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应对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中所界定的活动举办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报告: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报保卫值班室,并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每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四、应急处置: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孙海东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副总指挥:刘君 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员:政教主任、大队部、后勤管理、各班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
主任:靳志平
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暖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供暖。
(四)供应组:
组长:邬和平
具体职责是: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关的仪器设备。
(五)财务组:
组长:孙军
具体职责是:
1、保障处置安全事故期间所需的资金。
2、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六)善后处理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
组长:杨乐
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
组长:杨义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篇2:学生晚自习规章制度
为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使我校的学风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对晚自习做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一至周四晚上
第一节(7:00-7:50)
第二节(8:00--8:50)
2、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迟到、早退、缺席按考勤制度处理;
3、教师组织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闹,不准吃零食,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首犯者给予警告,再犯者扣当堂课教师0.5分。
4、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不得随便走动,严重违纪者扣当堂课教师0.5分。晚自习期间,教师不得给学生进行大量时间的自习活动,必须对其进行讲授。
5、值日教师每晚提前10分钟到校,分发各班的点名册,并负责考勤记录及跟踪班级上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当堂课的教师,对不到校的学生做好记录。
6、晚自习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的出入必须有当堂课教师的亲笔签字。
7、晚自习期间检查人员随时、随机抽查并记录各班晚自习情况。
8、学期末,总评出学风优秀班级。
9、晚自习结束后,关好教室门窗及电灯,9∶00前离开教室。不准在教室、教学楼内逗留。当日晚自习教师及值日教师做好记录,其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10、晚自习教师尽量从街上步行到校上课。
以上规定希望全校教师真执行并严格遵守!
篇3:学生晚自习规章制度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提高英语四,六级过级率,督促我院学生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目的:加大晚自习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适用对象:化学化工学院大一,大二全体同学(学生会所有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
三.具体制度
1.全体同学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去上晚自习,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晚自习,需向学习部出示请假条。请假条要按照要求来写,如不规范,请假人一律视为旷课,相关内容如下:
①长期请假者,如校卫队,法律辅修等需要写一张长期请假条交于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将复印件交于学习部,原假条由副班长自行保管。
②临时请假者,需按请假条格式用规定纸张填写,交于班主任,班导签字;学生会成员如有部门会议或在办公室值班需写请假条交分管或在办公室的签字,任何伪冒签字,一经查实,请假条视为无效,并记请假人为旷课,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③晚自习请假盖章时间为每晚6:50——7:10,地点为四教-50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请提前签字,时间一过,请假条不予盖章。
④未请假又没参加晚自习者直接记为旷课,如有特殊事由,需找学办老师签字盖章开出证明,方能取消旷课名单。
2.晚自习旷课情况,每天,每周进行统计,每月打出一次通报批评。
3.在晚自习时间内,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走动,大声讲话,对于纪律较差以致影响到其他同学上晚自习的人,先予以说服教育,如不行,则对其进行通报。晚自习纪律整体较差的班级,如经一再提醒无效,则对班级进行通报。
4.将统计结果列入班级考核之列,与优秀班级评比挂钩。
5.各班副班长必须切实履行好晚自习考勤及纪律维护工作,如有不如实记录,或屡次没有做好纪律维护工作,将上报到组织部将其评为最差班干,同时打出通报批评。
以上制度望所有同学严格遵守。
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习部所有。
化工学院学习部
篇4: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一、1人1铺(男女不同铺、二男不合铺)。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篇5: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工地宿舍规章制度百科。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篇6: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 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 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 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 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篇7: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篇8: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为加强对各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西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第三条 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成绩考核以及学期考核。
第四条 学生干部考核分为院学生会和行政班级两级进行。
一、院团委组织部考核范围: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二、各个行政班级所有班委由各个行政班辅导员评分(70%)以及班委互相之间进行评分(30%),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组织、监督进行考核,并收纳、汇总评分表。
三、上述应在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开展,考核结果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并递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五条 试用期考核为新干部任期满一个月后进行;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考核在每届干部第二学期的初始进行统计考核;学期考核安排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考核对象为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行政班班委干部)。
第六条 考核项目:
一、组织考评(共30分)
1、出勤情况(20分)
由考核小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汇总评分,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校培训情况(10分)
由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校、院青马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分
二、学习考评(共40分)
学习考评分为平时上课出勤和期末成绩考评。
上课出勤考评(20分):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被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安排负责查课工作的同学查到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扣满20分学院将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守则》给与通报批评,并免去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
成绩考评(20分):
1、各部门或行政班统一出示受考核对象的上学期成绩总表,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进行统计。
2、一科必修正课未及格的扣20分,两科记为不合格。
注意: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团)及行政班主要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一门则自动离职;学生会干部(部长、副部长)及行政班班委(除班长、团支书之外的其他班委干部)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两门则自动离职。两学期连续必修课挂一科的在换届选举中不考虑。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在换届选举时有必修课尚未通过的一律不考虑。
三、民主测评(共30分)
1、民主测评方式:工作测评,由上一级干部评议,30%;团队测评,由同一部门(班级)干部互评,30%;民主评议,由下一级干部(成员)考核,40%。
2、测评依据:《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院团委统一动员,通过动员大会达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学生干部要自觉接受考核和评议;广大青年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并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干部。(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开展)
二、民主测评
根据考核内容所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级,对被考核人进行民意测验。
1、测评前准备:
确定考核工作的人数并报送材料,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安排表》(见附件二),并公示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院网页。
2、开展测评:
(1)确定被考核人员全部到场,到场人数达参与人数的五分之四有效。
(2)开始考核,考核小组按类别发放《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或《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绩考核表》。(见附件四) (3)统计与总结本次考核。
三、组织考评
四、考核汇总
1、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评,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考核汇总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所有文件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查。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学生干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适合本岗位者,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第二次考核仍为基本合格者,最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一、 当学期有两门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正考不及格;
二、 受到学院及以上的违纪违规处理,受到处分的;
三、 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
四、 未取得校或院青马学校培训合格证的。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免去现任职务;
二、责令辞去职务。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可以参加评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不可建立干部档案。
第十三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其负责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 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应回避所属班级的考核,若未及时回避,则此次考核无效。若因回避不及时造成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立即免除该成员现任职务,责令退出院团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规范: 一、不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二、不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设臵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劝导或上报学院请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 投诉与申述
对被考核人有情况反映,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实名的形式交到院团委组织部。自收到投诉与申述之日算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院团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
20xx年1月制
篇9: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规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工作,由值日生打扫卫生,离开前关好门窗。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准备就寝,舍长查清人数后报宿管人员,值班人员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2、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 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篇10: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篇11: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一、注意清洁卫生,保持宿舍内整洁,不准乱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识,将火灾防患于未然。
三、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四、节约用电,严禁使用功率大于100瓦的电器,以及不能开长夜灯,如发现,罚款50~100元。
五、注意文明,不能随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裤到处逛。
六、严禁酗酒、打架、赌博、嫖娼、卖淫、偷盗现象,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除罚款外,并开除出工地。
七、用语文明,不准说粗言滥语。
八、厨房前的剩饭剩菜不准乱倒,要及时清理门前排水沟,保证环境整洁。
九、厨房内要经常清洗及消毒,保证饮食卫生。
十、行为及作风要文明,不准耍流氓行为,否则不发工钱并开除出工地。
十一、不准偷盗工地上及宿舍内的铁钉并相互转卖,违者罚款200~500元。
工程部
20xx年3月22日
篇12: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各部工作
(一)、主席团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是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分管负责制。按照《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4、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进行考察、监督。随时抽查、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各部长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联合开展大型活动;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的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常委会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3、组织安排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各类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6、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生活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协助教师共同探讨教改新方向。协助学校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创作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知识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
4、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同学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同学们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教与学的交流、发展;
5、定期做好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统计公布检查成绩。督促和指导全校各学生公寓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6、负责对寝室卫生、教学楼卫生、食堂卫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及时总结,汇报,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7、举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8、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求及困难,组织活动给予及时扶助。
9、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对各班生活委员进行开会、对卫生不好班级进行批评、同时也对卫生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开展“无烟宿舍“评比活动;
10、做好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宗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全系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我校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学生会文化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1、协助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布置学校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会各部和有关学生做好新生入学、欢送毕业生等宣传工作,管理好学校宣传栏;
4、配合形势,开展美化校园、提高思想觉悟的各种活动,如书画评比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5、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6、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实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7、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样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具体落实每学期的文艺汇演及周末舞会的组织策划实施;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校园歌手大奖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组织全校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
6、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7、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中新的文化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1、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多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具体落实每学期的篮球联赛,足球赛,协助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2、结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组织核实学生的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系性的各种体育比赛和有关知识讲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运动水平和体育欣赏水平;
3、经常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负责院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部分安全问题;
5、定期召开各班体育文员会议进一步加强各班学生对于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各班学生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6、加强与其他院校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7、负责组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为同学服务,为中新争光!
(七)社团部
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健全各社团组织结构,指导各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自强自立的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联系以及管理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组织学校志愿者及志愿者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论文;
5、为各个社团服务,解决各个社团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学生的需求发展新的社团;
6、指导各个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在务实创新的基础上办出社团的特色;规范开展各个社团的活动;做好社团的新老交替的继承工作;
7、制定并落实社团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8、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9、加强与校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10、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宗旨:
通过各项活动加强我系与社会及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我系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设计。负责各项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登记造册;
2、学生会固定资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动,同意借用后,需填写借条交办公室备案;
3、学生会固定资产使用者须正确使用和认真保管,如发现损坏,使用者需积极保修。如属故意损坏(包括不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4、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
5、学生会活动室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办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和使用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
2、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前,必须向主席、学生会办公室领导提交经费书面申请和预算方案,经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席、团委签字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
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
4、各部门进行经营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
(二)财务报销
1、学生会所有开销符合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批准备案领导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考核、奖惩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一)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特实行工作考核制,学期末进行总结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人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其中,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部长、办公室负责平时考勤;
2、根据个人所得分数,对于分数低于5分者,本学期不得附加分,不得参加本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于优秀者,学生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中途自动退出学生会者,取消其评选奖学金及学生会干部评优资格;
4、对于开除学生会者,此后一年不得参加任何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的评选。
(二)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学校处分外。还要视情节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直至开除学生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2、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报有服务学生的思想,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3、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累计达三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5、学生会成员不按时值班,或值班时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则给予严重批评,累计达三次者撤销其职务;
6、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再犯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7、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六、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必须树立为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观念;
2、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做个公私分明的好成员,不计较个人得失,能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认真工作;
3、能服从学校、组织的合理管理,乐于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做事讲究原则,按流程办事。
4、工作中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讲究方式、方法,热情对待他人,对同学采取不恰当的手段进行管理;
5、学生会个成员必须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剪怪发,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6、各成员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职,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有不怕苦、不怕脏、敢管、敢抓的品质;
7、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中应戒骄戒躁、不互相轻视,不搞小集团、不闹矛盾,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8、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准时参与各项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缺会,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七、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值日人员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2、值班结束后,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管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员按时值日,不得无故不到,有事须找人代替;
4、值日中负责人没到一次扣2分,任务没完成,扣负责人3分,其他值日人员各2分;
5、干事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迟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长,另找人代替,否则扣事假人2分。
九、处理好“五大关系”
1、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但不可把“我要学习”作为推卸工作的借口;
2、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处理好与普通同学的关系;
4、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5、处理好部级之间的关系。
十、附则
1、本条例从**年4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学生会。
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
篇1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定时检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防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4、经常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生活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5、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
为了维护国际本科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如下制度:
1、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2、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非本项目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来访人员需经管理老师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违者按情节严重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房间内一切固定物品,请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离校时须退还家具、房间门和柜门钥匙,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5、节约水电,管理制度《本科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制度》。随手关灯,严禁私自安装、接并电线和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炉等,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学生自负。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将垃圾堆放在室内。被褥、书籍、用具要摆放整齐,墙壁上不准乱写、乱画和张贴各类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
7、严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上7:15前离开宿舍,晚上22: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宿学生提前请假并得到家长认可。夜不归宿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8、严禁在宿舍抽烟。严禁学生在楼道或宿舍内使用明火点火、烧纸、做饭以及保存易燃、易爆和有异味的物品。如因学员用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9、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0、严格遵守宿舍楼值班室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注意安全,离开宿舍关窗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宿舍内实行卫生检查制度:
1、室内空气要清新,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
2、床上物品要整洁干净,床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
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痕、无污物等;
4、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每月评出先进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共同遵守以下各项:
1、宿舍楼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
2、午休或晚休熄灯后,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开音响、打电脑游戏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同学们应共同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做到以下各项:
1、室内垃圾、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
2、不向窗外、门内泼水,不乱扔杂物,不得将个人物品、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道内;
3、不在宿舍及楼内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字报、启事、标语传单等;
4、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公益劳动。
篇14:宿舍规章制度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下载。
2. 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 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 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 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 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 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 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 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 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 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 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 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 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 严禁高空抛物。
11. 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 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 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面试网 )
3. 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 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 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 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 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 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 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1. 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 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 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 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 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 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 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 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 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 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 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 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 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15:宿舍规章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 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 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 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篇16:工地宿舍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 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 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 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 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17.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 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 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 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篇17:学生外联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规定:
1、教导处和德育处具体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书面批准,并由值班干部签字同意。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息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治小组,由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区域进行检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并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学生自治小组,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晚自习任课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二、晚自习值班干部职责
1、值班干部应该提前10分钟(6:50)到岗,分发任课教师课堂纪律记录本及班级学生点名册,并考核任课教师是否按时到岗。
2、负责校园的巡视、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检查、记录好高考班补课教师放学的时间、处理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和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3、处理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若遇突然停电现象,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安静坐在教室,待确定短时间不会来电后,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安排教师巡视校园,协助门卫加强校门的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
4、晚自习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学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晚自习结束后,收回《值班教师晚自习记录本》,并检查各教室及楼层门窗、电灯、电视、电扇及三楼铁门的关锁情况,锁好底楼大门。
6、21:00—22:00时,负责食堂、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巡查工作。
三、晚自习任课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前(6:55时)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并检查楼道各电灯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2、任课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3、第一节课7:00—7:55组织学生认真收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第二节课督促、指导学生自习、预习、复习(电视必须关闭)。
4、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5、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吊肩带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班干部配合解决。
7、晚自习结束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和楼道清洁卫生进行保洁,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视、电扇和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然后教师将《课堂纪律记录本》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篇18: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 细 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有为有位
篇19: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本文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20: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