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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细则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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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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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幽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食堂工作人员。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党工部负责食堂管理的民主监督,两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保证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 食堂管理的内容包括:饭菜价格、饭菜质量、食堂卫生、日常开支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员工意见的收集反馈,双方关系的协调处理等。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的职责

1、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态度、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2、负责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3、负责对食堂的费用进行结算管理。

第六条 党工部职责

1、组织职工代表对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进行民主监督,对饭菜价格适时进行监督核算,协助综合管理部搞好食堂管理。

2、协调职工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关系,维护和谐安定的就餐环境。

第七条 食堂经营

1、食堂为零利润经营,可采取外包方式,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基本的硬件保证,包括厨房设备、厨具,水、电、气和食堂工作人员工资,饭菜只按直接成本加适当损耗定价收费。

2、公司食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就餐卡由综合管理部发售,定期与食堂承包单位或管理人员结算,杜绝现金消费。

第八条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上岗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爱岗敬业精神。

2、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②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③上岗工作人员严禁带手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④严禁的手部染恙者(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的创伤等)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应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公司领导反映;

②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③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食物的采购管理

1、采购要求

①饭菜原料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应货比三家,做到质优价廉。

②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

③综合管理部和党工部应不定期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检验人员应立即报告各自的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④食堂工作人员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员工监督,做到日清月结。

2、食物卫生要求

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严禁购买使用过期食物。

第十条 食品加工管理

1、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2、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3、分菜、择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4、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5、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晚餐时加热食用,但晚餐剩余的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第十一条 餐具卫生规定

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2、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或悬挂),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上。

3、所用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规定

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对不能过夜。

2、冰箱、冰柜、消毒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消毒柜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每周的星期天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

4、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5、下班前谨记切断电源、杜绝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员工就餐要求

1、就餐时间规定

早餐7:20—8:10午餐11:50—12:50,晚餐17:50---18:50(夏季);17:20---18:20(冬季)。

2、用餐要求

①就餐过程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食物残渣放置在餐盘上倒入回收桶;餐巾纸、各类包装纸等废弃物应放入垃圾桶内。

②就餐者应爱惜食堂公用物品,有意破坏者按价赔偿。

③员工就餐完毕请将餐具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④员工家属进入食堂就餐的,也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其就餐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四条 客饭管理

1、上级领导或业务单位需要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按相关标准安排饭菜和酒水。

2、在食堂就餐必须由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同意方可。

3、就餐标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客饭可以产生适当的利润,但价格必须低于普通饭店的10%-30%。

5、客饭按季度结算,由综合管理部核实,相关领导审批后报账。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20__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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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网咖员工制度范文_网咖员工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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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咖啡厅领班的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2、了解咖啡厅自助早餐及正餐服务程序,并能够严格按照服务程序及规程对客进行服务。

3、保持咖啡厅环境整洁,确保餐具、布件清洁完好,备齐各种物料用品。

4、做好早、中、晚三班的交接工作,确保没有任何疑问。

5、解答客人问题,收集客人意见,及时向领班汇报。

6、了解西餐知识,并对西菜西点有一定的了解,并了解简单制作方式。

7、按规定的工作流程及服务程序摆台,为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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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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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地管理使用条例

1. Dance room是供应于导师为学员进行授课培训专用,由授课导师安排上课秩序,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管理;

2.凡玩咖队员、学员有需使用Dance room的,除课程表安排授课时间和学员、队员、老师交流时间,须提前一天与管理人员汇报取得批准,准予使用;

3.有寄放衣物者,请自身保管好钥匙,课程结束后退还与管理处;

4.室内设备人人爱护,不得擅自玩弄,如有损坏室内设备者应承担赔偿损失;

5.为保持室内整洁,该舞蹈室严禁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喝完后的饮料瓶等杂物请自觉扔进垃圾桶中;

6、

二.人员管理与处罚条例

1. 该舞团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团结友好共同进取的精神,每一位成员应以此为基本原则,完善各个层次上对内、对外的人际关系;

2. 玩咖是一个力求自我突破激发梦想的健康集体,凡队内人员不得有辱骂、猥琐、贪贿等不良行为;

3. 做为团队的一份子,应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利用其他时间努力练习,心思不可松散,更不可好高骛远;

4. 严禁队友之间或与团队以外的人发生口角、斗殴事件,严重者给予强制性卒队处理;

5. 队员之间应该相互交流,不该有舞种类别轻视,积极交流与配合,共同学习促进,提高自己的舞品、舞德、以舞会友,舞出自己;

6. 每一位成员,都严禁以玩咖为名义或穿着专属服装在外肇事招摇,或做以不良炫耀,被发现者给予降级或卒队处理;

三.授课导师

1. 每位授课导师都为该专业资深教师,也代表着玩咖的职业形象,言行举止不应过于狂躁鲁莽;

2. 导师在每一期的课程结束时都应自行做以调整更新,以备即下一期课程需要;

3. 每位授课导师可自带一至两名专属助教,给予提供课程中的帮助;

4. 导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可以接听电话及回复手机短信,或是与学员进行闲聊浪费课程时间(中途休息时间可以给予回复来电);

5. 每个课程的导师应定期给学生进行考核,例外的学生因做好辅导工作;

6. 授课时间上,导师应提前十分钟到达现场并签到,特殊情况须在提前汇报说明,如不能赶来授课,应找代课老师,违例者以扣除20%做为公费处罚,迟到早退授课导师,扣除10%作为公费处罚;

四.工作室的使用

1.工作室作为主导部门,非舞社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室内严禁喧哗玩闹;

2.工作室除办公会议以外,其对外招呼客户使用,非舞社人员勿进;

3.管理员应做好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工作室环境卫生工作,以提供给大家一个更舒适的上课环境;

五.演艺管理

1. 私人接手的Case应及时与管理人员报备,确保耽误队内其他重要事宜,不得私自接手及其分配;

2. 每一位成员都能遵守自身角色,用心对待认真配合,不得有不厌其烦的轻藐态度;

3. 由于部分成员舞种类别不同,编排上会出现偏差,此时应寻求指导配合练习时间,以达到跟进集体脚步,提高演出质量;

4. 演出时部分成员出现意外状况,其他人员不得讥笑和嘲讽,应友善给予批评要求其成员多加练习;

5. 所有演艺及工资费用由主要管理人员发出,即以公司制形式发放工资费用(即每月月底);

6. 参加演出活动的人员,应做好演出准备工作,带齐服装与演出道具,上台演艺者必须自带舞台妆容及首饰搭配,以完善专业舞台形象;

7.演出现场严禁出现嬉笑玩闹等不雅行为,破坏团队形象等;

8. 参加演出的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现场。

六.管理层人员守则

1. 管理者应具备和蔼亲切,沉稳大方,谈吐文雅有礼的交际形象 ;

2. 管理者要有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判断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不尚空谈,敢于承担责任,以身作则,要以个人的职业品德赢得部属的信赖;

3. 管理者要有创新精神和应变能力,对工作勇于探索,改变观点,破除陈规陋习,不断战胜自我,勇于突破;

4. 管理者应不断增进知识,提高个人及性格修养,做到庄重、热忱、坚定、沉着、大方、自然;

5. 管理者应善于审时度势,具备敢于拍板决断的大将风格,决不能畏首畏尾,急躁冒进,处理事情冷静沉稳,懂得宛转、圆滑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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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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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 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 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 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 事业单位清算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

发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二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局务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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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4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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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是否具备成功的饭堂管理模式,在食堂管理是否具备成功的饭堂管理模式,是要进行重点评估的内容,因此要求食堂管理解说及提供管理模式,并实地考查管理藏匿的实话效果。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六、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一、环境卫生

(一)就餐大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板要求明亮干净,清洁工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二)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保证室外整洁、干净。

(三)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四)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2—3次。

(五)食堂内外栏杆干净,无灰尘,坚持每天擦拭。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炊具厨具卫生

(一)食堂厨房每天必须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然后消毒,整齐有序地摆放;菜墩、菜刀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新鲜蔬菜,干货等食品上架,酱油、醋等入池入桶(罐),不准随地摆放。操作间地面无垃圾、要物,保持干燥整洁,保管室食品陈列有序,不乱摆放,池盖等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

(二)食堂厨房、操作间、保管室坚持每天一小扫,做到四壁无灰,无蜘蛛网;每周一大扫,彻底整理墙面、地面、厨具、案板等厨房设施。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干货制品蒸发及清洁卫生,要多清洗、漂洗,保证无沙粒、杂物,不准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三、蔬菜、肉类卫生

(一)蔬菜类必须先剔除腐烂、变质或杂草部分,然后清洗加工,加工完毕后需再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等环节烹饪程序。

(二)肉类必须先漂洗,带皮肉还要先烙皮(烙至金黄色),洗耳恭听净后方可加工切好后,该漂洗的先漂洗,该出水的先出的水,然后再进行蒸、炒、煮、爆等。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对腐败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物质验收员、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人员(厨师)不加工;服务员(营业员)不出售”。

四、个人卫生

(一)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

(二)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三)勤换衣服,勤洗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五、库房卫生

(一)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二)四壁无蜘蛛网,加强防潮、防鼠,定期检查,以防物资腐烂变质。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十一、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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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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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

(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

(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

(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支出超过1000元(含)报jú长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具备以下要素:(一)原始凭证名称:(二)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及编号;(三)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六)报销原始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七)单笔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须附凭证附件。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会计和办公室有权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凡符合公务员卡消费条件的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开户行的公务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财务有权拒绝报帐。

第十四条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对口单位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科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再按审批权限报局领导审批,在指定地点消费。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接待消费后,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主任或负责接待的副主任签单,一律注明接待单位或开支用途,计入单位经费支出。特殊情况下,经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负责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员签单,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补签。经办人事后应及时补办接待申请单。

(三)接待标准:县级来客人平60元/餐,市级来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门及其以上领导的接待标准由jú长确定。县市来客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上级和外地来客由办公室安排在协议单位接待。

(四)接待费报账程序:由办公室结算接待经费,经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或jú长审批。所有接待开支必须附原始接待申请单,在非指定接待点经费凭接待申请单和原始票据按规定审批程序报账。

第十五条出差管理

(一)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执行娄财行[20xx]374号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三)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作为报销依据。省、市内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出差由jú长审批;出省出差一律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和jú长审批。

(四)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报分管副jú长和jú长批准。

(五)预借差旅费须经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和jú长批准,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报账结清。

(六)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每月25日前报账,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报销差旅费。

第十六条专项工作支出

(一)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方案,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jú长审批,如大额支出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第十七条借款管理

(一)办公室借备用金限额2万元以内,于每年12月25日前结清。

(二)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及时结清,不得跨年清还。

第十八条对外付款超过1000元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员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付现。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局领导(含副处级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职工按240元(不含司机),凭票按月限额报销。

第二十条报账时限

(一)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帐,每周星期五为集中报账时间。

(二)各项开支应在一个月内报账,除办公室定点接待外,机关干部职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节假日,依次往后顺延时间)必须把一个月内的开支(包括差旅费)按程序报批;定点接待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统一结算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个月财务报表。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物品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馈赠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对前述物品的申购、购买、入库、保管、使用、维护、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电视机)、电子电器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由会计分别建台帐,局办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货架、沙发、保险柜、修理工具、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分别建帐备查,其实物由局办公室管理。

(四)办公文具。办公文具是指用于办公的纸张、笔墨、文件夹、笔记本、订书机、胶水等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各科室办公文具按需领取。各科室需添置办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由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分管jú长或jú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凭审批单报账。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五)物品申购。各科室申购物品时,填写,注明单价,报办公室,经分管局领导批准。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购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超过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购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审批。

(六)物品采购。全局物品的采购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负责财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到定点商店采购。

(七)物品验收入库。所购物品及配套资料都必须经办公室物品保管员验收,并分别建立物品台帐。贵重物品应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购报帐。采购人员持发票、物品申购单、验收入库单,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帐。

(九)物品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十)物品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应履行交接手续,办公室主任和监审员为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十一)物品处置。物品的转让、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须报局办公室审核,报jú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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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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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 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配合监控管理。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或更换。

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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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幼儿园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食堂,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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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全心全意为师幼服务,力求做到饭热菜香,食品卫生。

2、 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心理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明上岗。

3、 从业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在工作中应穿工作服、戴口罩。 从业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直接接触入口的食品,不能参加分餐工作。

二、 食堂卫生要求:

1、 餐炊具使用前必须洗净并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炊具消毒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备混用。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2、 食堂要有有效的除四害设施,彻底清除四害。 食堂器物放置整齐、有序,厨房垃圾及时清除干净。 每天餐后打扫食堂一次,每周大清洁一次,保持食堂卫生。

三、 食品卫生要求:

1、 采购员严把食品采购关,杜绝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的食物进入食堂,在食堂内发现这些食品立即报废处理,严防食物中毒。

2、 食品贮存应按要求、食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定期倒仓检查,及时处理腐烂变质食品。

3、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证每日进食必有留样。

四、 食堂安全要求:

1、 食堂负责人必须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检查食堂安全隐患,发现及时上报处理。

2、 食堂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必须对自己工作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凤鸣幼儿园

20xx.09.01

食堂负责人每日下班前认真排查各工作区、仓库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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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食堂,卫生,全文共 1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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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食堂职工卫生管理,根据和,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卫生管理,指职工食堂在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的卫生、食堂服务的食品卫生管理。

2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内容与要求

3、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卫生

3、1、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3、2、1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和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戴口罩。

3、3、4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坏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在专用水池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食堂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食堂应当保持整洁,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供就餐人员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7卫生检查规定

3、7、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厨房、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食堂经理签字确认后交总务管理处存档。

3、7、3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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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通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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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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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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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 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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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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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员工食堂是对员工的一项福利待遇,目地是为了更好的方便员工生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其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和丰富可口的食物,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合理膳食并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以及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一个良好、和谐、健康的就餐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餐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餐厅实行公司与职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负责餐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广大职工有权就餐厅的运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食堂应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务;

第三条 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和公告栏,张贴每周菜谱。收集职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和工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五条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职厨主管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六条 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七条 坚持食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第二章 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

第二条 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工作;

第三条 注意身体健康,如出现易传染的疾病病症者,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第四条 荤、素、生食品药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第五条 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第六条 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第三章 就餐人员守则

第一条 高职人员就餐卡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统一发放,不得随意借用火转借他人。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双方各罚款50元。对于未及时发放高职就餐卡的高职人员,就餐时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如实签名就餐,签名时应保证字迹清晰工整;

第二条 遗失就餐卡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挂失,并按30元/个的标准补领;

第三条 员工就餐应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逾期不候。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00—8:30 中餐:11:00—12:30 晚餐17:00—18:30

第四条 普职就餐需提前购买餐券,自带餐具。高职须持高职就餐卡方可进入高职餐厅就餐,如临时忘记,须签字方可就餐。

第五条 员工用餐需按量取食,严禁浪费;

第六条 严谨在餐厅内大声喧哗、吸烟;

第七条 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带同客户就餐者,必须经主管职厨的上一级部门批准;

第八条 员工用餐必须遵守员工餐厅就餐规定,注意餐厅清洁卫生,按规定倾倒就餐残剩物。高职就餐人员不得将改用餐具倒入残物桶中,如有意外,应立即联系职厨人员将其取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九条 申请进入高职餐厅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签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高职就餐卡,方可到高职餐厅就餐;

第十条 在高职餐厅有座位的情况下,高职餐厅就餐人员不得将饭食带入普通员工餐厅内就餐;

第十一条 凡违反员工餐厅上述之规定者,经查核实,每项扣除3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工作人员及所有就餐的企业内部职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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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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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本院职工食堂是非盈利性的后勤服务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优先、注重品质”的方针,为本院干警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膳食服务。

第二条 本院职工食堂就餐人员范围为本院在册在岗干警和人民法庭干警。

第三条 本院职工食堂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适时收集干警意见和建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向食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食堂账务、膳食、物资采购、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党组报告。

第四条 本院职工食堂只为干警提供早餐、中餐,就餐费由干警交纳和单位补贴解决。

二、食堂管理员职责

第五条 食堂管理员由二人组成,在技财科的领导和食堂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工作,负责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就餐安排,厨师、服务员管理,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食堂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征求用餐人员和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膳食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烹调技术的学习,指导厨师提高饭菜品种和质量,根据季节力争做到不断翻新菜样,一周内菜式不重复。公务招待餐的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

第八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确保供餐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三、账务管理、物资采购

第九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技财科指导下,做好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钱账分人管理,账面清楚、账物相符、数据准确。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每月向技财科和主管院长报送一次报表,公示当月开支,对食堂成本进行预算,保障食堂正常运行。

第十条 熟悉掌握各类食品、原料的品种、用途及食品质量的鉴别知识。严格采购标准,不采购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确保二人参与,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力争做到采购物资价廉物美。

第十二条 所需物资要按照预定食谱采购,防止因采购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采购物资及时过磅、登记、报账制度,采购登记应由二名管理员签名确认。物资采购中,应防止货物丢失、损坏和污染。

第十四条 加强对食堂物资的造册登记管理,损坏物资应及时如实上报予以核销。

四、厨师、服务员管理

第十五条 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努力学习,钻研炊事技术,讲究营养,搞好卫生,保证饭熟菜香。负责工作餐、公务招待餐、临时餐的食品制作、食堂的清洁卫生和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对食品质量进行最后把关,严防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的食物入饭入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 配合食堂管理员对用餐量进行提前估算,尽力减少食物浪费。

第十八条 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吸烟,保持仪表整洁;便后或接触赃物后必须洗手;不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带有毒化学药剂进入食堂。

第十九条 加强卫生知识学习,搞好食堂卫生,爱护、正确使用各种餐厨设备及用具,做好维修保养和餐具消毒工作,使食堂环境整洁,餐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和预防各种疾病传染。

第二十条 强化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各种燃气、电气、蒸气、油气、灭火器的使用,做到操作规范。工作完毕,关闭开关或闸阀,认真检查有无漏气、漏电、漏水等现象。下班前,应对各自责任区再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 定期检查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提出,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二十二条 礼貌待客,微笑服务,举止端庄、大方,杜绝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打斗。

五、就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就餐时间:早餐7:30—8:20;中餐12:00—12:40。

第二十四条 凭票排队就餐,就餐人员应根据各自用餐量取餐,严禁浪费饭菜。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将自用餐具和剩饭剩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五条 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对食堂管理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书面或口头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提出,严禁训斥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

第二十六条 就餐人员非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食堂保管室。

第二十七条 就餐人员应爱护食堂财物,损坏的视其情节,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六、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院职工食堂供餐后,本院所有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本院职工食堂接待,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接待的,必须征得分管技财科领导或院长同意后,方可在外接待。否则产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 本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待,应填写接待用餐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同意,送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本院领导因工作需要接待,通知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

第三十条 申请表、通知应注明或说明接待单位、人数及陪餐人员等基本情况。

第三十一条 技财科应作好接待登记,根据就餐人数通知食堂作好就餐安排。

第三十二条 就餐申请和安排,应提前向技财科提出,技财科及时通知食堂作用餐准备。

第三十三条 食堂应根据技财科通知和要求,做好接待就餐准备和接待登记,接待登记由技财科签字确认。食堂未接到技财科通知,一律不得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 接待标准严格按财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执行。

七、食堂、厨房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第三十六条 食堂、厨房就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厕所要及时清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保持排水畅通,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十七条 餐具每天一律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八、其他

第三十八条 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食品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院党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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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食堂,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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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工人们能够在放学后快捷卫生的就餐,也为了使工人们不至于因现金难于保管而容易丢失,工厂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人每次最少充值50元。

二、不允许任何工人使用现金购买饭菜,必须刷卡就餐。

三、不允许任何工人在购买饭菜时进入操作间,必须在窗口排队。

三、如发现用现金购买饭菜者,取消其所买饭菜并扣除其班级一分。

四、如发现食堂收取工人现金者,每发现一次扣其现金50元。

希望食堂和就餐的各位工人能够自觉遵守以上制度,积极配合工厂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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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6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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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3、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14、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 、区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5、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16、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7、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 48小时留样工作

18、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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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食堂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食堂,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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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四、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六、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七、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水、燃气、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九、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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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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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强化机关和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学习时间、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各项集中学习活动,由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具体负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会议准备、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集中学习无故缺会或迟到超过半小时的视同缺会,确因特殊情况,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同时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各次学习活动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材料。

第六条除局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局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每月自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不低于1次;各支部的学习严格按党内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第七条各部门、科(室)需使用局机关大、小会议室的,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安排,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牵头召开会议的部门或科(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对于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业务学习班、培训班,按规定给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条实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上班时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一条严禁上班时间从事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炒股、看电影、QQ聊天、浏览购物网站、织毛线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规定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外出下乡、出差和到县城内其他单位办公事,均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局属部门职工因工外出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在部门办公室登记;机关职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登记;局属部门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分别在部门办公室和局办公室登记。但不得以下乡、出差、到其他单位办事等为名外出办私事,未请假又未因公外出的,无论任何情况都按旷工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各部门、科(室)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或单位及领导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的,视情况给予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四条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职工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24小时坚守岗位,守好值班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各项值班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法定节假日: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对于不够清楚,没有搞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日志,凡在值班期间接到的外来文件、信函、反映的情况、公务电话及具体处理情况等,都要详细记录,以备查考。当班未了事宜,必须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并继续处理。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如擅离职守或未及时处理好值班期间相关工作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八条 严禁口头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局长、书记请假一天之内相互审批,一天以上按干管权限报上级领导审批;副局长请假一天由局长审批,超过一天报上级分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局长审批。局属部门工作人员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部门办公室(局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的请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局办公室)后,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凡请假者,请事假超过30天、病假(凭医院诊断意见)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假期工资待遇按20xx年8月27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计发办法的通知》执行。具体为: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资全额计发。

(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并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20xx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xx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20xx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从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并精神病长期病休的工作人员)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20xx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20xx年至20xx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20xx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90%计发;其他津贴补贴照发。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按在职工资全额计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工作日工资=基本工资÷21),其他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照发。

2、机关人员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扣发工作性津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全部津贴、补贴。

3、事业人员连续事假在1月以上的,从次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全部津贴、补贴。

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的,机关人员在6个月以内津贴补贴按在岗时标准执行,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事业人员在6个月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应执行标准计发;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四、工作人员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照发。

五、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工作日工资=月工资总额÷21)。

六、一年内病假或事假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得计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长期请病假的人员。单位应要求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要及时办理因病退休、退职手续。其中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而经过市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八、婚、丧假:正常婚、丧假按国家规定各给3天假期。晚婚者(男25岁,女23岁)另奖假15天(包括假期内公休日),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办理。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属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3个月,晚育和剖腹产者另奖(增)假30天;非计划内生育不给假,并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1、机关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凡违反规定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同时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2、县内加油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和驾驶员一起共同完成,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用车人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3、车辆因工出县城的,实行登记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外出目的地和用车人。

4、外单位用车,须经局长批准,驾驶员接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5、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正常保养和维修需事先报告维修部位、故障、费用等情况,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保养维修。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车领导酌情处理。县内修理发票附材料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外出途中修理的发票,由用车人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

6、车辆清洗实行定点制度。由办公室统一为车辆购买不限洗车次数的包年洗车卡,驾驶员要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

7、车辆在非工作时间一律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不得开车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将车辆停放在别处;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时,要先告知办公室使用的缘由,由办公室据实登记。驾驶员如出现公车私用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8、车辆原则上只保证领导办公用车,科(室)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9、驾驶员要安全文明行车,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 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的处罚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一条局属各部门车辆的具体管理使用,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关制度(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驾驶公车(确无专职驾驶人的,报局长批准,并在局纪委和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驾驶)、非工作时间统一集中停放等上级部门对车辆的管理规定。

第七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二条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局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尝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菜品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档酒,禁止上烟,不吃海鲜等高档菜肴。

第二十三条接待对象:凡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盛市、县领导,上级农业主管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兄弟县、市、区农业局领导,外地区农业部门领导,业务往来部门领导和乡镇工作联系领导及随行人员等。

第二十四条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对应部门或科(室)请示领导同意后,进行接待。接待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应尽量减少陪同人员,确需局领导陪同活动的,一般由分管领导陪同接待,特殊情况由局长参加陪同接待。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实行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局除农经站单独设立会计账户外,其余各站、校、中心的账务均由局财务室统管,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管好财务,节约开支,合理利用资金,现金及周转金严格按照银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的使用和报销,严格坚持局长一支笔审批,所有开支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开支。同时,实行大额或大宗开支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局长代表领导集体签署意见。

第二十八条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开会、参观、考察必须以通知文件为依据,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不予报销一切费用,并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九条出差下乡食宿报销。如单位有车随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报销差旅费;如单位有车随行,食宿无人接待,但食宿发票回单位报销的,不再报销差旅费;无车随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单位报销的,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无车随行,食宿没有接待,且没有回单位报销食宿费的,方可依规定回单位填写报销单报销车费和食宿补助。所有符合报销的费用,须有经办人员、部门领导签字、并由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再报局长履行法定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条有收费收款项目的单位,必须坚持按有关文件要求挂牌、亮证收费,并指定两个人分别管理票据和现金,严格坚持收入金额上缴和按比例返还工作经费的制度。

第三十一条大件办公用品或一次购买一种办公用品价值超过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使用单位向局领导班子提出,经批准后按程序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购买。

第三十二条局机关办公所需信笺、笔墨等一般办公用品和纸杯、水票、茶叶等消耗品,由办公室作计划,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同意后,由财务科统一购置,办公室统一发放。同时各部门、科室要按照节能降耗的要求,节约使用纸张、水、电等办公消耗,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

第九章 门卫值班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天6:30开大门,24:00关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三十三条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及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及大院进行巡逻,管护好花草树木,对损害院内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如出现安全事故,按照保安合同执行。

第三十四条实行卫生区包洁责任制。一是各办公室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打扫,并保持整洁;二是机关办公楼各层公共卫生,各层由各层人员负责,场院由保安负责打扫;三是局属各部门公共区卫生,严格按20xx年4月16日“关于调整卫生区划分的通知”执行。

第三十五条老大院门卫值班严格按与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书》执行。车辆管理办法按20xx年6月3日起实施的《**县农业局大院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条全体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秘密,不携带密件、密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不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属于秘密的事项;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设备中存储、处理秘密信息及载体,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计算机公用网、普通传真递送和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信息及载体。

第三十七条凡需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的,必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严格物理条件隔离,严禁其他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规定,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保存、传输、打印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严禁在非涉密软盘、光盘、U盘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条发布信息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上网发布的资料必须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交专职人员上网发布,文责由撰稿人自负。不得在聊天室、论坛、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条涉密文件实行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机关由档案室负责,局属各部门有涉密文件的必须由专人进行严格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十一条涉密文件传阅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第十一章 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条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安全负责,局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检查,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保卫观念,保持警惕,确保人身及办公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置。

第四十四条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资料。严禁将自己使用的单位钥匙,乱配给别人,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单位。办公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严禁私自接拉电源,乱接电线、禁用电炉。不得将现金和贵重物品滞放在办公室内,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第四十五条财务室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险柜及办公桌内严禁存放现金过夜。档案室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第四十六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职,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遇事慎重处理,重要事宜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章 奖惩制度及附则

第四十七条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级检查得到肯定或有关单位表彰的,视情经研究后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四十八条凡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的干部职工,按干管权限和相关规定由局纪委从严从重处理。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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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食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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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照和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劳动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和自救器,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并处留矿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

根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罚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以财物做赌博比输赢的活动,都是赌博行为。公司规定每晚12点后禁止一切聚众娱乐活动。

14、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参与赌博,违者将给于经济处罚500元,围观者罚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动他人赌博,不得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博道具

和赌博资金,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对于煽动他人赌博,提供赌博场所,赌博道具和赌博资金的人员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举报赌博人员,一经证实给予1000元奖励。

16、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给予加倍处罚。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矿,进出大门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或拒绝登记,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关闭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产品混乱的;

8、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矿,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矿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7、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8、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9、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0、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进行表彰和奖励。;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进行表彰和奖励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认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7、非本职工作的员工,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8、员工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及时得以消除隐患,进行表彰和奖励。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在抢险救灾中做出重大成绩的领导和员工应于重奖。

劳动纪律行政处分内容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六、处分条件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7、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对员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应以>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符合条款后,方可进行。应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经主管领导批准。

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一、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二、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休假种类和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公伤假、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30天以上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医院休假证明为准,病假期间没有工资。

2、事假: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1)、请假一天由部门领导批准,2至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和4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2)不服从工作分配或组织调动,延期不报到者是,视为旷工。

3、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假期已满没有按时上班者,应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延期不上班,视为旷工。

4、无故旷工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和矿区的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员工因休假日或请假时间发生点意外伤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点一切后果自负。

6、其它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者,经领导批评后,仍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

6、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医院诊断证明假期为准。

7、法定节假日,以公司安排的天数为准。

二、请假

1、请假逾期不办理相应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病况补办手续,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者经领导批准可以补办手续,最多一次7天。

2、员工请假原则上均应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正规医院证明,工伤假应附指定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者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4,、员工请假不得超过15天至20天,离开时办理离矿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进矿时办理入矿手续并同时鉴定劳动合同。员工聘用、岗位管理与离职

一、新员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3、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各手续,经审查后,把合格人员提供给部门和单位考察。

4、录用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新进员工通过审核、考试及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请假。

6、试用期满后,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录用并签定,成为正式员工。

二、岗位管理

1、公司办公室与新进员工签订,员工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签订。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各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推荐。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三、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以和公司规章制度不相违背为前提。

2、提前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自行离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3、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4、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6、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7、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8、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9、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10、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11、参加非法组织者;

12、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13、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记过三次以上者;

(2)、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1、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2、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3、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4、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5、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7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6、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员工辞职和自动离职。

1、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领导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在本公司有辞职记录的原则上不在聘用,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2,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领导提交辞职报告,并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4,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追罚其因强硬辞职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所产生的损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试用人员

a)根据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部门负责人直接向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报办公室备案;

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解聘正式员工

a)根据和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公司办公室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被解聘员工持,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

a)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发辞职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监交人进行遗留工作交接,工具设备交接等,工作移交完毕后由办公室牵头至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辞职史人员原则上不在聘用。

b)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日起至正式离职前不准许有任何请假。

c)员工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移交工作的同时,一切工作照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制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处罚及处分照常。

员工自动离职;没有请假和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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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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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煤、油品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成本,提高项目部整体经济效益,使项目成本每年降低1%,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渝项目四分部所属的所有部室及各架子队用水、用电、用煤、用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机电部负责根据电器、机械功率等相关参数指定相关能耗定额,建立节能降耗台帐,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2.各部门、各架子队负责落实节水、节电、节煤、节油整改措施和节能降耗指标,向机电部上报节能降耗相关数据。

第四条 各项节能管理措施

1.节水管理措施

(1)生活区生活用水管道需经常进行管道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

(2)少用瓶装矿泉水。

(3)施工现场用水,由兼职人员负责检查与维修管线,减少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

(4)严禁用桶装矿泉水清洗茶具、洗手;严禁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2.节电管理措施

(1)各施工现场用电由专人负责抄表计量。做好每月生产用电统计,做到心中有数

(2)各用电场所的配电室,都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健全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并对供电质量、安全用电负有责任。

(3)办公楼、会议室等动力负荷应使用单独开关控制。上述场所用电负责人应随时检查人离机停、人走灯灭的节电情况。

(4)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并严格控制空调运行温度,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禁止开空调,且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5)各部门在设备更新时,要考虑淘汰耗能高的机电设备,努力更换使用节能科技新产品。

(6)公共场所自然光线足够的情况下不开灯,公共场所照明设备选用瓦数较低的节能设备,同时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

(7)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

3.节煤管理措施

(1)完善锅炉房制度,鼓励节煤。

(2)经常检修锅炉、保持良好运行。

(3)改进司炉工操作技术,提高燃烧效率,在保证供给基础上,节约用煤量。

4.节油管理措施

(1)对车辆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杜绝跑私车现象。

(2)对使用车辆经常检查,以防零部件出现松动,导致漏油发生。

(3)做好车辆保管司机安全交底工作,遵守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保证车辆的良好工作状态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的支出。

5.办公用品管理措施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使用管理。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且物美价廉的办公用品,尽量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做好低值易耗品的台账登记,保管人要做好保管工作,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减少修理次数。

(2)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尽量使用电子媒介(或打印产生的废旧纸张),减少新打印纸的使用数量,推进无纸化办公;成文的文件材料等严格印发数量,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打印(有特殊要求除外)。

(3)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4)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用完一本才能领取第二本。

(5)尽量减少通话时间,长话短说,禁止公家电话聊天,节约电话费。

6.计划预统计

(1)年度节水、节电、节煤、节油指标计划由各部门、各架子队提出,报机电部汇总。

(2)各部门以自己指定的计划为目标指导日常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3)机电部可定期牵头组织各部门对本项目部所属部室、各架子队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努力促使节能降耗成为全员的自觉行动。

第五条 区域划分及检查机制

1. 生产区由机电部派员或委托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办公生活区由综合部牵头进行检查监督。

3.检查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及集中检查等四种方式

第六条 奖惩措施

1.办公室发现无人但电灯长明,发现一次对该部门罚款50元;

2.发现不关水龙头现象则对在该幢办公、生活人员人均罚款10元;

3.对损坏管道不及时维修,对维修主管部门罚款100元/次;

4.办公室、宿舍无人时空调长开,通报批评并对该办公室(宿舍)罚款50元/次;

5.公共场所出现白昼灯,对负责开关人员进行罚款20元/次;

6.私拉乱接电线,罚款100元/次;

7.公车私用,罚款50元/次;

8.办公电话私用,罚款20元/次,并由个人承担电话定额外产生的费用;

9.不双面打印者,罚款1元/张;

10.对在日常办公生活中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办法。月底进行能耗统计时各种能耗在定额范围内的对该部门(宿舍)进行通报表扬,季度参评优秀宿舍时加分1-5分;

11.对积极研究节能减排新措施,取得节能减排新成果并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部门(个人)由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奖励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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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单位停车场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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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院内良好的办公、居住环境、维护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确保大院治安,结合本院内实际,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 凡是进入院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大院内的统一管理,一律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

二、 在院内上班、住宿的干部职工,有预订固定车辆停放位置的,须对号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门卫采取强制措施。

三、 本着院内干部职工机动车辆逐年增多,院内容纳停放车辆极为有限,没有预订车辆位置的,不能随意将其车辆乱停乱放在本院内,否则由车主承担一切后果。

四、 院内球场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唯一的体育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许停车。为球场停放开放时间是23:00至8:00,其余时间不允许将车停放在球场,以确保干部职工球场正常使用。

五、 其他车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本院内停放,酌情适当予以安排,但必须经门卫按指定地点停放。需缴纳占地费按20元/辆收取(超过00:00另按小时计费收取)。

六、 从20xx年04月01日起,单位的干部职工需要预订停车位,原则上先满足本院内上班干部职工的预订,每辆每月为60元。其次是调离单位并还居住在院内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每月为80元。若有剩余的车位适当考虑外单位人员(含在院内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按月150元收取车辆占地费。

七、 院内停车收费不属于垄断经营性质,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xx】933号)规定)

八、 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入院内进行公务活动的车辆,有门卫统一调制停放位置。

九、 本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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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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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延长空调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好空调,提高空调的利用率、节约能源,确保安全,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请全体同学及相关责任人遵照执行。

一、空调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触摸和随意调整空调,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树立爱护空调人人有责的意识。

二、所有教室空调采用统一送电,按班级实际用电量向学生征收电费,然后上交学校的方式管理,具体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根据气温负责配电箱的开关。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机体或线路有异常现象迅速向学校汇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不触摸空调主机和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三、空调使用不能随意开关,各班班主任负责开关机,关机时还要把空气开关关掉。空调开机运行后不得再频繁开关机,防止损坏压缩机。

四、空调温度夏天应设定为26℃以上,冬天应设定为18℃以下。设定温度与房间现有温度差过大空调的效能反而降低并会大幅增加能耗。而且如果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会容易感冒,影响身体健康。

五、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有阳光时应拉上南侧窗帘;坚决杜绝开门、开窗使用空调。体育课、课间操及其它教室无人情况下,务必关闭空调。当天气暖和时,班主任也可灵活掌握空调的开关,注意节约用电。

六、不准在空调上放任何物品,不准在空调面板上乱贴乱画。

七、为不影响空调的使用效率和寿命,各班级在打扫卫生时最好拖地,扫地前必须先洒水,建议用湿抹布擦拭黑板,防止灰尘堵塞空调过滤网,并确保每月清洗过滤网一次。

八、各班级要切实爱护空调设备,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总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某班级违规使用空调,将通报批评;如发现空调被恶意损坏,将追究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经济处罚和记过处分。

九、各班应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学校交该班所消耗的电费。

十、本制度自 20xx年12月5日起执行。

沙河乡明德小学

20xx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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