核形式:
1、采取定期检查并实行打分制;
2、机关或外租单位问卷形式;
3、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
考核标准:
1、以《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所列标准项进行考核,并辅以打分形式;
2、按考核标准,70分应为物业管理达标标准分;
考核方法:
1、每月15日由行政事务管理部人员负责检查并负责打分,占总积分的30%;
2、每月30日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3、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三、奖惩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费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4、乙方工作质量超过《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高于70分的,物业管理费按同比例奖励。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篇20: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
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备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