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厂房地面硬化建设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施工工程。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及标准:, 30cm厚河卵石垫层,25cm厚成品混凝土标号C25。厂房是C25。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日竣工,工期 天。
二、验收标准
本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汇总施工材料,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本合同要求。
三、合同价款及工人工资预付款
1、本合同工程单价为人民币(小写: )单价为税后价。
2、工程付款方式为每贰万平米验收合格后结算97%。
3 本合同签订之日内,甲方收取乙方工人工资预付款人民币(共计)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甲方代为发放,其产生的费用将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一个月内第一次结付工程款即退还乙方,工人工资预付款拾万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有建设本工程的资质要求。
2、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清场工作,方便乙方施工建设。
3、本合同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图纸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改变图纸进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造成的工人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由甲方承担。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派驻工程监理一名,乙方应服从工程监理的监督。
8、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会同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否则视为该隐蔽工程不合格。
9、本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3%的质保金。
10、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如发生翻浆,断裂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平整路基厂房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施工管理,路基完工后, 。甲方如期把工程款结清,如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合同自动解除。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所照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产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商,由人民法院仲裁。
4、乙方必须保资质和证件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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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饰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 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柳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柳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取得上岗证书的个体工匠。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幢 室。
3、住房结构 :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工程预算书》
5、承包方式: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二、 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2、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_________元;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 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指派_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 乙方工作
1、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 安全生产和放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 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复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 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壹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六、 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家居装修协会、消费者协会或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预算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姓名(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篮球场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学校校园风貌改造工程二标段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对校内xx幼儿园前篮球场进行改造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量确认:详附签证单(签证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单未含税金,税金按清单定额另计,工程量为实际发生量)。
第二条 施工内容
1、主体工程内容:原篮球场重做EPDM塑胶透气性面层(面层厚度为8mm厚),画出标准篮球和羽毛球活动区域。
2、附属工程内容:
1)新作前铲除篮球场原塑胶面层;
2)采用C30细石混凝土修复篮球场基层损坏的地方;
3)用黑色塑胶颗粒对篮球场基层有高差的地方进行找平;
4)篮球场周边绿化增加。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配合施工过程正常顺利进行。
2、确认施工图纸及方案,并说明使用材料和效果。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决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使用材料需符合标准和各项要求。
3、工程需符合验收标准:篮球场面层平整度达到要求,误差因在2mm以内;篮球场面层外观无裂痕,无明显接头、分层、凹凸现象,不积水。
4、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条 工程结算
合同总价为 (大写: ),于 年 月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 附件
1、签证单: 张。
2、篮球场图纸。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包工施工合同
甲方: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__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五工期要求: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同步安装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 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__元以下的罚款外,造成甲方延误工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jgj59-99安保体系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作为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七 质量验收程序:
1 对材料质量、型号、规格、产地、产品许可等内容由甲乙方共同派员检验。
2 对安装工作的正确性与符合性检验,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复验。
3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通水、通电、通气、通风、水压及气密性检验;系统调试、电阻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运转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竣工验收。其质量标准应与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相一致。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5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另行赔偿。
八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二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对缺陷部位进行修理,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
九 本工程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下列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的机具有
十 承包工费计算方式:本工程按乙方承包的总工作量约为 ,计工程款约为 元。
十一 本合同第十条关于乙方的承包工费中已包括甲方给乙方的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包干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第十条的工费单价是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业主规定的质量等级时的完全价格。乙方的结算价格是竣工时按甲方、业主、质监等各方联合验收评定的结果定分计价;达到业主的质量要求的定为85分,得本工程的完全价格;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每下降一分。扣元/㎡.
十三 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程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应得工费的45%.甲方在付款时扣除当月为乙方代付款项和因故罚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发放零星借支和其他生活费用。
3、乙方承包的安装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承包应得工费总额的30%.其时,如乙方无后续工程施工,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的施工区域。
4、乙方剩余部分的施工工费,如在年终春节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由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扣款项后,向乙方一次性兑现。如本工程至年终春节前未最终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则乙方只能按承包总工费的90%收取,待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二个月内,除预留3%的保修金外付清余款。
5 乙方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和领款人签名,其中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十四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元{按承包总价的的5%缴纳}.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五限额用料:甲方对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实行限额使用,限额材料的种类由甲方确定,包括:各类机、泵、箱、柜、盒、表及管材、导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铁皮等,限额数量由乙方承包人根据施工图优化布设方案后计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如无正当理由的超用部份由乙方承担,节约部份由甲方按节约额的%奖给乙方。
十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和提供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施工机具等。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限额内施工材料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十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 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 乙方及所属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凡发生聚众闹事、行凶斗殴、赌博、偷窃或其它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7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安装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8 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十八 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乙方承包人常擅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甲方总体施工进度的,
2、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3、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4、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5、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由甲方向乙方补偿损失:
1 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施工工资时间达一年以上的,由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期工费的利息。
十九 其他:
1、乙方所有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内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雨天施工备有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均由甲方统一采办发放,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等项费用,乙方按实际从业人数每人每年承担二十元。上岗培训费用由乙方培训者自理。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除保修条款继续履行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保修条款自行失效。
代表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道路建设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塔石乡人民政府
乙方: 工程队
为确保宰能村扣香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设路线为宰勇大寨至扣香自然寨。
2、工期要求是xx年3月10日至xx年12月30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
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4.5米,弯道地段为6.1米;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6.1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不得大于10%,纵坡长度不得大于80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米。
3、土质边坡按1:0.5-1:0.75,坚石边坡按1:0.2,软石边坡按1:0.3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2.75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500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乙方无论任何时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路建设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未完成整条线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绝支付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搞好公路经过的山林田土、房屋、坟墓等的协调和搬迁工作,如因未搞好协调和搬迁造成乙方工程误工的,从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计支付乙方的误工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机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
4、甲方必须派员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篇5:简单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州水务局将--结古镇禅古新村0.4kv~10kv线路工程承包给--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 --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
四、设计单位:--
五、工 期: 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 、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 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州水务局 乙方: --水利水电工程局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行: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石雕工程制作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甲方(发包方):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十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篇8:通用的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停车场
一、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工程的定位控制测量,水准测量与平面放样。停车场车道和车位的建设工程。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理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居民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对停车场的车道和停车位进行施工建设。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建筑垃圾清理费以及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个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45万。
七、工程结算:
按分段结算方式对工程款进行结算,施工单位进场,甲方预付25%工程款,以后按施工进度支付。不在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项目以计量结算。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对于砼浇灌的部位要派专人进行浇水养护,其他需要防晒、保温的基础上要采取适当的覆盖措施。
2、严格把好材料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流入到施工现场,特别重视控制砼及现场砂浆的拌制质量。
3、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停车场车道和车位的建设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9:过路顶管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就 水电穿过路顶管工程施工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
二、工程名称: 。
三、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负责穿越施工设备的供应及操作。
四、工程内容:
1、水电顶管工程穿过路包括:消防管道无缝钢管约 米;高压线套管:约米;穿越长度以双方确认的管道入土点和出土点的距离为准。
2、甲方提供施工区域其它管线的位置,乙方必须核查并认真勘测。施工中若破坏其它市政管线或损坏市政、园区路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工期要求:按照正常施工,本工程总的工期为 天。具体开工日期按照甲方要求。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价款按照双方确定的材料及顶管工程施工价格为准(具体价格见附表)。水施顶管工程量暂定为 米无缝钢管,共四道.每道约 米,电施顶管工程量暂定为 米PE管,共五道,每道 米。总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如有变更,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顶管价格表单价进行结算。
八、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九、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2、甲方负责乙方与工作有关的第三方关系的协调工作;
3、甲方负责指定本工程的施工位置;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工作,若发现乙方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能力或无法完成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施工场地清理;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位置接通水源、电源,并负责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
3、乙方负责自行安排施工人员住宿,并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4、乙方自备设备工具,负责的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机械运输、设备安装、顶管施工、设备工具修理等;
5、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财产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并对材料的质量问题负责;
7、为保障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乙方安排人员的技能与数量必须与之相适应。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经甲方同意,工期可以顺延,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乙方负责无偿返工;
8、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质量、安全及现场的规章制度。
十一、结算方式:
1、工程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为准;
2、在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项目增减项执行双方确认后的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
3、结算程序,按甲方有关制度执行。
十二、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到结算价款的95%,甲方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14天内付清。乙方支取工程款时提供合法发票;
2、付款时按甲方规定的付款程序支付。
十三、安全生产: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发生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在西横街有一至三层多栋旧房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拆除范围及要求:
1 、祁阳县西横街 号至 号旧房需要全部拆除。
2、清运整过拆除的建筑垃圾,平原地面。
3、砌筑拆除旧房前面的围墙,长约32米,高约2米,墙体为“ 8”眠墙。
4、自进场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二、拆除费用:整过房屋拆除的建筑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砌固围墙,清运建筑垃圾,甲方另补乙方人工费、清运费围墙等工资款叁万玖仟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切断各户进户水电、外场通讯、煤气管道。
2、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
3、处理好相邻关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除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不得阻碍交通。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 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1:学校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石坝小学操场西面60米X5米直跑道交予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60米X5米直跑道
施工地点:石坝小学操场西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可确认的设计方案及协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主要内容:60米X5米直跑道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从收到甲方通知后起计,5个工作日完成。
2、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或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a.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并相应增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或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
c.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风雨潮湿天,不宜施工的。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材料款及用工数进行付款。
2、工程费用:
路基石160块 X 13.5元=2160元 石子4车 X800元=3200元 水泥8包X20元=160元 沙子一车250元 石粉2车X550元=1100元 人工:大工5 X250元=1250元 小工5 X150元=750元总计大写:捌仟捌佰七十元整 小写:8870元
六、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工程结束后转账
七、工程验收
1、材料进场,乙方须提塑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2、在工程施工进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材料、人力技术、施工程序、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合同及承诺、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验收或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则双方同意视为自动验收合格处理。
八、竣工交付后服务
乙方为本工程向甲方提供壹年免费保修。如因地震及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原地基及认为破坏、不正当使用等原因而引起的问题不属于乙方保用范围。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工地上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地点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基础,如因原基础原因造成面层损坏(例如原基础沉降引起面层的质量)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责任
1、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质量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有责任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管理人员及现场监理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4、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2、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主管部门调节,调节不成,则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广告牌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宣传广告牌委托乙方制作安装。
现甲、乙双方就有关细节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制作形式:包工包料包安装。
二、尺寸及数量:信息站牌:规格:
制度、流程、职责牌各171块,规格:
价格为:
四、制作及安装工期
合同签定后,7个有效工作日内制作完工。
安装根据甲方时间要求安装,无条件配合。
五、质量要求
1、乙方承诺其基于本合同所采用的原材料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材质、规格、要求进行牌子制作安装,并对其质量负责。
3、乙方承诺其基于本合同所使用的材质,使用寿命2年以上。
六、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元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行生效。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账号:
代表人:
电话:
年月年月日日
篇13: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劳务承包适用的是民法中的《民法典》,劳务承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最新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最新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_____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该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单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
三、工程承包单价与内容
经双方协商,该_______工程按_______元/(m2、m3、t)的承包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现场规整与清理;200米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与其他队伍配合等内容。
四、文明施工与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在分清责任后给予罚款。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长沙市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办好暂住证,严禁有非典疑似病人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违者予以罚款,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报甲方。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所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因此单项承包必须确保优良,如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劳务结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与工期:
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先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借给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主体封顶付至劳务费的50%。工程竣工付至劳务费的70%。办完工程结算付至劳务费的90%。留10%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由于该工程工期紧,而且业主奖罚严励,为确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进场须交纳工期保证金_______万元。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扣工期保证金外,将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给予处罚。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和业主付款情况支付劳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不得入场施工。
(二)乙方
1.乙主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资质并有权对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动承担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不得瞒报,私自使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
5.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6.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嫖娼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须追究违约方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3.属于乙方自备设备,自带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须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响开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混凝土生产与运输的正常进行,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并达成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1.甲方31辆搅拌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不含甲方借用车辆,但甲方指令性的情况除外,费用另定)。
2.甲方1辆急修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
3.甲方3辆铲车轮胎的调换和修补。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轮胎劳务承包费用_______元。
2.甲方提供一定的作业场地,并租借空气压缩机一台、外胎硫化机一台、内胎补胎机一台、电动拆胎机一台、千斤顶等给乙方使用。
3.乙方负责上述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4.上述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轮胎工不得少于3人,实行24小时服务,确保车辆轮胎的修理与调换。
6.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的月度工作考核与评比(考核标准另定)。
8.甲方驾驶员在拆装、调换轮胎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甲方驾驶员进拌台装货时,必须查看轮胎是否完好,从而确保空车调换轮胎。如重车调换轮胎,驾驶员必须协同轮胎工共同调换。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自承包之日起,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双方均不得中途违约,如发生违约,则责任方赔偿对方一个月的平均承包费。
2.甲方车辆进入车间调换轮胎时间若超过1小时,扣除乙方承包费50元/次;超过2小时,扣除乙方承包费100元/次;如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轮胎工外出急修的情况例外)。
3.乙方须根据甲方文明生产要求,做好自己工作、生活场所的落手清工作。若检查不合格,由甲方开具整改通知书限令整改,并扣除乙方承包费100元;若当月发生二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的,扣除乙方承包费200元/次。
4.由于乙方未按规定做好报废轮胎的确认工作,从而导致轮胎报废责任无法认定的,由乙方承担报废轮胎的赔偿费用。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最新施工劳务承包合同范本三
编号: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4.1 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____元/平方米;初装修:_____元/平方米;水电: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篇14:玻璃膜施工合同
防水建材施工协议书
甲方(屋主):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小区内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_____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___个卫生间、厨房、___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_____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_____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_____米,混砖结构。单价为_____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___mm的南南铝材,厚度___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___扇、西面花色___扇、北面花色___扇。
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___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
(四)乙方:带贴砖施工用的水泥、砂子、工具施工,在完工时清理 干净施工场所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三、施工期限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_____元。
四、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___天内付清乙方费用___%。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押金,___个工作日内无任何问题,将余额支付乙方。
六、其它问题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___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5:内墙涂料施工装修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工程名称:宜居莱茵城会所。
2、装饰施工地点:雷锋大道宜居莱茵城。
3、装饰施工内容:会所内木饰面面板、地脚线、线条及圆柱的油漆饰面工程。
5、承包方式:清包工
7、工期:工期___天(合同签订日算起)
二、施工要求:
1、清理木面 2、打磨及清理 3、修补及清理 4、底漆涂饰 5、打磨清理 6、做到三底四面
三、现场管理要求: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配及安排施工,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工程验收按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篇16:建筑外墙保温施工热门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地 址:。
三、 承包内容: E外墙外保温系统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单价: ㎡(包括材料、施工、运输)
2、 工程量:暂定㎡,工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建设单位签证据实结算。
3、 工程总价:元人民币。
4、 付款方式:
(1)、乙方材料、人工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2)、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3)、余款5%自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年且无质量问题的1个月内付清。
六、 施工工期: 20 天(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提前5天通知乙方)。
由于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自然顺延;乙方如遇施工障碍需和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期如有改变,甲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于工期改变误工造成的直接误工损失,由责负责。
七、 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A. 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B. 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 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 工程管理
1、乙方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气、用水以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与生产单位方面的配合,由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协调,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现场代表:
甲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
乙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
九、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由于产品质量及施工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________年,保质期________年,保证不开裂不变形。
2、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品进行保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3、 工程完工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及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4、 本工程不得分包,如需分包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篇17:花镜设计与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场地介绍
我们花镜的地点正处于路口的右手边,长12.5m,宽3.5m。考虑到08级留下来的花镜中有许多的植物我们都能充分的利用到,所以我们保留了08级的大部分植物,然后融入到我们的设计当中来,充分的节约了资源,而且08级的所留下的植物经过了一季的生长,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景观效果,也给我们的花镜增添了许多色彩。
(08级花镜效果图)
二、设计思路
在花镜设计时,我们充分利用了08级所留下的植物,然后开始了对我们自己的花镜设计的思考与准备工作。于是我们到图书馆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查阅查阅工作。
我们考虑的是大色块的应用,参考了上面的这幅图的主要思路。
然我们开始了进行了设计的讨论,并最后确定了一下的设计方案
四季色彩变化:
春季:
夏季:
夏季至秋季:
我们将整个长条地区分为红色、黄色、蓝色为主色调的三个色块,相互区别又相互交错;围绕主体植物构建主景,形成视觉焦点,前低后高,以株型紧凑的植物为主,线条型植物为辅;做到三季可赏,夏秋为主,中层植物夏秋开花,前面的植物早春及初夏开花,后层植物夏秋开花,冬季留有线条骨干。
我们的主要设计意图为:
1、利用植物形态的区别形成起伏的冠线,背景整齐,主体植物集中,突出视觉焦点。
2、利用植物不同花色,形成色块的相错与交叠。
3、利用植物花期的差异,形成春季有花可看、新叶萌发,夏季盛开、色彩丰富,秋季主体植物长盛不衰、增添色彩的三季景观。
三、植物材料选择
我们根据具体植物的花色以及花期进行了植物的选择,在整个过程中都围绕着原有的设计进行植物的配置月选择,充分考虑了它们的景观效果,做出合理的分析后选用。
四、预算与报价
由于我们组沿用了08级的大部分植物,只是在小部分地区添加了新的植物,所以我们小组的整体预算并不是很高。
五、施工
我们的施工从5月5日早上7点开始,到第二日下午结束;大致的程序是:锄草-整地-移苗-放线-运苗-摆苗-定植-浇灌,其中等苗耽误了大部分的时间,使得整个过程都比较的慢。
1、除草整地
2、放线
3、运苗摆苗
4、定植浇灌
最终实际种植图
六、总结与感想
这次花镜的设计使我们第一次亲自动手设计施工的作品,在整个花镜的设计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和难处,也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发生,尽管如此,我们整个小组还是非常的团结,克服了总总困难,最终顺利完成了我们的设计和施工的工作。这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一次实习那么简单,也是大家共同合作的美好见证,它给了我们彼此熟悉合作交流的机会,也让我们学会了如何团队合作。
在整个花镜的设计上,我们采用的大色块的设计思路还是很成功的,在后来的养护过程中,我们的花镜收到了很好的实际效果,这给我们很大的欣慰。
最后我们得感谢这次实习这门课程,我们收获了很多。
篇18:施工项目承包合同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优质、高速、低耗、顺利地按建设方合同工期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双方依照有关建筑工程承包条款和《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株洲环洲鼎盛服饰城钢筋制安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各项条款。
一、 承包范围:
甲方将株洲环洲鼎盛服饰城钢筋制安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二、 承包方式、单价及内容:
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 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22.2元/m2计算。
3.承包内容:按照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包安全、包质量、包机械、包文明施工、包设备、场内材料运转,一次性包干、不存在另外签补计时工。塔吊、施工电梯由甲方负责,吊料和其他一切机械及加班自用的照明等均由乙方负责。
三、 质量技术及要求: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验收,为保证达到优质工程,各工程、土建与水、电要相互配合,各道工序严把安全、质量关,将安全质量放第一位。
四、 安全:
1. 安全防范是本工程的重中之重,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2. 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的在外)乙方负责购买班组人员的个人保险。
五、 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是安全的保证,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及进场材料必须码堆整齐,用材必须合理,保证先计划后使用的原则,不准大材小用、长材短用及乱拿乱配,不准用电烧水、做饭。如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
六、 工期:
工期自20__年3月开工,至20__年8月30日封顶工程主体验收。
七、 进度要求:
20__年3月完成1层、4月完成3层、5月完成 4层、6月完成4层、7月完成5层、8月完成 5层。
八、 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至第十八层为第一次付款时间,按已完成工程的70%付款,从第十九层起至主体工程封顶验收,按已完成工程的70%付款,本工程砖砌体完工后再结付20%。余款(10%)在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壹个月内付清。
九、 甲方权力及义务:
1. 及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
2. 保证材料供应、按合同规定付款。
3. 不得无理安排及违章指挥。
4. 甲方对乙方未能达到质量进度要求及违反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
十、 乙方权力及义务:
1. 遵守建设方及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安排、监督。
2. 不得违章操作及损坏工程成品,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如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
3. 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资,乙方应保证发放到民工手中。
4. 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达不到验收标准而造成返工,浪费的材料、人工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给甲方办理有关手续。
6. 乙方施工班组长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急事必须事先请假,否则按不到岗位时间诸计算每人每天扣罚金200元。
7. 本工逢年过节以及双抢均不停工,否则按缺岗人数计算每人每天扣罚金150元。
8. 乙方必须搞好生产、生活的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如发生有违反公共道德、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和不文明的行为,每次扣罚金150元作卫生费。
十一、 其他事项:
1. 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报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按总价的5%罚款。
2. 甲方负责安排住宿。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XX年1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新修订并发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新合同与3013版合同有了较大改动其中在工程验收方面,新增加的“中期验收”环节;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改变了原有分三次预订比例支付的方式,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自主权; 在工程变更方面,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担方式、工期变化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明确了工程变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新合同更能规范家装市场
记者采访得知,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出台后,天津市会很快推出新合同。业之峰装饰公司天津总经理王强表示:“天津市应该会推出新版装修合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家居装修行业不是很规范,需要企业多加改善,作为国家的法律、新规的出台对于我们企业摒弃一些不良行为很有利。所以推新 规对大公司来说肯定举双手赞成;第二从消费者角度看,新规增加中期验收环节,工程变更责任也更明确,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新合同让消费者装修更有保障
XX年版合同示范文本在原有的“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验收步骤中,新合同中增加了“中期验收”环节。新版合同通过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款时间与验收时间对应的方式,将此验收环节固定下来。
解读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XX版合同付款方式是: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60%工程款,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3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5%。在新版合同中,当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时, 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第二次支付;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第三次支付;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第四次支付。每次支付比 例根据协商而定。此外,双方可一致协商其他支付方式。新版合同打破原有的付款次数和比例,更强调消费者和家装公司协商结果,体现了合同的平等原则。
合同新增条款内容是:“甲方(消费者)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 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甲方不得与乙方(家装公司)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新增内容让工程变更责任更明确。
通过解读新合同增加的一系列新规和对企业的采访了解得出结论,新合同的出台受到企业及消费者的共同认可。此合同北京实施后有面向全国推广的趋势,新合同的实施势在必行。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出台不仅规范了参差不齐的家装市场,而且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更全面的保障。
篇20:弱电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20号楼2H
2、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总额(不含税价)计13710元(壹万叁仟柒佰壹拾元整),具体详见清单。付费流程如下:
备注:如需开具发票,另加6个税点,即823元(计算方式13710元_6%=823元)。
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业办公人员的安全,防止企业办公设备的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三、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