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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章程大全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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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工作会议主持词推荐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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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船型标准化工程进度,力争完成省厅船型办下达给我市的挂桨机船改造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这次船型标准化工作会议。

参加今天这次会议的有:

下面,我们进行大会的第一项议程,请各县(区)交通局汇报船型标准化工程实施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下面,我们进行大会的第二项议程,请市交通局分管局长同志通报我市船型标准化工程实施以来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情况。鼓掌。

下面,我们进行大会的第三项议程,请由船形标准化办公室主任同志宣读省交通厅苏交传号文件和市交通局宿交发号文件。

下面,我们进行大会的第四项议程,请由船形标准化办公室主任同志宣布调整后的各县(区)今年挂桨机船拆解改造任务数及已完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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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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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_______条原内容为:

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

(一)利润分配所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_____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应充分考虑现金分红的原则。

(三)利润分配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应至少每_______年重新审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_____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_______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调整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说明相关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应积极充分听取_____董事意见,并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定或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积极为股东提供包括网络互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投票在内的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六条: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及审议程序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_____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_____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_____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_____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_____意见并公开披露。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_____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_____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_____%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_____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_______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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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会成立会长讲话_工商计生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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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成立会长讲话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湖北老乡们:

大家下午好!

金风送爽,丹桂飘香。贵州省湖北商会在黔、鄂两省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招商局的直接指导下,在广大湖北老乡的共同努力下,今天正式成立了。在此,请允许我代表贵州省湖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全体成员,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贵州省湖北商会筹建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在贵州省湖北商会筹建过程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老乡、各位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承蒙各位同仁的信任与厚爱,首届贵州省湖北商会理事会推举我为商会会长。谨此,请你们接受我真诚的谢意!作为贵州省湖北商会的首任会长,我虽然深感任重而道远,但我看到更多的,却是商会发展的希望。

新一届理事会将如何办好商会呢?虽然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我个人认为:服务、创新、发展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同时,这六个字也应当成为贵州省湖北商会的宗旨。念好了“服务”、“创新”、“发展”这六字经,贵州省湖北商会这盘好棋,就可以打开一个崭新的局面。

一、以服务为本,使商会成为一个充满关怀的温馨家园

服务是商会本质特征,是商会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所以,新一届理事会将突出服务宗旨,真抓实干,并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商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我们首先将建立起商会自己的法律服务中心。这一方面可以通过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教育,使广大会员自觉形成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信守法、大胜以德的新楚商理念;另一方面可以切实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将积极组织活动,为广大会员创造更多成功的机遇。“生命在于运动,组织在于活动”。本届理事会争取每年都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经贸洽谈、展览展销、投资考察等活动,为在黔楚商做大、做强提供更多的商机。

除了为会员做好服务,贵州省湖北商会还将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为黔鄂两地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及招商引资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以创新为魂,使商会成为一所激励创新的商业学院

恩格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没有创新精神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创新”不仅对一个民族重要,对一个商会,对一个企业同样重要。我们在这里强调创新,不仅是指商会要进行自我的模式创新、理念创新。还要倡导会员与时俱进,竞相创新。唯有创新,贵州省湖北商会才有可能成为一流的商会。

三、以发展为体,使商会成为一个鲲鹏展翅的起跑平台

贵州省湖北商会将引导会员企业发挥现有产业优势,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将努力加强会员之间、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新一届理事会将充分发挥商会的组织优势,集聚资金、汇聚人才、整合资源,利用在黔楚商综合群体优势,组织会员单位参与更大投资规模、更高产出效益的新兴高附加值产业的竞争。使在黔楚商在竞争中增强抗风险能力;在竞争中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最终实现增强在黔楚商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影响力。

总之,新一届理事会将要引导会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形成志存高远,济世为怀的发展理念。使广大会员以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企业做实、做强、做好、做久。最终使自己的企业成为国民引以为豪的民族品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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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会工作会议主持词推荐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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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监督员同志们:

大家好! 20xx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也是高坪公安分局面对机遇,迎接挑战,争创全国优秀公安局的关键一年。新年伊始,为进一步搞好队伍建设,分局党委决定召开这个座谈会可谓意义深远。在此,我谨代表分局全体民警向各位领导、监督员同志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应邀参加我们这次座谈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局警风警纪建设的关心和指导。

今天座谈会主要议程,一是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蜾同志作主题讲话,二是听取意见,诚恳地接受各位领导和监督员对我局加强警风警纪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下面有请徐政委作主题讲话;

(徐政委讲话)

刚才,徐蜾政委作了高屋建瓴的讲话,正如徐政委所言,在极不寻常、极其特殊的20xx年,面对一场场硬仗、一个个挑战,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和打造“三型”阳光高坪的目标,直面困难、连续作战,争先恐后、勇创一流,有力维护了全区的和谐稳定,成功抗击了地震和洪涝灾害,切实打赢了安保维稳硬仗,圆满实现了“三项建设”工作阶段任务,公安行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各项公安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监督员的关心、参与、监督。一年来,监督员同志们热心于公安工作,关心公安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特邀监督员的职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辞辛劳,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差距、增进社会理解、密切警民关系、协调各界支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面请各位监督员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

(座谈)

同志们,今天的座谈会开的非常成功,气氛非常融洽,刚才,各位监督员为分局警风警纪建设出谋划策,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和让人民满意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处理好每一条意见和建议。

20xx年承载着全局400多名公安民警辛勤的汗水和收获的喜悦已然渐行渐远,在充满希冀和挑战的20xx年,我们衷心希望各位监督员对公安事业寄予的满腔热情一如既往,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一如既往,对公安队伍的监督爱护一如既往:当好“监督员”,定期不定期检查民警执法执勤和警风警纪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地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进行监督,转达人民群众对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做宣传公安工作的使者;当好“信息员”,利用联系群众广泛的有利条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通过监督员的联络、沟通,在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相互了解、彼此支持、共建和谐的桥梁;当好“研究员”,欢迎各位常到分局基层所队调研,给分局多出一些好主意、好方法,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上水平、执法工作上质量、队伍建设上台阶,共同为构建“三型”阳光高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监督员同志的光临表示感谢。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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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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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商会全称为“x市建材行业商会” (以下简称“商会”)。

第二条商会性质是由在x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材行业生产、加工、流通、研发、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在x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会员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与监督的职能,积极为政府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内外信息交流、资源分享与合作,推进本地建材行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天中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商会的法定地址为:x市润升建材城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商会的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员之间团结互助、敬业诚信、守法自律,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建立会员的良好信誉。

(一)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统计,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企业税收、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建议,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对行业工作进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和配合区域性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整顿经济秩序、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

(四)制订行业道德准则并监督会员执行行业规范,协调行业内部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行业发展,致力于建材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节能减排,推广建材商品绿色标识,倡导自然、简约、朴素、绿色建材商品消费观;

(六)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加强同其它行业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增强行业会员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七)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八)开展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会员参加或举办建材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介绍会。

(九)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组织建材行业的产品展览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产品技术鉴定会;

(十一)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十三)开展符合本商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允许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建材行业的企业、个人,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章程;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承担本会任务或义务的能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办公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商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与商会的管理;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商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对商会的工作、活动和经费开支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与政府间沟通协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的章程和行业规范;

(二)执行本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维护商会、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商会布置的工作;

(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未经秘书处批准,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商会的解散与清算;

(六)决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商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商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商会的分支机构,在商会的领导下为企业提供有关专业服务,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x市建材行业商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专业委员会须执行本章程,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专业委员会设秘书组,在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定期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商会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五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商会的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四条 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于x年 月 日经x市建材行业商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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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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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自然人)股东投资:

(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

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八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另作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原件股东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股东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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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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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公司已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这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______%,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公司登记情况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清算组成员由股东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组成,由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______在______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元,其中,净资产为______元,负债总额为______元。

五、公司财产状况: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1、清算费用: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税款:4、债务: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______公司清算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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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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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_______%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条款如下:风险提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支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章程原为:公司在 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

二、章程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现改为:_______万元。

三、章程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是_______。 现改为:_______。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不同意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弃权_______万股,占总股数_______%。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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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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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为发起人(法定发起人的数量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发起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七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金额: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第十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改变登记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五章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发起人1

发起人2

发起人3

第十三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合计

第十四条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章程规定认缴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依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注:无非货币出资的,删除此款内容。)

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六章公司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发起人〈股东〉自行确定,如发起人〈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其他情形。(注:由发起人〈股东〉自行约定,如没有另外约定则删除此项)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受让、转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注:或由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注:或由股东大会自行约定投票制度)。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法定5至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若无职工代表的董事,应将该款的无关内容删除)。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者其他行使)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发起人自行确定,如发起人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注: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间,可由发起人或董事会自行约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由董事会自行确定,如董事会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以上各项内容也可由董事会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注:由发起人自行确定),并依法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九章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三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其中职工代表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注: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自行确定成员,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设副主席人。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注:监事会不设副主席的,应将该款的有关内容删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十六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发起人自行确定,如发起人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除本条的上述规定外,由发起人自行确定监事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第四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注:税后利润的分配方式,也可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自行约定其他分配方式。)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四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报告书,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四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时,解散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注:由股东自行约定,如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四十五条公司因前条第(一)、(六)项规定而解散的,可以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四十四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或者董事)组成。

第四十七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四十八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五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第五十四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传真方式发出;

(四)以公告方式进行;

(五)其他方式(注:上述方式和其他方式,由发起人自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进行。(注:或由发起人自行规定其他方式)

第五十六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被送达人签收挂号邮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第日(注:至少15日)后视为所有相关人员已经收到通知。

第五十七条公司因意外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五十八条公司指定 报纸和 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十三章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成立一年后,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注:发起人可以约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 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六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六十一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或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三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六十五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六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十七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第七十一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本章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经全体发起人(或股东)(设立时由全体发起人订立,变更为股东订立)共同订立,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发起人(股东)签字、盖章(或出席股东大会董事签字):(公司设立适用)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发起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发起人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变更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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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章程核准的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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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关涉学校全局,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依法确立法人地位的必要条件。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全面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管理体制及人事、财务、后勤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科学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我校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并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内容包括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三章学生,第四章教职工,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本章程符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具有可行性,特报请教育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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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会工作会议主持词推荐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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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委、政府研究,今天召开全镇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参加会议的有: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分管建房的村干部,管区书记,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双管部门负责人。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传达党委(20xx年第44号文《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违法建设的意见》,对这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程序、责任追究、组织领导等进行了详细阐述,细化了程序,明确了要求,党委赵书记代表党委、政府从统一思想、加强管理、强化领导三个方面讲了重要意见,把这次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必要性与极端重要性分析的极为透彻清晰,具体实施起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又结合当前工作重点作了全面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我再提三点要求:

一、充分认识今天召开会议的重要意义

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一直是我镇的工作重点,镇党委、政府为此倾注了大量心血,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在路宽了,树绿了,马庄的面貌焕然一新,有力优化了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但是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尤其是村庄调整、违法建房、乱搭乱建、先建后批,甚至不报批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就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决整治。9月25日、9月27日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专题会议对这项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必须彻底清理,依法整治。这项工作做好了,决不会影响我镇的经济发展与各项工作,而是可以有效解决许多问题,改善镇容村貌,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要求大家提高认识,下定决心,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深刻理解赵书记的讲话精神,明确工作重点

赵书记的讲话从思想认识、强化管理、加强领导等方面作了深刻阐述,务必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村镇建设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关系,处理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与执行规划合理建设的关系,处理好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可以说是语重心长,要求非常高,希望全镇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讲话精神,把握工作重点,自查自纠、集中整改。依照村镇规划建设,加强预防与管理工作,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把建房审批关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确保我镇在区委、区政府验收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三、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把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和村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措施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村和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外,一查到底,该一票否决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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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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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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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商会成立大会发言稿_工矿企业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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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商会成立大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会员及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阳春三月,莞邑大地,春暖花开。值此佳期,x省工商业联合会东莞商会在东莞二地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各兄弟商会及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会员单位及业界乡贤的共同努力下,于今天正式成立了!

首先,请允许我以xx省工商业联合会东莞商会理事长名义,代表本商会及商会全体会员,对不远千里不辞车途劳顿赶来参加本次大会的政府原x长先生、工商业联合会  先生,对从百忙之中抽空出席本次大会的东莞市 先生,及各位来宾、各位朋表示最热烈的欢迎与最诚挚的感谢!

近三十年来,东莞这片改革开放的前沿热土,以其海纳百川的包容胸怀,引来了大批籍的有识之士到这里创业与发展, 他们秉承xx人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勤劳勇敢的作风、超凡脱俗的智慧,披荆斩棘、勇于拼搏,与时俱进,在建功立业的大道上,谱写出了一个又一个新的传奇。如今的xx人在东莞创立的企业有600余家,涉及化工、电子、模具、建材、鞋帽、印刷、商贸、餐饮服务等十余个行业,从业人员超过三万人,年产值逾60亿元。他们不仅为故乡闻名遐迩添光增彩,也为东莞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x人,立足当下,回首以往,展望未来,倍感自豪与荣幸!

工商业联合会东莞商会经蕴酿、联络、策划与筹备,选举了商会新一届理事会,审议与通过了商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商会作为非营利社团组织,已经政府民政局批准,商会现已吸纳籍会员单位x个,会员300余人,商会的活动与规模已初具雏形。

工商联合会东莞商会的成立,标志着籍乡贤志士在东莞的营商史又翻开了新的一页。从此,在莞的乡贤志士真正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如何在商会工作中凝聚乡情、注入家文化,融故乡精英灵气、汇在莞乡贤群体实力,共同开创商会工作新局面,其工作发力点在哪里?本商会第一届理事会一致认为,应真抓实干切实做好如下四方面工作。

一、    强化服务意识,抱团进取求发展

竭诚为会员与会员企业服务既是商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又是商会的立会之本,离开服务商会工作将成无源之水、无根之树。因此,我们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会员企业的沟通与联系,紧贴会员企业,服务会员企业,想会员企业之所想,急会员企业之所急,整合资源,促进会员企业之间的团结合作,抱团进取求发展,提升会员企业的整体素质与市场竞争力。会员企业发展了,强大了,商会工作才能根深叶茂富有强大的生命力。

二、    加强商会自身建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商会工作要以商会章程为宗旨,严格按商会章程规定办事,要建立与健全商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树立民主科学管理与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自觉接受全体会员及会员企业的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练好内功,把切实加强商会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修炼任务。关心会员企业的成长,组织法律专家与律师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会员企业的发展出力支招、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争取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而鼓与呼,让会员企业对商会工作增加信任感,从而提高会员企业与商会之间的亲合力与凝聚力。

三、    拓宽思路,资源共享,提升商会活力

以商会为交流互动平台,拓宽思路,内引外联,策划商会活动多形式、多方位、多元化方向发展。建立商会网站,编辑会刊与通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要及时收集、整理与宣导好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各类商业信息与经济利好信息。有目的针对会员企业的诉求,开展相关业务与管理的培训活动,帮助会员企业不断提升素质。积极组织与参加各类经贸洽谈会、展览展销会、投资融资考察活动等,提升商会工作活力,促使商会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四,凝聚乡情,共谋二地福趾

故乡是养育我们成长的魂牵梦萦地。游子天涯,乡情缠绵,古韵新歌,难寄相思梦。立足东莞,凝聚乡情,关爱,共谋东莞二地民生福趾,是商会工作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商会工作一头连着企业与市场,一头连着政府与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我们要利用好商会的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关系多、门道广、信息灵等优势,为二地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沟通与交流、为产业转移、招商引资,为二地的明天更加美好幸福,我们商会要扮演重要角色、作出应有的实质性贡献。

最后祝本次会议成功园满,祝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身体健康、吉祥如意、事业鸿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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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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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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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会成立贺信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贺词,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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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会

值此蔷薇花开之际,欣喜获知商会举行成立大会。谨此,我们**企业协会(商会)向本次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商会的成立,标志着杭州人在北京的一个崭新的开始,它构造了一个畅通的桥梁,不但能促成会员间直接交流与沟通,而且也将促成杭州人与北京各方人士的交流与沟通,它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平台,结束了杭州人在外单打独斗的创业历史,宣告了优势互补团结协作联合作战时代的到来;为我们“杭州商会”的队伍壮大又增添新的生力军。

在此,我们寄望北京商会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窗口的作用,以艰苦创业为理念,以做大做强为目标,用我们辛勤的工作不断提高商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打造杭州商会的品牌,为繁荣两地的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再创辉煌业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会员身体健康、事业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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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在商会年会上的讲话_工商计生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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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年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借新世纪大酒店这块宝地,召开了江苏省工商联石油业商会XX年会,此刻我代表江苏省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向克服恶劣天气和繁忙工作来参加年会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对省政府各级领导、中石化江苏分公司、中石油江苏销售公司的各位领导在商会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给予的关爱和扶持及商会全体会员、全体同仁在过去一年中的辛勤工作和所做出的努力表示崇高的敬意!

今天上午,石油业商会召开了第二次理事会。经过与会者共同努力,我们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审议通过了商会XX年工作总结、XX年工作计划安排及财务支出报告;经报省工商联批准,决定增补两名商会副会长和两名理事;审议通过了法律援助及聘请商会法律顾问的提案,决定江苏联动律师事务所为商会法律顾问单位,理事会开得圆满成功。

现在举行的首届年会,虽然时间短但内容很精彩。国家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吴国华处长,关于完善我国石油市场体系的思考,给我们阐述了世界石油格局和国内石油政策的改革预期。新当选的副会长南大高科董事长王菊林先生关于甲醇汽油的专利成果,甲醇经济技术标准、推广运用等专题发言,为我们在当前石油资源紧缺的情况下,通过实施替代能源战略,开辟了一条新的能源渠道;陆群主席的讲话,对我们企业生存环境很关注,针对性强,语重心长,给我们寄予了殷切希望,各位领导的讲话对我们全体会员、商会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阿曼苏丹国驻中国商务代表处刘英女士的演讲,为我们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出了新的思路,展示了外部的多彩空间;

回顾XX年,在省工商联及省政府相关厅局领导的支持下,在全体商会同仁的努力下,商会在加强基础建设,推进组织发展;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举办特色活动,促进合作交流;突出服务职能,为会员排忧解难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具体工作我不一一列举,会后,秘书处会将商会XX年工作总结、XX年工作计划根据上午理事会的精神,修改完善后发至各会员单位。

下面我就搞好非公石油企业的发展和商会工作,谈四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当前石油市场形势,在困境中求生存、求发展

1、在油价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价格实现国际接轨,正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由于受种种因素(包括需求、政治、基金炒作等)影响,国际原油及成品油价格,从去年3月份以来一直不断攀升,最近石油价格一度曾触摸到100美元/桶。在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国内价格如何接轨联动,国家正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若与国际接轨联动涨价,政府担心油价带动消费指数的上升,加重消费者的压力,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若不与国际接轨联动涨价,国内炼油厂、加油站长期批零倒挂,亏损不断加大,国内市场保供压力难度增加。因此国家一直在成品油流通体制和价格体制改革上寻求突破,但限于种种原因,政策难以出台,目前只能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权宜之计。因此非公石油企业加油站的批零倒挂将依然存在,短时期内无法根本解决。

2、石油市场全面放开还有一个相当的过程。虽然“非公经济36条”,为非公有资本进入传统垄断领域,消除了政策上的壁垒和障碍。但36条的规定毕竟是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拿出可操作的实施细则。XX年1月1日国家决定施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从长远看,这两个办法有望加快推进我国石油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培育多元化市场,逐步形成油源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牌和服务差异化的市场竞争格局。但从目前看,石油行业准入的门槛并没有降低,特别是非公企业进入原油开采,到国际市场自由贸易等问题在短时期内一下无法解决。因此改革开放是个循序渐进的较长过程,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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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商会会长个人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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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任安徽福建商会会长近五年,在皖闽两省省委、省政府、省工商联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商会领导班子及各会员企业,攻坚克难,尽职尽责。现就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展望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广交流,多合作,促进经济大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商会牵线搭桥以及我本人的不懈努力,争取一大批闽籍企业来皖投资兴业。据安徽省发改委统计,20xx年以来闽商在皖累计投资总额超过5000亿元,其中20xx年1亿元以上项目267个,总投资额1463.8亿元。闽商为安徽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20xx年,我与商会组团参加第16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安徽省政协工商联界别视察宿州暨“百家民企进皖北-宿州行”座谈会等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多达几十次。11月份我会与六安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了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我会举办了培训班,组织会员企业参加以“现代企业管理、产业转型、再创业投资”等为内容的学习,有效改善了企业家的经营理念,理清了发展思路,提升了管理水平,实现了产业优化,提高了企业品质,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在安徽省工商联等共同主办的20xx年度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排序年纳税总额前200强排名中,我会副会长企业安徽省庐江龙桥矿业有限公司排名第7位,我会理事企业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排名第55位,二十家在皖闽籍企业单位榜上有名。

(二)高起点,高标准,抓好商会自身建设

1、思想建设。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共商商会大事。20xx年5月召开在皖闽籍商会秘书处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及皖闽两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会的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加强在皖各地市闽籍商会的联系。武装头脑,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效能,取得显著成绩。

2、组织建设。我会按照皖闽两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抓组织、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不断扩大会员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增强组织代表性。20xx年,积极指导、大力协助成立阜阳市福建商会、合肥莆田商会和合肥市南安商会。

建立健全商会组织结构是我会的一大特色。在皖各地闽籍商会会长、副会长均在安徽福建商会担任领导职务;各地闽籍商会均为安徽福建商会团体会员单位;安徽福建商会会员代表由在皖各地闽籍商会按会员人数比例选举产生。我们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

3、制度建设。根据我会实际情况和形势发展需要,对《章程》作了部分修改。商会建立健全监事会职责、秘书长岗位职责、会议制度、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办公室工作制度、印章管理与使用规定以及商会费用开支审批报销程序等9项规章制度,并全面贯彻执行和落实。

4、秘书处建设。商会秘书处有一整套全面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实行分工合作,完成了大量的撰写、接待、咨询、协调、服务等工作。但秘书处的创新精神、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绩效还不够高,与会员企业交流频率较低,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多层次,深水平,加强文化建设

商会文化是商会生存发展的内在因素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我会从成立伊始就重视文化建设。

《安徽闽商》会刊每月一期,已累计出版40期,发行20xx0多份。商会网站累计访问量超过60万人次。我个人为会员订阅全年《中国商报》。通过报道各种政府新闻、国家新出台的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皖闽两省交流与合作等重大事件,记录商会动态,反映会员企业诉求,紧紧抓住文化这个灵魂,宣扬闽商海洋文化,给商会生长、发展提供肥沃的土壤,从而提升商会的外在形象,打造全新的商会文化品牌。

我会还联络《安徽日报》、《工商导报》、《合肥晚报》、《闽商》杂志、《徽商》杂志以及安徽卫视、合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时报道我会各项重大活动,使社会各界对我会有更多更新的认识,提升商会的社会地位,扩大商会的影响力。

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商会文化建设,我本人自筹资金创办《江淮闽商》杂志,20xx年取得重大进展,20xx年初试刊出版发行,引起积极反响。杂志立足于服务在皖闽商,促进闽商间的沟通和交流、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旨在传播闽商成功的办会经验,展示会员企业的成长之道,弘扬商会文化,传承闽商精神和徽商精神,它将成为我会与全国商会纵横互动的一个全新平台,成为团结、引导广大闽商的一个载体。

(四)高质量,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

商会是全体会员的“娘家”。服务立会是商会的一大宗旨。我会在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信息互通、利益共享、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得到各级政府、会员企业和在皖闽商的一致好评。

1、做好政策服务。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网络等形式,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导向等及时准确地传达到会员。20xx年9月13日,安徽省工商联召开闽商在皖投资情况座谈会,李卫华主席、耿学梅副主席和在皖闽籍企业家一起探讨和交流了在安徽投资发展的情况。

2、做好信息服务。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价值的经济信息,为会员推介项目、产品信息、市场动态、融资渠道,尽可能地为企业的合作共赢牵线搭桥。商会参加了20xx年厦门9·8投洽会、西藏考察和第三届六安国际羽绒节等各种经贸交流活动。

3、做好联谊服务。商会与政府部门、与工商联保持有机联系,与社会各界保持广泛联系。20xx年9月26日在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一年一度以省商会为中心的中秋联谊会,全省20家闽籍商会1000多人欢聚一堂,展望未来,共叙发展。我会与全国闽籍商会、各兄弟商会经常开展互动走访、学习交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活动,加深了友谊,促进共同发展。本人走访商会企业、接待来访、应邀出访参加重大经贸和联谊活动付出大量时间精力。每年自付差旅费、招待费多达数十万元,从未报销一分钱。

4、做好其他服务。商会出面协调处理维权事件得到妥善解决、积极组织在皖闽籍企业与各大银行举行银企对接会。会员单位闽商国贸大厦开工、禹洲房地产签约、特步蚌埠龙湖项目启动、亳州冠盛纺织开工庆典等活动,商会领导、会员代表和闽籍企业家到场祝贺,提升了会员价值,使会员真正体会到“商会就是我的家”。

(五)讲公益,作奉献,共建和谐社会

我会发动在皖19家闽籍商会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捐赠活动,20xx年累计捐款超20xx万元。其中,马鞍山福建商会捐赠慈善事业40万元,阜阳市福建商会向阜阳特教学校捐款10万元,合肥莆田商会向合肥慈善协会捐款10万元、向合肥七中捐款5万元,安庆泉州商会向安庆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捐款17。8万元。在安徽省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二次理事会议暨实施“同心工程”推进光彩事业“十大行动”捐赠仪式上,会长企业安徽美时电子有限公司捐赠50万元,副会长企业禹洲集团安徽公司分别向公安基金、翡翠学校累计捐赠1107万元,副会长企业龙桥矿业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485万元,常务副会长企业永龙集团捐赠慈善事业200万元,名誉会长企业国耀集团捐赠经开区教育局30万元,常务副会长赵新光和郑友贤、副会长薛章旺和吴清江分别以个人名义捐款15万元、25万元、30万元、11万元。商会还增加了对蚌埠市淮上区淮丰闽商光彩小学的捐助,以优化学习环境,改善教学条件。

(六)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当好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和非公人士的助手

在皖各闽籍商会会长担任属地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11名闽籍企业家当选安徽省工商联(总商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5名闽籍企业家当选安徽省工商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我本人当选为安徽省工商联(总商会)第十届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常委、安徽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被评为“安徽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初步统计,在皖闽籍企业家在皖闽两省各市、县、区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数达50余人。他们当好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和非公人士的助手,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20xx年工作展望

回顾过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20xx年我将和全体会员一起,加强学习,提高水平,恪尽职守,奋发进取,加倍认真负责地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一)大力开展经贸合作,助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投资兴业力度,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积极组织企业家参加徽商大会、闽商大会、9·8厦门投洽会和其他重大经贸活动。积极联系政府相关部门,争取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帮扶会员企业转方向调结构促发展,做好做大做强非公有制经济。同时,要继续组织动员会员和在皖闽商,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自觉承担改善民生、构造和谐、服务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树立安徽福建商会的良好形象。鼓励和引导全体会员和在皖闽商立足安徽,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再立新功;心系福建,为“回归工程”和发展海西经济再作贡献。

(二)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商会健康成长

1、发展新会员,壮大商会队伍。努力促成宿州、亳州、宣城三市成立闽籍商会,争取在安徽全省各地成立闽籍商会,全面实现在皖闽商大联合、大团结、大发展、大贡献。

2、开展活动,增强活力。在上级领导下,在民主协商、共同决策的基础上,开展商会党建工作、建立资困助学基金会、成立商会女企业家联谊会和商会顾问团等各项工作和活动。

3、强化秘书处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任人唯贤,择优录用,认真组建新一届商会秘书处。进一步提高秘书处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引进激励机制,适当提高优秀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加强对商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4、打造商会文化品牌。通过《江淮闽商》杂志的出版发行,展示闽商风采,传承在皖闽商和徽商的优良文化,展现闽商在安徽的成就,与各界人士齐分享、共交流,让《江淮闽商》成为我会对外宣传和交流的一张亮丽名片。

(三)全力筹备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换届任务

安徽福建商会成立于20xx年5月12日。按照《章程》规定,每届五年。20xx年是换届之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之年。做好换届工作是当前商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20xx年9月2日,我会召开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对换届筹备工作包括会员代表产生办法进行了初次讨论,并向皖闽两省工商联作了汇报。接下来,我会将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健全机制为目标,以选好配强商会领导班子为重点,大力加强商会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换届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健全民主推荐工作机制,规范换届工作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充分体现人选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换届工作与实施商会各项工作相衔接,统筹考虑。

我们衷心感谢省工商联的亲切关怀以及给予的支持和帮助。换届工作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程序地进行。我们相信换届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对下一届商会的两点思考:

保持和发扬第一届的好经验、好办法,克服和改正缺点、障碍,在原来基础上,改革创新,实现跨越发展。一是大力加强商会领导班子的团结合作,大力加强在皖各闽籍商会之间的互相联系,大力促进会员企业的互利共赢。本人在努力做好商会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做大、做强自身企业,以提升能力,增强实力,争取对商会、对社会有更大的贡献。二是在第一届创会基础上改革商会架构,成立商会顾问团和商会执行机构,有效增强商会发展的智慧,切实提升商会工作的执行力,为打造一流商会创造有利条件。

三、对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

1、通过工商联希望各级政府在投资环境、相关政策上为商会、企业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在政治生活上给予更好的关心和帮助。

2、希望工商联及时传达党和政府关于商会、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适时布置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指导和服务。

我的汇报完了。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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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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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 劳务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市 区

第五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

第三章 股 东

第八条 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1、 住所:

2、 住所:

3、 住所: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 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占总资本 %;

2、 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占总资本 %;

3、 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占总资本 %;

4、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 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方针或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当每年 月份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除法律、法规、章程有明确规定外,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若干名,董事长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董事长任期每届三年,董事长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章 经 理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一条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章 监 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副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副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股东会议。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六条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束15日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二十八条 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九条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条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二条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 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九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

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5、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6、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 公司依第三十六条 1、2、3、5 项而终止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第三十六条 4、6 项被撤消、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公司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同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 法规相悖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后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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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商会成立贺信模板

范文类型:贺词,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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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西安商会

喜闻成都市西安商会即将召开首届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值此,西安市工商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成都是举世闻名的天府之国,众多优秀陕西籍企业家在在这个美丽的城市辛勤创业,不断耕耘,造福了社会,成就了事业,也为地方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成都市西安商会的成立必将促进陕西籍企业的发展。相信在成都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在成都市工商联的指导下,成都市西安商会一定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成都–西安两地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X市工商业联合会

X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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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校章程核准的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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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

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 中层干部、 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 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会代表、退休教职工代 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涉及到关系 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与教职 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章程制定 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起草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

一、 学校管理体制。

二、学校机构的设置。

三、教 育教学管理。

四、学校总务管理。

五、教师和职员管理。

六、学生管理。

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讨论通过,报教育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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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乡镇商会成立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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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民政局:

目前,在xx市经商的籍人已有200多户近800人,他们都集中在商城从事个体经营。为进一步增进同乡之间的友谊,便于信息互动,加强自我约束,由、等人联合倡议,发起成立商会。经过两个月 的精心筹备,已吸纳会员150多个,这些会员都是各个行业的精英,在xx市经商多年, 在老乡中具有很强的影响号召力。4月20日、5月25日商会筹委会相继召开了第一次筹备大会、第二次筹备大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商会《章程》、《会员自律公约》、《会费收缴及财务管理办法》、《选举办法》等草案,提名产生了理事会 ,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

商会筹委会拟定于9月23日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章程》等草案,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及相关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成员。现已报请市工商联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成立商会条件成熟。

特申请市民政局正式批复!

xx市商会筹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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