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销售客服工作描述(汇编20篇)

浏览

7025

范文

1000

销售产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0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

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___。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_,结帐时间为每月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15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2024销售员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798 字

+ 加入清单

2016销售实习报告范文

销售员实习报告范文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段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汽车作为高档消费品越来越受到年轻一代和事业有成的人群的青睐.近年来汽车贸易企业在沈城犹如雨后春笋迅速的发展.汽车贸易公司的形式一般都是从外国引进的“4s”店形式.在国内汽车销售市场还不算饱和的情况下,这种以店销为主的方式占了销售量的90﹪以上,只有少量车型如:微型客车、小型客车、重卡、厢货等销售商在人员推销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而轿车走的都是店销形式. 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汽车已进入越来越多的百姓家庭,成为普通人出行的代步工具。

一. 实习目的:

1. 更快的适应社会,增强自身的素质学习更多的销售技巧,学会与顾客接触,交流

2. 了解北京现代的汽车各种品牌,价格,性能

3. 了解公司管理模式,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进一步熟悉理论和技能在实践中的应用

4. 通过实习加深我们对汽车专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巩固专业思想,激发热情

二. 时间:xx年6月4日——6月28日

三. 地点:北京现代

四. 公司组成:销售部 维修部 财务部 综合办公室

销售部职员:经理:

销售顾问:

信息员:

五. 实习内容:

1. 掌握北京现代的销售流程

2. 与销售人员搞好关系,从他们那里学习更多的经验

3. 学会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

4. 更好的了解汽车各方面的信息,对各种车型进行比较

5. 真正了解“4s店”的含义

六. 汽车销售流程图:

接待——咨询——车辆介绍——试乘试驾——报价协商——签约

成交——交车——售后跟踪

1. 接待:接待环节最重要的是主动与礼貌。销售人员在看到有客户来访时,应立刻面带微笑主动上前问好。如果还有其他客户随行时,应用目光与随行客户交流。目光交流的同时,销售人员应作简单的自我介绍,并礼节性的与客户分别握手,之后再询问客户需要提供什么帮助。语气尽量热情诚恳。

2. 咨询:咨询的目的是为了收集客户需求的信息。销售人员需要尽可能多的收集来自客户的所有信息,以便充分挖掘和理解客户购车的准确需求。销售人员的询问必须耐心并友好,这一阶段很重要的一点是适度与信任。销售人员在回答客户的咨询时服务的适度性要有很好的把握,既不要服务不足,更不要服务过度。这一阶段应让客户随意发表意见,并认真倾听,以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愿望,从而在后续阶段做到更有效地销售。并且销售人员应在接待开始便拿上相应的宣传资料,供客户查阅。

3. 车辆介绍:在车辆介绍阶段最重要的是有针对性和专业性。销售人员应具备所销售产品的专业知识,同时亦需要充分了解竞争车型的情况,以便在对自己产品进行介绍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比较,以突出自己产品的卖点和优势,从而提高客户对自己产品的认同度。

4. 试乘试驾:在试车过程中,应让客户集中精神对车进行体验,避免多说话,让客户集中精神获得对车辆的第一体验和感受。

5. 报价协商:通常就是价格协商,销售人员应注意在价格协商开始之前保证客户对于价格、产品、优惠、服务等各方面的信息已充分了解。

6. 签约成交:在成交阶段不应有任何催促的倾向,而应让客户有更充分的时间考虑和做出决定,但销售人员应巧妙地加强客户对于所购产品的信心。在办理相关文件时,销售人员应努力营造轻松的签约气氛。

7. 交车:要确保车辆毫发无损,在交车前销售员要对车进行清洗,车身要保持干净。

8. 售后跟踪:一旦汽车出售以后,要经常回访一下顾客,及时了解顾客对我们汽车的评价及其使用状况,要提醒顾客做保养。

七. 北京现代旗下品牌:

....

八. 车型主要配置:

....

九. 实习总结:

短短的一个月的实习期过去了,而我在北京现代邢台京鹏店实习的这一个月感受颇深,让我学到了一些学习中学不到的东西,教会了我怎样去与顾客接处,让我认识到,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做好的,要靠自己的不断努力和坚韧的毅力才能做好。

刚去的时候,我满怀信念,我相信:既然有新的开始就会有新的收获。因此报到的当天我去的很早,并且很快就见到了张经理,接着就上了岗,于是我就跟着小贡开始了以后的工作。

我每天早晨7:40到,下午6:00下班,刚来的这几天还能受得了,可紧接的以后的时间就特别的累,每天骑着自己的爱车,载着自己疲惫的身躯回到学校,连饭都不想吃,就想好好的睡一觉。可时间长了,我却接受了时间对我的考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2:设备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76 字

+ 加入清单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设备名称:流动音响FP--300BT

数量:一对

金额:4800元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4800元整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八佰元整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调料销售工作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46 字

+ 加入清单

调料销售工作实习报告范文

为期一个星期的实习即将结束,回想起这一个星期的生活,一个人在新的环境里,应对新的人际关系,面对新的生活,苦当然是有的,但是乐在其中。因为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所以需要这段时间的实习将学校所学理论知识付诸实践,让其来检验所学。然而,并不能仅仅将实践的意义定义于此,我们还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如何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人往往都是这样,没有经历过的话,永远都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是真的那么难,还是并非如此,所以,不管怎么样,即使是自己完全陌生的事情,只要有机会,都一定要去尝试,努力去做好。因为没有经验,那么就需要做更多的准备工作。另外就是不要害怕失败,只要用心去做就可以了。等到熟练了,那么成功将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尝试,不断的积累经验,才能够发现自己的不足,然后在弥补不足的时候,我们便实实在在的提高了自己。

进入公司之前,自己对销售知识只是大概的了解,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市场营销中所包含的全部,一个礼拜的实习,就是:多看,多问,多观察,多思考。自己了解一些公司的背景、产品、发展方向等。另外,多跟自己导师沟通,因从交谈中也能够学到不东西,每当我出去跟

客户沟通时总是很不好意思说话,说话和蔼的有点吞吞吐吐,不过客户还是个蛮和蔼的。经过一个星期的实习现在的我不扭扭捏捏,而是大大方方把我们的产品介绍给客户,当然有事也会遇到很严厉的客户,不过在我的耐心和细心下,客户从开始的态度生硬变的柔和多了,有时遇到有经验的客户,也会告诉我们一些经验让我受益匪浅,一席话下来,这个客户的生意就促成了,从中我懂得了生意上的交流是需要下功夫的,自己得好好努力。

我这次实习主要面对销售的是调料市场,经过这星期的实习我把调料主要分为五大类:1、咸味调料:咸味自古就被列为五味之一。烹饪应用中咸味是主味,是绝大多数复合味的基础味,所以我们的针对这个咸味调料包括:酱油、食盐、酱甜味调料。2、甜味调料:甜味古称甘,为五味之一。甜味在烹饪中可单独用于调制甜味食品;也可以参与调剂多种复合味型,3、酸味调料:酸味为五味之一,在烹饪中应用十分广泛,但一般不宜单独使用。可助肠胃消化、解油腻,提味增鲜,生香发色,开胃爽口,增强食欲,尤宜春季食用。酸味调料包括:醋、番茄酱。辣味调料:辣味实际上是触觉痛感而非味觉。不过由于习惯,所以也把它当作一味。5、鲜味调料:鲜味是人们饮食中努力追求的一种美味,它能使人产生一种舒服愉快的感觉。故有“无咸不鲜、无甜不鲜”的说法。鲜味调料包括:味精、蚝油。

我这次销售的调料主要是:广东美味鲜调料食品公司旗下厨绑、美味鲜的两大品牌,主要经营的销售的产品有酱油、食醋、蚝油、味精等

系类的产品。尤其是厨邦酱油是美味鲜酱油产品的代表作,从诞生之日起,就定位做”中国最好的酱油”。其味道鲜美,酱香浓郁,在沿海晒足180天,被誉为高档酱油的代名词。总结:调料产品是比较有潜力的行业,一是市场需求稳定且较大,二是作为农业的延伸,政府有扶持之意。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业务员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2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被甲方聘用为(专、兼)职业务员。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若应聘为兼职业务员,甲方的上班时间、签到制度及有关和兼职业务员不兼容的制度不对乙方而论),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和经济效益的事情。

二、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由个人决定,在与甲方利益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三、甲方负责提供本公司业务往来的商品价位,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对外进行业务往来(如该价位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在甲方商品的业务往来中,甲方按(销售额、纯利润)的__%作为提成在月工资结算时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在业务往来中,从甲方供货的款项,由乙方负责收回入帐;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有技术或维护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兼职业务员)需带甲方商品对外联系业务的,要办理商品出库手续,并支付同商品价格等额的押金。如办理入库退款手续,时限不得超过7天。

七、乙方对外的业务往来需用甲方名义签订合同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八、乙方每周向甲方汇报自己的业务开展情况,以作为甲方下一步市场业务开展的参考。

九、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应在公司财务部交付500元押金。押金在本协议解除之日退还乙方。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房屋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081 字

+ 加入清单

认购方(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电子产品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869 字

+ 加入清单

电子产品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民法典》,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最新电话客服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客服,全文共 1080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电话客服实习报告范文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感谢来电,再见!”。这两句话伴随了我一个半月的时间。在上海电力公司市东供电公司,我在热线话务员的岗位上实习了一个半月。在这段时间内,通过师傅们的言传身教、循循善诱,把积累了多年的人生财富和实践经验毫不保留地传给了我,很好地发挥了“传、帮、带”作用,使我受益非浅,收获颇丰,在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打下了坚固的基础。

由于我是新手,所以,我就更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学习,从而跟上大家的步伐。在刚上95598平台的时候,凭借着自己努力、刻苦、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我除熟悉了语音平台的操作和处理流程外,还更深一步地了解到95598 设备的整个运作流程,让我在工作时更能得心应手。

然而95598作为一个群众服务窗口,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接线员,除了要懂得一些简单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外,更重要的是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解答客户的咨询和疑问。因此,我更需要具备的是掌握全面的业务知识和良好的服务、沟通技巧。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于新下发的各种新业务、新知识,我都认真学习,充分领会其精神,并且牢记;对于一些基础业务知识,我经常会翻出来看看,做到温故而知新,熟能生巧。如果说业务知识是做菜的原料的话,那么良好的服务、沟通技巧、就是技艺高超的厨师,只有具备高超的厨艺,才能让原料展现出良好的品质和口味,服务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知道的再多,掌握的再全面,也只能是茶壶里煮饺子——肚子里有倒不了来。所以我常常在网上学习相关服务、沟通技巧,并将其运用到服务工作中去。

在与来电人的开始几分钟交谈中,我聚精会神倾听来电人的信息,保持礼貌态度,提高工作质量。遇到反馈意见,要听清楚来电人的全部要求,准确理解来电人的意思,要抓住问题中心,尽可能避免多讲无关紧要的事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方便日后和用户联系,为正常的工作状态保驾护航。还要做好事后的回访工作,当用户反映表示不满意时,应悉心认真的用户述说,尽可能的替用户排除问题,做到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

在不断的学习中,我发现自己的生活充实了许多,也精彩了许多,原来那个默默无语的我也变得叽叽喳喳了,以前总被遗忘的我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但是由于自己性格方面的缺陷,也使我错过了许多机会。所以在新一天,我要再接再厉,做得更好。

日子过得真快,一眨眼的工夫,我不知不觉已在95598客户服务中心忙忙碌碌的工作了一个半月。回首过去,展望未来,回顾这段时间来的点点滴滴,取他山之石,对于我而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8:销售人员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72 字

+ 加入清单

销售人员合同范本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授权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44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乙方(经销方):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产品的区域独家代理经销事宜,依照有关法律及法规,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产品品名、品规及价格,以附件一的约定为准。

第二条

2.1销售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授权市场(见附件二)的经销商,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销售。

2.2销售价格:为维护代理商间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乙方在充分遵守甲方市场价格体系要求的基础上,有权决定终端销售价格,但是不得进行恶意价格竞争,也不得高于甲方“建议零售价”的130%。

2.3严禁乙方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向本协议授权市场外的领域销售甲方产品,但允许乙方向本协议授权市场提供互联网购买途径及互联网社群宣传。

2.4调整

2.4.1乙方需按季度进货。销售额将在20年第二季度进行考核,如截至年第二季度的最后一天(20年月日),区域销售额达不到总销售回款额的%,则合作区域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调整确认。

2.4.2乙方不得同时在本合同的授权市场中推广该授权市场授权产品的同行业竞品(本协议所称同行业竞品为其他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并且该产品通用名与在该授权市场中销售的授权产品的通用名相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如上约定代理竞品,则会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未停止销售竞品,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且取消乙方代理权。

2.4.3 如果经乙方销售的产品在乙方获授权的医院发生任何质量、安全性事件,乙方应在得知该事件后的24小时内,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在如上时间内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对该医院的代理授权。

2.4.4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代理区域/医院的任何变动,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相关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条

3.1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为 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3.2 协议期满,双方可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乙方在完成协议指定任务且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则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自动续约下一年度区域代理权的权利;如果乙方未完成协议指定任务但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继续履行,需重新协商代理协议的内容以延长合同期限。如上两类情形均需甲乙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第四条

4.1 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承诺,自 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期间,完成总销售回款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元(¥ ________ )。销售回款额指乙方实际汇入甲方账户的实际采购总金额。

4.2 乙方的上述销售回款额任务指标按时间段分解如下(元):__________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度销售任务季度销售额任务 _________ 万元

第五条

5.1 乙方在和甲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 元(¥ _______ ),首批提货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元(¥_______ )(乙方根据需求按甲方允许代理的产品自由组合提货品类)。市场保证金在第二批提货时冲抵货款。如乙方逾期支付市场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2 甲方在收到每一批货物的货款后_______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发票(甲方可以通过快递或者业务员将发票送至乙方公司或乙方指定地点),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

5.3 乙方自行负责配送产品给终端消费者,所发生的配送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六条

6.1 甲方按协议要求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乙方履行进货查验无误后视为甲方完成初步交付。如果乙方变更某批货物的交货地点,需在支付货款后 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6.2 乙方申请提货时须填写订单,并向甲方提起发货和开票申请,连同付款凭证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上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并确认货款到帐后发货,货物发出时间为收到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属于不可抗力的人为或自然因素(如铁路,公路事故等)”造成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限的情况除外,但甲方需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的 个工作日内发货。发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发货方式为陆运,如乙方要求以加急方式办理陆运或空运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应当按乙方要求办理。

6.3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到货产品的类别、注册证(如有)、合格证、检测报告、数量、产品包装有无破损状况,如乙方首次验货后确认并签收的,则为甲方完成初步交付;如乙方发现不符合约定的,例如货物在到达乙方、经查验时发现存在包装污染、包装凹陷、包装破损等表面瑕疵的,乙方在发现时应对货物进行图片和视频拍摄留证,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拒收货物。由甲方查实后与乙方协商一致进行退货或者免费更换货物。

6.4 因到货产品的特殊性,以及整盒外部包装验收无法检视内部独立包装污染、包装凹陷、破损等表面瑕疵,在乙方销售过程中,如授权终端客户发现内部包装存在破损以至无法销售或销售货物被退回情况,乙方应在收到授权终端客户退货请求起

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甲方查实后与乙方协商一致进行退货或者免费更换货物。

6.5 经食品检验部门检测确认属于产品本身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联系甲方退、换货,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质量问题的责任,如乙方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发生赔付等损失的,最终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全额追偿。

6.6 甲方不接受非产品包装瑕疵、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要求。如发生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包装内的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退换货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7.1 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均标注有批号、防伪标签以防止窜货,甲、乙双方均根据有效批号、防伪标签对市场实施规范管理。

7.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协议约定区域(或医院)外的市场直接或间接供货,否则视为窜货行为。

7.3 窜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指定的销售公司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将代理产品向授权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包括:商业公司、批发市场、药店、医院等)销售的,无论销售数量多少,皆构成窜货违约行为。

7.4 甲方应在乙方窜货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窜货调查说明信(该说明需载明窜货事实、窜货产品、调查途径等),乙方在收到该窜货调查说明信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回信,如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窜货的,乙方须支付甲方窜货罚金(违约金)。窜货罚金的计算公式:窜货罚金=窜货数量*零售单价,注:窜货数量

若不能查清明细的,按窜货批号的发货数量进行核算。

7.5 乙方应在发生窜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笔窜货罚金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市场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窜货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或解除本协议,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7.4条在保证金之外继续支付窜货罚金。包括以下情形:

7.5.1 一次性窜货3件以上;

7.5.2 二次及二次以上故意窜货的;

7.5.3 故意刮、涂箱号、识别码的;

7.5.4 故意与他人合谋实施窜货。

7.6 乙方发生窜货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处理,做出善后补救措施,如第三方主张窜货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因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减少窜货造成的不利影响。

第八条

8.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如有)食品安全标准。并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合格证明、注册证(如有)等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资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产品销售工作的首营资料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等。

(3)甲方有义务将即将上市的新产品情况通报乙方,乙方对新产品有优先选择的权利,以利双方长期友好合作。

(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乙方获授权的医院提供教学培训服务等学术推广支持。

(5)学术推广:甲方于本合同履行期内向乙方授权终端提供教学培训等学术推广支持。甲方根据自身安排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8.1.2 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销售状况有知情权。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推广渠道和政策。乙方代理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告知,甲方可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或协助乙方及时解决。

(2)甲方有权对产品的招商政策、推广策略等做必要的调整。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交医院销售的流向统计表,了解乙方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数据,以便掌握乙方协议执行情况、医院开发与销售情况。

8.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义务,积极作好代理区域内的产品推广、开发医院及销售上量工作。

(2)乙方应积极参加协议区域内的学术会议。

(3)在乙方代理区域涉及产品的质量抽检等重要事项,乙方需在甲方的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办理。

(4)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货物进行合理储存、养护、运输,确保产品质量。

8.2.2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知识培训等非资金支持性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在受到窜货侵害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向第三方索赔因其窜货所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

9.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协议履行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收回产品货物、扣除市场保证金、窜货罚金、取消部分代理权直至终止代理协议等措施。

9.2乙方应对其销售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9.3乙方不得在推广过程中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商誉或市场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以及合作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包括销售数据、医院流向、客户情况等属于需保密的信息,均承担保密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泄密的,将就因此给对方带来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外贸业务员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销售,全文共 912 字

+ 加入清单

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主要负责产品跟单这个环节,跟单员的主要职责就是跟踪每张订单的生产并将货品顺利的交给客户,同新旧的客户保持联系增加沟通,掌握了解市场信息,开发新的客源。跟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笔定单的成败,第一个星期我跟着师傅学习分析辨别纺织品原料以及报价,学习了解了染整工艺流程和织造工艺流程。从第二个星期起,开始去工厂体验织造和染整的环节,因为我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客户定单接过来,需要我们跟单员去找工厂先生产坯布,接着就是去印染印花厂印染,最后的环节就是包装送货,在这整个过程中,跟单员都是要全程跟踪和监督的。

当业务员接下一笔定单后,财会需要审单和理单,在下单时,我都要检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颜色数量等,每张定单都是不用的花型,不同面料,不同工艺,一定要把客户要求在生产单上写清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要及时和公司反映,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我公司的地址在浙江省绍兴县,因为我师傅常年积累的经验,与几家印染和打卷店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他和我说那几家的信誉都是比较好的。有一个单子,我接触了整个的出口过程,在接单,审单,理单的过程中掌握了客户的合同号,出口交货日期,品名,克重,门幅等等,从厂里买来坯布,接着去位于福全镇的浙江新八印染厂染色,因为客户要了31种颜色的弹力府绸,所以一点都不能马虎,要分清每种颜色的生产数量和规格,两天后跟着这批布来到了钱清镇清风村的打卷店,就是包装厂进行包装,中间需要剪样品到公司里做好船样,以最快的速度快递给外商。包装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要根据客户给的生产指示单进行包装,在包装袋上还要注明生产麦头以及填好码单,在装货前外商公司专门派一名qc进行验货,在全部符合要求后,最后就是装货至装货港出口到迪拜。

一个月来,我的感觉就是做为一名跟单员来说,责任心是很重要的。跟单员需要正直,坦诚自信和乐观进取,要有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说服能力, 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一个月的实习,使我了解了现在外贸行业的大致情况,体会了上班族的生活,学到了不少的外贸知识,做到学校学到的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为我一年以后的毕业打下了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茶叶销售推广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87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

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

附代理价格表

8. 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灯具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65 字

+ 加入清单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 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 销售不少于商品。

3. 经销地区

只限在……。

4. 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 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 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 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 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11.1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3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还可参考以下内容:

代理程序:

1、先看效果满意后确定代理区域,签订区域独家代理合同及代理授权书,办完手续后客户可以直接提货。

2、先汇款购买样品试用,满意此台灯的效果并调查市场后,先电话确定您要代理的区域,通过传真签订区域独家代理合同后,将所需费用汇入指定帐号,当天即将代理合同原件、代理授权书、货物办理托运。代理条件及奖励:县市级独家代理首次提货x元。价格:xx元-xx元地区级独家代理首次提货x元。价格:xx元-xx元无店铺销售策略:您熟悉当地的消费水平及商家的信誉,可以直接与现有的电器商店、灯具等联系铺货.

3.代理商要注意回访合作商店及时补货或结帐,并发展新的合作商店。

4.售后服务:

1、本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我单位负责调换,所需运费我单位承担;产品7天保换,1年保修,终生维修。

2、为了让广大代理商放心经营销售,由于自身原因退出代理,余货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我单位可以将其收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980 字

+ 加入清单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营业地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统称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contracts for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国际货物买卖正是以这种合同为中心进行的。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都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倘若发生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范围内的不符合同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就构成违约,违约方就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失。如违约方不赔偿或不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方就有权视不同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取得法律保护。所以,对外达成和履行销售合同不仅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且是一种与国外客户双方的法律行为,据此,对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从法律角度予以严肃对待。 基本合同

我国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一种最重要的、基本的涉外经济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以逐笔成交、货币结算、单边进口或出口的方式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人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的当事人在进行一笔交易时,通常还需要与运输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签订合同,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合同又是履行销售合同所必需的,是为履行销售合同服务的。而这些合同只是某一笔交易的组成部分,是辅助性的合同,基本的仍然是销售合同。 法律规范及法律适用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和其他的经济合同一样,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凡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可得到法律的承认、保护和监督,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义务受到法律的监督和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改革和开放的要求,在不断处理合同争议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明确和完整的有关销售合同的法律概念、原则和程序。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首次明确地规定了涉外经济合同应参照该法原则和国家惯例办理。1985年3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正式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从而使有关涉外销售合同的法律概念、原则和程序更加明确和具体。

达成和履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才能受法律保护并受法律约束。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分别居于不同国家,而不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又往往不相一致,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究竟按照哪方国家的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或处理的依据就成为问题。这就是通常所称的"法律冲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法律大多对适用何国法律均作具体规定,可是各国的规定又不尽相同,有适用缔约地法律的;也有适用履约地法律的;较多国家法律规定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或允许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当事?quot;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何谓"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则须视交易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例如,一家设在上海的中国外贸公司与一家设在东京的日本企业在广交会上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贸易条件是上海港船上交货,合同虽未规定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由于该合同的缔约地(广州)和履行交货的地点(上海)均在中国,按一般的国际私法规则,可以认为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也就是说,在一定情况下,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符合合同选择的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适用的其一国家的国内法。由此可见,在处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争议时,一个国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除适用本国的国内法(实体法)外,有时也可适用外国的国内法。

其次,作为国家贸易法律的主要渊源之一的国际惯例,也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遵循的规范。所谓国际惯例,就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并已被广泛使用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从中包括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原则、准则和规则。国际惯例只有在当事人承认或在实践中采用时才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国际惯例的具体内容可由当事人在采用时加以补充或更改,国际贸易方面的惯例的具体内容在各国各地区往往有不同的解释,例如关于贸易术语的惯例,目前主要的就有三种,但有的却有明显的地区性。 其中《华沙-牛津规则》关于cif术语的规则,欧洲大陆国家使用较多;《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主要为美国和部分美洲国家采用。只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呈世界上多数国家通用的,并已成为能起世界性作用的惯例。与它制订的另一惯例一一《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均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银行和进出口商普遍采用,除地区性和世界性的惯例外,还有双方当事人形成的习惯做法。在现行的国际惯例中,有些已被某些国家纳入国内法,有些已为国际条约所采用,成为国际条约的内容,这就是惯例"条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在处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问题时我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应符合当事人所在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这些条约包括公约、宪章、协定、议定书等。目前与我国对外贸易有关的国家条约主要是我国与某些国家缔结的双边贸易协定或贸易支付协定,一年一度的贸易议定书以及与某些国家签订的"交货共同条件"等。我国已经参加和批准的于1980年通过并从198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我国进行对外货物买卖业务关系最大的一项国际条约。《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的基础上制订的。到1992年5月止,已有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保加利亚、白俄罗斯、加拿大,智利,中国、捷克和斯洛伐克、丹麦、厄瓜多尔、埃及、芬兰、法国、德国、几内亚、匈牙利、伊拉克、意大利、莱索托、墨西哥、荷兰、挪威、罗马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叙利亚、乌干达、美利坚合众国、乌克兰、俄罗斯联邦、南斯拉夫和赞比亚共34个国家交存了对《公约》的批准书或核准书,根据目前各国的动态,参加国还将继续增加。《公约》的主要内容有: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订立的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风险转移,免责事项等。我国政府在交存核准书时,对《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两项保留:

1.不受公约第1条(1)款(b)的约束,即我国不同意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对中国企业来说,公约仅适用于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2,对公约的第11条、第29条及有关的规定提出保留,即我国企业对外订立、修改、协议终止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由此可见,在法律适用上,国家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除保留条款外,优先于国内法。《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与国际贸易有关的规约之一。为减少和消除各国间法律的冲突,联合国或其所属机构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已起草或制订的重复规约还有经联合国于1958年在纽约开会通过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通称《纽约公约》(我国于1987年正式参加),以及关于国际汇票与本票公约草案等。此外,国际上还就国际海运、陆运、空运、工业产权等方面订有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和国际惯例,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处理非参加国和作为国内法国家的当事人间的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时,即使有关合同未明确承认和使用也末明确排除有关公约规定或惯例的情况下,也往往作为参考或予以引用。

有效成立的条件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达成,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怎样才算符合法律规范和有效成立?各国民法一般都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此也有所规定。《公约》更明确具体地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规则。归纳起来,构成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必备条件,不外以下几方面:

1、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例如,若是"自然人",则必须是公民。未成年人对达成的合同可不负合同的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和醉汉,在发病期间和神志不清时达成的合同,也可免去合同的法律责任,若属"法人",则行为人应是企业的全权代表。如非企业负责人代表企业达成合同时,一般应有授权证明书、委托书或类似的文件。在中国只有经政府允许和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品对外达成销售合同。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也有类似规定。

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必须双方当事人表示意思一致,这种合同才能成立。而这种一致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以,通常要通过一方的发盘和另一方对这个发盘的接受的程序,方能证明这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意见一致。这种自愿,又应以合法为前提,如发现一方用诈骗、威胁或暴力等行为使另一方接受而达成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商务合同,是有偿的交换。有偿的交换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有的国家对此称作"对价"(consideration),有的国家称作"约因"(cause)。所谓"对价"或"约因",一般就是说双方行为有偿,双方都拥有权利又都承担义务,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有向对方赔偿损失的责任。卖方交货,买方付款,是互为有偿。不按合同条款交货付或款,都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所谓"标的合法",即货物和货款等必须合法。货物应是政府允许出口或进口的商品,倘属政府管制的,则应有许可证或配额。外汇的收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4条和第9条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quot;我国政府订有一系列对外贸易的条例、法令和管制措施。一切对外销售合同都必须遵守而不得有任何违反。而有些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规定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合法外,还规定合同的目的、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规定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是无效的。限制价格、限制销售地区、限制竞争等的合同,如不符合反垄断法、竞争法等的规定,即属于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范围,是无效的。

5、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审批手续。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基本经济合同。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承认口头合同的有效性。有的国家的法律则允许使用口头形式,《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中国政府在核准《公约》时,如前所述,对该条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保留。中国的对外销售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效。此外,世界各国除少数外都规定有不同程度的对外贸易管制措施。某些销售合同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方为有效。凡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获得批准时,方为合同成立。

凡符合以上条件或原则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为法律所承认,受法律保护,又为法律所约束。法律保护双方的权利,又要求双方各自承担义务。当事人双方必须恪守合同规定,按规定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都无权片面变更或废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是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审理争议时,根据合同规定条款按照法律判定责任方履行义务,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在必要时强制执行,需要指出的是,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不仅无效,当事人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合同的基本内容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地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双方买卖一定货物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各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也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时,进行补救、处理争议的依据。为此,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具备必要的内容,否则就会使当事人在履行义务、进行违约补救或处理争议时产生困难。一般说来,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货物的品质规格。这是构成合同标的的主体,确定价格的主要依据,核定是否正确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合同中对此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销售合同对买卖货物的数量,一般均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不作明确规定时,也应用明示或暗示的方法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

(3)货物的包装。包括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的用料、方式、单位包装的容量,装满、装饰等,如由买方提供包装或装潢材料、物料的,则还须确定保证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所需材料和物料到达卖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以及包装物料未能如期到达的责任。

(4)货物的检验。货物检验是对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的检验。确定所交货物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检验通常涉及检验的机构、时间、地点、方法以及检验证书的效力。按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国际销售合同的货物是由第三者,即专业检验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的。检验机构、方法、时间、地点不同,其结果可能不同,所以,必须事先在销售合同中作出规定。检验证书作为收取货款的依据和证明货物状况的依据,也应事先在合同中确定。

(5)货物的所有权和工业产权。买卖的货物必须是任何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这在法律上称为卖方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即卖方应保证对所售货物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他有权出售该项货物,并保证买方能安稳地占有和支配货物而不受任何第二方的侵扰。也就是说,卖方不能把非法侵占他人权利得来的货物出售给买方,以致使买方遭到该项货物的合法权利人(包括所有权和抵押权)的追索或指控,买卖的货物还必须及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要求任何权利或提出请求的。在销售合同中,对于货物的所有权和工业产权等权利的担保未作规定的,如发生纠葛,应按《公约》或合同所适用的国内法处理。

2、货物买卖的价格。价格对构成一项销售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对买卖双方利益影响极大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需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至少应该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例如,可以规定按交货日期某一交易所的收盘价来确定价格。

3、卖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主要是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3项。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是交付货物。因为交付货物是基础,卖方只有交付了货物,移交单据和转移所有权才有可能。交付货物要涉及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一般都需在销售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对其中某项或某些问题未作规定,则可按《公约》或国际惯例办理。

4、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中要是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两项,其中支付货款尤为主要。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通常要确定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还要确定使用何种货币作为结算和支付的货币。至于收取货物问题,在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接货的合同中,应规定买方按时安排运输工具及事先发出通知,以便卖方及时装运货物;由卖方负责安排时,应涉及买方不及时接收货物的额外运输以及仓储费用的负担问题。买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接收或不及时接收货物还涉及货物的损失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在销售合同中大多要求规定得比较具体。倘若未作规定或规定不够具体时,则按双方已确定的习惯做法或国际惯例处理。如惯例或习惯做法又不明确时,则容易引起争议。

5、争议的预防与处理。销售合同订立以后,倘若发生争议,势必影响合同的履行或预期效益的实现。因此,对合同订立后可能发生的争议或问题,须在合同中订立适当的预防性条款。例如,出口人为了保证能按时交付货物,在合同中规定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必须送达买方的期限。除了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规定的预防性条款外,还有一般交易通常都需规定的对货物不符提出异议的期限和索赔依据的条款,以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免责条款等。至于一旦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争议发生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调解,是较好的办法,此外还有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由仲裁机构解决的办法。仲裁较之法院诉讼,有程序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处理案件迅速、气氛较缓和、法律效果较好等优点。根据惯例和一些国家的法律,凡采用仲裁方法处理争议,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方能受理,当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时,一般可以起到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的受理权。仲裁协议的订立,以在合同中订立较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较为方便且易取得协议。事后订立有时会遭到受损方的拒绝,而由受损方诉诸法庭。所以,在一般的销售合同中都应订立如有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通过仲裁解决的条款,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以及裁决的效力等内容。在我国与对方国签订的政府间贸易协定中,如订有仲裁条款的,则在销售合同中可以省略,发生争议时,按政府间协定的条款办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电话客服部个人工作总结_销售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客服,个人,销售,全文共 4088 字

+ 加入清单

电话客服个人工作总结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我们来对前段时期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电话客服部个人工作总结【三篇】,供您借鉴。

电话客服部个人工作总结

在十月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对于我来说,是从一个相同职业跨入不同行业学习的一个过程。对于页游,自己偶尔也玩过,但是却不是很熟悉。通过这不到一个月在很多同事的帮助下,逐渐摸索学习之后,试着把自己的优势和这个行业特点相结合,很多地方比起最初的迷茫,直到现在有了很多的改变。在做客服服务的前期,定是要把规章制度都拟定好的,除了学习游戏行业的一些相关的知识,本月主要是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培训大纲、培训细节内容、客服工具系统确认等。并不断的在游戏行业中学习,把学到的东西与自己熟悉的内容融合在一起,变成有价值成果。

在这段工作期间,也查看了我们以前的游戏的客服工作。相对来说不是很完善,可能我们之前的公司没有相对重视这个部门,从这段工作时间来看,虽然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但有些时候当我去咨询的时候,部门的解答不是很详细。可能也是大家都很忙的缘故,但是,我还是希望,当在我们项目开启的时候,客服这边会相应的得到各部门的支持,毕竟客服这边是一个游戏公司对外的窗口,如果这个窗口给人的感觉不专业,效率慢,那么公司所有员工的努力可能会功亏一篑的。所以,我非常希望在员工培训的时候,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关于本月工作,在本周周报里面相对体现出一些内容。具体细节还需要在工作过程中添加。

十一月工作按照优先级,分为以下几大块。我自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整体客服培训的一周内容大纲(并按照需要与部门配合进行有必要的改进)、细化培训大纲的内容(和有关部门沟通)、和游戏论坛那边共同推进工作并整理细化提案操作流程、配合开发策划部门进行客服工具的完善工作。剩余琐碎的表格与试卷考核等工作会抽时间完成。

至于公司临时安排的工作,看内容的多少,来决定本月计划内工作是否能够全部完成与完成的比例。

在这段时间里,虽然有很多行业相关的东西不是非常清楚,但还是很感谢很多同事的帮助,加上自己的努力和对自己信心,相信在日后逐渐学习的日子里,会更加完善之前做过的工作,最终希望能帮助运营部门乃至整个公司的发展需要,达到共赢的目的。

电话客服部工作总结

岁月如梭,不知不觉我来明一乳业已经有两年多了,一直在客服部从事客户回访和育婴热线咨询的工作。现在回顾当初应聘来我们公司客服部还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可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客服部工作很简单,枯燥,定义为售后服务,其实不然,婴幼儿乳品业的客服人员,也需要了解多方面的知识,如营养、育婴及沟通技巧等,从事此工作的过程,还会影响到个人的性格,提升心理素质。不论以前是学过什么专业,从事过什么样的工作,来到我们这个群体都应从头学起。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才能真正明白学无止境的道理。

定期对明一的新老顾客做健康回访,是每位客服部营养师每天必做的工作。面对每天重复的工作,我们的营养师们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首先应持有耐心和真诚的工作态度,在这个信息时代,市场竞争激烈,竞品公司也会对顾客进行电话回访,并不会让人觉得稀奇。很多顾客可能每天都能接到一家或几家的回访,怎样才能让对方对我们的服务感兴趣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在与顾客交流的过程中,虽然不是面对面的,但我们的语气和表情,对方都能感觉到。有气无力或面无表情的对话,结果可能是对你爱理不理,甚至拒听。反之,你的微笑服务让对方感到亲切,这样我们和顾客的距离也就拉近了。还有,在交流的过程中,应抓住顾客较关心的话题,可根据其宝宝不同月龄,不同季节,给予顾客最前沿的信息,如此次流行的手足口病;最新育儿资讯和最快的信息动态,给予特别的喂养指导。

相对于电话回访,接听400热线,让我变得更有耐性,在性格方面,也让我抛掉以往的焦躁和不成熟。很多时候面对顾客的情绪发泄,刚开始的时候都承受不了。自己的情绪也会随着顾客的责骂,甚至脏话,情不自禁的激动,有时就会提高嗓门。

记得有一次,让我记忆犹新,一位男顾客打来电话,接起电话就是一顿凶猛的“连珠炮”。大概的意思是公司在当地做活动,购买了一定数量的产品后会有一个赠品,当时销售人员告知赠品暂时发放完了,给打了一张欠条,过后会再补。可回来后,看到朋友也参加了活动,却能拿到赠品,于是这位男顾客不问清情况就到超市闹了起来。

而在交流的过程中带着脏话和威胁,不断的重复他到超市怎样吵闹,如果没能马上拿到赠品就要怎样去毁坏明一的名声等。还一直强调要用武力对付导购,而且还一再确认这边是谁在接此电话。顾客越说越激动,情绪有些失控,说如再没有拿到赠品,要来公司找麻烦,下场和导购一样等等。由于很担心也很气愤,当时的声音也变的很生硬,嗓门也大了起来,酝酿好的话都说不出来了,没头绪的一直在劝其不要去找导购麻烦,对方也根本不听解释。电话这头的我一头雾水的弄不清重点,不仅自己受气,而且还没安抚平息顾客的情绪。事后,在领导的提示与指导下,领悟到该事件处理的不妥之处,让我认识到做为客服人员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处事不惊、理性应对顾客的各种投诉。

渐渐地,我更学会了从顾客的角度出发,多站在对方的立场想想,换位思考,更不能激化矛盾。在很多时候顾客也只是想发泄一下,越说越生气,啥话解气说啥,其实,并没有顾客所表达的那么严重的。应持着平静的心态,先学会耐心倾听和温婉安抚顾客,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并和顾客做具体的分析,尽量在解决顾客反映的问题。遇到无理取闹的客户,我还应学会和同事就事分析总结经验,互相鼓励,一来可以让自己放松一下,二来还可以让同事有个准备,并尽早为顾客解决问题,防止纠缠不休。在多次的磨练中,我们都在慢慢成长,慢慢成熟,学会调整自己的情绪,用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对待工作和生活。我们有过委屈想流泪、有过气愤想发泄,然而我们最终没有气馁和放弃,磨练才是成功最重要的动力。

电话客服工作总结

加入Usfine已两个多月,但对于我来说,我成长了很多。从头开始学习我不完全熟悉的一种工作方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程序,让我更加全面的、系统的了解整个英文客服的工作流程和内容。两个月的工作,并非尽如人意,这些还都有待于我进一步用心去学习,然后要熟练运用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里。这段时间里我有过反省和思考,在这里既对自己前段时间工作批评,也做一些总结,如何做好自己争取在日后的工作中能有好的表现,和大家一起服务于公司。

一、11月总结

(一)工作总结

x年11月23日,我开始加入到Usfine,跟着老员工学习,第一次参与订单登记和后台管理;第一次参与英文客服订单验证工作;第一次参与问题单、完成订单回信;第一次接触到ChargeBack、投诉处理。在这里,我看到了希望,因为我可以学到更多的工作内容。由于之前我从事过相关工作,所以我上手很快。感谢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指导帮助,感谢公司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在这里,我看到了一批拼命、卖力、踏实的人工作,我看到了一个好的团队,而且我没有了工作压力感。但遗憾的是,我一直没有自信独立完成整个流程规范化的操作和控制,这将是在未来的一年中,我要面临和改变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二)工作中的不足

在工作中,我欠缺主动性,与领导和大家沟通较少,考虑问题不够全面和细致,失误较多,尤其是在订单验证和追单方面,我需要多花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因为这距离工作中公司领导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同时,英语理论知识水平、工作压力承受能以及对具体工作的实施与计划等问题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和解决,使自己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且自己应该而且能够做的事情,要勇于承担,不依赖他人,不退缩、不逃避,勇敢地迈出每一步,今后在工作中才能做到更加自信和大胆仔细。

二、下月计划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充满了挑战和机遇,我必须更加的努力。看似容易,做起来却是需要用心、用力、用态度的,需要有自信,有更强的耐力。我坚信有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各位同事的协助,加上我个人的不懈努力,12月会是我在Usfine实现蜕变的一月。

(一)增强责任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与领导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要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减少工作失误。时刻坚持不懂就问,不明白就多学的态度,与同事多合作,与领导多汇报工作情况和建议,做为一个新人要将自己放的低一点,懂得团队的力量和重要性。

(二)勤学习,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涉及到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怕苦难,努力克服。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接触少,甚至从不了解的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比如Service信件处理、退款流程、订单登记细节处理、打电话验证,回答客人问题等。面对这些问题,要自己先多了解,熟悉公司的产品,订单操作,以及如何管理,做到心中有数,使自己很快能进入工作角色,用专业的言语向客户表达。

(三)多行动,坚守工作职责。

英文客服岗位,工作时间长,任务繁重,压力大,有夜班,肩负着公司的形象。所以,需要的是有责任心、不怕吃苦、能耐劳、乐于奉献的人。我们也要学会不断调节自己的情绪,给自己解压。

工作无大小,只是分工不同,贡献无多少,要看用心没有,没有必要斤斤计较。我刚走出校门,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少,因此我们也被很多人用眼高手低来形容。然而,我个人认为自己的上进心很强,的特点就是学习能强,待人真诚。工作中,要勤于动手做好本职工作,谦虚敬慎,不骄不躁,不做言语的巨人。不论是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还是工作上的任务,我都要用心做到更好。学会及时专业的勤总结、勤分析、勤汇总,并最终完成自己我的提升和成长。学会磨练自己,拓宽自己,凭借公司的良好环境提升自己。

(四)善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

在工作中做一个留心人。在公司领导的指导关心下,我逐渐熟悉了工作情况,通过自身细心观察和留意,反思和总结,吸取精华,提取糟粕,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捕捉和发现大家工作中的亮点,加以学习和自我提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电器商城销售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398 字

+ 加入清单

电器商城销售实习报告

学以致用,从理论到实践

一、走进苏宁,感受腾飞企业发展文化

苏宁电器成立于1990年12月26号,从之前单一的卖空调产品到如今的3c(家电、电脑、通讯)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在董事长张近东先生的带领下顺势切入房地产、酒店、高尔夫和百货等相关行业;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中,形成了独特的企业文化。现如今,苏宁电器市值508.31亿元,在中国零售行业与私营企业中遥遥领先,通过20年如一日的拼搏中,企业在全国27个省和直辖市,100多个城市拥有近1300家连锁店,员工人数1XX0多名。同时,苏宁电器是国家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全国20家大型商业企业集团”之一,苏宁电器目前经营的商品包括空调、冰洗、彩电、音像、小家电、通讯、电脑、数码八个品类,近千个品牌,20多万个规格型号。现苏宁以连锁店服务为基石,每进入一个地级以上城市,苏宁都配套建设了物流配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零售配送服务,全面专业的电器安装维修保养服务,热情周到的咨询受理回访服务,苏宁电器竭诚为消费者提供全程专业化的阳光服务。

二、体验实体营销,参与经营管理,从理论走上实践(实习内容)

1.熟悉商场交易规则,明确商品交易流程。在进入实体店面工作之时,首先对自身进行一个轮岗安排,从售前到售后,从门店到仓库,做到对各项工作开展的整体把握。在各项工作运行的流程中,做到准确把握市场营销规则与现状,及时学习相关企业文化,重视政府对企业相关的规定;同时对商品进行严格的价格把关,不断的进行市场调查,反复的对商品知识进行系统化的学习。当然,在营销的过程中,追寻诚实守信的原则,熟练地掌控商品交易各个环节所需注意事项,对交易的整个过程了然于心(如不同的支付方式,不同的送货方式,不同的交易模式和不同的政府补贴规范等),在这一系列的标准中,我们应该处理的有的放矢。与此同时,要将各个已知信息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传达给其他厂促员工,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为后期商品交易流程正常有序的开展做好铺垫。在交易的流动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速度传递真情,微笑彰显服务”的宗旨,以便后期客户的维护与管理能够面面俱到,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在熟悉整个流程的过程中,我们力求将任何销售一步到位,使得程序化,结构化,系统化的商业理念更为清晰。

2.掌握行业发展动态,顺应时代潮流,跟上社会节奏,从理论到实践。在责任与义务的到来中,我们应该学会及早的适应社会现状,认知社会形势,通过店面领导和企业人事对我们的大力培训,让我们感受到工作经验与能力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实习的内容还涵盖了思想层面的转变,从之前的懵懵懂懂,不知所措到现在的本分踏实,都是需要不断的革新的;为了有更为娴熟的应变能力,我们对企业应知应会的学问也是在不断的加强;在产品知识与国家对产品相关的规定中,我们也是需要牢牢的记住。在高速时代发展中,信息化、多元化和全能型的人才备受关注;独立的生活阶段,我们开始努力的从理论走上实践,摆脱校园生活对我们的枷锁;因此,我们履行曾经自己校园生活的承诺,让自己快速的融入社会生活,学会生活,也是上级领导对我们实习内容的一个延伸和拓展。准确掌握新型事业的发展,将企业的发展与信息的革新进行同步跟进,熟悉同行业(如国美)发展走向,并结合自身发展趋势进行整体的思考,力争将自己销售这一模块的工作开展进行的有条不紊。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业务员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5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用乙方为外贸销售人员,经协商,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为外贸销售。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

2,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间工资 ,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底薪500+提成(销售额的10%)+每月50元全勤奖。合同到期后双方均同意续签的另行签订合同。

3,因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强,为保持人员的稳定,保障甲方的正常营业不受影响,每月销售提成推迟一个月发放,合同到期时的一个月与底薪一起发放,如在合同期内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则上月销售提成做为违约金不再发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严格遵守,如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为乙方自身情况的变化不适宜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双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申请业务员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唯申请人不得为:列入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的人员及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和非法组织成员。

2.服从管理,有拓展业务能力。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协议。

第三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公司需要聘用乙方为兼职产品业务员。

2.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不再签订岗位聘用协议。

第四条 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2.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甲方按有关规定及制度,根据乙方的业务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发放工资及奖励(具体发放标准详见奖励制度)

2.甲方薪水结算为周薪,每星期六为薪水发放日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智盘管理系统销售及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01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智盘管理系统销售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销售范围及工作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及安装智盘管理系统,并由乙方负责设备清单的安装调试,确保该系统正常使用运行。(一卡通的对接需甲方配合与园一卡通厂家商议,包括原一卡通的读卡器采购、系统对接调试等)

2、乙方组织具备智盘管理系统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甲乙双方商定的智盘管理系统安装工作。乙方须自行配备相关系统安装设备及相关工具。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重大障碍及应急维护需要保障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

2、乙方在维修维护过程中,由于工作疏忽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规定,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责任。

3、积极配合甲方与客户及原一卡通厂商进行业务及技术上的沟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给甲方免费安装智盘管理系统,甲方最终用户享有该系统的使用权,乙方享有系统的所有权。

2、乙方负责系统升级工程质量等,并承诺给予整个项目一年质保;

3、乙方必须给予甲方提供系统正常使用的保证,包含机器的保修(除人为原因损坏需要更换零件外)、上门维护、免费培训等。

4、乙方提供号码做为故障报修电话,因变更报障电话,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第三条 合同标的、价格

乙方愿意向甲方出售,甲方愿意从乙方购买“一卡通系统”一套,具体包含下列产品(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序号品名单价(元)数量单位金额(元)

1筑波智能一卡通应用系统软件V2.0 1套

2筑波智能一卡通第三方接入系统软件V2.0 1套

3多媒体自助结算台(包含筑波POS机控制软件V1.0) 4台

4小腰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斜纹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中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圆深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翘脚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大翘脚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大碗(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八角方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浅盘(IC卡(包含筑波智能卡嵌入软件V1.0)) 个

项目合计

合计:

将双方协商项目整体折扣打八五折。

最终优惠报价=项目合计×85%=¥__.00(人民币__元整)

注:

1、产品质保1年,一年后维护费用按设备价格5%计算。

2、产品不含扣费读卡器,需要用户自行向学校现有一卡通厂家采购

3、对接费用不含一卡通厂家收取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项目总额为:人民币__元整(¥__.00)。

2.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人民币__元整(¥__.00)}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时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设备到场安装验收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需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人民币__X元整(¥__X.00)};乙方同时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条 交付期限

1、合同签订生效后 2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进场开始实施项目;

2、合同签订生效后智盘系统硬件设备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3、设备安装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调试完毕。(调试需要元一卡通厂家配合,并且采购方需提供一卡通厂家的读卡器及对设备接商务号。)

4、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所有智能餐具到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对不及时将项目款费用支付乙方的,每延迟一天按项目总额的费用的3‰支付乙方违约金。

2、 乙方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使用故障,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即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和军队行为等)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其它两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个日历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防城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合同章(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化妆品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60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应诚实信用地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的磋商与谈判。应诚实信用地依据本合同在相关商业交易中及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履行必要的协助、通知、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并按照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法交易资格的确认:

1、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由于某种能力丧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代理销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476 字

+ 加入清单

代理销售合同(一)

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由甲方代理直接客户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购买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推出的________服务。

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地区(以下简称该地区)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之一,帮助乙方向客户推销乙方的前款所称业务范围的业务

本合同生效后,在前款所称业务范围内甲方系乙方代理商。

第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积极宣传推广本合同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可由甲方和客户签订合同再与乙方签订服务合同或乙方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售前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3.3 在代理期内,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5.2条中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从乙方处购买《________》各版本服务帐号。

3.4 在代理期内,甲方有权对其代理的《________》各版本服务帐号进行自由定价并向用户进行销售。

3.5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乙方利益得行为。

3.6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

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商业机密的信息或资料,否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8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9 本合同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167 字

+ 加入清单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

Part I SPECIFIC CONDITIONS

该特别条款不限制当事人双方作出另外的约定。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does not prevent the parties from agreeing other terms or further details in box I-16 or in one or more annexes.

卖 方: 买 方:

SELLER:________________ BU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CONTACT PERSON: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相应的栏目中应填写了内容)和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组成,并受该两部分的约束。

The present contract of sale will be governed by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to the extent that the relevant boxes have been completed) and by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Sale which constitute part II of this document.

I-1 销售的货物

I-1 Goods sold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货物的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若空白处不够填写,可使用附件。

an annex may be used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I-2 合同价款(第4条)

I-2 CONTRACT PRICE (ART. 4)

货 币:

Currency:

用数字表述的金额: 用文字表述的金额:

amount in numbers: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mount in letters:_______________

I-3 交货贸易术语

I-3 DELIVERY TERMS

推荐的贸易术语(依照《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commended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19):

______ EXW 工厂交货(Ex Works)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FCA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CPT 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 )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

______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_

______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点( named place):____

______ DDU 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______ DDP 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其它贸易术语(依照《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Other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19)

______ FAS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CFR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其它交货贸易术语:

Other delivery terms:

承运人(当需要时)

CARRIER (where applicable)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I-4 交货时间

I-4 TIME OF DELIVERY

(在此处注明卖方依照相应的贸易术语中第A4款的规定必须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日期或期限)

Indicate here the date or period (e.g. week or month) at which or within which the Seller must perform his delivery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clause A.4 of the respective Incoterm.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I-5 买方对货物的检验(第3条)

I-5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BUYER (ART. 3)

装运之前(Before shipment)____天(date)检验地(place of inspection): 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_

I-6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第7条)

I-6 retention of title (ART. 7)

____ 是(YES)

____ 否(NO)

I-7 付款条件(第5条)

I-7 PAYMENT CONDITIONS (ART. 5)

往来帐户付款(第5.1条)

___ Payment on open account (art. 5.1)

付款时间(如与第5.1条的规定不同)〔Time for payment (if different from art. 5.1) :开出发票之日起____ 天。 其它:_____________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Other: _______开立需要即期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保证的帐户(第5.5条) __ Open account backed by demand guarantee or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art. 5.5)

预先付款(第5.2条)

___ Payment in advance (art. 5.2)

日期(如与第5.2条规定不同):_________ 总价款_____ 合同价款的___%

Date (if different from art. 5.2): ____________ Total price ______% of the price

跟单托收(第5.5条)

___ Documentary Collection (art. 5.5)

___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_________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_______

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第5.3条)

___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rt. 5.3)

___保兑(Confirmed) ___ 非保兑(Unconfirmed)

发出地(如适用时)〔Place of issue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保兑地(如适用时)〔Place of confirmation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款项的取得(Credit available):

__ 即期付款(By payment at sight)

__ 延期付款(By deferred payment at): ___ 天(days)

__ 承兑汇票(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___ 天(days)

__ 议付(By negotiation)

部分装运(Partial shipments): __ 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转运(Transhipment): __ 允许(Allowed) __ 不允许(Not allowed)

必须向卖方通知跟单信用证的日期(如果与第5.3条不同):

交货日前______天 其它:_______________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ary credit must be notified to seller (if different from art. 5.3)

________ days before date of delivery __ other: _____________

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

比如: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子资金转让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e.g. cheque, bank draft,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to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of seller)

I-8 单证

I-8 DOCUMENTS

(在此处注明卖方提供的单证。建议当事人对照其在特别条款第I-3款中选定的贸易术语。)

Indicate here documents to be provided by Seller. Parties are advised to check the Incoterm they have selected under I-3 of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__ 装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 注明要求提交的装运单证的类型(indicate type of transport document required )_________

__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__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__ 装箱单(Packing list) __ 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__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 __ 其它单证(Other): ____________

I-9 解除合同日期

I-9 CANCELLATION DATE

(当双方要修改第10.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icle 10.3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果货物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不能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立即解除合同。

If the goods are not delivered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force majeure) by (date) _______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CANCEL THE CONTRACT IMMEDIATELY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I-10 迟延交货责任(第10.1、10.4和11.3条)

I-10 LIABILITY FOR DELAY (art. 10.1, 10.4 AND 11.3)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0.1、10.4和11.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0.1, 10.4 or 11.3

迟延交付货物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应为: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周,最高不超过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in delivery shall be:

__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per week, with a maximum of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或者(or):

__ ________ (注明具体金额)(specify amount).

如果因迟延交货终止合同,卖方迟延交货应支付的赔偿金限制为未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

In case of termination for delay,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for delay is limited to ____ %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I-11 货物不符约定的责任限制(第11.5条)

I-11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art. 11.5)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5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5.

卖方由于交付不符约定的货物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应为:

应限于已证明的损失(包括导致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不超出合同价款的______%;

___ limited to proven loss (including consequential loss, loss of profit, etc.) not exceeding ___ % of the contract price;

或者(or):

___ 具体列举如下〔as follows (specify)〕:

_____________

I-12买方保留不符约定货物时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I-12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WHERE NON-CONFORMING GOODS ARE RETAINED BY THE BUYER (ART. 11.6)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6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6

保留约定不符的货物所作出的价格减让应不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_____%.

The price abatement for retained non-conforming goods shall not exceed:

___ ___% of the price of such goods。

或者(or):

___ ________ (列明具体的数额)(specify amount)

I-13 时间限制(第11.8条)

I-13 TIME-BAR (Art.11.8)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8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8.

由于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自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不迟于_____天内提出诉求(第11.8条列明的情况)。

Any action for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as defined in article 11.8) must be taken by the Buyer not later than __________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I-14(a), I-14(b) 适用的法律(第1.2条)

I-14(a), I-14(b) APPLICABLE LAW (Art.1.2)

(当双方当事人想适用某国法律而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才应填写)

以下的做法不予推荐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submit the sale contract to a national law instead of CISG. The solution hereunder is not recommended :

(a)本销售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国内法。

(a) This sales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 of __________ (country)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事项不想适用卖方所在国法律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if the parties wish to choose a law other than that of the seller for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任何事项,应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法律。

(b) Any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____________ (country).

I-15 其它事项

I-15 OTHER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Part II general conditions

第一条 总则

Art. 1 GENERAL

1.1 这些一般条款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一起适用于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也可以将这些一般条款加入其它任何的销售合同。当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独立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使用时,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任何援引应解释为对双方约定的对应的特别条款的援引。当这些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任何特别条款相矛盾时,应以特别条款为准。

1.1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tended to be applied together with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of the International Sale Contract of Manufactured Goods, but they may also be incorporated on their own into any sale contract. Wher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Part II) are used independently of the said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any reference in Part II to Part I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reference to any relevant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by the parties. In case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shall prevail.

1.2 合同自身(即指这些一般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的规定中未明示或默示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应适用: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下称《销售公约》),和

B.在《销售公约》未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时,适用卖方营业所在地国法律。

1.2 Any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or implicitly settled by the provis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tract itself (i.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shall be governed:

A. by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Vienna Convention of 1980,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CISG), and

B.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ques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CISG, by reference to the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Seller has his place of business.

1.3 援引的任何贸易术语(比如:EXW,FCA 等)应视为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应的贸易术语。

1.3 Any reference made to trade terms (such as EXW, FCA, etc.)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relevant term of Inco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4 援引的国际商会的出版物应视为达成本合同时最新的版本。

1.4 Any reference made to a pub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version current at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1.5 除非达成书面协议或有书面证据证明,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无效。但是,当另一方信赖该方所作出的行为时,该方由于其作出的行为而不得主张该款规定。1.5 No 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unless agreed or evidenced in writing. However, a party may be precluded by his conduct from asserting this provis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ther party has relied on that conduct.

第2条 货物的特征

Art. 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ods

2.1 双方约定,与货物及其用途有关的任何资料,比如;包含在卖方的目录、说明书、函件、广告、图片和价目表中的重量、尺寸、容量、价格、颜色和其它数据不应作为生效的合同条款,除非在合同中明确作了约定。

2.1 It is agreed that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goods and their use, such as weights, dimensions, capacities, prices, colours and other data contained in catalogues, prospectuses, circulars, advertisements, illustrations, price-lists of the Seller, shall not take effect as terms of the Contract unless expressly referred to in the Contract.

2.2 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不拥有购买的软件、制图等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卖方仍然是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人。

2.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does not acquire any property rights in software, drawings, etc. which may have been made available to him. The Seller also remains the exclusive owner of any intellectual 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第3条 货物装运前的检验

Art. 3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必须在装运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在约定的地点已准备好进行检验。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inspect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the Seller must notify the Buy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efore the shipment that the goods are ready for inspection at the agreed place.

第4条 价格

Art. 4 Price

4.1 如果没有约定货物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卖方最新列出的价格。若没有这样的最新列出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这些货物的一般价格。

4.1 If no price has been agreed, the Seller’s current list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current list price, the price generally charged for such goods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4.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货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没有必要调整价格。

4.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price does not include VAT, and is not subject to price adjustment.

4.3 第I-2款(合同价款)注明的价款包括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卖方承担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比如:EXW或FCA术语中的运输费或保险费),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视为已包含在第I-2款项下注明的价款中,买方应予偿还。

4.3 The price indicated under I-2 (contract price) includes any costs which are at the Seller’s charge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However, should the Seller bear any costs which,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ar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e.g. for transportation or insurance under EXW or FCA), such sums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having been included in the price under I-2 and shall be reimbursed by the Buyer.

第5条 支付条件

Art. 5 Payment conditions

5.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此前交易另有默契,买方应通过往来帐户向卖方支付价款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开出发票之日起30日。除非另有约定,到期应付的款项应可在结算时远程转帐至卖方在其所在国开立的帐户,当相应的应付款项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为卖方银行收到时,应视为买方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or implied from a prior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payment of the price and of any other sums due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shall be on open account and time of payment shall be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 The amounts due shall be transferre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teletransmission to the Seller’s bank in the Seller’s country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performed his payment obligations when the respective sums due have been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5.2 如双方约定预先付款,则无须作出进一步的表示,支付的预先付款应指全部的价款,除非另有约定。而且预先付款必须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者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的一天之前至少30日为卖方银行收到。如果双方约定仅预先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条件将按照本条款中规定的规则确定。

5.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in advance, without further indication, it will be assumed that such advance paym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refers to the full price, and that the advance payment must be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If advance payment has been agreed only for a part of the contract price, the payment conditions of the remaining amount wi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set forth in this article.

5.3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信用证付款,除非另有约定,买方必须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安排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在约定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一天前至少30日作出通知。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应为即期、允许部分装运和转运。

5.3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redit,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must arrange for a documentary credit in favour of the Seller to b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o be notified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documentary credit shall be payable at sight and allow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s.

5.4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托收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单证应在付款时交付(付款交单),单证的交付无论如何应受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支配。

5.4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ocuments will be tendered against payment (D/P) and the tender will in any case b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5.5 在双方约定付款需要银行担保支持的情况下,在约定的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日期之前至少30日,买方应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即期担保统一规则》的规定提供一份即期银行担保,或者按照该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提供一份备用信用证,在两种情况下,均应由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

5.5 To the extent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payment is to be backed by a bank guarantee, the Buyer is to provide,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a first demand bank guarante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or a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ubject either to such Rules or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ither cas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第6条 迟延付款时的利息

Art. 6 Interest in case of delayed payment

6.1 如果一方未支付到期款项,另一方有权从该款项到期应支付之日起对该笔款项计算利息。

6.1 If a party does not pay a sum of money when it falls due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interest upon that sum from the time when payment is due to the time of payment.

6.2 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高于付款货币在付款地适用于一般借款人的平均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的2%,或者若在付款地没有这种利率时,适用付款货币国的相同的利率。如果在这两个地方均不存在该种利率,利率应是依照付款货币国法律确定的适当的利率。

6.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2% above the average bank short-term lending rate to prime borrowers prevailing for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at the place of payment, or where no such rate exists at that place, then the same rate in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rate at either place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the appropriate rate fix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第7条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Art. 7 Retention of title

如果双方对于货物所有权的保留作了有效的约定,卖方对货物保留所有权直到价款支付完毕为止,或者依另外的约定。

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d.

第8条 合同的交货贸易术语

Art. 8 Contractual term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约定,应采用“工厂交货”(EXW)方式交货。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shall be "Ex Works" (EXW).

第9条 单证

Art. 9 Documents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必须提供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中要求的单证(如有的话),或者如果没有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则按照先前交易过程确定。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documents (if any) indicated in the applicable Incoterm or, if no Incoterm is applicable, according to any 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补偿

Art. 10 Late-delivery, non-delivery and remedies therefor

10.1 当迟延交付货物时,若买方将延迟的情形通知了卖方,则每延迟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索要迟延交付货物价款0.5%或约定的其它比例的约定的赔偿金。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约定的交货日起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通知之日起算。约定的迟延赔偿金不得超过迟延交付的货物价款的5%或约定的其它补偿金的最高数额。

10.1 When there is delay in delivery of any goods,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liquidated damages equal to 0.5% or such other percentage as may be agreed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provided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f the dela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from the last day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 of deliver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after 15 days of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date of the notice.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price of the delayed goods or such other maximum amount as may be agreed.

10.2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第I-9条中就合同解除日期达成一致,基于货物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在解除合同日期前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 cancellation date in Box I-9,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as regards goods which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by such cancellation date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10.3 当第10.2条不适用,并且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0.1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约定赔偿金日为止仍未能交付货物时,如果货物未在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给买方,买方基于这些货物的原因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 When article 10.2 does not apply and the Seller has not delivered the goods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has become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such goods, if they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to the Buyer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0.4 如果合同依照第10.2条或第10.3条解除,那么除了依照第10.1条已付或应付的款项外,买方有权索要不超过未交付货物价款10%的其它损失的赔偿金。

10.4 In cas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under article 10.2 or 10.3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10.5 本条款项下的补偿不包括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时的其它补偿。

10.5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delay in delivery or non-delivery.

第11条 货物不符约定

Art. 11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11.1 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后尽快检验货物,并应在买方发现或应该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无论如何买方将无权因货物不符约定要求补偿,如果买方未能在货物到达约定目的港之日起12个月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1.1 The Buyer shall examine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their arrival at destination and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 writing of any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Buyer discovers or ought to have discovered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any case the Buyer shall have no remed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if he fails to notify the Seller thereo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destination.

11.2尽管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之间交易当中存在一些常见的细微差异,货物仍将视为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有权获得因这些细微差异在这种贸易或交易当中通常的价款减让。

11.2 Goods will be deemed to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despite minor discrepancies which are usual in the particular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but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any abatement of the price usual in the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for such discrepancies.

11.3 当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并且买方依照第11.1条的规定已发出了货物不符约定的通知,而买方未在通知中选择保留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

(a)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替换不符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b)修复不符约定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c)向买方偿还不符约定货物的已付价款,并由于货物不符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

在依照第11.1条规定发出货物不符通知和依照上述第11.3(a)的规定提供替代货物或依照第11.3(b)的规定修复货物的日期之间,每过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依照第10.1条的规定获得约定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应与第10.1条项下应付的赔偿金(如有的话)累计,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总额的5%。

11.3 Where goods are non-conforming (and provided the Buyer, having given notice of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11.1, does not elect in the notice to retain them), the Seller shall at his option:

(a) replace the goods with conforming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b) repair the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c) reimburse to the Buyer the price paid for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and thereb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ose goods.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liquidated damages as quantified under article 10.1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between the date of notification of the non-conformity according to article 11.1 and the supply of substitute goods under article 11.3(a) or repair under article 11.3(b) above. Such damages may be accumulated with damages (if any)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but can in no case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4 如果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1.3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额约定的赔偿金之日为止,未能依照第11.3条的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基于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供了替代货物或修复了货物。

11.4 If the Seller has failed to perform his duties under article 11.3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becomes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according to that article,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unless the supply of replacement goods or the repair is effected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1.5 当合同依照第11.3(c)条或第11.4条的规定终止时,除了依照第11.3条支付的或应付的退款和迟延损害赔偿金外,买方有权获得不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10%的附加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11.5 Where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under article 11.3(c) or article 11.4,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1.3 as reimbursement of the price and damages for any delay,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11.6 买方选择保留不符约定的货物的,买方有权获得相当于若货物与合同相符时在约定目的地的货物价格与实际交付时在同一地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这些差价不应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的15%。

11.6 Where the Buyer elects to retain non-conforming goods,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a sum equal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they had conformed with the Contract and their value at the same place as delivered, such sum not to exceed 1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7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第11条中约定的补偿不包括任何因货物不符约定的其它救济。

11.7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11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non-conformity.

11.8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货物到达之日起两年之后,买方不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货物不符约定的诉求。双方明确约定,在该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卖方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向买方提出诉求时,买方不得在答辩中主张货物不符约定,或据此提出反请求。

11.8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no action for lack of conformity can be taken by the Buyer, whether before judicial or arbitral tribunals, after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after the expiry of such term, the Buyer will not plead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or make a counter-claim thereon, in defence to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Seller against the Buyer for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第12条 双方的合作

Art. 12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12.1 买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卖方。

12.1 The Buye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Seller of any claim made against the Buyer by his customers or third parties concerning the goods delivered 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hereto.

12.2 卖方应即时将可能涉及买方产品责任的索赔通知买方。

12.2 The Seller will promptly inform the Buyer of any claim which may involve the product liability of the Buyer.

第13条 不可抗力

Art. 13 Force majeure

13.1 一方对于不履行义务不必承担责任,只要其能证明:

(a)不履行义务是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阻碍,及

(b)在达成合同时,尽其所能也不能合理地预见该阻碍和其影响,及

(c)其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阻碍或其影响。

13.1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n so far as he proves:

(a)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b)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c)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effects.

13.2 主张免责的一方,尽其所能在知道该阻碍及其影响时,只要可行应将该阻碍及其影响通知另一方。当免责事由消除时,也要发出通知。

13.2 A party seeking relief shall, as soon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become known to him,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of such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Notice shall also be given when the ground of relief ceases.

未发出两种通知中任一种通知的一方,应对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ailure to give either notice makes the party thus failing liable in damages for loss which otherwise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13.3 在不违反第10.2条的前提下,本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使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了支付损害赔偿金、罚金和其它合同制裁的责任,但只要该事由存在并持续,对于支付拖欠款项利息的责任则不能免除。

13.3 Without prejudice to article 10.2, a ground of relief under this clause relieves the party failing to perform from liability in damages, from penalties and other contractual sanctions, except from the duty to pay interest on money owing as long as an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ground subsists.

13.4 如果免责的事由持续存在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解除合同。

13.4 If the grounds of relief subsist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either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notice.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Art. 14 Resolution of disputes

1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all disputes aris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ianjin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seller buyer

signatur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点(place)_____________ 日期(date)___ 地点(place)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