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交往中索要名片礼仪知识_职场礼仪_网
一般索要名片有这么几个点你要注意。
第一个点尽量不要去索取名片。
因为名片交换有一个讲究,地位低的人首先把名片递给地位高的人,所以你要去索取名片的话,是不马上就出现地位方面的落差了?你说是不是?
第二个点你要注意,索要名片也最好不要采取直白的表达。
那天一个同志就问我了,你有片子吗?这个话有点糙。我们比较恰到好处地交换名片的方法大概有这么几个:
第一种我们称为交易法,这是最常用的方法。
交换的方法,交易法,“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我想要史密斯先生名片,我把名片递给他了,“史密斯先生这是我的名片”,他无论如何他要回我一张,他不至于告诉我“收到”。
第二种我们称为激将法。
当然,你在涉外交往中,有的人会有一些落差,有的人地位高的、身份高的,他明哲保身,你把名片递给他,他跟你说声谢谢,他没下文了。这种情况存在,你要担心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就是跟对方有较大落差的时候,你不妨采用第二个办法,我们称为激将法。“尊敬的威廉斯董事长,很高兴认识你,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您交换一下名片?”这话跟他说清楚了,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你交换一下名片,他不想给你也得给你,他不至于告诉你,不换,就是不换。
第三种我们称为联络法。
“史玛尔小姐我认识你非常高兴,以后到联邦德国来希望还能够见到你,不知道以后怎么跟你联络比较方便?”以后如何跟你联络比较方便,这就是联络法,那就是暗示她,怎么才能找到你?她一般会给,她不给,她也有恰到好处的退路,我跟你联系吧,其深刻含义就是这辈子不跟你联系,还是讲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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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二条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____________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选举共有5至9名委员组成,委员名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名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均享有同等的投票权。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为:__________________,副主任为:__________________,秘书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的会议方式可以是电话会议、也可以到小区的固定场所集体讨论,也可以采取互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秘书在当时或事后作书面记录,由参与或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由秘书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九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3天前,由秘书电话通知每位委员。
第四章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内容告知未出席的委员,并且要书面记录该委员的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0日前,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以书面挂号信的形式寄往每一位业主所登记的通讯地址,该挂号信寄出三天后即视为送达,具体时间从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此外,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同时要将会议通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前10日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第十二条 业主在收到业主委员会秘书书面的召开大会的通知后,本人未亲自到会,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其放弃了自己的投票表决权,但该次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其必须服从。若该业主提前三天向业主委员会秘书提出请假申请,则在业主大会闭会后的三天内,秘书必须将大会会议内容通知该业主,该业主仍可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对会议内容进行投票,秘书必须将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数重新进行整理。若该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表书面意见,则视为其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出席会议时,须向业主大会提供业主书面的委托书。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地点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会议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当场由业主委员会秘书记录,最后形成决议,也可以是业主委员会秘书给每位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随后根据业主的书面答复进行整理,最后按本规则所约定的计票方法统计业主的投数,最后形成大会决议,该决议在3天之内,秘书必须在公告栏内公告。
每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有本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的时间可以确定为每年年初的______月______日和年末的______月______日。特殊情况时间若有变化,秘书另行书面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1)委员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需要向业主收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时;
(3)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委员的津贴数额时;
(4)需要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预算计划时;
(5)需要审议业主委员会上一年度的经费开支是否合理时;
(6)距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三个月前;
(7)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
(8)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遭到侵害时,需要聘请会计师审查物业公司的账目时,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需要聘请律师以全体业主名义提起诉讼时;
(9)经20%以上的业主书面请求时;
(10)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11)业主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
(12)业主大会章程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业主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第五章 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业主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
第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2)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3)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续筹方案;
(4)需要聘请会计师或律师时。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业主大会章程;
(2)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及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交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具体数额时;
(6)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成员的津贴数额时;
(7)需要提前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计划时;
(8)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条 业主的投票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统计,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若业主认为投票的统计数额有误,可以到业主委员会秘书处查看投票的书面凭证。
第六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组成:
(1)小区顶楼和外墙的广告收入;
(2)小区全体共用部位作为经营场所所得的经营收入;
(3)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章程》等对违反公共利益的相关业主要求其支付的违约金;
(4)业主交纳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三条 在没有第二十二条的前三项的费用之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决定每位业主先行交纳前述费用的具体数额,并有业主委员会秘书负责收取。如第二十二条前三项的费用已经实际存在,并且能够保证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需要的,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任何前述经费。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中由业主交纳的部分由业主在物业管理费用之外另行缴纳,经业主大会授权也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一并收取,并在收款收据上加盖业主大会的公章,然后其所代收的经费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由业主委员会设置专用活期存折进行统一管理,该经费的开支由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方可开支。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支出;
(2)业主委员会人员的津贴;
(3)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4)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所支出的费用;
(5)聘请会计师、律师所支出的费用;
(6)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须开支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秘书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并且该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年终业主大会上向全体参加会议的代表汇报。第2年经费的使用额度由前1年年终业主大会上由业主代表讨论,最后制订一个预算方案,第2年经费必须在预算内支出。
第七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到有关部门各刻制一枚,并到相关的政府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上述两枚印章均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内部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三十条 上述两枚印章的使用必须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按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履行其应尽职责时方能使用。印章的使用每次必须有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书面签字方能使用,使用人须在秘书处做书面登记,且盖章的文件必须在秘书处备案一份。
第三十一条 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章 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2/3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与现行或将来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文件相抵触,否则,相抵触的相关条款无效。
篇2:职场游戏的“潜规则”_职场礼仪_网
职场风云变幻莫测,其间玄机自然也是层峦叠嶂不可一言蔽之,在一套表面的规则之下,还涌动着潜规则,如何来应对这难以言及的规则呢?以下是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 1、建立人际联盟 在公司中,多跟不同部门、不同阶层的同事建立起亲密而友善的关系。从总机的接线员到总经理秘书,从总务到财务都可以有你的朋友,这些“自己人”不仅会让你的工作变得更愉快,还能在你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助你一臂之力。怎么做,才能建立人际联盟呢? 对别人的工作表示真诚的兴趣 了解他的工作状况及甘苦,表示你的同情心并注意倾听。 寻求忠告 另一做法,则是开口寻求建议。“这事有些困扰我,而我一直认为你在这方面有很好的判断能力,能不能给我一点建议呢?”多方请教总是好事,并且能巧妙地传达自己对于对方的欣赏重视之意。 帮助别人,不求立即回报 在能力范围内,主动帮助同事,是累积人际资产的双赢方法。有位企业人士说得好:“欠我的人愈多,日后帮我的人也愈多。”所以,下回有同事需要找人帮忙时,别忘了挺身相助! 即使不是朋友,也不要变成敌人 请记住重点在于发展人际联盟,而非树敌。因此,即使不能令对方做自己的朋友,也千万别变成死对头,保持基本礼貌是优雅的表现。 办公室的“恐怖事件” 不要和上司发生冲突。也许,冲上司拍桌子会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但是,千万不要以为上司会像你的朋友一样,觉得吵架也是你们的沟通手段。即使是上司的错,也要委婉地沟通,给上司个台阶下 职场12种动物精神 牧羊犬、蜜蜂、大象、骆驼、狮子、海豚、公鸡、猴子、骆驼、鸿雁……你在职场上究竟是哪种动物呢? 2、避免政治性错误的举止 有些举动绝对有害于你的政治表现,请提醒自己千万别误踩以下政治地雷: 对你的上司轻视傲慢 不论是私底下,或是在公开场合,对你的上司表现傲慢轻视的态度,只会反过来伤害到自己。打断老板的笑话,公开纠正他的错误,以及质疑他的决心等等,都是标准的不智之举。 越级报告: 有些企管专家认为越级报告是有效的“向上管理”策略。然而,多数证据显示,这样很可能会跟顶头上司结下梁子。所以先行报告,得到上司的谅解后,再与高层主管沟通,恐怕是更正确的政治动作。 公开挑战公司的信仰 每个公司都有一些深信不疑的价值观及信念,如果你公开批评这些信念,很容易被贴上“不忠诚”的标识。 接受不应得的功劳 不管怎么说,抢功就是不对。领导抢属下的功,会扼杀员工士气;抢同事的功,明摆着要树敌;而抢上司的功,则是找死。更何况,这动作一点都不优雅。 随意“真情告白” 有些人一点话都藏不住,见到人就大吐苦水(“我在这个部门真是倒霉……”),要不就是背后批评(“我们那个经理啊,真是糟透了……”),如此不挑对象的“真情告白”,只会让自己的形象受损,更可能因遇人不淑,而送给他人一个自己不适合这个岗位的理由。 来源:青岛时尚生活网
篇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篇4:日本企业职场着装礼仪注意事项
一 选择适当的化妆品和与自己气质、脸型、年龄等特点相符的化妆方法,选择适当的发型来增添自己的魅力。
①化妆的浓、淡要视时间、场合而定。
②不要在公共场所化妆。
③不要在男士面前化妆。
④不要非议他人的化妆。
⑤不要借用他人的化妆品。
⑥男士不要过分化妆。
二 服饰及其礼节
1.要注意时代的特点,体现时代精神;
2.要注意个人性格特点
3.应符合自己的体形
三 白领女士的禁忌
禁忌一:发型太新潮
禁忌二:头发如乱草
禁忌三:化妆太夸张
禁忌四:脸青唇白
禁忌五:衣装太新潮
四 中国绅士的标志和破绽
1.中国绅士的十个细节:
① 有一双干净修长的手,修剪整齐的指甲。
② 虽然不吸烟,但随身携带打火机,以方便在周围的女士吸烟时为其点烟。
③ 天天换衬衫,保持领口和袖口的平整和清洁,有的还会使用袖扣。
④ 腰间不悬挂物品,诸如手机、呼机等等。
⑤ 在与女士相处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以对女士加以照顾,并且几乎在完全下意识的状态下操作,百战不殆。
⑥ 在吃饭时从不发出声音。
⑦ 较常人使用礼貌用语更为频繁。
⑧ 偏爱孤独,寻求宁静的心灵、安静的肉体及激情的冥想。绅士们故此好思想、好舞文、好文学艺术方面的经典名著,绝少拜读浮华喧嚣的弄潮作品,包括影视。翻看一两眼,倘若认为俗,便绝不再拿起,包括讨论。
⑨ 喜怒不形于色,在人群中独自沉默。
⑩ 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思虑过重,常常显得优柔寡断。
2.中国绅士的十大破绽:
① 手形清洁美观,可是一旦进入需要脱鞋的房间,空气中就会产生一种异样气味。
② 虽然随身携带打火机,但却是一次性的塑料打火机。
③ 戴名牌手表时,手腕扬得飞扬跋扈。
④ 虽然天天换衬衫,但总是系同一条领带。
⑤ 腰间虽然没有悬挂手机和呼机,但是在公共场合常常大声对着手机说话,在剧院里听任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
⑥ 尽管对女士尊重异常,但是在与同性朋友相处时反差过大,叛若两人。
⑦ 吃饭时不发出声音,但喝汤时却引人侧目。
⑧ 虽然较常人使用礼貌用语更为频繁,但是频繁到了令人起疑的程度。
⑨ 偏爱孤独到了怕见生人的程度。
⑩ 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思虑过重并不是拿不定主意选择,而是根本不打算相信。
职场社交举止礼仪
(1)要塑造良好的交际形象,必须讲究礼貌礼节,为此,就必须注意你的行为举止。举止礼仪是自我心诚的表现,一个人的外在举止行动可直接表明他的态度。
做到彬彬有礼,落落大方,遵守一般的进退礼节,尽量避免各种不礼貌、不文明习惯。
(2)到顾客办公室或家中访问,进门之前先按门铃或轻轻敲门,然后站在门口等候。按门铃或敲门的时间不要过长,无人或未经主人允许,不要擅自进入室内。
(3)在顾客面前的行为举止
当看见顾客时,应该点头微笑致礼,如无事先预约应先向顾客表示歉意,然后再说明来意。同时要主动向在场人都表示问候或点头示意。
在顾客家中,未经邀请,不能参观住房,即使较为熟悉的,也不要任意抚摸划玩弄顾客桌上的东西,更不能玩顾客名片,不要触动室内的书籍、花草及其它陈设物品。
在别人(主人)未坐定之前,不易先坐下,坐姿要端正,身体微往前倾,不要跷二郎腿。
要用积极的态度和温和的语气与顾客谈话,顾客谈话时,要认真听,回答时,以是为先。眼睛看着对方,不断注意对方的神情。
站立时,上身要稳定,双手安放两侧,不要背卑鄙,也不要双手抱在胸前,身子不要侧歪在一边。当主人起身或离席时,应同时起立示意,当与顾客初次见面或告辞时,要不卑不亢,不慌不忙,举止得体,有礼有节。
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克服各种不雅举止。不要当着顾客的面,擤鼻涕、掏耳朵、剔牙齿、修指甲、打哈欠、咳嗽、打喷嚏,实在忍不住,要用手拍捂住口鼻,面朝一旁,尽量不要发出在场,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这虽然是一些细节,但它们组合起来构成顾客对你的总印象。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人前化妆是男士们最讨厌的女性习惯。关于这一点,惯例放宽了。女性在餐馆就餐后,让人见到补口红,轻轻补粉,谁也不再大惊小怪。不过,也只能就这么一点,不能太过分。需要梳头,磨指甲,涂口红和化妆时,或者用毛刷涂口红时,请到化妆室,或盥洗室进行。在人前修容,是女性使男性最气恼的一个习惯。同样,在人前整理头发,衣服,照镜子等行为应该尽量节制。
篇5:日本新干线安全报告_调查报告_网
1978年10月22日,邓小平受日本政府邀请首次正式访日。随后的10月26日,邓小平一行前往京都访问,首次体验了日本新干线--这个赶在东京奥运会举行之前开通,并在带领日本从战后复兴转入高速增长发挥至关重要作用的"日本骄傲"。随行的日本记者问邓小平有什么感受,这位小个子圆脸老人用四川话回答:"我就感觉到快,有催人跑的意思。我们现在正合适这样的车。"XX年4月18日零时,从上海开出的一趟时速达200公里的国产"和谐号"动车组d460次列车高速驶往苏州,中国铁路的高铁时代正式开启。此后几年,中国高铁一路飞奔:XX年12月22日,首列国产化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和谐号"动车组列车下线;2012年4月11日,国产时速350公里crh3"和谐号"动车组下线;2012年10月26日,时速380公里的新一代高速动车组在沪杭高铁闪亮登场;2012年12月3日,"和谐号"crh380a新一代高速动车组,在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段综合试验中创出486.1公里的世界最高运营时速…见证着这一系列里程碑式事件的国人,似乎也感受到荣光。不过,中国的高速铁路没跑多久,就染上了血色。从1964年10月1日开始通车至今,日本新干线运营了47年,其间无一死亡事故。这一全球首条载客营运高速铁路也因此被誉为"最安全的高速铁路"。这样的安全奇迹来自两点: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制度。彻查、追责、反省所有证据和结论都要公布于众在温州动车事故发生以后,网上开始流传一份日本处理某个火车事故的调查报告书。在这份报告书中,日本的调查机构甚至把每一个死亡者和负伤者当时乘坐在车厢内的位置都作了明确标注。制作这份报告书的是隶属于日本国土交通省半独立存在的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XX年4月25日上午9点18分,日本兵库县尼崎市的一辆快速电车(中国叫轻轨)在
转弯时发生事故,7节车厢中前5节出轨,其中最前面两节撞上铁路旁边的住宅大楼,107人死亡,轻重伤549人,被称为"jr福知山线脱线事故",也是日本近40年来最大的铁路交通事故。在历经两年多的反复调查取证后,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在XX年6月拿出了最后的报告书。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官员森茂博昨天向记者介绍了日本铁路事故从事故通报到调查的流程。"事故发生后,首先由运营公司在最短时间内通知国土交通省铁道局,这大概只需几分钟的时间。之后,铁道局会立即通知运输安全委员会。一般在一小时内,委员会调查人员将同医护人员、消防人员以及警察一同出现在事故现场。"森茂博指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现场保存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他向记者举例道:"在jr福知山线脱线事故中,我们在现场进行了大概一个月的调查。虽然在这过程中,运营公司希望能够及早开通线路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但没有我们安全委员会和警察局的许可,他们是办不到的。航空、铁道以及船舶的运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非常高,国民对其安全性的期待非常大。因此,为了彻查每一次事故发生的原因、防止再次发生并减轻受害者的痛苦,我们对每一次事故都会总结出一份事故调查报告,将其交给国土交通大臣并予以公开。同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将会对国土交通大臣以及事故责任人进行劝告,告诉他们应当如何减轻受害者的痛苦以及将来应该实行怎样的举措。"日本运输安全委员会网站主页上的这段文字明确了该委员会的职责:找出事故真正的原因,从而掌握方法杜绝重蹈覆辙,而不是处罚几个肇事人或责任人。如果类似事故接二连三发生,无论怎样严肃处理责任人也是没有意义的。这个事故调查委员会的人员都是有关专家,调查的所有证据和结论也都要公布于众,因为有关行业要根据这个报告的结论采取对策,调整工作方法,有时甚至还要修改法律。对"jr福知山线脱线事故"的调查,令事故列车运营商jr西日本公司董事长和社长双双辞职。调查详实还要有纠错体制现场取证仅仅是一个开始。但凡大的事故,接下来将是极其
缜密、严肃并且繁冗的归纳和总结过程。森茂博告诉记者,jr福知山线脱线事故于XX年4月25日发生,但他们制作出完整的事故报告的时候,已经是XX年6月22日,整整花了两年多时间。现在,在安全委员会的主页上依然能够看到这起事故详细而完整的调查报告书。这份报告书包含七部分,分别是"铁道事故调查的经过"、"认定的事实"、"认定这些事实的理由"、"原因"、"建议"、"判断和见解"、"参考事项"。最令人惊讶的地方在于,该调查报告书包含了77张各种图片和图表,详细总结了在这起事故中伤亡旅客的年龄和性别分布、每一名死者的死亡原因、事故发生时乘坐乘客的负伤情况和站立乘客的负伤情况、每节车厢的伤亡状况等等,并且通过无数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者制图再现了事故发生时的各个细节,包括车辆附着物的成分分析以及事故发生时所有乘客的分布状况以及发生后的移动状况…正是在一个个这样详实的报告书的基础上,安全委员会总是能够很有底气地对责任方甚至行政机构进行劝告和建议,责任方和相关的机构每次也都会认真地吸取教训,在各方相互合作的基础上,拿出许多改进和防范措施。这种事后纠错的体制使得包括新干线在内的日本铁路的安全性能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提升。当今年3月11日发生东日本9级大地震时,所有新干线都在地震来临的第一时间停止运行,当时,仅在东北新干线上就跑着18列列车。而经受住了此次强震考验的新干线列车的地震预警系统,正是在7年前日本新潟地震后投巨资改进的回报。XX年10月23日,日本新潟县发生了7级强烈地震,使从东京开往新潟的上越新干线列车脱轨,这也是新干线历史上第一次发生运载旅客的列车脱轨事故。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这次事故却使人们认识到新干线地震检测系统的局限性。此次事故发生后,在安全委员会的调查和建议以及各方的合作下,jr东日本公司投巨资开发地震预警系统,一些科研部门立即着手研究解决方案。此后,新干线的地震预警系统逐步得到加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在事故发生之后。日本新干线在"未雨绸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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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 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_________;
(三)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物业):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套;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五条 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
(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七条 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由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八条 业主代表的职责
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九条 业主大会表决形式
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进行表决:
(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第十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
(一)20%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一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三)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 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计算方式确定:
(一)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
(二)_________。
第十三条 业主投票权代理
业主在行使选举权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业主投票,可视为业主授权,不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 重大事项决策要求
涉及支取专项维修资金、解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事先告知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居委会,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八)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_________。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
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缺额补选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_________%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印章的使用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_________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_________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_________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
1、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2、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采用下列第种筹集方式:
(一)每一业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_________元;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
经费收支帐目由_________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_________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
本本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2/3投票权通过后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业主大会。
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_合同范本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移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从转移时间看,二者经常同时发生,但并非必然同时发生。标的物转移涉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标的物孳息归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依照《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标的物为动产性质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有3种情形。
1.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的情形。
关于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法律含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从民法角度看,一般认为,动产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交付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
第二种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
第三种是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
第四种是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比如,甲将电视机转让给乙,但甲还需要暂时使用此电视机。甲乙双方本来应当另行订立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由甲先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实际交付给乙;再由乙根据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暂时交付给甲使用。显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来回传递并无实际意义。为简化程序,双方只需要订立契约,便可以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2.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
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类:一是约定特定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二是约定标的物在交付完成一定期限(比如试用标的物结束的时间)后转移所有权;三是约定标的物在特定条件成熟时转移所有权,但该约定不得作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因为双方的约定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要件,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性质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3.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特殊情形。
一是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二是通过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只有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实际转移至买受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该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另外,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动产也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但是,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只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
行政机关应准确把握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关系,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关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法律,准确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为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等打好基础。
比如在建筑施工领域,建材产品销售者先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供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货款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期结算或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但是,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推定建材产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为如果作此推定,就会使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甚至产生混淆。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该批建材产品,会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使用后会造成自己所有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借用销售者的建材产品,以后再归还同类物。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第三种情况是建材产品销售者把该批建材产品赠与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显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商业交易习惯,只要建材产品销售者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并经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该批建材产品的所有权便发生了转移,建材产品销售者对该批建材产品就不再拥有所有权。
篇8:机关公文写作基础处理规则_经验交流材料_网
一,公文的功能 (一)公文的涵义与特点 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作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分类 按公务文书的自身性质及使用范围,可以把我国现行的公务文书分为两大类: 1.通用文书 (1)法定公文 (2)事务文书 2.专用文书 财~书,司法文书,科技文书,军事文书等等 公文的主要特点: 1.法定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时效性 5.规范性 (二)公文的作用(功能) 1.决策与领导作用(最主要的作用) 2.强制执行和处理的作用 3.依据和凭证作用 4.公务联系与沟通作用 5.宣传与教育作用 二,公文的文体,结构,格式与稿本 (一)公文的文体 公文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表达方式.属应用文体,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应用文,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 1.公文被规定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即)作为必须使用的符号系统. 2.公文兼用说明,叙述,议论三种表达方式. (二)公文的结构 公文的结构是指公文的组织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三)公文的格式(重点内容) 公文的格式是指组成公文的各部分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排列的规定. 1.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 (2)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a4型公文用纸页边及版心尺寸 3.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4.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1)排版规格:文字符号从上至下,自左而右依次横写横排 .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3)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4)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 5.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 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下行,平行公文首页格式 上报公文首页版式 紧急程度:紧急文件有特急,急件,紧急电报有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信函为30mm,命令为20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行政机关之间联合行文,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1995不能简写成95,~不能写成04),用六角中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注意:用直角中括号茂[~]10号,用小括号茂(~)10号都是不规范的.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会签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 ,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2)主体 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常见的公文标题一般都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公文正文: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一个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分成两行). 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一般由主办机关首先签署意见,协办单位依次会签,一般不使用复印件会签.成文时间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标法: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下. 公文生效标识: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行政机关联合向上行文,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即可;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a.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
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公文末页版式 b.联合行文印章 有两种情况: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联合行文末页公文版式 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如:(此件发至县,团级,传达到全体党员).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3)版记 主题词: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抄送: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版记示意图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版记的位置:版记应置于公文最的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印刷份数:格式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约定俗成,一般是在最后一条反线下一行,用3号仿宋体字,置于小括号内,右空1字. 6.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如-1-,-2-,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7.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 大表) ,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8.公文的特定格式 信函式格式: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首页不显示页码).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一行版心右边缘顶格标识.如需标识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可置于武文线下一行版心左边缘顶格标识). 信函式格式与便笺头比较 命令格式: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要素参照相关要素说明. 命令(令)格式 会议纪要格式: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 (四)公文的稿本 文稿与文本合称稿本. 文稿即起草文件过程中形成的历次稿子,包括草稿和定稿.草稿按形成的先后顺序分为初稿,二稿,三稿等,按用途分为修改稿,修正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定稿又称正稿,原稿,底稿.它是印刷文件的标准依据,也是日后工作查考凭证. 文本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暂行本(也叫试行本),各种文字文本. 三,常用公文文种及其选用 公文文种即公文的名称,用以表明公文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作者职能权限以及制发公文的目的要求等.行政机关的13种主要公文: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类别有:公布令,任免令,授勋令,嘉奖令,指挥令,否决令,通缉令,特赦令,~令,动员令,通令,手令等. 命令(令)一般由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发文字号,正文,签发人,日期等几个主要部分.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可以分为:法则性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机构,人事决定,具体工作决定. 决定一般由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受文单位,正文,发文机关,日期等几个主要部分.如:关于授予巴金人民作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发文机关级别较高(多为省,部级以上机关).发布的方式一般不张贴,而是通过通讯社,电台,报刊等.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年第5号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注意不要把通告写成通知或公告.通告的范围比公告小,各种机关单位都可以发布通告,内容有时具有专门性(如银行,交通方面的),事项可以一般化.发布方式多种多样,可张贴,也可以报刊,电台发布.报纸发布可以省略日期,因报纸有日期.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属发布,知照文告,针对的对象有特定范围,一般是限于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所以叫它限知性公文.它的发布方式,多是内部印发张贴,有的也可以公开张贴或公开发表于电台,报刊. 通知的种类有: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法规规章. 2.批转性通知.用于批转或转发文件. 3.事项性通知.用于告知某一事项,如会议通知等.重要会议的通知属正式公文,标题写明什么单位召开什么会议的通知,要编发文号.一般会议的通知属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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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日本饮食礼仪_饮食礼仪_网
中国与日本虽然只有一水之隔,但是在饮食文化这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下面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日本饮食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日本饮食礼仪:餐具礼仪
不要对着食物举筷不定,这样的行为很不礼貌,同样,不要用筷尖插食物,虽说有些食物用筷子不太容易夹起来,但筷子不能用来插或铲食物。另外不要用筷子挪动盘子,不要用筷子把食物传来传去。席间比较严重的冒犯行为是把筷子直插进饭碗里,这是一种死亡的标志。
独特之处:
日本人的用餐礼仪似乎严厉,但日本人容许狼吞虎咽式吃法,这吃法甚至令其他国家的人感到惊讶。例如吃寿司,日本人习惯直接用手拿着寿司去蘸调料,然后放入口中,他们不会用筷子吃寿司;又例如吃面,日本人直接从汤碗把面吸啜入口,且必会发出响声,依据日本人的习俗文化,吃面时发出响声是表示面食很美味,也是对厨师表示赞赏的方式。
日本饮食礼仪:聚餐礼仪
公司的同事或朋友很多人一起聚餐时,一般都会等大家一起举杯说过”干杯”之后才开始进餐。尤其是到了年底和年初的时候,日本人一般会很多人聚在一起开忘年会和新年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日本人喝酒时所说的干杯只不过是一种习惯用语,并非真的要将杯中酒喝光。
在日本,日式餐馆和传统日本家庭内设置的是日式矮桌和坐垫。开始用餐之前会很虔诚的我要开始用餐了,在吃完后要说承蒙款待了。
在日本很多日式餐馆都设有榻榻米的客房,这样的客房是比较传统的日式客房。在进房间时,一般需要脱鞋。放鞋的方法应该是将鞋头朝外放。其步骤为,首先面朝客房脱下鞋子,然后蹲坐在走廊,用手将鞋子拎起调头往内放,以防他人行走时不小心踢到。不可贪图方便,背对客房脱鞋,这样是不礼貌的。
进入包房后,一般离门口最远的位置为上座,上司或贵宾应该坐在这个位子。而职位或辈份比较低的人,则坐在离门口最近的地方。如果是正规的宴会的话,日本人一般都会事先安排一名叫做「干事」的人来打点一切,当然也是由这个人负责交钱,这个人一般会坐在离门口最近的地方。
在日本家庭和餐馆(如小酒馆)里共同进餐,点几种菜,大家一起吃的时候,要用公筷从盘子里夹食物放到自己的盘子里吃。
日本饮食礼仪:做客礼仪
(1)招待客人用膳时,不能把饭盛得过满或带尖。当着客人的面不能一勺就将碗盛满,否则被视为对客人不尊重。
(2)用餐时,不能把筷子插在盛满饭的
查看全文日本料理食用礼仪12-06 吸物:
吸物因不附汤匙,故可举碗就口,先闻香后饮之。其中的料以筷子取食,喝一口汤吃一口料交互饮用。若为有壳的蛤唎汤,则以筷子压住壳而饮之。
刺身:
一般吃生鱼片的顺序由清淡至油多,且常为左、右、中央之顺序。吃时沾酱油与山葵(山葵不宜太多)。
为防酱油滴落,可拿酱油碟就口,亦可以备用的白纸当护盘。
白萝卜丝、紫苏有清新舌头感觉的功能,因此与生鱼片交替食用,才能享受其美味。
煮物:
无汁之煮物以筷子取食,若为大块菜,则以筷子分成一口大小再食之,若无法分割须以口咬断,则以手掩口。此原则适用于其他日本料理。
有汁之煮物则可取容器就口。
烧物:
一般吃烤鱼时,鱼头在左,鱼腹部近桌缘,从左吃起。
不可翻面,须以筷将鱼头、尾、骨挑起,放于餐盘上方,再继续吃另一面。一般宴会中不吃鱼头。
吃毕后以装饰叶遮盖成堆的残渣。
扬物:
一般扬物会依照味觉而排列食用的前后,通常顺序为炸虾、炸鱼、炸蔬菜。
蒸物:
食用茶碗蒸时,先一手拿稳茶杯,另一手拿汤匙划直径后,沿着杯缘划一圈可完美分离蛋与茶杯。之后,以汤匙舀者吃。
酢之物:
吃醋拌凉菜最好分两、三次吃,不宜一次吃完。
御饭、汁、香之物:
饭只能填七、八分满,填满饭碗有永别之意。吃饭时,须以碗就口,忌只用筷子夹饭。
饭吃到一半才可吃泡菜,且须夹一块吃一块,忌只咬一小口而暂置于饭上。
篇10:小学生日本旅游心得体会
日本游趣事今年暑假,我和妈妈、朋友一起去日本旅游。这是我们第一次出国旅游,所以都感到十分新鲜。一路上,我和朋友们都爆出了去多糗事。下面我来爆爆料吧。 第一幕:神指出击窗户烂 主人公:我和小崔 第一天晚上,我们入住了日本箱根温泉酒店。我和小崔士一个房间。进入房间后,我和小崔好奇的东瞧瞧,西摸摸。突然,我发现旅馆的窗户上安装的不是玻璃,而是一层纸。我和小崔急忙凑了上去。
小崔说:“这纸硬不硬啊,不硬的话,小偷进来可太简单了!”我说:“要不我们来试一试它的牢度?”小崔点点头。我们把食指伸进嘴里,爱上面沾了些口水,又后退了几步。然后一起说:“ONE、TEO、THREE,GO!“随后,两根沾着口水的食指以每秒3米的速度飞向窗户纸。越来越近了!越来越近了!突然,“啪”的一声,窗户纸裂开了一道大口子。顿时,我和小崔傻眼了,而我的妈妈和小崔的妈妈也急忙向对策来弥补这“神指洞”。
第二幕:手舞足蹈演哑剧 主人公:我、小崔等人 日本最著名的莫过于温泉了,日本有“每天三泡”的说法,就是早上泡,中午泡,晚上泡。晚上,我和朋友们一起兴冲冲地去泡温泉。我们在水里泡了很久,出去的时候都发现我们忘带浴巾了,这可怎么办?总不能湿漉漉的光着屁股出去吧?这时,我看到了一个日本人,就结结巴巴地用英语对他说:“I don’t …have…”,可惜“毛巾”的英语我又忘记了,于是我只好做了一个擦身子的动作,但那日本人还是不明白,直盯着我。
我只好继续上演哑剧,手舞足蹈一番后,那个日本人终于明白了,在柜子里翻了七八条浴巾个我们。YES!我们终于得救了!这次日本游,我们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回国后,我还编了首诗:日本游趣事多君不见日本窗户有多牢,小崔和我帮你瞧,轻轻一戳破了相,急得妈妈忙补偿。君不见浴巾藏那里,泡在水中心发毛,无浴巾,怎现身?手舞足蹈终得救,所有困境皆,嘿!日本游乐趣真不少!
篇11:日本拉面的做法_饮食礼仪_网
日本拉面,源自中国,在日本成为代表性的大众面食。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日本拉面的做法,欢迎阅读。
日本拉面的起源
早期最普遍的是加上叉烧肉、笋子的酱油口味,但现在拉面的口味也越来越多样化。
日本拉面源自中国。日本最早关于中国面条的记载是明朝遗臣朱舜水流亡到日本后,用面条来款待日本江户时代的大名--水户藩藩主德川光国。
“ラーメン”(日语罗马字:ramen)的名称的来源有多种说法。被最多人认同的说法是来自汉语的“拉面”,所以汉字写做“拉面”。另外的说法包括:老面、卤面、柳面(一个姓柳的中国人拉面师傅)。
在明治时代早期,拉面是横滨中华街常见的食品。1920xx年代,来自上海和广东的中国人在日本卖切面,配以简单的汤底和配料。在昭和年间,拉面在日本开始流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来自美国的廉价面粉和从中国战场回来的士兵使得中国风味的面条大行其道。1958年,华(台)裔日本人(出生于中国台湾台南市)安藤百福(中文名:吴百福)发明的方便面(方便面)叫“拉面”,创立日清食品公司。拉面成为流行的方便食品。由此“拉面”这个词的使用也超过了其他的名称的使用。1980年代,日本拉面成了日本饮食文化的代表之一,日本各地都有人研发出别具地方风味的拉面。近年来,由于对疯牛病的恐惧,日本人对和拉面的顾客层相同之另一快餐食品“牛肉盖浇饭”的消费明显下降,拉面成了上班族的第一午餐选择。
日本拉面的发展
日本拉面这种食物,其实当年是由中国流传到日本去的,事实上,在日本的三大面(乌冬面,拉面,荞麦面)中,只有荞麦面勉强可以算得上是日本的传统面食,而中华料理中为人所熟知的拉面,正是现今日本拉面的原身。
在日本对拉面最早的历史记载,是在一七零四年,一位名叫安积觉的历史学者在“舜水朱式谈绮”书中提到中华面,以及水户黄门曾经吃过类似乌龙面的面食。
就一般的认定,拉面的技术是在一九一二年时由日本人自中国引进到横滨。由于明治五年时日本和满清签订了“日清友好条约”,使得大批华侨迁徙定居在三大港口─横滨、神户和长崎,因此中国人聚居的地方便有了“中华街”的形成,而拉面的技术也就是从这些地区流传出去的。
当然,在一九一二年时还没有拉面这名词,当时的日本人称拉面为“龙面”,也就是指龙吃的面(龙的传人及中国人)。而且当时的日本拉面店,店主人和店员都是穿着中国式的服装作为制服。
拉面一词的语源由来有很多种说法,比较常见的说法是认为因为拉面是不用刀切,只由厨师用手拉扯而成的面条,所以称之为拉面,如果从语音来推测的话,这种说法有几分可信,不过也有人说老面、柳面才是拉面的语源。
日本拉面住在横演中华街的华侨,大都来自广东或福建,因为南方人习惯以盐调味,所以中华拉面以盐调味、而以鸡骨或猪骨熬汤的汤面为主流。但是为了迎合日本人的口味,有些拉面后来改以酱油调味,因此才有日本拉面的诞生。所以,所谓的日本拉面就是日本
采取中国面食的精华,加以研究制作出来的日本式中国拉面。
日本拉面的做法
日本拉面材料:精粉2500克,水1500克,碱面25克,盐少许。
1.将面粉和盐面一并放入面盆内,一手倒水(水温:冬暖,夏凉,春秋温),一手和面,打成穗子,使面粉与水全部掺合后揉光成团,再用双手蘸水将面搋匀,搋到盆净面光,不粘手为止。
用净布盖上饧约半小时。
2.将碱面用水100克化开成碱水。
3.将使用手工或机械制作的面条煮好,加上利用猪骨(豚骨)或鸡肉、蔬菜、小鱼干等熬煮的汤头,大多都会再搭配叉烧肉、笋子、葱花等配料。
大部分的面条都是使用面粉(小麦粉、强力粉)和“咸水”(かんすい,又被音译为“甘素”)为原料,颜色大多是黄色。咸水是指碳酸钾和碳酸钠的混合物(有时也会加入磷酸)。这是由于曾有人使用内蒙古的湖水来制作面条,结果发现面条变得更加好吃,因此研究了湖水的成份之后,发展出了这样的配方。
咸水是属于碱性,会让面粉中的谷蛋白黏胶质产生性质变化,让面条具有光泽感和增加弹性,也会让面粉中的黄酮类变成黄色,让面条具有独特的颜色。)
日本战后有一段时期,出现了许多品质恶劣的“咸水”,并且对健康可能会有不良的影响。现在日本农林规格(JAS)制定了成份的规定,咸水已经不再有安全性的问题了。此外,也有因为不喜欢咸水那种独特的味道,而改用鸡蛋取代的做法。水含量(加水率)较高的面条也会更加柔软,一般水的比例大约为35%。
拉面的汤底大多有基本的调味材料,再添加不同的额外材料,成为各式各样的汤头。此外使用各地区不同的食材,也产生当地独特的口味,使拉面成为深入日本各地的普遍食物。
小麦碾去麸皮,即得面粉。面粉营养价值的高低,与其加工精度十分密切。根据加工精度,面粉分为标准粉、富强粉和精白粉。标准粉加工精度较低,保留了较多的胚芽和外膜,各种营养素的含量较高。
营养成分:每100g小麦粉含淀粉和糖类71.5g、蛋白质约11.2g、脂肪1.5g、含有维生素B1、B2、E及钙、磷、铁等矿物质。另外,还含有卵磷脂和麦芽糖酶、淀粉酶、蛋白分解酶等。
篇12:房地产交换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的交换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乙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三、甲乙双方议定甲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同意【补房地产差价换产,房地产差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不补房地产差价换产】。
五、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六、在办理换产过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终止该换产协议的,有关税费由提出方负责缴纳,并支付给另一方赔偿金_________元。
七、有关换产所需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按双方协定缴纳】。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合同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提交两份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地产权转移登记。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篇13:名片印刷加盟合作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医药连锁事业的发展,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方便。响应自治区《关于印发的通知》宁食药监(20xx)3号文件精神,甲方邀请乙方加盟连锁,以求共同发展。
第二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 连锁加盟条件
第三条、甲方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药品经销、配送能力,可以保障加盟店面的药品供应;
第四条、乙方系独立经营的法人组织或个体经营户,自愿通过连锁药店的方式利用甲方““商标、商号及甲方拥有的市场品牌、经营技术资产扩展市场,并自愿承担独立经营的法律责任和连锁店面后统一接受甲方管理,贯彻执行药品零售连锁“六统一”原则。
第五条、甲乙均确认:甲乙双方仅就药品供应和品牌授权等连锁经营事宜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承担各自的独立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加盟协议事项
第六条、甲方同意乙方在
(地址),设立医药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简称“XX店”),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存续期间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微、采购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乙方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全面履行协议义务的,甲方不收受乙方的连锁费。
第七条、乙方设立的药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劳资责任,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此协议签订后视同乙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所致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第八条、乙方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不得有降低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店形象的行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入连锁店以外;3、在本协议终止解除之后。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项记录表格等,须参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要求和GSP的认证细则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甲方如发现乙方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或严重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 为了适应新版GSP及“六统一”的要求,连锁药店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乙方的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应与甲方一致并联网,乙方软件的购买、安装、信息维护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药品必须从甲方购进,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由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计划,由甲方负责采购,统一配送。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按照GSP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推选药品进货品种、品目,乙方须按甲方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如甲方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乙方可以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四条、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购买,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优惠活动的产品将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的优惠活动或购货返利政策。
第十五条、在收到乙方请货目录后,甲方应及时快速进行配送。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的回款期限,及时向甲方回款。
第十六条、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接收甲方组织的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在店药品巡查。若由巡查人员发现乙方有私自采购药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由药监部门发现者,药监部门对公司及乙方的所有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有效合作期间累计发生业务额3%的违约金及甲方为此支持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促;2、有损害“润兴堂”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违规或违法行为;3、有其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行为。
甲方如遭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无需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协议:1、不履行协议的条款;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不论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变更、撤除或消除涉及到甲方商号、商标、标示、标微等一切可能让消费者或主管机关产生乙方仍系甲方连锁加盟店的企业名称、药店门脸、宣传彩页、装潢装饰、汽车彩喷等,变更、交还或注销标注由甲方名称或商标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乙方若有泄密行为,自愿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本协议规定的以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严守本协议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若;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协议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为XX年,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合同届满时,如乙方继续加盟,必须在合同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甲方在20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医药有限公司
( 盖章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14:上海市新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陆集镇苏果购物广场生鲜区及服装区
2、装饰施工内容:吊顶、墙面装饰、包柱、木质衣架、柜组合及装饰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价款结算:按照年江苏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应工程造价信息文件结算;变更的施工内容,经双方认可后,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二、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相应超市门店设计为准,且必须通过相应的验收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提供设计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甲方及相应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合同款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分三次结算。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给乙方作为开工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对结算书无异议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
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7万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退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15:国际商务交往中名片的使用礼仪_涉外礼仪_网
在国际交往中,关于名片使用讲两个要点。第一个要点一个没有名片的人,将被视为没有社会地位的人。换而言之,国际交往中拿不出名片的人,人家怀疑你是真是假,有没有地位可言。第二句话,一个不随身携带名片的人,是不尊重别人的人。名片不仅要有,而且要带着。说实在话,在外国的企业公司,员工这个名片放在什么地方都有讲究,一般放在专用名片包里,放在西装上衣口袋里,或者放在什么什么地方,不能乱放。比如白领的话,女孩子出去的话,一般在公文包的某一个部位放着呢,一伸手拿出来。我也见过有同志这方面稍逊一筹。我有一次跟女孩子交换名片,我把名片递给她,“金教授我给你拿名片”,把包马上拉开了。包也是个好包,很名贵,但是找不着名片,首先抓出一包话梅,接着发现一包瓜子,最后拉出半只袜子,然后告诉我,忘带了。 那么我下面讲一讲名片使用的几个重要的礼仪。第一,名片制作上在国际交往中,讲三个不准。第一个不准:名片不随意涂改。我们经常有的同志,你要说好听的,他节约了,电话改号了,神州行变成动感地带了,就划掉再写;电话升位了,010改成020,或者什么什么的,到外地去了,这种事常有。但是在国际交往中,强调名片譬如脸面,脸面是不改的,大家理解我的意思,不能改,否则会贻笑大方。第二不提供私宅电话。刚才讲了,涉外礼仪和我国传统礼仪的一大区别,涉外礼仪是讲究保护个人隐私,有教养、有身份的人不向别人索取电话号码、私宅电话诸如此类。那么在国际交往中,你要注意,他讲公私有别,我因公跟你打交道的话,我给你的电话就是办公室的电话,手机号码不给你,私宅电话更不给你。我们国内同志有些人没这个感觉,那天一个外国朋友给我们一个同志一张名片,这上面没有私宅电话,我们那位就问,家里有电话吗?那位装听不懂。你家都没装电话,是不是很贵?互动出现问题。 三个点你要注意制作名片的话,一般不提供两个以上的头衔。名片上不出现两个以上的头衔,他讲“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倘若一个名片上给的头衔越多,有三心二意、用心不专、蒙人之嫌,所以很多外国客人,他有地位有身份的人,他身上会有好几种名片,他是对不同的交往对象,强调自己不同身份的时候,使用的不同名片,这个要说一下。 第二个点关于名片我想讲讲索取名片的问题。一般索要名片有这么几个点你要注意。第一个点尽量不要去索取名片,因为名片交换有一个讲究,地位低的人首先把名片递给地位高的人,所以你要去索取名片的话,是不马上就出现地位方面的落差了?你说是不是? 那么第二个点你要注意,索要名片也最好不要采取直白的表达。那天一个同志就问我了,你有片子吗?这个话有点糙。我们比较恰到好处地交换名片的方法大概有这么几个: 第一种我们称为交易法,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交换的方法,交易法,“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我想要史密斯先生名片,我把名片递给他了,“史密斯先生这是我的名片”,他无论如何他要回我一张,他不至于告诉我“收到”。当然,你在国际交往中,有的人会有一些落差,有的人地位高的、身份高的,他明哲保身,你把名片递给他,他跟你说声谢谢,他没下文了。这种情况存在,你要担心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就是跟对方有较大落差的时候,你不妨采用第二个办法,我们称为激将法。“尊敬的威廉斯董事长,很高兴认识你,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您交换一下名片?”这话跟他说清楚了,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你交换一下名片,他不想给你也得给你,他不至于告诉你,不换,就是不换。还可以采用第三个方式,我们称为联络法。“史玛尔小姐我认识你非常高兴,以后到联邦德国来希望还能够见到你,不知道以后怎么跟你联络比较方便?”以后如何跟你联络比较方便,这就是联络法,那就是暗示她,怎么才能找到你?她一般会给,她不给,她也有恰到好处的退路,我跟你联系吧,其深刻含义就是这辈子不跟你联系,还是讲互动。 来源:金正昆商务礼仪讲座
篇16:西餐礼仪之日本料理享用礼仪_饮食礼仪_网
相信很多朋友都和小编意义很喜欢日本料理,那么你们值得日本里料理的享用礼仪有哪些吗?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搜集整理的西餐礼仪之日本料理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西餐礼仪之日本料理享用礼仪
吸物:
吸物因不附汤匙,故可举碗就口,先闻香后饮之。其中的料以筷子取食,喝一口汤吃一口料交互饮用。若为有壳的蛤唎汤,则以筷子压住壳而饮之。
刺身:
一般吃生鱼片的顺序由清淡至油多,且常为左、右、中央之顺序。吃时沾酱油与山葵(山葵不宜太多)。
为防酱油滴落,可拿酱油碟就口,亦可以备用的白纸当护盘。
白萝卜丝、紫苏有清新舌头感觉的功能,因此与生鱼片交替食用,才能享受其美味。
煮物:
无汁之煮物以筷子取食,若为大块菜,则以筷子分成一口大小再食之,若无法分割须以口咬断,则以手掩口。此原则适用于其他日本料理。
有汁之煮物则可取容器就口。
烧物:
一般吃烤鱼时,鱼头在左,鱼腹部近桌缘,从左吃起。
不可翻面,须以筷将鱼头、尾、骨挑起,放于餐盘上方,再继续吃另一面。一般宴会中不吃鱼头。
吃毕后以装饰叶遮盖成堆的残渣。
扬物:
一般扬物会依照味觉而排列食用的前后,通常顺序为炸虾、炸鱼、炸蔬菜。
蒸物:
食用茶碗蒸时,先一手拿稳茶杯,另一手拿汤匙划直径后,沿着杯缘划一圈可完美分离蛋与茶杯。之后,以汤匙舀者吃。
酢之物:
吃醋拌凉菜最好分两、三次吃,不宜一次吃完。
御饭、汁、香之物:
饭只能填七、八分满,填满饭碗有永别之意。吃饭时,须以碗就口,忌只用筷子夹饭。
饭吃到一半才可吃泡菜,且须夹一块吃一块,忌只咬一小口而暂置于饭上。
篇17:日本料理的用餐礼仪_饮食礼仪_网
在日料中,餐桌礼仪是否得体不仅仅意味着是否尊重对方、礼貌与否,更意味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层次那你知道日本料理的用餐礼仪吗?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准备的日本料理的用餐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日本料理的用餐礼仪
餐具的使用
如果去餐厅,餐具往往早已摆好,所以并不需要过多的担心摆放问题。但如果你被邀请到日本人家中做客,那就要注意一些了。日料的餐具主要有筷子、茶杯、饭碗、汤碗这四种。摆放方法是左边摆放饭碗,右边摆放汤碗,筷子要横向的摆放在筷座上。
那为什么中国、韩国的筷子竖着摆放,而日本的筷子却是横着摆放?对于这个并没有准确的答案,但有一种说法,即筷子传入日本的时候,古时的中国筷子就是横着摆放的。到了明朝,朱元璋不喜欢横着放筷子,所以后来中国逐渐就竖着放筷子,但是日本人一直没有改,因为觉得竖着放筷子指人是对人的一种不尊重。这也是对筷子摆放问题的一种解答。
茶杯与酒壶
需要注意的是茶杯,在日本,男女使用的茶杯是不同的。男性使用的茶杯比较高,而女性的比较矮。酒壶也是如此。
饭碗与汤碗
那么如何分辨饭碗和汤碗呢?饭碗的碗口部分比较宽,而汤碗则是比较深,凹陷明显。这其中,男性使用的饭碗比女性的大,汤碗则是比女性使用的高一些。饭碗和汤碗都是有盖子的,就餐时要把盖子一起打开,左边的放在左边,右边的放到右边。用餐结束后再把盖子盖好。
筷子
虽然是日本人也使用筷子,但与我们还是很不同的,而且使用方式是最需要注意的。在日本,筷子叫Hashi,是尖头筷,不是我们在国内使用的平头筷子。如何正确的使用筷子,这是日料餐桌礼仪的基础,下面就跟我们新先聚品来详细的看一下。
拿筷
首先,用右手拿起筷子,如果有筷套,就要摘下筷套,放于食物左侧,或放置在坐垫旁。
接下来,左手托在筷子的下面。
然后,右手滑到筷子的下面。
放筷
右手拿筷,左手托在下方。
右手滑动,抓住筷子上侧。
静静地把筷子横放在筷架上。筷子一定要横摆,用餐中途要将筷子放回筷枕,一样要横摆,筷子不能正对他人。筷子如果沾有残余菜肴,可用餐巾纸,将筷子擦干净,不可用口去舔筷子,这是非常不雅观的。如果没有筷枕,就将筷套轻轻的打个结,当作筷枕使用。
虽然左手和右手都能拿筷子,但想要让自己显得很讲究,那就用右手执筷子,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而且两端一定要对齐。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卫生筷的使用。一般待客时多使用卫生筷,不过,较正式的料理店所使用的,则是木纹清晰的杉筷等高极品。按照上述的步骤取筷后,和竖起来再掰开相比,把卫生筷端平、“像打开扇子一样仅仅拉动一根显得更为优雅。还有,除了极简陋的筷子外,拉开后磨擦筷尖,是相当不好的习惯。
那么,知道了各种习惯,在手中端碗的时候筷子怎么办?吃日本料理时,大多是手中端着碗进食。假如手里已拿着筷子,再以同一手取碗或放下碗,虽没违反礼节,但看起来不太文雅。优雅的做法是:放下手中的筷子,然后伸直全部指头去取碗。如果手中已有碗,拿取筷子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当用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之间(或无名指和小指之间)夹住筷子左端,然后右手反转拿住。如果觉得很麻烦,那就每次要拿碗时,一定要先放下手中的筷子。
需要注意的是,用餐后,一定要把使用过的餐具都放回最开始用膳的位置,也要把餐碗的盖子盖好,把筷子放回筷子盒、筷托或纸袋内。此外使用筷子还有十项禁忌,一定要切记,不然会被认为个人素养很低:
用舌头舔筷子。
把筷子当牙签用。
不准将筷子反过来吞在口里。
将筷子插在饭菜里,或者当叉子用,叉东西吃。
用筷子在饭菜里扒来扒去,挑东西吃。
拿着筷子在饭菜上晃来晃去,举棋不定。
不准把筷子跨放在盘、碗之上。
不准像吸糖果一样吸筷子。
用筷子尖指人、指东西。
不准用筷子当刀子。
除了上述这些物品,怀纸在日料中也很重要,但怀纸并不是餐厅准备好的,而是客人自己带去的。
怀纸
怀纸是折叠起来放在和服的怀中随身携带的两折的和纸,换盘子的时候或喝完茶擦茶碗的口印的时候使用。目前,也有部分餐厅会为顾客准备怀纸,怀纸的使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可以代替餐巾。你可以用它擦嘴角或擦拭桌子上的污迹。
2.可以代替小碟子。在食用干点心等有碎渣的食物时,或者在食用有汁液的食物时,可以在左手上放一张怀纸。
3.吃烤鱼的时候。用怀纸包着鱼头剔除鱼刺。还可以用怀纸盖住吃剩的鱼骨头,看起来美观一些。
如果想要表达自己的知识和素养,那么恰当的使用怀纸就是很好的表达方式。
用餐礼仪
在用餐之前和之后都要高声表达两种感受,在用餐之前要说“Itadakimasu”(我要开始用餐了);在用餐后要说“go-chiso-samadeshita(谢谢您的款待)”,以表达感谢主人预备了这顿美味的饭食。
日本人的一餐饭食通常包括一碗饭、一碗味增汤、两三道菜肴。配菜越多则越显正式和体面。看着一桌子的美味,从哪里开始品尝呢?用餐的正确顺序是:首先小口喝热汤,然后按照上菜顺序开始品尝菜肴。但如果菜肴很多,或者是一起上菜的,那么对于吃菜的顺序并没有要求,但是不要只集中吃一道菜,有一个顺序循环品尝每道菜肴,让每道菜都比例均等,才能在同一时间内吃光所有菜肴。除此之外,在用餐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下这些项:
1. 用餐时不要说关于洗手间的事情
2. 口内有食物的时候不要说话
3. 吃进口的东西不能吐出来
4. 用餐时尽量避免咳嗽、打喷嚏、打嗝
5. 吃到鱼,不能吧鱼刺、鱼骨放到桌子上,而应该放在碟子里
6. 不能匆匆忙忙的吃食物
7. 已经用过的温毛巾要折叠好并摆放好,不可随意放。
8. 在餐桌上要注意照顾身旁的人,尤其是女士或年龄较大的长者
9. 菜没有上完时不可先吃。
对于很多朋友而言,在吃有汤水的食物时因怕汤汁滴落总会在往嘴里送食物时用手托在下面。在日料中这是非常不礼貌的,如果担心有汤汁滴落,那就用怀纸来代替盘子,这样做就不失礼数。对于女性而言,赴宴的时候不要喷气味太浓的香水,而且最好手上不要戴大戒指,因为有时盛载日料的器皿很贵重,如果戒指划上器皿就得不偿失了。
排位
如果是赴宴,主人一般都会安排好客人的座位。主宾或主宾夫妇会面对主人夫妇而坐。来到餐厅,通常是年纪最大的先入席。若有宾客,就由宾客先行。正式宴会,晚辈要比长辈先到。入包厢后,主人或上司应坐在靠内离门口最远的地方,职位最基层的人,坐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方便传菜或关门。私人聚会,由买单者坐在离门口近的地方。
坐姿
在就餐时,如果餐厅提供的是我们常见的桌椅,那么维持正常、得体的坐姿就可以了。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生活中不常见的“榻榻米”坐姿。当你进入到榻榻米的房间之后,必须要脱掉帽子、手套和鞋子,但可以穿袜子。日本人在坐榻榻米时会坐在座不团(日本人称为Zabuton)上。而正确的做法被称为正座,日语叫Seiza,需要你双膝并拢跪地,臀部压在根部上。这种坐法很正式。
比较轻松的做法有盘腿座(日语称为Agura)和横座(日语称为Yoko suwari)。男性一般都是盘腿座,即把脚交叉在前面,臀部着地。女性则是横座,就是将双腿少许横向一侧,身体不压住双脚。
上述我们讲了日料用餐礼仪中的座位排序、坐姿、用餐时注意事项、餐具的使用和摆放等知识,那么在品尝不同食物的时候,还有那些需要注重的餐桌礼仪?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吸物
在日本你会发现,饮用汤类是不用汤匙的。所以你可以举起碗,先闻一闻香味,然后慢慢喝下。如果汤中有可以食用的食材,用筷子取食即可,可以喝一口然后取食一口。如果汤中有蛤蜊这样的贝壳类,可以用筷子压住壳,然后品尝。
刺身
即生鱼片,一般附有白鱼肉、贝类、金枪鱼、白萝卜丝、紫苏、山葵等。食用时要从淡白色、油脂较少的白肉刺身开始,再到油脂较丰富或味道较重的红肉刺身。在吃比较低端的日料,例如回转寿司之类的,大家经常会把芥末溶于酱油里,然后蘸着吃,但如果吃高端日料的话,一定要注意,芥末是不能溶于酱油!
正确的做法是:芥末应该取少量沾到生鱼片上,再在另一侧三分之一的部分沾酱油,不要太多或太少,佐料少量,才能吃出鱼片的原味。当你在连续吃不同刺身时,可用萝卜泥清一清味蕾。大叶也要同时食用,用大叶包着吃起来也比较容易。
煮物
以煮为烹饪方法的中间菜,关东煮一般煮到汤汁熬干,味道较重;关西煮则会保留更多汤汁,味道较淡。像芋头一类难以用筷子夹住的食物,千万不能用筷子扎着吃!要记住,用筷子扎是在使用筷子时绝对禁止的一种行为。大盘里的食物,不能用手端着转移一部分到自己的小盘子里。蔬菜类如果块儿比较大,则需要可以掩面食用。
烧物
即烧烤的食物,一般是烤鱼。吃烤鱼的时候,可以折断鱼尾,再用筷子戳开鱼腹,一支筷子压住鱼头、一支筷子翻除鱼皮(因为鱼皮受碳烤,去鱼皮是一种健康而高雅的吃法),从左吃起。吃烤鱼不可以翻面,用筷子将鱼头、鱼尾、骨头挑出放在餐盘上放,在继续吃另一面。同时吃点白萝卜有去腥效果。吃完后需要用装饰业来遮盖食物残渣。
扬物
即炸类食物,日餐里最著名的扬物就是天妇罗了,其中又以虾为冠。天妇罗的挂糊越薄越好、越热越香,最好现炸现吃,好的天妇罗外面酥脆可口,里料软滑香甜。吃天妇罗的时候要慢慢咬,不要一口气全吃下去,最好要一点一点吃。那在吃扬物的时候,要按照什么顺序来品尝呢?一般扬物都按照味觉来排列,通常顺序为炸虾、炸鱼、炸蔬菜。
蒸物
即以蒸为主的菜,有时会作为煮物与烧物的替代品出现。食用茶碗蒸物时,先一手拿稳茶杯,另一手拿汤匙划直径后,沿着杯壁在内部划一圈可完美分离蛋与茶杯。之后,以汤匙舀者吃。
酢之物
即醋拌的凉菜,不能当主菜。西餐色拉经过日式改良之后,成为凉拌菜系列中的重要一员。吃醋拌凉菜最好分两、三次吃,不宜一次吃完。
御饭、汁、香之物
即米饭、味噌汤等主食。味噌汤有清汤、酱汤之分,也称止碗,表示一套完整的出菜顺序结束。饭只能填七、八分满,填满饭碗有永别之意。吃饭时,须以碗就口,忌只用筷子夹饭。饭吃到一半才可吃泡菜,且须夹一块吃一块,忌只咬一小口而暂置于饭上。
汤
日本的味增汤(Miso shiro)很有名,喝汤时应左手拿碗右手拿筷子,把碗端到嘴边喝,一边喝一边用筷子搅动。端碗时,拇指扣住碗口,食指、中指、无名指扣住碗底。喝汤时最好发出声音,不要觉得不文雅,发出声音表明这汤非常好喝,是对厨师的一种尊重。
面
很多朋友都知道在日本吃面条一定要发出声响,这样表明面很好吃。这是对的,但是当面端上来后不能马上吃。要先欣赏一下面的“外貌”,然后闻闻味道,最后再吃。日本人通常会直接从汤碗上把面条吸入口中,吃面之前不能加调料,这表示不相信厨师煮的面,但等你吃了几口之后,就可以添加自己想要的调料了。喝汤的时候,日本人一般都端起碗来喝,但也可以用汤匙舀着喝。
饭
这里的饭专指白米饭(Gohan),吃饭时用左手把碗端到胸前,拇指扣住碗口,食指、中指、无名指扣住碗底,不要离嘴太近,之后用右手拿筷子。不要狼吞虎咽,最好是把嘴里的食物吃完后再吃下一口。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菜放在饭上,而是要先吃饭再吃菜。
饮酒礼仪
在日本,20岁以后才能喝酒。男性持酒杯的方法:用拇指和食指轻按杯缘,其余手指自然向内侧弯曲。女性持酒杯的方法:右手拿住酒杯,左手以中指为中心,用指尖托住杯底。别人第一次为你倒酒时,出于礼貌一定要喝一小口,如果你不胜酒力,不想多喝可以在第二次的时候说出来,日本并没有劝酒的习惯。
在日本,不要自己给自己倒酒,而是两个人相互给对方斟酒,这点和中国相同。斟酒的时候要看着杯口,离开座位斟酒的时候,不要拿着自己的酒瓶给人斟酒,一定要用对方桌子上放着的酒瓶斟酒。斟酒时注意不要让杯子和酒壶相撞,如果酒壶或酒瓶很重的话,用右手拿着的同时可以用左手轻轻扶住,注意斟酒要斟满。另一方在斟酒时不要把酒杯拿在手里,而是要放在桌子上。
饮茶礼仪
日本人很爱饮茶,同一餐的不同时间会端上不同种类的茶。一般来说,用餐之前会端上绿茶,用餐期间和之后会端上煎茶。饮茶礼仪有男女之分,女士喝茶的正确方式是用右手拿着端茶杯,而左手的手指也要支撑着茶杯。男士则是用一只或双手端茶杯都可以。
寿司
吃寿司的礼仪最讲究,内容太多,因此放在最后单独说。
寿司时日本人的传统食物,在点菜前就要用温毛巾把手擦干净,然后点菜。如果不知道该点什么,可以问厨师的意见。在日本,征求厨师的意见是很有礼貌的行为。吃寿司时不要用筷子,而是用手。吃寿司的时候也不要蘸太多的调料,会影响鲜味。最好直接把寿司放入口中,一口吃下去。在就餐的过程中,不要让厨师拿饮料、筷子、账单等物品,这样对人家非常的不礼貌。
对日本人来说,吃寿司是一种仪式,在仪式感上颇有讲究。
△寿司饭不能蘸酱油
吃寿司的工具没有太严格的限制,用手或者筷子都可以。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寿司饭坚决不能蘸着酱油吃,这样的吃法有违礼节,而且酱油还会影响寿司本省的味道。
△军舰卷的正确吃法
比较推荐的方法有两种,其一是垂滴酱油后吃,其二就是请寿司厨师使用刷子涂抹酱油后吃,错误的方法则是使用醋姜替代刷子涂抹酱油,这种做法在礼节上是不正确的。
△吃寿司时坐席的上座在哪个位置
基本上,寿司店的最上座是在店主人的正对面,因为这个位置便于与店家或者寿司厨师交流,因此如果带着贵宾去吃寿司,最好将这个座位让给对方。
△点寿司的顺序
点寿司的顺序也是很有讲究的,原则上先后顺序大体如下:
1.比较清淡的白肉以及鲜味十足贝类
2.味道浓厚且有光泽的鱼类以及金枪鱼
3.比较甘甜的鳗鱼以及煎蛋卷
当然,上述的先后顺序只是原则上的规定,并非绝对,但是有一种寿司必须放在最后点,那就是“卷寿司”,这属于硬性规定,如果在最后感觉没吃饱的的话,就可以点一些卷寿司。
此外,除了上述的规矩礼节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细节需要引起注意,比如“不能只点自己喜欢的寿司”、“寿司厨师做好寿司后不能长时间放置,而应该立即吃掉”、“进寿司店前最好不要喷太浓的香水”、“最好不要在店里随意拍照”等等。
寿司的基本9点Point
1、传统的食客吃寿司用手而不是筷子。
2、绝大部分握寿司不需要蘸辣根,部分带味道的握寿司师傅已经刷好酱汁的,甚至不用蘸酱油。
3、寿司要一口吃掉,分两口吃会破坏寿司饭团米粒的密度,影响口感。
4、姜是在两种不同的寿司之间吃的,不是小菜更不是咸菜。在吃不同鱼种的寿司之间吃姜是为了清洁口腔,这样两种鱼的味道才不会混合,俗称不会串味。
5、如果是自己点的话,味道应该是从轻到重,才能体会每一种寿司的鲜味。如蛋寿司,豆皮寿司之类的甜寿司,一般放到最后吃。
6、味增汤是最后喝的,不是开头。
7、卷寿司通常是在最后吃的,因为传统的卷寿司内容非常简单,就是吐拿鱼或黄瓜,是给没有吃饱的人当米饭一样填肚子的。
8、吃回转寿司的时候吃一盘,拿一盘,才不会让寿司变凉(因为师傅手握的关系,刚捏好的寿司会带有手心的体温)。
9、非常非常传统的食客吃寿司的时候不喝米酒,因为米饭和米酒的味道是差不多的,一起食用很没意义。
小贴士
1、传统卷寿司(海苔包在外面)也应该在海苔变湿前马上吃掉。假如师傅上一整盘寿司,应该先吃海苔包在外面的卷寿司,然后再吃握寿司。
2、吃生鱼片的礼仪有点不同。一定要用筷子吃生鱼片。在使用前摩擦筷子是不礼貌的。设想筷子里可能有刺,对师傅而言是种侮辱。师傅在生鱼片旁边放上一小坨山葵。客人应该用筷子直接轻抹一点山葵放在鱼片上,然后用没抹到山葵的鱼片另一端蘸酱油,以免山葵和液体混在一起,失去辛辣感和风味。与生鱼片一起上的装饰配菜通常是一片绿色紫苏叶和一些萝卜丝,这些都可以吃,而且有助于消化。
篇18:成交确认书日本_合同范本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no: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date: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signed at: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sellers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address: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cable address:_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agreed to c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商品_________
name of commodity: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specification: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quantity:_________
数量及总值均得有_________%的增减,由卖方决定。
_________% more or less both in amount and quantity allowed at the sellers option.
4.单价:_________
unit price: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total value: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
packing:__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_
time of shipment:__________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_________
loading port & destination: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
insurance:_________
10.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买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_____天在_________到期。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etter of credit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s before ___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_________until the day after the aforesaid time of shipment.
11.装船标记_________
shipping mark:_________
12.品质、数量、重量,以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证或卖方所出之证明书为最后依据。
quality, quantity and weight certified the 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or the sellers, as per the formers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r the latters certificate,are to be taken as final.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the sellers:_________ the buyers:_________
篇19:日本的送礼礼仪_交际礼仪_网
众所周知,日本也是一个“送礼天国”,需要送礼的季节、机会、对象是非常的多。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准备的日本的送礼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日本的送礼礼仪
日本人送礼时,往往送对受礼人毫无用途的物品,于是受礼人可以转送给别人,那个人可以再转送下去。日本人喜欢名牌货,但对装饰着狐狸和獾的图案的东西则甚为反感。到日本人家里作客,携带的菊花只能有十五片花瓣,只有皇室帽徽上才有十六瓣的菊花。日本在世界上是最重送礼的国家,礼品要注意包装,用宣纸做包装纸表明有高尚的审美观,那些容易引起话题的礼品常受人欣赏。但送礼时不要给人造成措手不及,不要让对方因没有现成礼物回赠而感到窘迫,送礼时应尽量显得自然、诚恳。
日本人认为送礼是向对方表示心意的物质体现,礼不在厚,送的得当便会给对方留下深刻印象,如能注意以下三点,在日本一般就不会花了钱而不讨好:
第一,礼品应有包装。例如乌龙茶风靡日本,男女老少均爱饮用,在中国国内选购时一定要选有塑料薄膜包装的,若在名店购买,请售货员用印有店名的纸包一包,则这盒茶叶将会身价倍增。
第二,若送字画,一是画面要小,二是毋需装裱好。画面小是因为日本的住房空间不大,无处可挂中国式的大挂轴,一般以2 尺长、1 尺宽为宜。不需裱好是因为日本的装裱技术比我们的好些,不少爱画的日本人即使买了中国裱好的字画回国后也重裱过。
第三,礼品不在贵重,而在于有中国民族色彩。切忌送尚未为一般日本人所了解的中国特产,如东北人参虽然很贵重,但并未被日本人所认识了解,送了效果未必好。
2月14日的“情人节”,就是送礼的日子。据说,世界各地在这一天都是男人给女人送礼物,唯有日本,在这一天是只能女士给男人送巧克力,而男人要等到3月14日才能还礼给女士。2月14日那天,男人如果给女人送礼物就是犯忌。
还有,在日本送礼的时候,礼品盒要用硬纸绳捆绑,这种硬纸绳一般是5根一组,也有7根、9根的。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日本人认为奇数是阳数,象征吉祥,偶数是阴数,象征凶事。因此,一般都用单数。这样,使用双数的硬纸绳打点礼品盒也是一忌。
这种硬纸绳分为红白和黑白两大类。红白表示吉祥喜庆,黑白表示凶事。室町幕府时代,日本和中国的贸易往来比较热络,当时从中国进口的商品箱子上都绑有红白两色的绳子。这在中国原来只是出口商品的标记,日本人却以为是吉利喜庆的象征,那以后的喜庆礼品的硬纸绳就改为红白两色,而非喜庆礼品就绑黑白两色的硬纸绳。这个习俗是不能搞错的,否则就是犯忌。
说起日本送礼中的忌讳,还有不少。比如,对年长的人,不能送钟表、书包,因为那样做意味看不起人家,暗示人家应该多学习。给对方送礼不能送拖鞋、袜子,因为这存在着要把对方“踩在脚下”的寓意。
在日本送人领带,就是让对方去自杀。不仅领带不能送,项链也不能送。估计日本许多男人因为民俗里有这一忌而节省了不少钱。
据说,日本还有这样的习俗,把蔬菜、鱼、鸡以及鲜花等作为礼品赠送的时候,只能送到主人的家门口。如果是送现金,一般都要装在信封里面,最忌讳直接用手递钱。而装钱的信封也都是有正反面的。为喜庆的事情送钱,要把纸币有人物的一面与信封正面相吻合,如果是为丧事送钱,就要把纸币有人物的一面面对信封的背面。
此外,到医院探望病人的时候,不能送载在花盆里面的花,也不能送菊花,前者含有盼人早死的意味,后者是在葬仪上使用的。
对于新娘子,不能赠送茶叶。中国有“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的俗语,日本则有“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茶”的俗语,送新娘子茶叶,犹如叫新娘子从此不再回家一样。对新婚夫妇,还不能送厨房使用的刀具以及瓷器。刀具含有切断婚缘的意味,瓷器易碎,夫妻关系当然是越牢固越好,因此也就远离瓷器礼品。
另外,梳子也是不能送的,在日文里面,梳子的发音是“苦”和“死”,显得不吉利;遇到新店开张的时候,不能送红色的花朵,因为这让人想起“火”——火灾的事情,人们自然是避之唯恐不及了。
篇20:刑事诉讼中适用辩诉交易规则的问题研究_调研报告_网
XX年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法院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改革的主题,也是改革的方向。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刑事诉讼法作为三大诉讼法中最完整、最严格的诉讼法,它的完善与发展,无疑对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讲就我国刑事诉讼中辩诉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作一些探讨研究。 一、辩诉交易概述 1、辩诉交易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所谓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庭开庭审理前,处于控诉一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辩护律师进行协商,并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plea of guilty )。 (2)辩诉交易规则的适用条件 a、程序要件—控方提起权与辩方参与决定权。“交易”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平等主体之间就某项标的物进行平等协商,讨价、还价,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最终决定标的物的价值或其归属的一种行为。那么,辩诉交易中,控辩双方的地位是否真的平等呢?当然不是。“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辩诉交易中,这一交易客体就是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此罪与彼罪。很显然,在现行的中外司法制度中,对被告人不予起诉、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官,而不在被告人及辩护人,所以也只有检察官才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辩方提出进行“交易”,辩方无权自己根据案件提出这样的“交易”。但是,在控方提出这样的交易以后,控方与辩方就处平等地位,只有辩方同意控方提出的交易请求,交易才能够成立,这就是辩方的参与决定权。 b、实体条件—案件存在争议。辩诉交易的规则决不是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的,其适用的案件有特定性。设立辩诉交易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和诉讼资源,所以只有对那些经过侦查及检察官的审查,案件部分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支持,而其他虽然实际存在的部分事实,但却没有证据证实或者证据不够充分,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也予以否认的案件,可适用辩诉交易规则,被告人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予以承认,换取检察官对其较轻的指控,从而减少检察官复杂的取证、认证过程,使案件得以迅速解决。而对于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法官、检察官不需要再花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取证,法官根据现有证据就能够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此时就不能适用辩诉交易,否则就是检察官违背事实与法律,变相放纵犯罪,这既违背了合法性原则,也不符合设立辩诉交易规则的本意。 c、时间条件—开庭审理前。辩护交易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控方与辩方之间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协商,必须的在法庭开庭审理前达成。一旦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则案件的裁判权就由法官行使,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也就只能依据法庭审理所查明的事实、证据来进行认定,由法官裁判被告人无罪或有罪、此罪或彼罪、罪轻或罪重,控方与辩方再无协商的可能。 2、 辩诉交易产生的根源 (1)社会原因。二战以后,美国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关系复杂化,犯罪成为美国的一大社会问题。犯罪日趋智能化、组织化、犯罪手段与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犯罪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迅捷而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71年的一个判决中指出的:“如果每一项刑事指控均要经受完整的司法审判,那么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需要将法官的数量和法院设施增加不知多少倍。”由此可见,从物质的角度来看,辩诉交易的产生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人力、物力、财力,以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2) 法律原因 a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众所周知,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法官在诉讼中所居的地位如何。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处于消极的裁判地位,当事人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在当事人主义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均有处分权,所以不仅追诉人对起诉与否有自由裁量权,而且也允许被告人承认起事实而服罪。因此,在当事人主义之下,就当事人而言,通常在审判前,有一道“罪状认否程序”(arraignment),使被告人对起诉事实作承认与否的答辩。如被告人答辩有罪,则不举行审判,直接对被告人就其所答辩之罪科刑,这就是被告人对诉讼标的进行处分的结果;就法官而言,它的审理范围受原告人提出的主张所限制,审理和判决不能超出控方主张的范围,只有当事人提出并加以主张的事实,法官才能予以审查,如果被告人已经承认犯有检察官所指控的罪行,亦即双方对指控的真实性已不存在争议,法官便可据此直接对被告人定罪和处刑。换句话说,审判在英美法系中仅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各个方法这一,而非属必经途径,双方当事人之所以自愿进行某种处分,是因为为了通过协商而达到到某种妥协,而且这种协商,妥协不仅可就罪名进行,同时也包含科刑。而辩诉交易正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基础之上的。 而在大陆法系中,所采取的是职权主义原则,该原则不承认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故不设“罪状认否程序”,即使被告承认有罪仍须举行或继续进行审判。被告人之所以被认定有罪,是基于审判调查证据的结果,而不是基于被告人承认有罪的结果。因此,只要有起诉,则审判便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必经途径。“辩诉交易”被视为不道德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而加以禁止。 b 、检察官广泛的起诉裁量权。“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重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美国,没有全国统一、上下隶属的检察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是特定的司法管辖区中真正的主要的执法官员,行使一
种独特的准司法与行政权力相混合的权力。他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管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1883年的“人民诉瓦已什•圣路易和太平洋铁路”案,1930年的“威乐森诉马歇尔邵案,1965年的“州诉严当斯”案和1974年的“人民诉伯林”案,几乎一致确认了检察官在刑事追诉方面不可分割、不受监督的权力。检察官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刑事政策的要求或者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决定对犯罪人不予起诉或者降低起诉的规格。而且在美国,检察官通常由选举产生,有自己独立的权力来源—选民,只要他认为能最好地为选民服务,他的决定实际上就是不可推翻的。根据这一原则,如果被告人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经济上赔偿,正常就业等),符合多数选民的利益,检察官就可撤回起诉。因此,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辩诉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是因为检察官拥有了自由决定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或满足控诉方的其他要求,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3)心理原因。在美国广泛盛行的辩诉交易,也有其深刻的心理根源。从心理因素上来探究辩诉交易存在的必然性,至少与以下两个要素有关:刑事判决的“非合意性”和人们追求未来生活确定性、避免冲突的欲望。 一方面,自从人类解决社会冲突的方式由私力救济发展到公力救济以来,司法审判一直以其和平性和非自助性被视为文明的标志。但是刑事司法审判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由于争端不是由双方协商解决,而是提交给作公共权力机构的第三方,而第三方的裁判并不取决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与选择,而是基于法官的裁判。所以审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预测的,要么被告人被判有罪即控方的指控成立,要么无罪即控方的指控不成立。这种“非合意性”对当事人而言,必然会带来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而另一方面,“那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与冲突的欲望实际上固有于人的天性之中。”心理学家马斯洛也指出,“我们社会中的普遍成年者,一般都倾向于安全的、有序的、可预见的、合法的、有组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他所依赖的,而且在他所倾向的这个世界上,出乎意料的,难以控制的,混乱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危险事情都不会发生。”人的这种天性不仅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而且在刑事诉讼领域也同样存在。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强判决的可预测性及获得有利于己的判决,控辩双方一般都积极地充分地参与到审判程序中。尤其是在“辩诉交易”中,当事人通过对自己权利的适当处分不仅避免了正式审判程序中的不确定发生,而且被告往往能获得较为宽大的处理,使双方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胜诉与败诉,避免了两败俱伤的结果,也避免了接受刑事审判可能带来的情感负担,符合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因此,辩诉交易的产生与人类之天性亦有相当的关系。 二、辩诉交易的理论依据、合法性 辩诉交易作为英美法系中的一项诉讼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如果一项制度仅仅因为其有现实价值性及合理性而存在,却与法律之根本精神相悖,那么这项制度就不是一种合法的制度,其存在也只能满足部分法律主体的需要,却会损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我认为辩诉交易制度存在,不仅因为其具有现实的价值性,而且亦符合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原则。下面,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制度存在的合法性。 1、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意大利的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和刑罪》一书中解释为:“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因为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是无罪的。”无罪推定原则对于辩诉交易制度至关重要,可以说是该制度的理论源泉。前面我们讲过,辩诉交易制度是建立在控、辩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也只有先认定被告人是无罪的人,是合法、守法的公民,双方才有平等协商的可能;如果在被告人在被侦查或者起诉时,已经被检察官认定为是罪犯,也就是采取“有罪推定”的原则,那么“检察官不会为金钱或者懒惰向法律和罪犯低头”,在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时,辩诉交易就不可能进行。 2、自白合法性原则。辩诉交易规则中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检察官根据现有证据并不能完全认定被告人有罪或罪刑轻重时,以作出对被告人较为有利的指控,来换取被告人有罪答辩。换句话说,在辩诉交易中,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主要证据就是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即自白能否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这就是自白合法性原则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法律允许检察官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那么辩诉交易方可成立,否则就属非法。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自白合法性原则呢?我认为自白合法性原则应当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自白排除法则和自白任意性规则。 (1)自白排除法则。自白排除法则又称“考门罗原则”,就是指把基于不当的自白或不自由的自白,从证据中排除出去。1791年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迫成为不利于己的证人”。其基本精神就是,政府对于公民罪行的控告,负有提供罪证的责任,即举证责任;而有关犯罪的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使公民在“被迫”的状态下提供不利于己的证据。同样,在辩诉交易中,因为检察官以较轻的指控为代价,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自白,这里面就有可能存在着被告人直接或间接“被迫”而做出有罪自白的情况,这样的“自白”很显然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辩诉交易也就不能成立。直接“被迫”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检察官通过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拘禁、实施暴力等方法,使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这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正常交易,而是一种强迫交易”的行为;而间接“被迫”因为其表面上并不带有暴力或者强制色彩,而不易被发现,从而成为检察官的有力武器,其具体表现如下:a欺骗交易,检察官承诺对被告人作出较轻的指控,在其获得被告人有罪的自白以后而毁诺;b单独交易,检察官与被告人交易,而并没有告知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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