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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条例(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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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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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邳委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围绕“三先”奋斗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确保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东陇海第三大市。

二、目标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张延青任组长,尤艳侠、何富銮、徐继飞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继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沈军。

(二)目标责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直接责任人:赵东风;承办人:杜辉。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企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尤艳侠;承办人:曹雷、冯敏。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商静;承办人:王光辉。失业保险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赵伟。医疗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田贯益、刘增军。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姚红。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三)监督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争先创优工作相结合,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督导、考核。对创建工作不力的科室和单位,一律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对完不成创建任务、工作失职、创建丢分的科室和单位,严肃追究直接

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于塑造邳州良好形象,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单位要调度重视,切实树立责任感,增强紧迫感,全力投入,全员参与。要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各责任科室、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在20xx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在迎检中不失分。

(三)各责任科室、单位将材料(含档案材料、汇报材料)规范整理成册,于5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汇总。

(四)各科室、单位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客观困难的指标,及时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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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检查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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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宣传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着力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

2、依据《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暂行规定》,树立3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工地,带动本县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减少建筑工程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实施: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要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xx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xx年继续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绩溪县建筑市场。

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五、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xx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

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六、做好施工企业和设备租赁企业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发牌和安装拆除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依法监督指导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对房屋建筑工程用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认真抓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拆除队伍的资质管理和拆除方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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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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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施工,首先应组织工人熟悉图纸,、并对柱梁板按图纸变更、会审内容进行翻样。后浇带、施工缝处按规范执行,在组合配模后,应进行编号堆放,支模时按编号进行铺设。本工程基础施工作业流程为:基础底板→基础反梁→地下二层墙柱→地下一层梁板→地下一层墙柱→地下室顶板。

(一)模板设计的基本原则

保证模板的平整度及刚度,保证砼脱模后的整体效果。

采用定型化、整体化、工具化的模板,提高工效,缩短工期。

(二)模板周材供应及调配

由木工翻样人员进行模板翻样,完成模板布板图并提交模板(钢管、木枋)周材需用计划表,周材需用计划表经过项目部材料供应负责人审核。由项目部按各单位工程进度分批次进场,统一调配。现场建立严格的周材进场管理制度,并制定节约措施,降低材料损耗。

本工程地下室一层局部为人防地下室,室内部分剪力墙为防爆墙,均有气密性要求和人防要求。对外围剪力墙柱及人防墙加固用ф12对拉螺杆应有防水处理措施,室内柱、墙对拉螺杆只有限位板,可不需要止水板的对拉螺杆。

地下室剪力墙模板加固用对拉螺杆的加设,按施工时砼的侧压力计算,对拉螺杆应按上疏下密设置,为了减少对模板的破坏,地下室剪力墙优先采用旧模板,底部0.9m按间距0.45×0.6m2一根设置,上部按0.9×0.3m2一根设置,螺栓孔布置在模板边缘。

地下室外剪力墙钢筋绑扎,需搭设井型脚手架作为剪力墙立筋的支撑,以防止立筋倒下,同时也可作剪力墙外模支撑外脚手架应与基坑边坡相连,使脚手架满足整体稳定性和刚度要求。

为了满足地下室外墙内模、内剪力墙模板的加固处理应在地下室底板砼中予留30cm短管于外面间距20__便于支撑模板,待结构施工完后,将短钢管头割除,用防水细石砼灌密实以满足底板防水要求。

模板工程施工,首先应组织工人熟悉图纸,并对柱、梁板、剪力墙按图纸进行组合配模,并进行编号堆放,支模时按编号进行铺设。车道地梁、地下一层地梁模板采用砖地模。

(三)柱子模板

本工程大部分柱子断面为矩形。拟采用18mm厚木胶合板配制,竖向采用50100木方背楞,横向采用14a型槽钢(140x60x8)加固,Φ16对拉螺杆紧固,加固间距从楼面起200mm,400mm,400mm,500mm,500mm,以上均为600mm。

(四)梁板模板、楼梯模板工程工艺要求

所有框架梁、次梁、平板、楼梯支持采用钢管、扣件搭设。节点大样如下图。

1)后浇带处理:首先在底板上钉高度为15mm,宽度为30m木夹板,中间用1.5厚木夹板高度以设计砼高度减去上、下砼保护层的净高度锯如钢筋直径相符的口子,口子的间距等于钢筋间距,上部用25mm木条,与中间连接的夹板应上、中、下连接成整体并加固,后浇带两边的加固支撑用木撑杆在梁、板砼浇捣前支撑到位,并加设剪刀撑,且应有一定刚度。

2)模板要清理干净,支模前要刷脱模剂,封闭前应清除杂物,拆模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和检查,如有损坏就及时修理,待清理和检查完毕按编号堆放,以便下一施工段流水使用。

3)模板支撑完后,对板缝进行检查,对柱根部用水泥砂浆进行封堵。

4)现浇钢砼梁板,当跨度大于或等于4m时,模板应按全跨的1/1000高度起拱,预留洞处应预留木盒子,并做好加固处理。

5)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侧模:在砼的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小棱角不因拆除模板面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b、底模:在砼强度符合规范规定后,方可拆除。

(五)模板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标准

模板工程在施工完后,应做好工序交接工作,待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做好“三检”工作,并尽量避免出现立体交叉作业对成品、半成品的破坏,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模板的拼缝采用夹塑料泡漠条的方法,支撑加固应有专职质检员负责检查,严禁出现漏浆、跑模现象。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人防预埋需人防部门、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预埋件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准确,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打赤膊、喝酒进入施工现场;

2.在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不得从高处向低处抛掷工具、物品等;不得私自乱搭乱接电线;不得随意拆卸“三安四口”等的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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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疫情防控实施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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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排组内检验工作;

2、执行品管检验员教育训练;

3、审核并提供制程检验报表;

4、质量异常的及时处理及反馈;

5、IQC、IPQC、FQC、OQC 人员与各 QC 小组组长绩效考核;

6、IQC、IPQC、FQC、OQC 人员与各 QC 小组组长日常事务管理;

7、对新产品及质量不稳定产品的质量检验的再次验证;

8、协助完成相关测试项目;

9、针对质量异常统计分析不良原因,协助产线进行改善;

10、协助推行质量管理体系;

11、相关表单及文件定期分类存盘;

12、上司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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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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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我市居民小区管理水平,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以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契机,坚持“科学谋划,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的原则,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管理规范、责权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街道办事处负总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办公室监督指导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以块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市、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系。

1、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和全面落实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保洁队伍实施保洁,并向业主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由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业主不愿交费的,由社区委员会组织业主进行保洁,楼房的维修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并承担维修费用。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合理划分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建立物业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考核。

(6)协调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

(7)负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的备案工作。

(8)组织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根据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业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1)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

(2)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

(3)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

(5)经市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召开业主大会。

(6)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落实保洁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选聘维修项目施工队伍,并及时处理辖区内物业纠纷。

(7)组织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物业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考核及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指导。

(3)监督物业承接、交接工作和物业用房的使用。

(4)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资料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5)受理物业管理投诉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管。

(7)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使用工作。

(8)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9)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0)负责新建小区交付使用时的物业验收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的年检、服务标准的制定和等级评定。

(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经营理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实施老旧小区自管型物业管理。

开放式的老旧小区要采用保障型物业管理模式,即以社区为管理主体组织居委会划分责任区,以单元或业主为单位落实卫生责任区保洁、绿化,房屋及设施维修由业主委员会自聘维修企业,社区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检查。住宅楼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以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为手段,通过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活动,形成居民共建、共管、共享的局面。

2、实施老旧小区过渡型物业管理。

具有一定规模并且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如实验小区、长安小区、长安新村、宾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或与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物业服务站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规范管理,按标准收取一定费用,转变居民享受福利服务的观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3、规范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

一是规范程序。社区要积极组织已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同意原物业管理企业继续服务的前提下,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委托合同,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法解决物业纠纷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服务和收费。制定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和服务标准,促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照标准维护权力和履行义务。同时开展优秀小区评比活动,召开现场会,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影响,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三)加大物业管理资金投入,建立物业管理保障体系,完成物业管理从无到有的过渡。

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区优先进行整治,采取政府投一点、物业维修基金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整治,本着整治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原则,逐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的过渡。

(四)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小区物业的接管与弃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采取招投标形式,招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的承接验收和物业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待业主入住50%以上后,再公开选聘物业公司。严格控制开发商私自将物业转让给他人管理,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控制物业小区接管与弃管的办法,对擅自弃管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取消其资质。规划设计部门要在规划设计时将物业管理用房设计在门市或显赫位置,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和产权部门备案,严格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预留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在物业验收时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没达到要求的,不予颁发验收合格通知。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接到物业验收合格通知不予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产权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不按此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加大物业基金的归集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基金征缴办法,解决资金不平衡和无法使用问题。要增加物业维修基金缴存与使用的透明度,建立自动查询系统,定期通报缴存使用情况。要加大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六)提供优惠条件,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政策扶持,使其尽快走上独立生存、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尽量以现有社区为依托,加快对社区现有基础设施的整治改造。二是保证社区物业管理的基础设施投入。三是放宽物业管理企业准入制度,先准入后规范。要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七)保证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散发宣传单、电视讲话、张贴标语、宣传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我市相关政策,切实让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把《条例》的宣传纳入“”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好不同层面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2、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城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小区垃圾清运工作,及时对主巷路及分支的下水管线进行维修、维护。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站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及时对老旧房进行维修养护,并向业主收取适当费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讯等部门要各自抓好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养护工作。公安、交通、税务和法院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对物业纠纷从速从快裁决。机关工委要监督各部门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业维修基金的缴存和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增强物业管理的保障能力,扩大物业服务保障范围,为业主提供舒适、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3、落实责任,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对蛟河市物业管理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街道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及时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和考核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处理蛟蛟河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每半年对街道办事处组建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1次检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欺上瞒下的单位,要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4月至5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进行调查摸底,抓好试点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二)20xx年5月,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物业管理经验,创新物业管理机制。

(三)20xx年2月至4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人员的技术等级和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审查,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

(四)20xx年5月至12月,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进行培训,重点对《物业管理条例》知识、岗位资质、业主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

(五)20xx年4月至12月,民主街道办事处和长安街道办事处要在本行政区域的住宅小区或以楼为单位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落实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年底前辖区内物业管理的覆盖率达到100%。

(六)20xx年11月至12月,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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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乡镇差旅费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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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重新树立起孩子们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认识到礼仪对于有着5020xx年历史的中华民族传人的重要性,特制定文明礼仪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1.培养礼仪意识:使学生知道礼仪对于一个人生活的重要意义,知道一个知礼、守礼、行礼的人,才是一个道德高尚、文明的人。

2.培养礼仪情感:激发学生对礼仪的认同感,知道只有做一个遵守礼仪的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使学生不断强化礼仪的成就感,感受到礼仪的乐趣,从而自觉地践行礼仪。

3.培养礼仪技能:让学生知道现代社会生活中有哪些礼仪规范,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通过反复的实践,掌握交往技能,成为知礼、守礼、行礼的人。

4.培养礼仪品质:通过反复、长期的礼仪行为训练,通过学生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内化为自己的需要,并在交往实践中自如地表现出优秀的礼仪品质。

二、活动主题:“文明礼仪伴我行”

三、具体活动方案:

(一)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验小学学生礼仪实施方案》通过讨论,制定出本班的实施方案。

(二)按周细化,细做,扎实开展活动,开展相应的主题队会活动。

(三)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密切家教联系,教育学生养成文明习惯。

(四)在班级博客中开设文明礼仪教育专栏。

(五)每天利用晨会的5分钟时间学习礼仪知识。

(六)开展“文明用语我先行”活动

开展“文明用语我先行”、“找朋友”活动,让孩子们每天多说一些文明用语,在同伴相处时多点笑容与谦让。

(七)认真评选礼仪之星,每项评出二名礼仪之星。

(八)参加学校的礼仪知识竞赛。

(九)具体活动安排。

第七周:少先队礼节,上课礼仪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少先队礼节。(5项)

2.利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加强少先队的礼节教育。

3.学习上课礼仪。

4.各科任教师配合,继续加强上课,下课的礼仪教育。

5.加强课堂的常规训练。

6.课代表要整队带领学生去专用教室上课,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上课的情况和人数。

7.不随意进办公室,进办公室要喊报告,并不能大声讲话,减少学生进办公室打电话的次数。

8.评选礼仪之星。(2名)

第八周:课间礼仪,称谓礼仪,问候礼仪:

1.组织学生课间礼仪,称谓礼仪,问候礼仪的相关知识。

2.狠抓课间礼仪,尤其是不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轻声慢步靠右行。

3.狠抓校内的安全教育及文明的课间活动。

4.师生主动捡废物,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5.不给老师同学起外号,对长辈、父母、同学、客人等都要有礼貌。

6.评选礼仪之星。

第九周:尊师礼仪,乘坐公交车礼仪:

1.学习尊师礼仪,乘坐公交车礼仪。

2.教育学生珍惜老师的劳动成果,按时完成各项作业。接受师长的教诲,对老师讲知心话,不顶撞老师。

3.文明乘公交车,自觉的先下后上,尊老爱幼,主动礼让,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

4.评选礼仪之星。

第十、十一周:升旗礼仪,穿着礼仪,行走礼仪: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的内容。

2.教育学生相互宽容,不在班内论长论短,注重团结。

3.同学之间要互助互爱,学会尊重。

4.强调服装干净,戴红领巾上学。

5.本学期继续加强路队整顿。

6.评选礼仪之星。

第十二周:集会礼仪,同学礼仪: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的内容。

2.加强集会礼仪的教育。(重点)

3.注意同学之间的礼仪教育。

4.评选礼仪之星。

第十三周:文明礼仪知识竞赛:

1.利用周五队会时间进行文明礼仪知识竞赛。

第十四周:参加学校的表彰,争取被评为“文明礼仪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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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家校共育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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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民科技实用技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夜校为重要形式,以裕民村、龙灯村农民夜校示范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实现村村有农民夜校,群众相对集中的区域有教学点,全面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精神正能量。

二、农民夜校功能定位

(一)科技培训功能。根据农民创业致富的要求,本着干啥学啥、学啥干啥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培训活动。

(二)政策法律普及功能。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学习相关法律和政策知识,让农民做到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知识普及功能。普及地灾防治常识、森林防火常识、防汛抗旱常识、卫生保健常识、用电防火常识、环保常识、生活小常识、信息网络知识等。

(四)文体娱乐功能。结合道德讲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礼仪传播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让农民活跃起来、高兴起来、团结起来。

(五)信息发布功能。多渠道收集并及时发布政策、市场、价格、劳动用工等信息,让夜校成为农民致富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六)交流沟通功能。通过各种培训及文体活动集聚农民,使农民便于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引导农民走共同创业、共同致富之路。

(七)民主议事功能。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及农民参与度,对村里需要民主决策的事项,组织农民代表进行讨论和表决,真正做到"管理民主"。

三、建设标准

(一)农民夜校组织领导。各村包村领导任农民夜校名誉校长,村支部书记任校长,村支部副书记负责日常组建管理,村干部和包村干部为常任教员,并聘请当地致富带头人、上级领导干部和各界专家学者为教师,确保农民夜校取得实效。强化学校制度管理、教学设施管理、学员组织等管理工作,电费和教学耗材开支纳入村办公经费。

(二)农民夜校教学内容。围绕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文明礼仪,法律法规,涉农政策,整脏治乱,农村适用技术等方面开展教学活动。

(三)农民夜校办学场地。各村(居)根据自身实际,整合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道德讲堂、农民文化家园等场所,除街居外(街居与裕民村合办)每村要建成1个能容纳50人以上开展教学活动的农民夜校。要通电、有照明设施、黑板、粉笔,裕民村、龙灯村农民夜校示范点要通网络,配备电教设施。各村除在村集中设置1个农民夜校外,在每一个组或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建一个教学点方便群众。

(四)农民夜校师资队伍。各村的包村领导为名誉校长,村(居)支部书记为校长,邀请县宣讲团、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入村(居)宣讲,吸纳大学生村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驻村干部、学校教师、知名贤达、乡村德师、农村知识青年中作为教员开展教学活动。

(五)农民夜校教学计划。每半年要拟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拟定后送包村领导审定实施,并交乡党政办备案,原则上每月要开展两次集中教学。包村领导(名誉校长)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教学活动,每次教学活动要有过程资料记载(含教案、教学资料、签到册、现场照片等)。

(六)农民夜校资料存档和信息报送

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组织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各村(居)要把农民夜校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每次教学活动的过程资料(含教案、教学资料、签到册、现场照片等)规范存档。每次教学活动后于次日向乡党政办报送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教学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主讲教员、教学内容、参加人员规模、取得效果、活动组织的方法经验等,并必须附上现场照片。所报信息作为教学活动小结同时存档。

四、运行机制

(一)农民夜校的组织管理以包村领导为基础,村党支部为核心,培训工作要与乡中学、卫生院、信用社、经发办、村建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司法所、劳保所等部门对接,并要积极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帮助教学,提升办学质量。

(二)农民夜校的活动内容和时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根据农时农事活动科学安排。要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活动计划,课程表和教学内容做到一月一公布,让农民心中有数,提早准备。

(三)农民夜校的活动方式,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在培训方式上,把集中办班与党员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授课方式上,要把专家讲课与当地致富能人现身说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活动方式上,要把教育培训与文体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凝聚人气,寓教于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党委成立"农民夜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xx乡人民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穆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乡属各部门,各村(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

(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乡设农民夜校示范点两个,即裕民村、龙灯村农民夜校示范点。除示范点外每个村(居)都必须建成1个农民夜校,并要在各组或人员相对集中的点建设农民夜校教学点。

(三)加强管理,强化使用。各村(居)要加强对"农民夜校"的管理和使用。每所"农民夜校"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在家群众每人每月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要严格执行"农民夜校"教学组织、设备管理、信息反馈等各项制度,使"农民夜校"建设迈入规范化轨道,使夜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村(居)的农民夜校举办工作将纳入乡年终考核,对工作不重视,未按要求开展的村(居)和负责人严格执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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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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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让幼儿懂得在家里和在幼儿园里都要有好的行为。

2.引导幼儿在比较中学习自我评价,培养幼儿的辨别能力。

活动准备:

“好孩子”统计表一张。足够数量的红五星。

活动过程:

1、出示统计表,引出主题。

这是一张“好孩子”统计表。老师吧小朋友在幼儿园里会做的事用红五星标出来了。看到我们小朋友自己会做这么多时,老师真为你们感到高兴。在家里小朋友是不是自己做这些事情,老师不清楚,请你们自己把它标出来。

表格内容说明以及幼儿操作要求。

2、幼儿把自己在家的表现用红五星表示出来。

贴上红五星的项目表示这些事在家也是自己做的,否则就不贴。这个过程教师不干预。

比较并鼓励家园表现一致的幼儿。

找一找,哪些小朋友在幼儿园会做的事,在家也会做。

在上述小朋友的序号旁加上红五星。

请那些家园表现不一致的幼儿(特别是在家不如在园表现的幼儿)谈一谈为什么表现不一样,怎么改正。

对家园表现一样好的幼儿再次表扬并希望他们能坚持,对家园表现不一致的幼儿也给予表扬,因为他们实事求是的评价了自己,同时提出希望,要求他们尽快改正,和其他小朋友做得一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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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市2024年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_工作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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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6年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XX年是我市实施校安工作关键的一年。依据校舍抗震鉴定结论,已经制定了校安工程加固改造三年规划。全市规划加固重建的学校595所,校舍项目为1831个, 面积1708755平方米。按照省校安办分解的目标任务,XX年加固改造任务总面积54.7527万平方米,其中加固面积为45.8079万平方米,重建面积为8.9448万平方米。任务相当艰巨,时间非常紧迫。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实施好今年校安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特制定XX年校安工程实施方案:

一、分解任务落实阶段

各县区要按照XX年加固重建分解任务的总量,并对照a、b、c类等不同类型,细化到每栋单体建筑,分解后的任务总和不得低于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见任务分解表)。此项工作于3月5日之前完成。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计划分两批完成,第一批为XX年的分解任务量,要求于3月20日之前完成,第二批为剩余任务量,要求于5月20日完成。对缺少疏散楼梯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要增设疏散楼梯。

三、工程施工阶段

根据各校现有校舍状况,争取校内调剂、租借民房、校际间调整、利用帐篷、调整教学时间等方法,要做到施工教学两不误。工程施工集中在6、7、8三个月进行,并要求今年的加固重建任务务必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一)日常检查。在每一批工程施工阶段,都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

(二)验收检查。在今年校安工程所有项目基本完成时,将组织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检查。

(三)总结报告。在全面验收检查基础上,市校安办将校安工程实施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上报省教育厅。

五、几点要求

(一)校安工程作为今年新增的民生工程,各县区和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校安工程的实施,真正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各县区和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好校舍加固改造实施方案。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工作安排要周详,提出要求要具体。

(三)要妥善处理好施工与教学的关系,做到施工和教学两不误。施工时,单体楼房必须清空,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工作。

(四)一定要抓好安全工作。各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必要时要搭设防护通道;设置警示标志和绕行标志,提示和引导师生避让危险;要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章,提高安全意识。施工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五)一定要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和保存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后三个阶段必须保存好纸质、图片和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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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研,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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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方案

(1)制订教学计划。学科计划必须包括全册教材教学目标,知识结构和要点的分析,班级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教学有效时间的计算,教学进度的安排等。

(2)备课。备课应以上好课为目的,认真做到“六备”,即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作业、备教具学具。教案中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有主要的教学内容及重点,有难点解决办法,教学设计符合课堂实际和学生的年龄特点,精心设计板书,作业布置适应好、中、差学生的不同要求,并提前准备好教具学具。不准无教案或用旧教案、教案书上课。一般情况备课应提前一周。

(3)上课。上课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要用“新课程、新理念、新教改”上好每一节课。教学中必须紧紧围绕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体现训练点。要充分利用电教、远程教育设备等多种媒体手段辅助教学,讲练结合。教师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要求准时上下课,不拖堂,不误课;教师必须站立上课,学生作业时,教师要巡视,当面辅导。每章节教学完以后,要有教学心得,并记录在该章节教案后。

(4)作业。要求精心设计开放式作业,以启迪学生思维和培养创造能力为主要目的,份量适中,形式多样,难易适度,帮助学生巩固、加深理解课堂所学内容,杜绝抄袭现象。小学一、二年级一般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1小时,高中不得超过2小时。作业批改要认真,既要有“批”,也要有“改”,评定成绩,签上日期。普遍性问题,必须及时集体订正。

(5)课外辅导。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辅导方式宜进行个别辅导,不宜集体补课。辅导对象重点是学困生和学优生,要注重实效,解决“吃不了”和“吃不饱”的问题。

(6)考试。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的手段,学校必须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提高检测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平时检测以口头提问、作业批改为主,单元检测由科任教师自行掌握,期中、期末考试应在学校教务处或县教研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每次检测后,教师必须认真分析学生得失,对学生普遍存在的知识缺陷,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要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7)开展校本教科研活动。成立教研组、课题组。有教科研计划,有活动安排,有过程记录,有工作总结。坚持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教育理论学习,各教研组至少有一项校级以上立项的课题。教师每学期确定一个研究专题,上一节公开课(研究课)、写一个教学案例,每周至少写一篇教学后记,每学年一篇高质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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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细则,全文共 6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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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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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贯彻落实《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的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条例,工作总结,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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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情况的总结

区普法办:

现根据《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迎检方案的要求,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由副局长分管,由宣教科具体负责,做到普法工作有专门的领导抓,有专人具体负责,职责明确,保障有力。

(二)普法形式的创新方面:我局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12.4”法制宣传,同时,突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中心,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信息橱窗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普法,通过现场咨询、专题文艺晚会、网上知识竞赛、电视台公益广告及图片展览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活动期间共张贴宣传标语45条,悬挂宣传画315套,举办专题文艺晚会9场,向辖区群众派发了法律法规汇编1500册及安全知识读本宣传资料近5450本。

(三)普法工作的保障措施方面:1、有专项的普法经费开支。我局在2009年业务经费中安排了40万元的专项经费开支,确保足额专款保障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2、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我局与消防大队联合,在全区每一个社区设置了安全生产宣传橱窗,不定期更换各种消防安全、工业生产安全知识法制宣传图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局还在“盐田区安全生产信息服务网”上开辟了“法规标准”栏目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阵地,发布了400余则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局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同时,认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局以来,我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的因违法决策造成的失误。辖区群众熟悉和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崇尚法律的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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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经典诵读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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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是古老文化的精华,是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形成的基本根源,也是我们应该生生不息传播的瑰宝。通过开展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活动,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强优秀文化熏陶,提高学生的文化和道德素质,让孩子们从小就开始广读博览,日积月累地增长语言文化知识,潜移默化地形成优良的道德思想,并逐渐完善自己的人格,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二、诵读内容:《弟子规》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班级组织小学生诵读、熟背诗文经典《弟子规》,让他们在一生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以便捷的方式,获得中华文化的熏陶和修养。

2、具体目标:

(1)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提升语文能力。在吟诵表演中让学生更加感受到祖国语言的博大精深。丰富学生的知识,激发学习、读书的兴趣,逐步使学生能出口成章、引经据典,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

(2)提高孩子的注意力、记忆力。利用13岁以前记忆力的黄金时期,让孩子记住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经典,在其记忆力正在发展的时候加以训练,使学生的记忆力达到较高的顶峰,注意力更加集中,使学生终生受益。

(3)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经典,接受人文精神熏陶。中华国学经典即是中华文化中最优秀、最精华、最有价值的典范性著作。通过诵读活动帮助学生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经典,接受传统文化和人文精神熏陶。长远地默默地变化其气质。

(4)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国学经典诵读”教育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提高学生的自身修养;在学生心灵中不断地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渐渐地陶冶其性情,开启其智慧,让经典诵读为孩子的一生提供营养。

四、活动安排和措施

利用每天语文晨读10分钟、课前展示2分钟,组织学生诵读,并做到全程参与,学生全员参与。

1、每日晨读、课前诵读形成常规,选一名普通话好的学生做带读的小老师,分组背、个别背、接龙背、默背……

2、每周一节课,进行经典吟诵,完成《弟子规》里的内容,并开展一定的读书交流活动。

3、利用黑板报、手抄报等多形式,展示经典佳句,营造诵读的氛围,使学生走进经典,耳濡目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冶情操。

4、设立经典诵读评价卡。评价卡分别由“教师、小组、自评”三部分组成,形成评价体系,使经典诵读持久、有效地进行。

5、每两周举行一次诵读擂台赛,评选班级“诵读大王”、“诵读能手”或“每月一星”,以此激发学生们的诵读热情。

6、利用家长会向家长介绍诵读的目的、意义以及目前取得的初步成效,请家长配合督促指导,同时也请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榜样。

7、争取达到人人能背诵,班内一半以上的人吟诵如流。

8、定期对弟子规的内容进行默写,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培养学生良好的习作功底。

五、评价

采取“每天评价”、“每周评价” 、“弹性评价”方式。

1、每日评价:评价的时间早上。老师只要用一分钟,亲自考一个学生,会背了即算通过,即给他一百分。该生即指定为一周的诵读班长。每天由值周班长领诵。让他利用下课时间去检测组长,组长再去检测组内同学。不能通过检测的人,记下名字,让他利用下课时间,补念直至通过为止。

2、每周评价:采用专项考核的方法给学生定级。考核内容为诵读经典(随机抽取)片段。

3、弹性评价:根据学生需要、结合学校活动开展适时适度评价。

六、注意问题

1、恰当的定位。

国学经典诵读教育活动是对新课程的补充和完善。要利用好课余时间开展活,或个人读,或小组读,或全班读,形式多样;可表演,可吟诵,可配经典音乐读,学生自主选择。没有压力,没有负担,抑扬顿挫,生动活泼,轻松愉悦。

2、宽容的评价。

评价原则是:多鼓励、不批评。注重激发学生诵读的兴趣,采取激励措施 ,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如竞赛、知识问答、表演等,充分发挥学生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学生从中发现乐趣、得到赞许、获得激励,获得良好的情感启迪。

3、鼓励家长同读一本书

引导、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开设“家庭经典时刻”,要求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每天在孩子放学后、睡觉前,拿出10分钟,与孩子一起学习,家校合作,共同引导孩子进入国学的殿堂

总之,经典古诗文诵读活动是对少年儿童进行道德品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我们班级将按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以满腔的激情开展此项活动,在此基础上完成其他国学的诵读,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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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贯彻实施《中小学管理规范》工作总结_校园活动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1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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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小学管理规范》工作总结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快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认真贯彻落实《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我校的管理规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学校能不能认真贯彻落实《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关键在领导。为此,我校把认真贯彻落实《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四个到位”。

1、组织机构到位。

成立了管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配合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责任落实到位。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学校领导与各处室签定了《管理规范工作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

3、安排部署到位。

制定并印发了《新华小学学校开展规范教育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等,并把管理规范工作与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

4、监督检查到位。

学校定期对教师、班级和教研组贯彻落实《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教职工执行管理规范工作中的绩效作为对教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是考核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得评优评模,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形成了真抓实干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宣传引导,为我校的管理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才能增强广大教职工贯彻落实《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的自觉性。为此,我校紧密结合校情、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实际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

1、多层次召开会议。

多次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会,学习《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对我校管理规范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2、多渠道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班级橱窗、黑板报等阵地开展宣传,做到了班级黑板报个个体现“管理规范”,并对板报质量组织检查评比;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和红领巾广播站,把管理规范的意义,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反复重温,提醒师生要规范自己的言行,牢记责任和义务;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张贴安全宣传画和图文并貌的警示语。

3、多形式组织学习。

一方面组织集中学习。利用各种有利时机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学习讨论会,支部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教师会,班主任研讨会,后勤人员讨论会,学生干部会,开展集中学习。每次学习,都明确专人讲课,做好记录,写好心得。同时,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们采取了“三个确定”。一是确定学习讨论时间。根据不同对象分别确定学习时间。二是确定学习讨论内容。将《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与县优秀教师事迹材料作为学习内容。三是确定学习方式。我校要求教师把管理规范融入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把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到管理规范中来,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特别是在《x县中小学管理规范》的学习上,我们做到全体教职工人手一本,做到人人学习规范,个个践行规范,从上到下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范》。我校组织了一次教职工《管理规范》知识测试,优秀率达100%。另一方面开展观摩学习活动。组织全体班主任观摩班级管理,观看学校常规管理录相片,组织部分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到常规管理较好的兄弟单位学习取经,使教职工在参观学习中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我校的管理规范构建完善的长效机制

在学校工作中,我们坚持树立崭新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突出管理规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课程改革为杠杆,以特色建设为突破,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加强师资培训为基础,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1、规范学校行政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和执行了《新华小学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度,加强了学校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了学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提高了班子整体功能。

二是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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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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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一、内涵定位:

①底蕴较丰富:创立于1957年,有50多年办学历史,服务范围涵盖安定北部七镇(乡),是一所颇具规模的完全中学,为社会输送了上万名初高中毕业生,涌现了各条战线的劳动者以及一批党政领导、企业家,是一所颇具规模的完全中学,积淀了较深厚的文化底蕴较丰富。

②办学特色:人文教育、艺术素养、科学精神。

③办学理念:教学常规具体化、教育方式人性化、育人环境人文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校本教研常规化、教育管理规范化、课堂教学有效化。

④发展方向:建设一流农村中学。

二、总体目标

(一)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展示学校教育成果。

(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不断成长。

(三)激励师生,树立信心。

三.实施原则

人文型:培养学校的人文精神。

实践性:符合学校及学生特点,师生共同参与,引导学生成才,形式喜闻乐见。

统筹型:全员参与,持之以恒,勤俭节约,持久开展。

四.实施思路

(一)开设校史、荣誉展示区:通过展示老照片、校友录、荣誉证、奖牌等,展现文化底蕴与办学渊源,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学校的文化传统(计划在三楼校长室隔壁,布置一个接待室,粉刷墙壁,设计若干展板,同时将部分奖牌陈列在窗台上,设计者可到理工中专的小会议室参观、借鉴)。

(二)确定校训、校徽、校歌:

1.校训:知识改变命运,拼搏成就未来;

2.谱写校歌(歌词由语文组集体创作,曲由张关老师谱写);

3.校徽(沿用印在校服上的图标,或者对其加以修改,具体由李强、盖文军设计,邵继红对其内涵做出阐述);

(三)设计校园标语、宣传栏、警示语。

(1)将旧校门平房后标语及厕所“男”、“女”标识重新描一下,由盖文军组织美术特长生利用课余时间完成;教学楼厕所门上张贴节水、节电、卫生标语(必须彰显人文性,可由团委组织开展一次活动,向全校师生征集);

(2)在教学楼顶两侧(或中门厅雨檐顶)制作钛合金字(内容为校训);

(3)在旧办公楼东侧悬挂励志标语(去年旧的喷绘还可利用);

(4)花园提示标牌,可由盖文军老师组织美术生将旧的重新描一下;

(5)教学楼名人名言、警示语、字画可适当增加一些,对破损的要更换或修补,绘画、摄影、书法作品需要张挂美术生及学校教师较成熟的作品(特别是学生的作品)。或者将逐年高考优秀学生、有突出成就的校友的照片、成绩做成版面(不宜过大),悬挂在楼道里,以激励在校学生。

(7)在校门口制作一个公示栏,以便张贴学生成绩、表彰决定、评比结果、学校通知等;同时在门房门上装订“治安室”、“收发室”的牌子。

(8)教学楼前门厅柱子上的对联需要每学期更新一次,内容要涵盖教育的最新主题、激励学生学习;

(9)教学楼前广场专栏。大的四个开设:教学与研究宣传栏(各教研组轮流负责)、思想政治宣传栏(由政教处)、团学活动栏(由团委、学生会负责)、学校活动栏(由办公室设计)。小的四个,正反面都可张贴:书香校园栏(两栏由语文组负责,进行国学教育宣传),校园信息栏(两栏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上级检查的需要,及时更新,机动处理)。

(10)文化长廊。利用旧办公楼上以前安装校训金属字的旧角铁,做成框子,将展示内容设计成活动展板,需展示时悬挂在墙上(地方需经研究选定),由10幅1.5米乘2米的展板组合成校园文化长廊。

(11)部分弃用的室外黑板,可适当粉刷、修补,由李旭升老师负责书写励志标语(用油漆书写,具有保持时间长的特点);学生会检查公布成绩的黑板不宜放在教学楼后,应在教学楼前择一适当位置摆放;

(四)升旗、文体活动、社团活动、花圃、宿舍及教室、教研室。

1、升旗仪式。

①要有规范的仪式(具体程序史雨天主任已设计完善);

②国旗下学生讲话每周要确定不同主题(可由团委谢书记根据学校不同阶段特点确定演讲题目,语文组确定专人审稿,以改变以前空洞无物的特点);

③购置礼服,升旗时由旗手穿戴(三套均码号的鼓号服即可,团委组织专人保管);

④校领导讲话每周也需确定主题,要细,要有针对性。

(2)成立各学科兴趣小组、文学社,开展班刊、班报、手抄报展评,把学生吸引到正当的兴趣爱好之中,消化多余的时间,改变学生无事可干、无聊滋事的局面(各兴趣小组由各教研组组建,文学社由学生会组织,印刷可由学校一体机印刷,廉价。)。

(3)精心组织好运动会、文艺汇演、书画展等几项大型活动。

(4)加大教学楼前花圃的建设与管理力度,可补种部分树木及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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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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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一年半多经历了数不清的琐碎事情,也正是这些琐碎的事,锻炼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培养自己成为细心,注重细节的人,但是琐碎的平凡,却是一种神圣的使命,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孩子,每一个琐碎可以说联系到孩子的健康、安全、成长和快乐!

这一年半多来,我面对着孩子,懵懂、迷茫、不知所措、惊慌、焦虑也有喜爱和成就感带来的快乐。总的来说,自己是发自内心的爱孩子,但是没有更好的方法和专业理论来指导自己工作。爱孩子是母鸡都能够做到的事,所以真正做到爱孩子,要不断学习师德师风,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才能真正使孩子一生受益。

通过培训,我反思以往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使我的教育教学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真是受益非浅。下面是我本人在培训中获得的几个方面的一些体会:

一、 以爱为本,尊重理解幼儿

霍姆林斯基说过:“热爱孩子是教师生活中最主要的东西。”尊重孩子是建立平等、友好、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基础。尊重幼儿人格,允许他们在思想、感情或行为中有自己的独特性,并为他们提供更大的、独立的生活空间作为幼儿教师必须具备一颗爱心,这是衡量一名教师最起码的标杆。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更需要具备这样的爱心,或者说,需要具备比其他年龄段教师更多的爱心和包容。我们要学会怎样爱孩子、关心孩子、尊重孩子。记得刚接触幼儿,他们纯真的笑容感染了我,因此对于一些童趣十足,无伤大雅的举动我总是宽容对待,欣赏他们的可爱之处,保护他们珍贵的自尊心。

孩子在老师爱的教育下轻松快乐的学习,生活。即使他们有时候违反了纪律,严厉批评时,我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要让他们明白:老师师关心你,爱护你的,是为了你着想才如此严格要求……这样,在严师面前他们就不会产生逆反心理或歧视情绪,而是理解了老师的一片苦心。学会爱每一个孩子,但要注意爱不要偏爱,偏离的爱有可能会害了孩子,比如孩子自己能吃饭,你为了爱孩子就喂它吃,什么都不让他做这不是爱,这样的爱就偏离了,所以孩子能做的尽量让他自己做,一定要把握好爱的尺度;事事关心每个孩子,从小事做起,做到每时每刻让孩子不离开自己的视线,善于观察孩子;尊重每个孩子建立孩子的自信心,做事要让孩子感到我们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孩子;真正的做到以身示范,学会为孩子服务,为孩子服务是各方面为孩子的一切发展而着想,帮助他们坚强、快乐成长,使孩子的思维活跃,快乐健康起来。

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应严以律己,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成为幼儿的表率。我面对的是一群五六岁的小孩子,我就是他们的榜样。孔子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切师德要求都是基于教师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表现出来,我乐观向上,每天都带着一份好心情投入到工作中,带着微笑迎接孩子。看到家长放心的把孩子交给我,孩子在我的带领下玩的很开心,我觉的这就是我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每天我都是以平和的心态、饱满的情绪,真诚的对待每一位孩子。排除追逐名利拈轻怕重心理,用平平常常的心态、高高兴兴的心情来干实实在在的事情。

其实我们都知道幼儿园的孩子就像一张白纸,天真烂漫喜欢模仿。教师的文明动作行为也是影响孩子的行为因素,孩子与老师朝夕相处,行为的养成是环境决定的。教师应当以得体的语言和动作行为来指导幼儿的一日生活。久而久之,孩子也会形成文明的行为规范。让孩子得到周围人的尊重和喜爱,从而增强孩子的自信心。如果每个孩子都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教师的这一举动可以说为社会创造了和谐。所以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我自认为,不但要告诉每个孩子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更应该将这种要求内化到自身的行为实践中,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改变孩子,让孩子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知识广博

作为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必须具备高深的学识和高尚的情操。首先要具备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还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在工作中,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请教,取长补短。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认真钻研教材,探讨教法,选择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面对当今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技的飞跃,以及孩子成长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挑战,教师如果不强化自育力学苦练,做到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恐非易事,因此,教师要勇于和勤于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要以科学的施教知识,深入学习教育学,心里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急教学过程,是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的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的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所谓知识无止境,我们只有实事求是的学习,要对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时时以育人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塑造好自己的人格,处处为人师表。要认真钻研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博取众长,使自己的常识专精博览,以适应两教育的要求,为培养现代化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四、教师要学会反思

应该说,反思对于激发教师的自我提高动机,调动教师积极的自我思考与实践,使其以主体身分投入其中,使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教育教学行为和能力有本质性的提高来说,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在教育实践中进行学习,并在实践的不断反思中二次学习。教师的自我思考、审视、反省、判断、分析、概括、总结能使自己在今后的教学活动中更灵活的调整自己的教育策略,使教师的专业素质在反思中不断的,有效的提高和成长。

现在有些独生孩子由于家庭的宠爱,从小养成了事事占先,以自己为中心的坏习惯。因此,我们教师不仅要言传,更要身教。我们教师在热爱学生的同时,还要注意,让每个孩子去爱他人,尊重他人,宽容他人。比如:有时学生犯了错误,家长来说情,学校的纪律是严肃的,学生是平等的,可面对家长,我们得尊重,得给面子,我们需要他们支持,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好孩子。在不影响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工作,我们教师可以退一退,让家长释怀,有面子,同时,也让学生看到老师胸怀宽广的一面,赢得家长的尊重和学生的尊敬。家长是学生家庭的中心,尊重家长,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配合,对我们的教育和学生的成长都是非常有利的。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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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师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党工团,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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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公司中层及以上非党员领导同志在活动室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值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也是容易滋生廉洁风险的时间段,让大家充分意识到《准则》和《条例》的意义,以及国家从严治党的力度。党支部书记和大家逐条对内容进行了剖析,会后要求参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内容,在下次的座谈交流会上要谈出自己的想法,以及怎样防范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类似事件。

2月19日党支部在活动室举行了有关《条例》和《准则》的座谈会,党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悉数到场,支部书记率先发言。“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通过学习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及现状,党员同志坚定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为“十三五”工作的开展从思想道德上予以洗礼”。会议进程中党员及领导干部都积极踊跃发言、交流。

经过谈论大家着重提到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是行动根本,我们必须要做好这六个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二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保证《条例》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五是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六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参会的党员同志和部门领导结合部门工作及集团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廉洁风险点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找出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和制定管控方案,切实有效的做到廉洁自律,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管理、思想道德等多方面进行梳理,让大家从工作中自我约束,并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道德高线举起来,纪律底线不失守。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真抓真管、敢于碰硬、严以律己、秉公执纪,带头贯彻好《准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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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策划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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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动准则

争辩赛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准则,提倡踊跃加入,鼓励公平竞争。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11月29日

初赛:11月8号

决赛:待定

三、活动地点: 16幢、17幢自习教室

四、主承办方

主办单位:体育与健康迷信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

五、参赛办法

1、报名方式,大一新生以班级为单位组队,每班出一支队以上。社团治理中心,管理中央,服务中央,校文化督查总队,比赛核心各出一支队伍以上,办公室与新闻宣传中央一起出一支步队以上(各个组织每队4―6人,大二最多两人,男女不限)。各班班长与各负责人将报名表于20xx年11月1日中午12点前交至学习部。

2、参赛分组,20xx年11月1日晚上6点到学生会办公室(杏园女生公寓前)抽签分组。

3、各个中心分别上交两个辩题,于20xx年11月1日中午12点与名单一起上交。

六、比赛规则(见附件一)

七、评分尺度(见附件二)

八、比赛流程

1、双方辩手的名单须在赛前15分钟内送达工作人员处核实

2、双方就座后,主持人宣布辩题、宣读比赛规则、介绍评委,介绍选手

3、比赛开始;

4、评判团退席评议

5、宣布比赛结果,并宣布比赛结束。

九、比赛恳求

1、竞赛过程中,参赛队员必需严格按照比赛规则。

2、任何发言者必须运用个别话。

3、一旦最后发言时间到,队员必须立即中止发言。

4、尊重评委,评判团的决议是最后决定。

5、各队选手发言用语要礼貌,不得有人身攻打迹象。

6、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况轻重,将会在各队总分中扣掉5―20分。

十、奖项设置(待定)

集团奖项:

个人奖项:

十一、经费估算

1、矿泉水50元

2、礼仪服装两套80元

3、奖品大略290元

4、笔、纸与奖状50元

5、主持人服装30元

共计500元

十二、报名表(见附件三)

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20xx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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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军人抚恤优待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军人,全文共 7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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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了关于军人抚恤优待的条例。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版本,欢迎阅读!

20xx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死亡抚恤

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第十条 现役军人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

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第十一条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四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第十七条 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十九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在其被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又经法定程序撤销对其死亡宣告的,由原批准或者确认机关取消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者病故军人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有关证件,终止其家属原享受的抚恤待遇。

第三章 残疾抚恤

第二十一条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第二十二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第二十四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第二十六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第二十七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二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三十一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四章 优 待

第三十二条 烈士遗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优待。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七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三十九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第四十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三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

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抚恤优待对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截留、私分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责令追回。

第四十七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二)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三)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四)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四十八条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第五十条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二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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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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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标:

1、了解自己在不断成长变化,体验成长带来的快乐。

2、幼儿能找出自己的优点,并且愿意在集体面前大胆表达展示。

3、初步认识自己的不足,并明确努力方向。

二、活动准备:

1、准备幼儿成长阶段幻灯片、录像。

2、人手一张表现自己主要优点的绘画记录。

3、记录表(教师了解掌握幼儿近期主要的能力发展情况,选其中三项作为调查记录)、贴贴纸幼儿人手三张。

4、准备一些供幼儿展示的材料:扫把畚斗、跳绳、悠悠球、钢琴、呼啦圈等。

三、活动过程:

1、引入课题,激发幼儿兴趣。

师:小朋友们时间过得真快呀!不知不觉你们又大一岁了,你们还记得小时候的样子吗?

2、了解成长过程。

师:今天,傅老师带来了几张照片,我们来看一看!

(1)、出示一婴儿图片,说说这时候的宝宝会干什么?

师:看,(图一)这是一个月大的宝宝,一个月大的宝宝会干什么?(这时候的宝宝刚出生不久还没学会什么本领。)

图二:再看看一岁宝宝,他们学会了什么本领?(一岁宝宝会坐、会爬、学走路了)

图三:宝宝们上幼儿园小班啦!小班宝宝学会了什么本领?(小班宝宝开始学画画、搭积木、会玩好多种玩具了。)

图四:宝宝们一天天地长大,不断地学习新本领,瞧!现在你们都成大班哥哥姐姐啦!我们来看看大班小朋友有哪些进步?(会骑车、做手工、会表演、还会帮妈妈做家务。)

3、交流表达现阶段所学会的本领。

(1)、结合自己的绘画记录表与同伴说说现在你新学了什么本领。

师:我们大班小朋友学会的本领可多啦。前几天,老师让小朋友们回去用画画的方法记录自己新学的本领。等会儿,小朋友可以拿着这张记录表去和同伴们说说你的本领。

(2)、拿着记录表去和客人老师介绍自己所学的本领。

师:客人老师也想知道你们都学会了哪些本领,去和客人老师也说一说吧!

(3)、将记录表放置展台,在集体面前介绍自己的新本领。

师:刚才,小朋友们在下面说得很好。现在,谁能上台介绍自己的本领!

4、展示现阶段所学会的本领。

(1)、播放录像,看看日常生活中小朋友是如何大胆展示自己的本领的。

师:很多小朋友在平常生活中就很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本领。我们来看看吧!(当主持人、播报员、小旗手、值日生)

(2)、请个别幼儿上台展示自己的本领。

师:谁能上台为大家展示一下自己的新本领啊?

4、幼儿用记录方式表示近期所掌握本领的情况。

师:开学时,老师向你们提出了几项要求(跳绳、扫地、早晚刷牙),不知道现在你们做得怎样了。请小朋友们用三种颜色贴纸表示每项本领的掌握情况。哪项本领你已学会就在表上贴上相应的贴纸,若还没学会就把贴纸贴到自己椅子靠背上。

5、根据记录表中的统计情况,幼儿找出自己的不足。

明确下阶段努力的方向,争取不断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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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乡镇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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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为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大力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机关效能,推进工作落实,根据县委《关于在县乡机关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意见》(民办发〔〕22号文),乡党委决定,今年在全乡各支部和党员干部中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机关效能不断提升,干部作风有所改进,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乡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有的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村在工作推进中行动迟缓、效率不高、落实不力;有的干部作风漂浮、心浮气躁、精神萎靡,得过且过、推诿扯皮,工作无实效、无特色、无亮点;有的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律己不严、为政不廉,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甚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干部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害了社会稳定,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全乡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把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作为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关系全乡跨越式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

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推动跨越发展”为主题,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效能督查为主要手段,着力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素质能力、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发展责任、完善体制机制,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提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切实提高各支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和落实力,努力实现党员干部素质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工作效能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的目标。

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的重点工作是:

(一)抓学习,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上提质增效。

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提质增效年”活动全过程,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紧紧围绕提高综合素质抓好学习。一要加强科学理论学习,加强《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理论法规的再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组织观念,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的涉农精神,学习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涉甘精神,学习省市县乡XX年经济工作的要点,各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要熟练掌握本村重点工作责任指标,做到“一口清”,找准工作落实结合点,增强熟知政策、用足用活政策的能力,尤其是诸如农村低保、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惠农强农政策的办理程序,方法步骤。三要加强农业技术方面的学习,充分运用农家书屋、新农村资讯、远程教育网站等平台,学习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和大田节水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成为技术型干部、实干型的干部。四要加强方法和经验的学习。乡村干部要用心学习积累和群众打交道、做工作的经验、办法,要受得住群众的冷嘲热讽,要努力练就三种本领,即:善于提升群众思想的本领,合理计划、顺利推进本村重点工作的本领,统筹兼顾,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互促互进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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