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
篇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我们每个人多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个洋娃娃;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台崭新的游戏机;也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些精美漂亮的饰品……可以这么说,世界上有多少人,那么就有多少个希望得到的礼物。这些礼物能带给我们快乐,这不用质疑。但这些快乐并不是长久的,我们得到了这些礼物,它能让我们一时开心快乐,感到兴奋,但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礼物就会慢慢地被我们遗忘。这些礼物并不会在我们的脑海中停留太久的时间,它也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我们得到它的时候,对它的好奇心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就会把它抛到一边,相反设法的去得到下一个我们想要的礼物。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我们想要得到最珍贵的礼物呢?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我们得到了这个,就想得到那个,我们拥有了一个又一个的礼物,但这些都不是对于我们来说最珍贵的礼物。在《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大家一个道理,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礼物是我们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是实实在在的礼物,也可以是虚拟的看不见的礼物。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可能成为你生命里最珍贵的礼物。但真正珍贵的礼物是什么?是我们对生活的一种态度;是我们学会奉献,而不是一味的索取;是我们学会感恩,学会珍惜;学会原谅以及被别人原谅,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但却到最后才发现的最最珍贵最最想得到的礼物!
每个礼物都是一颗种子,种在了我们的心里。那个最最珍贵最最难忘的礼物就是花开得最美丽的种子,在我们心里发芽,让我们学会了一个又一个道理,并且时时铭记在心。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一份礼物,就是为别人付出。嗯,礼物的意义就是:光有爱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将爱表达出来,用欢庆和送礼物的方式。所以,当你真正的为别人付出了,你就会明白,“给”永远会比“拿”愉快。
在这本书的最后,我们和尹大碗一起明白了:每个人都该拥有两个生日吧!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而另一个,就是真正地意识到自己原来一直被爱着,并没有被遗忘的日子。嗯,这,就是我们最最珍贵的礼物,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但却又是独一无二的、专属于我们自己的礼物!
篇3: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篇4: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人类对于信仰的追求,并不是从人类的起源开始就具有的,它是随着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群体之间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与自然界进行逐步斗争中形成的。人类作为有思想的动物,在遭遇到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为了克服困难,改造自然,树立信心,建立期望,常以天为最高的神灵而建立起鼓舞人类自身斗志和信念的至高无尚的神。因此,宗教总是属于人类精神世界层面需要的对象。然而,自从有了宗教以来就有了争议,有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的争论。有神论者可以拿出一次又一次神的预言被证实来证明神的存在。而无神论者总认为那只是谶语,是偶然被应验的巧合,他们认为人类社会中有无数的预言家,当预言失败时,人们只是当作是一次玩笑。然而,当巧合实现了的预言,他们就会利用这样一次不平常的预言,进行大肆的宣扬与渲染。从而让人们相信神灵确实是存在的。
人是物质与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精神依附于肉体之上,肉体为精神实现创造需要。肉体的追求只能是低层次的,真正高层次的追求是通过肉体而达到精神层面的追求。人类精神的空虚比肉体的饥饿要可怕的多。因此,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再去争论神灵是否存在已经并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是否建立了一种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会引导你的肉体去为社会做出更多的服务与奉献。正如:在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神甫对冉阿让说的那样:“您向我保证过要当个诚实的人。我买下了您的灵魂。我把您的灵魂从邪恶的思想中赎出来,交给了仁慈的上帝了。”从此以后,冉阿让在精神上接受了上帝的旨意,好善乐施,以德报怨,始终如一地成为一名虔诚的教徒,按照的旨意为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自己的仁爱之手,奉献着慈爱之心而不断努力。神甫的功绩就在于使冉阿让从肮脏的肉体需要中转变为对纯洁的精神世界追求的再造过程。信仰的作用就是使我们不能做一个肉体虽然依存,精神却已经死去的人。
帕斯卡尔认为:“上帝不能被证实,也不能用科学性证伪,于是上帝不存在。一切不能获得证实的皆不存在。”这一观点并不具有说服力,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到目前也只有微不足道的一小部份而已,人类要证实自然界一切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不能将尚未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的事物认知,通过理性的思维宣布其不存在。人类正是因为有敏感的心灵存在,才可以通过心性逻辑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世界的一切。理性逻辑是有限的,严密的和刻板的,心性逻辑则是无限的,感应式的。因此,在对待宗教信仰和对神的认识过程中,无法实现理性的逻辑推理,只能通过人的心智去感受神的存在。这种感受的过程可能是渐进式的,也可能存在通过细微感觉,在某个瞬间得到顿悟。心性逻辑与理性逻辑有着一个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心灵感觉认识过程形成的结果是可逆性的。而理性逻辑推理过程形成的结果则是必然的,且是不易变化的实在。理性逻辑和心性逻辑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两种有效方法。理性逻辑让人类更加的严谨,心性逻辑让人类更具创意。
对于帕斯卡尔在本书中反复论证的人是无限大和无限小的主题,我赞同帕斯卡尔观点,人作为物质的肉体在浩瀚的宇宙之中是极其渺小的,人本身也是由无数的细胞组成的。然而,人的精神世界却是无限大的,大到可以对整个宇宙进行认识。人是这个宇宙中最神奇的动物,因为他是有思维的动物,这种思维可以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形成差异,没有同时存在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思维,但是思维相同又可能是形成高度的统一群体。在对待某一个事物的认识上,就有可能出现无限大数量思维一致的群体,他们有着共同的思维和认知,这就是人类精神世界的神奇之处。人的精神也存在着可变的思维精神和固化的榜样精神,可变思维精神也就是当人的精神仍然依附于肉体的状况之下,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活动的过程,是可变性与延伸性的相结合,这种思维是及其活跃的。它能够通过感观和心灵认识对世界产生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当然,另外一种精神是肉体已经死亡后精神层面的思维方法与观点依然被人类所采用。这种精神只要宇宙中人类存在一天,个人精神思维方式就会永不停止的传承下去。
篇5: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篇6: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滥竽充数,是讲在古代,一个国王特别喜欢听吹竽,特别偏爱竽合奏,那声音既悦耳动听,又雄浑壮丽。乐手们也享受很高的待遇。有一天,国王感觉乐队还不够大,想组织一支三百人的大乐队,加上原来的,还差一名。这时有一个叫南郭的人,根本不会吹竽,他想混有人群里,应该没什么事。所以他跑到国王面前吹嘘自己吹得怎么好,国王信以为真,让他参加了乐队。
国王去世后,他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不过,他偏爱听竽独奏,这可吓坏了南郭先生,他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逃跑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不能象南郭先生一样,我们必须要做一个真才实学的人,不能混在人群里滥竽充数,就象我们学英语,全班一起读时要会,一个人单独读时也要会,我们要学会每一课,知识只有学牢固了,考试时才会考一个好成绩。你们说我说得对吗?
篇7: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篇8: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余华的这本书之后我感受颇深,即使我们负重前行,艰难不断,也要活着,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心酸、平庸,因为活着才会有希望。
书中的主人公福富贵一生都经历了苦难,他曾是一个富家少爷年轻时挥霍无度导致家产败光,父亲也因此去世,后来醒悟,可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再后悔那也只是曾经,而曾经却已不是现在了。
最后历经各种心酸事他与一头牛度完一生,他将牛取名为“富贵”。富贵的一生如此凄惨,困难,可他依然选择活着而没有选择死亡,就像书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不能去死”。
只有活着才能体验生命,活着不仅仅是要你幸福的活着。
我们也曾问过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最后还不是死亡?余华也曾说过“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天越来越黑,星星自然就越来越亮,一晚过后,就到天亮。可那一晚经历了什么,别人也无法知道。因为懂的最后还是自己。
现在我想我们明白了只有活着才能体验活着所经历的事。可也有人说死了不是更好吗?不用经历痛苦的事。
可我想说你不经历各种事,不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那你来这一趟人世又是为何?所以我们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篇9: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晚上,妈妈给我看了一部电影:《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巧克力工厂?我感到很奇怪,于是带着这个疑问去看电影了。
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查理的小男孩,在他家附近,有一座巧克力工厂,专门生产巧克力。一天,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宣布说,他将邀请五个小朋友去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五个人要去商店买巧克力,如果在巧克力的包装袋里发现一张金奖卷就可以去参观。一听到这个消息,全城的小朋友立刻争先恐后地跑向巧克力店,去试试自己的运气了。
过了几天,五个小朋友是谁都选出来了,查理也在其中。他们便跟随着威利旺卡去参观巧克力工厂了。在那里,他们首先看到了一幅最美妙的画面,有绿草、各种颜色的南瓜、树上还长着棒棒糖,还有香气扑鼻的巧克力瀑布。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东西居然都能吃!太妙了!但不幸的是,有一个小朋友因为贪吃而掉进了巧克力湖里,然后被一根管子吸进去。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然后,他们又去坐龙头船。船是由一群穿着蓝色衣服的小人划的,一会儿驶的飞快,一会儿又很慢。接着,他们还去了发明室、松鼠表演场、电视房、玻璃电梯等地方,每一个地方都发生了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在发明室参观的时候,一个女孩因吃了还没加工完整的泡泡糖而膨胀的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一颗大蓝莓;在松鼠表演场看表演时,另一个女孩因为喜欢松鼠,而爸爸不给买,她独自走下楼梯准备选一只松鼠,结果被松鼠推到了垃圾箱里;在电视房,一个男孩看见巧克力能通过电视转移到另一边时,就突发奇想自己也去试一试,结果变得小得不能再小了。
当然,剩下的胜利者就是查理了。威利旺卡给了他一个最最意想不到的奖品:整座巧克力工厂。查理问:“我可以带上我的父母一起去吗?”威利旺卡说,这需要查理一个人管理,他不能再见到自己的亲人。没想到,查理竟然拒绝了,并说:“我不能抛弃自己的家人,即使给我再多的巧克力也没用。”
这句话把我深深感动了。是的,自己的家人怎么能抛弃呢?再说,家人是时时刻刻在爱着我们的,我们不能因为一个诱惑而离开家人。我们就像刚出世的小鸟,没有妈妈的哺育,就不能展翅翱翔。所以,请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敬爱自己的父母吧!亲情永远是我们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篇10:企业员工守则读后感
最近读了《德胜员工守则》,开始觉得看到那些严格的规章制度时,庆幸自己不是德胜的一名员工,后来,再认真看后却被书中德胜员工提倡的价值观是:勤劳、诚实、有爱心、不走捷径所深深地吸引。
让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具有敬业精神、关心集体、遵守制度等良好品质。
以下我就谈谈我的感想:
一、具有敬业精神让自己更专业。
“德胜员工守则”提供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提升员工管理素质的办法,确实是一条解决员工管理素质的现实途径。
书中告诉我们,企业管理素质分三个层面:员工层面、领导层面和系统层面。
员工的管理素质,不仅表现在遵守制度、接受管理上,还表现在如何在一个团队里工作、与人协作,以及强烈的进取心和敬业精神等。
而管理素质的另一个卖劲面是管理者的管理素质。
管理者除了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是身体力行。
在德胜,从普通员工到管理者都体现出了强烈的进取心和敬业精神。
是呀,人不管做什么事,都需要认真负责,具有敬业精神。
我想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就是需要敬业精神,从我做起,做好本职工作,每次想起自己不是幼师毕业的,开始时拿起画笔时,觉得很是难为情,但在大家的鼓励下,在一遍一遍的练习下,也能画出漂亮的图画来了;面对歌谱时,我自学一般弹琴的知识,碰到难一点的,向专业人事请教,在长期的练习下,能流畅弹出一首曲子来,对我来说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了;面对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又自学了电脑知识,不但打字快了,而且会制作图片了,会发电子邮件,能自如地发送文章,制作表格了,能用很快的方式发信息和家长联系,能在博客上与各位同事切磋技艺。
回首一看,原来自己付出的很多努力没有白费,自己居然也能走进专业的行列了,而这一切的进步都离不开敬业精神。
二、关心集体让自己做个品德高尚的人。
在德胜员工守则有这样一段话“珍惜是一种善良,珍惜是一种修养,珍惜是一种朴素的知恩图报。”只有心中充满爱,你才会有感恩的心,你才会有满足感,你才懂得去珍惜今天拥有的一切。
学会用感恩的心做事,学会用感恩的心做人。
德胜守则认为:修养提高,就不得不提爱心。
爱心需要勤劳、诚实做基础,爱心同样也要求不走捷径。
事实证明在各个岗位,人们只有密切配合,一起合作,才能圆满完成各项交付给我们的任务。
在我的周围有太多的感动让我觉得这个集体的温暖,当我走进教室,我发现早就有其他老师把门窗打开帮你做好了通风工作了;当你感到口渴时,阿姨早就帮你泡好了一杯开水了;当有的老师扭伤了腰时,你会发现已有别的老师帮着擦台抹凳,拿着拖把在拖地了;
当你还在因家长晚来接孩子急急忙忙走进教室准备打扫教室时,你会发现地面早被其他老师打扫干净时了,当大家一起制作教学图片……当你看到这些情景时,你自然会感叹这个集体的凝聚力实在太强大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爱的集结,所以,我也要做个关心集体,给别人以力量让自己做个品德高尚的人。
只有做到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有意义;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好。
更重要的是只有做这样的人,我们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信誉度。
在德胜的封面中就有这样的一句话“一个不遵守制度的人是不可靠的人!一个不遵循制度的民族是一个不可靠的民族!”德胜要求每一个员工甚至于管理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规章制度来办事,守则制定的规章制度很详细,强调了遵守制度的重要性。
而我们幼儿园工作也是繁琐而艰巨的,相信我们也会认真学习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在业务方面学有所得,在安全保育方面我们老师也时刻紧崩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法则操作才会使学校、家长、社会放心,在考勤方面,做到有事先请假,决不弄虚作假,做到休息、工作两不误。
当然遵守幼儿园其他制度,让老师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而老师遵守制度,相信对下一代会起到典范作用。
老师遵守制度,不但提升了自身的信誉度,更能提升幼儿园的信誉度。
以上就是我读完《德胜员工守则》这本书后的感想,对我来说都是有用的,是一次学习的机会。
篇11: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隋唐演义》这本书记录了南北朝末年到唐朝初年的历史,讲述了隋朝的兴亡和唐朝扫除各路反王的精彩故事。书中的人物鲜明,一读下去就会让人们爱不释手。里边有丰富的人物形象,如混世魔王程咬金,行侠仗义的秦琼等等。
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罗成的死。一天,罗成去探望李世民,唐高宗请他去收复紫金关,他就随李建成和李元吉到紫金关陷入重重包围之中,罗成出战和敌军战了很多回合也已筋疲力尽,谁知李建成和李元吉却不开城门援助。可怜的罗成在紫金关被万箭射死了。真是让人既同情罗成的死,更气愤李建成和李元吉做出的傻事。
不仅是罗成的死使人感动,还有很多故事让人深深感动:瓦岗寨众兄弟为了_当时的封建社会,创造一个民主的世界而招兵买马,与另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众兄弟这种为人民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在《秦王钻鞭得尉迟》里,秦王李世民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便杀了尉迟恭的主子,然后尉迟恭让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去了,而尉迟恭本可以打死李世民的,但他却没有,因为他被李世民的行为深深感动了!
《隋唐演义》这本书既增长了我的知识面,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推荐大家多读几遍,去了解里面的一些深刻的道理。
篇12: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篇13: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这本书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喜的是;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人,不光自己玩,还会带着马小跳一起玩,所以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马小跳的同为路曼曼是老师让她看管马小跳的。所以马小跳经常被老师批评。
哀的是:马小跳经常进老师办公室他进去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精神,出来时却欢天喜地。可不一会他又进去了。
乐的是:从来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请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你说他能不高兴吗?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那就来看一看吧!
篇14:《野犬女皇》读后感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篇15: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鹿和狼的故事》这一篇课文我读完之后让我感触很深。
《鹿和狼的故事》主要写的是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于是他下令吃鹿的狼,可是森林中没了狼,鹿越来越多,没有那么多东西给鹿吃,有的鹿饿死了,有的鹿得了疾病死了,还有的鹿失踪了……这篇课文还告诉我们要尊重世界上所有的动物。
其中这篇课文中最触动我心灵的是这一句话;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这句话让我明白了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生命中的角色,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我们不能随意的去破坏它,改变它,这样会违反大自然的规律。违反大自然的规律,我们就会像罗斯福总统那样好心办坏事。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律。
上了这一课我明白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以违反的,不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遵守大自然的规律,让我们的世界变的更加美好。
篇1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丁立梅的文字就是如此,像风吹过花散发出来的香,不浓也不淡,却有着风的洒脱和花的雅致,带着生活的气息。
初读此书时,带着一丝不耐,觉得就像报刊亭里卖得吸引少男少女的华而不实的文字一样,只会讲此大道理。但深入去读,才发觉自己的幼稚。丁立梅的文章,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独立而美丽。这是将艺术与现实融合的文字,虽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不禁让人赞叹。
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这篇——《不辜负》。
老师问学生:这个学校,有多少花在开?学生们一时无语,在老师声情并茂地讲述学校的一花一草时,他们才意识到平时失去了多少。
作者用四个生动的事例讲述了人们因忽视而错过的美好。中学校长患上绝症时才想起与朋友钓鱼的约定;朋友平时喜爱喝酒,在胃癌晚期中却挂念和女儿一起玩耍;废墟下的青年在将死前写信给母亲,后悔未能陪伴母亲……而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数不胜数。大事、小事、一个眼神、一句话、一封信,我们甚至抽不出一秒的空闲。“忙”是全世界通用的理由,其实只是我们忽视的借口。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部是将目光放得太远,在对前景一片茫然时就冲上前去,无意中却错过了许多风景。跑向生命尽头时,才发现,一路奔跑,拥有的,却那么少。沿路的美丽风景,早已错过。
其实,学习也是一样。平时只想着玩乐,等到考试时再临时抱佛脚,最终拿到成绩时才追悔莫及,只恨没有一个时间转换器能回到过去敲醒自己。
也许风景太多,终不能顾及所有,但尽我们的努力,去拾取细微的小事、温情的画面、美好的点滴,去触摸、去感受,不要辜负你爱的人,爱你的人,不要辜负你自己。
别等到生命逝去,才来后悔。
这就是丁立梅,这就是她的文字。柔和舒适,却又要细细品味,她立称用音乐煮文字,而这也是我对丁立梅的文章,对《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感悟。
篇17:2025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篇18: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篇1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篇20:《红岩》读后感
《红岩》这部作品以惊心动魄的斗争画面和崇高的革命精神震撼了广大读者的心,获得了广泛的好评,被称为具有共产主义精神和革命气节的教科书。
《红岩》这本书充满了革命的激|情,更让人难以忘怀。刚开始是因为我学过的一篇文章《狱中联欢》就是书中的节选篇目,于是我产生了读这本书的渴望。在找到这本书后,我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红岩》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红岩》这本书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它的历史背景是1948年至1949年重庆解放。人民解放军摧枯拉朽的胜利进军和的垂死挣扎,是这一时期的特点。小说把在全局上不可逆转的覆灭命运,与局部上的气势汹汹,疯狂镇压;把革命事业全局上的辉煌胜利,与革命者个人的悲壮牺牲,辩证地统一起来。它的基本情节以“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内的敌我斗争为中心,交错地展开了我地下党领导的城市的地下斗争、学生运动、工人运动、狱中斗争以及华蓥山区的武装斗争,集中描写了革命者为迎接解放、挫败敌人的垂死挣扎而进行的最后决战。小说以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革命者的狱中斗争,除了《狱中联欢》所写的新年联欢活动外,还写了狱中绝食斗争的胜利,为龙光华烈士举行追悼会,写了江雪琴的从容就义,许云峰在地牢里同徐鹏飞的最后一次交锋,以及最后的武装越狱斗争等。全书共三十章,作者罗广斌、杨益言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场面。根据这些经历,他们于1957年写了革命回忆录《在烈火中永生》。随后,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红岩》这本书看了之后让我感受到了革命工作者的热情,让我体会到人们的团结协作与友情的伟大。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革命者们努力的成果,我感激他们,我爱戴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