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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租协议(热门20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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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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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共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亩地,年租金合计元,大写:元整。(含两间办公室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月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三)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五)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六)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二)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见证机关:(章)代表人:

见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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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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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流出方):

地址:

电话:

签字时间:

乙方(流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面积共 亩流转(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流转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流转土地用途:种植业。

第四条: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亩每年 元计算;五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每年在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条: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自愿流转本户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转合同约定取得流转土地的收益;

(3)监督乙方依照本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制止乙方损害流转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在流转之前的国家相关惠农政策仍然归甲方所有,流转期内乙方所争取的惠农政策归乙方所有。

(6)在流转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报村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备案;

(7)在流转期内,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土地占用费和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8)流转期满,有权收回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流转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践踏乙方所经营的土地及农作物,不得损坏乙方财产物资及设施;

(4)在土地流转期内,甲方与其他农户之间或者甲方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和其他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由此而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其占地不视为非农建设占地,其存续期与本合同的土地经营权年限一致;

(3)在合同期内,对土地经营权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赁、参股或合伙权;

(4)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向国家及相关单位部门提出补偿要求;国家及有关单位部门因征用、占用流转土地,对乙方在流转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及农作物等所给予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5)合同期满,如甲方愿意继续流转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租赁权,续租期限及租金另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转土地租金;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破坏和污染环境;

(4)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劳动力,但甲方劳动力必须达到乙方要求的劳动技术水平,并按乙方要求进行操作;

(5)乙方进行土地开发时,若变更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应事先与甲方商议并征得同意,按有关政策法规完善手续后,方可进行;

(6)合同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满,如甲方不愿继续流转,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使用权;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在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流转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生产设施和改土调形改变土地现状的,合同期满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须由乙方负责复耕交归甲方。若乙方不复耕,交付复耕费500元/亩给甲方复耕。

第七条:在流转期间,乙方因承包土地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土地流转期满,如甲方不愿意继续出租或乙方不愿续租,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处理,也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价格,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第九条:流转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交归甲方,须支付土地界址调整工作经费50元/亩给关河乡政府,由乡政府组织村、社干部调整土地。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预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即视为自动放弃流转土地经营权,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经营权,有权处分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且对乙方不予补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按合同剩余年限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3)对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对乙方予以处罚。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除赔偿乙方在流转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须按合同剩余年限的乙方正常经营利润总额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甲方的人、畜、禽践踏乙方所经营的土地及农作物,损坏乙方财产物资及设施;甲方与其他农户之间或甲方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因土地纠纷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调解解决。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地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当事人均不算违约。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就本合同终止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鉴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楠木村柑橘产业土地承包面积花名册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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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村承包土地出租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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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合同格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_________________

二、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补偿标准: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土地补偿款;甲方按实际土地面积支付乙方补偿款后,自动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该地块的使用权,不得对该地块的使用权归属及其地上附着物提出异议;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该地块的具体使用,若违约,违约方自行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九、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____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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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购买农村土地长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乡村,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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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贷款金额_________。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

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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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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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1.转包2.出租3.互换4.转让5.入股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荒地_________亩、林地_________亩、其他土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列表)。

序号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___

四至:东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支付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土地的合理补偿金________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备案(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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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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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四至界限。。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元。付款时间每年10月31日。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鉴证单位鉴证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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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农村土地集体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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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 方: 等 村 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1: (村委会主任或村民组长),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1》;

委托代理人2: (流转农户中产生的代表),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2》;

委托代理人3: (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此代理人为可选代理人),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3》

2、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村 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除履行相关建设用地手续外,仅限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双方约定:。

3、流转期限:

(1)耕地(含旱土)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2)林地(山地)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农村林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3)水面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土地流转方式 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计算方式;流转价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流转期限计算:

(1)耕地(含旱土)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2)林地(山地)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林地(山地)流转前,双方约定地上林木处理方式。

(3)水面: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水面流转前,双方约定水塘养殖物的处理方式。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2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在耕地确保水放得进、排得出、便于耕种为原则的前提下,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规定使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一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或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 其 他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2、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甲方享有;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

3、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5、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户主,经过授权委托书1(见附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1与乙方共同签订。

7、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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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土地私人转让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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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_元。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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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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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报政府有关领导同意,按以下合同原则执行。

(一)土地转让地点和方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位在_______________现有钢构房后滴水线以外。北起区间道边线,南至现有地机耕路边线,东起现有院墙边,西至现有钢构房滴水线后三米平行线,约30亩。按有关部门测量认可为准。正负零以上现有未平整的土石方约3万方。

(二)土地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有关部门勘测的实际面积,按每亩土地转让费付甲方 元,转让费以外费用免除。政策优惠项目,由接受乙方继承。双方转让合同签订,并经镇政府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预付甲方 万元。在规划院和土地局勘测认可,并办理招、拍、挂土地中心报批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实际面积的土地全部转让费。

(三)土地转让办理程序:

1、双方向政府有关领导申请土地转让,并办理转让手续,变更土地名称注册和法人。

2、双方申请规划设计院和土地勘测院测量转让土地,

划红线定坐标,办理相关手续。

3、双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申请招、拍、挂拍卖中心报批。

(四)在双方申请土地转让变更时起,甲方出示原土地用地合同,土地规划图纸,土地出让金凭证,报有关部门变更名称和法人。

合同正式生效,手续变更后,甲方原有的债权、债务和法规牵连与乙方无关联。

(五)备注: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受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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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通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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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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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村土地个人承包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个人,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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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县_____乡(镇)_____村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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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村土地征用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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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平安乡射淌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划,参照国家征收土地的标准,甲方需占用乙方土地建设新农村,现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来源:甲方用置换的方式取得。

二、置换补偿标准

1、农田 元/亩;

2、耕地 元/亩;

3、非耕地 元/亩;

4、土木结构房屋 元/m2;

5、砖混结构“占一还一”,相差面积按市场价计算。

6、硬化和石面地坝以及圈舍按农田标准计算。

三、置换性质:甲方以现金或其它方式一次性补偿获取,乙方不再有所有权和使用保管权。

四、甲方一次性补偿到位后,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顺利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

五、乙方置换范围:

东: 南:

西: 北:

六:计算费用:

七、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全额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情节严重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建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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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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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乙方项目内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户 乙方(受托方):成都市十八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成都正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鉴证方):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在《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基础上,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协商签订以下补充同条款,本补充条款与《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乙方、丁方同意采用流转方式将位于青白江区城厢镇十八湾村的实际使用面积 亩的土地流转给丙方,并按法律程序办理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面积按甲方和乙方流转给丙方的实际使用面积(除去沟、渠、田埂、道路等非生产用地)计算。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流转费由丙方按实际使用面积分年计算,支付给乙方(按年亩产稻谷公斤计算,稻谷单价按当年四川省政府公布的籼稻价格为准),再由乙方转交给甲方。

二、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期限为国家第二轮承包土地期满,期满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甲、乙、丙、丁四方续签流转合同。

三、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预付乙方土地流转经营权费 万元,。乙方于20xx年月村实际使用面积 亩的土地流转交付给丙方,并协助丙方按照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办理和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丙方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 工作日内付给乙方一年土地流转费(扣除预付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如若 月 日前由于甲方和乙方责任造成土地流转未能按期交付给丙方,乙方应在 工作日内退还丙方预付款 万元。预付款如未按时退完,乙方从20xx年 月 日起支付丙方滞纳金,每天按预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一年期土地流转到期后的付款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前。

四、土地流转后,各级政府给予农民的惠民补助由农民享受,给予业主(丙方)的惠农政策由业主(丙方)享受。

五、甲方同意乙方将土地流转给丙方,流转期限为国家第二轮承包期满,期满后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继续流转给丙方,甲、乙、丙、丁四方续签流转合同。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出现股权变更、破产、重组、解散等,本合同仍然继续有效。若乙方出现本条所述情况,则丙方将土地流转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

七、乙方应做好村民工作,村民不得在丙方项目区内干扰丙方正常的生产、办公和生活秩序,协助丙方做好治安安全,协助丙方做好土地使用过程中土地的完整性,即时处理解决土地边界纠纷,配合丙方和政府职能部门即时解决丙方项目区内出现的其他突发事件。

八、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机构存档一份。

十、本合同自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乙方项目内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户

乙方(受托方):成都市十八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受让方):成都正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丁方(鉴证方):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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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如何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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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

1、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⑴、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目前,在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发包方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建样板田、示范基地等,不顾承包农民的意愿,强迫他们种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为了发展农业产业化、实行规模经营等,强迫承包方统一耕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假借统一管理等名目,强迫承包方购买指定或代销的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承包方如不同意,有的发包方即采取不正当手段强制推行,甚至砍毁承包方已经耕种的作物。当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强制要求耕种,产品出现卖难、减产等问题时,发包方又不予解决或者无力解决,给承包方造成损失。农民意见很大,有的还造成了社会问题。因此,本文特别强调,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真正看到实惠,决不能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对上述违约行为,发包方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⑵、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迫农民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放弃或者变更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⑶、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条件下,以市场的方式配置农用地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是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由承包方自愿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方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除以转让方式流转须经发包方同意外,其他流转的方式,发包方一律无权干涉。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发包方以结构调整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为借口,以各种手段强迫承包方将承包地进行流转,集中土地搞所谓“规模经营”和“产业化”。这些行为都是严重地侵害了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

男女平等,是宪法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第30条又对妇女结婚、离婚、丧偶时处理承包地问题的原则作了规定。但是,实践中,剥夺、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也经常发生,其表现形式很多,有的是妇女出嫁时,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收回其承包地,有的是在承包时不能做到男女平等,有的是非法剥夺妇女的继承权等。

对上述侵权行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⑷、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将标的物交付给承包方经营使用,否则,即构成违约。如发包方逾期交付、拒绝交付等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6条规定:“承包合同转包后,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转包后的承包方起诉承包方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发包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根据其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2、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

⑴、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土地管理法对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定了严格的转用审批程序和征地、用地批准程序。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过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方未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手续,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其行为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出现上述行为,即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⑵、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0条第2项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因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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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村土地租赁使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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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乙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乙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该村第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作为----收购、储存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甲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经营的,此合同应继续履行,续延期限为年,土地租赁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甲方先预付乙方一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冲抵合同生效后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

甲方所交租金用现金支付。

六、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乙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甲方无关,由此影响了甲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但需要乙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提供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甲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甲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建收购站过程中需经过乙方其相邻土地通行时,乙方应当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甲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乙方村民干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十一、甲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

甲方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乙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村委会领导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继任者仍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甲方从事秸秆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前期土地平整费用,甲方后续用电和用水收费事宜建议一并约定)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后30日内,仍未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甲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乙方指定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乙方指定人员变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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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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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___________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为一方(以下简称“市国土局”),_____________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用地者”)(“用地者”一词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规则中的上下文许可的情况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签订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本土地使用合同签订日期起___________天内,由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将编号为_____________地段,土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块(以下简称“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其上的权益,一次性出让和转移给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图见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图红线范围。甲地段之面积以实际批出的宗地图为准。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年从签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计,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发展大纲图,包括标准厂房、专业厂房、单身职工宿舍以及商业楼宇(上述各项定义见土地使用规则)

第二条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项成交甲地段:(i)地价总额为_____________万港币;(ii)征地费总额_____________万港币;以及(iii)为单身职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____万港币。上述(i)(ii)和(iii)之总和称为“用地价款”。

第三条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第四条双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规则第二条和第三条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条的款项。

第五条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条的用地价款后,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应即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给用地者。

第六条用地者应每年向国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费,根据土地使用规则第四条界桩定点所确定的甲地段的确实面积,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当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规则规定的规划用途和程序,进行赠与、出售、交换、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无论上盖建筑物完成与否。

第八条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及一切属下部门于行使土地使用规则项下的任何有关之权力或采取任何行动前,必须提前二十一日发出书面通知用地者为有效。

第九条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须是空地占用,没有任何未经授权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条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规则,开发建设甲地段。

第十一条本地区使用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有关本合同的某一事项未加以规定时,应参照国际商业惯例。

第十二条本土地使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____市计划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税务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建设局一份,_____________市财政局一份,用地者两份。

_____________市国土局(盖章)_____________用地者(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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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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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城关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

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四、甲方今后在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协调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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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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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入股方):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受让方): 委 托 代 理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区(县) 乡(镇) 村 组(社)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合作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1.该土地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积)与登记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不一致的,双方约定转包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登记面积计算。

2.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公红利:

①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②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价款,以后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转包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价款。

4.其他 五、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入股前对该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及在该土地上的青苗、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土地转让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转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资料: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含红线图);

②土地交付时的地形、地貌、土质、青苗、构(附)着物等情况的书面描述、图片等(经双方确认);

3.交付时间为: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土地转让

6.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九、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处理方式、时间为:土地转让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转包价款的,每延迟壹天,按应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迟壹天,按转包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5.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该土地涉及的国家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助及其他费用等权利按如下方式处理:

2.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相关补偿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不申请合同鉴证。

5.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所: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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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村土地赠与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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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住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将所属位于 的土地(四至界限为:

,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的一半出让给乙方,总面积约 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出资,为甲方在其所属的一半土地(详细方位、形状、面积见附图)上修建一栋房屋作为甲方出让该土地给乙方的费用,除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修建的房屋标准为:一共八层,砖混结构,第一层3.3米,二到七层2.8米,第八层(半层)3米,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详见附图。

五、甲方须无条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出让给乙方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证等各种证件,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附着物被国家征用、拆迁,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集体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七,甲方如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定一式陆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伍份,具有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20__年10月6日签署的《关于合伙建房的协议》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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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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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洪县孙园镇土只头居民委员会

乙方:许江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__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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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村大面积集体土地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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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填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组面积约 余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叁拾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三、甲方将以上土地出租给乙方用做养殖、种植、农产品深加工,不能改变用途。土地所有权必须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为每年每亩耕地为荒坡为 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须在每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一年土地租用金。若逾期两个月无兑现租金,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3、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随意变更土地承包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无偿提供给乙方现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尽力保护乙方生产环境和日常生产关系的协调。

5、在租赁期间如国家征用此地,乙方所建附属物及损失的赔偿金归乙方所用。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所有,此时甲方无条件退还剩余期限的租金。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对该项目有优惠政策,由乙方享用。

2、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与承包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要保护好自然环境,搞好水土保持。

4、在生产经营期内,如对空气、水源造成污染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生产过程中,需要工人时,在同行条件下,乙方应优先使用甲方的劳动力。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严格按合同办事,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造成损失,有违约方负全部责任,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 。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务必遵守,若有违约,违约金为租金的30%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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