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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工程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汇总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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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工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4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

2、招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3、招标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4、邮编号码:装修工程验收单模板5、招标项目地点:

6、招标项目实施时间:____________

7、规划内容:

建筑面积总计为______㎡,实际使用面积______㎡。

建筑分为____层,____层实际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层实际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

整体布局分为:________

8、总体设计原则

9、设计主题

10、功能划分

11、其他设计要求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条件: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具独立法人资质有三年以上成熟工程建设或装修施工经验。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业资质证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及项目经理证书。

3、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领取相关资料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如未中标,建设单位应于定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单位。

4、建设单位在检验中标单位提供的各项有效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工程合同。并在进场施工后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发现中标人提供的各项证件(原件)有伪造的情形,以及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提交的相关资料,招标人概不退还。

三、施工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对有关材料实行指定品牌和规格。

1、招标范围内有关建材的品牌和规格应严格按工程清单要求提供;施工范围为图纸中工程清单;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指定的品牌和规格进行报价;

3、其他未定品牌和规格的按施工图纸要求报价;

4、施工图纸或招标文件未推荐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应注明品牌和规格),但其质量和技术性能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及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若投标报价未注明品牌和规格,招标人将在不加价的情况下,有权更换其品牌和规格。

5、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更换,招标人有权更换产品的品牌和规格,并按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进行价格调整。

6、如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原设计图纸需作某些变动,必须经招标人确认,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通知,再进行工程量调整,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包干。即价格是以明确的设计施工图纸为计算基础,除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或增减项目外,投标后均不作价格调整。

2、若施工期间发生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量的,按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报价格,计算所增减工程量款项。

3、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或设计更改增加工程项目的,根据当年或最接近时间的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北京市市场信息价及北京市市场行情按实签证进行调整。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编写投标文件及报价。

5、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在招、投标前进行说明清楚,工程量有差错的在投标前必须调整正确。中标人实行 式承包,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施工工期

工期为____天,从合同签订的第____天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价款0.5%。

六、报价须知

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中要求的材料品牌和规格等技术、质量参数如实填报标价、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定额子目)内容及工程量,必须按各个项目(定额子目)分别填报综合单价,不得仅报总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应以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为单位填报所有单价和总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5、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项目报价清单》认真填写,格式可以按照使用的应用软件自定。

6、报价文书必须包含装修施工说明书。

七、入围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评标以及标书解释工作由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

2、评标时间由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单位。从报名单位中,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中评比效果图后确定3—5家工程投标单位。

4、评标办法:评标以公开、公正、合理、规范为原则。中标条件有两种(实际采用的中标条件在评标会中现场评比决定):

①、投标价为入围价中的最低价者中标;

②、投标价低于入围平均价且最接近入围平均价者中标。

其中,(1)若排序出现并列时,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企业的生产业绩、技术力量和信誉等综合比较,集体确定排序先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第一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签订本(范本合同)。逾期,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验收标准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标准要求。

1、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

2、产品质量验收应符合招标人提供的品牌和规格要求。

3、中标人在施工中应确保整个项目的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

4、工程质量严格按国家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5、有关涉及消防、环保等专业规范要求的产品须经当地消防、环保等部门同意认可。

6、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验收中发现产品材料不符合要求,有掺杂别的品牌、规格不足等现象,责令退回并返工,所发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工程完工后,由有关的质量验收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十、工程款拨付

1、工程完成50%,由建设单位派员验证后,支付40%的进度款,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决算经审计通过后付至80%,留下____________年后一次性付清。

2、保修期定为一年,完工一年后不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退还质保金。若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重新返工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详情请电话联系: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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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5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阳华路南华小区31#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3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__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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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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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__]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图纸及作法说明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工程师

5.1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项目经理

7.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工程预付款

24.1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材料试验

30.1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工程设计变更

31.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确定变更价款

33.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竣工验收

3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竣工结算

3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质量保修

36.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违约责任

37.1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索赔

38.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争议解决方式

39.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工程分包

40.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不可抗力

41.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保险

42.1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担保

43.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合同解除

4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合同终止

48.1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合同份数

49.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

│单位工程│建设│建筑面积│结│层│跨度│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开工│竣工│

│名称│规模│(平方米)│构│数│(米)│内容│(元)│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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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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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供应│送达│备注│

│││││││等级│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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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及供冷为:_________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_年;

7.其他约定:_________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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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安装工程拆迁房屋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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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样本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政府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支付违约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经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说明:

1、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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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抵顶工程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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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________方验收,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____________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 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4)乙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乙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公证员: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其他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其他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未经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上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自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________份,一份留存于_______市公证处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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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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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山东寿光XX35兆瓦光伏电站土方项目,同意将该土方项目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东寿光XX35兆瓦光伏电站土方项目

2、工程地点:山东寿光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范围:

1、场平:在满足施工要求范围内,要求场地平整,无缺陷,价格以整体总包的形式,价格总计6万元(陆万元整)。

2、场地回填:根据工程项目,根据总包方提供土方量,场地内需回填土方43000立方,价格为9元立方,工程款合计387000元(参拾扒万柒仟元整)。

3、场地内修路:场地内需修路约7000,要求路基础宽4,石子铺设厚度20c,路面压实,符合总包方的要求,价格88元每断面(即22元平方米),由于场地原因,具体结算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来据实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根据上海XX公司(总包方)的付款方式,甲方(____市

华健工程有限公司)来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

五、施工工期:

1、根据上海XX公司(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来合理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六、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2、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3、甲方要根据上海XX公司(总包方)的进度款要求来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要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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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装修工程合同书包部分材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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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装修工程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室。

二、形式结构

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厨___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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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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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房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地点:。。。。自留地。

二、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陆佰零捌元计算。中途不作调整一包到底。

三、 付款方式:按四个层次完工七日内支付工程款

1、 第一层主体完工付贰拾万元。

2、 第三层主体完工付叁拾万元。

3、 第五层主体完工付贰拾万元。

4、 其余部分待主体、外装修全部完工经验修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5%,其余5%为保证金。

四、 工程承包范围

1、 工程主体工程的全部砌体,基础土建工程。

2、 外墙面砖(面砖60元/平方米)按建设要求装饰。

3、 室内:楼梯间楼梯面水泥砂浆抹面压光,内墙混合砂浆抹平面。

4、 一层地面水泥砂浆抹平压光,门面柱为抛光耐磨彩轴砖。

5、 门窗只预留孔洞,安装后的门窗边的粉刷。

6、 建好化粪池。

7、 房屋屋高按图纸设计高度。

8、 建筑用水用电。

9、 材料标准。①钢筋:按图纸规定并使用正规厂家检测合格的产品和等级标准。②水泥:使用莲花或南峰水泥。③沙子:基础使用机制沙,正负零以上用河沙。④红砖:98%的老砖。⑤混凝土必须达标合格。

五、 工程期限

1、 开工时间20xx年3月17日

2、 主体竣工时间20xx年3月17日

3、 内外装修及全线竣工时间:20xx年农历12月24。因不可抗力的气候原因工程可以顺延,不能按期完工,每推迟一天乙方应承担每天损失贰佰元

六、质量标准:

1、按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保质期为一年。在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5%的保证金甲方应全部付给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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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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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贵州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___项目水池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项目。

二、工程地点: ______规划制指定区域。

三、工程内容和规格:新修水池共计 1 个。

四、施工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水池施工质量达到______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五、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六、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七、工程施工单价: 1、水泥标砖单价:0.5元/块(规格:240*115*53 ;按国家规定 ) ;2、内粉单价:14元/m2 (含打底、抹灰、青光三道工序);3、混凝土垫层单价 :15元/m2 (含浇筑、青光);以上工序施工完毕,试水一周合格后双方现场签字同意完善验收手续。

八、结算及付款:

1.乙方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验收合格后,在施工完毕当月25日前由乙方提交工程款付款申请及验收合格签字资料至甲方财务,甲方在次月5日完结付款(周末、法定假日顺延)。

九、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用材料进场到施工指定区域;

2.协调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3.监督检查乙方施工。

十、甲方权力:

甲方发现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施工合同、有权拒付工程款、有权要求乙方作出经济赔偿:

(1)工程转包;

(2)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或者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

(3)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不遵中吉殡仪馆项目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十一、乙方责任:

(1)认真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2)认真履行合同承诺,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3)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范要求,按图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加强安全施工教育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十三、乙方权力: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延误工期,不能在时限规定日期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按日承担 元的违约责任(累计计算)。

3.质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日内进行维护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4.甲方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途停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由建设单位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承担相当于所欠金额一倍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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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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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____平方米,二层约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____%,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____%,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____%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____%,预留____%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

乙方签字(章):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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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6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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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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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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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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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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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在 建盖砖混结构房 屋 层, 约 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承揽施工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全部建筑施工工具,自

行进行建筑施工,乙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清除室内全部建筑垃圾,甲方按建筑每层人民币 元/平方米支付工时费,结算面积以双方验收时共同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无书面文件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工程劳务费在浇地梁时付 元;第一层浇顶时付 元;第二层浇顶时付 元;其余款项在房屋验收、结算后扣除3%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发生的所有与劳务有关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主要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图纸经乙方签字后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2、签收乙方提出的材料计划并按乙方要求的材料数量和质量提供各种建筑材料。

3、按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及时验收。

六、乙方主要义务:

1、按甲方要求和建筑规范完成打地板、浇顶、砌砖、贴瓷砖(室内、室外墙面装饰)、腻子粉涂刮等工程,工程应达到甲方扫地即可入住坐房。

2、提前提出合理、合规范的材料用料计划交甲方购买,对甲方购买回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签收。

3、为甲方提出、提供合理、合规范的施工方案和许多技术。

4、乙方负责出檐盖青瓦压高及室内半墙瓷砖(厨房、客厅、卫生间、楼梯走道)。

5、柱梁无凸凹无蜂窝,如出现柱梁空洞大,由乙方负责返工。赔偿经济损失。

6、房屋支砖粉刷平整度不得超过1公分。

7、标高3.42米,一层二层3.42米。

七、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对所用工人负责完全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八、乙方应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节约用材,造成返工、浪费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合格等级和双方书面约定进行验收、交付。

十、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满,房屋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还乙方。

十一、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误工、诉讼、工程误期等)。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诉讼。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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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安装工程拆迁房屋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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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到X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资金来源

2.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见工程安装施工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第3项

3.2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3.3 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 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3.3.2 投标人在过去3年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3.4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3.5 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

3.3.6 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卷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卷 图纸

第九章 图纸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更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招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人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有效性规定

8.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同时须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8.2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工程投标报价

9 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9.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9.2 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按照有关定额、价格指数、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取费标准及辽宁省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投标预算清单报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后确定总投标报价。

9.3 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费用取费标准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详见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

9.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9.4.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约定由投标人根据图纸测算工程量并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一清单中的其他有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中。

9.4.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

9.4.3 对现行价格信息缺项的部分特殊或贵重材料(设备),为使各投标人报价统一、可比,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中逐项说明取价标准。

9.4.4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11.1.1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书;

(4)投标报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投标人综合业绩资料;

(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1.2 技术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近两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3)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

(4)企业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5)资信(财务)证明资料;

(6)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① 主要施工方法;

②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 劳动力安排计划;

④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⑤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⑦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⑧ 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8)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表:

①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 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4项)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3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3.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3.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6.1 投标人在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3.6.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13.6.3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4 投标预备会

14.1 投标预备会也称为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4.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14.3 勘察现场

14.3.1 招标人将同意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4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4.5 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招标人将以正式的书面答疑纪要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投标须知第8条款规定执行。

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8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编制(书面),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正副本的,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内容中必须填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再密封在一个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16.2 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第16.2条款规定加写标记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和地点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投标须知第6条款、第7条款、第8条款规定以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8.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9 开标事项要求

19.1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进行。

19.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19.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1条款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0 开标会议程序

20.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0.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

20.3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0.4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0.5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2条款规定,并由监督部门公布查验结果;

20.6 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1条款规定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并由监督部门宣布查验结果;

20.7 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0.8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

20.9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4条款规定检查各投标文件字迹可辨情况;

20.10 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本投标须知第21.1.5条款规定检查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20.11 开标会议结束。

21 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1.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21.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具体指:(1)内层或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未密封;(2)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未加盖投标人印签;(3)密封未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6.1条款规定)。

21.1.2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签。

21.1.3 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5.3条款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1.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有关部门觉得难以确认)。

21.1.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

22 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不得向投标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候选人;

(6)招标人依据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6.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 错误的修改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后进行评审,评标后,中标候选人应予确认同意,修正后的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原评标工作。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向 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30.2 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合同签订

3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安装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人授权。

31.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中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得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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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房屋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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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筑装饰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建筑装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按照预算书内容及甲方要求施工(附预算

书,工程量按预算书执行,其中必须 工程项目: 平方米,单价 元,合计金额 元)。工程内容如有变动,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3、工程造价:甲方审核预算价 (¥ 元)在工程内容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按该造价决算。工程内容如有变动,按实际发生决算。

4、施工时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材料:采取乙方双包施工方式,乙方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超标准规范的要求(水泥均使用符合国标的po42.5级水泥)。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预算工程量的50%,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决算后,甲方扣留工程总造价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

乙方按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施工期间按施工规范、规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乙方在施工期间违规作业造成工程返工或验收不合格的概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应文明施工,切实加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以及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其它方面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约,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工程施工中如有变更,相应增减工程造价,按照甲方审核造价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审计各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自动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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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民用房屋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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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 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4 工程户型: 。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 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 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 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 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2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海南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7.6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7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7.8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装饰工程施工保修协议》(详见附件8.《装饰工程施工保修协议》)。

第八条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8.1 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8.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由乙方认可后分以下批次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批次拨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备注

第一次签订合同后 %¥ 元

第二次开工材料进场(材料按照质量及数量进场验收合格) %¥ 元

第三次中期付款(木器制作结束;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贴结束;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 元

第四次竣工验收合格(保洁及清场完成) %¥ 元

8.3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阶段工程确认(阶段验收,非竣工验收)及阶段付款要求(非竣工结算)后,甲方和甲方监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阶段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甲方或甲方监理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8.4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结算文件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结算文件 7 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9.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9.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三天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3 乙方所供主材、设备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墙衬、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实。如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若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0.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等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违反的,乙方给予甲方合同价1%的精神赔偿。

第十一条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1.1 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乙方损失。如:A、不能按期、按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有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返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原因。

11.2 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对竣工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由乙方负责;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12.5 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监理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4.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 施工期间,若甲方或甲方监理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并不得擅自存留备份。。

14.4 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 其它补充约定:

(1) 。

(2) 。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补充协议或附件条款与合同正本有冲突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

1.《装饰装修预算单》;

2.《装饰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3.《甲方提供材料清单》

4.《装饰合同工程变更单》;

5.《装饰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6.《装饰合同材料进场验收单》;

7.《装饰合同防水工程闭水试验记录单》

8.《装饰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9.甲方身份证(法人执照)复印件;

10.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现场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装饰合同

工程变更单

合同编号: 客户姓名:

增项变更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减项变更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增减项合计:

备注:

客户: 项目经理: 设计师: 监理:

注:增项部分详见补充图纸说明。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客户留存一份。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装饰合同

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 验 结 果检验签名

合 格不合格补 验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并签名。

(2)分项检验意见记录,写在反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5:

省绿色装修合同

材料进场验收单

品名品牌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品名品牌规格等级单位数量

验收意见乙方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监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装饰合同

防水工程闭水试验记录单

合同编号: 客户姓名:

厨房 卫生间 其它房间

(1)第一次检验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闭水时间:共计 小时

检验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次检验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闭水时间:共计 小时

检验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四周墙面防水层卷起不低于200毫米;

2、闭水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附件7:

装饰合同

工程保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方与施工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保修条例,经协调一致对 (工程全称) 签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及方式

工程类别保修内容保修年限维修方式

泥工类墙体开裂二年修补

墙地砖及瓷片空鼓二年返工

灶台开裂二年返工

水工类沉箱漏水五年返工

水管破裂五年更换

水管渗水五年维修

接水渗水五年重装修复

电工类电线绝缘脱落五年更换

电源线断路或短路五年更换

电面板失灵二年更换

漏电及空气开关失灵二年修复

线路不通二年修复

木工类天花造型开裂二年修补

门类开裂二年校正或更换

面板层脱落二年修补或更换

地板起鼓发响二年返工

框架发霉变黑二年重做

推拉门失灵二年调整、更换吊轮

油漆类表面部落二年重新刷漆

表面变色二年重新刷漆

扇灰类墙面发裂二年修补

表面起泡二年修补

表面脱落二年修补

以上未提及的由施工方进行施工的装修项目由合理方式保修两年。

二、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施工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业主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及相关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 其他

1、以上各项工程质量属人为损坏、超过保修期等情况则不在保修之列。

2、施工方有责任终生维护,并在保修期外适当收取材料及人工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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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装修承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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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室、厅、卫、阳台、厨。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水电工___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___元,瓦工___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元,材料搬运费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___________,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___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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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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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勘察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勘察人执____份。

发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 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 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 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 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 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 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

1.1.12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13 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 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

1.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 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 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 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 联络

1.5.1 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5.2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 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

2.1.1 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 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 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

2.2 发包人义务

2.2.1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 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 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

2.2.4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 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1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 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

3.2 勘察人义务

3.2.1 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 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3.2.3 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

3.2.5 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 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 勘察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 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

4.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 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

第5条 成果资料

5.1 成果质量

5.1.1 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 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5.3 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 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 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 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 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 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 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 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 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 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9条 知识产权

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

第12条 合同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 一方依据第1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 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1 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 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 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 勘察人违约

14.2.1 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15.2 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 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3 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发包人

2.2 发包人义务

2.2.2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 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2 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成果资料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__份。

5.4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________或预付款的金额:________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知识产权

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 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责任与保险

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勘察人违约

14.2.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 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附件B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C 进度计划

附件D 工作量和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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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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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月___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七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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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抵顶工程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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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代理佣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用项目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乙方代理佣金,乙方同意接受。

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元;抵付甲方欠乙方代理佣金元。代理佣金超过房款的差额元由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

2、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后,甲方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乙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乙方(含乙方指定第三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履行了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尚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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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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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研究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新建住房”的建筑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合同书,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二层约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1、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2、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3、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_______________%,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_______________%,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_______________%付款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_______________%,预留_______________%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5、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6、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8、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____(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9、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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