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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正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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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正式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 编:邮 编: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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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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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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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工程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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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_____元。

(3)工程结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______省地方标准《______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本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本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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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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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 毫米的 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钢筋笼,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

4深度,以每米 元计价结算;预制桩尖购置费: 元/个,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包干: 元/台套。成桩总进尺按相关计算规则以现场签证的自然地面到桩尖入土的深度(含桩尖长度并不得扣除桩尖虚体积的长度)为准,并以此为结算依据。

5、质量等级: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总施工期: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

(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

(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动乱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

(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

(5)因拆迁、占地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

(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顺延外,每日应支付停班费用 元,并纳入结算中。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等手续,做好房屋的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碍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接好施工所需水、电、线路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并承担费用。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路专业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

6、测放出建筑物四个角的精确点位,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10、工程完工后积极组织基桩测试工作,并承担基桩检测所需费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认真抓好工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按规定对该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预制构件进行自检检验。

2、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掌握设计要求,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质原因需进行技术处理的特殊情况,及时向甲方或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设备等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只负责乙方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的签字和公章签证。

5、乙方委派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价款的决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借款的决算办法”执行;在基桩检测合格后3日内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签证,同时因该工程属单包工程(即人工、机械),故一切费税由甲方承担,乙方凭收款收据收工程款。

2、本合同签订后,元,待工程基桩施工任务完成并检测合格时(基桩检测必须在桩基施工任务完工5天内完成),甲方须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总金额每日千分之玖的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1、工程合同签定后,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职责或毁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罚款,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应按同样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元/日。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被盗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后失效,工程竣工结算全部工程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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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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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单位全称)(盖章) 乙 方: (单位全称)(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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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路工程施工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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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受委托,就田东县平光至田阳那恒公路田东段、田东县田东大桥至作登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标段划分情况:

1.田东县平光至田阳那恒公路田东段项目名称及编号

(1)合同段号:№1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01;桩号:主线K0+000~K4+000;里程:4.045376公里。

(2)合同段号:№2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02;桩号:六鲁支线K0+000~K3+714.63;里程:3.718683公里。

(3)合同段号:№3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03;桩号:K4+000~K9+500;里程:5.534178公里。

(4)合同段号:№4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04;桩号:K9+500~K15+000;里程:5.137135公里。

(5)合同段号:№5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05;桩号:K15+000~K18+190、棋盘滩支线K0+000~K1+013.963;里程:4.160853公里。

(6)合同段号:№6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17;桩号:K9+412.00、3-16m钢筋砼空心板梁桥;里程:59延米(桥梁工程)。

(7)合同段号:№7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18;桩号:棋盘滩支线K0+187.5、3-16m钢筋砼空心板梁桥;里程:64.5延米(桥梁工程)。

2.田东县田东大桥至作登公路项目名称及编号

(1)合同段号:№8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19;桩号:K0+000~K5+000;里程:5公里。

(2)合同段号:№9标;招标编号:GXJTZ[20xx]220;桩号:K5+000~K9+000;里程:4公里。

二、项目内容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涵洞及其附属工程、桥梁工程等。

田东县平光至田阳那恒公路田东段,全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7.5米,沥青碎石路面,宽度为6.5米,路线全长22.596224公里。田东县田东大桥至作登公路,全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7.5米,沥青碎石路面,宽度为6.5米,路线全长9公里。(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本工程是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文件的购买具体如下:

时间:20xx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备注:

1.投标人在报名并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⑴介绍信(原件);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⑷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⑹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要求为公路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要求为公路路桥专业中级职称)、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⑻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五、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于20xx年7月10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完成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代理单位。

六、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xx年7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

联系人: 蔡洁 总负责人王芳

手 机:

电 话: 010-88205060 88140474

传 真: 010-88205605

邮 箱: xinde_ bj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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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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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有关协议:

1、工程名称:甲方在修建等工程项目。

2、承包原则:甲方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管理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不发生意外,甲方将上述工程包工不包料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施工修建,一切材料由甲方提供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看管好,做到不浪费材料,如有有意损坏和浪费材料的现象发生,乙方将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3、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时,一定要做到按图施工,水池修好后,使用时要做到不渗水和不漏水,看守房和围栏一切按设计要求完成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又牢固又美观。

4、付款方式:乙方在进行施工修建时,按照工程量比例70%借付工资款,等工程干完最后按工程量结算,如工程经验收合格,除扣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质保时间5个月)。

5、安全:乙方在现场进行施工时,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有隐患故障的发生,因此,如果不把好安全关,如发生意外伤害和事故,甲方概不负一切经济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由乙方承担。

6、水池承包单价包模板,每个是元。 看守房每平方米单价包模板,每平方是 元。 围栏墙按每米单价计算 元。

7、施工期限在1个月内争取完成,时间以签字之日起到工程结束为止。如施工方在1个月内完成,奖励500元,如完不成处罚500元。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合同内容无争议时,双方签字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在施工运行中,双方不能随意反悔和变更违约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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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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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5.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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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湖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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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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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路工程监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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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由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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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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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职  务:          总经理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职  务:

丙 方: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             职 务:          总经理

根据关于路网管理中心、营运公司与通力公司的授权职责,鉴于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必须具备维护的及时性以确保道路畅通,而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及能力,且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属于自有资金、自有项目,养护工程以年度预算的形式下达项目及相应资金,现甲方因工作需要,将抢险二期工程承包给乙方实施,甲方作为统筹管理主体,由甲方履行该工程的监管职责。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三方责任,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养护工程作业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丙三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承包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单价方式

1.6  预计工期总天数:142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预定于 20__年07月25日开工;

交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暂定于20__ 年12月15日交工。

第2条  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及本合同约定和甲、丙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施工,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2乙方只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丙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3 三方对工程质量若有争议,由三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3条  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1  履行甲方职责,牵头成立业主项目管理部,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资金动态的监管以及协调各方关系。

3.1.2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等有关设计文件,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3.1.3  按有关规定组织交(竣)工验收工作。

3.1.4  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督促丙方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1.5  在工程实施期间,负责项目管理部费用的落实以及管理。

3.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  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配合甲、丙方处理好各种关系,并对本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等工作。

3.2.2  严格按照行业标准《DZ0240-20__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丙方和监理工程师对程序及质量的监督,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3.2.3  乙方对承包项目范围内工作实行自行运行、全权管理、责任自负。接受甲、丙方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3.2.4  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高速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中维护甲、丙方的信誉。

3.2.5  负责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和按相关单位审批的施工作业区影响的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并协助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2.6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清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2.7  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自检资料,项目完工后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

3.2.8  缺陷责任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3.2.9  按有关规定参加交(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

3.2.10  向甲、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交(竣)工并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

3.3  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3.3.1  丙方委派 工作人员作为项目代表,由项目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协助办理相关的工程签证等手续;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3.3.2  履行丙方职责,协助甲方成立业主项目管理部,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

3.3.3  负责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完善有关文件资料。

3.3.4  按有关规定参加交(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

3.3.5  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会同甲方审核完成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3.6  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3.3.7  负责项目的档案管理,档案资料接受审计。

第4条  隐蔽工程验收

4.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进行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2 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36小时。

第5条  暂停施工

5.1  监理工程师认为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5.2  乙方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5.3  乙方在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复工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复工。

5.4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相应顺延工期;

5.5  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1  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

6.1.2  不可抗力;

6.1.3  国家法定节假日;

6.1.4  非乙方原因;

6.1.5  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7条  质量缺陷责任

7.1 质量缺陷责任内容:由乙方施工的全部范围。

7.2 质量缺陷责任期限: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2  年。

7.3 质量缺陷保证金费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按照工程完工结算价的5%计留。在乙方履行了质量缺陷责任的前提下,当质量缺陷责任期到 1 年,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

7.4 质量保修期: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5  年。

第8条  交(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完善

8.1  验收时间

8.1.1  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在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验材料及交(竣)工验收申请,提请甲方尽快组织外业验收并移交场地。

8.1.2  甲方接到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若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未到场验收,视为甲、丙方已认可验收并接收场地,交付使用。

8.2  验收标准

8.2.1 按照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及项目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8.3  交(竣)工资料

8.3.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

8.3.2 资料保证金:按合同(暂定)总额的1%暂扣,在乙方完善所有交(竣)工资料,经业主项目部通过资料验收确认并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再予支付。

第9条 合同费用

9.1  本合同为暂定单价合同。暂定单价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合同(暂定)总金额:贰仟零叁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整(¥:20032814.00元整);最终工程结算金额=按工程完工后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最终审定的单价。

9.2 合同费用组成:

9.2.1  合同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税金、利润等各项费用。

9.2.2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等(详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__〕16号),单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其费用在最终结算时按工程实际总造价的1.5%计取,并由乙方包干使用。

9.2.3 工程量清单中交通组织费是乙方在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由乙方包干使用。

第10条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0.1 预付款的支付:

10.1.1动员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并经业主项目部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10 %,作为乙方前期进行组织施工管理的动员准备费用;当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30%后开始扣回。月扣回动员预付款按每月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直到所有预付款项全部还清,但必须是在80%的合同价格被核付之前全部还清。

10.1.2 材料备料款:

a 、 材料预付款支付条件

乙方有权得到永久性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条件是:

(1)乙方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和支付单据;

(2)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同意进场,并已到达工地,乙方已妥善存储;

(3)材料的品种、数量应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的主要材料清单范围内。

b、支付材料预付款所付资料:

(1)材料进场报验汇总及清单;

(2)发票或凭证;

(3)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自检试验报告或质量保证书(进场材料报审单);

c、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及支付比例

根据甲、乙、丙三方约定,乙方有权得到材料预付款必须是按施工计划购进的限制在材料清单所列钢材(含钢筋、型钢、预应力钢丝、钢绞线、钢板)、商品砼等主要材料的70%。

d、材料预付款的扣回

当材料已用于本工程施工之中时,材料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支付月报中逐次扣回。材料预付款从支付的下一期支付开始,分两次等额扣回,即从材料预付款支付后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和支付中等额扣回。

10.2 进度款的支付:按月进度支付,即乙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报送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审核, 经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审核确认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履行签字流程后,支付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丙方在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月估算价值的85%;材料预付款从支付的下一期支付开始分月等额扣回。

10.3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经甲方现场外业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 1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项目部递交经项目代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结算资料,经业主项目部确认并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

10.4 质保金的支付:余 5 %作为质保金,在乙方履行了质量缺陷责任的前提下,当质量缺陷期到 1 年后,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质量缺陷期满,由丙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的2.5%。

第11条  工程变更

本暂定单价合同签订后,工程量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以内时,最终单价以审定单价为准;工程量若有变更或新增,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1.1 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按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2 合同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可以参照类似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3 合同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取费,如无双方认可的价格,则以最终审定的价格执行。

第12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12.1 违约

12.1.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 5 %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1.3.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外业验收,导致工程无法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

12.1.3.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督促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1.3.3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2 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 5 %赔偿因其违约给甲、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1.2.1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12.1.2.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2.1.2.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3.3 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 5 %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1.1  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

12.3.1.2  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3.1.3  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2.2 索赔

12.2.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2.2.2 甲、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丙方索赔:

12.2.2.1 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12.2.2.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2.2.2.3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0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12.2.2.4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2.2.2.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12.2.2.3)、(12.2.2.4)规定相同。

12.2.3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丙方可按第(12.2.2.2)条确定的时限向乙方提出索赔。

12.3 争议

12.3.1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三方同意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3.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三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3.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12.3.2.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三方接受;

12.3.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12.3.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13条  其他约定或补充条款

13.1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三方签字的备忘录。

13.2  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4条合同订立地点、份数及时效

14.1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14.2  本合同一式 拾贰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肆 份,丙方执 肆 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路网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南方营运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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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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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

监理人:

根据《_____》、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征: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监理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_________。

2、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颁发)。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1996年颁发)。

4、《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文件、招投标文件。

三、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监理方式:巡视监理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万元。

4、监理阶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权利:

1、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2、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3、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4、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日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保密要求

1

设计图纸

2

招投标文件

3

工程施工合同

……

五、监理人的权利

1、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2、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3、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职称的现场工作人员;

4、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3、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与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7、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_____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9、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10、将投保工程险的_____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七、监理人的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其及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2、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3、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4、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5、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_____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_____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_____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6、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占、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到方法实施监理。

7、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8、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八、监理服务酬金

1、监理正常服务酬金________万元包干,工程量增减不予调整。

1、第一次支付时间为进场签发开工令后_____天内,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监理费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1)由发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受到阻碍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3)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4)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2、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双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3、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4、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的即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支付服务酬金,除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

2、_____机构为:___________市劳动_____委员会。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之后,由监理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备案。

3、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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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路水泥硬化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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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实际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土地整治项目由甲方承包,乙方在甲方统一管理下参与合作施工,本着精诚团结,公平公正,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合作协议,以分清双方责、权、利,并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内容

1、 此工程为南水北调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片区 ,位于县城西 村。

2、 内容:甲方交与乙方的图纸上所有内容,包括清理淤沟、井亭井堡、机井、生产桥、田间主道、次道、改建田间道及生产路和农田防护林等。

二、 合作方式

1、 该工程总合同由甲方签定,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由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机械、材料及施工和一切发生的资金项目,由乙方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中承包方的所有合同义务。

2、

(1)甲方委派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重大问题和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有权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乙方按工程要求整理资料及建账,协助乙方同监理进行接触。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加强组织,精心施工,贯彻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对全体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搞好施工中计划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按协议工期,保质保量,无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工程任务。

做好原始资料收集和整理,按时向甲方报送相关的各类报表,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收取管理费,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原材料、正规原始_______交与甲方,施工前乙方交纳工程

质量保证金_______万元,人、材、机全部进场,并正常运转 天内,甲方可以退保证金,甲方负责交纳税费。

2、管理费暂按合同价执行,施工中有变更(如增加工程量)时,乙方应按比例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以工程施工决算为准,工程款按大合同拨入甲方账户后,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拨入情况,扣除管理费后按比例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甲方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于本工程项目上。

3、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财务制度,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施工大合同乙方不得提前向甲方申请拨款。

四、 其他

1、 根据甲方与发包方所签合同对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养护,有质量缺陷及时修补,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款项。

2、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酗酒、打架、扰乱村民,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负,如有违反协议及损害甲方信誉,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工程,另建项目部,乙方损失自负。

3、 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中协商解决,重大问题不能解决,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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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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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协议范本

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

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 日生效,至___年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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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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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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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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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项目监理部自20_年3月承接北桥.山景苑工程项目,监理部工作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开展,就本年度的监理工作情况作出书面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北桥.山景苑1#、6#、7#、8#楼,桩基础,框剪结构,2#、3#楼为框架/砖混结构,3:7灰土基础。1#楼由山东正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建筑面积69884.8m2,2#、3#楼由山东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建筑面积6037.4m2,6#、7#、8#楼由山东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6#楼建筑面积23852.29m2,7#楼建筑面积17145.18m2,8#楼建筑面积41552.64m2,设计单位为山东纬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是济南市市中区陡沟办事处北桥村民委员会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地址在济微路66号,市中交警支队济微路中队以西,北桥村北。该项目工程2#、3#楼于20__年3月31日开工,8#楼于20__年5月30日开工,7#楼于20__.9月8日开工,6#楼于20__年11月19日开工。

二、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本监理部现场工作认真负责,认真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及公司的要求开展监理业务工作,能够处理好与项目业主的关系以及承包商的关系,能够做好“三控、四管、一协调”工作。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理合同目标值,根据工程特点设置了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工程师1人、给排水暖通专业工程师1人、安全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资料员1人。于20__年3月1日进场,对本工程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坚持“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的宗旨,以“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实施监理并完成本年度监理任务。

编制了详细的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建立了完善的监理规章制度,如岗位职责、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程序等,使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积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过硬的专业技能投入到监理工作中去,力争为建设单位提供高素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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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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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公司的监理任务后,于20xx年进驻工地,此季节正是项目组任务大、楼号多、时间紧迫和大战100天的施工高潮,作为一名电气监理工程师,在李志总监和二组秋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克服电气监理人员缺、替换多的困难,结合工程实际开展工作,本着守法、公正、科学和诚信的原则,对施工单位严格遵循“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方针,监帮结合,对建设单位热情服务的宗旨,严细认真地开展项目专业监理工作,学习李总和秋组长工作的敬业精神,严于要求自己,至今历时多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面临年终,现将个人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区三期C区工程概况

西安住宅区三期C区工程,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崇皇乡下徐吴村及井王村,占地面积505亩,将新建72栋8种户型2724户民用住宅楼及幼儿园、综合会馆等公用设施,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其与之配套的室外给水、排水、热力、小区道路、天然气、强弱电、消防等配套设施。本工程是于20xx年4月1日开工,将于20xx年6月全部完工,交付使用。

该项目由西安xx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设计研究院)及西北勘测设计院共同设计,住宅楼地上6层(带地下室)均为大开挖灰土地基,钢筋砼条形基础,主体砖混结构,砼现浇楼面和屋面,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C区监理二组电气监理的楼号有:14、15、16、17、19、20、21、24、25、26、27、29、47、48、49、50、55、56、57、58、59、60、61、62、63、64、69、70、71、72、73、76、77#和幼儿园、活动中心共35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二、对监理工作的态度和认识

因此,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就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由于我们监理人员是有技术、会管理、懂经济、通法律的专门人才,我们监理人员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优良监督与管理,就会对建设工作质量和使用安全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所以,我们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应及时报告组长、行业主管监理及必要时报告于李总监。并及时给施工方发出整改通知,确保工程质量,我们要严格遵守执行GB50319-20xx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从监理自进驻工地现场至工程竣工验收,都要做到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开展工作;认真学习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68-92 、GB50169-20xx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更多的规范。工作中,本人能够认真学习相关规范,对开展专业监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认真熟悉图纸、审核施工图纸设计,做好监理前期的准备工作,时近3个月多,在施工过程中能从质量、进度、安全各方面进行控制,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李总监的直接领导和秋组长的正常工作安排;遇到工程施工中与图纸发生的矛盾和新问题,做到仔细查阅历史更改等文件;能与施工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协作。

三、三期C区当前电气施工过程中的特点

1.三期C区电气施工监理交底尚不完善。图纸不全和多处细部、节点有疏漏,加之单体和平面图由两院共同设计,产生了图纸出现了多处矛盾,图与表不符;例C-70#楼的配电箱接线图是20xx.09.15日设计,电表计量箱是放在地下室集中管理,对讲门铃安装系统图是20xx.09.22日设计,门铃解码器是单户放置,须东西两户两条走线。而C-48#楼的配电箱接线图是20xx.10月设计,各分户的电表计量箱是分层分户独立管理;对讲门铃安装系统图是20xx.09.24日设计,门铃解码器是两户一个,只走一条线路。同是一家设计,同在一起建楼,两栋楼设计时间只差几天,可功能和施工方法截然两样。(以上问题在A区已作变更说明)本人没有查到给C区变更通知,只找到部分楼号同类图纸之后,对其认真进行了核对,查阅了20xx年来的所有电气变更补充通知单并做了登记,并和在A区监理过的电气监理工程师们进行了沟通,对图纸存在的问题逐一纪录,把三期C区遗漏的问题及时在各楼栋一一对照,能改的立即对施工单位提出纠正措施。同时,对施工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确定的回复。收到了不少效果。

2.三期C区的电气工程的特点是:群体楼的建造和群体人的居住。某一个图纸户型建造多栋楼群,各楼栋所居住的都是几十年在一个单位工作的老同事,老熟人,在居住时都是窜门相通,你我对比,所以在电气施工中,对有一个统一的尺寸和规格就要求很严格。

3.分项工程较多,施工难度较大。该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主要是强、弱电和防雷接地系统安装。强电又分为多路空调、多路热水器、普通插座和照明。照明又分为公用楼道照明、地下室照明、室内照明等。

4.工序较多、工期长,电气施工人员换替较多。工程项目从开工即开始接地网、各种预埋线管、埋件、接地引线、基础埋件等随土建一起施工,然后按照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电缆、电线敷设,设备、器具安装、检测、试验、调试、整定,最后是各系统联合测试,合格后进行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持续时间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将需1年以上。

5.电气安装人员的技术差,施工监理难度大。由于电气安装在楼房建设中是一个附带的施工,往往施工方将其分包给他人,而他人又分包给第二分包人,甚至还有第三分包的出现,所以,在施工中出现了第一分包人是尚有证施工,而其他二包三包均是无证施工的占大多数,还有施工人员年龄参差不齐,小的有17岁,大的有60有余,其文化层次和技术技能甚低,难于管理。

四、严格遵守监理工作的方针和规范

本着守法、公正、科学和诚信的原则,给建设单位做到监理工作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方针。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理工作力度,做好动态控制。渭苑三期C区二组监理的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工作中,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过程控制,终端把关的指导思想,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监理公司的形象,对施工单位严格监理,监帮结合,对建设单位热情服务。在质量控制方面做了以下几点。

1、质量控制。在施工中做好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1)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一般要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质量的问题原因,再针对原因制定对策进行预控。

(2)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及隐蔽工程、采用更改后的部位和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施工中有难度的、施工条件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

(3)对施工人员的控制。监理中,对无资质、无证件、文化层次低的人员、反应不敏感的施工人员应对其进行控制,重点监督;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因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应对其质量与性能重点控制。(如:冬天气温低PVC管易断裂等,在浇注板面时,强烈要求电工旁站看管)

2、对承包施工单位做好技术底的控制。它是保证施工质量的条件之一,因此,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实施前均要进行交底。

(1)严格控制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的检验工作,杜绝了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中。

(2)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资料,了解现场交底情况,避免脱节,掌握施工单位的动态。北京城乡项目部20栋楼电气共分了6个班组,本人在施工中注意了各班组间的人员素质、施工方法、施工质量等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控制施工质量有一定的提高。

(3)样板间起步:为了减少大面积的错误和返工,作样板间起步对于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和施工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工序施工中各班组采取样板间起步的方法,控制效果较好。要求每个施工单位及各班组都要在每栋楼上作一套样板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展开安装工作。

(4)施工中,采取现场监督、巡视、平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对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质量控制,做到事必亲躬。对于出现的异常情况,认真分析,分清责任,严肃处理,较大问题及时和电气监理工程师杨培杰进行沟通。

3、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控制。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进场前应向监理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申报单”,同事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报告,经我们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4、进度控制

安大一项目部的施工进度相比较安大二项目部慢,且施工质量差,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分析人员、机械和工程量等情况,提醒安大施工单位不要再多次换人,要增加先进的机械(如要增加弯管机等),取安大二部电气安装的先进经验,督促施工单位调整人员、机械,为保证总工期奠定了基础。

5、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执行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它是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的通用准则。

(1)线管敷设:

①、暗配穿线钢管,接口有对焊现象。在检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此问题,厚壁钢管(壁厚大于2mm的)对焊连接,会产生内部结瘤,使穿线缆时损坏绝缘层,薄壁钢管(壁厚小于等于2mm的)熔焊连接会产生烧穿,埋入混凝土中会渗入浆水,导致导管堵塞。这些现象都是不允许发生的。因此GB50303-20xx中14.1.2强制性条文要求: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厚壁钢管应加套管焊接,焊缝要求饱满密实。镀锌钢管要求螺纹连接,连接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薄壁钢管有螺纹连接、紧定连接等,但要求接口采取封堵措施,以防止潮气渗入管内造成电线绝缘层老化,且增加连接处的电气导通性。

②、钢配线管敷设深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暗配管埋设深度太深不利于与盒、箱连接,有时剔槽太深会影响墙体等建筑物的质量;太浅同样不利于与盒、箱连接,还会使建筑物表面有裂纹,在某些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等),钢导管的锈蚀会显现在墙面上,所以埋设深度恰当,既保护导管又不影响建筑物质量。因此GB50303-20xx要求:暗配的导管,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且槽应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开槽要求采用机械开槽,禁止手工开槽。还有,钢管内外不刷防锈保护漆,针对这些问题,在检查现场时其督促施工方立即纠正。

③、PVC20管用量最多,在敷设时距离不准、弯角过小、对接不涂胶、刻线槽的宽度不够、恢填空鼓、刻槽有横走现象。这些问题几乎在现场查看时天天约束。

(2)配电箱安装:a、配电箱的预留洞。由于图纸上给与电气安装工一个让路协调的说明:“电气施工时,电工应紧密配合,做好预留洞及预埋件工作”,和图纸上对预留洞不是明细的标明了具体尺寸,所以,导致了多数楼号出现了无一个统一有规范的用户计量箱预留洞。经认真统计,47#楼3个单元,只建设了5层,在15个计量箱预留洞中,只有2个洞尚为合格,其余有5个没有留洞;6个预留洞没有过梁, GB50203-20xx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0.7条,砌墙留洞寛超过300应设置过梁;2个留洞及其糟糕(有15个洞的照片),像这样的实例在C-64#楼上更为突出。其他各号楼栋比比皆有 。b、箱体质量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① 不按图纸要求尺寸定型。② 送到工地的产品尺寸与图纸不符。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①要求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订货。到货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铭牌是否正确,附件是否齐全,绝缘件有无缺损、裂纹,涂层是否完整。②配电箱铁制箱体应和图纸尺寸相符,凡不符的尺寸,要查清厂方是以说明根据要求数据生产的。然后弄清交底通知。

(3)各种暗合的安装:①、插座暗盒对地高度不放50线安装或50线错放3-4公分安装,使安装的各类暗盒高度不准;同墙面几个暗盒安装的不在一个平面。②、空调、热水器的高插暗盒高度不准;③、开关暗盒位置较乱,新要求是:遇到混凝土柱子时,可距边300,所以,在粉刷完成后,在看不见柱子时,开关距边视为不一。这样的问题在巡查时都一一纠正。

(4)防雷接地系统安装

有的避雷带及接地装置搭接长度不够,且为单面焊。避雷带及接地装置安装要求:① 扁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宽度的二倍,三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② 圆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直径的六倍,双面施焊,当直径不同时,搭接长度以直径大的为准;③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六倍,双面施焊;④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应紧贴3/4钢管表面,或紧贴角钢外侧两面,上、下两侧施焊;⑤ 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其他均应有防腐措施。不做到以上规范,不予以验收。

(5)等电位联结

①、总等电位联结(MEB)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PE、PEN干线;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上述导电体宜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应可靠地连通导电。等电位施工时,一般采用焊接,将40mm×4mm的镀锌扁钢,从MEB紫铜连接母排上连接至导电体上。对于各种金属管道的联结抱箍,一般应采用不小于25mm×4mm的镀锌扁钢或铜带。

②、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连接(LEB):GB50096-1999中6.5.2条第六款要求: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C区要求施工方法是用25mm x4mm的扁钢对地30cm做一要带型一周,在上面再作4个需要接地的M8mm X50mm的螺丝共接地物体使用。主要控制与其引出线的连接。

五、对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及时处理

对无图施工、无证施工、多次分包、挂靠、施工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超尺寸的恶劣开槽打洞、不合格的预留孔洞、削弱承重截面的施工,监理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其施工,严重或不听监理口头制止的,可发暂时停工的监理通知书。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细小质量问题,尽量在巡视施工现场时解决和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及时解决。对于一般可以通过返工、返修的工程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报告,说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过监理工程师核实和研究、必要时要经过建设等单位认可,确定处理方案,批复承办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

六、资料收集、整理

施工中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做到齐全、完整,与工程同步,竣工时达到装订、归档要求。

七、建议

1、监理部要有齐全的交底或变更通知资料供后来监理人员查阅。

2、规范监理工作程序,提高监理队伍素质。

以上是我对自己20xx年度主要工作的总结,疏漏和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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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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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1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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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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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 编:邮 编: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 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 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

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第4条 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资:

(6)施工期: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4.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

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5.在监理期间,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

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

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

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

第8条 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

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附录:

范本使用说明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全国水运工程(含合资或外资在国内建设的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厂、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闸、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三部分。

(1)"合同协议书"是整个监理合同概括性的总汇,它以简练、概括性语言,将合同的要点写入协议书中,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只要书写很少的文字即可签署合同。

(2)"合同通用条款"主要是依据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精神,参照"菲迪克"(FIDIC)条款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合同双方原则上应当遵守,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一般不作改动。

(3)"合同专用条款"是甲乙双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完善与补充,如:工程中的具体内容,如工程规模,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监理合同期、监理费用、特殊检测项目及费用、奖励条件等都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双方若认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以及附加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应当对应"合同通用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

"第2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与规章。

"第4条",写明"监理范围"时,一般要具体写出工程项目和它包括的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与总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写明监理内容时,首先要具体写明是哪个阶段或哪几个阶段的监理任务;其次要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以免遗漏。如果甲方还要求乙方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列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等。

"第5条",在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备:(1)检测设备,(2)测量设备,(3)通信设备,(4)交通设备,(5)照相录像设备,(6)电算设备,(7)打字复印设备,(8)办公用房及设备,(9)生活用房及设备。

若甲方对乙方自备的设备进行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是: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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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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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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