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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针织厂购销合同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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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购销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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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购销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为保护和发展红叶杨苗木繁育,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红叶杨苗木购销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元) 交货日期 备 注

合 计

金 额 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预交定金:¥ 元 (货款的30%)

二 产品质量、运输、包装、结算

1, 质量标准:

插穗:采用红叶杨种条中上部位分级剪取,底 上切口平滑无劈列,穗长10—15公分 粗0.8—1.5公分,每插穗3-5个种芽,无病虫害,芽基明显,经保湿 防病 生根技术处理. 质量标准:品种纯正率99%,成活率90%(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种苗:.苗干通直 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根幅:大苗不低于40公分;中级不低于30公分;小苗不低于20公分,其中大苗顶端有3—5个分枝.

2、(运输)方式及地点 :方式汽车 到达: 费用:供方承担

3,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插穗实行纸箱包装; 种苗实行散装,塑料绳紧捆,费用有供方负担.

4、 结算方式及期限 :( )

(1)现金结算: 装车启运前 经需方验级验质符合规定标准后货款两清.

(2)货款代收: 需方预付货款30%,下欠货款有需方验收后交承运方代收.(限能办理此业务区域)

(3)货到付款: 限林行业 农林科技 工程绿化单位,凭单位有效证明办理(货款限5000元内,装车前验货)

5、 票据提供及费用: 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 )

1 苗木经营许可证 2 苗木生产许可证3 苗木检疫证 4 产品标签 5 税务发票 6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有条件,视情况而定)

三 技术服务方式及费用

1、 根据需方要求和实际情况,供方提供:( )

1,生产技术资料 2,派技术人员指导种植 3,派技术人员定期驻地指导 . 费用: 车费由供方承担,需方提供食宿

四 营销推介服务

需方作为供方在当地建立的红叶杨示范单位,需方当年繁育的红叶杨苗木列入供方苗木资源储备,享受供方苗木宣传销售网络信息支持.供方协助需方做好红叶杨苗木销售业务,积极推介需方红叶杨苗木在当地区域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约内容双方应自觉遵守,友好合作,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供方对需方按技术要求实施扦插的红叶杨种穗,其品种纯正率和成活率低于承诺标准的,有供方免费补供.因插穗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其他约定事宜:

七 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

八 双方签字

供方:(盖章)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需方:(盖章)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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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购销合同样本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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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 生 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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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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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现就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二、供货地点、方式和时间:

合同生效后于20xx年 月 日供第一批货送到指定工地地点( )卸放整齐,由现场收料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运输及卸到现场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合同损耗及计算方式: 不计损耗,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的货物分批送到需方工地,每批货到现场经需方同意使用后付每批货款的 %,余款在 天全部付清(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五、供、需双方责任:

(一)需方责任:

1、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编制用货计划,及时通知供方。

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拨付供方货款。

(二)供方责任:

1、向需方提供产品质检报告等有关资料。

2、供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所用模板为优等品。

3、供方必须按照需方的用货计划及时供货,保证工程进度。

六、违约责任:

1、如果木方在三日之内未到,前期所拉的竹胶板剩余款一律不付。

2、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货款两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发生经济纠纷由 仲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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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睫毛膏购销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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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___年__月__日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议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拒绝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剧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第四条、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鱼运到厂家后鱼的鲜活。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具体说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当地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甲方: 乙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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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猪肉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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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结算方式:实际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数量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木材所需装车、检尺、办 证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交货时间: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供货数量及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七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保证检验合格。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到工地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款每达20万结算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供收货单及开具有有效的全额税务发票付款70%,以此类推,余款供货结束后40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应保证材料质量按国标生产符合国标要求,并提供齐全资料。材料的质量问题,相应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乙方送货到工地后,必须由甲方本工地现场仓管员在本公司产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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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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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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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发电机组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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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方: (甲方)

卖 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序号机组型号柴油机型号额定功率电 机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人民币:

二、合同的价格: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a、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20%货款 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b、甲方在货到达工地卸货后7天内支付乙方65%货款 元整。

c、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乙方12%货款 元整。

d、余款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3%货款 元整。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内。

4.供货清单: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五 、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服务项目内容:

(1)机组的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不包括调试用油。

(2)包括排风、排烟系统的安装,不包括外接电缆。

(3) 设备运输、 装卸及吊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工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在验货单上签字。

2. 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供货,则每天必须承担货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付款,则每天必须承担应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机组所有权归乙方。

十一、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十四、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五、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十六、质保期:

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壹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十七、其它约定:设备基础图、报价单为合同附件。

十八、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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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婴儿磨牙棒购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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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经过对所需固定附着式塔式起重机项目进行招标,确定乙方为供货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一、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需满足一下要求:

1、 QTZ-40 塔机用电缆线按112米配臵,钢丝绳按380米配臵;每台 塔机用电缆线按140米配臵,钢丝绳按380米配臵;

2、合同单价包含材料、机械、设备、装车运输、税金、安装方案的提供、指导调试等费用;

3、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更换零配件,常用配件乙方必须6小时内提供,小件特殊配件在2日内提供,大件特殊配件3日内提供。零配件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零配件单价明细表。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及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深圳市安检站验收要求,并承担产品质量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适用于本合同的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GB10057《塔式起重机检验规则》;

2、GB/T5031-94《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

3、GB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4、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章程》;

5、JG/T5112-1999《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制造与检验》;

6、JG/T50821-1996《建筑机械设备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7、JCJ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章》;

8、GB/T13752-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9、GB/T17806-1999《塔式起重机可靠性试验方法》;

10、GB/T17807-1999 《塔式起重机结构试验方法》;

11、JC/T5037-93《塔式起重机分类》;

12、JC/T53-1999《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13、JC/T54-1999《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14、GB/T8918-1996《钢丝绳》。

三、 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项后5日内,乙方必须将本合同约定设备的“基础图”、“平衡重量图”及“预埋螺栓”供应到位。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负责把两台塔式起重机主机及相关设备(主机高度为28米)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延寿工地),其余标准节及附墙等设备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供货到位,否则,对于因设备供货不及时而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自愿从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币贰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遇特殊情况需进行零配件更换,乙方保证及时供货。

3、乙方负责将设备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运输、装车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送货清单一式贰份,并加盖公司印章。设备到工地现场后,由甲方指定专人按合同规定的要求验收并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签字确认仅表示对设备名称、规格、颜色及表面状况、供货时间、供货数量的确认,不表示认可货物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在供应标准节时必须随机提供安装所用的各种螺丝及垫片。

四、包装标准:整机裸装,随机附件和随机文件用铁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乙方需随货提供装箱清单、随机零配件清单及随机配带小型工具清单等所有随机出厂资料)。

五、 结算方式: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设备到场后,乙方必须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并负责指导塔机调试事宜;

2、乙方所供设备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不合格产品,更换相同数量、相同规格型号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对于因设备质量不合格产生的工期延误,乙方自愿从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币贰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若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塔机坍塌等所有安全事故,经政府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即使设备验收合格也不能免除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乙方需承担的质量责任;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向甲方供货过程中如存在欺诈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直至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其义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则应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发放货物,待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后,乙方立即按甲方要求予以供货;在整机运行一年后10日内(含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支付质保金时需扣除乙方在质保期内应承担的相关费用),逾期甲方按每天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超过质保金付款期限三个月后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本合同标的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费结算期限自标的物到货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使用费为每月人民币叁万元/台,进退场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每台,甲方在之前所付的任何款项均作为使用费处理,返还标的物结算时多退少补。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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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门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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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

_________。

2.期限

买卖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交货日期:

(1)交货日期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2)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每年从_________到_________为止的十二个月。

3.商品规格

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

4.商品数量

_________。

5.价格

可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7.价格浮动

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

附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

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美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

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11.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为:取货全额即付,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货款,除其他补救之外,卖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停止发货。

12.索赔

买方收到按本合同所发商品后十五(15)天内不向卖方提交索赔通知,则视为无保留接收该商品,且放弃一切有关权利要求。买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任何索赔,无论是因未提供应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过失,数额均不得超过索赔物的买价。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或继后的损害负责,不论其是否是因一方当事人过失而引起或产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灾、火灾、洪水、战争、破坏、意外事件、劳资纠纷或劳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规则和条例(不论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优先权、征用、分配及价格调整限制等)、物资设备及运输短缺、以及其他类似或不同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免去违约责任。遇此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该事故期内本应收、发的货物,免去之数额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卖方无法提供本合同规定数额之某种商品,卖方有权公平合理地在其顾客、部门和分公司间就可能提供之商品进行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迫使卖方为满足买方的供货而向他人购买商品。

14.其他规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有关产品的提供等均应遵守产品生产地州的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当事双方充分讨论同意缔结。卖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规格标准及本合同中有关规格的其他明文规定,保证合理包装及标记商品,并与集装箱与商品标签上的内容一致。以上保证具有排他性,将替代其他一切保证(不论是书面、口头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规定之外的购销保证及特殊供应保证。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效力,并保证其各自的利益,但预先未征得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无效。未经卖方委托人书面认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条款规定的解除都将无效,此种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卖方认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条款规定的购货单而生效,不论此货单是否经卖方委托人签字。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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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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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19《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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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饲料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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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及价款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等级

生产单位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

出卖人(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受买人(章)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监制单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单位: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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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面料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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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购货方(乙方): 身体证号码:地址:

为开展面料采购业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合同法》,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货款的总金额以实际数量计算,短溢量为5%。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之内乙方向甲方预付20%货款作为订金,80%带款提货。

四、交货日期及形式。

1、分两批交货,订金到帐之日起15日内3个品种按合同数量50%交货,余下数量在第一批交货日期起15天内再次交货。

2、在加工厂房验货后,甲方负责用双层编织袋包装送至物流园发货。

五、质量要求,断经断纬,飞花,破边,纬斜等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若出现异型纤维则视为不合格。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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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服装有限公司面料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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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面料采购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编号产品名称成份成品克重成品有效门幅颜色数量

(公斤)单价(¥)金额(¥)生产编号

1

2

3

总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数量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数量生产,甲方只认同合同数量的+/-5%。

三、质量要求:按照标准,大货的纱支,门幅,克重,撕裂强度,异形纤维的数量,缩水率,以双方确认样布样为准。甲方收到货后15天内对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安排翻修或补货。

四、包装标准:包装袋必须注明品名,门幅,克重,公斤数。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甲、乙双方确认样布标准验收。

六、交货时间:确认样卡后20个工作日。

七、发货要求:乙方在发货前必须用甲方提供的规范的格式传真发货通知单到我司。注明生产编号,详细公斤数/

八、乙方开给甲方的提供增值税发票。

九、结算方式: 。

十、其它约定事项:供方保证按质按期完成成品,需方保证约定货款及时到位。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盖章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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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机电产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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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由甲方负责人签收书面验收合格单并加盖甲方公章(验收合格单具体格式由乙方提供),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签收。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签订验收合格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友情提醒:请逐页签字或盖骑缝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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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沙石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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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址:成都佳合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华阳商混站)

2、供货起止时间:

二、供货单价:

自然砂、混料。综合到站单价:91元/立方(不含税)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乙双方现场协商处理。

四、代共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求

五、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凭甲方的入库单为结算凭证,按照每月结清。

2、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

3、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

2、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分货款的 10 %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份、订立合同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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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砖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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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建材材料名称:

1、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 如遇原材料涨价,水泥砖随着原材料价格变动,双方协商达不成价格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三、验收

甲方负责运输幷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

四、供货期限:

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水泥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甲方按照乙方按实按量交货。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

2、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_5_%的滞纳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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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商品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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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1.1买方:

1.2卖方: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20__年10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合同标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京基或高强

4.技术要求和标准

4.1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__;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6.2货款支付

6.2.1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5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2.2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3银行费用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计划

7.1.1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1.2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索赔与赔偿

9.1不足量索赔

9.1.1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1.2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1.3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2%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质量索赔

9.2.1如在“合同条款”第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3.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5%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如超过合同总价的2%,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合同条款”第1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1.1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2.4(B)条款的权利。

10.1.2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1.争端的`解决

11.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2.1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3.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3.1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4.1.1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4.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2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4.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4.2.2在“合同条款”第19.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5.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16.适用法律

1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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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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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 ,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

6.包装物由 方供应,包装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遇到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含),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价格确定后,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重量允许有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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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玻璃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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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玻璃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合同签约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______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一、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结构面积(M2)单价(元/ M2)总价(元)

1

2

合计:

备注1)本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结算时按实际发货数量计算总价。

2)异型面积实际面积计算;如需钻孔则钻孔费另计。以上价格为市内甲方本合同工地交货价格。

3) 玻璃下单切裁率在85%以上。

4) 所有产品和封样一样并采用南玻原片加工。

5) 硅酮胶改为结构胶每平米加10元。

6) 产品小于等于0.5平米的按0.5计算,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

7) 异形按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 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 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

(2) 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3) 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4) 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5) 交货地点:遵义市中华路商业广场豪生大酒店工地

收货人: 联系电话: 收货人: 联系电话: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 ,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增值税发票

3)货款支付: 电汇、现金。

三、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四、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五、 包装:采用 铁架 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六、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七、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材料确认人: 电话: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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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手机产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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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地点:

供方(乙方):签约时间:

本着诚信守约、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物资,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清单

二、质量与售后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129号。

2、送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付款之日起一周内收到货物。

3、货到一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4、发现质量问题,自签收日起,7天内乙方无理由退换。

四、付款方式

由双方确认共同签订合同后发货前,甲方通过淘宝网店,一次性付清29450元(大写:贰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之后当天发货,并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保障。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厂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包退,15天包换,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4、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非承担报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出现以上情况,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物流运输途中产品破损、天气原因、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传真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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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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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 (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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