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6篇 规章制度内容【热门20篇】

浏览

963

范文

1000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291 字

+ 加入清单

一、执行总则

为加速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总体效益,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的员工聘用、入职、试用、调迁、休假、值班、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职务任免、辞退等事项,除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2、为实现本企业的总体经营和管理目标,公司奉行“以人为本、客户至上、团结上进、铸就辉煌”的企业理念和精神,各级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行政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均应执行统一作息时间:早上08:30到岗,迟到30分钟均视为旷工,下午18:00汇总当日工作后打卡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早退,处以5元/次的罚款,旷工处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2、业务员和内勤工作人员,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报表记录和有关电脑票据录入,工作要求做到 日清,当日工作当日完成,如果未达到公司规定的相关标准,检查发现罚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员工个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后及时复位,办公桌及办公室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所有物品摆放有序,重要文件、资料、单据和物资一律入柜,否则一经发现罚款10元/次。

4、公司员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对客户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和纠纷,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给予及时处理,不能引起客户不满和投诉,若因此对公司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失者,罚款50元/次。

5、员工每月请病、事假不得超过3天(病假根据实际病情而定),请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写事、病或休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请假、休假者 ,一律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次。请病假超过三天者,需出示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假条一律交行政部备案,病、事假期间不计发任何工资。

6、员工在上班期间需佩戴工作牌上岗,在办公区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要大方得体,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吸烟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规者罚款5—20元/次(罚金视违规情节轻重而定)。

7、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按公司规定完成安排的工作,并服从部门领导安排。若有违规者罚款10元/次。

8、公司员工无故损坏公司财物需照价赔偿,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把公司财物据为己有者一律罚款10—20元/次(视情节轻重而定)。

9、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损坏公司利益者,一律罚款300元。

10、对将公司公-款据为己有者和携款潜逃者,一律报案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11、对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品行、工作能力、业绩和综合考评差着,公司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12、对公司内部管理和市场销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意见者,公司给予该员工适当的奖励。

13、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表现突出和业绩优秀者,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

14、在公司遇到突发情况时,员工能及时出面为公司挽回经济者,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

15、公司每月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并评选出两名优秀员工,并给予优秀员工200元/人以资鼓励。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始实行,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执行!

20__年九月二十四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室内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6 字

+ 加入清单

室内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对室内物品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各部室的办公桌椅、微机、打印机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使用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一旦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正常消耗性损耗,由办公室负责维修;过失损耗,由使用人负责维修。

(3)加强微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随时清除灰尘,擦拭表面污迹,确保机器良好运行,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4)机关所有设备设施属国有资产,应珍惜爱护。各部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如发现故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147 字

+ 加入清单

1.目的:控制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宜于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生产车间;

5.具体要求: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从事食品企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工作。

5.1.2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和勤洗衣服。

5.1.3.从业人员不行佩戴手饰、耳环及其它装饰品进入车间。

5.1.4.进入车间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5.1.5.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酒精消毒后,方可上岗。

5.1.6.从业人员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闲杂物品进入车间,从事生产。

5.1.7.从业人员中途离岗,再进入车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能上岗作业。

5.1.8.严禁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及口罩离开车间到其它场所。

5.1.9.从业人员的衣帽等衣物必须是干净清洁且经过消毒处理的,方可穿戴。

5.1.10.严禁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11.设有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管。

5.2.车间卫生管理

5.2.1.保证车间内外环保卫生清洁,无杂物,坚持每天清扫。

5.2.2.要求车间四壁门窗洁净,地板及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且无漏水,墙壁无脱落物,墙裙无青苔污渍。

5.2.3.生产过程中,严禁开启门窗。

5.2.4.生产车间所用器具生产前后都应保持整洁并合理放置。

5.2.5.生产用刀器具、水池、工作台要求清洁,不得残留铁锈、污垢。

5.2.6.严禁车间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生产无关的物品。

5.2.7.严禁车间内吸烟、进食及随地吐痰。

5.2.8.严禁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全愈后方可上岗从事生产。

5.2.9.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5.2.10.严禁上岗人员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项。

5.2.11.必须做到生产后及时清理废物料及垃圾离开车间,严禁车间内存在垃圾死角。

5.2.12.排水沟应及时清理,做到流水畅通且无废渣残留及污水污泥。

5.2.13.当天废弃物应盛放在规定地点规定密闭容器内,做到当天垃圾当天处理出厂。

5.2.14.各种生产生活用水储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用水质量。

5.3.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

5.3.1食品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3.2.生产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制定可行的配方投放用料且做好详细记录。

5.3.3.生产工艺的各种参数指标由专人负责监管并且详细记录存档。

4.3.4.由卫生管理人员对生产设备、工具及容器清洗干净后消毒等进行监管符合卫生要求方可使用。

5.3.5.各工序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应加以区别并标志着生与熟用工器具分开,不得混用以防止污染。

5.3.6.食品生产操作中各工序应严格按原料、半成品先来处理的原则,以免因积压过多而发生变质现象,加工过程中注意剔除和避免混入一切杂物,加工下来的废料,废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容器内并及时清理。

5.3.7.食品生产使用添加剂时,必须使用由国家指定工厂的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和非指定工厂的产品。

5.3.8.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有充足光线。

5.3.9.生产作业现场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东西。

5.3.10.生产用水的各项卫生指标检验应符合国家用水标准

包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用于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包装车间;

5.具体要求:

5.1生产部负责产品包装及包装车间、冷库、包装物料间的保养和清洗卫生;

5.2生产部负责冷库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3品控与技术部协同采购部负责对保装物料进行验收。

5.1人员卫生

5.1.1进入包装间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包装鞋、帽子及口罩。

5.1.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并泡消毒液后戴上包装专用手套酒精消毒,方可上岗进行作业。

5.1.3包装人员不得佩戴手饰、耳环、手镯及其他装饰品进入包装间从事作业。

5.1.4中途离开岗位,再进入包装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可上岗。

5.1.5严禁穿戴工作服、鞋、帽子及口罩等衣物离开包装间到其他场所。

5.1.6工作服等衣物必须是经过消毒的且是干净整洁,才能穿戴上岗。

5.1.7包装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8进入包装间作业后,不得随便进出,直至包装结束。

51.9包装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勤系衣服。

5.2包装车间卫生管理

5.2.1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灰尘、污垢及闲杂物。

5.2.2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无蜘蛛网悬挂且无漏水。

5.2.3包装间要求四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无存放废弃物。、

5.2.4合理整齐堆放各种已包装成品并及时入库,防止堆积。

5.2.5严禁包装期间开启包装间及挑选间门窗。

5.2.6严禁与包装无关人员入内。

5.2.7严禁包装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事项。

5.2.8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痊愈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5.2.9包装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与包装无关物品。

5.2.10严禁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进入包装间。

5.2.11严禁在包装间内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

5.2.12做到包装后,机械设备及用器具清洗干净,无残渣、灰尘存窗。

5.2.13包装完毕后,残留废料垃圾及时清理离开车间。

食品仓库及冷藏保鲜库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产品储存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用于产品储存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仓管;

5.具体要求:

5.1食品辅料及成品库卫生管理

5..1.1食品原辅料进厂必须具有食品合格证。

5.1.2进厂的食品原辅料须由品管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并记录验收结果,才能投入生产使用。

5.1.3仓库地板应保持干净清洁,做到地面无灰尘,屋顶无蜘蛛网悬挂。

5.1.4食品入库后,按入库先后批次生产日期分别存放,并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查,做好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1.5成品库存放食品时,要按批次存放,做到先入先出且不得挤压。

5.1.6严禁库房存放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和危险物品。

5.1.7食品储存工程中,应及时防霉及库房保持适当的温湿度。

5.1.8食品在仓库中的堆放要有足够间隙,不可过分密集,库房应铺木制垫板,食品放在垫板上并与地板墙壁间保持一定距离,熟食品不能着地。

5.1.9过期及发霉虫蛀腐朽变质的食品原辅料、成品,不能存放,应及时清理出库。

5.1.10、贮存食品原辅料、成品的库房不得残留异味。

5.1.11、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与消毒,消毒前应清库并注意消毒剂对食品的污染。

5.1.12、库房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避免库房漏水。

5.1.13、库房应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5.2、冷藏保鲜库的卫生管理

5.2.1、冷藏库设有精确控制温度的装置,要求温度恒定,按温度要求准确控制,尽量减少温度的波动。

5.2.2、冷藏库周围场地和走廊及空气冷却器应经常清扫,定期消毒,冷藏库及工具设备应保持清洁,注意搞好防霉除臭和消毒工作。

5.2.3地面应经常打扫清洗,做到不残留污水污泥。

5.2.4、食品应按入库日期批号分别存放,先入先出,防止冷藏食品超过期限,在贮存过程中,应做好卫生质量检查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2.5、库房应定期消毒,可使用次氯酸钠消毒液,消毒前将食品全部搬出,消毒后经通风凉干后方可使用。

5.2.6、库房不得残留异味。

5.2.7、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带有污染源的物品。

5.2.8、冷藏库应密闭无漏风,且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15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生产调度工作,保证生产组织系统高效、有序、顺畅进行,最大限度发挥生产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在生产领域中科学、均衡地组织生产,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生产活动中出现在问题,确保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三条 生产调度人员要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职责流程及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以使生产系统达到高效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条 生产调度工作必须妥善处理产量与质量、效益,生产与安全等关系。

第二章 生产调度组织系统

第五条 公司的调度指挥系统包括以生产副总经理为首、以总调度室(生产协调部)为中心、由各工区、车间、部室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的调度管理网。

第六条 总调度室部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矿生产组织,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七条 日常调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第八条 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天早会必须按时和如实向调度室汇报本部门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认真贯彻、落实调度会议和调度室发出的各项调度指令,不得迟误。

第九条 公司实行总调度长负责制,由总调度长行使对企业日常生产的指挥权,必要时可直接调度到班组和岗位。

第十条 调度指令具有权威性,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协作配合,贯彻执行。生产调度有权撤销各生产单位作出的不符合生产规律或不利于综合平衡的决定,各生产工区、车间必须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提请分管领导和有关领导裁定。但在未裁定前,必须按生产调度的决定执行。

第十一条 调度室解决和处理问题,要迅速果断、有预见性,坚持准确性和及时性。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提出对策并付诸实施,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章 总调度室职责

第十二条 负责制定生产经营计划和现场作业质量管理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按计划分阶段组织生产,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状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相互脱节和失调的现象,确保各单位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第十三条 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或传达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与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检查生产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执行生产调度会决议落实情况,检查各生产进度和设备运行及质量指标的生产安排。

第十五条 根据生产的需要,有权用调度命令或调度通知的方式,责成有关方面限期解决某些问题;有权指挥和调度本企业各车间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力、物力、工具和设备的使用。

第十六条 生产调度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在来不及与有关负责人联系时,有权直接制止,并及时通知违章作业者的直接负责人;也可直接按制度执行将处罚单送达该单位。对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情况(包括统计数字、原始记录、计划布置和职责流程图、生产工作报告等)。

第十八条 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严禁推诿扯皮,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解决好生产活动中以及各相互协调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生产调度的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总调度室每日早10时前准确、完整填制生产日报表报送各分管领导办公室、企划部、劳动人事部。生产调度指令至各有关部门,然后再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落实,但遇到事故处理及其它紧急情况时例外。

第二十条 日常总调度室对影响生产的关键环节(如全厂的水、风、电、汽的调配及提升和主机设备的正常开停时间),实行统一掌握,集中控制。

第二十一条 各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或生产关键部位出现突发问题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总调度室报告。值班调度员在向企业领导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大。对需要保护现场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生产调度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生产调度会,总调度室负责以“会议纪要”或“调度通知”的形式,将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值班调度的工作内容:

1、组织平衡本班生产,随时掌握生产情况;

2、掌握主机设备的运转和检修情况;

3、掌握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及质量情况;

4、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掌握各岗位安全操作情况;

6、处理上个班遗留的问题;

7、对有关生产调度中的紧急情况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值班调度应提前接班并进行下列工作:

1、听取上班调度员介绍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

2、听取上班调度员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3、查看上班调度员的值班记录;

4、了解各部门领导的当班工作安排。

第二十五条 值班调度要室内调度和巡回检查调度两种工作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工作,并及时与各生产单位相互沟通情况。

室内调度员必须明确当班的工作任务,要随时掌握生产动态,指挥和协调生产作业,及时记录主机的运转情况和产量、质量等数据。

巡回检查调度员的任务主要是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平衡与组织生产,协助车间解决问题。同时应关注原燃材料堆场、水泥站台、车间检修现场;对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六条 对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失控,影响均衡稳定生产和产品销售,造成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给生产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生产调度对公司生产实行全面管理,坚持二十四小时倒班,每班一人。

第二十九条 以生产调度的集中统一指挥为原则,一切与生产相关的操作、指令都要通过生产调度指挥系统逐级下达,情况紧急或必要时,合理将范围内的人力、物力加以调配,以确保操作平稳,生产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十条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当生产调度接到有关工区、车间、部室的紧急报警电话时,生产调度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确认属实需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如119、110或120等),并通知调度主任和主管生产经理,迅速联系有关部门(如车队、医务室)或其他车间进行相应的处理或救援。

第三十一条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各工区、车间或部门应及时向生产协调部汇报和调度员必须立即到位的:

1、发生安全、设备、质量、人身、燃烧、爆炸等事故的;

2、主要操作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明显偏离控制范围的;

3、 水、电、汽等供应发生困难,需要降低负荷停车或停产的;

4、岗位出现喝酒上岗或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的;

5、 主要设备出现故障需进行应急检修处理或设备检修不能按计划完成的;

6、 原材料供应脱节、原矿供应不足等威胁到生产正常进行的;

7、发现安全隐患及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的及监控岗位出现问题的。

8、 调度员现场确认后,应及时记录各车间或部门的汇报内容,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9、在未接到生产调度指令前,存在问题的生产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开车、停车、停水、停电、停汽、停产等。

第五章 调度管理

第三十二条 需要改变生产质量方案,调整工艺、工程措施;计划检修和设备运行方案时,调度室可直接下达指令到各单位当班班长,当班班长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生产中出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如长时间操作不正常技术措施跟不上、产品质量不合格、工作效率低、原材料消耗过高等)由当班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公司调度室及时记录,掌握情况,并给予协调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机、泵、仪、表等动静设备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威胁生产时,当班负责人直接与机电设备科联系进行维护和维修,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深入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第三十五条 各辅助生产单位有计划的开工、停工的措施、方案与实施办法,必须提交生产协调部审批后,有调度室编制相关方协同作业的统筹,并下发相关单位进行具体实施安排及完工后的质量验收。

第三十五条 非计划停工、停车和停产,由单位负责人向调度室请示,由调度室进行现场诊断非计划停工的必备条件、过程及时间安排,再落实该单位组织实施,紧急情况下可紧急停工,停车但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否则,按私自停产、停工、停车论处。

第三十六条 每天当班调度员应协助好矿值班领导安排的各项生产任务,并做好监督、检查、考核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劳动纪律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负责按计划安排组织指挥的开,停工及开车前的准备,停车后的处理工作。

第六章 生产装置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生产装置在公用工程方面需要大幅变动、投用、停用时,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统一下达指令进行平衡。

第三十八条 生活供水、生产运输车辆装载及大型安装工程需由调度室协调设备科进行实地勘察、检查拟定计划方案落实实施生产。

第三十九条 当装置污水排放时,要符合环保要求,按公司规定流程执行,如确实影响生产,各装置应提前向调度室汇报,同意后方可排放。

第四十条 各装置的关键设备、专用储罐、投、停用及大型设备开、停机操作时,需提前向调度室汇报,待调度室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测,一切准备就绪后方可操作。

第七章 调度指令管理

第四十一条 当生产受到影响和正常调度指挥受到干扰而贯彻不下去,上级或公司的决定受到抵制或生产计划受到制约时,调度室需发布《调度令》或强制性《调度令》,但必须具有合法性。

第四十二条《调度令》由生产调度室起草,调度长审核后由生产副总经理签发,受令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否则将从严处罚。

第四十三条 《调度令》的管理一式两份,一份交执行单位责任人,另一份生产协调部留存。

第四十四条 在生产运行处于紧急状态,生产装置发生重大调整、安全隐患扩大恶化及危及企业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时,调度室必须下达紧急调度令,(来不及书面指令的,紧急情况下可下达口头调度令)。

第四十五条 生产调度指令是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组织均衡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对关键问题采取紧急措施的行政调度命令,各工区、采掘、部室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调度指令规定的任务、内容和期限组织完成。

第四十六条 对受令单位执行调度指令不及时、不到位,一次扣部门负责人全月奖金,累计二次以上,部门所有人员当月奖金扣除;造成重大事故的,按公司管理规定执行。每月调度指令各单位完成情况,随月度生产报表同时报送企划部和劳动人事部作为绩效工资考核依据。

第八章 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第四十七条 每天生产调度会提前10---15分钟,在生产协调部召开,主要参加人员为采掘、机电、后勤部室主要负责人。具体对每天生产调度情况和各单位汇报情况加以综合汇总,制定相关措施、计划、方案以及先急后缓、应急处理工作的部署。

第四十八条 每周一8点在会议室召开生产调度例会,参加人员为中层以上干部。主要内容为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紧急重大缺陷及安全、设备问题及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四十九条 每周一调度会由企划部根据上周调度会工作指令条项,实行对口考核咨询问责制。到期完不成任务的,分管领导和单位责任人要进行工作解释,无正当理由的或找借口的予以每条项50元至100元处罚,由企划部在调度会上直接开具罚款单。

第五十条 无论日常生产调度会和周一中层以上干部调度会,对总经理全面管理的工作指令,所牵扯到的具体事项,属于哪位分管领导管辖的,要积极做好本工作指令范围内的纳入。会后要立即布置落实好。对较繁琐、工作量较大的,涉及单位较多的工程量,各分管领导会后要进行磋商协调合议,拿出措施,归口落实。

第五十一条 各分管领导在调度会上所安排到范围内的每周、每天工作任务和具体事项,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记录,明确目标。会后分管领导要对自己安排的工作再进行合理编制计划,详细组织部署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不折不扣地分解落实岗位责任人。否则,只在会上说,会后不贯彻不布置的,单位人又不明确造成工作任务完不成的,可直接处罚分管领导落实不力,每次50---100元。

第五十二条 各工区、车间、部室领导对每天、每周计划内(外)应急工作较多,纪要工作指令不能履行的,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要在调度会上做好特殊汇报说明。会后连同本次调度会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的新任务、新要求,一并完成。

第五十三条 调度会上各分管领导要周密部署并落实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每周和每日工作计划任务。单位负责人不但要明确到人,还要做好监督协调及工程质量把关工作。调度室管理对有些工程量必须组织小组实地调研,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对较大的井下及高处作业工程,在落实好工作的同时还要制定出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及防护措施。

第五十四条 分管领导每天的工作安排要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经常到现场指挥。当天调度会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要责令单位人必须当天保质保量完成。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每周调度会对工区、车间、部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指令,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努力完成。有跨周期的、月末调度会必须做好工作完成汇报。

第五十六条 各分管经理因工作需要跨范围指令落实的,要做好会后与其他分管领导的协商,也可在生产调度会上要求调度工作安排协调,确保统一指挥性。

第五十七条 每周中层以上领导调度会纪要由企划部和生产协调部负责记录。记录不全的,要征求分管领导工作日记。纪要整理、工作指令落实对口考核由企划部配合生产协调部负责。

第五十八条 每周或不定期地总经理深入生产一线现场勘察指导,调度室要负责组织有关领导陪同,并将所勘察检查需要落实整改的问题列为调度指令,立即予以部署落实。

第五十九条 日常生产调度要根据行程规划了实际情况,做好调度会后有关安全、技术生产运行分析会。主要议题是对工程质量和指标质量存在的不足加以诊断,制定对策,以求在最短和最块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的改进。

第六十条 生产调度每月应根据设备管理以求和设备运行情况,组织召开设备运行及健康状况分析会,对本班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并制订下一步维护工作和大修工作的重点。对存在的维护原因或典型设备事故应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同时建立事故分析制度。

第九章 生产经营计划管理

第六十一条 公司每月生产经营计划下达后,调度室要根据各单位计划要求,制定调度生产作业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按目标分阶段组织生产,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状态,及时采取消除相互脱节和失调的现象,确保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第六十二条 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包括每月生产用原材料购置上提计划的编制)要本着公司实际经济效益和目标发展方向编制,每月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不能违背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的整体布局,各单位每月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要进行综合统计存档,年终实行一次性总结考核评比,确保下一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与稳定。

第六十三条 生产协调部应建立生产作业计划执行进度汇报制度和现场跟进考核制度,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调度内容和完成计划的时限,向调度部门汇报数字和生产情况。然后生产协调部对照日常考核记录当月汇总计划完成的优劣并报送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当月工资奖惩的兑现。

第六十四条 每年节假日保勤计划,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措施进行严抓严管落实好日常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对违反保勤措施计划的当月要及时上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予以当月工资奖惩兑现(具体处罚标准根据各保勤措施规定执行)。

第十章 干部值班制度

第六十五条 干部值班由矿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按周期轮流制主要工作是协助调度室搞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应急协调工作。

第六十六条 值班领导必须坚持值班24小时在岗,统一在矿内食堂就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要提前向调度领导请假,由调度室调换其他领导上岗。否则,私自调岗和无故缺席者,每次处罚100元。

第六十七条 值班工作中,以安全生产为主导,并积极带领和调度好 “早、中、夜”各单位当班领导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生产应急事务。对生产中的各项应急处理要现场到位,有布置,有检查。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对“三违”人员的惩处。

第六十八条 值班领导每天应提前做好岗位交接班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和详细交接值班期间所存在及未处理完的各项生产工作。

第六十九条 因值班领导安全管理不力,节假日防汛和应急救援组织落实不力等,造成的各项影响生产和安全,设备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第七十条 为便于第二天更好地工作,值班领导24小时下班后,要对本人职责管理范围的工作备好课,落实业务工作代理人,可休息一天。凡未落实好业务代理人的及本人职责范围内出现安全问题和影响生产问题的,有本人承担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 生产上下井行人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条 日常生产采掘工区当班人员必须在8:30分全部下井完毕。否则,不能及时下井完毕的由调度室通过监控录像记录,进行每人每次50 元罚款。

第七十二条 后勤部室人员有工作要求下井的,必须在8:40分前全部下井完毕(特殊工作检查有调度室根据情况批准),11:00方可上井。下午2:00分下井,4:00分方可上井。否则,如有违反每次予以处罚50 元。

第七十三条 无论采掘和后勤管理人员上下井人数每次不得低于2人或高于12人(特殊情况需由调度室批准方可上下井),否则,如有违反每次处罚责任人每次50 元。

第七十四条 副斜井禁止人车同行。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处罚信号工每次50元。

第七十五条 后勤各部室管理人员每周、每月下井次数,按照公司规定的数量进行考核。否则,达不到规定数量的当月取消下井费用或按少下井次数的多少,每次罚款50 元。

第七十六条 不是公司规定的下井人员和非井下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强行下井,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 元。

第七十七条 生产协调部每月按时对各单位下井人员进行考核,并将下井工作次数及违反下井规定的人员汇报公司考核小组,予以当月工资的奖惩。

第十二章 调度室监控管理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各岗位监控器有生产协调部管理,监管不力或人为损坏由该部负责。

第七十九条 各岗位监控设备和摄像头网络,每天应24小时不停机监控。除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值班员当班操作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私自调整或操作监控画面。否则,每次罚款20 元。

第八十条 各岗位摄像头,由各单位当班岗位操作工负责保护监管,如有故障和人为损坏,监护人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造成私自扭转镜头者,每次罚款100元,私自用物品遮掩镜头者每次罚款40 元,故意损坏者赔偿2400元。

第八十一条 生产协调部和绞车房监控屏,只能用于日常生产指挥和提升系统信息反馈,不得任何人私自调闭精矿画面做其他放像和网络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八十二条 调度室每天工作考核要对重点监控岗位进行监控录像回放排查(包括岗位劳动纪律、人员上下井时间、非岗位人员的串岗及设备运行情况等)。

第十三章 生产日报表管理制度

第八十三条 各生产单位统计员(或兼职统计员)每天8:30分必须准时填送单位生产日报表,日报表中的各项工作量和指标数据必须具有可靠性、真实性,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送生产协调部。否则每迟报一次罚款20元,每拒报、漏报、错报一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 生产协调部统计员每天10:00钟,必须准时将各单位生产日报表汇总、考核、检测、验算报送完毕。否则,每迟报一次罚款20 元,拒报、漏报、错报一次罚款50 元;日报表未经考核和计算错误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八十五条 各单位统计员公休、事假或不在岗情况下,单位负责人要安排其他人员代理报送,代理人所填报的程序仍执行统计员规定。否则,迟报的每次罚款20元;出现拒报、漏报、错报、每次罚款50元;出现弄虚作假和篡改数据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八十六条 各单位统计员每月25号务必将当月生产日报表汇总合计,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迟报、漏报、拒报、错报的仍执行日报表规定处罚。

第八十七条 各单位统计员职责流程和工作考核由企划部管理,在日常报表和各项考核统计工作中,不受任何人影响或制约。否则,不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的和屡次违反日报表管理规定的,按失职论处予以取消统计员资格并承担追究处理。

第八十八条 本制度由生产协调部负责执行落实和解释。各工区、车间、部室必须认真履行遵守。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职员,全文共 866 字

+ 加入清单

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如晚上加班另行通知,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考勤

1、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

2、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 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发薪金。

3、请假: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负责人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裙子,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械,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有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

3、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比如电机,焊机,风扇,气瓶等)及电源。

4、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5、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工作时间应尽量避免通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陈叙清楚重要事项即可)。禁止借故长期蹲厕所。

6、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6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敖包吐铅锌银多金属矿坑探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井下采掘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坑探施工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反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人员进矿后,与乙方相关负责人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签认。

5、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抢险救援。

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并进行监管。

7、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8、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9、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乙方对本单位承包工程的生产安全和员工职业健康全面负责,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做好与承包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谨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组织生产,严谨超时作业和疲劳作业。

6、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有从事工作的要求,认真对录用的工人进行审查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7、乙方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车辆必须挂车辆行驶牌照,并承担相应费用。

9、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留有发放清单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乙方使用的自备设施工具必须合格有效,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

11、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12、因遇大雾、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13、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迅速采取有关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协议中未写到之处,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施工,不得蛮干,违章指挥。

三、责任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罚款20__元/次,从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②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20__~5000/元处进行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500~1000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乙方处5000~20000元现金罚款。

4、对现场施工时不戴安全帽,每人次处以100元现金罚款。

5、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92 字

+ 加入清单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各种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48 字

+ 加入清单

一、旅馆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33 字

+ 加入清单

学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广州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 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导处兼管,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并设有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状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学期向区教育局基教科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二条 各班的学籍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是本班学籍管理的第一职责人,负责完成(或协调班教组完成)本班学生的学籍录入、核对、变动状况的跟进等上级要求的工作,并且按照指定的时光完成。

第三条 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班主任负责联系、提醒、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 严格控制班额。贴合条件中途要求插班的,由校长审批,教导处负责安排到相应的班级就读,班主任应及时办理接收学生的相关事宜(不得拒收)。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二、管理要求

(一)、新生入学

第五条 学校管理员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统一格式的学籍号。

1、班主任负责学籍的录入:一年级新生在市系统中需一个个录入(若年龄不够的学生需家长到校填写承诺书);七年级新生录入,班主任需按照本班实际人数进行核对相关资料。

2、学籍核对:每个学期开学后进行,检查本班实际人数与市系统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转学

第六条 转学操作办法

1、中途转入的学生,如属市内转入,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统进行接收操作,接收成功后需核对学生资料;如属市外转入,则要在市系统“异动管理”中提出申请,并录入该生的学籍信息,同时需要家长带给一式四份转学表(需盖有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所在的教育局、接收学校、接收学校所在的教育局的四个章),并带给全国学籍号(L开头),由班主任交给学校学籍管理员。

2、中途转出的学生,如属市内转出,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统进行接收操作;如转出市外,则要在市系统“异动管理”中提出申请,同时需要家长带给一式四份转学表(需盖齐上述的四个章),由班主任交两份给学校学籍管理员。班主任还需跟踪全国学籍系统,联系家长,要求对方学校提出接收申请,以确保全国学籍异动的操作。

说明:凡是因为转学而变动学籍的务必经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确认,所以要有转学表作凭证。

(三)、休学和复学

第七条 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复印件

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状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1。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2。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3。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三、其他

第八条 学生违反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或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适当处分。义务教育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学籍。

第九条 班主任不按照指定时光完成相应的学籍工作的,则按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扣发当月相关的班主任管理效益奖。

第十条 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保证其理解义务教育,杜绝辍学现象。学生转学而不办理转学手续的,亦作辍学处理。(如果本班出现辍学现象的,班主任取消本年评优评先资格,包括校级的优秀班主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28 字

+ 加入清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 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 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 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 工程、设备仪器

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

1、 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 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 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 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 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5 字

+ 加入清单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368 字

+ 加入清单

1、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分解到周,按照周计划组织、实施生产,掌控生产进度,确保安全、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组织编写、修订并审核文件及制度,不断规范管理,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3、每日巡查生产现场各岗位,督导各岗位按照生产作业规范操作。管控质量、卫生、劳动纪律、精神状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点等,加强6S管理,不断优化各操作规程;

4、进行安全督导与巡查,排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对生产过程中产品品质把控,规避各种风险因素,稳定并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6、组织进行生产成本与效率管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能耗与损耗,提升生产效率;

7、与工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跟进物料、维修、产品品质、新工艺生产验证等,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的相关问题;

8、及时参加并组织相关例会,审核各类生产单据及报表;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630 字

+ 加入清单

总包单位项目部:

分包单位: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及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汉中丰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 总包单位项目部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3)总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的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2、分包单位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单位项目部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证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报送总包单位项目部。

4)严禁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又不接受整改的,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提供给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配电房)、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单位项目部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如因分包单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7)总包单位项目部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总产值,向总包单位项目部交纳安全管理风险保证金1~5万元(本分包单位暂交风险保证金 元)。分包单位在完成施工后,若不发生任何事故,总包单位项目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违章整改不及时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三、 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单位项目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半导线及线缆严禁使用),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单位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单位辞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总包方概负责。

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承担租赁费用。

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统一安排。

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处罚金额500~1000元/次)。

9、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 { }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单位项目部指派 {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 事故处理

由于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本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一切损失、赔偿、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只负责配合、协调责任。

由于总包单位项目部或总包单位项目部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 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事故方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 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包方、总包方、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六、 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后失效。

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挂表施工;各分包单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电箱,严禁从总包单位配电箱内接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

2、工完场清:(原则为:谁产生的建筑垃圾谁负责清理)

①如因预留洞口不正确,造成剔打或封堵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时,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安排人员清理,将实行罚款和双倍代扣人工费用,其费用在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②如开洞或剔糟造成墙面空鼓、开裂 ,承担材料费用和双倍人工费用;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罚款1000元/次,并清理整个施工现场至发现下个违规者结束;

服从总包单位项目部现场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码,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如造成影响,处违约金20__元/次/处,并承担双倍处理费用,在分包单位的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总包单位项目部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现场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0 字

+ 加入清单

一、凡入住本店的宾客(包括钟点房),均应出示合法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禁止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记。

二、有效证件指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学生证、护照、出入境证件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三、接待宾客的服务人员应查验宾客的身份证件,对照片、年龄、口音等进行核对,并如实进行登记。房号、姓名、性别、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入住日期、离店日期等项目,务必登记齐全。住宿登记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发现身份与证件不符、形迹可疑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五、及时传输旅客信息。单独装机的旅馆进行登记适时传输,联合装机的旅馆每日传输不少于3次,集中录入的旅馆每日向派出所报送登记簿。无客住宿时传输无客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85 字

+ 加入清单

1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政策、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2检查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规程的执行,做好监督日记。

3对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施工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或报告站领导予以处罚。

4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监督员及时调查情况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工程竣工验收前作好安全评价工作。

6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

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

2. 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

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公司采购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1269 字

+ 加入清单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采购操作步骤和方法,确保采购的质量和采购要求的适用性,符合公司整体的日常管理规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设备、工具、成型软件和固定资产(不含公司长期代理产品)等采购的控制。

三、定义

1.供应商:是指能向采购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格供应商:是指经过公司一定程序评审确定可以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

3.购物申请单:是需求部门根据需要采购的项目所填写并提交给采购中心的单据,此单据须有部门经理和其他审核权限必须签批。

4.供应商选择考察表:是确立为公司供应商前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的表格,一般由采购主管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此表,填写完毕后交商务经理与运作中心总监时行审批。

5.供应商考核表:是每财年度对供应商交货准时率、品质和售前售后服务等进行考察的的表格,根据考核决定是否与该供应商继续合作。

6.终止供应商的报告:是指供应商发生恶劣服务、严重品质情况或考核不合等提出与其终止合作的报告,此报告由相关权责部门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主管填写逐级上报审批。

7.抽货检验标准:此标准是对采购物品进行检验的参照标准,由技术部门或其他相关权责部门编写交采购中心汇总成册。

8.货物检验报告:是货物验收部门和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后对所采购货物给出验收报告和处理意见。

四、采购管理制度

1.严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

3.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

4.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

5.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价格信息档案,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

7.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帮助供应商解决一定的问题;

8.认真分析采购工作,改进流程、规范和采购标准,提出有助改进公司和供应商服务水平的建议;

9.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

10.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11.所有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

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在申请单上注时“急购”,并由总经理补批;

12.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13.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五、供应商选择标准

1.具有良好的市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2.注册资金达到___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

3.健全的商务管理流程和制度;

4.良好的财务状况,至少可以给予___天以上帐期;

5.具有优势的产品资源;

6.相对有利于我公司的供配货地理区位;

7.积极的合作态度;

六、供应商选择、评价和终止办法

供应商的资质水平直接关系到供货的质量、售后服务水平和重大产品问题的处理等储多问题,更有重大品质、售后事件等的处理态度、反应的及时性都与供应商本身的资质、能力有关。因此有必要严格地筛选、考核供应商,对不合格供应商制订相关终止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00 字

+ 加入清单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状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