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因为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 获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 。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找山姆葛博礼农场的所有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始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能力 —— 野外生存的能力。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自己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储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要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竟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始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已经筋疲力尽了。突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连忙爬了下去。他在寻找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迁中他学会了谛听与凝视自然。也给他自身带来了磨练。
十分庆幸能够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知道眯着你对生活的困难要乐观地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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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堂吉诃德》读后感
“邈兮斯人,勇毅绝伦。不畏强暴,不恤丧身。谁畏痴愚,震立功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惑幻,临殁见真。”这是堂吉诃德的好友参孙骑士给堂吉诃德的墓志铭,也是体现了作者对堂吉诃德一生的总结。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一个骑士也许也可以有千万个化身。在堂吉诃德自己的眼里,世界有"该去扫除的暴行,申雪的冤屈,补救的措施,改革的弊端,以及履行的义务",自己身为一名骑士,"觉得迟迟不行对不起世人"。简而言之,骑士应该是勇敢的象征,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在堂吉诃德的仆人桑丘潘沙眼中,骑士就是“一会儿挨揍,一会儿做皇帝;今天是天下最穷困的人,明天手里可以有两三个王冠可以赏给他的侍从。”对骑士截然不同的想法并没有阻止他们走在一起。
因为桑丘对有利可图的笃信和堂吉诃德对骑士精神的坚信不谋而合,这两个都有些疯癫的人理所应当的结伴同行,开始他们的结伴之旅。都是所谓的精神追求者,所以即使是连底部的物质需求也没满足的人,也可以把自己的世界想象成骑士的世界。正如每一个硬币都有两面,堂吉诃德的形象就像一块硬币,你可以看到他搞笑的一面,也可以看到他哲思的那一面。
“我也不知道现今我们这个充满灾难的时代里,骑士的道理是否还行得通。”堂吉诃德的死去,于是世界重新变回无聊。一个能够建立起那么大一个骑士道幻境的人,惦记着杜尔西内娅中的魔法,明明死前的一章,他还惦记着那个绝代佳人,还在盘算着可能会成为一个游荡牧人,骨子里漂泊与冒险的精神还没有完全死去,但这个幻境已经被他毫无预兆的亲手戳破。
在临死的前一刻成为一板一眼遵循着作息时间规律的人,心甘情愿地带着日积月累长出了青苔的镣铐,五彩斑斓的美梦已经失掉了它的颜色,纯粹而富有生命力的灵魂被炙烤着枯萎。结尾处突然的骨折,使人不免为之感叹,始觉文章的奥妙所在。
史诗都变成了废话,生活的波澜终于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与琐碎中结束了。我的耳边想起我们浮想的游侠骑士堂吉诃德的话,以此作为祭奠。
篇2: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23号放假回家,终于可以把工作的事情放到一边,繁忙的一个学期过去,给我最大的感受,除了累,就是匮乏。这种匮乏是指这半年没有怎么读书,没有学到一些能够让自己感到收获的东西。
尽管回到家也有一堆麻烦事,我还是给自己制订了六本书的读书计划,这里包括人文、专业理论、专业技术。第一本读完的是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看到同学李备的博客里有这本书的读后感,感觉到有必要把这本自传好好读一下,况且开复老师一直是我很尊敬与崇拜的对象。
从20xx年就接触到了李开复写的一些文章,包括之前出版的三本书,从中获得了很多的体会与收获,对于李开复的人生履历有比较多的了解。读这本书之前其实很好奇他在书中还能写到哪些东西。
几天下来,果然没有让人失望,除了收获就是感慨。
儿时的李开复调皮,其实小孩调皮是难免的,大人往往可以用不同的心态来对待。对于李开复的调皮可以用聪明的调皮来形容,从他犯的错中,可以看到他聪明、可爱的一面。
最为家中最小的男儿,母亲对其关爱备至,但绝不是溺爱,对其生活细心照料,但是对于学业与品德要求甚高。其实这也是教育要把握的度。
初到美国一切都不适应,语言不通,又要生活自理。这里可以看到美国文化与教育的力量,也能看到李开复的那股任性。中小学的李开复受到了美式教育的影响,他花了很大笔墨在这个上面,可以看到美国教育的先进程度,如果他在中国台湾,也会是一个学习优秀的学生,但是在自由自主的美式教育影响下,不仅成绩优异,且具备国内教育很难培养的自主学习、领导能力、实践能力。
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大一一年的通识教育是他具备了无法想象的综合能力,学习音乐、哲学、文言文,也许这不会给他哪样技术,也不会对就业带了什么好处,但是这使他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必备的综合素质。其中引用斯金纳的一句话:如果我们将学过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最后剩下的东西就是教育的本质了。学会方法,学会思维,这是大学最应该学到的东西。李开复的座右铭,给世界增加影响力,让世界不同就是在哲学课上建立的。
博士阶段最让我感慨的就是他的导师的一句话,“我不同意你,但是我支持你”。这种胸怀是不容易建立也是我从他那里学到很重要的一句话。
从卡内基梅隆到苹果直到google,这样精彩的履历让人羡慕,但更让人感到钦佩的是他能够按照自己的座右铭,做事原则去完成每一次的选择。尤其是20xx年辞职创办创新工场,成为他追随我心最好的诠释。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做到像他那样的成就,但是我可以选择与做到的是按照自己的原则做事,并且持续下去。我想这是我从他身上学到了最大收获。
从一本自传中,每个人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与体验从书中不同的章节获得共鸣。我没有那么聪明、也没有接受最优秀教育的机会,身边也没有很多出色的人作为榜样。但是,不论如何,追随我心,找到一个目标,并持续下去是最应该做的。不要因为周围的影响而放弃,也不要因为短时间没有结果而气馁。每天一点的积累下去,相信自己能够随心所愿。
篇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篇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让我体会到了鲁迅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对于幼年的鲁迅来说,除了逢年过节,也就数迎神赛会才能给他带来快乐与期盼。
在文中,鲁迅先生用了很多笔墨来描述赛会,让我体会到了五猖会等诸如此类的节目对鲁迅非同寻常的意义,以及鲁迅当时兴奋与渴望看五猖会的心情。让我与你相最深刻的是鲁迅父亲的一句“给我背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的话。让我感受到了鲁迅被留下背书的无可奈何以及失落与不甘。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鲁迅父亲对鲁迅教育态度的强硬,缺乏人性化,说明了当时封建教育的死板压抑。
篇5:《苦儿流浪记》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小说围绕着雷米的命运,展开了富有传奇性的情节,揭露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一些冷酷无情的现象,是反映19世纪法国生活的一面镜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苦儿流浪记》。作者埃克多 · 马洛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苦儿流浪记》是 19 世纪情节剧小说的代表作品。故事以跌宕起伏的悬念、生动离奇的情节讲述了一个弃儿 —— 雷米的流浪经历,塑造了一个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少年形象,读来让人情不自禁地为他遭遇的苦难流泪,并被他不屈不饶的性格深深打动。
《苦儿流浪记》让我读了第一遍还想读第二遍,小说处处充满了人性美、人情美、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都蕴涵着深厚的人情味。小说的开头就是可爱的雷米在善良的养母家过着宁静的生活。虽然是养母,但这个妈妈却把雷米当成是自己的孩子,对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当她发现雷米被狠心的丈夫卖掉时,发疯似地寻找,却再也没见到雷米。雷米虽然过着和师傅的流浪生活,却没有怨天尤人,因为有一股力量在支撑着他,使他没有因为眼前的困苦放弃了自己。和这位历尽艰苦的小主人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地幸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父母心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一天不享受着天伦之乐。而雷米呢?他小小年纪,父母就不在身边,还要跟着师傅到处卖艺,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们的年纪和他相仿,却不知道珍惜眼前的幸福,成绩不好怨父母,身体不适怨父母,心情不悦怨父母,难道这就是我们新世纪的小主人该做的吗?
雷米的师傅维泰利斯对雷米的爱是一种深沉的爱。他教育雷米坚强地面对苦难,用自己的行动让他知道怎么样才是“一个伟大的人”,师傅在雷米失意的时候鼓励他,教他认字、读书、唱歌,带领他游历各地;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师傅把食物和温暖给了雷米,自己却在饥饿、疲惫和严寒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看生活中,我们常常“小肚鸡肠”、“无理取闹”,其实遇到事情的时候,站在别人的立场进行换位思考,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不要为了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道理,要看我们怎么去理解。就如那些不幸的人,在悲剧发生后,有的擦干眼泪,重新微笑面对生活,有的则永远沉浸在伤痛当中不能自拔。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怎么伤心流泪也改变不了现状,何苦那么伤心呢?还不如换一种姿态乐观地面对未来,多笑,开心地度过一辈子。
《苦儿流浪记》让我领悟了人间亲情的真谛,让我有种自我幸运的感受。这本书真的不错,有空可以看看!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午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杯红茶,伴着阵阵雨声,翻开《苦儿流浪记》,也许更能体会到这本书的意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妇收养并且抚养长大。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他像一头牲口似的被卖到了陌生的人那里——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相亲相爱,情同手足,他们一行靠杂耍为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终于获得了幸福。文中的雷米令我敬佩,他的孝心,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了学习,雷米的口袋里常常都装满了小木块,树荫下,石子堆上,草坪上或路上,都是他们的课堂。雷米当时刚被卖掉,和师傅在一起,这样的遭遇,对雷米来说是落在头上的沉重、致命的打击,可他并没有被打到,而是努力地开始学习,几个星期,几个月,每天都在努力,都在坚持,我看到了他的不屈不饶。
“雷米认为150法郎要买一头奶牛有可能不够,他还想多挣点,买头漂亮的奶牛,让巴伯兰妈妈高兴。”此时的雷米拥有150法郎,可他想的却不是自己去享受,而是要为抚养他长大的养母买一头奶牛,让她高兴,而他自己每天吃的缺不过是普通的面。从这里,我看到了雷米的知恩图报。
相比之下,我便感到十分羞愧,我缺少的就是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记得四年级时候的一节美术课,老师让我们自由创作。我苦苦思索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我决定画一座小巧玲珑的带翅膀的房子,有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正当我开始画的时候,别的部分都画好了,就差一双天使的翅膀,我怎么也画不好,要么偏小,要么不好看,最后,我放弃了,在该画翅膀的地方画了一双手,但那幅画并没有成功。我总拿时间不够做借口,可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我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再多去尝试,多去想的话,绝对可以制造出更好的效果。
相比之下,我缺少的就是那份永记心头的孝心。有一次,是妈妈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考试的前一天,我忙得忘记了妈妈的生日,知道放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就连忙在小店里挑了一张贺卡,匆匆写上祝词,边回家了,晚餐中,每道菜都那么可口,那都是妈妈花尽心思做的,最后,我们向妈妈送礼物,当妈妈接过我的礼物时,我看出妈妈并不高兴,以前,没一次妈妈过生日,我再忙也会为她亲手制作贺卡,可这次我却忘记了,我并没有向雷米那样把爱永远的记在心头。
生活中,难免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勇敢无畏的毅力就一定会成功!但也绝不能忘记那份孝心!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篇6: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篇7: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香草女巫是一个小女巫,之所以叫她香草女巫是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和香草浸泡的饮料了。这个香草女巫连扫帚都没有,每天半夜3点就得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了一把红扫帚。有了红扫帚香草女巫就可以每天不那么早起床去上学了。
我们要像蝌蚪龙一样,有危险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地去面对。同样,当朋友、同学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有一次,爸爸妈妈因中午要办一件重要的事不能回家,中午就没有人给我做饭了,我的好朋友知道了,就让我去她妈妈单位用餐。我很感激她。还有一次,老师让交校信通办卡费,好朋友没带钱,正巧我带了十元交后还剩五元,我借给了她。
自从香草有了扫帚以后,她趁着学校放假来到了人间学校。一位叫瑞诺的男孩欺负同学被香草女巫看见了,觉得他做得不对就把他的鼻子变成了绿色,瑞诺生气了,想把香草的扫帚折断,香草想:他把我的扫帚折断了,我以后还得每天走路上学,这可不行。逼于无奈香草只好把他变得力大无穷,一段时间过去了,他有了许多烦恼,他又想变回原来的样子。一天,一位老奶奶吃力地提着篮子,他就去帮老奶奶,原来这个老奶奶就是香草女巫,瑞诺又恢复了原样,他非常感谢香草女巫。
在生活中该感谢的东西有许多。花儿感谢阳光,小草感谢大地,我们要感谢爸爸、妈妈,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还要感谢关心我们成长的亲人、老师、同学、朋友……是他们使我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的成功与欢乐,所以我们应该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应该感谢的人。
篇8: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左右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篇9: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这一段时间我阅读了辫子姐姐的《我们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
我们最想要什么礼物呢?宠物,发卡,还是手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
绰号尹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给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大碗有一个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了一个筷子弟弟成为自己的同盟军,最后和小碟矛盾加深,跟爸爸妈妈日益疏远被“冤枉发配”到外地的寄宿学校。
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最后礼物揭晓,爸爸送上没有发酵的面包,妈妈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抱出一只笑起来像天使一样的狗狗。 。 。 。 。 。 她突然意识到,家人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一家人最想要的珍贵礼物。 。 。 。 。 。
其实,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礼物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却成为了你生命里最难忘的礼物,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次经历,都可能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珍贵的礼物。
有时我们最想要的礼物并不是什么宠物,手机,发卡,而是“家”,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拥有的礼物,家可以带给我们温暖,只有拥有这个礼物,才有机会去争取其他的“神秘大礼”。
礼物就是一次最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犹豫未尽。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它令你满怀欢喜。
礼物就是一句关心的话语,温暖着我们的心;礼物就像一块巧克力,甜香味滑过我们的全身。
礼物是一双金色的翅膀,让我们在未来的人生里飞的更高,更远。 。 。 。 。 。
篇10: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一)跨越荒原
人们常说天堂或地狱之类,但或许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地狱是什么样子。或是怎样才能进入天堂,抑或怎样避免误入地狱的危险。
这样一个故事。叙述我们的生命终止之后,灵魂去往天堂的旅途。根据我们每个人心像的不同,折射出不同的旅途之路。旅途之中,依然会危险重重,有黑夜里恶魔的袭击,潜在的危险随时可能显现。幸运的是,有相应的摆渡人——护送你走过荒原之路,护送你顺利到达天堂的“家”。
摆渡人会根据从人世间走过来的人的不同背景,不同年龄,幻化成让对方相互可接受的形象。也许因为儿童,幻化成体贴、可爱的圣诞老人;也许因为老人,幻化成相对慈祥的面容;他护送无数的人们,穿过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带人们奔向天堂的“家”。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好人、坏人之分的。摆渡人可以提前看到从人间过来的人的情况,也许可能会遇到狡猾、自私的人,也许会遇到残暴的人,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无从选择,摆渡来到这里的人到达终点是他的职责,哪怕有时候他并不情愿摆渡某个人,他却不得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于是,渐渐地趋于麻木,周而复始,护送完一个人,重奔起点,再护送下一个人。直到遇见了迪伦。
迪伦看似和他摆渡的大多数人一样,却有些特别。面对自己已经死去的现实,她没有沉浸在这样的现实中,黯然伤神、顾影自怜。相反,她选择平静的接受现实。她没有和大多数人一样,把摆渡人当做虚幻的影像,她把他当做“人”看待,同他交流、畅谈;不管是好奇也罢或是其它原因也罢,她会问除此旅途之外的与摆渡人相关的人或事,有时候长时间的一个人,也需要偶尔有人适当的聆听,聆听他的故事,或是聆听他内心的声音。
就这样,两个人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慢慢增进感情。直到那险恶的危险来临,因未能在天黑之前到达安全屋,他们遭到恶魔的不断袭击,在迪伦几乎就要陷入恶魔之手,命丧于荒原之路的时候,崔斯坦全力保护,哪怕自己受多重的伤,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
终于,迪伦获救了。崔斯坦却陷入与恶魔的争斗中,一堆堆恶魔不断袭来,撕扯他的衣服、头发,抓挠他的脸,或是重击他、打他,让他几乎无力抵抗。在崔斯坦几乎要命丧荒原之路,无力抵抗的时候,迪伦处于绝望、无助的一声呐喊:“崔斯坦。”这份处于绝望的呼喊,这份对同伴的渴求,终于支撑崔斯坦逃过恶魔之手,顺利到达安全屋,和迪伦汇合、重逢。
两个相依相伴的灵魂,就这样在艰难旅途中,信任、关爱、理解。
一种新的感情在渐渐萌生。
朦胧的爱意。这份朦胧的爱,却又是那么浓重。支撑着两个人,走完剩下的旅途,哪怕即将走完这荒原之路,即将离开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即将要到达天堂的“家”。迪伦不愿意,她不想跨越荒原和天堂的屏障,她想和心爱的摆渡人在一起,哪怕这里危险重重,哪怕这荒原里只是讨厌的重重叠叠的山脉、崎岖的山路。或是时常出现的恶魔,在爱意萌生的那一刻,爱胜过全部,爱给予她全部的能量。只要能和崔斯坦在一起......
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该来的总要来,总要面对荒原的终点,总要跨越这一段路。情感的萌生,情感的融合。面对终点,夹杂着不舍,夹杂着不愿别离的心境,夹杂着那份渴求。“同我一同走吧,崔斯坦,我们一起走。”这份不舍,这份渴求是那样的热烈,面对这样不断的恳求,崔斯坦不得不暂时答应迪伦,哪怕他知道这是欺骗。但他却不得不编造这样的谎言。只为了让她安然跨越那最后一步,顺利到达天堂。而他还有接下来的路要走......
隔开两个世界的帷幕,一边是迪伦奋力的哭喊,一边是崔斯坦无法改变现实的绝望、无奈、痛苦......一道看似简单的屏障,两个人天各一方......
重回人间
未进天堂之前,谁也不知天堂是什么样子。进了之后,才发现,这里的确是家。他会给你想要的环境,你想要回到小时候,天堂里就会有小时候的街景,让你感觉一切都那么熟悉。温暖的家,有曾经逝去的亲人,在这里等着你,同你相拥,再一次感到亲人之间暖暖的爱。
然而,还沉浸在别离情绪中的迪伦,无暇关心这些,无暇对周围环境的变化产生好奇、欣喜。她是如此想念心爱的人,即使已经在不同的世界,在天堂,她首先去的不是心爱的家,她向这里的人要了崔斯单所摆渡的人的名单,她抓着沉沉的书册,吃力地从头翻到尾,一直看到最后。她会想崔斯坦现在到哪里呢?到达安全屋了吗?她一直想。一直想......
终于,当她知道其实可以回去,可以跨越荒原之路和亲爱的人相聚的时候。她是开心的。这里的人,有的时候,熬不过漫长的等待,都在想回去,回去见到曾经熟悉的家人、心爱的人。然而危机四伏的荒原之路,是否真的能回去,这团团疑问,让所有人几乎打消了这个念头。相比可能再次陷入恶魔的手中,可能命丧荒原之路,或者即使跨越荒原之路,也无法回去的现状,大多数人选择止步于此,在此守候、等待。然而,迪伦,想到可能再次见到心爱的人的可能,开心。她想试试,哪怕前路漫漫,一切未知,哪怕她不得不面对未知的险境,哪怕这次没有人贴心守护,她得一个人跨越山脉,穿过湖泊。度过一个又一个困境。她想试试......
重新回到荒原,迪伦是开心的。既然回到荒原,回到共同的环境,就代表有遇见心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可能性。她的脚步更快了,她竭力回想来时的路,她竭力的跨过湖泊,穿越沼泽。她在人流中寻找,寻找心爱的人......
当你是那样热切的渴望,当你度过重重险境,依然渴望;我想那份执著,那份坚强,那份渴望,渴求,是会让人感动的。而这份感动终将会是有希望的,终将会幻化成一种可能,再次和心爱的人相见的可能。终于,奇迹发生了......
终于,他们团聚了。惊喜、开心。而这荒原之路,或许也只是暂时,他们在这里遇见、重逢,他们在这里共渡难关,共同经历那些难忘、那些刻骨铭心。他们也终究会迈过这荒原之路,走得更远。在迪伦的带领下,他们向人间走去......
篇11: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这天,我看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我的心深深的触动了。
文章是讲述鲁迅先生与“阿长”的故事。“阿长”就是“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家一哥做工的。文章先是说“‘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在评价“长妈妈”的地位。读到下方时,我又有了新发现,“阿长”这个名字别的女工也用过的,我能够体会到“长妈妈”在鲁迅先生家的地位有多么低下,因为连名字都能够用别人的,而且是为了省事。
又往下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十分憎恨”阿长“,因为阿长经常会告状,我却认为”阿长“虽然会告状,但她是出自于真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阿长不仅仅会“切切察察”还明白许多风俗。但鲁迅先生却不领情。
“阿长”的性格不仅仅善良、热心,还会关心人,我明白她对鲁迅先生的心是好的,但是那时鲁迅先生还小,并不愿听。可她却不知厌烦的传授她所明白事情。还为鲁迅先生买了一本《山海经》,别人不愿做,她却会去做,她小时候没读过书,从“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中,她连字都记不住,能够想像到第一范文网买这本书有多么艰难,于是鲁迅先生又对她产生新的敬意。
所以,鲁迅先生为何三十年后还要专门写一篇关于“阿长”的一篇文章。
我能够想像,其实鲁迅先生是很同情“阿长”的。因为,她为这个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最后,却连名字都没落下,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有后悔和内疚的。
最后,我想说我也很同情长妈妈。
篇12: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负能量爆棚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不公,越来越发达的网络,让我们看到了有钱人的日常,他们的生活是什么,他们的娱乐是什么,欲壑难填斥着大脑,你开始变得焦躁,嫉妒,愤懑... ...
金银细软,无尽玩乐,羡煞风景,姣好容颜,你看看自己,每天一复一日的工作,只为了也许只够买一双鞋的月工资,也许你在朋友圈同龄人里也许还算混的过去,白领的职位,一天下来忙来忙去,坐在电脑面前熬的一脸油光,看看自己还剩下什么,黑眼圈,呼之欲出的大痘,还有那些怎么折腾也掉不下去的赘肉。你开始厌倦你的工作,厌倦你的领导,厌倦周而复始的生活,你开始努力积极向上,希望通过努力换来相应的回报。偶尔心烦时候依然想逃离,你开始计划出行,希望能带来改变,可是每一次的匆匆旅行回来之后,剩下的却是囊中羞涩的不安,为什么我的生活是这个样子的?!
人的物质基础和精神世界一定要并驾齐驱,当俩者脱离太遥远的时候,你会很痛苦,当你拥有眼前的物质基础时,你只能做到在这个范围内满足自我的精神需求,然而当精神世界远远高于物质基础的时候,你的“我执”将不被控制,如果佛语能很清楚的用语言来解释“我执”,就是人们执着于自己的缺点,自大,自卑,贪婪,自我...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前几日阅读了李开复的《向死而生》, “癌症面前,人人平等”才读一半了,不知道用什么形容我的心情,罹病一年多,让李开复经历了生死的考验,使他发现是苍天对他的警醒,不要被无止境的欲望所压迫,要懂得释放自己,慢节奏享受生活,开始感悟亲情,开始回忆恋爱时光,开始与自己的灵魂对话,不再那么急迫的效率化的工作,在病中的觉悟,让李开复清楚的认识到,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无尽的对自己的要求,无形中的压力,透支的身体,是他用健康换来的事业上的成功,调整了自我,放慢了心态,对死亡的畏惧,让他开始懂得感恩,懂得享受生活。
可是我真的很想说,这本书说的没错,因为它讲的是李开复,一个已经把自我价值最大化的人,一个不需要因为生计而奔波的人,一个不用天天挤公交车还房贷的人,一个不用考虑他孩子未来上哪个小学,一个不用请假就可以旅行的人,他的自我追求依然那么紧迫,导致毒素的激增,身体给了他警示,聪明的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放手。抛开李开复这样的励志偶像尚且这么多烦恼,可见世界是公平的,因为你的眼光只看到了世界的一面,他能拥有羡煞旁人的一切,他同样也能承受旁人不能承受之重。
在那些我们不能操控的未知中,我们唯能做的只有不断的修善自我,平宁心境,把想做的能做的事情记下来,一点点一步步的靠近梦想,不要再狂言世界因你而不同了,归于平淡的心,有容德乃大,无求品自高,放下那些自大,自卑,贪婪,自我..
篇13: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这边爷爷奶奶在吵架,灶王爷左看看右瞧瞧,他好象什么都明白了似的,眉头皱得老紧了呢!
我们家人一旦做了什么不对的事,灶王爷就举起他胖胖的手,皱起他细细的眉毛,用不太标准的英语连声说:“NO。”大家一看灶王爷那个严肃的样,自己倒忍不住笑了。
晚饭时,我、爷爷奶奶和灶王爷一起吃饭,灶王爷还是瞪着眼睛,不过他在笑呢!奶奶端着一盘土豆一步一步走来,看来爷爷奶奶都老啦,灶王爷可能也老了,可他还是那一副顽童样:眼睛瞪的老大,脸上有两抹永远都抹不掉的红。
我感觉,我就是里面那个胖胖的小女孩。大家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我、爷爷奶奶、灶王爷、猪、狗,大家都幸福地生活着。新年到了,灶王爷得上天一段时间,大家把糖瓜给他吃,让他在玉皇大帝面前不要乱说话。不过,我想没有糖瓜灶王爷也不会乱说的,因为在心底,他永远爱着我们一家人。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很多“灶王爷”。比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每时每刻地瞪着眼睛盯着我们,爱护着我们。我们都是最最最幸福的人,因为天天都有人在管我们,他们从心里爱着我们,盼望我们快快成长。
翻开书,灶王爷还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微微地笑着,他好像在对我说:“孩子,要好好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那。”是啊,你必须知道,那些管你的人,多么爱你呀!
古代有一户姓张的人家,兄弟俩,哥哥是泥水匠,弟弟是画师。哥哥拿手的活是盘锅台,东街请,西坊邀,都夸奖他垒灶手艺高。年长月久出了名,方圆千里都尊称他为“张灶王”。说来张灶王也怪,不管到谁家垒灶,如遇别人家有纠纷,他爱管闲事。遇上吵闹的媳妇他要劝,遇上凶婆婆他也要说,好像是个老长辈。以后,左邻右舍有了事都要找他,大家都很尊敬他。张灶王整整活了七十岁,寿终正寝时正好是腊月二十三日深夜。张灶王一去世,张家可乱了套,原来张灶王是一家之主,家里事都听他吩咐,现在大哥离开人间,弟弟只会诗书绘画,虽已花甲,但从未管过家务。几房儿媳妇都吵着要分家,画师被搅得无可奈何,整日愁眉苦脸。有天,他终于想出个好点子。就在腊月二十三日张灶王亡故一周年的祭日,深夜,画师忽然呼叫着把全家人喊醒,说是大哥显灵了。他将儿子媳妇全家老小引到厨房,只见黑漆漆的灶壁上,飘动着的烛光若隐若现显出张灶王和他已故的妻子的容貌,家人都惊呆了。画师说:“我梦见大哥和大嫂已成了仙,玉帝封他为‘九天东厨司命灶王府君’。你们平素好吃懒做,妯娌不和,不敬不孝,闹得家神不安。大哥知道你们在闹分家,很气恼,准备上天禀告玉帝,年三十晚下界来惩罚你们。”儿女侄媳们听了这番话,惊恐不已,立即跪地连连磕头,忙取来张灶王平日爱吃的甜食供在灶上,恳求灶王爷饶恕。从此后,经常吵闹的叔伯兄弟和媳妇们再也不敢撒泼,全家平安相处,老少安宁度日。这事给街坊邻友知道后,一传十,十传百,都赶来张家打探虚实。其实,腊月二十三日夜灶壁上的灶王,是画师预先绘制的。他是假借大哥显灵来镇吓儿女侄媳,不料此法果真灵验。所以当乡邻来找画师探听情况时,他只得假戏真做,把画好的灶王像分送给邻舍。如些一来,沿乡流传,家家户户的灶房都贴上了灶王像。岁月流逝就形成了腊月二十三给灶王爷上供、祈求合家平安的习俗。祭灶风俗流传后,自周朝开始,皇宫也将它列入祭典,在全国立下祭灶的规矩,成为固定的仪式了。”
篇14: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暑假我读了珠格利特·彼得森·哈迪科丝的《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有个疑问,这个故事和时间赛跑有什么关系呢?当我看完后,明白了杰茜和她父母住在克林夫顿。村里突然发生白喉,村里的孩子命悬一线,母亲派杰茜到外界寻求帮助,她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终于寻找到了帮助。我终于明白了杰茜抓紧时间去救治村里的孩子,她觉得人命关天,如果浪费一丝时间别的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和时间赛跑。就像红军要飞渡金沙江,夜以继日地行军,其目的就是争取时间,夺取胜利。可见时间是多么重要,这关系这祖国的生死存亡。
时间非常宝贵,要好好珍惜,不能白白浪费掉。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用来浪费,有的人用来珍惜。时间像一个精灵,你听不到它,看不到它,摸不到它,而它还能从你身边溜走,逃过。时间是吝啬的,也是慷慨的。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我为爱因斯坦争分夺秒、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深感动。我对王冤孜孜不倦利用点点滴滴勤学苦练的毅志由衷地敬佩。使我更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我们要做个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在等待“明日”的蹉跎中,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篇15: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人生中有许多挫折与失败。有的人选择奋勇向前。有的人,则原路后退。前一种往往是成功人士。因为成功了的人往往有一颗能理解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的心。
今日有幸学了一篇文章《顶碗少年》。一位少年上台表演杂技,开头精彩纷呈。我就想是亲身坐在那看杂技表演一样。忽上忽下。突然,碗摔了下来。我担心了起来,他会继续演下去吗?只见少年从容一笑,又重新开始了表演。碗,有一次掉下来了,我不禁捏了一把汗。他必须会放弃吧!可少年却勇于应对失败,最终成功了。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愧疚了。想想自我,一遇到难题,就请家长。和顶碗少年相比真是差远了。他从不顾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想完美的结束自我的演出。他做到了,困难再他面前变得渺小,显得微不足道了。
古今中外,有多少伟人就是因为在失败、挫折面前顽强不屈,才成就了他们。鲁班曾是学堂里手艺最差劲的孩子,可他却端正态度,不顾别人的嘲笑,成为了木匠祖师。艺术家罗丹考了三次都未考进医师学院,可他不气馁,最终成为了杰出的艺术家。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大学因成绩太差被退学,可正因为他勇于应对困难,才成为人人知晓的作家等等,不胜枚举。瞧瞧,困难再伟人面前丝毫无用。我们也仅有勇于应对困难,挑战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苦尽甘来。在应对挫折时我们应当冷静的处理,平静的对待。天生我材必有用。不要去顾虑别人说什么。而要注意你心里想什么。愿大家像顶碗少年一样,勇于应对困难战胜它。也仅有这样才能成功。
篇16: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做为诗人,“大江东去浪淘尽”他文采飞扬,谈笑风生;作为官吏,“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他嫉恶如仇,爱民如子;作为苏轼,“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他乐观豁达,清逸旷远。
苏东坡的一生,命运坎坷,仕途崎岖。但这不能阻碍他。王安石得势,几乎所有忠良贤能之士都弃官而去。苏东坡在连上三书之后不出预料的被贬,但他绝不因此退缩他将新政的不满与缺陷诉诸笔端去因此得罪了当权的群小,遭到逮捕,险些丧命。但他说:“若遇饭中有蝇,仍需吐出。”于是群小继续对他进行欺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屡遭贬嫡。甚至被贬蛮荒之地海南岛。
可是那些群小自认可打败苏东坡的措施却没使那些小人达到目的。苏东坡管理之处政通人和,他颇受百姓爱戴。他处处为百姓着想。练习瑜伽,研究佛道,与高洁之士相交,访山水,与高僧相研佛道。林语堂笔下这样评价这位文坛巨子:“苏东坡始终富有青春活力。他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苏东坡一生清贫但一世为人坦荡。回看那些群小即使能保自己一世荣华富贵却也不可能有苏东坡半分的安逸。他们的生活充斥着算计与仇恨。其实所谓权力,所谓地位不过过眼烟云,转眼不见,又何必太为权财所困。
在《苏东坡传》的序中,林语堂先生写到“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如果林语堂先生写苏东坡传是以此为乐,那么读《苏东坡传》也是一种快乐。可以从字里行间读出人物的个性,品尝人物的喜怒哀乐,并从他的事迹中受到可收益一生的启示。
篇17: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是爸爸在收拾姐姐书柜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这是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科幻小说,看过这本书能使我增长见识,增长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这书籍我没有全集,只有“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与混血王子"这两个版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女作家J·k罗琳,那我就来讲一讲“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吧!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度过不平凡的两年,期间他听说了魔法界中有一所叫做阿兹卡班的监狱里关押着臭名昭著的囚犯——小天狼星布菜克。他曾经以一条咒语杀死了十三个麻瓜(非魔法界人士)和小矮星彼得,还帮助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哈利有幸逃脱,但在头上留下一道月牙形的疤痕。他在监狱里的睡梦中还梦吟道:“他在霍格沃菠……”然而,哈利却真正遇到了他,哈利听他解释清楚了一切,还知道了小矮星彼得才是背叛他父母,杀死十三个麻瓜的凶手,于是……
我认为,哈利值得我学习。你想想,如果你的父母死了,你一个人呆在处处受欺负的家庭,你会不会感到失望,甚至自寻死路?可是哈利却没有这样,哈利却在遇到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举起了他的魔杖。
读完这本科幻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和危险要用勇气和智慧战胜它,永不退缩。生长在现实生活的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那种精神,我们虽然不懂魔法,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让知识和智慧来强大自己!
篇18:《堂吉诃德》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篇19: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篇20: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我读过许多描写动物的小说,包括沈石溪的著名作品,《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也包括《老虎“哈雷”》,都描写了动物与动物之间和人与动物之间的美好情感,让人久久难忘。
聪明的小老虎“哈雷”在阳光马戏团里学会了许多受到观众欢迎的节目,高导演还想让哈雷学习钻火圈,但哈雷很害怕钻火圈,一见到火圈就趴在那里不动,不管怎么引诱它,它都趴在那里,只好将它养大的宋大妈请到马戏团里,宋大妈在火圈的另一头哭,使哈雷想起了以前宋大妈的儿子犯上了毒瘾为了偷钱而和宋大妈打架的景象,就不顾一切地冲向了火圈,成功地“学会”了钻火圈。高导演认为哈雷学会了钻火圈,可再让它自己钻,却又不敢了。原来在哈雷小的时候,宋大妈经常为了他不争气的儿子和哈雷抱在一起痛哭,哈雷觉得宋奶奶就像亲人一样,宋送奶奶开心哈雷就开心,宋奶奶难过哈雷就难过,所以在宋奶奶伤心时,哈雷就想去安慰宋奶奶,并且不顾一切地从火圈中钻到了宋奶奶的身边,所以使宋奶奶重新拥有了工作,不再饿肚子了,后来宋奶奶说:“托老天的福,养了个孝顺的儿子,每月给我1000块钱养老哩。”宋大妈说的儿子并不是还在监狱里的儿子,她所说的儿子,就是老虎哈雷。
这本书,不但给人们讲述了,无论是凶残的动物还是善良的动物,只要善待它们,就会成为好朋友,还告诉我们要善待动物,不要让可爱的生灵在我没这代人的手中消失。我们不能保证不捕杀动物,但我们可以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将它们身上的角或皮毛拿去卖。苏醒吧,还在捕杀野生动物的人们,还在想着怎样获得动物珍贵的角和皮毛拿去卖的人们,发生在动物身上的灾害总有一天会降临在我们人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