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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前端工程师劳动合同通用三篇 建设工程合同(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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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范本建设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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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甲方)山公司寿阳项目部

供货方:(乙方)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寿阳县城中心区I2地块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项目1#、4#、5#楼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长钢、海鑫、敬业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20xx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 元(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总供货约20xx吨。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随车必须向甲方提供本批次钢材出厂合格证。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方每次收款须向甲方出具对应的收款收据,并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付款方式:

正负零以下工程所需钢材约500吨,乙方需垫资100万钢材款,在乙方进场钢材达到100万时,甲方需付乙方50万,工程至正负零时,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部材料款的85%。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GB1499.1-20xx,螺纹GB1499-20xx.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三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3‰作为违

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寿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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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劳动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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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_________________

一、享受____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____小时)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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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园林工程师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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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为发展事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总工程师,双方达成如下聘用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总工程师聘用合同聘用期限

聘用期为1年,自20__年3月18日起至20__年3月18日止。

第二条、聘用职务

第三条、聘薪标准

乙方在担任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交纳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公司承担,并为乙方提供人身保障等措施。

第五条:乙方享有每月二至三天的事假日及因甲方放假的节假日,期间不扣除任何费用。

第六条、双方义务及职责

1、甲方义务及职责

负责给乙方提供食宿以及办办场所,按约定的薪酬标准,采用预借的方式支付乙方劳资,合同到期后,付清所有的剩余劳资。

2、乙方义务及职责

必须保证为甲方要求,为工程提供及时、必要、有效的技术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颁部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质量标准以及公司的施工技术、试验、测量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聘用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负责审核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图自审、参加会审和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及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的审工作,组织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移交、上报存档工作。

负责解决设计、施工和验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鉴定和处理。

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部分的审核、鉴定。

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效、缩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担出合理化建议。

完成甲方安排的有关工程事项。

工作时间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安排,但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确认。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

如乙方建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甲方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予干涉乙方执行工作。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完不成甲方公司整体目标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2、甲方工资迟迟不能发放的,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新、老人员要交接清楚,方能辞职,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而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公司将扣除乙方一月工资做为违约金;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不予发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闭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开事责任的;

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或职责不到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严重的,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签字后即为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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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测绘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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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国 家 测 绘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测 绘 合 同

工程名称:

定作人(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标 准 名 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项 目 名 称工作量单价合计(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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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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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提交有关资料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测 绘 项 目完成时间备注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

2、乙方自工程完成之日起 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日内,乙方根据合同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项 目 名 称规格数量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书面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收款单位: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备 注:规划设计室(设计费)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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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网签版建设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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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审查项目合同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合同双方就(以下称项目)事宜, 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年____月开工,年____月竣工。

5、设计单位:

6、勘察单位:

7、建设单位: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 程序性审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为: 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三、乙方服务措施:

1、乙方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均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

2、针对项目的建设特点,为确保约定项目能够在计划的竣工日期顺利完成,除在乙方的《报价书》中已作出的服务承诺外,乙方应与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

(2)与甲方的配合

四、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1)乙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周期:不多于 个工作日。

(2)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即0.000以下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即整个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 个工作日

(3)初审完成后,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应按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书交甲方或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后返回乙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在收到设计单位修改文件后____日内提出。复审合格项目应由乙方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员填写《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4)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在审查过的施工图文件盖章(三套)。勘察报告及结构计算书返还甲方。

(5)本合同生效后即开始程序及技术性审查(含技术咨询服务),审查工作按规定工作日数完成(见本条第

一、

第二款)并提交审查报告。

五、委托方(甲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办理报审手续时应向乙方提供或陆续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⑴ 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⑵ 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⑶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勘察审查报告(详勘); ⑷ 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一套(结构专业计算书一份,); ⑸ 另提供总平面一张; ⑹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真实性、保密、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技术资料及审核后修改的设计文件、计算书等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

七、验收、评价方法 审查报告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____市规委对委托的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____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评价方法:

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审查费固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分期支付具体为:初步设计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 元。 施工图

第一阶段审查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 施工图

第二阶段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通过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元。 若阶段发生变化,则双方另行商议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审查费2。

(二)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申请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

一、其它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将由审查单位负责人和审查人员签字并盖章的《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交甲方,原设计单位修改后,甲方重新送审。复审不合格项目交____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处理。复审时间与初审时间详见本合同

第四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已审查过的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 甲方与乙方对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甲方可向市规划委提出复审申请,市规划委可另行委托审查单位或组织专家论证,做出仲裁决定。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若甲方要求单方终止合同,原缴的审查费不退,乙方的审查工作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审查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截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本份及副本 份,甲乙各方持正本 份,及副份。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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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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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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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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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监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罗定有线数字电视农村网络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有线数字电视农村网络施工,立杆(杆号、杆标)、打拉线、地线、架线、设备安装(按《罗定市有线电视平移网络改造工艺说明》执行)等。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承包价格内包含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质检、保险、安全、利润、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等一切按图纸要求必须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3、协议价款: 根据工程示意图纸材料核算结果,协议价款定为 元整,乙方施工人员入场施工后,甲方给付30%工程预付款;乙方完成总工程量70%时,甲方再行给付20%工程款;待乙方全部完工,甲方再行给付40%工程款;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清决算款。

4、施工单体取费定额如下表:

5、合同有效期:

第二条 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负责施工材料及时供应,工程款资金及时按进度发放。

二、 乙方需严格执行三方签订的协议内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工艺要求及行业规范施工,乙方负责材料的领取及运输,涉及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工程所需的人、材、机及因施工中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损失需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意外保险。

三、 丙方负责协商甲乙双方责任义务的履行,丙方牵头验收工作。

三、工程竣工后,工程决算量以验收为准。

四、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甲方按验收合格后核定的施工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质量和验收

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二、不按照图纸、技术规范施工,造成返工、修改的工程,返工、修改的材料费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与图纸不符需改动时,需经甲丙双方认可,同意后方可改动。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造成已完工程返工,甲方应按量支付其工程费。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甲方按已完工程量的5%支付逾期款。

三、工程质量应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甲方提供的原设计方案,须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以书面同意签字后方可更改原设计方案。否则,由于改动原设计方案增加的材料及人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提供竣工报告(《乡镇工程验收申请书》、《施工材料使用情况统计表》、《光缆分段架设纪录统计表》、《4芯自承光缆分段架设纪录统计表》、《分配网-7电缆分段架设纪录统计表》、施工期间由于特殊情况对图纸改动的说明)申请验收,甲方在收到竣工申请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罗定乡镇网络网改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四条 其他

一、若乙方不能按照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承包工程,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工程,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采取解除本合同、或拒绝支付等措施作为对其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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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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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4.1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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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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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工作保障用房工程cfg桩、碎石桩二元复合地基处理 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岩土工程任务:cfg桩.碎石桩二元复合地基处理施工任务

1.4承包范围: cfg桩、碎石桩施工图设计审查、地基处理原材料、施工机具、竣工资料、地基处理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1.5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cfg桩、碎石桩合计3700米,褥垫层120m

第二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基础图

1

已提交

2

地勘资料

1

已提交

第三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竣工报告

1套

施工完毕

第四条 工期

本地基处理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不含检测。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1本岩土工程单价cfg桩、碎石桩 元每米,褥垫层 元每立方,预计总价 元(大写: );

5.2地基处理打桩施工完毕后支付已完成工作量50%,待工程检测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80%,提交成果资料后15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6.1.2在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6.1.3发包人应及时为承包人提供并解决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6.1.4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6.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6.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6.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通道)、文物等。

6.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6.2.6承包人应对施工段相应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返工费、来回进出场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7.3发包人应按时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在约定时间未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应承担以应付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滞纳金。

7.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7.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八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8.1 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8.2 工程完工,发包人应在3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8.4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时期。

8.5 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15天内,承包人应将岩土治理工程的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向发包人移交完毕。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发包人名称: (盖章) 承包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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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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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是建设项目生命期中的重要环节 ,是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体现具体实施意图的重要过程 ,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 ,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 ,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阶段及内容:______________; 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案初步设计:________________; 施工图(万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音乐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 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8 本合同一式 ____份,发包人 _____份,设计人 ______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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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利工程建设劳务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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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甲方将青青家园三期12#楼室内外及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给乙方,签订该合同以便规范双方行为。

一、 工程名称: 青青家园三期12#楼

二、 承包内容及范围方式:

1、 本工程图纸设计所含的所有防水工程(室内、外)

2、 范围:

a、地下室室内全部防水(筏板底1.5mm厚SBS防水,其中配电室三道设防1.5mm厚SBS防水,地下室外墙防水±0.00下2.0m处。

b、±0.00以上室内、卫生间、厨房、地面防水 高出四周墙面200mm

c、屋面防水、二道设防(1.5mm厚SBS)

三、材料及工艺要求:

1、地下室外及卫生间、厨房、筏板底均为1.5mm厚的SBS 防水卷材

2、屋面防水层为1.5mm厚SBS卷材两道。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1、地下室垫层完成后开始完成地面防水,有效工期 天完成。

2、地下室外墙防水,有效工期 天完成。

3、其他屋面、室内防水,有效工期 天完成。

(注: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根据影响程度,经双 方协商,工期顺延。)

4、品质: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施工工 艺标准要求。验收执行(GB50345—20xx)(GB50108---20xx) 有关规定。

5、质量等级:

A、主控项目全部合格。

B、一般项目合格率≥90%。

六、承包价格计算方法:

1、价格: 金帅牌1.5mmSBS防水 23元/㎡ 屋面1.5mmSBS防水两道 43元/㎡

2、计算方法:各分项全部按照实际测量为依据结算面积。

七、结算条件及付款办法:

1、结算条件:

a、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b、经各方验收合格后。

C、必须按约定工期完成。

2、付款方式:完工后分期分段结算,经各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该工程人工费并预留10%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从结标之日起计五年后无质量问题方可付清。

八、双方职责:

1、乙方职责:

A、乙方进场前应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职工上岗证及健康证,一并备案

B、原材料进场后积极配合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C、乙方施工员进场后要服从现场管理,听从安排,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D、规范施工,合理安排,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搞好现场卫生,剩料及时回收,严禁乱堆乱放乱抛。如因乙方人员未做到场清工作,由甲方派人实施,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E、杜绝在施工现场打架及从事一切违法活动,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

F、施工时必须保证安全,否则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G、乙方食宿自理,不得在工地留宿。

H、乙方所带的施工用具、原材料等进场后应设专用库房,自行保管,丢失自负,注意防火安全。在施工中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御防中毒事故发生。

2、甲方职责:

①、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②、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御防职业病。 ③、搞好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④、工程完成后,现场组织验收及时结标、拨付工程款。

九、补充条款:

1、该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至结算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要求乙方具备防水工程资质,属专业防水施工单位。

3、施工所用的设备、工具乙方自理。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现场负责: 现场负责: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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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外架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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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该公司绿化苗木养护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小区范围内的各绿化区从事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栽植、灌溉、修剪、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和修补等工作。

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2、因工作需要,具体绿化养护工人需乙方自行安排(人数不少于___人),甲方承担具体绿化养护工人工资,乙方下属工人工资为:男性员工:_________元/月,女性员工:_________元/月。约定工资由甲方于每月日按时发放。

3、乙方及乙方下属工人的社保及其他福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除固定工资外的一切费用。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及下属绿化养护工人的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_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4、乙方养护过程中,需做好现场文明养护。养护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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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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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天津

工程地址:天津市 区

工程范围:天津 拆除专业工程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

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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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电力2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电力,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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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承包方: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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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劳务承包建设工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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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信用的原则,乙方了解甲方发包劳务工程及项目基本情况、场地等条件,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利益与义务,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工程项目

2. 工程地点: 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以发包人签字确认并提供的全套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确定的所有土建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包干价)范围:施工图纸上所有土建工程、图纸会审纪要、补充协议、局部变更等。其中包括:

(1) 基础地梁及以上工程。(地梁以下、承台基槽土方开挖、整平及回填夯实、室内土方回填夯实。地梁、承台的砼及垫层浇筑、钢筋制安、模板及制安等另计单价)。

(2) 主体:所有现浇、砌体结构;砼地面和砼楼地面浇筑、模板和钢筋制安;图内所有砌筑(含防水保护墙体)及二次浇筑;消防水池及积水坑、地沟、散水、台阶;屋面找平、找坡、保护层及刚性屋面;厨卫阳台地面找平或保护层;所有板洞、墙洞、墙槽、门窗塞缝、找补门窗阴阳角等清补;工程所有模板、木方、支撑、跳板、钢管、扣件、钉子、铁丝、扎丝、钢筋按设计要求焊接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机械连接钢筋、墙柱钢筋的植筋材料及人工、穿墙塑料管安装和拆除、穿墙螺栓丝杆及丝杆孔的封堵、止水带安装、钢筋塑料保护层垫块、剪力墙内撑、垫块制作、吊模支架;砼、砂浆、钢筋(母材及加工)现场取样;

(3) 装饰工程。包括所有内墙面抹灰、梯间楼地面、外墙面除做保温的其他部位抹灰(阳台、腰线、女儿墙等),楼梯及公共部位脚线、地面砖、花岗石板梯步台阶散水、屋面瓦、屋面砖、楼地面砂浆、电梯石材门套等;楼梯间、电梯前室内墙涂料。

(4) 脚手架(外架)。包括脚手架(外架)所有材料(钢管、扣件、油漆、工字钢、密目网、架板、脚手架钢绳、铅丝、水平网、挑架的`预埋材料)及安拆,外架基础整平及砼垫层浇筑。安全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安全标志及悬挂等;

(5) 所有施工机械。木工、泥工、钢筋工、杂工等所用各种工具机具,工程施工用塔吊及施工电梯租赁和安装及基础(含底板下桩基)工费;

(6) 劳务管理费;

2.不包括项目:天棚吊顶、门窗制安、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消防工程、阳台栏杆、室内给排水安装、外墙防水、外墙花岗石、强弱电防雷安装、屋面防水工程。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四、 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 合同单价

1. 包干部分:按合同第一、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一次性综合清包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按规划测绘面积计算;增减的工程量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2. 如发生其他增加项目按以下单价计算:

钢筋制安按__________元/T,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地泵)浇筑人工费为__________元/立方米,模板制安(含加固件)__________元/平方米(按触面积计算)。砖基础__________元/立方

3. 现场所产生的计时工价:技工:__________元/工日,普技工:__________元/工日。

4. 结算时综合结算包干单价不变,最终结算总价款按建设单位委托的产权部门确定的面积乘以包干单价结算。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工程保证金的约定: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任务,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30 万元(主体三层砼浇筑完毕三天内无息退20万元予乙方;主体完毕后,三天内无息退10元予乙方)。

2、 主体完工后按实际进度的__________%支付劳务款予乙方帐户。

3、主体以后按月进度支付劳务款总额的__________%,分户验收预留__________%、最后留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为__________年,保修期其后无息退还予乙方。

4.若乙方向甲方领取包干价内材料,该材料费用在付款时扣除,罚款单在当月结账时扣除。

5. 甲方在拔付进度款予乙方后,必须发放到工人手中。如乙方挪用甲方发放的劳务费,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由乙方负责。

七、 甲乙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甲方负责办理开工前的一切手续,促进:“三通一平”畅通;

(2)甲方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全面管理现场施工;

(3)保证工程用料及时供应(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施工用水、用电。

(4)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各分部分项和工序的验收;

(5)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和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

(6)负责配合乙方施工测量、抄平、放线、;

(7)负责配合乙方现场保卫、安全监督工作;

(8)甲方负责一级配电箱的材料及安装,为乙方提供线路接口;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图纸(复印机图纸二分)

(10)工人临时住房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工作

(1) 乙方需提供劳务承包资质(原件或复印件),便于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2) 签订合同7天内报甲方土建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进度计划表,每周进度计划表以及材料计划用表。

(3) 工程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及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4) 乙方必须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等管理人员及砼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瓦工、装饰工、电焊工、钢筋焊工、电工、搅拌机操作工、塔吊司机及塔吊信号工、室外电梯运转工等专业工程的工人。焊工、电工、塔吊、室外电梯、外架工必须持特种作业证,并专人定岗操作;

(5)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附若干套分交木工班组,钢筋班组,泥工班组,熟悉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3天对图纸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交甲方技术负责人。

(6)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和国家施工规范、地方要求及图纸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乙方管理人员并逐级向各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各分项工程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与甲方、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7) 乙方自带各工种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具体包括:测量仪器、安全帽、安全带、钢卷尺、钢筋钩、铝合金尺条、木尺条、铁锹、灰桶、扳手、钢筋钳、凿钻砼用铁钻子、扫帚、浇灌砼用振动器和振动棒、砌墙、抹灰、吊运工具以及砼养护的增压泵、湿水的橡皮管等。

(8) 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周转材料和辅材及施工机具低值易耗材料。模板木方、顶撑、竹跳板、铁丝、钉子、焊条、焊药、焊夹、焊线、密目网、兜网、油漆以及绑扎钢筋用的扎丝、塑料保护层垫块、对焊机、切割机、切断机、调直机、弯曲机、弯箍机、电焊机以及一级配电箱以外的照明灯、施工电线、抽水泵、塔吊、室外电梯、钢管、扣件、工字钢以及塔吊和室外电梯的电缆线等由乙方自行租赁或购买。

(9) 天棚必须使用大块的高强木模块、清水木模不抹灰,室内顶板砼接头打磨;门窗及消防管线槽修补;临时设施的搭拆和拆除、地面硬化;

(10) 搅拌机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水泥棚、场内安全通道双层防护的搭设与拆除。

(11) 外脚手架、外架授料台以及塔吊和吊运工具、室外电梯标准节、装卸、搬运、安装与拆除。

(12) 乙方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制作钢筋加工表,乙方按甲方审核后的钢筋加工表及技术交底卡下料。

(13) 乙方无偿为外墙装饰与门窗、水电、消防安装及其他临时施工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外墙砖体砌筑完毕后如超过3个月,超期部分的外架租赁费用由甲方负责。

(14) 施工工人临时住房由乙方自理。

八、 其他工作补充内容

1. 现场技术负责人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看守工地人员一名、材料计划审核员一名、机电工一名、塔吊司机三名、塔吊信号工一名、室外电梯司机一名。乙方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塔吊司机各分项班组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负。乙方所派的专业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和督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检查及督促整改。

2. 施工现场二级配电箱配置(包括所有的人工和材料)及搭设;

3. 乙方自备胶轮车、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加工机具、室外电梯、塔吊、抽水泵、振动棒、振动器、砼布料机、砼养护及施工用胶水管、砌体用高压增压泵、砼地面打磨机等。

4. 砌体材料与砼接触面的抗裂措施材料及人工;

5. 测量工具、配合甲方基础放线。楼层测量抄平放线(楼层放线由甲方配合)。负责测量每层结构轴线、抄平、放线、水平标高的工作,配合甲方的检查复核。

6. 基础在施工过程中,下雨或场内存在积水,乙方负责抽水工作。

7. 材料进出场负责上下车、堆放及遮盖。施工进出口安全防护棚、场内安全通道防护棚、各单元门口通道安全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

8. 现场道路平整、硬化车轮(路面)泥土的冲洗按实际工时计价。

9. 楼梯、阳台栏杆预留钢筋以及外脚手架加固用的预埋连墙件钢管。

10. 配合水电工程大于0.3m,预留洞及管线槽的留设(甲方指出位置)和洞口吊模、洞口浇筑抹灰,以及消防设备、门窗安装完后的洞眼、线槽的抹灰、未整体抹灰前的水电线槽抹灰。

11. 材料钢材直径12以上,长度在80公分以上必须闪光对焊或按规范规定连接方式连接合理使用,柱子钢筋直径12以上,必须电渣压力焊或机械连接,不得搭接。

12. 乙方必须接受符合法定程序的变更实施项目。增减该工程分项项目,甲方按市场单价乘以工程量扣除或增加该人工费用。

九、工期、工期延误及顺延

1. 工期:按双方约定工期,从基础验收起开始计算,计算,总工期为1天,在________年_____月__ __日前完成,拖延一天罚款___元。若甲方供料不及时工期顺延且承担乙方租赁费及误工费。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承包工程,否则每延期一天(20天以内)乙方支付甲违约金__________元/天。 超过20后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违约金__________元/天。

3.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停工或是不能继续施工的,则由甲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工期顺延;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 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时,工期顺延。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其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0% 。

十、 违约责任

1. 由乙方原因连续停工3天或累计停工20天(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及国家政策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仅对乙方已完工程50%计价支付价款,不对乙方作其他任何补偿。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每延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20xx 元/天,直至退场完毕。

2. 按国家和地方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保证外墙垂直度、平整度,因垂直度、平整度或其他施工内容等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返工费用。若出现质量通病(砼出现蜂窝、狗洞、砼胀膜等现象),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造成的工期损失不顺延,并每次按 200-500 元罚款。

3. 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除返工的人工材料外,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严重者将终止合同,清理退场,且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给工程或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其损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不得将此劳务转包给他人施工,如发现,除不退保证金外,另罚款 万元。对已完工程不作价款支付,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

5. 所有隐蔽工程及检验批的验收必须在乙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并与建设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乙方进行整改外,若因此造成建设方的罚款或整改,乙方按建设方双倍罚金支付给甲方。

6. 乙方进场后,要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乙方非工作人员及家属在建筑物施工范围内逗留,严禁在建筑物内和施工场地内有偷盗行为及大小便,若发现有以上现象出现,甲方立即对乙方有关人员清退出场并对乙方负责人处以__________-__________元罚款,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7.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浪费甲方的钢材、水泥及其他材料,若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若发现不按要求随意加工钢筋,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作业人员改正,对随意下料后不能利用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其损耗率不得超过1%,否则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赔偿。

8. 现浇砼墙、柱、梁、板与不同的结构砌筑,在抹灰前必须做到300mm宽镀锌网片或尼龙网布抗裂措施,若发现一次不执行,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元罚款处理,并墙面所造成开裂现象造成的返费用同由乙方负责。

9. 浇灌砼必须搭设授料台,对落地砼以及落地砌墙、抹灰砂浆应及时清理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场地整洁。发现一次不清理回收利用罚款__________元。

10. 砼梁、板、柱、楼梯现浇完成终凝12小时后,派专人养护,14天保证砼湿润状态或用薄膜敷盖养护,若发现一次不执行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砌筑及抹灰前需派专人对砌体材料湿水,若发现一次不执行操作程序,罚款100-200元。

11. 乙方技术负责人要留守施工现场,组织作业班施工,协调各方关系,外出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每发生一次处罚__________元。

12. 搅拌砼、砌筑砂浆严格按甲方管理人员提供的配合比进行配料,若发现不按配合比随机配料搅拌,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后不听劝阻,一次处罚__________元,三次以上不听劝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勒令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乙方重新更换人员。

13.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保护所有预埋管道,不得野蛮施工、破坏,如发现有损伤,必须及时上报,如发现有意损坏,除恢复以外,另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4. 甲方安全监督人员若发现乙方:“三宝”“四口”“五临边”一次处没有按照安全规范执行或措施不落实到位,罚款50元。

15.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违约方按劳务总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除合同约定的除外。

十一、 安全文明施工、工伤处理

1. 乙方进场后,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场且安全施工交底,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在作业范围内所有往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以及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一切安全或工伤事故,费用在__________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出时,超出部分按乙方负责 30%,甲方负责 70% 承担。

2. 合同签订后,甲方购买保险4份,乙方购买保险1份(保额额度20+2),乙方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专职监督人员及其他安全人员的检查,坚决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3. 乙方在“三宝”“四口”“五临边”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执行并落实到位。电梯、管道井预留洞口要求每层设置水平防护和封闭电梯口。“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通常指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通道,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外脚手架通向建筑物的通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雨棚与挑檐边。

4. 外脚手架搭设纵横间距按照甲方安全人员提出的要求搭设,剪刀撑必须剪满,剪刀撑钢管要刷红白相间的油漆,每2层建筑物周边外脚手架处设挡脚板和竹笆硬质防护板,水平兜网搭设,每1层建筑物周边外脚手架处设楼层醒目板线,刷黄黑相间的油漆,严格按照国家脚手架搭设规范和地方验收标准进行搭设。临街及两侧面必须用新的密目网挂设。

5. 根据现场情况,在各通道口及醒目位置悬挂适合的安全指示标志。

6. 乙方进场后负责场内、大门口、进出门通道前道路的卫生清扫,保持现场卫生清洁,配合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甲方人员及有关单位的检查、整改。

十二、 合同生效、份数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方(章):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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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24--0216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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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例

发包人:

设计人: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证书等级:

签?订?日?期?: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序号

分项目名称

暂定建筑面积

设计阶段及内容

1

工程设计

第三条?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2

3

4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有关事宜

1

2

3

4

说明: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_____。

规格

A0+

A0

A1+

A1

A2+

A2

A3

A4

单价(元/张)

3

2.5

2

1.2

1

0.8

0.4

0.3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计算: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序号

付款阶段

占暂定总设计费比例

付款额

(万元)

付费时间

1

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签订本合同后?日内

2

提交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提交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3

完成_____施工图

提交_____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合格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4

现场施工配合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5

其它及竣工验收配合

本项目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6

合计

100%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6.1?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_____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其他

9.1?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商务: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设计成果确认: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图纸交接: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章):?设计人(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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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酒店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工程,全文共 1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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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人建造1#厂房建造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依据如下:

1.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去执行。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筑建设工程,设计院设计建造施工图批准文件去执行。

2.1本合同建造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完工时间表、投资及建筑工程费用表见下表:所有报价以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标准去建造、施工,1#厂房报价如下表格:

2.2乙方承包甲方所发包之工程,为确保乙方能准时保证按时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乙方5%的保修金。

2.3乙方保证按工程进度,准时或提前完工交付甲方使用。

若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或合同建设中途无法继续施工,经双方协商解决。

2.4若乙方无法继续施工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建设,甲方可全权决定收回乙方已盖好或尚未建设完成的工地现场。

2.5乙方若停工十日以上,未能继续依合同建造,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和第三方(丙方)新的建设团队签约施工,继续完成乙方未完成的建造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投放施工的建造费用。

(乙方不可用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授权和工程建设)

3.1本合同建造费,估算为人民币,甲方需依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准时付款给乙方。

付款支付如附件一。

4.1(甲方)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造。

4.2(甲方)发包人变更委托建造项目、规定、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较大修改,以致(乙方)承包人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发包人应按(乙方)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承包人增付建造费用。

4.3在未签订合同签(甲方)发包人已同意,(乙方)承包人为(甲方)发包人所作的各项估计,报价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建造费用。

4.4(乙方)承包人应保护(甲方)发包人的知识产权,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设计。

未经(甲方)发包人同意,(乙方)承包人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好本合同外的项目。

5.1(乙方)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材料、物料和辅料并保证施工品质。

5.2(乙方)承包人建筑施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最少为年。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根据(乙方)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赔偿给(乙方)承包人。

6.2(甲方)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完成的工程进度项(乙方)承包人支付建造工程费。

逾期支付每周应承担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程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包人。

6.3(乙方)承包人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立即和设计院沟通修改和补充。

由于(甲方)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承包人除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发包人应25%总造价款作为(乙方)承包人的赔偿。

7.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都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承包人不得以次充好,任意用它品取代。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本合同发生争执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7.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承包人向(甲方)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7.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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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海市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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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详见附件《石材供料单》。

2.石材供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点为(选择一项)

□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 承接方式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或技术要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检验。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及时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    日内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加工原材料的品种和等级。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协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负责。

4.一方要求设计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选择一项)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由(选择一项):□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石材在运输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运输的一方负责,运费由_____方承担。

2.成品石材运到工程施工现场应由(选择一项):□甲方装卸□乙方装卸;石材在装卸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装卸的一方负责,装卸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石材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同时出具验收单;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验收单确认。质保书及验收单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前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成品石材的运输由乙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后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或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双方约定预付款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项支付(选择一项)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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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网签版建设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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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___________

5. 通用条件;___________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___________万元,监理服务投标中标费率为 ,签约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元)。

六、期限

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应为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原则上招标人应设定为与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一致,特殊情况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不能大于施工工期的110%。如施工工期超过110%,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要追加延期费用。)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___________。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___________。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___________。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令,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复工指令;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款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款;

(5)投标文件。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协助委托人填写开工报告。

2、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如有)。

3、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4、审查承包人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及质量。

5、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对于包括土方工程及其他关键部位等工程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24小时现场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场合格证、材质试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实之处,有权责成承包人(并制定实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优良的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上。对于政府采购材料(甲供材料),监理工作为:

(1)组织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按有关验收标准或对各种甲供材料进行现场签收。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作出材料计划,并进行审核,每周负责向委托人汇报甲供材料的工序情况。

(3)根据材料计划与承建商、材料供应商按有关验收标准或对各种甲供材料进行现场签收。

(4)负责监督承建人进行标段内的甲供材料的调拨。

(5)在需进行材料核查时组织承建商或材料供应商进行甲供材料的现场清点(施工结束后)。

(6)组织承建商对甲供材料进行清点交接。

7、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及质量标准。在订货前,根据需要以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察,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订货单位负担。

8、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核验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签收审查承包人填报的旬、月、季度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

9、对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咨询,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委托人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10、根据《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的核实、签发付款凭证。

11、监督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委托人归档。

12、做好各阶段、部位、环节及系统的分段工程检验、验收、负责组织现场初验、签署由承包人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13、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绘制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委托人归档。

14、协助主持、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5、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

16、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及核定工程价款工作。

17、按时组织工地例会,并将例会情况及整理成文,以纪要形式报送委托人。

18、为工程建设“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实线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19、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建立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委托人、移交后方可进行监理费结算。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监理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委托人根据工程特点、现场实际需要增加或改变的工程项目内容。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如监理人需要调换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时,须经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协商,报委托人同意后生效 。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1)负责本工程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专业工程、临时设施的施工和整体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支付、变更台帐);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

(2)承担本工程范围内的技术协调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的进场、退场、质量、进度及其它相关内容。

(3)监理人对其派驻的监理项目部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4)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严格履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⑴没有相关资质或资质不符合相关专业规定的;⑵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没有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不进行或不及时整改的;⑶施工方有违法或严重违纪人员的;⑷在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监理人有较大分歧,不能再进行协调的;⑸拒不服从监理人监理的。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监理规划一式一份;每月十日前,提供上个月的监理月报一式2份。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_____。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金:

5.2.1、监理酬金计算方法: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

5.2.2、施工阶段监理酬金支付时间与金额:

(1)本工程监理费预付款为:___________

(2)监理费支付:按每个月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额*1.35%*80%进行支付。

(3)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委托人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按月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4)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95%,工程结算审定完成之日起10日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酬金结算清单,委托人在收到监理酬金结算清单之日起15日内核准并按工程实际结算造价×监理费率为监理酬金总结算费用,总金额与合同金额相差部分的95%支付;在监理服务期届满14天内,委托人将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余款全部付清,并向监理人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

5.2.3、延期费用的支付: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理服务期超出合同监理服务期时,委托人另行向监理人支付延期费用,延期费用按以下公式计取:

延期费用=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本合同监理服务期(天)

其他约定:

5.2.4、其它阶段监理酬金支付

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委托人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按月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其它阶段月监理酬金=暂定相应阶段监理酬金×(30÷本合同相应阶段监理服务期(天))

5.3、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监理人在每次付款前按所支付的合同金额开具完税发票给项目业主。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6.2、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___________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

(1)提请 百色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补充条款:

如有另行拟定。

委托人: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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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劳动合同后台开发工程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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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乙方所在岗位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影响,为此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基础上,共同订立本合同附件。

第一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爱人在长垣地区工作问题。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即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乙方在长垣工作期间(劳动合同所约定期限),甲方为乙方及其家属提供住房一套,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提供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服务期满该项费用,由甲方退还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即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乙方按照实际使用年限一次性补偿甲方房屋使用费。具体费用按人民币元/年计算。

第三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本人及其家属户籍问题,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续签及劳动关系的变更甲、乙双方均需提前90天通知对方。

第五条、合同期限内,甲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无需履行本约定第一、二条。

第六条、合同期限内,乙方薪资水平,甲、乙双方每年协商一次(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份),调整幅度是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决定。

第七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本约定,未经对方同意而对本约定的单方面变更无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约定或与本约定有关事项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提起诉讼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约定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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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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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元¥: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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