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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熬夜会给人体带来什么伤害(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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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模特创作活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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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为广告宣传需要聘请乙方签约艺人从事平面广告拍摄和代理企业宣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____________甲方聘请乙方签约艺人 作为甲方广告宣传需要的平面广告模特。乙方承诺该艺人为乙方的签约艺人,并依据签约内容有权代理该艺人签订合同,依法保证甲、乙双方商定的表演和肖像权使用,载有该艺人形象的平面广告载体正常发布和使用;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得的相关费用和艺人酬金。

第二条 甲方聘用第一条所列艺人主要用于平面广告的肖像使用和代理企业做商业推广。乙方该艺人广告事务包括:

1.平面广告形象拍摄和使用:____________甲方拍摄照片仅限于双方认定的拍摄机构的拍摄,拍摄时间为________个工作日。拍摄日暂定为: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2.艺人拍摄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由 方提供或负责;

3.艺人及经纪人(一名)去拍摄现场交通、饮食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如到外地拍摄,交通工具和住宿另行协商。

4.甲方对该艺人的平面形象主要依法用于:____________

,甲方将上述实际使用的载体清单将交一份给乙方存档备案。

5.第二条第四款所列形象使用区域:____________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相关媒介载体,(如包含港、澳、台区域或境外载体,须经乙方认可并请另附媒体清单)。甲方承诺该艺人形象的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所有照片版权归乙方,但甲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地域和载体上使用该艺人肖像权。甲方拍摄艺人照片除选定用作广告使用的形象照片以外,不使用部分由 方留存,另一方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需要可随时调用。本合同结束,所有形象照在不设计甲方的前提下可自由使用。

第四条 乙方代理因第一条合作内容收取艺人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酬金形式为现金。甲方支付酬金方式:____________签订合同之日七日内或约定拍摄之日三日前甲方支付本条所有酬金的________%,即人民币 元;拍摄结束之日甲方支付所有酬金剩余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第四条所说酬金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艺人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缴。

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对艺人广告模特形象进行设计、化妆、造型、装饰、拍照、广告宣传等,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并以甲方最终认可的造型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照片,并依据广告宣传方案执行,相关费用另议。第六条相关费用可包含在第四条作为酬金统一计算,也可单列计算,支付方式 。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一方违约:____________

1.艺人不能按照广告设计内容、造型、拍摄需要执行者,但设计内容、造型、拍摄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者除外;

2.艺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与广告拍摄者;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乙方酬金者;

4.甲方对艺人形象照片和肖像权的使用超出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的范围、时间和载体者;

5.其他情形。

第八条 甲、乙双方承诺保护彼此商业秘密,未尽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复制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商业计划书,广告宣传方案;

2.甲、乙双方的商业计划、企业和产品,财务、人员、资产和管理情况;

3.艺人个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

4.其他双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誉、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相关文字、图片、视听产品、创意等。

第九条 任何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甲方艺人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终止。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拍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广告拍摄无法进行,乙方已获得酬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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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保险,全文共 5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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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保范围

第二条________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____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X病(ad)或感染艾X病病毒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________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经保险人同意分期交费的,投保人须在合同订立时交付

第一期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一)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减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性增加时,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就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并未依本条

第一款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二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出具批单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后,方可生效。

(一)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予以起保,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保险人于收到投保人的被保险人变动通知书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其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减少后的被保险人人数不足其在职人员75%或人数低于8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四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保险人。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五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入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

第十六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

第十五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____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七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____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八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__年不行使而消灭。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九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通知书;

2.保险单;

3.保险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被保险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三)在本保险合同中,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保险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XX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或烧伤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烧伤: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ш度,ш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保险人、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约定的人体部位,即人体分为两个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部。 艾X病(ad)或艾X病病毒: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X病毒感染。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无有效驾驶执照:指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未满期净保费计算公式为: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2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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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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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六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一)飞机:人民币50万元;

(二)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三)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四)船舶:人民币20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六章 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88元,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七章 保险期间

第八条 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八章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九章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一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二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8.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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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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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在甲方保安员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门口处对乙方人身造成伤害后,甲方代表肇事保安员与乙方充分协商后,就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相关事宜与乙方达成和解,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甲方保安员的伤害行为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和整容费等),双方同意不经伤残鉴定,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00)元整(包括甲方先前所垫付的医药费元)。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赔偿款陆万捌仟(.00元)元整,以转账方式转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号为),即为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三、乙方对甲方保安员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向公安机关申请撤案,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自愿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四、乙方确认并同意不再追究甲方和相关人员及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赔偿到位后因本次事件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此后不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在甲方将上述赔偿款支付到位后产生法律效力,赔偿不到位,则本协议没有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交公安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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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带来办公室文员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文员,个人,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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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转眼间一年又过去了。我于__年7月从zz医科大学毕业,同年12月分配进__县人民医院,借入县卫生局,任办公室文书一职至今。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事及各位同仁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办公室的中心任务,服务领导工作安排,加强学习锻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__年来的个人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以踏实的工作态度,适应办公室工作特点。

办公室是单位运转的一个重要枢纽部门,是上传下达和沟通领导与群众的枢纽和桥梁。因此,办公室的工作既宏观又具体,既要沟通上下,又要协调左右,既需要具有前沿知识又需要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再加上办公室人手少,工作量大,这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繁杂的特点。一年来,我以踏实的工作态度,不仅适应了办公室繁杂的工作特点,还满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赢得了同事的好评。

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水平。

结合工作实际,自己更加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工作一年来,我一方面自觉学习时事政治及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另一方面时时温习医学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计算机知识等,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工作水平和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以学习整改活动为契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是积极参加“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多次参加义务劳动,同时,撰写心得体会,不断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建设。二是学习领悟党的xx大精神,认真收看党的xx大开幕式,多次参加职工大会专题学习,并认真聆听了县上xx大精神宣讲团到卫生局的专场宣讲报告。

4、加强文秘工作,严格文件印发、送达、收发程序。

一是严格公文签发和制发程序,在具体工作中,由各有关科室负责拟稿经局领导签字后,再由办公室负责公文审核,登记,全年共制发公文(简报)450多件,做到分类明确,存档细致,无编发错误。二是加强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工作,根据自己工作需要,设有公文阅件卷和急办件卷,并按照局领导分工情况分别配置有领导阅文卷,从而大大提高了阅文速度和工作效率。在具体工作中,我认真阅读每一份文件,写好每一份拟办意见,传递好每一份文件,督促相关科室按时完成有关工作,作到条理清晰,心中有数。三是在工作中加强与同事间的配合,协助做好文稿修改、年度总结、工作汇报及领导讲话等的拟草工作。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信访工作不仅是办公室的重点工作,更是全局的重点工作,如果不重视此项工作,马马虎虎去应付,不仅会损害部门形象,更会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因此,全局上下都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我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做好信访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对群众来访做好接待工作,对群众来信进行专项登记、传阅及归档。同时,对20__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专项总结。

6、做好了迎接市卫生局和县上考评工作。

一是根据时间安排,及时向县属各单位部署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各科室,做好各类资料归档立卷工作。二是按照县上考评要求,对信访稳定、帮乡扶贫、计划生育及劳务经济等10多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总结,同时,我还参加了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及全年卫生工作总结工作。三是按照年初市卫生局下达的20__年度基层单位目标责任书,由我拟草了自查报告,制作了专题幻灯片,考评后,我还围绕此次考评工作撰写《加强医疗卫生建设确保全民身心健康》发表在《夔门报》第91期上。

7、做好了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授课工作及全县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技术培训工作。

一是按照安排,我很荣幸地为全县乡镇卫生院院长们作了《医院文化和医院团队建设》一讲的培训授课工作,使我获得了众多院长们的好评。二是根据县卫生局20__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辞职报告范文应领导要求,我于12月21日在公平镇中心卫生院为全县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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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伤害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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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不慎造成自来水跑水,将乙方房屋及水泥地面弄湿。为解决跑水后的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人民币*元整(冬季取暖费),解决跑水对地热造成的问题。20__年开春乙方装修时,如确因跑水造成的棚顶刮不上大白,甲方需赔偿乙方因该问题多花费的款项(**元)。如装修时无影响,则无需赔偿此**元。至此,赔偿完结。

二、此协议甲、乙双方及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甲方:乙方:

见证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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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保险,全文共 5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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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太平洋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__)”简称“个意(20__)”。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本合同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但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60周岁的,最高投保年龄可延至65周岁。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本公司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六、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

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意外;

八、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

九、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堕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以上情形导致的并发症;

十、被保险人因手术(包括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

十一、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原因造成的伤害;

十二、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

十三、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

十四、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到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本合同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所载为准。

第六条  续保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本公司同意续保并收到续保保险费,本合同将自1年期满(或续保期满)之时起延续有效1年。

若本公司停止本保险的销售,应及时通知投保人,本公司有权自停止销售时起不再接受续保。

第七条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可以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二、续保时,每次续保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自动增加续保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5%(18周岁前续保的,不增加保险金额),但增加后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最后一次续保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续保保险费不随保险金额的自动增加而增加。保险金额的自动增加不影响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投保人要求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已经自动增加部分的保险金额作相应比例的减少。

第八条  保险费和宽限期

一、本公司若调整费率,本合同续保时将按照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二、本合同1年期满(或续保期满)时,若本公司同意续保,则自期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需扣除欠交的续保保险费。

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支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第九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及时将保险事故通知本公司,而该保险事故的发生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1年期满(或续保期满)后对被保险人的续保的,本公司对续保生效后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但退还续保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一、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保险费收据;

4、公安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7、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8、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残疾的,由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保险费收据;

4、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5、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如委托他人办理给付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四、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六、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

若保险金申请人与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职业或工种变更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包括宽限期内),若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于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本公司于接到通知后,向投保人退还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减收的相应保险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本公司于接到通知后,向投保人加收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加收的相应保险费。但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其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款约定通知本公司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并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在本公司的拒保范围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而未依前款约定通知本公司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按保险事故发生当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可以退还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减收的相应保险费。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七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时应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八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已发生过保险金领取,本公司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释义

一、本公司: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标准计算的年龄(不足1年不计)。

三、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四、给付比例: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规定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五、现金价值:指本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金价值=本合同的保险费×65%×(1-n/m),其中n为本合同已生效天数,m为本合同保险期间的天数,合同已生效的天数不足一天的不计。

六、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的认定以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准,若该条例被修订的,以修订后为准。

七、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八、攀岩: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九、武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十、探险: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十一、特技:指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十二、管制药物: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被列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十三、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十四、情形复杂:指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或损失程度等在本公司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5日内无法确定,需要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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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心得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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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0日的政治学习中,全校教师在四楼集中学习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处理条例》。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为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奠定了牢固基础。

现将心得总结如下:

一、全面了解条例知识,把握领会条例精髓。《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共分为六章,由总则、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与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宗旨,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尤其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通过解读条例,老师们都认识到:

(一) 加强职业道德学习,让师德闪光。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师爱为魂。“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我们应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在校园隐患发生时,勇于担当第一责任人,能让师德在新时代新教育中闪光。

(二) 多方宣传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老师们在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有许多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要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队活动、思品等课程时间有机、灵活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学习了这一条例,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首位,教师要加强责任心,让学校、教师及其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和平安,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长的快乐,也让我们的校园变成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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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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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倾覆、出轨、坠落、沉没、起火、爆炸、与其他物体碰撞。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的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被艾滋病毒感染。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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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意伤害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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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赔字第__________号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姓名、住址等墓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_____________(申请赔偿的案由)向_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名称)提出_____________(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

经审查查明:_________________(叙述侵权李实和应予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事实,以及认定的证据)。

本_____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认为,_____________(决定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__________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第一种,决定赔偿的,写明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金额;

第二种,不予赔偿的,写明对赔偿请求人不予赔偿。〕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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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两学一做”心得体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_两学一做专题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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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心得体会: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贯穿全年、融入经常,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特点。越是经常性教育,越要用心用力、严抓实抓。坚持抓在日常,才见“滴水穿石”之功;坚持严在经常,才见“金石可镂”之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重大教育覆盖对象广,既有党员领导干部,又有机关普通党员干部,还有基层党员,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严,等于白抓;学习任务重,既学党的纪律规矩,又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还学党员标准要求,不注重学在经常、以严促学、学以致用,就难以达到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的目的;解决问题多,既有遗留问题,又有现实问题,还有治本问题,不拿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就不会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只有坚持经常抓、见常态,严格抓、见实效,深入抓、见长效,才能把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非“常”不足以治本,非“细”不足以克难,非“严”不足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开始就应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以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把学习教育融入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把“学”和“做”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以学习教育的长流水不断线,收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坚持把严的要求贯穿理论学习、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推进措施等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抓常抓长、落细落小,推动“学”和“做”在常修常为中形成自觉、在常严真严中形成习惯。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期限,党内经常性学习教育没有休止符。这次学习教育的最终落点是做合格党员,但思想政治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合格党员也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正所谓,组织入党一生一次,思想入党一生一世。只有坚持把经常性教育这种党内教育方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不断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真正实现常学常新、常做常新,才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章党规意识,自觉与党同心同德,把爱党、为党、兴党、护党的要求落实到一言一行,始终保持一名合格党员的良好形象和崇高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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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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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10%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5.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战争、冲突、暴乱或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

8.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机场遭受意外伤害。

第五条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持本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二、被保险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继续有效,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乘等效航班班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同一被保险人最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

二、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每份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三、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第八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残疾,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六、如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七、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一、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起飞前申请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在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起飞后,或被保险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在该航班起飞三十日以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投保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的有效证明(若被保险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

三、解除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所交保险费10%的手续费后退还所交的保险费。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释义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等效航班:是指由于各种原因由航空公司为约定航班所有旅客调整的班机或被保险人经航空公司同意对约定航班改签并且起始港和目的港与原约定航班相同的班机。

战争:是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冲突:是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是指破坏社会秩序的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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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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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同一类别交通工具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该类别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乘坐该类别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如下:

(一)飞机:人民币50万元;

(二)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三)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四)船舶:人民币20万元;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只可投保4份本保险。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88元,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交清全部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八条 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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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保险,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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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 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本保险合同最低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按年度计算。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 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二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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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保险,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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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附一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保险单号:_____

┏━━━━━━━━┯━━━┯━━━━━━━━━━━━━━━━━━━━━┓

┃ 投保人 │ │投保险别 ┃

┠────────┼───┼───┬───┬──┬─────┬──┬─┨

┃ 被保险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职业│ ┃

┠────────┼───┴───┴───┴──┴─────┴──┴─┨

┃ 家庭住址 │ ┃

┠────────┼─────────────────────────┨

┃ 健康情况 │ ┃

┠────────┼─────────────────────────┨

┃受益人姓名及称谓│ ┃

┠────────┼─────────────────────────┨

┃ 保险金额 │ ┃

┠────────┼─────────────────────────┨

┃ 附加医疗险 │ ┃

┠────────┼─────────────────────────┨

┃ 保险费 │每仟元保险金额 元 角 总计人民币(大写) ┃

┠────────┼─────────────────────────┨

┃ 保险储金金额 │按第 档次每仟元 元总计人民币(大写) ┃

┠────────┼─────────────────────────┨

┃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被保险人签章 ┃

┃说│2.被保险人如有病残情况,应在健康│ ┃

┃ │ 情况栏内据实填写。 │ ┃

┃明│3.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中小学生│ ┃

┃ │ 平安保险不慎。 │ 年 月 日 ┃

┗━┷━━━━━━━━━━━━━━━━━┷━━━━━━━━━━━━━━┛

附二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____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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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交通事故伤害和解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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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__,系该交通肇事司机

乙方:某某,男 ,汉族,身份证号:_,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根据经将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20__年9月10日上午9:40分左右,甲方驾驶闽G52733小车,自将乐城关往机床厂方向行驶至肇事路段因超车时,与对向骑助力车行驶在路边沿的乙方碰撞,造成乙方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后果。当事人王峰驾驶车辆 至肇事路段时,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实施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过错,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蔡立新无导致本起交通事故的过错,不承担本起事故的责任。”经县医院鉴定“乙方全身多处软组织严重挫伤,左侧第6、7前肋骨骨折,左大腿和,左肩肌肉严重拉伤。”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顾15天。乙方因工程需要人管理,误工耽搁不起,在受伤住院期间,工程因无人管理耽搁拖延了时间,损失高达10来万元。无奈,只好要求出院,请示医师后,于20__年9月26日伤势未治痊愈出院,医生要求乙方带药回家治疗调养,建议休息一个月,注意营养,如有不适随诊,并定期到医院复查。现乙方要求甲方,赔偿乙方这次交通事故中所有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该交通事故

相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误工费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根据我县上年度泥水装修工人年平均收入12万多元(333元/天),乙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赔偿误工费每天200元,休息3个月,200元/×3个月=18000元

二、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住院期间护理费白天和夜晚, 15天×2=30天(日和夜间护理),护理费 150元/天×30天=4500元。

三、住院伙食补贴及交通费

乙方同意甲方的住院伙食补贴及交通费补偿150元/天×15=2250元

四、营养费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乙方因工作需要,伤势未痊愈就出院,现在日夜都伴有剧烈的头痛和头晕,左侧第6、7肋骨还隐隐作痛,时常伴有呕吐,身体需要加强营养和到医院再次复查,需要营养费5000元,复查费1000元。

五、补偿精神抚慰金

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乙方要求甲方补偿在肇事中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和身体受损精神补偿慰问金20__元。

六、事故车赔偿费

车祸中直接造成财产损失——助力车一辆,被甲方汽车碾压报废,车辆赔偿费3200元。间接财产损失10多万。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乙方就自认倒霉,间接损失10多万不要求赔偿,旧车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要。

乙方要求肇事方赔偿费:误工费18000元+护理费4500元+住院伙食补贴和交通费2250+营养费和复查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20__元 +事故车辆赔偿费3200元=35950元

18000+4500+2250+6000+20__+3200=35950 (元),合计人民币叄万伍仟玖百伍拾元整。

七、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自此,甲方的赔偿责任完全消除,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不再要求甲方承担该次交通事故有关的任何其它赔偿责任。对这起交通事故乙方有异议,在无视线障碍物的情况下,为什么乙方会把迎面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在路的边沿,无过错的乙方撞到,觉得有蹊跷。

八、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要求,那么复查后一切内伤所引发的风险,以及后遗症,及事故引发的并发症均由甲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将乐公安局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20__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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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故意伤害医疗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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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协议书最新的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诊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到甲方看病,甲方以“________”收治入院________。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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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体模特创作活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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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为广告宣传需要聘请乙方签约艺人从事平面广告拍摄和代理企业宣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甲方聘请乙方签约艺人 作为甲方广告宣传需要的平面广告模特。乙方承诺该艺人为乙方的签约艺人,并依据签约内容有权代理该艺人签订合同,依法保证甲、乙双方商定的表演和肖像权使用,载有该艺人形象的平面广告载体正常发布和使用;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得的相关费用和艺人酬金。

第二条 甲方聘用第一条所列艺人主要用于平面广告的肖像使用和代理企业做商业推广。乙方该艺人广告事务包括:

1.平面广告形象拍摄和使用:甲方拍摄照片仅限于双方认定的拍摄机构的拍摄,拍摄时间为 个工作日。拍摄日暂定为: 年   月 日(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艺人拍摄所需要的服装、道具等由 方提供或负责;

3.艺人及经纪人(一名)去拍摄现场交通、饮食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如到外地拍摄,交通工具和住宿另行协商。

4.甲方对该艺人的平面形象主要依法用于:

5.第二条第四款所列形象使用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相关媒介载体,(如包含港、澳、台区域或境外载体,须经乙方认可并请另附媒体清单)。甲方承诺该艺人形象的使用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所有照片版权归乙方,但甲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地域和载体上使用该艺人肖像权。甲方拍摄艺人照片除选定用作广告使用的形象照片以外,不使用部分由 方留存,另一方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需要可随时调用。本合同结束,所有形象照在不设计甲方的前提下可自由使用。

第四条 乙方代理因第一条合作内容收取艺人酬金为人民币 元,酬金形式为现金。甲方支付酬金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七日内或约定拍摄之日三日前甲方支付本条所有酬金的70%,即人民币 元;拍摄结束之日甲方支付所有酬金剩余的30%,即人民币 元。

第五条 第四条所说酬金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艺人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缴。

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对艺人广告模特形象进行设计、化妆、造型、装饰、拍照、广告宣传等,乙方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并以甲方最终认可的造型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照片,并依据广告宣传方案执行,相关费用另议。第六条相关费用可包含在第四条作为酬金统一计算,也可单列计算,支付方式 。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一方违约:

1.艺人不能按照广告设计内容、造型、拍摄需要执行者,但设计内容、造型、拍摄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者除外;

2.艺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与广告拍摄者;

3.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乙方酬金者;

4.甲方对艺人形象照片和肖像权的使用超出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的范围、时间和载体者;

5.其他情形。

第八条 甲、乙双方承诺保护彼此商业秘密,未尽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复制和传播,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商业计划书,广告宣传方案;

2.甲、乙双方的商业计划、企业和产品,财务、人员、资产和管理情况;

3.艺人个人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

4.其他双方可能涉及公司名誉、诚信和经济利益的相关文字、图片、视听产品、创意等。

第九条 任何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甲方艺人形象使用期限截止终止。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甲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广告拍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致使广告拍摄无法进行,乙方已获得酬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明示。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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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故意伤害医疗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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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协议书最新的格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诊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患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患者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________”到甲方看病,甲方以“________”收治入院________。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争议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补偿乙方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该补偿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甲方可能应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费用乙方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三、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偿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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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个人伤害补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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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个人补偿协议书范文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甲方经营的__________景点游玩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整(¥4,000.00元)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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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体模特创作活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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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为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甲方决定修建村级组织活动中心。依照《民法典》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称:村级组织活动中心。

二、工程地点:公路边。

三、工作范围:

1、旧房拆除,由乙方自己承担拆除费用及安全责任,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拆除的旧房材料归乙方所有。

2、附属工程补充:房前平场回填及水泥硬化,排水沟并盖板和房后排水沟施工。

3、房屋室内电路为走外线。

4、在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有关部分变更“一楼两间门面为卷闸门,楼梯间上大会议室为防盗门。二楼两间小会议室为包门,其它为木门,一楼为水泥地面,二楼贴600215;600浅色陶瓷地板砖,楼梯间扶手为不锈钢铝合金材料,基础图纸设计68c,经甲乙双方协商为100c,如基础超深由甲方负责。

四、施工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其他规定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不按甲方规定要求施工,造____县检查验收不合格,工程返工,由乙方承担整改费用,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承包方式:该工程实行双包,由乙方包工、包料,工程按 实际建筑单价为元2,共计建筑 2。

六、工程工期:该工程施工期为 天,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动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竣工(阳历时间)。若工程未按时完成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基础地梁大方脚后付乙方1万元。

2、盖好一楼预制板后付乙方1.5万元。

3、主体工程完成后付乙方2万元。

4、该工程全部竣工,经县组织部验收合格后并县组织部下拨工程款到位后付给乙方,剩余部分的工程款由甲方付清。

5、乙方不承担承包工程税费款。

八、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组织部一份,荔溪乡政府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该工程设计图纸7张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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