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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确权法律条文【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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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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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毒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小 中 大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990年10月25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顾昂然

我国人民在历史上深受鸦片的毒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短时间内消除了烟毒的危害。近几年来,国际毒品犯罪向我国渗透日益严重,国内又出现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值物和吸食毒品的情况,各地强烈要求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法制工作委员会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根据实践中提出的法律问题,参照《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我国参加了这个公约,以下简称“国际公约”)的规定,经过调查研究,并征求公安、法院、检察、海关、医药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起草了“关于禁毒的决定(草案)”,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今年8月将草案印发全国各地征求意见,又作了修改。现将决定草案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刑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决定草案进一步具体规定,犯下列罪行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500克以上,海洛因100克以上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与国际贩毒集团相勾结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500克以上,海洛因100克以上,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比现在各地实际掌握判处死刑的标准要严。毒品危害比较严重的一些地方都表示赞成,理由是:第一,当前打击毒品犯罪必须从严。第二,从国际上考虑,有些国家规定判死刑的数量标准比上述规定低,我们如果规定再宽了,不利于防范境外的毒品内流。第三,决定草案规定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不是都要判处死刑,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处。

二、关于对小额走私、贩卖毒品的处刑。一些地方提出,有些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数额很小,如都判刑,处刑面过大,建议规定处刑数额标准,数额较少的可以不判刑,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这个问题,在制定刑法和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时曾反复考虑过。我们认为,走私、贩卖毒品虽然是小额,但诱发吸毒和复吸,危害严重,原则上应当判刑,但考虑到有的边境地区有小额贩毒行为的较多,因而又规定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按照刑法,管制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罚,判处管制后还可以参加劳动,不影响家属生活。

三、关于非法持有毒品。在查缉毒品犯罪中,发现有些犯罪分子持有大量毒品,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查获的毒品是否属于走私、贩卖、制造或运输,定罪处刑有困难。为此,参照国际上的做法,决定草案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关于走私用于制造毒品的特殊化学物品。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化学物品,既是化工生产和医药用的原料,又是制造海洛因等毒品必不可少的配剂,必须严防走私出境。1988年我国卫生部、外贸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对三种特殊化学品实行出口准许证管理的通知》,规定必须持有卫生部批准的特殊化学品出口准许证,才能出境。“国际公约”将明知用于制造毒品的特殊化学物品提供给制毒分子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决定草案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品出境的,除没收该物品和非法所得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于明知他人(包括境内、境外)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这些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五、关于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近年来,有些地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情况日益严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什么情况构成犯罪,规定不明确。经征求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意见,决定草案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如500株以上),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者抗拒铲除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为了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有利于禁毒的贯彻执行,决定草案又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六、关于戒毒。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吸食、注射毒品人数逐年增加,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危害社会治安。不少地方已根据国务院规定,建立了戒毒所,强制戒毒。因此,决定草案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再犯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

决定草案还对开设地下吸毒场所,容留、引诱他人吸毒的,作了处刑规定。

七、关于对境外毒品犯的管辖。毒品犯罪是一种国际性犯罪。“国际公约”规定,任何一个缔结国对于境外的毒品罪犯,当其进入该国领域内被抓获后,如不引渡给另一缔结国时,就应依照该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决定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适用本决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前款罪进入我国领域的,我国司法机关有管辖权,除依照国际公约或者双边条约实行引渡的以外,适用本决定。”

决定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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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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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性别:____,年级:____,班级: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一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经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根据《______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________章第____条规定,经________研究决定,给予____处分。

其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处分期限为________,若有再犯或其他违纪行为,将严惩不贷,若学期内表现良好,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给予撤销处分。

学生本人对该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决定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校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签名:________

政教处(盖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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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府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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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第二条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总用地面积为。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即平方米。

(或者: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楼层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为房产总建筑面积的%;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的%;即

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年,自起算。

第五条 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大写)(小写元)人民币,总额为元(大写)(小写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出让金总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订后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

或双方抵押房产后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

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月日。

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元(大写)(小写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

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

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日内纠正该违约。

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选择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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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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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王◑◑,无业。

赔偿义务机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张永伟。

委托代理人方明。

委托代理人包大进。

赔偿请求人王◑◑于20xx年9月23日以被错误羁押及判决为由,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赔偿王◑◑被羁押376天的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7545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各方面损失60万元,合计人民币675459元。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xx年11月21日作出〔20xx〕金婺法赔字第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认为王◑◑故意伤害案二审发回重审后撤回起诉、撤回案件、撤销案件,是因为轻伤鉴定标准发生变化,按新标准鉴定后,王◑◑的故意伤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王◑◑的国家赔偿请求,不予赔偿。王◑◑不服,于20xx年12月5日向本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要求:撤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赔偿的国家赔偿决定书,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支付因错误判决导致王◑◑被羁押376天的国家赔偿金75459元及精神抚慰金和各项损失费60万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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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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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党委、总支):

姜亦明,男,1970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双塔街道天余村村民,20xx年11月入党。

经双塔街道纪工委查明:姜亦明和妻子徐小月于1995年9月14日合法生育第一胎男孩,取名姜纲文。20xx年9月7日,姜亦明和徐小月又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二胎女孩,取名姜易含。

姜亦明不但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计划外超生一个孩子,严重违反党纪条例,而且对自己的违纪问题和错误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态度不端正,不接受组织对其帮助、教育,拒不配合、接受组织对他的违纪问题进行党纪调查处理,不履行党员义务,其行为已经不符合党员条件。20xx年3月15日,双塔街道周家青社区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决,通过了给予姜亦明党员除名的决议。同年3月16日,社区党总支召开会议,同意支部决议,建议街道党工委给予姜亦明党员除名。鉴于姜亦明同志的严重违纪事实和社区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的建议,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姜亦明党员除名。

本决定自20xx年3月16日开始生效。

双塔街道党工委

20xx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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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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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表决合伙人: 、 、 。新增合伙人: 、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表决的合伙人共 人,代表本企业合伙人 %的表决权,所作出的表决经本企业合伙人表决权的 %通过。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2.同意(原合伙人)将占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财产份额 %共 万元转让给(其他/新合伙人)。3.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为: 具体地址 。4.…………。(其它需要表决的事项请逐项列明)5. 同意就上述改变事项修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

原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新增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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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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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成员应到________人,实到________人,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成员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任命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免去_______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二、同意任命___________为公司经理,免去_____________公司经理职务。

全体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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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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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莫X杰,六十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团,五十八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群,五十五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维,四十七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被申请人: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莫X和,64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长

潘X送,五十五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潘X永,五十五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善,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潘X秀,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兴,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英,七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政府将

定归申请人所有。 X X六队借用的土地使用权确

事由: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群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X X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X X屯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

经查:该争议土地在X X屯村边,落实生产责任制前是X X屯第六生产队的晒谷坪。在此之前该地中间有一部分由莫X福(申请人莫X杰之父)在解放前开垦了这块土地作菜园,具体面积不详,当时四周围有樟树、荆棘等,外围至水田边还有荒地和粪坑,该地在土改时仍旧划分给莫显福耕种,当时并未颁发有土地所有证给莫X福,在1958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之初,社员们将原来土解时分得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交归集体所有并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但仍保留一小部份土地由社员自由耕种,期间,X X第六生产队将原莫X福耕种的这块土地和四周的樟树、荆棘清除以及填平旁边的一些粪坑、荒地等整出一块坪地的用来修建了生产队的晒谷坪。申请人称当时生产队长因队里没有晒谷坪以集体的名义向父亲借用的。由于自195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60条)的颁布实施期间,生产队的生产活动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缺乏文字书面证据材料,所以,申请人请求事项缺少证据依据,申请人提出的争议土地四际界限也只能是一个模糊的界线。1981年国家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X X六队将谷坪按人口分给生产队群众晒谷,莫

X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福也曾提出过要求要回该祖宗地,生产队通过社员大会集体讨论,后来一致通过将谷坪边南边原生产队的三间仓库的地皮划分给莫

调换,留下谷坪给群众晒谷子,后莫

给莫福作福家人已将调换来的仓库地转X龙,后莫X龙又将该地转给妹夫朱X斌建房。现申请人称该整

X福借用的,现申请人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

要求要收回原属于自己家的自留地。综合以上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章土地的分配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原耕基础上分配土地时,原耕农民自有的土地不得抽出分配。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抽出分配时,应给原耕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应使原耕农民分得的土地(自有土地者连同其自有土地在内),适当地稍多于当地无地少地农民在分得土地后所有的土地,以使原耕农民保持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土地为原则。根据这一规定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到长塘屯对群众的调查了解,可以认定:土地改革之前,申请人之父亲莫

认为莫X福确实在该争议土地上开垦了一块菜地。土地改革时确X福的原耕土地继续由莫X福耕种及管理,在成立人民公社初期查田定产时确定为莫X福的自留地。1962年后合并成立人民公社又在实行小队核算时,生产队向莫X福借了该自留地修建了生产队谷坪虽没有文字证据材料但也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但在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生产队考虑到群众需要谷坪晒谷而用谷坪边的仓库地与莫X福调换了谷坪中间的祖宗地,作为社员,莫显福也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地,所以长塘屯第六生产队已不存在侵占莫显福土地的行为。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

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十条: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本府对莫X杰等四兄弟与X 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2、在19xx成立人民公社以小队核算后,生产队将原来分给农民的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并由生产队统一耕作管理,只保留部份自留地由农民自由耕种,对于长塘第六生产队后来借用莫X福的自留地修建生产队晒谷坪之事,生产队于1981年落实生产责任制时已用仓库地来与莫X福调换,且莫X福作为生产队社员,也

X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

福土地的行为。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没有法律依据,本府不予支持。

4、莫宽杰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施工建房等属违法行为,应停止一切施工、将土地交还集体。所造成一切损失由莫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X X镇人民政府

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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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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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研究中心,各省级宗教团体:

20xx年,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指导下,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为全省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做出了努力。在年度考核中,周伟文、方汉民、羊孔勤、张国平、赵华、郭亮、吴普民、王小星、张淑华、白涛、熊鸣龙等1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陈意好同志参加省委驻泗阳扶贫工作队考核被评为优秀,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经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上12名同志予以奖励:

一、给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陈意好和熊鸣龙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二、给周伟文、方汉民、羊孔勤、张国平、赵华、郭亮、吴普民、王小星、张淑华、白 涛等10名同志嘉奖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体同志向他们学习,勤于工作,乐于奉献,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年 二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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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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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机关党委和研究中心:

x年,在有关对口部门指导下,委(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委(局)先后获得国宗局信息先进单位,省级机关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全省公务员网络安全技能竞赛决赛优秀奖。张宇同志被省档案局表彰为省级机关档案工作优秀分管领导,张国平同志被国宗局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张美玲同志被省委机要局表彰为密码工作先进个人。苏玉东同志踊跃报名参加全省公务员网络与信息安全技能竞赛活动中,认真准备,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委(局)争取了荣誉。

为鼓励先进,弘扬典型,激发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荣誉感,委(局)党组研究决定,给等4名嘉奖。希望受嘉奖的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体机关同志要向他们学习,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积极力量。

中共xx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

x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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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府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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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港保税区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 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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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府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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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肈庆高新区(该土地权属人为:_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亩。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

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

5.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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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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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的报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

我们翁田镇茂山村委会大堂(塘)经济合作社与抱肖经济合作社因一块土地(即“企亮坡”)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市政府于20xx年以文府[20xx]22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土地用途现为农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抱肖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争议土地一直为我社所使用,解决前属我社的族地,族谱有明确记载。解放后,无论是土改时期还是“四固定”时期,于1975年文昌县重新进行政区划时也将“企亮坡”划属昌久大队大堂村使用,此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未有新的变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该地带进去和茂山大队合并成为茂山乡人民政府,并由乡出面借去该地种植树林,砍伐后归还,这才引起争议。20xx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对我社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文昌市人民政府文府[20xx]22号文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于20xx年6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出了琼府法复纠字[20xx]第045号行政复议建议自行改正通知书,贵府没有纠正,于20xx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被申请人文昌市人民政府文府

[20xx]22号《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然而,时至今日,贵政府仍然没有按照复纠书进行自纠,我社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决定,但一直未得到确切的答复,至使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我社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我社再次请求贵政府依照省法制办琼府复纠字[20xx]045号纠字书的精神,及时对争议土地做出处理。

xx市xx镇茂山村委会

大堂经济合作社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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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府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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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 房产(或 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第二条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 ,总用地面积为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房产总用地面积,即 平方米。

(或者: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房产楼层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为 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房产总用地面积的 %;即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 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 年,自 起算。

第五条 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 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订后 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 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 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 %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双方抵押 房产后 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 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 月 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 元(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 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 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 日内纠正该违约。如 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签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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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府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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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 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5天内一次付清。

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1)《国有土使用证》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设计要点批文》

(5)回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____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机关查封等)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3天内全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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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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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民政府:

我们翁田镇茂山村委会大堂(塘)经济合作社与抱经济合作社因一块土地(即“企亮坡”)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市政府于20xx年以文府[20xx]22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土地用途现为农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抱xx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争议土地一直为我社所使用,解决前属我社的族地,族谱有明确记载。解放后,无论是土改时期还是“四固定”时期,于1975年xx县重新进行政区划时也将“企亮坡”划属昌久大队大堂村使用,此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未有新的变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该地带进去和茂山大队合并成为茂山乡人民政府,并由乡出面借去该地种植树林,砍伐后归还,这才引起争议。20xx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对我社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xx市人民政府文府[20xx]22号文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于20xx年6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出了琼府法复纠字[20xx]第045号行政复议建议自行改正通知书,贵府没有纠正,于20xx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文府[20xx]22号《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然而,时至今日,贵政府仍然没有按照复纠书进行自纠,我社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决定,但一直未得到确切的答复,至使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我社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我社再次请求贵政府依照省法制办琼府复纠字[20xx]045号纠字书的精神,及时对争议土地做出处理。

xx市xx镇茂山村委会

经济合作社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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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府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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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一)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编码: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编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合法转让_______的土地事宜,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转让面积 ,(土地证登记面积及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以土地使用证中记载的为准),该宗

土地系甲方以土地挂牌出让方式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土地范围内的 等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乙方愿意以地价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计总转让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正(小写:1250 元)与甲方成交本合同

第二条确认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三、转让价格

双方确定该宗地转让价款为每亩 万元人民币(含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应补偿价值),合计:125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已通过乙方授权的账户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转让地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收款单位和账户内。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号:

账户名称: 。

乙方授权的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号:

账户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二)

出让方(甲方):___ ____

受让方(乙方):___ 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 因办理《国用第0号》、《国用第0号》土地使用证时,乙方青海XX公司刚注册成立,没有公章,委托甲方青海XX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导致现《国用第0号》、《格国用第08号》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青海XX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变更土地的使用权。

第四条 使用权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的地块为土地使用证编号《国用第0号》位于____市察尔汗盐湖,面积为平方米及土地使用证编号《格国用(200

8)第0号》位于____市察尔汗盐湖,面积为4021.10平方米。其位置与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七份,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

(盖章):

(签字):

(签字)

(盖章): (签字) (签字)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三)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按县地产交易中心制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以 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位于 地段的 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大队勘测,本次转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合 亩),其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详见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附图所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块范围内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须随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甲乙双方确认地块转让成交价为: 元正(小写 万元)

五、宗地转让交易发生的应缴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办法》所述的缴付办法执行。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 天内,分 期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须按月息 支付逾期款项利息给甲方。

第一期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元整(小写 元整);

第二期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元整(小写 元整);

七、在办理该宗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的,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甲方应将转让宗地的用地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原始资料作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并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手续。乙方受让宗地后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等活动,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赔偿。

一、双方其他约定: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提交____县地产交易中心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地产交易中心存档两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四)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 (甲方) 承让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所附红线图为准。

二、乙方应遵守____市国土资源局与甲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主要内容有:

1、土地面积: 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让方同意待____市____区统一开征土地使用费(税)时起,按政府规定逐年向____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甲方以人民币 元整(评估价)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交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涉及的有关税费。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时,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____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重新与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____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市国土资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双方另订协议。

九、本合同于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签订。

转 让 方: 承 让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住 所: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批准机关:____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市____区西城莲花小区

联系电话:059X1934

059X2804

传 真:059X1984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五)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 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签订后5天内一次付清。

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1)《国有土使用证》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设计要点批文》

(5)回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____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机关查封等)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3天内全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1)

(2)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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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政府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7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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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定“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 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________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__________通,即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址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__日内,受让人需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____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____期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运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该出让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该出让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该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_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____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我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 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发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发银行、帐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__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该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该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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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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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某某镇人民政府

关于某某村令狐某某与令狐土地确权

行政处理决定

申请人:令狐某某,女,汉族,1952年4月7日出生,住桐梓县某某镇某某村朝门组11号。

被申请人:令狐,男,汉族,1963年3月9日出生,住桐梓县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

申请人令狐某某与被申请人令狐之间因发生土地使用权属争议,申请人令狐某某向本机关申请处理,镇人民政府现已处理完毕。

申请人令狐某某称,1979年农村土地承包到户时,申请人整个家庭以4个人口划分了土地,并取得了位于桐梓县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公路边的自留地约0.2亩,该地长期由申请人在具体经营和管理使用。被申请人原本与申请人不是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被申请人令狐因购买本村房屋,从而迁入本村居住,与申请人属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20xx年5月,申请人因年老外出进城居住,申请人外出后,被申请人于20xx年7月未经申请人允许,擅自在申请人的上述自留地0.2亩内,占用了申请人土地宽约1米修建了房屋,并将申请人剩余的土地用水泥予以硬化,作为院坝使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双方多次为此发生纠纷,并经过桐梓县某某镇城北派出所以及当地村委会调解无效。为此,申请人向桐梓县某某镇人民政府提交《土地确权申请书》,要求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确权,并确认位于桐梓县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公路边的自留地约0.2亩归申请人承包经营管理使用。

申请人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府提交了以下证据:

1、接处警登记表、拟证明双方为涉案土地发生权属争议的事实;

2、退耕还林证、退耕还林合同书、拟证明自己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的事实;

3、刘某某承包合同,拟证明令狐某某曾经将涉案自留地转包给刘某某承包经营的事实;

4、令狐某某责任地转包给刘某某耕作的协议书、拟证明令狐某某曾经将涉案土地承包给刘某某耕作的事实;

5、终止原租赁土地合同协议,拟证明令狐某某与刘某某已经于20xx年5月30日解除土地承包协议的事实;

6、王先某房屋售约、拟证明令狐原不是新房子村民,后于1994年购买令狐某某母亲王先某的房屋搬迁入本组,且于令狐某某房屋共墙的事实;

7、令狐某某售房协议书,拟证明令狐某某于1991年2月3日将共壁房屋出售给刘某某的事实;

8、某某村协议书、当地群众联名证实,拟证明涉案土地大约150平方米系令狐某某的自留地,后于20xx年被令狐侵占的事实;

9、贵州名城律师事务所对王先某、李国某、王宗某、令狐某钱、令狐某炳的律师调查笔录、以及某某镇土管所证明一份,拟证明位于桐梓县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公路边令狐新建房屋靠公路边有大约0.2亩土地系令狐某某自留地,该地东抵王某某(王志某父亲)责任田、南抵令狐昌学责任田,西抵公路、北抵王家某责任田的事实;

10、令狐土地转让协议、王某某土地证、令狐宅基地使用证,拟证明令狐系流转王某某土地修建房屋的事实,且王某某土地与令狐某某承包地相邻;

11、令狐世环危房申请书、协议书、申请书、档案表等复印件各一份,拟证明令狐流转土地修建房屋的时间及地点等相关情况。

通过现场走访调查,被申请人令狐称,涉案的自留地大约0.2亩系自己的宅基地,认为自己没有侵占令狐某某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已经注明了前面抵公路对面。

现查明:被申请人令狐与申请人令狐某某原不是同一村集体的村民,被申请人令狐于1994年购买令狐某某母亲王先某的房屋搬迁入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居住,且所购房屋与令狐某某房屋共墙,现令狐某某已于1991年2月3日将共墙房屋出售给刘某某居住。位于桐梓县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公路边令狐新建房屋旁靠公路边有农村集体土地约0.2亩系令狐某某的自留地,该地东抵王某某(王志某父亲)责任田、南抵令狐昌学责任田,西抵公路、北抵王家某责任田,自土地承包下户以来,该地均是令狐某某在具体耕作和出租给他人使用。20xx年,被申请人令狐因流转王某某土地,从而在涉案土地旁修建房屋,并申请办理了农村危房补助。在修建的过程中,被申请人占用了令狐某某部分土地,用于修建院坝,以致双方发生纠纷,并经过桐梓县某某镇城北派出所以及当地村委会调解无效。现令狐某某依法向本府申请确权。

本府认为:根据令狐与王某某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以及令狐某某提供的证人证言,调查笔录、土地承包协议、售房协议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令狐在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没有承包责任地,令狐系购房迁入某某村新房子组居住。结合涉案土地相邻人王宗某、令狐某钱、令狐某炳等人笔录,能够证明令狐现流转土地修建的房屋与令狐某某的自留地相邻,现被申请人修建房屋已经将申请人令狐某某的土地予以占用,并用水泥硬化作为院坝使用。因此,综合涉案土地四周农户的土地证等相关证据,应当认定双方争议的土地,属于申请人承包使用的自留地,该地归令狐某某承包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决定如下:

位于桐梓县某某镇某某村新房子组公路边的自留地约0.2亩,该地东抵王某某责任田、南抵令狐昌学责任田,西抵公路、北抵王家某责任田,归申请人令狐某某承包经营使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桐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0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x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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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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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那一次决定,是我最难忘的一次决定。我从电视上看到那些被爸爸、妈妈遗弃的孩子们是多么的可怜,我就想帮助他们,可我还是一个学生,又没有收入,怎么帮助他们呢?正好,俱乐部组织了一次义卖报纸活动,我决定去报名,因为这次义卖报纸挣的钱会全部捐给福利院的孩子们。星期天一大早,我们就来到了指定义卖报纸的地方,我领了30份报纸,沿途叫卖。只见对面来了一个身材高挑的,穿着一双精致的高跟鞋的女士,我跑上去,说:“阿姨,我们这是一次献爱心活动,你能买份报纸吗?”我以为这个女士会掏出钱来,买走一份报纸,可万万没想到,她却瞥我一眼,冷冷地丢下两个字:“不要!”我好失望、好难过,挣钱真不容易呀!我吆喝了半个小时,一份报纸也没有卖出去,人们都用了各种理由拒绝了我,我真想不卖了,但我一想到要帮助福利院孩子们的决定,我又一次打起了精神,我不能放弃!我一定能把报纸卖出去!这时,我看见了一位面目慈祥的老奶奶,我走过去,问:“老奶奶,我们这是一次献爱心活动,每份报纸只要1元,您买一份吧!”这位老奶奶停下脚步,我再一遍急切地说:“我们这是一次义卖活动,您能买份报纸帮助那些孤儿院的孩子们吗?”她笑了笑,不仅没有拒绝我,还买走了两份报纸。“谢谢您,老奶奶!”她的行动和笑容温暖了我,激起我坚持下去的勇气。我长呼了一口气,我终于挣到钱了!我可以为福利院的孩子们买一支笔了!为了心中的那个决定,我再接再厉,终于把报纸全卖出去了。在俱乐部老师的带领下,大家把卖报所挣来得钱买了书、书包、笔、笔袋……当我们把这些东西送到福利院孩子们的手中时,他们是多么激动、多么兴奋啊!看到他们快乐,我也很快乐。这次决定,我不仅收获了快乐,还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要轻言放弃。世上有许多像老奶奶这样有爱心的人,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将我的爱心传递。这次决定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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