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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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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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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二是从抓执行法规入手,收好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基层工会要督促本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基层工会要按规定收足收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基层工会要积极向上级工会和本部门争取政策允许下的补助资金。基层工会各项收入来源必须合理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和经费,不能收取,也不能进入工会帐户代为管理。

三是从抓完善制度入手,规范经费使用。各级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按上级工会规定要求及时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会经费的支出要按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工会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工会经费使用要合理,基层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等方面,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各项支出要按国家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基层工会财务要实行民主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或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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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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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对我县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专题听取了县综治办关于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先后走访了柯桥街道和齐贤、夏履、安昌等镇,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综治办积极发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出台制度、召集会议、落实任务、抓好成效,各成员单位和镇(街、开发区)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文件精神,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我县社会管理整体格局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创新亮点不断涌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管理格局逐步完善。一是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巩固。明确规定镇级综治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工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委(工委)副书记担任,确立了党委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二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更加强化。成立了特殊人群、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10个专项组,对社会管理职能进行了归纳和细化,每个专项组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做到职责分明、落实到位。三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日益调动。我县社会管理工作初步呈现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生动格局。

(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牢牢抓住社会管理的15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服务管理,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化解、公共服务和网络舆论研判导控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建设,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创新亮点不断呈现。从调研情况看,我县的社会管理工作由点到面、由上至下都不乏亮点。一是社会稳定指数评价体系。该体系通过科学设立社会稳定评价指标,定期通报和分类预警,制定不同的应对策略,第一时间掌控、分析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化抽象为具体,化被动为主动。二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项工作目前已全面推开并日渐成熟,已成为收集民情民意、化解基层矛盾、方便服务群众、实现精细化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展现了新时期社会管理的主体多元化、内容多样化趋势,意味着社会管理将由政府管制为主向社会协调、多方参与转变。三是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建设。柯桥街道“一站到底”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齐贤“1+_”大调解模式、夏履“一站二室三中心”村级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安昌的社团组织协同平台建设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等,都可圈可点、各具特色,成效也较为明显。

二、存在问题

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仍需提升。各成员单位之间、各镇街之间在领导重视程度、工作举措力度、工作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不平衡性。少数干部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服务仍需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重心有所偏颇,重管理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督、重惩罚轻教育、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方式上还比较习惯于采取行政手段和强制方式解决社会矛盾。三是基础仍需夯实。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投入社会建设的比重相对偏少,社会管理基层力量有待加强,专业化社会管理人才较为缺乏。

三、几点建议

(一)切实转变理念,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整体合力。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一同部署、一起推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不断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从习惯“灭火”到注重“防火”;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改变政府“包打天下”的格局;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从青睐硬性行政手段,到重视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综合管理。要进一步形成社会管理整体合力。逐步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县综治办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形势的分析研判,统筹解决社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职责;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10个专项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会管理相关工作;司法机关要创新司法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司法;各镇人大要适时把党委有关决策部署按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并履行好监督职能,努力营造社会管理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人大组织要重视发挥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整合各级代表力量,精心组织代表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民生改善等方面开展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二)更加重视民本,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效能。一是要立足民本抓好社会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群众满意指数、幸福指数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务,既要维稳更要维权,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二是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社保、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民众。三是要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完善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行“近距离、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探索建立对群众求助、投诉的联动受理、快速处理和及时反馈机制,做到投诉必接、求助必应,加大力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统筹社会资源,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基础工作,再好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机制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一是要善于统筹社会资源。发挥好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加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配备必要的基层管理力量,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使网格管理员承担起传递信息、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职能,让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群众身边。二是要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入到基层,巩固和健全基层组织,特别要加强社区、村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力量,注重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社区、村级自治和服务功能,构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组织体系。三是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紧紧围绕我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15项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服务管理机制,着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论研判导控和社会应急联动救助,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视发挥好基层维稳“三道防线”的作用,把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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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科研,全文共 6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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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

(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

(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二)督促所属单位科研项目配套自筹资金到位;

(三)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四)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项目研制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负责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二)确保配套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拨款同比例到位;

(三)对实行总承包的科研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

(四)严格核定科研项目成本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五)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 科研项目经费的计价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经费构成包括项目成本、项目收益。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本,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三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四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专用软件和采取零星技术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工艺装备发生的费用,是指为项目研制进行工艺组织而发生的费用。科研产品设计定型前的工艺装备费直接列入项目成本,科研产品试生产阶段的工艺装备费在项目成本和生产成本中各负担50%。

采取零星技术措施发生的费用,是指为完成研制任务必须对现有设施条件进行零星技术改造或零星土建而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费用。

第十五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元器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和专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制、试验费。

第十六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七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项目使用的科研设备仪器原值的5%和厂房建筑物原值的2%之和计算,并按照项目所占的全年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规定计提。

第十九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没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单位根据直接从事该项目研制的“人员工作量(人年)”和“年人均计划工资费标准”计列工资费和劳务费。

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可以对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参与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按人数和相关标准计列劳务费,但不得列支工资费。

工资费和劳务费均按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数量、工作量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第二十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三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12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800美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8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400美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300美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100美元)/人次执行。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费是指科研项目应分摊的研制单位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管理费按不超过项目成本总额的8%计列,并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掌握和使用。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从科研项目经费中计提管理费。

第二十五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不可预见费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研制周期的长短和技术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适当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费用之和的5%。

第二十六条 项目收益是指从项目经费中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按除不可预见费以外的项目成本总和扣除外购成品附件费、样品样机费、专用设备仪器费后的5%计列。

对研制周期两年以上的项目,按年度进行项目经费考核。通过考核的项目,可预提不超过该年度项目经费总额3%的项目收益;未通过考核的项目,不得预提项目收益。项目完成且经财务验收后,按规定统一结算项目总收益。

第二十七条 重大科研项目,经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委商定后,可计列系统协调费。

第二十八条 下列费用不得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一)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含拨款)中开支的费用,以及基本建设或专项贷款利息;

(二)按规定应在自有资金中开支的各项费用;

(三)各种赔偿费、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等;

(四)研制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对外投资以及在规定比例以外增提的固定资产使用费;

(五)未经财政部、国防科工委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 预算和拨款

第二十九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单位、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按照国防科工委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程序编制:

(一)项目研制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建议,上报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

(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后,按部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建议(“一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三)国防科工委审查和综合平衡后,按财政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安排意见。财政部综合平衡后向国防科工委下达下一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

(四)国防科工委在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安排意见送财政部。

(五)财政部审核后向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一下”)。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据此编制本部门(单位)预算报财政部审批(“二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六)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3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二下”)。

(七)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自财政部批复年度项目预算后15日内,将项目预算批复到研制单位。

第三十二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科研项目,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中,由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依法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第五章 决 算 编辑

第三十五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三十六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对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全国人大会正式批准中央决算后20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有关部门(单位)。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年度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年度决算。

第三十八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决算管理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同时加强对所属项目研制单位的监管,督促项目研制单位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第四十一条 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国防科工委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军工科研事业财务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

(二)未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的;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的;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的;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项目结余经费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科研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第四十七条 科研项目应当建立承诺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项目研制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防科工委应当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等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诚信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不及时编报科研经费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外,视情况予以停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

科研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责任以外,暂停审批其科研项目申请,责令改正;情节较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不得批准其项目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有关中央管理企业。项目研制单位是指承担研制任务的中央和地方科研及试验单位、研究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

第五十条 通过补助、贴息方式支持的科研项目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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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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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XX县综治办于11月份对全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工作调研。通过深入乡镇、村(居)调查研究、广泛召开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该县社会管理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广泛征集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利益格局、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还存在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1、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仍不够完善。全市“一中心五网络”运行体系中规定:区县设立社会管理中心,与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社会管理办和综合治理办。其中综治办为正科级单位,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由于原先的综合治理办公室是挂靠政法委工作,可以说是常设的“临时机构”,其编制受政法委编制的限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后,县、乡综治办人员编制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管理是个大范畴,除了发展经济外,其余工作都包含在社会管理中,单靠一个挂靠部门去调度和考评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2、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一是基层政法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乡镇社会管理中心承担着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防控、安全监管等诸多职责和任务,工作任务重。就XX县基层政法力量的配备来看,一方面由于年轻警力调出人员多,警力年龄结构偏高;另一方面由于受政法专项编制的限制,招录门槛高。政法机关人员很难得到及时补充,造成很多基层政法部门力量严重不足,2-3人的派出所还普遍存在。二是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以适应群众需求。社区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社区居委会趋于行政化,承担大量的行政部门工作,影响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部分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不规范,居委会成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导致居民对社区工作缺乏必要的关心和支持。部分楼道长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服务管理作用未有效发挥。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企业缺乏有效监督。一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绿化等损毁严重,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差。部分小区因没有封闭,治安环境较差,入室盗窃案件频发。少数居民毁绿种菜、停车,私搭乱建,在小区住宅内开设家庭宾馆、饭店、棋牌室,在居民小区内开办加工厂,噪音、油烟污染扰民,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三是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还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一是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击鼓传花,群众跑了一圈,就是无人负责解决问题;二是少数部门责任意识不强,解决信访问题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未从根本上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信访问题,仍然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没有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造成同一性质问题不同群众反复上访。同时,部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能力欠缺,遇到问题不愿选择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维权方式,更多选择“零成本、快解决”的信访渠道,致使大量问题集中到信访部门,一些民商事纠纷甚至已经依法判决的诉讼案件也进入信访渠道。

3、社会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需求日益提高,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如:城市规模、人口迅速扩张,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现有的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互联网虚拟社区、博客、即时通讯等迅猛发展,在“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网络舆情分析应对能力,成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当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服务,发挥其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各种偶发事件都有可能迅速升级演变成对抗激烈、难以处置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应急处突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房价过高与住房保障、劳动就业与分配不公、消极腐败现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成为当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前几位因素。

二、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考评机制。一是抓好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的落实。建议将区县社会管理办单独设为党委或政府的常设部门,升级为副处级单位,上级社会管理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对社会管理办明确具体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设置。以进一步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和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特别是遇到难事推诿扯皮的问题,确保各职能部门形成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力。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社会管理创新“创什么”、“怎么创”明确后,更需重视“怎么考”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考核是保障、考实是要求。在考核上,一是要体现考核的激励性,要与经济建设一样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奖惩激励的力度要能有效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分值不低于50%。二是要体现考核的导向性,紧紧围绕新理念、新目标、新要求进行绩效评价,要加大创新考核分值,不能把创新做法像金子掩埋在沙滩中。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奖项评比奖励办法,激励探索创新。三是要体现考核的科学性,综治考核要坚持过程和结果相结合,但不能事无巨细,纷繁复杂,要突出重点,化繁为简,制定公平公正、易操作的考核措施。

2、进一步整合力量,建立多方参与的服务群众机制。一是加强政法服务管理工作力量的配备。建议上级部门能够适当增加警力编制的数量,尽快出台政法部门人员流动机制或招录工作机制,解决基层政法部门特别是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各级社会管理组织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提高各级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协同作用。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做到关口前移。把街道、社区作为源头治理的前沿,综合协调和引导各部门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为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统筹谋划,尽快解决社会管理中的新问题。

面对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问题,要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具体操作层面的分析研究,才能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但社会管理创新不能仅靠纸上谈“新”,关键在于落实,在于找准落脚点和切入点,千方百计集聚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把上级精神具体化,把外地经验本地化,把理论研究务实化,既谋又干,既知又行。一是建立社会形势分析例会制度。要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分析社会形势,每月召集成员单位交流分析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情况以及掌握的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展趋势、解决措施等,进行分析研判和研究部署,对重大复杂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二是建立基层社会管理指导员制度。推行市级机关结对联系区县,县级机关单位结对联系乡(镇)活动,从机关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热心从事群众工作人员,组建村居社会管理指导员队伍,在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三是建立标本兼治机制。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比较多,仅在事发时疲于应付,而疏于事前防范、事后原因分析以及源头治理等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立足标本兼治,想方设法从源头移走“火药桶”上下足功夫,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的转变。首先要积极完善稳定风险评估。对实施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征地拆迁项目,规范评估程序,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其次要着力规范社会行为。通过深化法治建设,强化行政监督、执法监督和问责,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执法公信力;通过组织开展更丰富、更高频率、更深入基层的社会教育和文化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出台严管干部工作规定,深化反腐倡廉,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再次要加强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和积极性,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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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加强基层党建考核和党员教育管理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5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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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建考核和党员教育管理调研报告

党员教育管理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考核是加强这一工作的有效手段。不断改进和探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方式方法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根据系统实际情况,按照“综合性、可比性、群众性”的要求,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方式方法,把定性与定量、定期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加大考核力度,以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一、我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立县,三产兴县,科教强县,环境优先”发展战略,高举“三产兴县,商贸当先”发展大旗,不断开拓创新,在商贸发展、行业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预计20xx年底,我局系统销售收入将突破10亿元大关,上交税收突破400万元。随着我县社会服务事业的不断发展,商贸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并在发展中有效地承接新的任务。在党的建设方面,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紧跟发展步伐,从夯实基础入手,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我局现有基层党支部18个,党员近280名。近年来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商贸行业的新发展,我局党建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党组织中企业性质构成情况复杂。在现有的18个党支部中,涉及机关支部的有3个,公有企业党支部10个,股份制企业党支部2个,民营企业党支部3个。由于企业经济成份的不同,必然对企业的整个发展有着不同的要求和侧重点,这就对所在支部的工作,乃至对我局党委如何开展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二是党员分布面广。在近280名党员中,在岗党员只近百名,离退休党员一百余名,其余均为下岗失业党员。而在系统所有党员中,属非公企业的党员近60名,其余为机关及公有企业支部的党员。

近年来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性质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支部考核方式和党员教育管理面临着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考验;广大党员受到利益调整与分配的影响,加之在改革中身份的变化,思想上出现了一定的波动。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原有的支部考核管理模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在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转变之后,支部在所处企业中的地位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大部分企业都是重经济发展,支部组织建设得不到相应重视和发展,组织活动的开展也难以正常,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不到发挥,不能有效服务经济发展。

二是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度加大。在企业改制中由于大部分党员职工分流下岗,导致失业下岗党员面临着再就业选择、生活困难等问题,因而对党组织的抵触情绪较大,支部正常活动受到影响;而在岗党员中,尤其是非公企业党员,因受利益分配的影响,对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学习热情也不高,组织活动参与率下降。

三是基层党支部支委成员大多属兼职,精力有所分散,抓经济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对支部建设工作责任心有所松懈,有应付工作的现象,无法充当好基层组织活动“领头雁”角色。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就“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考核方法和党员教育管理模式,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进行了多次研讨,对不同类型的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同时也对处于不同经济成份企业的党员进行分类教育管理达成了共识,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科学有效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考核管理的主要做法

为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我局党委经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经济成份的党组织现状和特点,研究出台了不同的考核管理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针对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我局结合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根据全局经济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一是将企业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千分制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支部书记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年薪制考核,工责挂钩,每月预发定额工资,年终凭考核等次和标准予以兑现年薪,坚持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制度,做好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二是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百分制考核的办法,分别从党组织建设和领导、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台帐、组织活动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年终由局考评小组统一进行综合考评验收,考评结果作为基层企业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为加强对支部工作和支部班子的考核力度,提高支部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评议监督,在我局基层党组织中推行述职考评制度,制定了《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推行述职考评制度的意见》,由支部负责人每年对本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所在支部党员及群众代表、局属各支部负责人、局党委成员及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作为参评对象,从工作实绩、服务意识及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及遵章守纪、内容真实程度等四个方面现场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和反馈,并与支部工作评优评先挂钩,对评议较差的支部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总结提高,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确保支部述职考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本年度我局拟选择部分支部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四是积极推进“党建示范阵地”建设,通过树典型、立试点等形式,不断引导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筑牢阵地。XX年,我局党委从不同经济成份的党组织中挑选出比较有典型性的三个基层党组织作为重点党建示范阵地,其他支部同步推进。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我们根据非公企业发展需要和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并利于非公企业发展要求的党组织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常规管理,分类指导,力求通过日常考核管理制度的科学合理来促使非公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研究制定了《非公企业党建考核管理办法》,从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党性意识、奉献精神入手,通过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如鲁星医药有限公司党支部根据企业实际组建了“党员服务队”,在活动开展中尤其是在对待临时任务和突发事件上,时刻显现着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赢得了非公企业经营者的肯定和支持,把握了工作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党建工作发展环境。

针对机关及老干部党支部,由于机关和老干部支部的特殊性质,我局着力从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树立形象示范表率等方面入手,一方面明确了局机关支部日常管理制度,力求从行为的规范上着手,彻底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党员的服务意识,同时,通过党建示范阵地建设和日常动态教育管理,实现机关党员干部价值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的升华改造,维护机关支部和机关党员在全系统广大职工中的形象,从而带动全局的基层党建工作。另一方面针对老干部支部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不均衡等特点,我局根据需要进行一些日常考核和常规要求,在活动的组织开展中,也是尽量贴近实际,灵活多样,着力通过组织活动的开展,让老干部们了解部门的发展,了解地区的变化,同时为他们创建回顾交流的平台,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回家”的感觉,切实感受到归属感和被关注感,同时根据党员行动不便、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支委成员的重点帮扶对象,定期进行上门走访慰问,了解情况,及时给予帮助,促进交流沟通,提高党员的党性认识,维护巩固党组织地位。

三、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做法

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支柱,党员意识的强弱决定着支部工作的实际效果,因此,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是推进支部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人文力量。我局结合系统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教育管理,不断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在公有制企业中,我局突出“爱岗敬业”主题,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带领并鼓励党员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业务,全面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与此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观、价值观。另外,充分显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示范岗,激励广大党员争创党员先锋岗位,并定期评优授牌,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奉献为上的荣誉感。如:平凡岗位上涌现出的优秀党员万承和同志,通过在全系统宣传教育,引起了共鸣,收到较好效果。其中物资城党支部通过有效的教育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党员干部义务平整办公楼周围道路,确保城内交易车辆进出方便,得到了业主的好评和职工的敬佩,从而提升了党组织和党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增强了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我局从现代企业发展要求出发,将企业文化建设与党员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广泛采取岗位练全优、业务比赛、技能观摩以及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在企业党员中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努力引导企业党员成长为业务骨干,使企业党员成为支持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做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的作用,以党员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赢得企业对支部的理解和大力支持。鲁星公司党支部的“党员服务队”,在药品的组织配运中,全体党员任劳任怨,以奉献争贡献,连夜送药下乡,以吃苦实干的精神赢得了经营者对党组织作用的认可,为支部建设和活动的开展争取了有利环境和支持。

在困难和下岗党员中,我局在托管中心党支部组建了党员服务中心,建立了困难党员和下岗党员档案,对有一技之长的下岗党员,我局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为他们寻找再就业的机会;对生活困难的党员,我局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时帮助;对于年龄较大的党员,我局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的形式进行慰问。力求从组织上、从思想上关注关心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上门送学、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沟通思想,坦诚相待,消除抵触情绪,不断完善服务中心功能,使之真正为党员办实事,办好事,巩固基层党支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组织地位。

在特殊群体中,我局涉及企业军转干及老山前线立功伤残退伍兵近50名,在对他们的教育管理上,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搭建平台,从发扬革命传统,保持军人作风上入手,进行思想上的教育沟通,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需求,一方面在教育管理中要求他们继续发扬军队光荣传统,保持革命军人荣誉感,在新的岗位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另一方面,采取岗位开发与腾岗安置相结合的方法,近年来先后安置了近20多名转业干部和伤残军人就业,并在生活上切实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大力支持鼓励企业军转干部自主创业,实现人生价值。其中有3人领办、自办了企业,实现了自我价值,也为商贸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平台的搭建上,我们还通过对生资公司大楼资产的有效盘活,为有干事欲望、有创业能力的系统企业军转干部和老山前线立功、伤残军人提供一个发挥才干的平台,并将他们集中纳入生资公司党支部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为我局乃至我县的稳定创造了和谐环境。

四、几年来探索党建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局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组织建设,不断创新举措,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每年主要经济指标均以25%以上的增幅上升,全局上下发展环境宽松和谐,取得了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1、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通过科学的考核管理,促进了基层党支部以完善的制度、有效的活动,不断强化了核心作用,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以述职考评的方式增强了组织亲和力和影响力;同时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和岗位设置,为广大党员提供了履职平台,支部吸引力逐步增强。基层党支部关系顺畅,运行规范。

2、党员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通过因人而异的教育管理,增强了党员的党性认识。有抵触情绪甚至是有错误想法的党员,在真诚的帮助和感情交流中发生了转变,产生了共鸣,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在职党员通过在岗位作用上的体现,增强了荣誉感和使命感,自觉自律,充分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老党员极力发挥余热,老有所为,带动并影响着年轻党员积极为部门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机关党员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比奉献论贡献,树立机关形象,促进系统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局上下“比学赶超”氛围日渐浓厚,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得以不断提高。

五、几点启示

一是通过共性考核和分类指导的灵活结合,有效地促进了支部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充分调动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责任心。

二是通过动态考核和企业文化建设的灵活结合,有效地推进了支部工作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常规化、日程化,形成了人人参与学习、个个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通过理论学习和主题活动的灵活结合,有效地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强化了党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增强了是非鉴别力和自我把握能力,自上而下形成一股合力,充分发挥了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维护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地位,达到了理论教育在实践中有效体现的目的,全局系统党建工作规范运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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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基层党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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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

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

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二)会议次数及方法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

(三)会前准备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

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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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基层党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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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基层党支部建设,强化支部工作制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二OXX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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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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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近期,我们根据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对部分基层工会的财务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独立建帐工会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在调研的家单位中,有x家机关事业单位和x家企业工会是独立建帐的,企业工会建帐的以上市企业、规模企业居多。这类企业工会财务帐册由工会专人单独管理,财务收支由工会主席把关(审批),收入、支出情况清晰、明白。独立建帐工会的各种经费提留也都能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如:县教育局、县人民医院、x公司等能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企业单位,如: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有单独的明细表,有预算计划,收入部分经费来源、支出部分资金去向都十分清楚,并且比较规范,严格执行了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行政对工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还给予经费补助,XX年工会费提留x万元,公司行政补助xx万元。但也有少数工会没有提留工会会员费。

二是工会财务挂靠行政财务现象普遍存在。在所调研的单位中,有x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和家企业工会财务挂靠在行政财务上,在行政财务上设立了一个科目。这些单位的工会组织经费虽然也能正常用于职工教育、培训以及福利等方面,但经费由行政代管,单位的行政领导直接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和审批,工会主席没有审批权,这是与《工会法》相违背的,甚至有个别企业在行政方面不能正常支出的费用放到了工会科目中支出,明显违反了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会经审组织形同虚设。

三是没有单独建帐现象仍然存在。在所调研的企业中我们发现,还有2家企业没有单独建帐,更没有独立银行帐户,一家是新建立工会的企业,另一家是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后者家族式管理现象比较突出,凡事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对提留工会经费认识不到位。

二、问题根源

一是有些单位法人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会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错误认为只要组建了工会,上级工会就认为履行了职能。在经费拨缴上,个人意愿想拨多少就拨多少,拨不足没有关系。

二是基层工会主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大部分规模偏小企业,基层工会主席不敢行使自身应有的权利,认为自己的职务是老板给的,凡事得看“老板”的眼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放弃对工会管理的权力,致使工会组织在企业的地位严重削弱。

三是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作用没有发挥。大部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形同虚设,仅限于报表的签字,没有对基层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情况实行审查监督,丧失了经审组织的职能。再加上一部分企业规模比较小,实际情况是没有配备经审人员。

三、几点思考

一是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建立独立帐户。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并凭法人证书办理单独开立银行账户手续”。通过开设工会帐户,基层工会要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簿,经费管理坚持实行主席“一枝笔”审批制度,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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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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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__县综治办于11月份对全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工作调研。通过深入乡镇、村(居)调查研究、广泛召开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该县社会管理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广泛征集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利益格局、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还存在以下的困难和问题。

1、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仍不够完善。全市“一中心五网络”运行体系中规定:区县设立社会管理中心,与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社会管理办和综合治理办。其中综治办为正科级单位,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由于原先的综合治理办公室是挂靠政法委工作,可以说是常设的“临时机构”,其编制受政法委编制的限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后,县、乡综治办人员编制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管理是个大范畴,除了发展经济外,其余工作都包含在社会管理中,单靠一个挂靠部门去调度和考评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2、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一是基层政法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乡镇社会管理中心承担着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防控、安全监管等诸多职责和任务,工作任务重。就__县基层政法力量的配备来看,一方面由于年轻警力调出人员多,警力年龄结构偏高;另一方面由于受政法专项编制的限制,招录门槛高。政法机关人员很难得到及时补充,造成很多基层政法部门力量严重不足,2-3人的派出所还普遍存在。二是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难以适应群众需求。社区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社区居委会趋于行政化,承担大量的行政部门工作,影响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部分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不规范,居委会成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导致居民对社区工作缺乏必要的关心和支持。部分楼道长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服务管理作用未有效发挥。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企业缺乏有效监督。一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绿化等损毁严重,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差。部分小区因没有封闭,治安环境较差,入室盗窃案件频发。少数居民毁绿种菜、停车,私搭乱建,在小区住宅内开设家庭宾馆、饭店、棋牌室,在居民小区内开办加工厂,噪音、油烟污染扰民,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三是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还不够健全。突出表现在:一是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击鼓传花,群众跑了一圈,就是无人负责解决问题;二是少数部门责任意识不强,解决信访问题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未从根本上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信访问题,仍然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没有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造成同一性质问题不同群众反复上访。同时,部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能力欠缺,遇到问题不愿选择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维权方式,更多选择“零成本、快解决”的信访渠道,致使大量问题集中到信访部门,一些民商事纠纷甚至已经依法判决的诉讼案件也进入信访渠道。

3、社会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需求日益提高,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如:城市规模、人口迅速扩张,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现有的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互联网虚拟社区、博客、即时通讯等迅猛发展,在“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网络舆情分析应对能力,成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当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服务,发挥其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各种偶发事件都有可能迅速升级演变成对抗激烈、难以处置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应急处突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房价过高与住房保障、劳动就业与分配不公、消极腐败现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成为当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前几位因素。

二、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考评机制。一是抓好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的落实。建议将区县社会管理办单独设为党委或政府的常设部门,升级为副处级单位,上级社会管理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对社会管理办明确具体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设置。以进一步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和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特别是遇到难事推诿扯皮的问题,确保各职能部门形成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力。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社会管理创新“创什么”、“怎么创”明确后,更需重视“怎么考”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考核是保障、考实是要求。在考核上,一是要体现考核的激励性,要与经济建设一样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奖惩激励的力度要能有效调动基层的积极性。要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分值不低于50%。二是要体现考核的导向性,紧紧围绕新理念、新目标、新要求进行绩效评价,要加大创新考核分值,不能把创新做法像金子掩埋在沙滩中。制定社会管理创新奖项评比奖励办法,激励探索创新。三是要体现考核的科学性,综治考核要坚持过程和结果相结合,但不能事无巨细,纷繁复杂,要突出重点,化繁为简,制定公平公正、易操作的考核措施。

2、进一步整合力量,建立多方参与的服务群众机制。一是加强政法服务管理工作力量的配备。建议上级部门能够适当增加警力编制的数量,尽快出台政法部门人员流动机制或招录工作机制,解决基层政法部门特别是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各级社会管理组织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提高各级党组织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协同作用。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做到关口前移。把街道、社区作为源头治理的前沿,综合协调和引导各部门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为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统筹谋划,尽快解决社会管理中的新问题。

面对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问题,要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具体操作层面的分析研究,才能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但社会管理创新不能仅靠纸上谈“新”,关键在于落实,在于找准落脚点和切入点,千方百计集聚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把上级精神具体化,把外地经验本地化,把理论研究务实化,既谋又干,既知又行。一是建立社会形势分析例会制度。要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分析社会形势,每月召集成员单位交流分析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情况以及掌握的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展趋势、解决措施等,进行分析研判和研究部署,对重大复杂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二是建立基层社会管理指导员制度。推行市级机关结对联系区县,县级机关单位结对联系乡(镇)活动,从机关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热心从事群众工作人员,组建村居社会管理指导员队伍,在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指导基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三是建立标本兼治机制。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比较多,仅在事发时疲于应付,而疏于事前防范、事后原因分析以及源头治理等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立足标本兼治,想方设法从源头移走“火药桶”上下足功夫,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的转变。首先要积极完善稳定风险评估。对实施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征地拆迁项目,规范评估程序,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其次要着力规范社会行为。通过深化法治建设,强化行政监督、执法监督和问责,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执法公信力;通过组织开展更丰富、更高频率、更深入基层的社会教育和文化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出台严管干部工作规定,深化反腐倡廉,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再次要加强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和积极性,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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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科研,全文共 2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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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 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 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xx]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 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 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审批、使用经费,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接受学校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纵向项目经费按项目来源单位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横向项目在保证按合同(协议)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不超过35%的科研劳务费(有明文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向校外合作单位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科研项目批复、转拨科研项目合同和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除经费划拨单位有明文规定外,管理费按实际到校经费的5%提取(学校立项资助的科研经费不提取管理费),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为:学校提取10%,用于补充学校科研基金;科研管理部门提取业务费4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费、科研项目申报、检查评审、结题验收、成果申报鉴定、宣传、赞助、扶贫等支出;有关管理部门提取事业基金50%,主要用于接待费、对外支付的劳务费、咨询费以及管理人员值班加班、奖励等支出。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结题和结余经费的管理:

(一)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根据项目经费明细账编制项目决算表,到财务部门办理结题手续。

(二)对已结题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按科技部国科发字[20xx]462号文件、重庆市科委渝科委发[20xx]1号文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财教[20xx]30号文件、教育部社科[20xx]2号文件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执行,结余经费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额度,超额部分将按原渠道上缴。对结题不结账的横向项目经费结余,由财务部门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将其经费余额划转学校并注销其项目。

第十二条 科研成果转化经费的分配:

(一)技术转让的科研经费,按项目单独管理,其经费在扣除中介费后,分配按表1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二)如果学校成果以技术入股形式进行转化,或技术效益分红,其经费分配按表2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三)以股份分配方式进行的成果转化收益,项目组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学校与科研人员各自的权利和职责,以保证转化成果产业化的有效实施。

(四)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费:以“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0.5~5万元/项的标准收取使用方费用。

第十三条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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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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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市政协组织开展了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专题调研活动,内容涉及动态人口管理、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和各类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思想道德建设、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信息网络管理和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等八个专题。共有200余名政协委员参与,发放调查问卷1050余份,形成调研报告44份,意见建议54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市政协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若干问题的建议案》。

一、我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就

""以来,我市在坚持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城镇化建设、努力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社会管理有很多创新之举。

1、经济发展为加强社会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以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保持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期间年均增长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不仅开始跟进全省的发展步伐,也有力地支撑了社会事业的同步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共进。

2、民生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将民生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有限资源,积极推进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移民搬迁等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极大改善,方便了群众就业、就医、上学、出行等,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3、社区建设起步良好。全市建立城镇社区129个,覆盖人口50万人,农村社区365个、服务人口42.5万人。社区服务设施取得不断改善,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队伍不断扩大,服务方式不断完善,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环境初步形成,社区在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4、公共安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公共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构建了以政法部门为骨干、以综治维稳责任体系为主体的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力遏制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了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基本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扎实有效。公共安全服务水平总体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5、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引起重视。各县区都把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建设和谐安康的主要抓手,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汉滨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增强基层服务群众能力;汉阴县实施"6加1"惠民工程和"人民调解进万家"专项行动,受到基层群众普遍欢迎;石泉县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旬阳县出台户籍管理新规定,进一步放宽进城镇落户新条件,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有序向城镇转移;平利县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拓展了法律服务困难群众的新渠道;白河县开展"四个好"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宁陕县推出"连心工程",实现干部群众连心结对的全覆盖;紫阳县推进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镇坪县实施营养工程、高中免费教育惠民工程、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等措施,使得全县教育事业出现了新局面;岚皋县把劳务输转、促进旅游业发展作为重点惠民举措,不断拓展就业渠道和规模,稳定就业形势。这些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不仅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认可,也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我市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正处在一个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调研认为,我市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1、动态人口管理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外来人口和农村居民不断流向城镇,他们在为城镇建设和经济繁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因为群体的特殊性,也带来了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治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社会管理问题,流动人口增加与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滞后的矛盾加剧。

2、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老有所养难,物价上涨过快,群众公共健身场地、活动场地少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公共服务职能弱,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公共服务在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存在失衡现象,公共服务投入仍然偏低,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等,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待提高。

3、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在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评估还存在一定不足,如征地搬迁、工程建设、企业改制、地质灾害预测防范、各类纠纷处理、医疗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安全等方面,由于缺少深入细致地调查,或没有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或麻痹大意,对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由小问题引发大矛盾,致使一些问题引发进京、赴省、到市上访案件。

4、"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组织建设和管理服务方面。在我市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对党工群团组织建设认识还不到位,党工群团组织的发展管理和服务滞后。"两新"组织中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在新经济组织中,党员分布零散,流动性大,给教育管理和培养发展带来较大困难,群团组织作用更是难以发挥。一些"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组织不能按规定开展活动,有的即使开展了活动,效果也不明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组织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组织运转难。

5、思想道德体系建设方面。一是一些人理想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糊,意志消沉颓废,精神萎靡不振。二是道德规范缺失,少数人贪污受贿,损公肥私,唯利是图,尔虞我诈,道德失范,这些极少数的反面典型影响了整个社会的风清气正。三是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在不断发生作用,人情淡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重利轻义、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制意识薄弱,执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社会诚信缺失。

6、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目前我市社区功能难以发挥,作用甚微,社区"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对社区工作研究不够,如社区与小区、小区与物业、物业与开发商的关系问题,还停留在自然发展状态,缺少有效的法律监督,导致业主委员会无法履行属于自己的权益保护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工作的开展。社区经费投入不足,相关工作难以开展;宣传不够,居民对社区认识程度不一。政府对社区工作指导不够,应服务的项目少而单一,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居民对社区工作认可度相对较低。

7、信息网络管理方面。信息网络管理主要缺乏规范、有序的安全监管。多头管理、配合不力,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自为战,协同意识不强,缺乏统一的指导;主导不力、宣传不够,重建设轻管理,重形式轻引导,对虚假、炒作信息正确引导、主动出击不力;违规网吧屡禁不止,一些网吧为追求效益最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黑网吧等问题成为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8、群众工作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部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做好群众工作链条脱节。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不牢固,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干部作风不扎实,左右扯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方法不当。三是一些部门重视抓项目、抓发展,却忽视了投资环境和群众工作。四是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矛盾化解、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新旧政策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脱节,没有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和谐的社会管理机制。五是一些职能部门工作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做得不够。六是没有准确把握群众想法、情绪、将大量的社会矛盾处理在初期、化解在基层,导致违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甚至无理取闹的案件增多,使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9、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较弱。社会管理问题说到底是经济发展问题,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带来的问题,这些问题有长期历史遗留的,也有社会深刻变革带来的;有社会建设滞后带来的,也有由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不够造成的;有思想观念上的,也有体制机制上的,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在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物质和制度保障。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因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各方,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结合我市实际,应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从影响和谐稳定和国计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使社会管理更加有效。建议: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强化政府监督和服务职能,树立服务为先的行政理念,科学设置社会管理体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尽快探索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在教育引导提高人口素质和优化科学的管理组织体系上下功夫,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政府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形成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政权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组织,以非营利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三大管理组织体系。二是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增长,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公共服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把新增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逐步使公共服务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主体。三是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方式灵活、效率较高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四是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一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长期任务纳入城市管理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改善管理和服务措施。二是循序渐进,有序引导,加快城镇化。结合我市""规划,抓住陕南移民搬迁这个历史性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从安康实际出发,不下硬指标、不搞一刀切、不追求眼前成绩,科学指导,健康发展,达到通过城镇化建设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目标,解决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农民增收较慢问题,在农业农村稳定的基础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三是完善配套机制建设,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投融资、移民搬迁等各种惠农政策,制定和出台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把流动人口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四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对流动人口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城镇文明程度的提高。

3、加大社会公共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尤其要做好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尽量使一些有苗头性的上访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二是建立健全抗灾救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强化重大灾害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着眼点,以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足度为标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严惩入室盗窃、偷盗车辆、抢劫财物、危害民众安宁的违法犯罪。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矿产开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深入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公共统一标准的有关信息发布制度,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一步健全完善饮食、食品、药品、医疗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4、切实发挥"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作用。一是改变工作理念,找准党工群团组织工作与"两新"组织发展的切入点,把加强组织建设定位在沟通政企关系、协调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利益、密切干群关系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服务,增强凝聚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上,把党工群团组织建设好。二是创新运行机制,按照谁登记,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探索"两新组织"中党工群团组织做好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和有效办法,把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到"两新"组织中,为其依法、有序、健康开展活动保驾护航。三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的原则,重点加强"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加强队伍管理;按照分类施教的原则,加强对党员领导、管理层党员、一般员工党员的政治素质、党性意识教育,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分层、分类管理的办法,开展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融党员管理于"两新"组织日常管理之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在社会管理中的影响力。

5、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一是以教育为基础,持之以恒地对全体公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知识教育,为道德能力建设夯实基础。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发挥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和必要礼仪,完善有关规则章程、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让各行各业、各级各类人员行有参照,做有规范。二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现有的各项创建活动,继续推动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县城、文明镇村创建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建设阳光政府,树立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三要以制度为保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评优评先、检查督导、奖优罚劣制度,确保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6、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一是完善社区管理格局。建立和完善政府依法指导、社区依法自治、社会积极支持的社区管理体制,使社区真正实现自我管理。二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社区单位和组织协同配合、社区家庭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现代社区治理结构,形成横向联系、齐抓共管的局面,构建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三是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社区各项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各项社区工作,着力解决社区行政化、机关化倾向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让社区居委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社区服务和居民事务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四是提高社区群众自治水平。建立和完善居民代表会、居民议事会、居民委员会、居民议事小组等机构,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议事机构与执行相分离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完善以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社区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社区工作考核制度,促进社区开展工作。

7、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一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积极收集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了解网民的诉求,并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应,主动邀请权威媒体对事件真伪实事求是地报道、评论,发布权威消息,起到释疑解惑作用。二是按照公开管理、依法管理、主动管理的原则,统筹公安、文化、工商、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形成综合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大对网络基础运营商忽视管理责任的行政监管,健全网上综合防控体系;把网吧管理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减少网瘾人群;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将网上正面引导与网下落地查处结合起来,严厉打击网上造谣污蔑、恶意中伤、欺蒙诈骗和黄赌毒等犯罪活动,更好地保护好人民权益,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做大做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艺术类网站,加强校园网站建设,围绕我市独具特色的优势资源,创作优秀的网络文化原创作品,打造具有安康特色的网络平台,使网络成为宣传安康的重要窗口。

8、努力改进群众工作方法。一要强化群众观念,牢记做好群众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坚决反对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诉求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做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主动性。二要提高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克服遇事 "拖、躲、捂、推"的"惰"性思想,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三要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把群众最关心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住房、医疗卫生、教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问题解决好。四要实施民主科学决策,用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和衡量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做到明显影响稳定的政策不出台、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把握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

9、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工作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政一把手应担负起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第一责任,把任务分解量化,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和奖评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突出重点,以典型引路,整体推进,通过各项工作的认真落实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三要完善机制,强化考核。以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标准,明确达标要求,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中,作为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建立督查、评议机制,对基层工作的考核,要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等办法,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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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基层党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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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风要求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2、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认真执行《党章》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及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坚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规定办事,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树立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解放思想,敢于开拓,真抓实干。

3、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根据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年初认真制定计划,半年检查分析,年终总结表彰,抓好落实,注重效果。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为了充分发挥这种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经常不断地教育和培养各条战线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明确此项工作的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简称十六字方针。

(1)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降低标准,更不得另立标准。

(2)保证质量。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结构。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中,要注意使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结构包括改善年龄、文化结构和职业分布。

(4)慎重发展。发展新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坚持个别吸收原则,严格履行入党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有了入党要求,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才能被吸收入党;党组织要坚持逐个培养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大会和党委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要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在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过程中,要防止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的现象发生。

(2)科学规划原则。依据组织建设的需要,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发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发展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一次,党委半年研究调整一次。

(3)责任追究原则。对组织发展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对把队伍带少了、带老了、带丢了,任期内没有发展党员或违规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必须追究责任。

(4)总量控制原则。发展党员要适当控制数量,切实提高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基层党委要根据全县的发展总量科学规划本单位的发展数量,既不搞关门主义,又不搞突击发展,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点原则。发展的重点就是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以及农村、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要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加大发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点为由,忽视其他行业和阶层,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议的原则。发展党员是集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为一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它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研究、部署、落实,而不是集中发展、突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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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科研,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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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体科字[20xx]164号)《国家体育总局科学研究与科技服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范围

(一)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

(二)经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申报,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或其他单位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资助单位有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除外)。

第三条 科研经费应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的管理

第四条 申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项目,应提出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说明计算依据和理由。立项后,研究经费采用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由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核拨到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

第五条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项目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

1、科研业务费:包括差旅费,业务资料、检索、查询费,论文打印、发表、出版费等;

2、实验、材料费:包括测试、计算、分析费,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的购置、养殖费;

2、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研制和租用费,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预算中要写明设备名称、数量和单价);

3、协作费:指外单位承担研究、试验、加工等经费,在申报项目时应说明协作内容、预算依据和经费拨付方式。

(二)人员费:指项目组人员的津贴。按下拨项目经费总额的10%分两次提取,在项目经费下拨到位后首次提取5%,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提取5%。由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方案,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发放。

(三)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费用,仪器设备的维修、损耗费和水、电、供暖、通讯等费用。管理费的比例为科研项目当年实际拨款额的10%,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如项目内含外单位承担的子项目,其子项目管理费由子项目承担单位提取,不得超前、重复提取。

第六条 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按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支出时,应由课题组按项目经费预算范围和标准提出使用计划,报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对该项目研究经费进行审核,做出详细经费预算,与其他验收材料一起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研究经费如有节余,节余部分归项目承担单位。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追回所余经费。

第三章 检查监督

第八条 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对科研与服务经费单独核算建立帐页,并详细登记科研活动中的每项开支。每年年底提交经费使用决算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与有关拨款凭证复印件等一同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第九条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分年度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经费使用决算报告进行审查。对检查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将缓拨或停拨后续经费。对未按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将核拨科研经费超范围支出的单位,将从下年度核拨经费中核减。

第十条 获得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科研经费资助的其他单位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本办法。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要求的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以不正当手段、藏匿科研经费、逃避管理的,一经查实,追缴经费,在三年内取消其科研项目的申报权,并追究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由科研经费形成的成果属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所有,设备仪器等资产留归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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