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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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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规则 (以满分100分为例)

1、形象(20分):

精神饱满,着装得体。

2、形式(50分):

器乐类:音准,音色,节奏,技巧较完美,乐感好 ;

3、效果(30分):

表演流畅,现场发挥好,感染力强。

常见器乐比赛规则

1、 在比赛过程中主要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杜绝一切违规现象

2、 在比赛的过程中组委会调整选手上场次序,每个选手展示节目时间不同赛事会有不同的规定。

3、 一般每场比赛会设三名评委,选手表演完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记分员统计三位评委平均分,满分100分。评委点评,主持人宣布最后得分。

4、 所有初赛场次进行完之后,才公布晋级决赛名单。

1、每场初赛之后,分别统计器乐类选手的得分,所有初赛场次结束之后,根据参赛各类别占参赛总节目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各类别中晋级决赛的选手名单。

2、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会挑选优秀的节目晋级决赛。未被选定的选手自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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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校园歌手大赛评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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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大赛为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就是该选手最后的得分。

2、评分内容包括5个项目: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综合素质。

a、歌曲内容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无不健康画面。

b、音色音质满分为4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c、演唱技巧满分为3分,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音乐节奏感强,歌曲演唱完整。

d、仪表仪态满分为1.5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符合学生的身份;仪态稳重,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e、综合素质满分为0.5分,要求选手从所备题中选出一道,30秒内完成。

比赛规则: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内到达比赛现场并签到。

2、凡迟到、请假或演唱不完整者一律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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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生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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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岗负责,会议标准按县财政有关制度执行。按照先预算、审批后报销的程序,会议结束后,财务人员按预算拨付经费。

(三)属于国家统计局下达且指定专门用途的专项经费,专项工作尚未完成的,经费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工作任务完成后经费如有结余,由队统筹安排;属于各专业岗(不含各部门主动找队领导的委托调查)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委托调查专项经费或非预算内经费,本队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资金(不含地方财政调查项目经费),结余部分留给各专业岗由办公室监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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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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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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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星党员评定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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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严肃党纪, 激励全体党员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

二、五星要求:

1、学习提高星。具有较强的党性意识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对党的理论、政策及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能够将自身学习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中。

2、文明和谐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规定;弘扬文明新风,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治安联防和维稳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融洽的同事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和谐,群众反映好。

3、服务奉献星。服从组织安排,主动积极的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热心服务身边的党员群众,力所能及的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问题。

4、爱岗敬业星。热爱教育工作,恪尽职守,作风扎实,具有一定的改革创新和狠抓落实的能力,教学业绩突出。

5、廉洁自律星。严守师德,公私分明,洁身自好,依法办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评定办法

1、“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的“四评”步骤,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备案。

2、原则上,五星党员应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65%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10%以上。

3、支部评定可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

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②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

③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

④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⑤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⑥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四、结果运用

1、公开展示。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星级台账,设置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上级党委每半年对所辖各支部党员评定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2、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要作为党员评先表模、推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选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从当年“五星”党员中产生。

3、督促后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要作为党员评议与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整改。全年两次星级评定均为二星及以下的,列为不合格党员。不予评星的党员,列为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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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部门工作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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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发〔20xx〕7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办〔20xx〕20号)和《中共获嘉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获发〔20xx〕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委实行巡察制度,建立专门巡察工作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

第三条 巡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持纪在法前,严格纪律和规矩,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工作格局。

第四条 巡察工作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 巡察工作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监督主体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 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巡察工作,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任务、计划;

(三)研究确定巡察对象、内容以及巡察组组成人员;

(四)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审定巡察报告;

(五)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六)向县委和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巡察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巡察组,向县委提出对巡察干部的调配意见;

(八)承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第八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巡察办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纪委,设主任、副主任和其他职位。

第九条 巡察办的职责是:

(一)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要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三)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四)督促检查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五)督促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六)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

第十条 县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县委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副科级巡察专员和其他职位。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三章 巡察范围和巡察内容

第十二条 县委巡察组负责对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做到巡察全覆盖。

第十三条 县委巡察组巡察对象与范围:

(一)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局(委、办)党组(党委)、县各人民团体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

(三)乡(镇)直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

(四)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

(五)县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县委巡察组应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二)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三)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五)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六)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 工作方法和程序

第十五条 县委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常规巡察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按计划开展的巡察。专项巡察主要是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的巡察,也可以是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开展的巡察。

第十六条 县委巡察工作,在巡察对象每届任期内至少覆盖一遍,具体轮(批)次及巡察方式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七条 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巡察办应当向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组长可以直接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约谈会商。相关部门应当主动配合,如实提供信息。巡察组应当针对被巡察对象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巡察办提前一周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察对象。

第十八条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应召开动员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通报开展巡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

第十九条 开展巡察工作应当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被巡察单位要通过文件、内网等向党内和社会分别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 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巡察:

(一)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

(二)根据需要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

(三)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四)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五)召开各类座谈会;

(六)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七)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走访调研、暗访;

(八)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九)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十)向有关涉案人员了解情况;

(十一)专项检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二)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

(十三)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深入了解。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地方、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第二十一条 巡察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二)被巡察单位党政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问题;

(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四)巡察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特殊情况下,巡察组可以直接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以上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集中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应当提交书面巡察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汇报,研究决定相关事项。汇报材料和县委书记听取汇报时的讲话,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四条 巡察组应当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五条 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相应巡察组,经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正式报巡察办备案。自整改方案正式报送2个月内向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六条 巡察办应当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第五章 成果运用

第二十七条 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应当及时提出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分类落实建议,由巡察办分类汇总后,统一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以下途径移送交办:

(一)对巡察中了解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或涉及重大政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委、政府相关部门;

(二)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县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四)对巡察中发现的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后备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巡察办于每年1月底和7月底,报市委巡察办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当优先启动办理程序,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每季度向巡察办反馈一次办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 受纪委或组织部门委托,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可以按规定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第三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情况,应当作为同级党委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应当注意听取相关巡察组的意见。

县纪委对正在接受集中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实施立案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向巡察组组长或巡察办通报。

正在接受巡察的单位领导班子原则上不作调整,必须调整的,应当充分听取巡察组意见。

第三十一条 被巡察单位报告整改结束后,巡察办应当采取回访督查、专项督查、定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深入了解、核实、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回访情况要形成正式报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 巡察办应建立台帐,负责督办、催办下列事项,并将督办、催办情况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上级和县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

(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

(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

(四)巡察专报的呈报、批转和处理结果;

(五)巡察组移交的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遗留问题、未办结的移交事项及回访督查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

巡察组应当指定专人会同巡察办负责相关事项的督办、催办,促进被巡察单位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被巡察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力的事项要重点督办。

第三十三条 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四条 巡察工作资料立卷归档应当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五条 巡察机构干部由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县巡察办负责。

第三十六条 巡察机构设立党组织,隶属县纪委机关党组织。巡察机构党组织应当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第三十七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敏锐,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

(五)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六)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第三十八条 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整。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轮岗交流。

巡察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三十九条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应将巡察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巡察办和巡察组应加强日常管理,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巡察办应按要求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巡察机构开展的业务培训。

第四十条 巡察机构应当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巡察干部提任上一级职务时,应当充分听取巡察办和相关巡察组的意见。

第七章 责任与纪律

第四十一条 建立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县委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 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对巡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应当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支持配合不力,影响巡察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党员、干部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五条 巡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的;

(四)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 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引答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有其他干扰巡察工作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 被巡察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察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六条所列行为的,有权向巡察办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相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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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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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 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巡逻人员每两小时巡逻一次,节假日,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发现每少一次扣罚10元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15、加强对场内员工和对外来客人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按照公司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发现在非指定位置有一辆交通工具或摆放不规范整齐的全班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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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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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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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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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生活

(1)老人在四个子女家轮流居住,赡养老人的子女家庭承担照料的义务,另外三个子女以经济形式(以下简称:生活费)承担赡养责任。生活费缴纳周期为月度,采取预付制,打款到赡养老人的子女居住家庭账户。

时限:在每月25日前完成打款。付款方自行留存凭证。

每月生活费(每人):不低于    元。

(2)轮流居住的时间周期:    个月

初步商定的居住照看的顺序为:子女1. 子女2. 子女3. 子女4。

(3)赡养老人的子女,应做好老人居住环境的布置安排。并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方面的打扫。引导并规劝老人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并确保老人的手机通畅,能接听电话。

(4)同城的其他赡养人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老人进行探视和当面关心问候。异地的子女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老人进行探视和当面问候,电话问候每月不少于2次。

2.生病期间

(1)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

(2)治疗老人发生的门诊、住院等医药费用采取四个子女均摊。

(3)门诊所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由赡养人先行垫付。并将所发生费用的凭据做好留存,计算相关费用金额。有义务在当月通知到其他赡养人,其他赡养人有权利对相关票据进行复核,要求在2日内完成复核确认事宜,并有义务在当月/次月25日前支付。

(4)如果检查到有需要住院的病情,由赡养人应及时告知其他赡养人,并根据病情大小,实行其他三位预先支付医药费用的约定。预付费标准不低于20__元/户,或根据病情住院需要上浮预付费标准(相关疾病治疗费用÷4)。(住院费用+1000元营养费)÷4 = 未照看子女应承担的费用金额。相关逐月发生的费用不晚于次月25日支付到位。

老人出院后各子女应办理一次性算账结清,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在账目清楚后次月25日前结清。

3.行动不便期间

方案一:如果有一方子女愿意自行承担照料老人的起居护理等日常工作。其他三位子女家庭应分摊所发生的护理费用。(根据当地请护工的薪资金额÷ 3 = 承担标准)。

并对此期间,同城居住的其他赡养人需要每周至少两次探视和当面问候老人,并要求在照顾一方提出要求时,能在周末节假等闲暇时段抽时间对老人进行护理。

方案二:如果子女们都不便进行亲子照看老人的起居护理工作,由老人居住所在地的子女共同选聘护工进行照料。费用分摊金额标准计算:(聘请护工的月工资+1000元生活费)÷4 =  每位子女应承担的费用金额。

并对此期间,与老人同城居住的赡养人需要每周至少两次探视和当面问候老人,并在护工休假期间轮流承担起护理老人的义务。并在与老人同住的城市中的子女仍然轮流对老人执行主要的照看和监管义务。

(1)赡养人应当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护理。

(2)经过四位子女协商一致,愿意选择上述第    种方案对老人进行照料。

(3)相关费用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采用预付费制,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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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后勤人员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后勤,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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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班级学生学习行为、日常行为等,以小组为评价单位,通过小组成员互相学习监督,展开合作,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提高个体的学习动力和能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达到完成的教学任务的目的。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1、每周末将上述各项小组成绩累加汇总,按成绩评出一个明星小组,颁发奖状并在展板上公布。

2、每2周评出各组明星组员:学习之星、进步之星、纪律之星各1人,组内不重复,在展板上公布表扬。

3、每周小组成绩相加,学期末评出冠军、亚军小组。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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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餐饮员工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餐饮,职员,全文共 5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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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事政策

1. 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 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 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 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 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 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 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 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 工作规则

1.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责任到人。

2. 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 更衣柜制度:

1. 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 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安排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损坏照价赔偿。

3. 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 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 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 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 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 出入通道制度:

1. 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 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3. 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 用餐制度:

1. 公司实行定额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给员工发放500元餐补。

2. 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3. 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四. 个人仪容规范:

1. 头发:

不染夸张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 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饰物,不可戴手饰。

3. 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不可涂指甲油。

4. 脚部:

男性穿黑袜, 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 气味:

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 制服:

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五.基本服务礼仪:

1. 在会所内见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动、热情地问好。

2. 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正确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规范的行礼方式。

3. 以正确的方式与客人说话,听客人说话。

4. 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手势轻。

5. 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横穿,不超越客人。

6. 不串岗,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

7. 使宾客感到亲切和温暖,是一种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的礼貌礼仪。

六.基本待客用语:

1. 寒喧:欢迎光临、您好、您早、晚安、再见、请多关照、真是个好天气、请走好、告辞了、辛苦了、请进、谢谢、不客气、请再次光临。

2. 承答:是、知道了。

3. 谢绝:十分抱歉,实在对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扰了。

4. 询问:对不起,请问……。

5. 请求:给您添麻烦了……。

6. 道歉:照顾不周,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打扰了, 给您添麻烦了, 今后一定注意,请稍等一下。

7. 中途退席:失礼了。

8. 确认姓名:对不起,请问是哪一位?

9. 接话:是、好的。

第二章 公司人事政策:任用、招聘及录用

1. 人事方针: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量才定岗;强化培训、优升劣汰。

公司各级人员任用制度如下:

* 公司各级人员由项目经理任免,报人事部执行。

* 新进人员经项目经理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 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 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 未满十八周岁者。

公司录用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

* 热爱祖国,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 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服装整洁、言语大方、举止端正。

*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接受能力强。

*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认真完成本岗位任务。

* 会普通话,具备一定的表达沟通能力。

2. 招聘原则:

公司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所需的证明、证件和有关资料。

3. 招聘程序:

A. 应聘人员在试用培训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数据:

* 身份证复印件

* 职位申请表(简历表)

* 外地人员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 健康证(指餐厅工作人员)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 学历证明

B. 新进人员报到后如需申请住宿,由人事部填写住宿申请表,办理住宿手续。

C. 新进人员报到后,填写新聘员工的,交一份到人事部备存,并于人员离职后将公司财产归还始可结清工资。

4. 员工试用期:

试用人员的薪金是正职员工薪资的80%,表现优良者,由项目经理核准正式录用,试用人员表现欠佳者,应由项目经理免职,不予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公司和新员工均有选择双方的权利,公司可对试用期员工根据其表现及能力提出辞退。试用期满,由项目经理及其主管领导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 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经考核转正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临时工合同为半年。

6. 辞职与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辞职,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辞职报告》,如无提前递交报告,按合同规定需支付公司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7. 离店手续:

离职前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归还有关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员工手册、更衣柜钥匙、考勤卡等,并做好与部门的工作移交,归还办公桌的钥匙及有关资料文件等。同时在公司物品清单上分别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按规定办完离店手续后,人事部结算员工应得的工资,不能归还的物品要照价赔偿,涉及赔偿培训费的应缴清该交的费用。住宿的员工,应在离职当日,搬出宿舍,并结清宿舍有关费用,有宿舍钥匙的交还宿舍钥匙。

8. 离店退档手续:

员工在办完离职手续离店后,人事部负责在一个月内办完退档、解除合同等有关用工手续。辞职员工不辞而别或虽提出辞职报告,在未得到部门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没有办全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公司将不支付任何薪资。

第三章 岗位规范:

1.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服从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如有违反本条例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2. 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

3. 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在公司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送交人事部进行登记,拾物不交,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处理。

4. 不准在通道、电梯间、餐厅、吧台、娱乐等客用公共场所吸烟,仓库、厨房、锅炉房、总机房、闭路电视室等室内严禁吸烟。吸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吸烟。

5. 各类失职处分:

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辞退及开除的处理。

甲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口头警告一次。

* 违反仪容、仪表、神态、行为举止等规范的行为。

* 上班不穿公司规定的工作服,不佩带员工名牌。

* 上班时未按公司规定戴饰品。

* 当班时串岗,扎堆聊天。

* 当班时吃食物。

* 当班时打私人电话、干私活,看书报杂志。

* 看到客人不问候,不微笑。

*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头。

* 在宾客面前横穿行走,别人说话时从中穿行。

*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口哨,哼歌曲。

* 对宾客的问话不理不睬,或回答说:“不知道”。

* 在客人休息区内奔跑,鞋底上钉。

* 对上级、同事态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 随地吐痰,丢抛纸屑、烟蒂、果壳等杂物。

* 下班后仍在客人休息区内逗留、游荡。

*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轻度经济损失。

乙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书面警告一次。

* 当班时打瞌睡。

* 离岗时,未检查电、气、水源等开关,造成能源浪费。

* 拒绝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

* 违反公司的吸烟规定。

* 未经批准私配工作场所钥匙。

* 不服从工作调动。

* 私下使用他人电脑或用公司电脑玩游戏。

* 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品。

* 不上缴客人或员工遗留物品。

* 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

* 将公司的财产、设施、工具用于个人私用。

*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引起客人投诉。

* 其它类似性质的较重过失行为。

丙类失职: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严重警告一次,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 向客人索取小费。

* 对宾客、同事态度粗暴,说粗话、脏话、吵架。

* 故意损坏或损耗公司、客人、同事的物品。

* 偷拿宾客或同事的财物。

* 行为粗暴、侮辱或殴打他人。

* 假公济私,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 参与赌博、充当皮条客,介绍暗娼等违法行为。

* 当班酗酒或躺下睡觉。

*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 未经批准向外泄漏或提供公司的内部资料(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及商业机密。

* 任何形式的贪污行为。

* 私自启用公司财务或私下为他人提供方便。

* 未经批准私配关键部位钥匙。

*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情节严重。

*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 其它类似严重过失行为。

6.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 迟到1小时以上,仍未及时通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者。

* 无故不上班或谎报请假理由经查明属实者。

* 假期已满又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

* 因打架、殴斗致伤不能上班,属主动挑起事端者。

*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将予以解雇。

* 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已办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或请假获得批准但不按期回来上班者,均作旷工论处。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累计三次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条 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职位

底薪

津贴

奖金

全勤奖

年终奖

通讯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日期:

1. 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每月1号到31号。

2. 员工工资的发放日期为:次月10日。

第四条 员工年终奖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1. 服务满三个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计发放年终奖。

2. 服务不满三个月,不发给年终奖。

第五条 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六条 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 调派与休假

第一条 调派

1. 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派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 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一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3. 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包括其它奖金)。

第二条 给假

1. 下列日期为例假日,假期根据国家法定给予:

2. 以上假日休息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可以调休也可按加班办理,加班根据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3. 员工请假按下列规定办理:

A. 事假-

因私事待办者,可请事假,但事假月累计不得超过五天,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以上同意后,方可休假,擅自不来者,作旷工处理。部门主管权限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报部门经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报公司人事部。

B. 病假:

病假需市级医院或特约医院出具证明,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有效。病假条需要提前送交部门,否则无效,作旷工处理。急症应当天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假条可在第二天送到。

C. 婚、丧、产假:

需要事先提前报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后,上报公司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D. 探亲假

在公司服务六个月者,可享有薪探亲假三天,服务满十二个月者,可享有薪探亲假六天,超过部分视事假处理。

E. 公假

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确定。(资格考试、培训应于其从事职业相关)。

F. 公伤假:

因公伤可请公伤假,但须出示医院证明,假期依实际需要确定。

4. 请假逾期按旷工论处(续假批准除外)

5. 薪资给予:

a. 月累计事假超过五天者,不发给当月奖金。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不发给当年年终奖。

b.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由各店店长进行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批准假期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补假外,均按旷工论处。

6. 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a. 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店店长及主厨、副主厨请假/休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b. 门店各部门主管请假/休假报部门经理批准。

c. 门店各级员工请假/休假报店长批准。

7.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填写请假条,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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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6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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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5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政务投诉督查科),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方式如下:

(一)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

(二)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对上个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区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四)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四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是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部门窗口的评分标准

(一)窗口建设(60分)

1.审批职能整合进驻。(10分)

按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的得10分。

2.事项进驻到位。(10分)

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按规定将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每项扣2分。

②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发现体外循环或两头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再到原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找领导签字、缴费或领取批文、证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员进驻到位(10分)

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并按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本项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领导需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每月至少1次(综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在编人员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门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扣5分。

③未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中途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综合窗口部门未明确窗口联系人或更换联系人后,未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权到位(12分)

审批职能部门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本项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

②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或授权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环节外,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未在政务大厅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规定使用审批系统办件(18分)

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开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受理事项未及时录入审批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件次扣1分。

②区级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不开放数据端口或拒不迁移审批系统的,扣3分。

(二)服务质量(40分)

1.规范办件(20分)

按承诺时限规范办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超过承诺时限办理或对网上申报件不及时处理,且属窗口部门责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过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实填写特别程序申请理由、办理结果等信息或不规范使用特别程序功能规避时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为规避办件超期将未办结事项擅自作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

③对已正式受理的承诺件,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对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经审查不符合办理要求不予许可的事项,不向申请人说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续不规范的;不按操作程序办理审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认真执行中心并联审批有关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参加联审会议,配合协同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并按要求限时办结。不配合或消极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示范文本,事项办理档案规范完整,抽查发现档案不规范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无档案的扣3分。

2.及时更新办事指南(5分)

按要求制作本部门办事指南(含审批流程图和审查工作细则),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审批事项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政策文件或区政府公告下达后一月内及时修订办事指南。本项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编制办事指南的,每项扣2分。

②办事指南信息不规范、不准确,不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的,每项扣1分。

3.投诉管理(15分)

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当事人投诉窗口部门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转给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或咨询(含网上咨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或答复不全面、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三)奖励加分(20分)

工作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l.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3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6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

2.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1分;主动提出压缩承诺时限并有效实施的每项加1分。

3.窗口积极配合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受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及领导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分。

5.办事群众对窗口单位及人员给予赠送锦旗、书面表扬,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6.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积极为中心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和加强中心建设建言献策,被采纳和推广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获得季度“优秀窗口”奖励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擅自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2.窗口因投诉举报,发生与投诉人拉扯、吵闹等过激行为的。

3.窗口有违规收取费用的或未统一将收费事项集中到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缴费的。

4.窗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窗口当月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八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守纪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二)业务技能(10分)

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未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事项的,每件次扣2分。

2.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规定及时将办件资料录入审批系统或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扣3分。

(三)工作纪律(30分)

严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纪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

①上班迟到、早退(以中心指纹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每次扣1分。

②每月请假(有人顶岗)的累计1天扣1分,请假(无人顶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脱岗每次扣2分。

④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扣1分;早上两次或下午两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半天计算;一天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1天计算。

⑥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员请假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将经单位领导签字或办公室盖章的假条传真至政务中心,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抽烟、吃东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及花卉乱摆放、零乱无序、不整洁的,每次扣1分。

6.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暖风机等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看小说、看视频、炒股、网购和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实绩(2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对办件群众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群众不满意,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办人没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导致申办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不按操作程序办理事项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审批档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网上办事(20分)

严格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窗口人员必须每天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未按要求登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将本级行政职权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未全部纳入的扣2分。

3.精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将办事指南录入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发现网厅中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录入不完善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逃避电子监察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5.未运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同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办件超时,审批系统里每出现一起黄牌办件扣3分,每出现一起红牌办件扣5分。

(六)交办任务(10分)

保质保量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每个窗口每月报送窗口工作简报一篇,未报送的扣5分。

2.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次扣2分。

(七)奖励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1.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经确认属实的,加3分。

2.因正当履职引起服务对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务对象过激言行攻击而保持理智,未将事态扩大的,加3分。

3.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创新工作方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个加3分。

4.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5分。

5.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区级部门及媒体表扬的加5分;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5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20分。

6. 当月提供延时服务,或者在工作时间外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经确认属实的,对提供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每次加2分。

7. 及时总结窗口工作经验,撰写窗口工作简报,在完成既定简报任务的基础上,每写一篇简报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3分。

8.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2.将在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带回原单位办理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咨询、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取批件或证件的。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不听劝告,造成影响较恶劣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评结果的运用

第九条 对部门窗口的考核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进驻部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察室)、区直机关工委,按一定分值记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总成绩。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优秀窗口”称号。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第十条 对窗口人员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该年度考核最终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抄报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室)、区公务员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达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300元。

2.每月请假累计1天(有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每请假半天(无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奖50元,旷工1天扣绩效考核奖100元;旷工3天及以上,当月无绩效考核奖。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评选“优秀工作人员”称号,其中,“五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3%评选,奖金500元,“三星优秀工作人员”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7%评选,奖金300元,“两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10%评选,奖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来评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占所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且不占原单位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经区人社局批准后,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

(五)下列人员不参与年度“优秀”评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

1.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

2.试用期人员、临聘人员。

3.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或病假超过2个月的(含2个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决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给中心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每月公开通报。

第十二条 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务中心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

1.不服从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连续两次月度考评低于70分、影响工作绩效和窗口总体印象的;

3.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单位。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情节恶劣的;

2.一年内被两次约谈、通报批评的;

3.被行风监督员、效能办、媒体等批评或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破坏政务中心团结,煽动不良情绪,对政务中心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中心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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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六年级班规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六年级,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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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品格;播种一种品格,收获一种命运;播种一种命运,收获美好明天。” ——送给每一位同学

新学期我们组建了四年级五班,为让同学们继续养成自觉学习、遵规守纪、文明礼貌等好习惯,特建此班规。希望所有同学之间相互监督进行实施。

一、安全:

1、在校园内不爬栏杆、窗台、围墙、旗杆、篮球架等,在教室内不准将身子探出窗外。

2、上下楼梯应走指定路线,上学放学路上靠右边走。不跑、不推、不拥、不挤,遇到人多时要礼让,不得争抢。

3、课间和中午早上到校时间不在教室、走廊、楼梯间等地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4、不玩危险的游戏,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班干部管理。

5、坐班车同学自觉服从专车司机管理,行车途中不得把手,头伸到窗外;不得在车内打闹。

二、学习:

1、上课前准备好上课用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以集中注意力。上课认真听讲,绝对禁止上课说闲话﹑搞小动作。上课应该积极思考,大胆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2、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作业,保证作业书写工整认真,不得抄袭作业,一定要按时上交作业,并及时改正错题。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组长及班干部的检查和抽查。

3无论什么作业,要保持书本的整洁,不在书本上乱写乱画,爱惜本子,不能把本子撕烂弄脏,指定签名的作业须有家长的签名方可是完成作业。

4、有不会的问题及时质疑解惑,不能将疑惑留到第二天,养成勤学好问的习惯。

5、有自己的短期、长期目标,并为之而付出努力,树立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不断反思总结自己的学习情况,并虚心接受小组长和班干部的帮助和监督。

三、纪律 :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要向老师请假。

2、做操、做眼保健操时做到又静又齐,动作要到位、舒展。

4、放学后应以班级为单位迅速离开教室,到楼下集合,不得拖拉,不得喧哗,站好后有序出校门。

四、卫生:

1、将自己打理干净整洁,桌面课本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存放垃圾。

2、早晨到校后,认真迅速按标准做好值日,将自己分管的区域整理好。

3、无论走到哪里,看到垃圾自觉捡起来,做个爱清洁的孩子。

4、对于乱丢垃圾的现象及时制止,争当卫生小能手。

五、文明礼仪 :

1、不说脏话不骂人,举止端庄,为人和善。穿着朴实自然,不得留长发怪发。

2、不乱吐痰,乱擤鼻涕,不随手乱扔。

3、遇事冷静,宽容待人。

5、见到老师、长辈主动打招呼,同学间相互礼让。对老师有礼貌,不能顶撞老师,认真听取老师的教导。

6、有错主动承认,不撒谎、不推诿,答应别人的事一定做到,不能失信,要信守诺言。

7、不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9、开校会时要遵守纪律,庄重严肃,认真听取领导和同学的讲话,不得小声议论﹑做小动作﹑吃东西。

六、节约:

1、不浪费水、电、粮食、书、本子、粉笔、钱等等,做勤俭节约的好孩子。

2、爱惜公物,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3、不购买垃圾食品,不乱花钱。

以上条款同学们一定要做到,力争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班风,使每一位同学都能成才,成为家长,老师,学校,社会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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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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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 名

说 明

1、本劳动合同供全日制用工参考使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需要依法调整相应条款。

2、此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自年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在甲方项目所在地(地点)(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详见岗位工作职责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乙方现任职务

和工作岗位,约定工资为/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2、甲方必须每月至少1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日为发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其工资报酬。

4、乙方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享受婚丧假、女职工孕期检查、产假、哺乳期内哺乳时间、计划生育手术假、男方护理假等期间,甲方应视同乙方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其中依法应由乙方应承担缴费的部份,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甲方招用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执行特种作业有关规定。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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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班级自主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班级,经理,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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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学校工作,加强学生的常规管理,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核心,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特制定如下班级量化评比细则

一、学月评价(总分:100分)

(一)校风校纪检查(占60%)

1、文明守纪(50分)

(1)按时上学不随便缺课。迟到1人次扣1分,旷课1人次扣2分。

(2)早晨、下午到校后不允许玩耍、追逐打闹等,应当认真学习,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课前及时做好学习准备,上课专心听讲,不随便讲话、打闹、下位,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并认真完成作业,违者每人次扣1分。

(3)要尊敬老师和长辈,见到后要主动问好;进办公室要喊报告;违者每人次扣1分。团结同学,不打架骂人,不说侮辱他人人格的语言。课下不追逐打闹、高声叫嚷、不围观来宾车辆。违者每人次扣2分。

(4)准时参加课间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做操要认真、准确、呼号要响亮准确、教师要跟队,达不到要求扣3分。积极参加校会、升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集合要快速,老师讲话时队形保持整齐,不准说话。带回时要按顺序离开地点,否则每人次扣2分。

(5)放学集合队伍要快速、整齐、不脱节、不拥挤,行进中不跑步、不抢道,呼号嘹亮。否则扣该班2分。街队要整齐,遵守交通规则,进校后不骑自行车,在校外不允许骑快车,不玩火,不做危险动作,否则扣该班3分。

(6)要爱护学校及群众的一草一木。不随便损坏学校的花草树木、桌凳门窗、卫生用具等学校的一切财物。离校时要关好门窗、断电,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包括罚款处理)并扣该班5—10分。

(7)学校允许较远的同学骑自行车,自行车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并上锁。不准骑没有锁、站不稳的自行车,停放时,车把一律向左边扭把。自行车车棚从南往北依次是五年级两间,四年级两间,三年级一班一间,三年级二班一间,最北边三间为教师车辆摆放位置,达不到要求的不允许骑自行车,否则每人次扣该班2分。

2、卫生方面(50分)

(1)个人卫生

①要衣着整洁,手、脸、脖子、脚干净,要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达不到要求者每人次扣1分。

②不喝生水、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注意饮食卫生。否则每人次扣1分。教室空气不清新,每发现一次扣5分。

(2)环境卫生:

①室内外卫生要洁净,地面无垃圾、纸屑、痰迹,门窗、玻璃无尘土。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2分。

②桌凳、卫生用具摆放要整齐,张贴要规范,墙壁无污垢,不准将墙壁弄脏,更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画。达不到要求者扣5-10分。

(二)各项活动(占40%)

1、学校集中检查(50分)

每周一下午进行卫生扫除活动,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成绩求其平均分,纳入量化。平时对纪律、学习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量化。

2、其他活动(50分)

学校将不定期地举行各种活动,在活动前制定具体的方案,学校将根据方案对各班进行量化。如一学月内举行多次活动,则取平均值进行量化。

(三)加分项

(1)学校鼓励学生争做好人好事,如帮助他人、拾金不昧等,凡是班内做了好人好事,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加1-2分。

(2)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某些班级参加打扫本班卫生区以外的其他劳动,每参加一次,给班级加1-2分。

(3)学生为学校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如运动会、演讲比赛等,学校视情况加1-2分。

二、学期评价(总分:100分)

1、日常管理(占60%)

各学月班级量化成绩的平均值按60%折算后,即为本学期班级日常管理得分。

2、班级成绩(占40%)

每个学科取得全乡第一名记100分,最后一名记20分,中间按等分法依次递减。班级各学科得分的平均值按40%折算后,即为本学期班级成绩得分。

班级学期评价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班级学期评价得分=日常管理得分×60%+班级成绩得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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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星党员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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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五星党员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一)学习提高星(20分)

1、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4分)

2、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4分)

3、自觉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4分)

4、能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及各类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4分)

5、通过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分)

(二)争创佳绩星(20分)

1、热爱岗位,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服从工作大局。(5分)

2、高标准,严要求,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3、创新意识强,善于钻研,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工作方法得到认可和推广。(5分)

4、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有挺身而出的责任和担当,不逃避,不推诿。(5分)

(三)服务群众星(20分)

1、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立足岗位任劳任怨,克己奉公。(4分)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4分)

3、向群众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深得群众拥护。(4分)

4、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沟通调解,有效化解群众矛盾。(4分)

5、从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积极开展帮扶救困活动,牢固树立一名党员一面旗的新形象。 (4分)

(四) 遵纪守法星(20分)

1、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5分)

2、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5分)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敢于监督、举报各项违法行为。(5分)

4、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廉洁勤政形象;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无吃拿卡要现象,无收受贿赂行为。(5分)

(五)弘扬正气星(20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分)

2、敢于同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分)

3 、家庭和睦,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关心群众,为人公道正派。(5分)

4、 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勤俭持家,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5分)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在述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局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局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并积极向上申报推荐。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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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优秀班主任评比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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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卫生习惯(两学期)

(1) 学习自己使用调羹吃饭,在老师帮助提醒下能吃得干净。

(2) 学习能自己处理小便,不随地小便,不尿在身上。

(3) 能区别自己的手、脚、服装是否清洁,在老师帮助下,玩完后能洗手并拍掉身上的灰尘。

(4) 教会幼儿洗手的方法,并知道餐前、便后要洗手,会擦自己的毛巾,饭后能用毛巾擦嘴、漱口。

(5) 在成人提醒下每天能带手帕,能用手帕擦嘴,不玩弄手帕和用手帕揩脏物。

(6) 在成人提醒下,不随地抛纸屑。

(7) 在老师经常提醒下不吮手指,不咬手指甲。

注意安全保护(两学期)

(1) 懂得脏物、玩具不能放进耳、鼻、口中。

(2) 上下楼梯不推撞同伴,不往下跳。

(3) 在老师提醒下,知道不能到危险的地方去玩。

二、 文明礼貌

上学期

(1) 来园及离园时会使用礼貌用语(早、再见、谢谢)学习在老师提醒下招呼人。

(2) 能分清自己和幼儿园的东西,不把幼儿园的东西带回家。

(3) 感受成人的关心和爱,初步学会爱父母、爱老师。

(4) 愿意上幼儿园,在活动中情绪愉快。

(5) 对自己周围生活环境感到亲切。

下学期

(1) 继续要求幼儿来园及离园时会使用礼貌用语,见到客人会主动招呼。

(2) 在集体活动中,能按老师指示行动。

(3) 能分清自己和别人的东西,不随便翻弄别人东西。

(4) 习惯幼儿园的集体生活,喜欢上幼儿园。

(5) 愿意参与活动,逐步培养其独立性、增强自信心。

三、 行为规范

上学期

(1) 学习边对边、角对角地折叠手帕,学会折叠衣裤。

(2) 学习把衣鞋放在指定的地方。

(3) 愿意在成人指示下,按时睡觉、进餐、活动。

(4) 在教师提醒下,能轻轻地搬椅子、积木。

(5) 能听懂老师说的话。

下学期

(1) 能按次序上下楼梯,不推人,不拥挤。

(2) 逐步学会折叠小毛巾被。

(3) 在老师提醒下,能拾起掉在地上的玩具,玩好玩具后能归还原处。

(4) 学会做自己能做的事。

(5) 能安静倾听,对活动有兴趣。

四、 交往能力

上学期

(1) 学习在集体中与一两个同伴一起游戏,并能模仿同伴游戏。

(2) 自己要玩别人的玩具会征求别人同意。

(3) 逐步适应集体生活。

(4) 学习交往语言:对不起、没关系。

下学期

(1) 学习在集体中能与两个以上同伴一起玩。

(2) 会发现同伴在游戏中的角色,并模仿着学做其它游戏。

(3) 体验大家一起玩的快乐,初步学会分享。

(4) 继续丰富交往语言:我和你一起玩,请原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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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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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规定

安装作业资质

1、 作业队伍的资质:作业队伍必须持有注册所在地省级或同级部门办理的并在工作所在地等记的有效证件。

2、 作业人员的资质:从事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一定的资质并取得上岗证,并有多年工作经验,方可上岗。

3、 施工方案的审查

①施工队伍的审批必须是施工单位自审手续齐全(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

②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需要改动时,施工单位要报请建设单位审查同意,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所发生的质量、安全、工期、措施费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2 实施细则

在施工阶段,必须将经过施工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送建设单位,由工程师予以审定批准,审定承包企业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是为了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正确处理项目投资和工期、项目投资和工程质量的辩证统一关系,努力促使人力、设备、材料、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施工组织设计是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一经批准,就应作为指导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 ①建设进度安排上的均衡原则。按照工程项目合理建设的程序,排列施工的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项单位工程的施工周期,做到使建设工作分期分批地进行,避免过分集中,有效地削减高峰工作量,减少临时设施,避免劳力、机械、材料的大进大出,保证建设按计划、有节奏地进行。

②作业的高效性。应广泛推行驶流水作业,如组织专业作业队或多工种的混合作业队,按照规定顺序不间断地在若干个工作性质相同的工作面上,流动施工,专业组由于操作专业化,有利于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同时可保证工作面不空闲,工序作业不间断,实现均衡连续作业,有利于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③进度安排时应考虑项目的配套建设。项目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交付使用。投入生产,形成现实的生产力。只有配套建设,才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④重视施工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应考虑全局,抓住主要矛盾,预见薄弱环节。工程师审核企业资质、作业人员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求根据客观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好施工全过程的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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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团支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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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班级团支部的管理,使其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的目标迈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团支部的性质

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

第二条中学团支部的的组织机构

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团支部,团支部委员会应设立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级团支部的委员由班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团支部委员应依据下列条件

1、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有热情,有责任心,乐于助人。

2、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具有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个人修养好,在班级内有一定的威信和模范带头作用。

4、本学期内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良好。

第四条团支部工作职责:

1、负责团支部各项工作计划、制度、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当好校团委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做好本班青年团员思想教育工作。

3、做好本支部的团员登记、注册、团员统计、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和团费的收缴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或联谊活动,关心团员青年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5、做青年的知心朋友,使团组织真正成为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其合法权益。

6、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组织发展工作。

第五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团支部书记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并且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

1.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并与班长相互协作,共同建设班级。

2、全面负责团支部工作,按照《团支部工作职责》要求主持本支部工作。召开团支委和主题团活动,根据校团委和我校学生工作重点,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3、及时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团委汇报工作及反映情况。

4、定期召开团支委和支部大会,根据校团委的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支部工作。

5、随时注意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的动态,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6、与各个委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和帮助其他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7、积极做好支部“推优工作”,及时反馈考查情况。

第六条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五四”评优、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学习等工作。

2、关心本支部培养考察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其它方面,做好团员组织发展工作。

3、了解团员遵守团规、团纪状况,及时向校团委、学生团总支汇报本支部的情况,组织团员接受纪律教育。

4、负责本支部的团员管理,做好团员的登记、注册、团员统计、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和团费的收缴工作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5、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团支部团会、团日等活动,负责会议和活动记录。

6、完成团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团务工作。

第七条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中央精神,关注时事热点,开展理论学习与理论宣传

2、围绕学校各阶段的中心活动,搞好各种必要的宣传,并及时总结活动材料。

3、根据学生团总支宣传部的要求,领导本班宣传班子做好通讯报道等宣传工作。

4、宣传本支部的工作和优秀团员事迹,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

5、每月组织同学积极向校报、团报及其他报刊、杂志投稿。

6、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小结、有主题、有成效。

7、完成团支部书记安排的其他团务工作。

第八条根据班级学生特点适时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课余活动。

1、适时开展班级文体活动,使每个学生在活动中增进团结,增进友谊,增长知识,形成良好的集体观念。

2、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3、积极与班委会做好沟通,形成班内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

4、关心学生生活,及时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树立正气,抑制不良风气在同学中的影响。

5、团支部应开展好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6、各班级团支部开展活动应自行采写新闻稿件及图片,经由校团委发至校内及校外媒体。

第九条例会制

1、各年级班级团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召开。

2、各班级团支部内部会议每两星期一次,由班级团支部书记负责召开,组织委员做好记录,学期末校团委将统一检查并纳入班级团支部评优工作。

第十条班级团支部考核制

1、按时参加应到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能到会者必须事先请假。无故缺席三次的班级团支部将不参加校级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2、服从组织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延误校团委、学生团总支、班级团支部工作。三次犯以上情形者,班级团支部及团干部将不参加校级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3、各班团支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班主任汇报,由班主任、团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开展。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严重警告。

4、除特殊情况外,能参加所有应到会议的班级团支部,三级奖励。

5、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的班级团支部,二级奖励。

6、能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工作计划,并校团委认定切实可行者,一级奖励。

7、能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建议、意见或指出校团委、学生团总支工作不足者,一级奖励。

8、根据班级团支部所获得的奖励次数及级别,在评选优秀团支部时给予优先考虑。

9、以上考评将与班级团支部及班级学生团干的评定直接挂钩。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不能参加校级以上“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凡受奖励者,在评定中优先考虑。

10、处分分为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劝退和自动辞职。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与要求

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协助学校党组织做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力量。北中高中校团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中不断巩固团的基层组织,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特制定北中高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标准。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关心和帮助要求进步青年的成长,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热爱共青团组织,自觉以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地履行团员义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严于律已,作风正派,勤奋学习,成绩突出,全面发展。

(二)优秀团干部标准

1、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勇于开拓,敢于创新。

3、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精神,并注意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成绩显著。

4、能积极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严于律已,服务意识强,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在现任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先进团支部标准

1、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能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能引导班集体形成积极进取、努力向上的良好风尚。

2、团支部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工作积极肯干;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团员无违纪情况发生。

3、积极贯彻落实《北中高中班级团支部管理制度》,团员管理、教育工作正常,发展团员坚持标准,组织生活注重质量。

4、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特色,发动面广,效果显著。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要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校团委承担,有关部门配合。

2、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先由所在团支部民主评议推荐,再由学校团委考察审核;先进团支部由学校团委组织互评,民主推荐产生。

3、评比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确保表彰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推荐对象填表前要在校内公示三天,接受监督。

4、校团委结合评选表彰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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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销售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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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听从安排,配合部长的工作。

3、热心学生会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大胆敢管,切合实际,注重工作效率。

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树立在老师和同学心中的良好形象。

5、各成员在工作中要互相配合,相互协助,相互尊重,相互团结。

6、注意自身的仪容仪表,和言行举止,不得做出有辱部门荣誉的事。

7、自觉遵守值日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值日工作。

8、如出现不遵守校规,违反纪律等情节严重者交由刘老师处理。

开会制度

1、每周星期团队办公室开会,若时间地点有变组长会通知。

2、开会要准时到场,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若有事需交请假条到组长处。

3、保持开会过程中的安静,做到相互尊重,不得随意讲话、吃东西或睡觉。

4、每次开会必须佩戴好校牌和团徽,以便检查。

5、每次开会带好笔和本子,做好会议记录。积极主动发言,提出见解和疑问,阐明自己的观点。

6、每次开会必须佩戴好校牌和团徽,以便检查。

罚款制度

1、若开会无故迟到罚款2元。

2、若开会未戴校牌和团徽罚款1元。

3、不遵守开会制度,随意讲话,吃东西、睡觉等罚款2元。

4、若出现顶撞老师,欺负同学被反应的情况罚款5元。

注:各成员交的罚款由刘智龙保管,王黎曦记账,每周开会公布罚款事项,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交的罚款将作为部费,(部费用来成员假期聚会或奖励优秀干事所用)

奖励制度

1、获得优秀干事称号可奖励

2、在学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事可奖励

3、平日工作积极,细心可奖励

4、获得老师表扬可奖励

注: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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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空调机房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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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空调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办公楼正常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央空调机房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螺杆机组的制冷原理,结构及操作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做好冷冻机组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防止产生故障或不安全苗头,确保办公大楼冷气供给;

三、机组运行期间,值班人员应定时监视各仪表(每两小时一次),做好运行记录,并定时对主机及辅助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工况不良时,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若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应通知上级领导;

四、严禁在设备周围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机房内堆放可燃废物,防止自燃而引起火灾;

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严禁喝酒上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好机房的卫生、消防工作,尽可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六、严禁擅自更改机组各参数的设定值,若有需要应事先通知厂方调试人员,经许可后方可变动,并将变动参数做记录;

七、停机期间,应做好主机及各辅助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

八、值班人员离开机房随时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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