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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这本书的读后感怎么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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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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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得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得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得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得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得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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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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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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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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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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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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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这本书主要写了马奇家四姐妹的美好生活和痛苦。

大姐是梅格,二姐是乔,三姐是贝思,小妹是艾米。她们四姐妹长得都很好。梅格十分标致。乔身材修长。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艾米总是一副淑女的派头。家里有和蔼可亲的妈妈——马奇夫人和大家的好朋友佣人——罕娜婆婆。爸爸在华盛顿当兵,有一次突然病倒了,全家人都很着急,妈妈去了华盛顿四姐妹被好心的邻居劳伦斯先生和他的孙子劳里照顾着。爸爸得救了回到了家里!

最后梅格嫁给了一直照顾爸爸的布鲁克先生,乔嫁给了巴尔教授,艾米嫁给了好朋友邻居劳里,三姐妹都有了好的归宿,可是贝思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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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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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公园之后,我发现这里竟然有个硕大的动物园。

到了园区后,第一感觉就是——臭!千奇百怪的臭,令我一下子换不过气来。可是我的眼睛却飞速地“聚焦”着,寻找着猛兽。我们一路走一路观看。

在象区,许多孩子正拿着萝卜喂大象。孩子们把手一伸,它就把长长的鼻子伸出栏外,吸住食物往嘴里送。它可精灵了,当有小孩空手来逗它的时候,它无动于衷……一时心血来潮的我也喂起了大象。当我把食物举起来时,它就把长鼻子伸了过来。那鼻孔,我三根手指都填不满啊!还差点把我的手给吸进去,真吓人!

终于到了猛兽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狮子!一头威武的狮王正懒散地坐在地上观看着人们,它的旁边还有一只怀孕的母狮。这时有两只白虎悠悠地走了过来,体型足以和狮王一较高低!

我最想见的华南虎终于出现在眼前!尽管它的体型比白虎要小,但还是有着王者气魄。它被关在一个小园子里来回走动,好像在像大家炫耀着……当它与我对视时,我心里不由地产生了莫名的恐惧!这使我想起了牛汉的《华南虎》: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

张望了许久许久

但一直没有瞧见

老虎斑斓的面孔和火焰似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

背对胆怯而绝望的观众

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

有人用石头砸它

有人向它厉声呵斥

有人还苦苦劝诱

它都一概不理!

而事实我所看见的是:

我挤在叽叽喳喳的人群中,

隔着两道铁栅栏

向笼里的老虎张望了许久

我瞧见老虎那斑斓的面孔,火焰似的眼睛和渴望自由的眼神

但一直没有看见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

笼里的老虎正视着兴奋的观众,用它那粗壮的四肢和锋利的趾爪走动着

仿佛在向人们宣示它的权威

忽然我听到人群中的尖叫

我挤过拥堵的人群

看见老虎在向围观的人们喷射它的排泄物

啊!笼中的老虎

你的尾端紧紧地贴在笼子上

向这些可笑的观众喷洒着你那包含了愤怒的排泄物

你那王者般不屈的灵魂

还有不羁的气魄令我陶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是我学习了你那气魄后应有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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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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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我十分佩服罗曼·罗兰,把书中的人物详细的写了出来,活灵活现的展现了人物的特点,以及值得我们引以为荣地方,如贝多芬在耳聋的情况下仍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巨大的创造力和高尚的道德标准,有一个伟大的人格对讨厌的人也会忍耐,他虽是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幸福给予世界,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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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第一次亲密接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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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只是随便翻翻,可这本书却像用玫瑰做的陷阱,使我愈陷愈深。直到我呆坐于床上,凝想着那只咖啡色的蝴蝶在静谧的天堂翩翩飞舞。而我的心灵深处却流出了一颗晶莹泪。

这明明是小说,可共鸣的朋友却坚信,这是真实的故事!并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于自己的身边。网络本虚拟,但作者却给了这虚幻的网络灵与肉,打破了网络爱情的虚无性。

情节中大多是平凡的对白,和随时都出现在现实生活的小细节。但却比词语华丽轰轰烈烈的情节更惧震撼力!有人甚至到台南的成大,和大学 路的那间麦当劳去寻觅男女主角的身影。更有人打听1997年1月17日的台北深夜是否真下了大雨?

剧中的那只咖啡色蝴蝶最终飞向了天堂。而属于痞子蔡的生活还要继续。很多的朋友都认为他们的结局该是形影不离地走完人生的旅途……

我却认为,只有凄美的结局才真实,才贴切现实生活。如果是完美的结局那太过时,也只能取当时之悦。往往是看过忘过,而凄美的悲剧收尾,却使每个接触过它的人,都会被它的凄与美深深的铭刻在心灵和骨子的深处!也使那一次的亲密接触成为网络爱情历史星空中两颗最亮丽,最凄美,最耀眼夺目的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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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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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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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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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五猖会》,记述儿时要去看五猖会——一个难逢的盛大庙会,而就当“我”笑着,跳着,欢呼雀跃时,“父亲”却让“我”背完书再走。顿时,一阵从天而降的冰雹向鲁迅洒了下来。

这篇短文叙述了鲁迅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里的无奈与厌烦。

同样,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有很多儿童也同鲁迅小时候一样,很多家长都对孩子说“先怎么……就……”就说我吧:

一次,去跟父母出去逛超市,临走前,我妈就说:“先背完一段课文咱们就走。”无奈,我只好先背了,结果很快就背完了。虽然去了超市,但逛得也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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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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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钱先生1946年的作品,如今已过去了六十多年,然而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却未感到晦涩和隔阂,相反却产生了很多的共鸣。主人公及其他人物的对话,或调侃或咒骂,与当下现实生活仍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初看此书,通过诙谐的语言,我发现了很多的乐趣。

这本小说共五章,情节并不复杂,取代离奇故事的是功力深厚的语言以及形象鲜明独特的人物。作者文笔从不落入俗套,无论是引用或是比喻,都可谓匠心独具、妙语连珠。他的语言并非深奥晦涩,相反,常常通俗浅显,然而读过后往往要再次品味,方能令人拍案叫绝,仔细回味,实在精妙绝伦。作者用心深刻,书中处处可见。

开篇方鸿渐留学回国,在回国的船上"遭遇"了苏文纨,被视为爱慕者,然而却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犹犹豫豫中被赵辛楣当成头号情敌,展开一番口舌之争,在情感事业双失败后,受赵辛楣的举荐,前往三闾大学,又被看似柔弱单纯的孙柔嘉"千方百计"变为丈夫,被辞退后回乡与妻子争吵不断,受到双方家庭的排挤并最终导致离家出走,不欢而散。这样一看,主人公方鸿渐在故事的发展中始终是被动的,本性善良正直,却又懦弱寡断,不甘心受旧社会礼教拘束,却仍要买文凭遮羞;面对包办婚姻的长辈、苏文纨、唐晓芙以及三闾大学,总选择逃避而不敢争取。他始终受周围人左右,常为自己看穿别人心思而自鸣得意,却最终落入孙小姐的`"圈套"中。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而这也成为了他的围城。

即使如此,他也算是小说中,除却遥不可及的唐小姐外最正面的人物了,面对迂腐的父辈、伪君子李梅亭、招摇撞骗的韩学愈、猥琐小人陆子潇等种种人物,仅有的智慧和志向也被消耗殆尽,陷入丑恶人性的"围城"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自拔。在我看来,这个新旧文化交融的社会,这个令人们迷惘混乱的时代才是的围城,圈住了所有的人,无论善与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有笑有骂,然而看完后便只有感慨。书中的各种人不断地在欺骗别人,逃避自我,一方面奋力要逃出围城,一方面又在自己建造城墙。作者的幽默一经品味便令人感到酸楚,不仅为书中人而无奈,更为在其中发现了自己或是周围人的影子,如面对挫折的自我欺骗式的安慰,或是如今购买假学历的等等事件,无不是围城的缩影。看来,想冲出围城,我们还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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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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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记录了一群顽皮又可爱的孩子在校园里发生的一幕幕趣事,林晓琪下课忘记了小便,结果上课就小在了裤子上。刘东总是趁你不注意,偷偷往你的领子里赛纸条,然后纸条就在领子里飘呀飘。马儿帅当了守门员,在场上兴奋的又喊又叫,他哪里是在守门?简直比攻门的队员还要冲在前面……看吧,书中类似这样搞笑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都是吸引根根的焦点呦。淘气包看淘气包,比比谁更淘气哈!

每次根根看校园题材的小说,都看得非常投入。一本书几乎是一气呵成,这本《戴小桥全传》也不例外。一个中午的时间,只听见根根在房间里边看边笑。我凑过去问他笑啥?人家说超级搞笑,还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自己和同学们的身影!并把看完的书递到我手中,让我也好好读一读。

在这本书中,我竟然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戴小桥的妈妈是一个典型的唠叨型妈妈,在生活中、在学习上都不忘时刻唠叨戴小桥。看着书中这位唠叨妈妈,对比着自己在生活中的表现,简直是如出一辙啊!我在心中暗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做一个淡定的妈妈,少说话、多观察、勤思考。

嘿嘿,没想到一本书让母子俩从不同角度分别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读书使人进步,说的是不是就是这个理儿呢?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没想到根根竟然从书柜里拿出《废话演说家汪小中》这本书看了起来。我告诉根根,这就叫温故而知新。根根笑着点点头,自己感慨到,一个中午读了两本书,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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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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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李开复自传》这本书,感受颇深,大致有以下几点感悟。

1。中美教育方式的不同。李开复六岁之前在中国台湾读书,接受的教育和我们现在的估计差不多,都是接受式的学习。六岁之后在美国接受的教育是开放式的,当然他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像语言问题。但在老师同学的共同帮助之下很快的克服了。美国的教育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实践,他上高中的时候就和同学办报纸开公司。这在我们中国是根本不可能的。当然并不是说我们的教育方式不好,开复在中国台湾学的数学到美国之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的自信心。老师在课堂上提问在我们开来很简单的问题,但美国的学生根本答不上来。当开复回答了问题后所有的学生都以惊讶的表情看着他,觉得他不可思议。

我们知道那么多的东西,在学校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可是到社会上我们几乎用不到。我们13亿这样的一个泱泱大国,有那么多的硕士、博士。我好像没听说有谁拿诺贝尔奖,不是我们中国人笨。不是也有美籍华人拿这个奖项么,我们的教育、我们的经济的实力还有很大很大的发展空间。

2。“追随我心”的生活理念。开复先后在苹果、微软、谷歌等世界一流的IT公司工作,并且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开复26岁就当上了副教授,再等几年就能获得终生教授的资格,这意味着一辈子的稳定。但开复为了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他的存在而不同,依然放弃稳定进入了苹果公司。当在微软已经做得很好,受到盖茨重用的时候,开复发现自己在微软的发展空间不大。依然“追随我心”的进入谷歌,尽管要面临着微软的法律诉讼,开复也仍然不低头。在Google工作几年之后,依然“追随我心”的辞掉高薪的职位,在中国开办创新工厂,引领中国的大学生创业。

我在干事情的时候就没有做到“追随我心”,有时候一直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儿。面临抉择总是瞻前顾后,不能做出“追随我心”的选择。可能不只我一个人,有很多人也是这样,一直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虽然我们没有开复那么有才,但如果我们都“追随我心”的在干自己喜欢的事情,我想或许可以最大化我们的价值。

3。开复很爱国。开复虽然没有在大陆生活过,但在他父亲的影响下,他对大陆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无论是在微软还是在Google,他都没有忘记自己的大陆同胞。甚至在他的影响下,有好多在美国工作的华人都追随开复回到了中国,为中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培养了好多IT精英。现在开复正要带领着我们中国的大学生进行创业,让我们中国因为开复的存在而再一次的发生巨大的改变。

《李开复自传》这本书我个人认为非常好,很值得一读。读过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只是因为文笔不好,有些东西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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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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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自信的小瑜,总认为自己很差,无论做什么都会失败,搞砸,因此不愿面对自己。当知道美术这科没有考好时,沮丧又伤心的她连吃美味的关东煮也会食不知味。她逃避,躲藏,竭力地去掩饰自己的不足。殊不知,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有更好的办法哦!

被安排去研习营的小瑜,她百般不情愿,总以为自己什么都不行而不愿去大家面前”出丑“,她犹豫,抱怨,却无可奈何。”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参加研习营竟会改变一生。“

面对室友的讽刺和嘲笑,刻薄和误会,她默默落泪感到委屈,却无法改变。面对东州给她的支持和鼓励,安慰和帮助,她满心感激却说不出口。她就是高小瑜,她就是这么腼腆,这么脆弱,容易不知所措。

七天的研习营,给了她莫大的改变,室友都成了小瑜的朋友,他们相互帮助。东州成了她的”男朋友“,她惊讶至极。她有了自信,相信”我可以做到,我是对的“,她”勇于展示自己“可能还没有做到,但她学会了”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挑战自己,我可以做到很好“!对她来说,这次研习营有着非凡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了面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去逃避,而是正面面对自己。也许会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也可以做得更好!“

有时,我像书中的高小瑜,总认为自己不够好,这些地方我做不到、做不好,而不愿去面对。

有时,我像书中的郑芳荷,认为别人没有能力而指责和取笑,现在一想我真是太过分了,完全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珍珍,时常帮助别人也时常给别人添乱,也喜欢猜测别人。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娴雅,总爱抱怨几句,对他人评头论足,还喜欢挖苦别人。

现在的我要改正不足、缺点,展示出我的”闪光点“,向改变后的高小瑜”进军“,向心中的完美靠近!

”加油!我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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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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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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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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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著作。书中写了一只住在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小主人玛利欧,还与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思念起乡下那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蟋蟀柴斯特刚从乡下来的时候,时不时地闯祸。因为半夜梦游,坐到了钱箱上,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很多主意,叫它逃跑,或者把剩下一半也吃了,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道夫,又或者把报摊的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正在这时,玛利欧妈妈来到报摊,柴斯特“人赃俱获”!结果,它被关进了笼子。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伙伴们叫它快点逃,可是柴斯特又摇摇头,跳回笼子里,准备好接受一切惩罚。

多可爱的蟋蟀!它舍不得离开小主人,舍不得离开朋友们,但是当它犯了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虽然它明明知道,小主人的妈妈不喜欢它,随时都有可能把它赶走。它还是说:“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从柴斯特身上,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润肤露打破,液体流了一地,我对妈妈说:“有只小猫从桌上跳过。”曾经,我把同学桌上的书本碰落在地,我说:“不是我弄的。”现在,我想想自己,觉得真是惭愧。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会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的。”我也会把同学的书捡起来,说:“对不起,是我碰掉了你的书。”可是,时光不会倒流,我就趁今天这个机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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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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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我读一本《西沙有飞鱼》的书,这本书是刘先平先生写的,20xx年曾获得国际安徙生奖提名。刘先平先生曾经两次横穿中国,三次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六上青藏高原……有着三十余年的探险体验。我被他的探险经历所震撼,也被他执著的精神所感动。

我迫不急待的打开书,几张彩页映入眼帘,深深吸引了我,有美丽的红珊瑚、形态各异的海螺、正在巡猎的鲣鸟、威猛的华南虎及槟榔、可可果、菠萝蜜等热带植物。其中,最吸引我的,要数“南海有飞鱼”了。

“人们向往生机勃勃的日出,哪是对生命的热爱”,走,让我们一起去观赏海上日出吧!

南海东边天空的云层射出了万道霞光,甚是壮观。一会儿,海上变得热闹起来。海鸥飞来了,向人们展示着各种飞行技巧;突出,一条条小鱼跃出水面,仔细一看,竟然是飞鱼,它还能贴着水面飞行四、五十米远呢;小蓝脸——鲣鸟飞来了,冲向飞鱼,开始了疯狂的猎食;海豚也游过来了,四面围攻飞鱼。飞鱼时而潜入水中,时而贴着水面疾飞,多数飞鱼逃离了鲣鸟与海豚的四面夹击。几只鲣鸟正叼着食物离开时,军舰鸟象离弦的箭一样冲过来,鲣鸟丢下小鱼落荒而逃,军舰鸟空中接力叼起了小鱼,真是“螳螂捕蝉,黄鹤在后”。大海、蓝天、日出、海鸟、飞鱼……共同描绘了一幅大自然的画卷,美丽壮观,生机勃勃。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大自然是七彩的,我们只要留心观察,就能有许多有趣的发现。同时,也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要一起行动起来,热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地球上处处就充满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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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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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风,吹来朵朵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的雨,滋润出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祖父的园子》,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萧红与祖父的童年趣事。

在祖父的园子里,一切都是自由的,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东一脚西一脚的瞎闹,可以用锄头在地里乱钩,也可以去祖父那儿乱闹一阵。描述了小萧红的顽皮,体现出萧红的.童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一切都很顺心。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祖父美好的回忆。那时,我大概在三四岁,每天都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母也总会念叨着:“小跟屁虫,早点回来吃饭!”我就开开心心地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父在田地里割菜,我就拎着小篮子跟在祖父身后,经常跟到一半就跑去玩了,不是追蝴蝶,就是去捉蜻蜓了总是追到一半就不追了,然后跑到祖父那儿继续做跟屁虫。祖父也总是说:“小淘气跟好了,别走丢了。”然后摸摸我的头发,我听了,便淘气地笑起,一边蹦哒着,一边唱着:“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到该吃晚饭的时间了,祖父会把我抱回家,我就趁机把我在路边摘的野草戴在祖父的帽子上,到家后祖母看了变一把摘了野草,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淘气包。”随后我和祖父也都大笑起来。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在了我们的脸上,显得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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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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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孤灯。翻着泛黄的书页,嗅着淡淡的书卷气,我的心灵也抛却了浮华,得到了洗涤。

之前读过很多东坡的诗词,在我的印象中,他仅是一位北宋伟大的文人,留下遗芳百世的作品供后人品读。这几天读完林语堂先生所著的《苏东坡传》,才真正了解这位伟大的才子一生所经历的跌宕起伏的曲折事迹。

林语堂用极自由的散文笔调,化严肃为轻松,为我们讲述了一代文豪——苏轼的故事。苏轼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乐观、豁达,会享受人生,不故作深沉,开辟了文学的一块新天地。可这位几百年才能出现的一位旷世奇才,人生之路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一个被政敌迫害的政治家,一个终身颠沛流离的才子”。政坛多风雨,此后宦海沉浮,他一贬再贬,由黄州而惠州,由岭南而海南,愈贬愈远。面对接踵而至的人生苦难,生命的激流遭遇到不可绕行的暗礁,冲天而起的却是最美的雪浪。苏轼以一种全新的人生态度对待不幸,化解苦难,成就了绝美诗篇,成就了他被后人敬仰的“精彩人生”。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苦难面前,东坡的人生始终充满希望和浩然之气。

他远离了喧嚣,回归于清纯空灵;他习惯了淡泊,才情更加俊逸洒脱;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才能做到宠辱不惊。多情却被无情恼,与其去趟政治浑水,倒不如求为“百姓之友”,求其“自退之道”。于是,他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开始了新的生活。“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笑且徐行。”有禅意,有不羁,更有一种勇往直前的无悔。

易卜生说:“真正的强者,善于从顺境中找到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校准自己前进的目标。”苏轼的旷达、超乎物我和兼济天下之志,对于那些如他一样漂泊沦落、屡不得志的士子来说,是一剂良药,激励着他们。如今时代发展越来越快,多少人在历经挫折之后迷失了自我,选择了沉沦。而苏轼,看透繁华,依旧保持着初心。我想,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们何不像苏轼一样,“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来笑看风云,笑对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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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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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和平》故事以1812年俄国卫国战役为中间,反映了1805年至1820年的严重事件,包含奥斯特利茨大战、波罗底诺会战、莫斯科大火、拿破仑败退等。经过对四大家庭以及安德烈、皮埃尔、娜塔莎在战役与和平环境中的思维和举动的描绘,展示了其时俄国社会的面貌。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简直无人能与之比美的无穷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只数量众多,并且体裁丰厚,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日子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日子的全部对立和无穷的社会变化。

假如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敬重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由于,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日,当我完好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了解。

领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十分明显、赋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毅力坚决,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践活动能力,更侧重于品德抱负的寻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厚,生气勃勃,酷爱大自然,挨近公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性。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役中得到了训练和生长,这几个首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了解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蜕化的个性,也被光秃秃地描写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役与和平年代里的日子为情节头绪,生动地展示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侵略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戎行败退等一系列严重历史事件,体现了兵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力,讴歌了俄国人同仇敌慨精力和公民力气的无穷胜利。场面壮丽,构造明白,具有强烈时代感。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艰深而新鲜,但经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开始的了解和学习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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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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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滥竽充数,是讲在古代,一个国王特别喜欢听吹竽,特别偏爱竽合奏,那声音既悦耳动听,又雄浑壮丽。乐手们也享受很高的待遇。有一天,国王感觉乐队还不够大,想组织一支三百人的大乐队,加上原来的,还差一名。这时有一个叫南郭的人,根本不会吹竽,他想混有人群里,应该没什么事。所以他跑到国王面前吹嘘自己吹得怎么好,国王信以为真,让他参加了乐队。

国王去世后,他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不过,他偏爱听竽独奏,这可吓坏了南郭先生,他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逃跑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不能象南郭先生一样,我们必须要做一个真才实学的人,不能混在人群里滥竽充数,就象我们学英语,全班一起读时要会,一个人单独读时也要会,我们要学会每一课,知识只有学牢固了,考试时才会考一个好成绩。你们说我说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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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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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看到这书名,第一感觉是作者十分细腻,从这书名,便引人很想欣赏一下这么优美书名下的点点笔墨。

书中每篇文章的名字,或富有诗意化的语言,或就是一个简单的名字,清楚明了,但最打动我的是放在题目上头的那句摘自文子的话,话不长,却是这篇文章中最优美的,最深厚感情的句子,句句动人心弦啊!每篇文章的阅读就是由这一句句话引入其中,书的意义或许正是传播感情。

文章的引出最是平凡:接小孩,休息,甚至一首歌,都是她文章的开端,其实这些故事最是平凡,点点滴滴都来自于生活。老舍、鲁迅、季羡林的文章虽同样很美,议论也很精彩,但却与生活靠不近边。当看到家长为小孩送东西时,我仿佛眼中也浮现出:在校门口,一位位家长就站在那,把头左伸伸右伸伸,为了就是能早一眼看到自己的孩子,当小孩们窝蜂的“逃”出来时,左右寻找着自己的父母,当他们的目光对到一起时,他就会拥在一起,父母会一直不停的嘘寒问暖,而孩子就在一旁不停的点头……

每篇文章就是一个片断,她的文字恰到好处,可以把主人公和周围的环境说清,又落下空白,引着我有足够的空间去想像,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快乐。

有时看书说是入了神,其实就是因为脑子中一直浮现这些画面,完全融入其中,自己都成为这故事中的旁观者,这场景啊,跳啊,跳啊,“我”却被凝固般站在那,忘了天,忘了地,忘了时间。

记得小学老师就说过要多读书,少看电视,因为书的内容会使你的大脑成像,而看电视剧、电影等,大脑只会被动的接受,老只看电视,不再观书,那整个大脑就会变得愚钝,正是有了相同的感受,我也愿意去多看书。

读完这本书,更多的是那一幅幅画面的呈现,就想自己是这个故事、这首歌参与者,身处于这个故事中。有时那情、那意、千言万语,也比不过自己能去亲身触摸。

一篇好的文章正是如此,整篇文章充满了细节描写,很容易让融入这南来北往的文字世间中。把自己包含情感,化作文字,而那字字句句,引导着我们走向一幅幅场景,令我们能深刻了解,作者留下的情。这本书,所教导我们是其次,打动我心是真的,最朴素的文字就是来自这散文集。

其实天下的文章,本就是去教导人们要懂得道理――亲情、友谊、社会等等,可好的文章、好的文字,就能唱着歌、跳着舞,钻进人心,改变人的态度。丁立梅就是这样一个作者,她的笔下就是这样的文字。

人多活一年,就会多经历一年的事,多懂一年的道理。而书却是作者多年走路的足迹,去欣赏一下别人路上的风景,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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