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定点向乙方购买文具办公用品、办公耗材、
清洁用品等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定点向乙方采购其所需之文具、清洁劳保、耗材等办公用品,乙方必须提供一流的商业服务,包括质量保证、价格合理、送货上门等。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文具、清洁劳保、耗材等办公用品质量必须与甲方所提供订单的要求相符合。如有质量问题,一月内包退包换。
3、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文具、清洁劳保、耗材等办公用品,保证同样规格物品的价格不高于市面行情价。当有货品需提价时,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送货。
4、甲方按需求以传真、邮件方式向乙方下订单采购,乙方按单给予甲方送货,如甲方有紧急物品需乙方送货,无论购物数量多少,乙方应配合甲方需求将货品送到甲方。
5、每月25日前乙方根据甲方人员签收的供货单进行汇总后与甲方核对帐目,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供货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供货发票后当月内向乙方付款。
6、乙方所提供发票必须保证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如提供的是假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以发票金额双倍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相关部门举报的权利。
7、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8、如甲方对乙方商品价格、质量、服务方面提出异议,又得不到乙方妥善解决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于法律。
10、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月结。
11、供货款以支票或转帐形式汇至如下账号,发票盖章及转帐账户必须与以下信息一致。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12、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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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办公用品及耗材购销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办公用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和服务内容
1、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服务内容:在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办公用品配送服务。
第二条 订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1、 甲方需要订货时,可采用传真订单、书面订单或网络信息传输形式向乙方订货,订货时应详细说明办公用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特殊要求及相关的配送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2、 因缺货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送达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更换替代产品。因延误通知造成甲方不能及时获得所需产品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乙方须保证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办公用品送抵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4、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市内。
第三条 包装及运输
1、 乙方应为办公用品提供适宜办公用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办公用品采用密封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忌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破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 乙方负责无偿将办公用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办公用品毁损、丢失及发生事故等风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 办公用品运送至甲方提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办公用品移交手续。办公用品移交后,办公用品毁损、丢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4、 办公用品运输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另计。
第四条 验收方式
1、 乙方送货时,需附上送货清单,经甲方负责人清点验收合格后,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留底。
2、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与甲方需要的产品不符或是无法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退换。
3、 产品在开始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及时向乙方反馈意见并停止使用,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问题反馈后,应立即作出产品更换处理意见,最终得到甲方的认可为止。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办公用品样品,样品封存在公司办公室,以便今后甲方正常验货。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全部产品均为合同附件中所规定之原厂全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负责更换。
第六条 收费标准
1、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办公用品单价以合同附件的单价为准。
2、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严格执行合同单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单价。
第七条 结算和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每次供货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货数量和合同附件的单价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如金额过小不方便结款可累计到下次。
2、乙方结算时,需提供等额正式税控发票办理财务手续。(备注:税金已含在办公用品单价中,甲方不另计)
第八条 服务承诺
1、 乙方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如包装破损、配件不全、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的及与甲方要求的品牌、型号、颜色有差异等),并可无条件退换多余的物品。
2、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如因未能及时到达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 非质量问题的办公用品退换:在不损坏商品的使用功能、原包装及不影响乙方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退换货。
4、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1、 乙方承诺所提供办公用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3、 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办公用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办公用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 如乙方提供的办公用品质量与样品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 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4、 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和义务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和价格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之处,双方将尽量协商解决,如有不可协调之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篇2: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一、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以供方提供给需方的确认样为准,其余生产要求执行国家部颁标准和需方的技术要求。合同样品确认样应封存,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在发货前以传真形式(附有装箱明细单)通知需方,需方以传真方式将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场地告知供方,交货地点以需方指定场地为准,交货方式以需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的收货凭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所有运费由供方承担,货物的一切风险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及供应:以需方的生产指示单为准,生产指示单以传真的形式附于本合同向供方明示,同时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的生产指示单为准,同时依国家部颁标准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缺损、脏污、尺寸不符、颜色等任何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视为质量有问题,需方可以自收货之日起 个月内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损、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质量异议和要求,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立即或在需方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进行修理、更损、重做、退货、减少价款,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处理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供方延迟供货,修理、更损、重作完成并重新交付需方之日起,视为供方实际交货日期,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方因产品瑕疵而拒绝接收产品,供方应立即收回被需方拒收的产品,或由需方将被拒收的产品退回供方的工厂地点,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预付款支付后,如因供方原因导致订单不能完成,供方除返还需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外,还需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2、供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供方逾期交货而产生的包括需方客户索赔及费用在内的需方的一切损失。
3、供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履行合同,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供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返工、减少价款及退货等责任,供方不得提出异议。由于供方原因而导致需方退货的,供方除承担返工、减少价款及退货等责任外,还应向需方支付相当于退货金额 的价款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包括需方客户索赔及费用在内的需方的一切损失。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 ,余款于验收合格后 日内结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合同进行中所有更改、要求、说明均以传真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需修改,应采用书面或传真的形式。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篇3: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等五金、电动工具产品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所有产品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3.合同总价结算:
3.1、 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3.2、 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4. 产品的包装标准:
4.1 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4.2 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5.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5.1 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5.2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5.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6.1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6.3 送货地点为: 。
6.4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6.5 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6.6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 付款方式:
7.1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7.2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8.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9. 售后服务:
9.1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9.2 所有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9.3 产品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0.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11. 纠纷解决方式:
11.1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2. 其他:
12.1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需 方: 供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合同号: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_____,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销货方(甲方)_______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酒店用品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商品价格双方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销售指标;年销售500万,第一期预付款100万,三个月内提清货物扣3%,不提清没有扣点,以后每月平均销售44.5万。完成销售指标的扣5%。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天,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供方发永康到义乌的货,承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九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三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查明情况, 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货款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30%(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电报挂号: 电话:
篇6:美甲用品购销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土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 甲方将承建的接官路改造工程(K0+620---天仙大道)所需的土方由乙方供应。
二、 乙方将甲方需要的土方卸至甲方指定的位置,由甲方现场收车。
三、 乙方运输车每车土方量为6.5—7 之间,价格按100元/车计算。
四、 乙方按照甲方选定的土质供应土方,如发现土质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在每次供应土方壹万方后,甲方支付货款壹拾万元,土方供应完成后两个月内结清余款。
六、 甲方需要土方前,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土方的需要量和指定的卸车位置。
七、 土方供应过程中(装、运、卸)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外部事宜由乙方协调解决。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执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约地点:
需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五金工具、标准件产品、建筑五金产品,总金额壹佰零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整(其产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家、产品数量和单价另见附表)。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级质量要求,执行厂家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二月内,乙方向甲方预付货款贰拾万元,余款捌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在乙方收到货物后五天内由乙方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贰拾万元后柒月内将乙方所购货物按品种、规格包装运输到乙方仓储地(哈市香坊区联草街26号)。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供货明细表》验收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后,必须在柒月内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不得以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为借口,拖延或拒绝支付欠款,一旦发生欠款,甲方有权如数追讨直至诉讼至法院追讨。
七、乙方在甲方所供货物支付时,应立即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立即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八、如甲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数量、规格、种类等问题,甲方应在伍日内予以解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九、本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有甲乙双发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章):需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法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篇8:家居用品购销合同书
需方(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供方(乙方):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一、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厂牌或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备注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税率:16%)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保证:
1、供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提供产品,因提供虚假或伪劣产品造成对需方的损失或引起的各种事故,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处以合同金额10倍的罚款。
2、供应有质量等级要求产品的供方,提供产品时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3、代理商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原厂质量和技术标准,必要时提供相关的质量、技术文件以及质保证书。
4、非标产品双方需另外签订技术协议,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按协议内容执行。
三、包装要求:
1、要求使用防潮、防湿、防撞击等适合产品运输特性的包装并附“货物装箱清单”,因包装不当造成运输等方面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2、供应静电敏感器件的供方必须使用满足防静电要求的内包装并标贴“静电敏感”标识或标志。
四、运输及交货地点:
1、运输方式:航空□ 快递□ 物流□ ;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的收货点。
五、验收约定:需方按供方产品技术、质量标准/手册或技术协议在需方验收,验收不合格由需检验部门出具或提供不合格证明,供方无条件接受退货或负责换货。
六、发票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 增值税□ 普通□ 发票后付款。
六、违约或供需双方责任:
1、供方务必在合同约定的交期内供货,如供方延期交货,则每延误一周需方向供方扣除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如供方延期交货一月以上,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诉供方延期交货造成对需方损失的权力;
2、因需方原因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提前十日通知供方并取得供方的同意,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七、保密要求:本合同容易未经需方允许,不得透漏第三方。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页、技术协议等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事项:合同未尽事宜和合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需方所在地司法部分公诉解决。
需方:
委托代理: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供方:
委托代理: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篇9:酒店用品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酒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____酒店的特聘人员。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酒店的服务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5、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定于10号发放。
6、特聘厨师工资为元。
7、乙方按酒店有关特聘厨师休假、报销规定执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执行,并享有本单位合同工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必须承诺保守酒店机密。
第六条本合同未明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履行过程中协议补充条款或变更。
第七条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0:2024年实用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要 求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 价格条款
1、 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 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2024年实用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2: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书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
乙方:
篇13: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负责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 / )。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肆佰零陆元整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税金、包供货、包包装、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大包干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已包含了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检验检测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间不再因市场行情、生产要素等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3、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心”检验合格并获得进网许可证的具有高技术性、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具有高效、节能性、绿色环保的知名品牌UPS电源产品。
(2)具有以下保护功能:当UPS系统过载、过压、欠压、电池低电压及频率超范围异常等情况下,UPS系统具有自动保护功能并转入旁路工作,保证负载的不间断工作,并具有来电正常自动切换功能。
(3)具有过压保护、过电流保护:其过电流保护应能保证在负载发生短路或电流超过允许的极限值时及时动作。
(4)UPS必须内置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可实现现场不断电维修。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参照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应的产品资料与证书。
3、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贰年,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含侵权)或质量瑕疵,如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且该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的验收或确认而豁免或减轻。
5、乙方必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甲方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或其他第三人在贮存及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任何因货物的安全问题造成甲方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此引致的一切损失,而不以合同价款总额为限。若甲方因此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如为国家对行业有认证要求的产品,还须提供相关认证资料。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即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2、交货时间: 若乙方提前交货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
3、运输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
1、乙方应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达交货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验;乙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检验、结算工作,并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若有要求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检验的,该产品还须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
2、检验标准:参考
3、检验方法或手段:(电池逆变转市电逆变无间断检测,无电池市电开机检测等。
4、检验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检验中产生纠纷,由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产品在甲方检验合格且交付甲方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现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当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办妥结算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
3、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2 %作为保修(质)金,在保修(质)期届满无质量问题且双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以上款项的支付,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元现金或支票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当乙方的全部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返还该保证金。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但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无权要求甲方返还该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乙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额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产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退换,并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由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的货款(含定金、预付款)。
6、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产品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的义务和责任),否则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承担场地占用费100元。
8、合同一方违反廉洁协议的,应当向合同他方支付合同产品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合同他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9、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验收结算时若有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含定金、预付款)超出结算应支付金额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两日内返还。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第十条执行。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它
1、甲方采用直接送达或传真、挂号信、特快专递送达的方式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直接送达以乙方代表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传真以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挂号信、特快专递地址在深圳市内以投递次日为送达之日、地址在深圳市外以投递之日起第三日为送达之日。乙方应确保本合同所记载地址或传真号码准确无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送达不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
2、货物经甲方检验合格并交付后,即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主张权利。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甲乙双方各执,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供方:
需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五金电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保证供应质量,对商品使用中非人为因素而破坏的,三个月包退换。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物流到货
四、运输方式及地点:供方运货
五、运输费用负担:需方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供方
七、包装费用负担:需方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货物送到后,供应双方共同验收,如有异议需方应在货到当日向供方提出。
九、结算方式:按清单付款
十、违约责任:需方订货后,十日内如果不提货,供方有权扣除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需方订货后,供方发货延长十日后,乙方有权少付20%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
篇15:化学用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志灯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规定的标准(既消防验收标准)
(2)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无任何次劣产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供货及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送货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4、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5、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甲方(项目部)指定管理员在当天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货物数量、质量、损耗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
(3)检验合格后甲方(项目部)正式收货物,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及甲方支付凭证,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认,乙方以此为凭证,报请甲方领导签字后,甲方付货款的________%;余额待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________%,其他________%待一年合同期满后付清。
2、贷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
3、乙方在收款时应采取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_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6:2024年实用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购销合同之前,应当考察设备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就有关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一、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承诺将诚实履行本协议,以达成甲、乙双方形成并保持公平、公正交易的目的。
二、合同产品:
设备名称:_________
产品编号: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_________
风险告知: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本合同中因为涉及到办公设备的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规格等详细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在合同中列明或者以附表的形式将这部分的约定内容附于本合同之后,以供核用,也可作为之后产生纠纷的解决依据。
三、产品的支付及货物运输:
1、 采取乙方送货方式时,乙方应按时将合同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接受合同产品后,应在乙方出具的销货清单上签名盖章或出具收货凭证。
2、 采取甲方自提方式时,甲方应委派提货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明及甲方加盖公章的授权提货介绍信,凭乙方签发的销售清单到提货地提货,并验货、签收。
风险告知: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在书面通知中,建议应当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3、 乙方送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自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____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结算时可使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3、特殊情况需采取现金方式支付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财务部,并要求取得乙方公司有效的收据。否则,如果发生乙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收到货款的情况时,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额货款时,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六、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订货的品牌和质量为甲方提供产品,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2、全新未使用过的商品
3、符合国家标准的原厂正品。
4、特殊定制商品的质量标准依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的标准为准。
七、产品的保修和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产品的保修期限均依据生产制造商公告为准。
2、整机类商品的退换货:
甲方在乙方处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打卡钟等)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应立即与乙方维修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该产品,乙方将依据经市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
八、本合同解除条件: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类商品一经送至甲方所在地并开箱安装后,非机器本身质量原因,本合同不可解除。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其他条款中未规定的责任执行本条的规定。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情况赔偿,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其他事项:
1、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将遵循一般商业惯例执行,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 本合同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合同下应付款的义务。
4、 乙方销售人员未经乙方授权,无权动用甲方的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向甲方借钱、借物。如有发生,应视为其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的一切关于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由乙方盖章确认,任何个人的签名和口头承诺均属无效。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
(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公司名称一定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加盖公章,不能用简写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的代号。
(3)不能以私人章或签字代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要严格限定授权期限、区域,并明确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5)严格规定产品价格、退换货流程及责任。
(6)详细规定违约事项及归责问题。
(7)限定货款清算方式及日期。
(8)签订的合同要能随时掌握主导权
篇17: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书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需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结清货款。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30日
3、运输费:由供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损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通知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签字):
供方(签字):
日期:
篇19: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书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 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篇20: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钢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具体明细见合同附件明细(共贰页)。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供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A4纸制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到货清单(一式三份),并对产品质量负全责,钢板的技术要求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三、到货时间:25天内全部到货.
四、交货地点、方式:
五、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运杂费的承担方式: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装车费、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计量方法:板材采取检尺方法验收,按理论重量计算。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及监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验收,需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妥善保存该货物,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回复。逾期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必须配合需方按相关执行标准规范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材料标识必须清楚且与质量证明书相符,材料将按比例进行抽检,样品送到取得材料材质测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材料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样品检验不合格,将对同批材料进行100%检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协调钢厂进行解决,质量异议的赔付标准按钢厂赔付金额进行赔付,供方不再另行赔付。需方不得以已供货物质量异议为由要求供方延缓剩余货物的发货、扣留供方货款或拖延货款支付。并且在以后双方的经营活动中不得以前面的质量异议为由扣留或拖延供方货款。
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货款付清后合同解除,质量责任不在此范围之内,参照此合同第七条。
十三、合同附件及生效:本合同除签字盖章之外的任何非印刷体的修改和增删均为非法和无效,与本合同有关的确认函、协议、通知、相关证明性文件、证书等,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且预付款于20xx 年6月8日18时前到供方帐户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