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性付房款购房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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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购房合同
认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分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__㎡,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__元/㎡,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
篇2:土地集体征用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青口镇杨厝村三叉巷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三叉巷,东至厂房,西至洪塘,南至沿街路面,北至郑坊地的土地50亩,租给乙方作为建设厂房出租使用。
二、租赁年限: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限为50年,从20__年12月29日起至2064年8月30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力提供电源、水源并按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的经营或随意将地址荒芜、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
补偿标准按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赞。
6、甲方须在一个月内,把土地的泥土清理干净,再约定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接受承建厂房
7、乙方在承建厂房期间,甲方必须免去乙方四个月的土地租赁费用,第五个月开始收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2页
2l、乙方自20__年起,按季度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以补充协议附件为准。承包费为每亩18648元,每年共计8324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捌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
4、合同期满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福建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整平整好土地,乙方验收合格后可以承建厂房当日为交接日期,以当天日期为准。立附件为凭证证。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3:北京购房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篇4:库房购房补充协议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三、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一)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选择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乙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币元(含定金)并签署购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价款,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由乙方在购房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成年按揭贷款。乙方委托按揭银行将取得的按揭贷款全部一次性转付甲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已明确知道按揭银行规定的申请按前述金额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资料,并保证自己符合该条件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资料;否则,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银行的按揭贷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年限及成数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
3、应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保证期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①、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合同)时,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当日内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备齐按揭的(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因按揭贷款而产生的公证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则按乙方申请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③、甲方保证期内,乙方未能按按揭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每期贷款本息,导致银行从甲方在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从甲方代还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近代还金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代还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30内归还甲方被扣划的保证金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四、对合同第九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第九条中累计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纳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五、对合同第十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所指的规划、设计变更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订立后国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进行的规划、设计变更。
六、对合同第十一条补充约定:
1、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外,甲方应以合同记载的联络方式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动到甲方销售中心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交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甲方领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据的联络方式如有错误由乙方负责)
2、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交付。
3、房屋一经现场交付,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质保期内出现瑕疵或为质保范围内的问题,乙方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4、本条所称房屋交接单是指《房屋验收表》,本条所称拒绝交接是指拒绝收付使用。
5、对乙方提出超出质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具体、详细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争议,由乙方委托成都市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该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注:房屋交接验收按合同约定交接验收标准进行。
6、附件二配置标准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统,在房屋产付后陆续开通。
七、对合同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甲方承诺交房之日水、电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天然气、电话、光纤、网络等必备使用的居住条件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
八、对合同第十五条的补充约定:
1、办理房所有权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的18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同时,缴齐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及费用,并且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为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时间,推迟交接期间,乙方须按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支付银行月供款,因推迟交接房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方已缴清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务院〔1998〕第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对合同第十八条补充约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乙方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登记前,将所购商品房(包括车位、商业)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在交房时由甲方代收并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十、底层私家花园、二、三层露台、顶层屋顶花园,全体乙方均同意由购买该底层、二、三层或顶层房屋的业主享有其使用权。使用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业主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隔离方式和损坏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内设置的公共设施,使用顶层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畅通,更不得侵占小区内的公用绿地。同时,乙方同意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十一、甲方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便利,如其维修对乙方造成了损害,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乙方不能无理拒绝或提出过分的要求,否则对因延误维修而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本协议及附件为准。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沙盘、模型等宣传资料上所记载的内容和甲方的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均不作为双方的约定和验收房屋的依据,如有变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具摆放指引,不能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十三、本商品房销售价格没有包括下列费用,乙方另行交纳:
1、天然气包干费为元。
2、电话开户费、宽带网接入开通费以及有线(或光纤)电视入网等。
十四、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区业主大会聘任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过相关合法程序招标的物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十五、对合同第二十二条补充约定:
甲方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产权登记机关一份用于备案;乙方采用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应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六、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直至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除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协议外,任何单方解除或终止或拒不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房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从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千分之零点一支付违约金。买卖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十九、本协议及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二十、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电话: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5: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商城第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承租面积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计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
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或当月总销售额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____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____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____日支付。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____月____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____月____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____月____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收银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____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商城的指示牌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木箱、潲水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各方均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____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并赔偿损失,并在____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____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____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____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购房合同范本重庆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_________市房地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销售模式说明
本项目商业类产品施行分期销售。
本协议不表明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商业类产品进行认购或者进行类似性质的活动,而仅是甲、乙双方约定,待_________商业类产品正式发售后,乙方有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产品的权利。
二、标的物
1.产品:_________商业产品
2.物业地址:_________。
三、优先权确认
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
公司注册号/法人代码: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乙方有意购买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指明的物业产品类型,本协议确认的优先权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居住类产品正式发售后,乙方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本种类产品的权利。
四、优先权保证金
1.为了确保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时,乙方能够按照所拥有的优先权享有相应的优先挑选及购买产品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以每套产品_________元金额向甲方支付优先权保证金。乙方意向购买的产品数量为_________套,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优先权保证金自动充抵部分乙方所购产品首期款。首期款不足部分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需另行补齐。
五、优先权终止及失效
1.甲方在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三个工作日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选房,并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2.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乙方有权放弃优先权。
3.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选房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若乙方尚未与甲方正式签署《_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协议约定的优先权。
4.自甲方接到乙方书面告知其自愿放弃优先权之日起,甲方开始为乙方办理免息退还优先权保证认金的手续,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按本协议支付的优先权保证认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其他
本协议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篇7:个人购房解约申请书
买房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男,_____岁,家庭______口人,住__________________.因原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再加之婚后人口增加,原住房已满足不了现有人口的需要,经全家协商一致,欲购买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一套,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两室一厅。现特申请给予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
申请人:_________
20__年1月15日
篇8: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为实施________建设工程,根据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南建房拆字[________]第________号房屋拆迁公告的规定,甲方依法拆迁乙方建设工程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乙方同意按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被拆迁房屋补偿款及安置费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对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即甲方以货币形式对乙方进行补偿并由乙方自行安置。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书或有关建设批文。
(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证明文书号: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路(街)_________巷_________号
栋单元房,属住宅级地段_____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住宅_________M2。
4、乙方应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款如下:
(1)、根据评字第号房屋拆迁补偿分户估价报告的结果,乙方被拆迁房屋部分的拆迁补偿款为_________________元。
(详见评估报告)
(2)、装修部分:_________________
(3)、附属物: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乙方应得补偿款合计: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分)。
5、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款的80%即:_________________(¥元),以乙方的名义存入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活期存折交付乙方(若乙方被拆迁房屋为公房的,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以转帐形式支付)。
同时,甲方按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支付给房屋使用人货币安置费。
货币安置费包括:
⑴、住宅搬迁费:_____元/M2=_________元;
⑵、非住宅搬迁费:_____元/M2=_________元;
⑶、搬迁误工费:_________元/户=_________元;
⑷、住宅临时过渡补助费:_________元/M2_____个月=_________元;
⑸、停产停业补助费:_________元/M2_____个月=_________元;
⑹、电话迁移费:_________元/户=_________元;
⑺、有线电视安装费:_________元/户=_________元;
⑻、宽带网迁移费:_________元/户=_____________元;
⑼、空调(式)迁移费:_________元/户=_________元;
⑽、房屋所有权证办证补助:户_____元/户=_________元;
⑾、三相电源安装费:_____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元;
⑿、管道燃气安装费:______________元/户=_________元;
⒀、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户_____元/户=_________元;
以上货币安置费合计: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6、乙方应在收到上述补偿款和安置费活期存折后日内搬迁完毕,并结清原住宅水、电费,才能与甲方办理交房手续,房屋交接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款的20%即: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存入乙方存折。
7、根据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乙方在拆迁期限内签约和搬迁完毕,并与甲方办理脚房手续,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按公布的奖励办法执行。
8、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甲方可以依法向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裁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甲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因执行拆迁所发生的租住临时安置房、搬迁、执行等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货币补偿款和安置费中扣除。
(2)、甲方不按规定期限支付货币补偿款和安置费的,由拆迁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9、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如协调不成的,可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裁决。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1、若乙方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12、若乙方不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乙方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壹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备案壹份;乙方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公证处存档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9:购房合同能否更名以及如何更名
问:刘说自己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说好今年底交房,现在想把产权人改成儿子的名字,是否可行 答:这要有个前提,刘儿子必须领到身份证。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 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刘儿子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儿子的名字,产权人写刘名字,共有人写儿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因此到最后儿子就是
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到儿子身上(前提是儿子是惟一的继承人),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儿子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再重新核发一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也可以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
返
篇10:商品房个人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
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
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
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
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
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
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
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篇11:安置房屋转让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产坐落、位置、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为: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余款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违约金。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见证人:(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篇12:工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县城____________路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后,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乙方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相关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新版购房合同范本
出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区的下列物业:
1.商品住宅:______号楼______座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商铺:______号楼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车位(库):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上述房屋的价格
1.商品住宅: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买受人如选择公积金按揭贷款方式,商品住宅的优惠价为 ____________元,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元)
2.商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 ,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3.车位:人民币每间(位)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以上______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万元,商铺定金______万元,车位定金 ______万元)。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总房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3)第三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前十天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时间顺延。
按揭(商品房个人按揭贷款):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按揭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不低于总房价款的______%作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余额计人民币______元,由乙方向XX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买受人的按揭申请由审批确定,如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增加首付款或更换付款方式。)
(3)按揭的具体手续按贷款有关规定办理。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仔细阅读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完全清楚合同内容并予以接受。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次日起____日内主动到____________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签约地点。
七、乙方前来签订上述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应当携带下述证照及文件:
(1)个人购房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协议书;
(2)委托他人代购房产的,代理人须另持购房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单位购房的,须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协议书,经办人不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该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并交纳相应的购房款的,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并自动放弃该套物业的认购权,甲方有权将乙方原认购的物业转售他人,乙方无权收回所交定金。
九、如甲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而将乙方认出购的上述物业另售他人的,双方的认购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十、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书后,签约定金即转为履约定金。 十
一、本协议书所有手书之数据、文字内容均已经乙方核对无误。 十
二、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三、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人员劳务安置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 电话:法定代表人: 邮编: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住址: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为劳务派遣工,派遣乙方到 (以下简称丙方)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点为 平阳县 ,具体岗位(工种)为 ,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积极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实行 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丙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以上,奖金按丙方规定考核由甲方代发;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及各类补贴、津贴,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工资、奖金等发放清单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册代为发放;
4、每月工资支付期限为 15 日前,遇休息日和节假日提前支付。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全国职工守则》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经济补偿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解除和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规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失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乙方在职期间,由丙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后,在丙方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 1 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分摊支付违约金。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间,由丙方统一管理。期间乙方若发生工 伤事故,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间若违反丙方岗位职责或违规操作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名誉的,按丙方的经济赔偿规定处理,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条款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并对合同规定条款作相应修正。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须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5:北京购房定金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商品房购房定金其性质对于商品房认购书为违约定金,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并不能担保契约得以成立,仅能担保当事人积极诚实地订立契约。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诫信原则,存在违背商品房认购书或其他缔约过错行为时,方可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对于商品房认购书未确定之内容协商未果而一方拒绝签约,不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篇北京购房定金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北京购房定金合同范本篇一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幢 ____________ 层____________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 (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并经_____________ 测绘机构实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 平方米。该房屋定于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购房定金合同范本篇二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篇16:公寓购房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一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自愿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屋【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权类型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甲方与 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为准)。
(三)转让房屋包含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签订了《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 开发建设单位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该房屋。出卖人应告知买受人其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方式,确认房款已付清,并将相关票据交予买受方。
(二)出卖人保证欲出售的房屋没有权利瑕疵,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权利瑕疵的房屋;
3、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4、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5、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款(包含更名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二)买受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 (小写),(大写)。
(三)出卖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更名给买受方。买受方将 于房屋更名之日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二期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大写),做为出卖人更名使用,买受人不承担出卖人更名所花销的一切费用,此次支付
第二期房款连同定金将在总成交价款中扣除。
(四)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买受方将于房屋更名之日支付
第三期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大写)
(五)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查看房屋无误后,支付
第四期房款人民币 元(小写), (大写)。
(六)房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汇款。
第四条 房屋相关费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出卖人同意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买受方。该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该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与买受人,并保证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出卖人应兑现
第一条
第三款的条件,不得让买受人蒙受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
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500元日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解除本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5%违约金。
(三) 如出卖人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二款的约定,其出售的房屋存在权利瑕疵,使买受人对所购买房屋不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由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
(四)出卖人在交钥匙时,买受人对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查验,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附属设施不能有损坏、划痕、污浊等影响买受人使用的缺陷。如有违反本条款,买受人有权扣除
第三次房款支付,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七条 税、费相关规定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与 房地产公司办理更换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动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见证人______份。 出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农村购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篇18:成都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篇19:拆迁安置房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就位于西昌市建昌苑1栋1单元2号卢本芬名下拆迁安置小产权房屋(权利人卢本芬的法定继承人或口头授权代理人为庄建刚、庄建清、尤德存、庄永明、庄翠和尹应芳)事宜订条约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对转让房屋的声明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位于西昌市建昌苑1栋1单元2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的性质为私人小产权房屋(该房屋系西昌市城中村(现名建昌苑)拆迁安置房,现尚未取得初始登记物权,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剪力,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
2.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保证转让房屋原权利人为卢本芬,并且保证原权利人卢本芬的法定继承人或口头授权代理人就是本协议列明的甲方,现原权利人卢本芬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同意将位于西昌市建昌苑1栋1单元2号拆迁安置小产权房屋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对转让权的声明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没有与其他人签订房屋转让、赠与等协议,也没有在该房屋上设立抵押权等处分行为,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本协议签订之前由该房屋所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但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按乙方已付房屋价款的25%作为定金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对小产权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转让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声明
甲乙双方愿意在本协议第一条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拆迁安置小产权房屋事宜并签订本协议来确认甲乙双方之间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四条房屋转让价款
经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转让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83688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将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房屋转让总价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房屋转让总价款时立即向乙方出具《收条》和交付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2.甲方实际交付房屋钥匙及房屋后,该房屋由乙方所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第七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1.本协议签定时,该房屋尚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转移登记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乙方负担。
2.本协议生效后,若该房屋可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自乙方要求甲方过户之日起十日以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按本协议第十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只能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捺手印时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房屋时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且甲方未明确告知乙方,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补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装修费用凭装修正规票据认定。
3.本协议生效后,若遇政府拆迁该房屋,该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安置房由乙方享受,并由乙方直接与拆迁相关单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及办理手续,与甲方完全无关。
4.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内容之一的,违约方应按照该房屋实际产生争议时的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总价值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二〇一八年月日二〇一八年月日
篇20:安置房出租合同书
甲方: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诚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约定事项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街号栋单元楼室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2,房屋类型,结构为,房屋用途,装修情况。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设定抵押,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元。租赁期限自 止。租金按结算,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住宅类房屋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非住宅类房屋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甲方负责对上述出租房屋及设施和附属物进行经常检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责任,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甲方未及时维修使乙方或第三人财产遭受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房屋自用、抵押上述出租房屋,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甲方进行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和支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
乙方如需提前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与他人互换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转租或分租上述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和受转租方按原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的约定承担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须将承租的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使用,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方保证上述出租房屋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出租条件。租赁期限内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的上述房屋仅作使用。
甲方保证于 前将上述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交付房屋的,除退还逾期交付房屋期间的租金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除补交欠租外,并按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附加条款
七、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提供办理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条款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送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