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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工程合同范本(汇编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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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来水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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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卞二村自来水改建工程

2、工程地点:卞二村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管道水表安装、管道沟开挖修复、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以实际工程为主)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

2、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叁拾伍万伍仟叁百元整(¥355300.00元)。

第五条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0.6米(埋管位置)。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3、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7、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发包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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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机械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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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由____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____________元/月/台,_______元/天/台,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设备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租日期,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设备赔偿金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_______方负担,退场费由______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在租赁过程中,乙方承担设备易损件(如刀头、刀库等)的所有更换费用。

4、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配料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5、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累计停工三天(维修时累计十二小时折合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及零部件损坏,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6、在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甲方机手不得拒绝乙方要求的连续施工。

4、甲方机手应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底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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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瓷砖供货合同范本_工程瓷砖供货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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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就需方向供方采购 施工所需陶瓷砖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需方向供方采购的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金额(元)

1

2

金额合计: (¥ 元)

备注:

1、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适用于要求支付定金后再发货的情形)且需方已付定金后(以需方付款凭证为准)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表中的单价为包干单价,含货物、货物加工、运输、装卸、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供方为完成供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利润。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3、货款总额暂计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需方实际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甲方实际采购的各规格瓷砖实际铺贴数量乘以以上表中约定的单价计算。

重要提示:

1、由于玻化砖吸水率仅0.03%以下,如果上墙铺贴,请使用专业的瓷砖胶结剂、或用109#/107#瓷砖胶水和水泥浆混合铺贴,后者用于工程单价相对合适。

2、墙面砖铺贴前:应将砖背面上的瓷砖白色粉沫用湿海绵清洗,然后用瓷砖胶结剂或含有109#/107#水泥浆铺贴,否则用不了几年砖体便会出现空鼓现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制造、检验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xx市)。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并完成卸货,运输及装卸货物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上述供货产品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未铺贴前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将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整砖断裂或暗裂现象的,供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六、产品色号的确认:

1、本合同内的产品,如单个产品超过 ㎡以上,则供方会有两个色号供应,需方应严格按供方要求分开铺贴。

2、需方应严格按色号分开(供方在供货前以发函形式提醒)施工,并将该批次色号用于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后期维修时不知道该批次施工时的色号,而造成供方无法提供等同的色号产品给予维修或更换。

七、货款支付方式:□(由材料部根据采购量与供货方商定是否需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 元做为定金;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元,现场铺贴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供需双方核定实际供货数量后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余下款项。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供方提供足额发票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以合同约定交货日起算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实际违约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约定货款的,每延期一天则应按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供货超过1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当事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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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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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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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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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香榭华庭项目部办公室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榭华庭办公室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路(原高压开关厂)。

3、工程范围:香榭华庭临时办公室装修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工程承包内容为:包含办公室装修图纸内全部内容。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价。

本工程合同金额: ¥56000.00 (大写 伍万陆仟元 )。

四、结算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及材料的品名、规格及厂家,确需变更时应获得发包人代表书面批准。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发包人代表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引起的工程量及工程项目变更按实调增或调减(非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调整的计算方法同合同书计价方式。

4、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在正式施工前提出合理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代表书面确认后执行。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完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2.付款前必须乙方同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同等金额的发票。

六、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工程质量的评定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乙方承诺的质量的等级标准,将对乙方处以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

七、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3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4月7日。

2.承包人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施工,并严格按照各个施工节点控制工期,若出现节点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必须采取相应赶工措施,由此增加额外费用由承包人负担。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全部损失,并处1000元/天罚款。

3.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必须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方可顺延工期。

因乙方原因工期拖延时间超过合同总工期的1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材料设备的采购

1.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字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且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中发现以次充好的要清理出场,并进行处罚,处罚时按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总价的百分之十进行罚款。

九、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1、甲方代表

姓名: 周贵春 职务: 工程师

职权:

1、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2、乙方代表

2.1 姓名: 李杨 职务:项目经理

2.2 承包人授权项目经理在该工程所有文件、资料的签字等行为视为承包人的行为,承包人予以完全认可。承包人现场人员安排必须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十、其他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对本工程施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施工期间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水源、电源接口,水表、电表及表后管、线由乙方安装,水费、电费由乙方支付。发包人在给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分别

7、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相关手续。

8、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现场施工管理,及时向总包单位进行资料移交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进行相关验收。

十一、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此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阳市锦龙装饰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帐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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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新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3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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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工 程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程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证 书 等 级: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 计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伺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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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0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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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

(6)在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__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__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_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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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工程履约保函格式银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银行,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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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履约保函格式(银行

致: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该公司执行____________国家法律,注册办公地址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npog”)。

鉴于:

(1)甲方(npog)和乙方(承包商)就____________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承包商同意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

(2)合同明确规定了此条款,即由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担保人”)及时递交给npog该保函。____________银行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向npog担保以下内容:

a)如果承包商在任一方面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则根据npog第一次提出的不带证据和条件的要求,担保人在收到其要求后14天内,不论承包商或任何第三方是否有异议或反对,担保人都应立即支付总额为____________美元的担保金。

b)在征得或未征得担保人同意的条件下,无论承包商和npog间签订何种协议,或者无论承包商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何种变化,或者无论npog对于付款时间、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事项作出何种让步,或无论npog或承包商的名字组织机构发生何种改变,都不能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c)本保函持续有效,有效力将相应地保持到最终验收通知单签发日期,或合同终止后3个月,二者以先为准。

d)担保人同意,无论未偿还金额能否通过法律行为或仲裁方式获得,并且无论这笔未偿还金额是否由于承包商亏损、损坏、花费以及由于npog的某些原因造成的,担保人同样给予担保。

本保函由担保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名字: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印章: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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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清淤工程合同范本2024最新格式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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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对于铺集镇土地整理项目田间道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承包方进场前施工区内障碍物清除,向承包方提供临时水准点及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的位置及埋深。

二、承包方职责:,在现有路基内浇注道路宽度为4m,16cm厚的c25砼,工程达到四级公路标准

三、施工方法要求:

1.配备拌合设备及施工所需的震动梁,振动棒,槽钢,抹光机,发电机,提浆机。

2.砼配比要求达到标准。

3.震动梁,震动棒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操作,禁止出现不使用及应付施工。

4.提浆机和抹光机需对砼路面提浆抹光达到3-4遍,禁止对砼路面撒干水泥在进行抹光提浆。

5.提浆结束扫毛处理。

6.在砼浇注完72小时之内必须进行割缝作业,每5米割横缝一道,割缝要求达到5cm.

7.以上如有达不到要求,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四、按实际工程量及现场签证结算。

五、承包方计划于3月26日进场开工。

六、承包方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按 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工序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七、工程结构超出第三条规定时,发包方应给予现场 签证,作为以后结算依据。

八、工程每完成1万平方工程量,付相应工程款80%; 工程结束,付清全部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工程款。 双方责任:发包方必须保证按时清理工程范围内障碍 物,不能耽误承包方施工进度。

此协议一式三份,未尽事宜另行约定。

发包方: (签字) 承包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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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勘察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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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年 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元(大写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 作为定金,计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 预算勘察费的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计____元;提交勘察成 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 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 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 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份,发包人__份、勘察人__份。

发包人名称: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住所:_____ 住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银行帐号: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 鉴证意见: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 经办人:_____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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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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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四)

总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

总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

附表1 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表2 总承包方(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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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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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 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 │

├────────────────────┼───────────

│ 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记录 │

───┼────────────────────┴───────────

│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下列各项:

│ (1)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8 │ 赔偿限额 免赔额

│ a 人身伤害

│ 每人

│ b 财产损失

│ (2)总赔偿限额

───┼────────────────────────────────

9 │是否投保证期保险,如是,请列明保证期期限:

───┼────────────────────────────────

10 │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

│如是,请列明保险公司名称、保险种类、保险金额和主要保险条件:

━━━┷━━━━━━━━━━━━━━━━━━━━━━━━━━━━━━━━

请随同本申请书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签章

(2)承包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程表

(5)工地地质报告

(6)工地略图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第_____号申请书,在投保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同意按本保险单条款、附加条款及批单的规定以及明细表所列项目及条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上述投保申请书为本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明细表

━━━━━━━━━━━━━━━┯━━━━━━━━━━━━━━━━━━━━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建筑工程名称和地点 │

───────────────┤

───────────────┴────────────────────

物质损失

────────────────────────┬──────┬────

投保项目 │ 投保金额 │ 免赔额

────────────────────────┼──────┼────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 │

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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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检测委托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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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检测委托合同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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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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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 、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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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办法,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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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

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

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

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

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 详细评价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 综合评标

(见6款)

3.1.6 编写评标报告

(见7款)

3.1.7 定标

(见8款)

3.2 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

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

序进行评标。

4 技术评标

4.1 评标因素

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

(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

(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

和供货业绩多。

4.2 技术评分

4.2.1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

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

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

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

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 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锯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

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 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象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经济计算

4.3.1 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

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

额。

4.3.3 经济性能

4.3.3.1 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

额。

4.3.3.2 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

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 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

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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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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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把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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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劳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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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

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本路面工程的砼面刻纹项目的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程工期

第三条:工程劳务单价

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

合同段:                                              货币单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m2)

金额合计(元)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 严格按国家现行的公路施工规范和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及补充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4.2 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工程验收及计量

5.1 每月对工程量计量一次,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给予计量,工程数量以实地测量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各级指挥部签字认可为准。

5.2 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亦不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进度

6.1 乙方必须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应的工程量。

6.2 因变更设计需延长工期或改变进度计划时,必须与甲方代表商定核准。

6.3 因施工中其它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量的,必须报请甲方代表批准延长工期。

第七条:工程材料

7.1 工程所有机具、材料由乙方提供,但需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项目所需的要求。

第八条:价款支付

8.1 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由甲方按所做工程量的90%支付给乙方;其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负责向建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有关工程建设事项,处理、协

调工程施工中的各项事物,密切关注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以便及时通知乙方进场。

1.2  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指导,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贯彻建设单位管理目标,上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程变更资料,保管工程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1.3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技术规范,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1.4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施工中各工序的验收。

1.5  负责按月进行中间计价,上报计价单,单项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计价,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责任

2.1 负责组织适应于本工程施工的设备及人员进场,施工机械进场、退场、转送费用自行负责。

2.2 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遵守劳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承担其聘用人员因过错给他人造成的民事责任。

2.3

严格按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接受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自负的各种安全工作。

2.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各道工序的质量和连续性,在规定容许时间内完成各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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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设备大中修工程合同二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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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大中修工程合同(二级)

甲方: ( 短毛车间 )

乙方: ( 设备部 )

订立设备大中修合同, 经双方协议, 达成下列条款.

甲 方 要 求

1, 设备大中修由设备部负责, 在安排检修计划时, 并规定交接日期, 履行交接手续 (按 规程接车) ,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 设备部在大修中规定试运转期内, 造成检修返工, 一切费用应由设备部负责.

3, 计划改变, 车间提出检修计划, 设备部应予以协作.

4, 设备部检修完毕, 做到废旧机件分类, 集中指定地点并清理场地卫生.

5, 设备部检修计划有变动, 应提前三天通知车间, 否则应负经济责任.

6, 在生产过程中, 造成非计划停台或不到检修周期造成设备故障 (经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实属设备部) 应负责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乙 方 要 求

1, 维护保养和注油短毛车间负责, 明确检修界限, 搞好协作, 共同为生产服务.

2, 设备检修计划如有变动, 应提前三天通知设备部, 否则应负经济责任.

3, 按规程交付检修设备, 车间应说明设备运转, 缺欠情况, 并保持机件完整, 卫生良好 (特别要清除油污) .

4, 凡因维护保养注油操作不当, 造成设备故障 (经分析原因, 责任实属车间) 应负经济责任. 保养力量不足, 可提出保全协作抢修. 双方损失均按直接损失价值相互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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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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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7.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护的要求:

8.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调整的条件:

19.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28.1结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29.1保修内容、范围:

29.2保修期限:

29.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争议。

30.1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违约。

31.1违约的处理:

31.2违约金的数额:

31.3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索赔。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36.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保险。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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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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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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