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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细则【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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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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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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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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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否则不准上岗。

2、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领导、坚守岗位保证就餐时间、有事请假。

3、搞好食堂和餐厅卫生,做到玻璃明亮、地面洁净。

4、对食堂及餐厅经常消毒,保证厨房做到“三无”。

5、对食堂饮用水必须半年一检,并有书面检查报告备案。

6、严格控制食品及饮食卫生,不采购未经检疫合格的各种肉类和禽类,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做好食堂的主副食调剂,努力改善和提高伙食质量标准争取达到就餐者满意。

8、认真听取伙委会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提高质量。

9、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防止传染病事件发生。

10、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留长指甲。

11、做好食堂的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盗等),做到人走“三关”,即关煤气、关电、关水。

12、定期检查电源线、开关等电气设施是否有损坏现象。

1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暑期清凉饮料按标准供应。

14、负责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5、使用经过检验合格、安全可靠的液化气瓶,做到定期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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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工食堂管理暂行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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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八条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五条               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在借宿的人员、晚上加班人员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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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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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

一、每周二、五为单位学习时间,周二全体职工参加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的集中政治学习,周五由单位组织业务学习,无故不得缺席;

二、每次学习每个职工都要做好笔记,单位文秘做好学习记录;

三、学习内容主要以时事政治为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市、县党委的重大决策、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以及业务学习;

四、周二学习实行点名制。依照单位点名册为准,学习缺勤一次处罚10元。依次每月底汇总公布一次。

上下班制度

一、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二、值班人员每天上班之前做好一切室内、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三、上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保留奖金;

四、对不请假不上班、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超假、迟到、早退,累计8小时均以旷工论处,月旷工一天、事假超过五天、病假超过十天,扣发当月月度奖金;

五、在上下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奖罚制度

一、检疫监督人员要严格执法,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对能完成工作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

三、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较坏影响和严重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四、对玩忽职守,不及时上报疫情,造成疫病流行的监督检疫人员依照《动物防疫法》或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证章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监督管理、订购、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记录;

二、严格按检疫程序检疫,未经检疫,不得开具检疫证明;

三、检疫证、章实行专人保管;

四、妥善保存检疫证存根,以便查对;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检疫费;

六、必须使用统一的检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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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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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及台账制度】

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督查,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制定我校食堂索证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做到来源清楚。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时须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备查,卫生许可证上审批项目中应有准予经营所售产品的类别或名称,对于无此类证件的菜农应记录下其所在地、名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并做好每日每样食品的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三、采购时要注意食品或原料的生产日期及卫生指标,严禁购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等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已超过保质期限或无标签的三无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采购散装食品时保证其运输包装清洁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五、运输食品的车辆、工具、容器应专用,做到清洁卫生、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六、采购食品入库前应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退回处理、向上级报告并登记备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入库。

七、不采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无该类产品审批项目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及无检验合格证明、无标识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食品。

八、学校伙食团团长必须做好相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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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食堂,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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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 食堂厨师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饭菜。

第四条 后勤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管理。

第五条 员工餐的标准(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一、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做3道菜式,包括:一荤、一素、一汤。

二、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后勤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第六条 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一、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并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二、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三、公司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第七条 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用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1、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夏季):12:00——12:30;晚餐时间:18:00——18:30,

2、(冬季):12:00——12:30;晚餐时间:17:00——17:30,

二、用餐地点:员工食堂。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及寝室内用餐,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

三、用餐方式

1、公司员工享用工作餐,员工凭餐具上的姓名拿自己的餐具在食堂用餐。

2、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报餐。

3、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4、员工不在食堂就餐,需提前一个小时通知食堂,不退餐者,一次罚款10元/次。

5、食堂门每天由厨师负责开和关,每晚按公司规定准时关门,如超过时间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如出差,外出办公事)

第八条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二、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四、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六、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七、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八、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九、严禁在洗菜,洗碗池内洗衣服,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十、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第九条 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食堂库房: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第十条 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6、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

第十一条 食堂进货制度

1、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货。

5、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

6、食品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

7、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 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食堂每日供应二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拿自己名字的餐具打饭菜。

8、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领取临时餐具。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后勤部有权报相关部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处分或除名。

10、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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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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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院委会科主任联席会议决定并授权,组建食堂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在院委会领导下工作。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工作。

2. 实行按人头定额核算,单位补助为主,个人支付为辅的结算制度。每人每餐定额标准暂定为5元,包含肉蛋蔬菜、馒头、油盐酱醋、液化气等成本,不含人工成本。单位按3.5元/人次补助,个人按1.5元/次支付。每份餐包含菜一份,馒头一至两个,稀饭(不固定)一份。每人每日限定一份餐,当日值夜班者可预订两份。

3. 支付方式:以餐票为支付凭证,每张面值5元,职工支付1.5元/张购买,每餐支付一张。食堂工作人员凭餐票与财务科结算。

4. 食堂固定使用物品(油盐酱醋、调料等)由食堂管理委员会经考察协商后指定固定供应商,肉蛋蔬菜、馒头等不固定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记账后核算。油盐酱醋、液化气、肉蛋蔬菜等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有权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食堂每月核算,核算结果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5. 鼓励食堂工作人员厉行节约,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每月成本核算后如有结余,可按结余款的20%计入个人奖励。但每月结余不得超过总金额的10%。原则上不允许超支,若超支,超支10%以内的部分按超支金额的20%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超过10%的部分需由食堂工作人员全额支付。

6.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证菜品新鲜卫生,且每周同一种菜品不得超过2次。食堂工作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其他时间(含节假日)均应提供就餐服务。

7. 食堂为解决当天在岗职工中午就餐问题而设立,所提供伙食需当日在岗职工在院内食用,禁止带出院外。

8. 杨勇负责每日统计就餐人数,并与9:30分前汇总到食堂工作人员处。杨勇休息时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统计。

9.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20xx年12月31日

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

主任:张可华

成员:崔红艳

高春蓉

陈 卫

周 坤

杨 勇

食堂管理委员会所有组成人员均负有食堂日常运转、财务决算、物资购买、监督制约等管理职责。主任负责全面协调,崔红艳、高春蓉主要负责账目、餐票、现金结算等工作,陈卫主要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对价格、质量、重量等进行监督,周坤主要负责与食堂工作人员的对账核算工作,杨勇主要负责统计就餐人数,并每月汇总。

委员会聘任韩秀娥同志为监督员,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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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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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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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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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职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食堂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物质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工作,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坚持按时开膳,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进行食物品种调节,讲求营养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六、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七、每30日进行盘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每月初,收取就餐人员生活费300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主动自觉按规定标准缴费。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炊事员负责责任区域(门前、澡堂、水池)卫生。

十、食堂民主管理委员会将每周组织对食堂和责任区域进行检查或抽查,每月评出前二名进行奖励1000元/月.名,对未及时关液化气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

宜都项目部

二0xx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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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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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院内良好的办公、居住环境、维护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确保大院治安,结合本院内实际,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 凡是进入院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大院内的统一管理,一律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

二、 在院内上班、住宿的干部职工,有预订固定车辆停放位置的,须对号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门卫采取强制措施。

三、 本着院内干部职工机动车辆逐年增多,院内容纳停放车辆极为有限,没有预订车辆位置的,不能随意将其车辆乱停乱放在本院内,否则由车主承担一切后果。

四、 院内球场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唯一的体育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许停车。为球场停放开放时间是23:00至8:00,其余时间不允许将车停放在球场,以确保干部职工球场正常使用。

五、 其他车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本院内停放,酌情适当予以安排,但必须经门卫按指定地点停放。需缴纳占地费按20元/辆收取(超过00:00另按小时计费收取)。

六、 从20xx年04月01日起,单位的干部职工需要预订停车位,原则上先满足本院内上班干部职工的预订,每辆每月为60元。其次是调离单位并还居住在院内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每月为80元。若有剩余的车位适当考虑外单位人员(含在院内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按月150元收取车辆占地费。

七、 院内停车收费不属于垄断经营性质,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xx】933号)规定)

八、 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入院内进行公务活动的车辆,有门卫统一调制停放位置。

九、 本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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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卫生,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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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和饮用水管理。

二、校食堂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末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卫生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和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三、必须有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

四、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3、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五、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库房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六、食品加工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批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场所内吸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七、各种食品的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及其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末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滥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所使用的餐具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必须马上通知主管领导和值周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安全协议》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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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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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办公楼停车场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公司员工利益及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

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

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30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60元罚款,以此类推。

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将视情节严重处以相关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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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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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我公司招待所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服务职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提供最佳的服务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招待所原则上只允许外单位(上级领导、兄弟单位、业务厂家)人员住宿,本公司职工家属入住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方能住宿。

二、符合入住条件人员,必须填写入住申请单,经部门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综合办填写入住通知单,凭入住通知单登记住宿。

三、招待所管理员必须做好入住登记,包括住宿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宿事由、单位名称、住宿时间及离开时间等内容。

四、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如遇检查或参观学习需中午休息者,必须经本专业分管矿领导同意,报综合办统一安排休息。

五、住宿人员要遵守招待所文明公约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员安排入住,住宿后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赌博;未经招待所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留宿他人,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东西,严格遵守防火规则,严防火灾,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对厂家人员及非集团公司人员(地方检查人员除外)实行收费管理,标准为15元/日/床,并交纳200元抵押金。住宿人员必须爱护房间内的用品和设施,如有人为毁坏,酌情扣除抵押金。

八、招待所内用品和设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住宿人员走后即时换洗被褥。客房内每天应做到 “六洁净”: 墙壁洁净、屋顶洁净、地面洁净、门窗洁净、玻璃洁净、家具电器和用具(如 床单、被套、被褥、枕头、枕巾等)洁净,并按统一规格叠放整齐,否则每查住一次,处罚责任人员10元。

九、管理员要注意住宿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和不安全苗头及时向综合办主任汇报,并要做到眼勤、腿勤、嘴勤,不擅离职守。

十、切实做好招待所的物资和日用品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占用招待所的公用物品。

十一、住宿人员必须遵守招待所作息时间,因故不能归宿或在外留宿者,应事先通知管理人员。

十二、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亿欣煤业综合办公室

20xx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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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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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务必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务必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透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透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状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务必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用心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职责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职责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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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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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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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食堂,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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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办好职工食堂,要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要做到有热食供应。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4.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签字)。

5.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食堂工作。未经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者,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6.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地面和墙壁应用便于冲洗的材料制成。

应当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质(垃圾)的设备。

7.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

8.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9.定期召开伙委会,广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9、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障病员、职工、陪客的身体健康。

10、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腐败变质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11、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12、原料、辅料、食品盛器不着地放置,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与杂物隔离,墩板刀具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13、餐具、茶具严格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食堂餐具消毒要有专人负责。

14、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上班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

15、食品仓库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防鼠灭鼠,食品堆放离地离墙,调料、辅料有专间或专橱保管,分类存放。

16、保持室内外清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检查。

二、饭堂承诺

饭菜卫生承诺:所供饭菜均依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五四”制度制做,确保员工饮食卫生安全。

饭菜品种承诺:经多年开拓和积累,已拥有适合不同品味,不同阶层用餐之需要的厨师队伍,早餐以中、西早餐结合,中、晚餐则提供较丰富的多样选择,并根据季节变换合适的营养菜式。

饭菜价格承诺:物价变化无常,但始终恪守承诺,履行合约,顺应客户需求,保证质量和份量,提供价廉物美的饭菜(大都乐保留沟通协调之权力)。

饭菜质量稳定承诺:“开始做得好,以后渐变差”,这是很多饭堂承包后出现的现象。为此,承诺:始终如一!我们会定期委派专业质察员对各饭堂的饭菜质量作突击追踪和员工调查,并随时与您们沟通、交流,顺应您们员工要求更换大都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完善饭菜品味及质量,以满足员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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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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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帐目。

4、机关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关食堂要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职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职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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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食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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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对工作中因态度恶劣,给企业和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

2.各岗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手拉手交接班、严禁脱岗、窜岗、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串岗人员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元;出现脱岗一次,每次罚款30元;如对全队工作和企业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3.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而下班者,造成设施丢失和财产不清者,后果自负。

4.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原则上不允许私自顶班、换班、替班,因特殊原因必须出现顶班时,本人持假条,由队部统一安排。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许带假和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例外,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屡犯不改者按停工处理。

6.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挂牌上岗,着装必须整洁,不许混穿,对不着工作服,不挂牌上岗的人员,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

7.严格执行每周星期四,例会学习制度,无故不参加例会学习者按旷会处理,旷会一次罚款10元;借故请会假一次者,每次罚款5元。

8.对全队的临时工工作人员,若出现迟到早退或完不成当班任务者,当班不予考勤,每次罚款20元。

9.各工作人员所在岗位卫生必须保持清洁,设施摆放整齐,值班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在内逗留;对自己所在岗位卫生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班工资,经批评后,仍无改观者,对其当班工作人员按停工处理,即当班负责人要负联代责任。

10.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大意麻痹,对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能及时到位处理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

11.全队各岗位工种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聚众玩牌。每发现聚众玩牌一次,是管理人员的每次罚款40元,是一般职工的每次罚款20元。

12.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团结协作敬业精神,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一丝不苟的进行工作,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如不遵守岗位责任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扣除当班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屡犯不改者,介绍出服务队或调离本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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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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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使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促进我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入包括各项协调款、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种来源资金;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办公费、车辆燃修、招待费、书报费、差旅费、通讯费等)、专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种资金支出。

第三条严格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单位取得资金收入时,必须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山东省往来结算统一收据》,并加盖财政所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收据。各单位取得收入后,必须在3日内缴存至镇财政预算外专户,否则按公款私存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资金及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进入预算外帐户的资金由财政所统一管理,政府集中调拨使用,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

第三章报帐制度

第五条报销单据以部门为单位,每月1-10日集中报账,每部门要设一名固定报帐员,非报帐员报帐,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

第六条对各部门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财务部门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的支出规模,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由各部门报帐员填写备用金领取单后领取使用。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有报销项目,必须提供有对方单位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否则一律不予报销。报销发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查核实,镇长签字,入帐报销。

第八条各项开支都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一般业务支出,要由分管领导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项支出,须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必要时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对单项超1000元的业务支出,各单位不能自行以现金支付,原则上通过镇财政直接拨付到对方账户。

第十条政府经费支出要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财务部门备用金不足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列清支出计划报镇长签批拨款。

第十一条对专项支出尤其是涉及农户的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支出、发放时,具体承办单位要提供对方银行开户信息,完善手续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将款项打入对方账户或“惠农一本通”存折,严禁以现金支出或发放。

第四章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机关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实行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各财会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帐务处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计档案借阅,必须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帐、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帐、稽核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条稽核人员的职责: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查核,严守秘密。对各种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记录,索取证明材料,有权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要向主要领导或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情况进行审核,记帐凭证填制后,必须对每一页记帐凭证的内容进行审核。

⑴记帐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录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

⑵会计科目的运用和金额填列是否正确;

⑶记帐凭证的摘要、日期、附件张数、章印、编号等是否齐全;

⑷审核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员对帐簿的设置、种类帐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总帐与明细帐是否平行登记,月末相关帐户余额是否对应或一致,帐簿的启用、结帐和对帐、记帐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

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

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及时分析、清理债权和债务,结算往来款项。

⒊正确核算和计算工资分发表,做好各项代扣款工作,协助出纳按时发放工资。

⒋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及现金管理规定,定期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协助做好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5.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准确、及时地登记帐簿,并按规定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6.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

7.管理本局会计档案,负责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立卷归档。

第十七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⒈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帐、款的检查。

⒉负责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付。

⒊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现金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和对帐单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

4.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票和收据;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得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5.认真填写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帐结算。因特殊原因签发的空白支票,要写明收款单位、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用途,并及时清理结算。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项目监管制度

第十八条对各种政府投资的基建、农田水利、绿化等工程项目,要严格遵守镇政府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监管审计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质量监督、审计及拨付款。

第六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现金出纳要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无特殊情况禁止超限额存放现金;要不定期清点余额,做到帐帐、帐实相符。要注意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严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购物或出差确需借用的,要报分管领导同意,填写统一格式的现金借用单,经镇长签批后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归来后7日内,必须按程序进行报帐核销,否则,从单位经费中扣还。

第二十一条对借出的款项,各经办财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随时清理汇总,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归还。

第七章经费限额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提倡节约,控制浪费现象的发生,对车辆燃油、公务接待等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具体标准单独发文。

第二十三条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双人维修制度。维修前,要报党政办批准,由党政办安排专人与司机一同到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由党政办统一结算。

第八章政府采购制度

第二十四条要严格执行镇政府关于办公用品采购的有关要求,所有办公用品一律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采购,否则一律不予入帐报销,所发生费用由有关责任人自行承担,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单位的所有资产为政府所有,实行党政办、财政所综合监管,部门、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单位要确定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党政办、财政所要制定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填写使用卡片,明确责任到部门和站所,对各部门、站所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单位因工作原因发生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或退还手续。

第二十八条采购办采购固定资产并交付使用单位后,要及时通报党政办、财政所备案、记账。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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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4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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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系:

1、学校食堂由伙食委员会(由理事会、学校行政人员、食堂会计组成)管理,伙委会负责食堂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决议,审核食堂帐务。

2、学校总务处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3、食堂设事务长一名,全面负责食堂事务,并兼采买;设炊事班长一名,负责食堂具体事务安排,员工分工协调,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设保管兼卫生组长一名,负责实物收发及食堂卫生打扫。

4、食堂帐务独立, 另设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事务长可向学校会计室领取备用金3000元,后勤出纳领取备用金8000元,用于食堂日常开支。

2、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需有采买(经手人)签字,证明人(保管或炊事班长)签字,交学校总务处审批,方可报帐。

3、大米、面粉、油、干货等储备物资由学校定点采购,与供方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事务长、炊事班长、总务处签字的发票到会计室结帐,每月结算一次,时间定在每月28日下午。

4、蔬菜类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发票,在第二天报销。由事务长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到后勤出纳处报前一天的帐务。

5、食堂帐务独立,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出纳报表,报表一式四份。(总务处、伙委会、事务长、财会室各一份)

6、伙委会每月对食堂帐务进行一次审计。

7、非正常上学时间在校就餐的学生,由生活总辅导将情况汇总到后勤出纳和各班主任(一式二份),费用由班主任收取,在每月底交后勤出纳。

三、采购制度

1、食堂物资采购,由事务长负责,伙委会成员监督。

2、食物采购尽可能招标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签定合同,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

3、供应商送货到食堂后,由事务长签收,米、油、面粉等干货进保管室,由保管员验收证明,蔬菜等由炊事班长验收证明。

4、学生点心由事务长安排,由糕点房制作或由事务长采购,然后交生活总辅导验收分发。

5、食堂用具添置由事务长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审批,由一名伙委会成员协同事务长购买。

6、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由学校总务处处理。

7、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以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

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保管员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应要求领取人签名。

4、保管员应做好保管室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保管室和加工间。

五、开餐制度

1、按学校开餐时间准时开餐,无特殊情况推迟开餐时间,每次扣食堂整体评价分5分,责任人扣5分。

2、在开餐时间前30分钟,将饭菜等装入餐车,并准备好餐盆、汤盆、汤勺、筷子等到餐车,饭屑碟摆放至餐桌上,餐车统一停放于饭厅前门。

3、开餐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六、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作事故。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9、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七、 食堂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用食堂电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1、用电器不准赤脚操作,不准带电维修,不准无证上岗。

2、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电源开关箱,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3、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4、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闸刀电源,必要时要拉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5、如发现任何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或插座松动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配电房,请电工维修。

6、电动电器不能带负荷或超负荷启动,送电启动后方可放入加工的物品(合面机、豆浆机、切肉机、打蛋机等均属电动电器。)

7、电热电器除红外线消毒柜外,不能在容器里无水送电加热(热水器、电热蒸锅、保温台、电饭煲等均属电热电器)。

8、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本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

9、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10、检查煤气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

11、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12、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13、停电、停煤气、停水和下班时,应关好食堂餐厅一切电力电器设备及水龙头。

14、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电源,并拔报火警电话119。

1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施救,一定要当机立断,首先设法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源,迅速拔掉插头拉掉开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校医务室进行抢救。

16、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八、 食堂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营业前办理好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及时进行年审换证。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双项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公用餐用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保持厨房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处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5、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服务员及相关人员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形象。

6、所用原料必须做到无毒无害,不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原料。

7、加工蔬菜要做到反复漂洗并用开水浸烫,去除菜水,避免蔬菜污染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8、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做到放物有序。

9、库存原料要做到整洁、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定型包装原料应贴有标签,进货要严格验收、检查、登记、先进后出。

10、食品原料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先洗手消毒、配戴口罩,使用售货夹。存放垃圾废弃物的垃圾桶要加盖,及时清理。

11、食品加工销售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库存原材料的保质期,超过期限食品,绝不加工出售。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油渍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1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购销来历不明的食品。保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使假,以劣充好等伪劣食品。

13、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14、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并且将每日每餐的食物留样,一旦发生立即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九、食物验收制度

(一)、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二)、蔬菜由炊事班长验收,干货等进保管室的食物由保管员验收。

(三)、验收程序:(1)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2)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3)其它方面是否有不符合标准或不宜进入食堂使用的。

(四)、结果处理: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五)、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一旦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启用“五常法”管理模式,重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性的推广:

1、“常组织”:

规范了存放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把工作所需物品与非必需物品分开,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到最低,并将其放在一个方便可取的地方。使用频率较低的物品,抛掉或回仓;使用频率中等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的中间部位;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且方便可取的地方。对几年不用的物品,或者是不超过一次的物品,进行系统分析,然后再决定保存它还是扔掉它。勇于对“万一要用”的理念进行挑战。使食堂整体环境卫生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特别是原先不为人关注的死角地带的卫生有了最为明显的提高,同时更提高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

2、“常整顿”:

(1)分类方式:取好物品的名字并贴好标签。

(2)储存方法:设定好每一物品的放置地方。

(3)储存标准:物品的存放地点是否与要求相符。

(4)储存原则:

a、避免库存告急;

b、明确物品使用人。

3、“常清洁”:

每个人都有负责清洁的地方,共同负责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通过张贴员工个人岗位责职考核要求,提醒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

4“常规范”:

我们食堂重点从这些方面来着手做的:

(1)视觉管理

看食品的标识及品质,看员工对师生的服务态度,工作态度,看场所的卫生安全。

(2)透明管理

a、学生就餐费用透明:每日进行成本核算操作,每星期汇总一次。

b、食堂工作人员考核透明:公布得分情况。

C、食品仓库原料透明:存放原料的容器采用透明的塑料盒,使所有食品一目了然。

5、“常自律”:

经常向每一个人灌输按规定的方式做事,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都来积极创造一个具有良好习惯的工作场所,抛掉坏的习惯而养成良好的习惯。此过程有助于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天天看“五常”,时时做“五常”。使“五常法”管理真正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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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财务,全文共 9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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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三)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二)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三)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二)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三)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四)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五)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 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 、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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