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天)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从甲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挂失,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7.甲方发生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被开除等情况。
(四)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包括罚息):
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及甲方约定账户因甲方原因无法入账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介绍人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的借款申请,并审核甲方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债权保护措施。
见证人协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在甲方毕业时,见证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毕业去向,协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见证人签字、介绍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有不同之处,以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此合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用款计划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绍人、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委借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中国XX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编码:
年?月?日
篇2: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贷款
第四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还款
第九条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保险
第三十条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3: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 ),其中备付利息 (大写:_________ )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 _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_________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_________
3.4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
计息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 ___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_________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_________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_________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 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____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 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_________(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_________(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_________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 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署
篇4:小额贷款借款合同格式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法人): 借款人(法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共同借款人或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本合同双方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事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法律、金融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
短期借款(一年以内,含一年)。
□1个月 □3个月 □5个月 □7个月 □9个月 □11个月
□2个月 □4个月 □6个月 □8个月 □10个月 □12个月
第二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借款金额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约定发放时间与实际发放时间不一致的,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 共同借款人(配偶)或财产共有人:
第四条 借款用途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4.2借款用途的特别约定: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借款用途必须明确,不得挪用,不得用于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五条 借款利率、利息及付息方式
5.1短期借款月利率为,如遇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不变。
5.2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5.3结息方式:按月结息
第六条 借款归还
6.1借款人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归还借款。
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
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归还借款。
年月日 金额(大写)
年月日 金额(大写)
年月日 金额(大写)
年月日 金额(大写)
如未选择归还方式,视为选择一次性归还借款。
6.2计划还款日或借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七条 担 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方式为:
信用。
保证 保证人: 。保证合同编号为: 。
保证人:。保证合同编号为:。
保证人:。保证合同编号为:。
抵押 抵押人:。抵押合同编号为:。 抵押人:。抵押合同编号为:。 抵押人:。抵押合同编号为:。 □质押 质押人:。质押合同编号为:。
质押人:。质押合同编号为:。
质押人:。质押合同编号为:。
可以选择多项担保方式。担保人未列明的,以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 借款人承诺与保证
8.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8.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归还借款本息。
8.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8.4办理小额贷款保险。
8.5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检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借款资金使用情况及借款人有关消费、生产、经营等情况的检查监督,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隐瞒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8.6保证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不会有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利用无实际交易背景的交易套取贷款人资金。
8.7保证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不会有放弃资产、转移资产、无偿转让以及低价处置资产等逃废贷款人债权的行为发生。
8.8以下账户为还款账户。并保证经营资金或个人收入全部回笼到该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管。
8.9借款人发生可能对贷款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时,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减少、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失业、重大疾病、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国籍更变、移民、涉及诉讼、经营发生歇业或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等,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就债权的实现按贷款人要求作出安排,属于贷款人认为的重大不利事项,应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8.10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费用。
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
9.1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与违约责任
10.1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0.1.1违反本合同关于用途、付息、还款以及承诺与保证条款中的任何一项规定。
10.1.2放弃资产、转移资产、无偿转让以及低价处置资产等逃废贷款人债权的。
10.1.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在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补充担保。
10.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0.2.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10.2.2借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的,自逾期次日起向借款人一次性计收借款本金 的滞纳金。
10.2.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且逾期的,贷款人对逾期贷款按日计收千分之 的违约金。
10.2.4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宣布本合同项下未偿还借款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的借款本息。
10.2.5贷款人认为其他必要的合法措施。
10.3贷款人单方面无故违约的,借款人可要求贷款人及时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借款实际发放后生效。
1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1.2.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1.2.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前15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并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展期利率另行确定。展期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1借款人违约的。
11.3.2借款人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如收入状况、偿债能力发生恶化;其他债务到期不能偿还的(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出现放弃资产、转移资产、无偿转让以及低价处置资产等逃废贷款人债权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发生不利变化的;涉及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的;借款人死亡、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发生歇业、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时;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且未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补充担保等其他情况。
11.3.3贷款人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解除通知送达借款人,立即生效。无法联系的,以公告送达。
11.4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包括诉讼费、执行费、代理费、公告费、拍卖费和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等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办理公证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2未办理公证的,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解决方式为: 向贷款人所在地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约定日期中,如遇某个提款日、还款日为金融机构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4.2本合同双方对所有条款已充分协商和了解,认识一致,均无异议。
14.3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公证机关、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解释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的解释为最终解释。
贷款人(公章): 借款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共同借款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日
篇5:银行借款合同适用于流动资金外汇贷款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名称)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_________(借款人名称)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贷款人”指_________银行总行或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担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项目”指_________;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_________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_________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_________)。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宽限期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还款期为_________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X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__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_________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_________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_________%,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_________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X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X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_____字号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_____、诉讼费等)。
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_____、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
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_____,财产_____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_____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_____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_____,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_____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抵押财产清单;
2.抵押财产_____单正本;
3.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7:助学贷款协议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 (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广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广西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
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交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甲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1.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2.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3.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4.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5.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实际还本日以《还款协议》为准。《借款借据》和《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否则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为约束借贷双方的法律依据。如发生以下情形,三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当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两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甲方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甲方转学:如甲方转学,必须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甲方必须在毕业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丙方审核通过后,由乙方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甲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丙方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与甲方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并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丙方受所在学校委托,作为甲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丙方承诺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学校授权委托书;
二、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三、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四、甲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丙方负责在一年内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
六、应负责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记录,协助乙方做好甲方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1.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3.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5.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6.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7. 甲方在毕业时未与乙方签订还款协议。
(四)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款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三 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借款借据;
2、还款协议;
3、 。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授权签字人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邮政编码:
攻读专业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丙方地址:
甲方母亲姓名: 邮政编码: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人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 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
合同各方基本信息表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名称: 就读专业: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甲方父亲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甲方母亲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贷款人(乙方): (经办银行)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所在学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篇8:助学贷款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___________银行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_____培养,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工作。
甲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双方联系人如发生变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
第三条 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助学贷款为国家助学贷款,在 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准的额度内为具备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
(二)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利率执行,不上浮。
(三)向借款人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之和,最低人民币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对乙方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五)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所需各种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到乙方所在地对借款人集中进行指导。
(六)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
(七)保证将借款人的学费贷款及时划转至乙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号。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配合甲方做好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
(二)对贷款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按照银行管理要求进行汇总。同时,对借款人填写的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借款人申请资料完整提交贷款行。
(三)向甲方提供教育部或地方教育部门核定的学校贴息贷款总额度,及时将贷款发放情况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四)在甲方开立资金专户,用以划转借款人的学费贷款。
(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每学期向甲方提供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等情况。
(六)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开除、生病住院、死亡等),及时主动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七)借款人毕业前,负责通知借款人与甲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补充合同或借款变更合同。
(八)对违约借款人,配合甲方在学校内或由甲方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第五条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有效期限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协议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协议有效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及本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义务。
第八条 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国家助学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以上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编码: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__;(大写)____万____仟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每学期、学年度发放贷款的利率,根据发放时中国规定的利率档次进行确定,按___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或计息方法也做相应调整。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甲方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用。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做他用。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并留有足够的余额,授权乙方于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该账户中扣收应偿还债务。
第七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学杂费部分由乙方按学年度分次划入甲方就读学校所指定的账户(或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甲方借款的生活费用部分由乙方按学期分次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年?月?日发放贷款?元,期限?月,利率(月)
第八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法/月均还款法/递增还款法)归还。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其余50%由甲方按___偿还。
第九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___偿还贷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贷款宽限期,利息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___偿还,贷款本金自宽限期满的次月开始偿还。)还本付息日为当月的20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每学年度确定一次,每学年度内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第?年每月?元
第十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种方式担保:
(一)由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
(二)由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
(三)由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一条?提前还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日前___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条?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乙方:
1.住所发生变化;
2.个人财产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_____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___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第十三条?扣划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乙方从甲方开立在中国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的比例计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日;
(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___元人民币;
(三)甲方在第十二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天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贷款人;
(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六)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七)甲方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九)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以至影响债务清偿的。
第十五条?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偿付。
第十六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日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___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九条?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及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介绍人(盖章)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篇10:组合贷款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甲方): 住 所(地址):
贷款人(乙方): 住 所(地址):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借款。
二,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确定的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利息支付
1、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2、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若约定的借款起始时间与贷款人的付款时间不一致,以银行转账付款时间为准。
3、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计算;
4、 利息支付方式:□按月付息;□按季付息;□每半年支付利息;每年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它支付方式
5、 利息支付时间:按选定的支付方式期末之日
四, 借款担保
1、 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方式为:
2、 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与担保人就合同之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 合同。
3、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该按照要求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担保。
五, 借款发放
乙方根据本合同将借款一次(或者分次)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凭银行的转账(划账)凭据视为已发放借款,甲方无需出具收到借款收条。
六, 借款本息归还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借款利息,并按下列 项的约定偿还本金:
(1)、一次还本,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全部利息;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 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将甲方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所获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
(4)、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支、负债、担保及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5)甲方需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恶化或吊销执照、关闭停业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鉴定、登记、评估、保险等事项的费用;
(8)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需在有关事项变更后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职业、收支、负责、提供担保及与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2)、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借款情况录入银行业监管部门;
(3)、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订有担保合同的,自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九,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2、 乙方将双方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当应书面通知甲方。
3、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4、 甲方如要求借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十, 违约责任
1、 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为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2、 甲方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偿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自违约之日起,向乙方按日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一,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附则
1、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而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经公证机关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甲方和担保人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甲方乙方份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月日
篇11:助学贷款协议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___________银行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工作。
甲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双方联系人如发生变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
第三条 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助学贷款为国家助学贷款,在 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准的额度内为具备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
(二)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利率执行,不上浮。
(三)向借款人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之和,最低人民币XX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对乙方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五)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所需各种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到乙方所在地对借款人集中进行指导。
(六)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
(七)保证将借款人的学费贷款及时划转至乙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号。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配合甲方做好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
(二)对贷款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按照银行管理要求进行汇总。同时,对借款人填写的《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借款人申请资料完整提交贷款行。
(三)向甲方提供教育部或地方教育部门核定的学校贴息贷款总额度,及时将贷款发放情况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四)在甲方开立资金专户,用以划转借款人的学费贷款。
(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每学期向甲方提供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等情况。
(六)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开除、生病住院、死亡等),及时主动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七)借款人毕业前,负责通知借款人与甲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补充合同或借款变更合同。
(八)对违约借款人,配合甲方在学校内或由甲方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第五条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2: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基本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________________ 。
1.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
1.3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________________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________%,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________%;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________________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 还款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________________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单位印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署日: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13: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借款合同格式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4: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委借字第号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个人借款贷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
编号: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条款,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本合同中关于借款人义务及违约的责任承担条款;
2.应确保您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4.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有疑问,可向中信实业银行咨询。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
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一、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二、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借款发放
一、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借款偿还
一、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二、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三、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
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
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抵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产生的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
(四)抵押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该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或实施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者提供担保遭拒绝,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六)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应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应资料,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则抵押关系终止。
(九)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将其所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对抵押权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应当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物完整无损的义务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与检查。
(十一)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该行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十二)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可以将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从事上述行为前,均需及时通知贷款人,若上述行为影响债权安全,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禁止实施上述行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变更、赠与抵押物。
(十三)抵押权存续期间,经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或转为定期存款质押。
(十四)抵押人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购买抵押财产等保险并以乙方为优先受偿人,且不得约定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条款。
保险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继续办理抵押物延长投保的手续。
保险单和续保单正本由乙方保管。
如抵押人拒绝办理续保手续,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办理续保手续,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十五)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得中断或者撤销上述保险。
(十六)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十七)乙方与甲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责任,无须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二、质押担保
(一)出质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二“质押物清单”所列明的动产/权利(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质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作质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三)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质权:
1.甲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偿或未受完全清偿的;
3.质物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
(五)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受偿;
2.拍卖受偿;
3.变卖受偿;
4.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额),只要不加重出质人的责任,无须征得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七)出质人应将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乙方保管。
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或出质人代甲方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相关证明文件返还出质人。
三、保证担保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四、保证保险
(一)甲方办理保证保险,负责缴纳保险费,并指明乙方为被保险人。
保险单据交乙方审核保管。
(二)保证保险的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
第九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二、甲方应定期或随时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甲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或证明。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乙方。
四、甲方不得挪用借款。
甲方借款不用于购买或退掉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应按提前还款与乙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五、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甲方应当在变化发生的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六、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乙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七、本合同项下的按揭律师服务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或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的,应承担甲方未按期还款承担的罚息及复利相当的责任。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由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需要交付的,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需要登记的,自办妥登记之日起生效。
至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附则
一、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份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九款。
第十五条具体约定
一、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还款总期数为_____________期。
五、账户一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六、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账户一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账户二名称: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
抵押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抵押物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原值_____评估值________________
房屋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二:质物清单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出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名称____________质物面值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篇16:借款合同借条
借 款 合 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箱:
邮箱:
现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借款事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
第一条借款金额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借款本金汇至下列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金后,应出具《借据》给乙方收执。
3、双方账号信息:
甲方账户信息: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第二条利率、利息及支付方式
1、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超出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天数计息,最后一个月的利息和本金于期满日结清。
2、利息于借款期限届满日随本金一并支付。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日期自乙方实际交付借款本金之日为准)。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只限用于 。
第五条 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承诺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清偿剩余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必须提前15天书面、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利息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第六条 担保条款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为借款提供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由 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以上保证人向乙方出具担保函。
2、本合同项下借款由甲方/ 提供 抵押,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3、本合同项下借款由甲方/ 提供 质押,另行签订质押合同。
4、提供其他担保。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款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还本付息:
1、不配合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或提供资料不真实的;
2、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3、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
4、不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检查的;
5、未经乙方同意,为其他人作信用担保,或用自己的财产为其他人设定抵(质)押的;
6、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导致重大信用危机的;
7、有其它危及债权安全的情形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发生逾期,甲方应自借款本息逾期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时,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5%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承诺
1、甲乙双方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订本合同全部资格。本合同的签订不会违反甲乙双方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或授权。
2、乙方承诺借款来源合法,已取得有权决策的机构审批或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法律变更及政策调整的,乙方要求提前清偿的,甲方承诺提前清偿所有借款本息,并不追究乙方的责任。
4、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同意乙方将其违约行为在网络、媒体及各级征信系统上公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①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②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一条 其他
1、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2、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合同文首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以邮件/短信送达的,邮件/短信到达指定系统即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以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即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仍以原地址、联系方式等为准。
甲、乙双方及甲方的配偶确认:均已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配偶(签字):
日期:
篇17: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借款合同格式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借款合同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万元,向借款单位申请(借款种类),借款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借款________万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方按照各项借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万元;土建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在核准的借款额度内,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借款方按本项借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____________(公章)
1、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_万元,
2、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万元,
5、借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借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借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借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借款部分加收利____________%。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借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篇18:委托贷款借款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以实际发放额为准。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二年,贷款起算点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的票据记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途限于。
第五条 借款条件
在办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应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开立账户,用于办理存、提款,还款等事宜。
第六条 提款方式
借款人提出申请后即时办理。
第七条 还款方式
见第八条、第十七条的约定。
第八条 利息的计付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甲丙方确定的利率1‰(年息)计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甲丙方经协商重新确定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 手续费
按照乙、丙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第十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及经济责任。
2.委托贷款未到期或到期后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1.委托贷款到期后,乙方工作内容仅限于依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
2.乙方不承担贷款风险,只负责代为发放,款到帐后立即按约定划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声明与承诺
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的向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说明用款情况,配合甲、乙双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2.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
3.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条 借款展期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经甲、乙、丙各方协商后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借款担保
由甲、丙双方确定。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由甲
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2.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对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项
1.此笔借款本金的归还见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利息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至乙方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建南支行开立的账户。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款项划至甲方账户,并出具相关票据。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商定的其他事项:
①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金的偿付由甲、丙商定后通知乙方。
②甲、乙方同意委托贷款由石家庄商业银行建南支行根据丙方申请以及施工进度进行划转使用。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通知方式
1.合同各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达对方,此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2.按上述地址发送时,在下列日期视作送达:邮寄送达的,为投寄挂号信邮戳之日;专程送达的,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下委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完全清偿时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篇19: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一
尊敬的银行和学校领导:
我是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xx级硕士xx班的学生,家住湖南省,地处偏远的西部山区,当地交通不便,经济极不发达。
xx年8月,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可以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学习;忧的是,每年3100元的学费从何而来?父母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四处奔走,东借西凑,可是9月份我到大学报到时,仍然还欠600元学费没有交清,是伟大的母校以她宽容的胸膛接纳了我这个寒门学子。之后三年中,我获得学校一次性减免学费2400元、湖南省政府奖学金xx元及减免学费1550元、校奖学金500元、考研奖金1000元以及每年500元师范专业奖学金,并且通过自己平时做社会工作获取报酬,我不但圆满完成了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还考上了久负盛名的华南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可是如今,父母不再年轻,体弱多病,家境亦无好转,面对每年8000元的学费以及广州高昂的生活开支,亲朋好友的帮助简直是杯水车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学业和科研工作之外,还兼任了社会工作,业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坚定地选择了读研这条路,因为我知道,在求学成才面前,任何经济上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可以战胜的。我不畏惧困难,更不讳言贫穷,所以我郑重地向学校、向一贯以来支持寒门学子成长成才的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我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品学兼优,多次获得各类奖项,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担任过学生会主席等职务,对社会工作尽职尽责,并于xx年加入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我希望在华南理工大学这个人才荟萃的大熔炉里,能够继续创造佳绩,获得助学贷款会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科研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早出成绩、早日成才,早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离校后我一定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决不拖欠,因为我知道还有很多和我处境差不多的学子等着这笔贷款去交学费!请银行和学校领导相信我,我以我的人格作为担保!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范文二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我叫,来自计算机系06级软件开发专业0717班。我是一名喜爱读书、热爱集体并且性格温和的男孩。我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村。家中有五口人,父母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较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哥哥正在在*大学读书,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哥哥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从很小的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可以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需要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今年我圆满的完成了XX年的学业,光荣的参加了高考。
当我得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因为我们俩是我那个家族里难能可贵的大学生,也是我们村子里多年才出的大学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两个大学生的学习费用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家中实在是再拿不出足够的钱来供我上大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这种深深扎根在心中的观念使我力争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所以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故向学校证实我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我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帮助我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篇20: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书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甲方: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十三)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十四)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三、违约责任
(十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条款(包括增、减修整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事宜
(十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行长(签字)_____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