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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运营服务公司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运,服务,企业,全文共 2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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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网上电子商务业务整合营销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淘宝商城营销(以下简称整合营销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委托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活动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服务的店铺ID是________________店铺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内容如下:

备注:

1、所有店铺推广投入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为兼职个人运营,并没有自己的团队,估服务内容并不包括店铺装修、图片设计、客服外包、产品上架、售前客服、售后客服等内容,但为了商城更好的发展,乙方可以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为期 年),合同到期以后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如甲方的库存发生变化未能及时更正,造成无货空挂,可能会引起相关销售平台的处罚,此类处罚由甲方全权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任何因产品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3、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在乙方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既定策略的执行,不得对乙方的操作进行修改,确保乙方制定策略的完整执行,若甲方自行对产品进行更改,对乙方的优化策略造成影响,此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可随时参照数据报表监控乙方优化策略执行的效果,并及时向乙方传达自身需求,由乙方进行策略调整。

5、若甲方因店铺被处罚或其他原因不继续经营店铺等甲方单方面问题导致服务无法继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

6、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8、合同期间,甲方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额都算乙方所销售出的销售额;

9、乙方应为甲方做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保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10、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主帐号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店铺整合营销”的项目。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服务给与使用,除非甲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11、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对甲方所委托的网店店铺主帐号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公司。

但下列情形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1.1该信息乃根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11.2甲方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部门要求下而披露。

11.3乙方将对商城账户操作进行严格控制,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有任何责任。

11.4请甲方在合同满后及时更换主帐号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服务结束后,甲方应及时更换密码,如在服务结束后由于密码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四、服务费用

1、由于乙方为个人兼职运营,只在业余时间为甲方提供商城运营服务,估在乙方运营顾问期内,甲方只需从每月的销售额中提取5%的佣金作为乙方的服务报酬,并不需要另行支付技术服务费。

2、结算时间:双方原则上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出具上月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 日至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服务报酬。

五、违约处罚

I、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销售当中出现问题且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其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II、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 其他

1、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为中文本,共贰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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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与个人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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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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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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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 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 下结束而定。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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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科技公司入股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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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2、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3、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4、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5、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______:姓名______,股数股,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数股,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数股,股比______%。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______元(大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______,账号为______。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______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______元/月,董事为______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 %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______%。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______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和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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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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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姓名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姓名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姓名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二、投资

1、投资总额人民币_____万元、投资情况:

(1)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2)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3)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4)出资人民币______元整,持有公司______%股份

三、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四、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3、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4、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5、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6、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8、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9、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0、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修改公司的章程。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七、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上年的亏损。

3、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八、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九、其他

本协议书共______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_______

股东:_______

股东:_________

股东: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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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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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保险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进行________贫困县扶贫合作开发项目,增加该县的发展能力,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和资金投入,开展______贫困县旅游开发战略合作项目。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共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资金投入

1、甲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占股______%。

2、乙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占股______%。

四、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在项目开展前期投入资金______元,以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2、乙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及开发过程中政府手续的协调和批复等有关涉及政府和农民及农民组织的协调工作。

3、乙方指派代表______对扶贫合作项目进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甲方指派代表______配合甲方工作。

4、对项目涉及到的相关策划与设计顾问、施工管理、招商与销售服务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应当就本项目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相关配套扶持资金,争取政策支持,争取相关荣誉,以使项目开发增加保障。

5、甲方就该贫困县旅游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五、合作收益分配

1、合作收益=合作项目总收入-合作项目总成本-扶贫资金。

2、甲方获得合作收益的______%,乙方获得合作收益的______%。

3、合作收益_____%捐赠作为_______贫困县的扶贫资金,为该县开发建设。

六、保密约定

1、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违反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_______元。

3、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获得赔偿。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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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分公司合作协议书科技公司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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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

乙方: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之《关于长期科技合作的协议》(下称“《长期科技合作协议》)的履行,并签订本终止协议如下: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长期科技合作协议》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下称“终止日”)起正式终止。乙方在《长期科技合作协议》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同时停止。

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在《长期科技合作协议》项下或与之有关而对对方(及对方任何董事、管理层、其他员工、代理或代表)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任何性质的索赔的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包括赔偿在内的任何性质的责任)亦在终止日无条件地被放弃和解除。

3 双方承诺对在签订和履行《长期科技合作协议》过程中所了解的一切个人信息、公司信息、项目信息严格依约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信息。

4 如《长期科技合作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有任何不一致,则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5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

6 本终止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7 本终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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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股份公司财产分割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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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女方: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日前支付共计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_市路弄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女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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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中介,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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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男,________岁,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男,_________岁,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_____;合伙人共出资。其中甲方_____出资现金与设备,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共计______元入股。乙方_______出资现金。

第三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四条、盈余分配

1、甲方做为材料出资方,故前期盈余先付给甲方,做为材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材料成本费用,其它盈余按比例__________分成。

第五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并负责商铺的实施和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维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七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八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诉。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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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公司与酒店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酒店,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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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

经营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 )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派遣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元。

2.计件工资。

计件单价为。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4.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元。

第十条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

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等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等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乙方上岗前、派遣期间、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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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药品制造贩卖新股份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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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XX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XX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 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 股 份 转 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此人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二节 股 东 大 会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

第四十一条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四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四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四十八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四十九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 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重大资产的收购或出售;

(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六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六十五条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六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七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六十九条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七十二条 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五章 董 事 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七十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十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七十七条 董事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七十八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十九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八十条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

第八十一条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十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十三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八十四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八十五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八十七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 事 会

第八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第九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九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十四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副董事长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均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经理提议时。

第九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挂号邮件方式、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

如有本章第九十八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一百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方式表决。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三节 独 立 董 事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__]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应当从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中选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注册会计师。

第一百零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公司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对被提名人的资格和独立性向股东大会发表书面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向股东大会出具书面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 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上述情况及《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被无故免职。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一百一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外,独立董事还有权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金额高于XX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当事先经独立董事认可;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第一百一十六条 独立董事在行使上述特别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同意、保留、反对等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XX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时间和本章程规定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凡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充分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或延期讨论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和独立董事应保存______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

第一百二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益的机构或个人取得额外、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

本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章 总 经 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______名,总会计师一名。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章 监 事 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从______提名的监事中选任。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表决通过形成有关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权限。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利润分配表;

(4)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5)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3)项以外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__%;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节 内 部 审 计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为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务所必需的其子公司的资料和说明;

(三)列席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他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第一百六十七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职位出现空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填补该空缺。

第一百六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委任填补空缺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确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其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理由不当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诉。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事。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传真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五条 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二)股东大会依照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三)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__________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通过签订合同加以明确规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第(一)、(二)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选定。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三)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节前条(五)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一百八十九条 债权人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修 改 章 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原审批的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九十七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八条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九十九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百零二条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股东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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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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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监事会决议范本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召开。出资多的发起人已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到会监事__________人,实际到会监事__________人。会议由出资多的发起人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选举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__________ 人,占监事总数__________ %

不同意________ 人,占监事总数__________ %

弃权__________ 人,占监事总数__________ %

与会监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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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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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因乙方长沙湘江枢纽王家咀泵站低排管涵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高速公路K0+200处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_______________,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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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企业与个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1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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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1

甲方:

乙方:

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b2c电子商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和技术支持,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以及b2c电子商务和甲方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乙方有参与的,甲乙双方按每项活动净利润80%的五五分成。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乙方:____签字:

范本2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装饰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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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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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丁方: 身份证:

戊方: 身份证:

甲乙丙丁戊五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成立广州惠城快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五方约定订立如下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整。五方以各自出资额承担公司经营中发生的责任。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____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_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____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____%。

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____%。

戊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 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股权转让和退股

1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继续合作,则再续期或重签协议。

2转股

公司成立起1年内,任何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2 年起,甲、乙、丙,丁,戊方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股东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但必须经最大股东甲方同意方可,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向此五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取得另四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投票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也无效。

3退股

退股股东首先须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和该股东个人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需向公司的赔偿等),其次,当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时,须按财务报表,清偿现有的公司对外债务,且征得另四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股权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全部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四条 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1 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2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3 股东利润分配:每季度预留部分利润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具体预留比例视利润金额定。

4 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一个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 (奖励方法:具体拟定。)

5 若清算利润,发现公司运营亏损时,甲乙丙丁戊五方需按股权比例,在1个月内补足公司亏损资金,和日常运营资金。如不按约定日期补足,则等比例稀释股份数量。

第五条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 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和按时出勤的股东,等同公司职员,参照公司规定领取对应底薪。

参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股东,等同公司业务员,参照公司业务提成标准领取对应提成。

2 甲乙丙丁戊五方约定以1年为一个周期,每年12月30日前决定第二年的主要管理经营者权限。

以下为20__年度公司管理职能分工:

①任命甲方为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审批财务开支事项,甲方审批权限为 50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五方共同口头或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审议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② 任命乙方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负责公司的业务拓展,和业务团队管理。

③任命丙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④任命丁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⑤任命戊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第六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处理

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月月初召开。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遇有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戊五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在五方意见相持不一致时候,甲方可行使一票否决权,独立决定该项重大事务。

第七条 合作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甲乙丙丁戊五方不愿继续经营,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丙丁戊五方应对本合作协议事项,以及股东会议决定的重大运营决定遵守保密约定,如因泄漏机密引起的所有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由泄漏信息方承担。

第九条 补充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合作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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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广告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企业,全文共 4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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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进津建筑业企业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生活、劳动条件的逐步改善。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2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对公司和员工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3条 公司工会是全体员工合法利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4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益,公司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工会意见。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均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得工会和职代会同意。

第5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6条 员工是公司的主题,是企业的主人翁。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其他形式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就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问题与公司进行平等协商。

第7条 企业员工通过职工大会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会和职工大会依法行使权力。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8条 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津。贴、补贴

第9条 工会每年年初根据上年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费用价

格指数,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水平。

第10条 员工工资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减而浮动。

年度各企业在岗人员人均收入 元以上。

第11条 企业按月支付给员工工资。

第12条 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各企业 年度最低工资为每月 元。

第13条 各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员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标准,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14条 员工企业在法定休假日即依法参加社会实践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15条 各企业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

第16条 各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及员工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17条 每年的设备维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六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18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企业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 保险福利

第19条 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具备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0条 各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业,应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21条 各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保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22条 各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和做好特殊工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23条 各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工作。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24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员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25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26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27条 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28条 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正确使用。

第29条 各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30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31条 哺乳期的女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后,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32条 企业为女工每年进行妇科检查。

第33条 各企业坚持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34条 女员工特殊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害女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技能培训

第35条 企业方应当有计划的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殊行业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需要对下岗员工进行转岗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36条 企业鼓励员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对经过自学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奖励。

第37条 工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岗位培训和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八章 劳动合同和劳动管理

第38条 各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依法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低于本合同规定。

第39条 工会帮助和指导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会和企业都有责任告知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帮助教育员工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合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员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40条 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1条 员工无过错,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若本人提出续订合同,工会可以帮助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结构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一般应考虑同意续订。

第42条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定裁减人员的,按《劳动法》《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规定》程序执行。

第43条 企业厂长对企业生产经营负有全面责任。员工应服从领导,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44条 企业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并依据劳动纪律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45条 企业对员工作出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决定时,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通知工会。

第九章 合作和监督

第46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的发展,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有效的合作。

企业领导和工会主席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涉及员工整体利益重大事宜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随时约见,双方遵守联席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第47条 每季度由工会召开一次由各方面员工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员工对企业生产发展、员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层转达。

第48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企业方代表、工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并有针对性地协调相应措施。

第49条 建立每半年一次的定期协调制度。重大问题双方代表一方提议,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随时进行协商。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50条 在合同期限内,由于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双方代表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内容。

第51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

(一) 签约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 签约时依据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撤销的;

(三)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

合同无法履行;

(四)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必须变更的。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形成新的决议,报告职工代表会议后,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52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一) 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

(二) 工会被依法解散;

(三) 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诉讼,经劳动仲裁争议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五)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在七日内向审核本合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说明书。

第十一章 履行合同中的争议处理

第53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作,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协商解决,不得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协商不成的,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54条 在争议处理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第55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采取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56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正确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任何一个企业违反合同,必须承担责任。

企业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影响和损失。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57条 本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58条 本合同经各企业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盖章、签字。

第59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60条 本合同正本六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每个企业各执一份,上一级工会一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一份,副本报送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61条 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62条 各企业的工资集体协议书作为本集体合同的附件协商产生,以后每年协商一次。

企业方 工会方

公司 河南省进津建筑业企业工会联合会

首席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1盖章 企业2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3盖章 企业4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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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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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一、投入与股权

1、三方各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合计_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成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三方各占均等股权。本协议条文及所涉及股东,只限于本协议所指公司,不涉及股东个人其余业务,亦不涉及股东未来之个人发展。

2、初定每人每月各投入________元,作为公司早期推广成本,此投入期限与投入额的浮动由三方商定。

3、公司成立的成本,包括执照费用、手续费用、人力成本,由三方平摊。

二、利润分成

4、公司收益与亏损,在合作期限内,皆由三方平等分享与分担。

三、股东权责

5、在合作期限内,公司财务须在三方共同监控之下。包括预付款、不动产、公司业务收支流水账、流动资金数额,必须以内部公开的形式,确保每位股东知情。

四、保密机制

6、股东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及名誉之责任,除非业务需要,未经集体表决允许,股东应对合作相关事宜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账目、股份组成、运营情况、客户信息等一切资料。

五、退出和增加机制

7、如有一方单方面要求退出,其投入之原始股本、每月投入成本、公司利润或亏损,以上三项相加进行结算。在多数股东认定公司流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与其进行结算。

8、公司客户额及未来前景、品牌价值等,不纳入退出机制协商的范围。一旦股东退出,即不再享受公司未来前景之估价。

9、若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履行股东权责,其股份参照7、8条予以结算退出,公司股份由其余股东协商分摊。

10、若新增股东和资金投入,需经股东集体表决。

六、股权转移

10、公司股权可以买卖,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每位股东对自有股份可以出售,但需经集体表决通过。

七、其余事项

11、未尽事宜,由股东集体友好协商。除非有新协议取代,此协议长期有效。

本人年龄已超18岁,对以上协议充分理解、认同并接纳,承认其法律效力。

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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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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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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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购销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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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地址: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一、 产品霎求:

1、 产品应按本订单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交付,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约定规格、质量、重量、数量和包装。

2、 供方保证,产品不含材料或工艺瑕疵,必须严格按照本订单的规格、质量等要求,以及需方确认或提供的规格、图纸、样品或其它要求进行生产。

3、 产品同时应符合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标准(如有)。

4、 供方应自行生产产品,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产品的生产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 验收:

1 .供方应提前一周通知需方验货,需方應认是否需要验货后通知供方发货。

2. 需方在璃认样品期间发现的质量不符点,供方必须负责改正,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供方承担。

3. 供方交货后,在订单有效期内,若需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方面有异议,供方仍对此负责,需方有权

向供方提出索赔。若供方对所供货物提供大于订单有效期限的保质期,则按此保质期计算。

三、 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

2、 付款期限:款到发货

3、 [供方在需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曰向需方开具与产品品名、数量、金额一致的合法发票。供方迟延提供发票,或者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需方 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四、 交货方式及风险承担

供方承担风险和运费负责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并完成交付,运输方式为[汽运/空运/船运]。

五、 保密

供方对本订单、需方发出的其它书面文件以及供方获知或取得的需方的任何数据、信息、图纸、规格要求均应保密,除非为履行本订单的目的,不得向任 何无关的供方员工或任何第三方透露。

六、 违约责任:

1 .若供方迟延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订单总额的1%承担违约金。需方可在与供方结算时从结算金额中扣除,作为违约赔偿。供方交付产品不符合约 定的,从需方发现不符时起至供方完全纠正期间,供方应按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 方还应赔偿需方的损失。

2. 供方迟延交付产品的超过15天的,需方有权随时终止本订单。需方终止本订单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应支付终止之日前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并赔 偿需方因终止订单而遭受的损失。

3、产品与供方所作保证不符,供方除应承担对需方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对因产品存在缺陷、瑕疵或者優害第三方权益造成的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本订单一经生效,则供方先前或者单方发出的书面文件所载任何条款,或者未经需方确认而在本订单上所作的修改,与本订单不一致或者构成对本订 单的额外附加的,则供方的此类条款不具效力。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 本订单有效期限:自订单签订日起壹年。订单有效期届满,不影响一、二、五、六等条款的效力。

十、本订单以传真方式签订,本订单应在需方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内盖章回传,供方逾期回传的,需方有权取消本订

需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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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饮品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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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是甲方根据乙方的月业务总量、信誉度等决定给乙方的一种运费集中结算的书面协议。

二、甲方决定给予乙方账期不超过30天的优惠,提供月结卡,月结卡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相关费用。乙方在使用甲方服务时,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乙方在使用甲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甲方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乙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在承诺时间内必须送达乙方快件,甲乙双方收发件人口头约定亦有效。

6、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7、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甲方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甲方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四、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情况(如部分地区不能到达转)而调整价格的权利,但必须事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方可改发其他方式。

2、约定快递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内______元/1公斤以下,省外(国内)______元/1公斤以下,超过1公斤按每公斤______元收取。

3、如乙方要为所发货物保值时,需同时在甲方提供运单中的保值事项一栏中勾中保值项,并注明保值金额,即乙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快件在甲方运输过程中丢失,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可以选择方式付费:

□寄件人付费(□现付/□______月结)□收件人付费

5、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______月结对账单做为每______月双方对账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结算时间:运费采用______月结方式的,甲方于每______月5日前,把上______月账单递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书面或电话回复甲方,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无误。核对无疑后,甲方带发票交付乙方,乙方在账单报销出来后通知甲方人员进行结算。

7、结算方式:(请根据本公司情况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前打√)

(1)现金支付:我司将派专人并持盖公章《委托收款函》原件前来贵公司收款。

(2)现金存款或网上支付:付款后请保留银行水单,复印件交我司业务员或传真我司销账。

(3)支票或电汇:请按一下资料填写收款人和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没有我司有效《委托收款函》原件的任何人员无权代收我司______月结现金或支票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视为该运费尚未支付,乙方须无条件支付该运费)

以下均为我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银行(现金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业银行(现金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电汇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此账户请出具转账支票)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后,方可进行结算。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______年内为期。

六、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第8款之规定甲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乙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乙方快件的顺利到达(不可抗因素除外),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所寄邮件、包裹丢失,甲方按每票赔偿乙方;若乙方在快件约定保值金额,则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2、甲方须保证乙方快件准时到达(不可抗因素除外),甲乙双方在快件寄发之前若有约定到达时间,甲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口头约定亦有效;若因甲方未按约定及时送达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或快件签订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赔偿。

八、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付款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组织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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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装饰公司股份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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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件

第二条 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 供货:

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通知分批次供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安装:

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如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违约金。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验收,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每延期一天,则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5‰0违约金。

3、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5、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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