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经营农贸综合市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经营甲方的滨湾镇靖村农贸综合市场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温岭市滨海镇清村的农贸综合市场(1800平方,210个摊位)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转租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滨海镇农贸综合市场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农贸市场,并保证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__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5年,即从20__年4月15日起至20__年4月15日止。
四、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五年承包金为七十万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20__年4月15日缴纳伍万;
2、20__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3、20__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4、20__年4月15日缴纳壹拾伍万;
5、20__年4月15日缴纳贰拾万;
五、保证金
乙方于20__年4月15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伍万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农贸综合市场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预以接收。
3、甲方将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受护农贸综合市场设备设施及环境卫生,及时维修和清理。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农贸综合市场内结构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此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农贸综合市场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人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九、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拆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__补助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镇清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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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乐天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3层北侧
受托人(乙方):北京智诚万宝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小区20号楼2门602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义务关系,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经营范围: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19号的甲方超市机动车停车场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其中:停车场停车位共计210个。
二、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1 年。合同有效期限自 20_ 年 11 月 1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乙方经营管理政策依据:
北京市政府规定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停车场管理收费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重点区域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_】611号)等。
四、 停车管理及收费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不同车辆实行分类管理:
1、以下车辆乙方免收甲方停车费:
(1)甲方本单位车辆及甲方员工车辆。
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及甲方员工车辆牌号,乙方负责办理停车证,一车一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但因为员工离职等客观原因而需要更换停车证 除外。 对于非洋桥点甲方员工,凭 甲方员工卡可免费停车。甲方洋桥点免费车辆一般为50辆以内。
(2)甲方大宗购物车辆。
甲方大宗购物车辆在地上一层停车场停放,由甲方负责办理免费停车证后通知乙方。
(3)甲方租户车辆。
对于甲方租户车辆,应按照与甲方租赁合同的约定提供的专用停车位,由甲方负责办理免费停车证后通知乙方。
2、以下车辆乙方收取停车费
(1)、甲方会员购物车辆
乙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收费标准的50%向停车人收取停车费,即每辆机动车人民币2.5元/半小时。但乙方应根据甲方会员当日购物金免收一定金额的停车费,具体规定如下:
A、购物36元以下,当日不免停车费;
B、购物36元(含36元)---100元,当日免收1小时停车费;
C、购物100元(含100元)---500元,当日免收2小时停车费;
D、 购物500元(含500元)以上,当日免收3小时停车费。
(2)、包月车辆
乙方负责办理包月停车证。收费标准为每辆机动车人民币200元/月(只限办理夜间停车证)。
甲乙任何乙方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有关停车场的通知、通知均应经过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甲乙任何一方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原因需调整停车费用,应提前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如果乙方擅自不按照本合同预定内容收取停车费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有权进行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监督、检查和建议的权利,有权对乙方停车场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整改要求。对于甲方认为待客服务有问题或者遭到客人投诉的乙方停车管理员工,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有关停车场经营的合同及协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乙方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任何有关本合同停车场经营的合同或者协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
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为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停车场事务,协助乙方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2、甲方应保证停车场的照明。
六、乙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权利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权进行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权本公司名称及经营模式进行管理。
2、乙方有权按照本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中国国家及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依法经营管理该停车场,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有权对不服从管理、影像停车场正常运行的车辆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4、乙方有权让危害停车场安全的车辆离开或拒绝其进入停车场。
5、乙方变更和制定收费标准时,需提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甲方停车场内的机动车辆。
2、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与停车场经营有关的协议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有关停车场经营的协议,也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接受甲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调整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的停车和行车秩序。
4、乙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确保车辆及停车场设备的安全。乙方应当按照停车场的车位购买机动车辆停车场责任保险,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乙方承担在停车场内发生的因车辆被刮、碰、砸或者被盗、损坏等而给停车车主及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5、乙方应配备专职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员工的工资、服装、伙食、保险、技能培训等管理,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文明待客,礼貌服务,保证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甲方形象和声誉。乙方专职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协调停车场事宜,协助甲方搞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停车组织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调换待客服务有问题的停车场管理人员,并承担客户赔偿及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6、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5元人民币。
7、乙方应对停车场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停车场内根据经营需要增加设施,其所需费用和维保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乙方增加的设施应当保证甲方停车场的安全,不得改变甲方房产原结构及影响其安全使用,并且不得影响甲方及甲方其他承租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增加的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或者终止之日起7日内将其增加的设施撤离甲方停车场,否则视为乙方遗留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撤离其增加的设施不得损害甲方停车场原有的建筑物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停车场进行改造、改建。
9、乙方应合理使用停车场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
10、乙方负责办理停车场相关证照、资质及相关证照年检,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协助提供相关必要的申办所需要的资料。乙方相应证照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免费过户给甲方。
11、乙方负责依法缴纳停车场经营及收费的有关所有税费等费用,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如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者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
12、乙方负责处理因停车问题引起顾客投诉和纠纷。
13、乙方按与车主签订的协议及保险条款,负责承担属乙方原因引发的顾客车辆损失等理赔。
14、乙方保证该停车场的卫生环境符合要求,通过专业管理提升甲方的整体形象。
七、停车场经营费用的支付方法:
1、甲方停车场的停车费收入归乙方。
2、乙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停车场经营费用,共计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伍元整贰仟伍佰元整(¥3,.875.00)。以后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停车场经营费用。乙方应于每季度开始日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每季度停车场经营费用贰仟伍佰元整(¥3,.875.00)。
3、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该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被刮、碰、砸、或者被盗、损坏等而乙方又不及时依法赔偿或解决)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到期或者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未发生针对乙方合同期内服务的投诉或投诉已解决完毕顾客无异议,甲方应于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该保证金。如果乙方经营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发生针对乙方合同经营期内服务的投诉,而乙方又未及时依法赔偿或者解决,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将该保证金用于支付对投诉等的赔偿。如果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先行代乙方支出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果在乙方经营期间乙方的保证金已被用于支付赔偿的,乙方应当在甲方做出支付赔偿决定之日起3日内重新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变更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需要更改本合同内容条款,双方应协商一致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果欲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至少提前30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征地、占用、改造等或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变化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另行协商,互不追究责任。
3、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缴纳委托经营费用的,乙方每延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乙方应当缴纳费用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总部所在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十一、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广州锦润制衣有限公司》特制订一下具体事项:
一、合作项目:《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合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东华村七队106国道
三、合作条件:
①、甲方以《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资本含公司现有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及该执照具备的法律法规效力。
②、乙方自带现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人民币做为前期资金。
③、如公司因业务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资金,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认可后,甲乙双方各自出资一半。
四、合作项目的公司利润分配
①、甲方为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的总利润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润分配占公司总利润的51%50%③、在合作期间,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
五、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采取薪金制,双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体分配由甲乙双方商定认可。
六、职权职责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订单业务。
②、 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务(含订单外发必须经甲乙双方确定许可方能执行)
七、财务管理
①、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资金
②、 合同签订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据,必须给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③、公司所有的业务订单合同,合同的款项归纳为财务管理的范畴。
八、违约责任:
①、在正常经营状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租公司现有设备、场地,必须经甲乙双方认可,方可执行。
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经营,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否则,必须赔付对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且对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九、《广州市锦润制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签订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有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合同期结束后,甲方对前期出资厂房、设备、装修、固定资产、营业执照等拥有所有权,乙方合同期结束后,对前期投入的人民币壹拾万拥有所有权。(在合同期结束,公司的亏损、盈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的份额。)。如有不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财贸系统经营管理责任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销售额(收入):│││
│2.利润额:│││
│3.流动资金周转天:│││
│4.必备商品品种:│││
│5.商品流通费用率:│││
│6.流动资金利润率:│││
│7.流动资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润率:│││
│10.全员劳动效率:│││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__主管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4: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商谈,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并经营【 小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承包经营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甲方名义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和管理。乙方负责小区物业费用的收缴、代收水电费、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在物业管理经营中所产生的管理费、维修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承包期限
第四条:承包期间相关经营管理事项的约定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设法规避经营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如发生丢失、盗抢、火灾等过失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亦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出据证明等。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影响到甲方声誉,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挽回影响。
5.乙方代收小区水、电费。在每月的25号前按甲方水、电总表计量数额,向甲方财务缴纳费用。
第五条:未尽事宜约定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 元;
(2)若月营业额达 元(包括 元),按月营业额 %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 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 %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 个月的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钟坚明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 %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 %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
乙:
年月日
篇6: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 曾用名:
船舶种类: 建造日期: 年 月 日
总长: 型深: 型宽: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编号: 身份证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篇7: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 │ │
│ 1.销售额(收入): │ │ │
│ │ │ │
│ 2.利润额: │ │ │
│ │ │ │
│ 3.流动资金周转天: │ │ │
│ │ │ │
│ 4.必备商品品种: │ │ │
│ │ │ │
│ 5.商品流通费用率: │ │ │
│ │ │ │
│ 6.流动资金利润率: │ │ │
│ │ │ │
│ 7.流动资金占用率: │ │ │
│ │ │ │
│ 8.毛利率: │ │ │
│ │ │ │
│ 9.利润率: │ │ │
│ │ │ │
│10.全员劳动效率: │ │ │
│ │ │ │
│11._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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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8: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销售额(收入)
2.利润额:
3.流动资金周转天:
4.必备商品品种:
5.商品流通费用率:
6.流动资金利润率:
7.流动资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润率:
10.全员劳动效率:
11._________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投资合同:财贸系统经营管理责任制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蠖ǘ钍保?雌骄?咳薩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篇9: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预定(或购买)的位于 “座号商铺(以下简称托管商铺),预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今后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场。
二、 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贰拾周年。乙方承诺于20xx年元月1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期起计。
三、 收益方式:
(一)委托期内第一至第三年,在此期限内市场处于培育期,甲方同意将商铺免费交于乙方管理,商铺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以利于市场招商,促进繁荣。
(二)委托期内第四至第十年,双方约定,乙方每年固定投资按 元支付租金给甲方。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实际出租收入超过以上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委托佣金归乙方所有。
(三)委托期内第十一至二十年,乙方根据实际租赁收入与甲方结算佣金。商铺实际租赁收入的90%归甲方所有,其余10%则作为委托佣金归乙方所有。
(四)本条第(二)所述租金均以预售建筑面积为标准,若竣工实际测量建筑面积与预售建筑面积有差异的,实际支付时以实际测量建筑面积为准,租金按比例进行调整。
(五)因租赁而产生的各种税费,乙方有权从甲方收益中代扣代缴。
四、 委托期限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使用方收取。
五、 支付方式:从第四年起,租金半年一付,在每半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
六、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一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甲方若自行经营(不得经营与市场区域规划相违背的产品),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订立合同。
七、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 2. 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权利; 3. 对所获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
4. 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限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
5. 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委托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 6. 甲方应及时办理该商铺的的交接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 2. 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
3. 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
4. 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整的权利; 5. 按期足量支付租金的义务; 6. 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7. 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政策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
八、 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期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九、 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的所有权。
十、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未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须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额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的期限,未满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十一、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证件号: 乙方(签章):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篇10:商铺和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小学简况
小学占地 m2,建筑面积为 m2,可办班 个,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开学,现有 个班 名学生、 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
五、未竟事项的续办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11:经营管理合同
合同各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一、合伙组织名称:x,地址:x,合伙项目:饭店。
三、合伙职责:
甲乙两方作为饭店合伙执行人共同负责、经营,合理分工。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投资姓名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所占比例
现金 万元50%
现金 万元50%
2、出资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 年 月 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 元整; 年 月 日前应再投资 元;剩余 元在 年 月底投资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 年 月 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 元整; 年 月 日前应再投资 元;剩余 元在 年 月底投资到位。
五、劳动管理:具体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六、财务管理:具体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
2、亏损负担:甲、乙双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因装修酒店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酒店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
八、合伙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九、退出合伙的条件:经对方同意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担合伙义务。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十日内对酒店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酒店评估价格值的一半在评估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行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投资款。
4、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均同意凡因本协议条款发生纠纷提交德清县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12:餐厅合作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乙方: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乙方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 市 路 号,面积共 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 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 日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 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 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 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篇13: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位于区层号之(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1、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2、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
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共计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
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
(给付乙方费用的约定)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
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2、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14: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小学简况
小学占地 m2,建筑面积为 m2,可办班 个,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开学,现有 个班 名学生、 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
五、未竟事项的续办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15:2024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经营管理特色小吃街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面积:___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2、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3、委托期限为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农贸市场承包经营合同书
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合同
甲方(农贸市场开办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农贸市场经营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具备开办市场的主体资格,对乙方的食品质量安全履行以下义务
(一)查验乙方具备应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定期组织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体检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二)查验乙方应具有的食品质量检验、检疫及检测合格证明;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查验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查验散装或自行分装食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查验定型包装食品中文标识及相关说明。
(三)定期公布乙方食品自检、抽查信息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记录。
第三条 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格证件,保证不销售以下食品
(一)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二)没有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食品;
(三)没有商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者分装日期、保质期等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食品。
第四条 甲方配备与市场规模和市场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对乙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停止销售该食品。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到法定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的,该食品重新在本市场销售,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结果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知悉并遵守甲方有关市场食品经营的管理制度,并于本合同签订日向甲方缴纳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乙方未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食品安全保证金全额返还;合同期内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办理。
第六条 甲方负责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食品质量安全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乙方侵害且不能获得赔偿的,甲方可先行赔偿,赔偿经费从乙方缴纳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事后向乙方追付。
第七条 发现乙方出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和相关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向乙方双倍返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督促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可实施以下措施
(一)发现乙方经营不合格、有毒、有害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销毁;
(二)发现乙方经营来路不明或来自非法渠道的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阻止该食品转移;
(三)不予返还乙方缴纳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四)解除甲乙双方的市场租赁合同,取消乙方在本市场的经营资格。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请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或者按照下列第_______项办理: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
篇18:经营管理合同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总长: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19: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库房进行经营管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面积|:___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2、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3、委托期限为年,即20年月日起,止于20年月日
4、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4、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日期:20年月日 日期:20年月日
篇20:商场委托全权经营管理合同
公 司 章 程
一、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 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2.……………………………………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 年 月 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八条 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
第二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股东会成员名单: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授权董事会对设立分公司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2 个月内召开。临时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有下述情况时应召开临时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不得决议通知未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召集、主持),董事会于会前15日前以 书面 方式通知所有股东。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二十五条 股东在股东会上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形式。
普通决议由代表公司2/3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别决议由代表公司3/4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下列决议由特别决议通过:
1.增、减注册资本;
2.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及清算、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
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条 未能满足第二十六条时,会议延期 10 日召开,并再次向未到席的股东发出通知,延期后仍未达到条件时则视为有效数额,并按实际出席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满足第二十六条的表决比例时,作出的决议即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作记录,经出席股东代表签字后,由公司存档。
(二)董事会
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 名。
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 、 、 、
第三十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的董事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 董事的每届任期年限为 3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为保持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连续性,每次换届人数不应高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未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召集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主持。召集人应在会前十日书面通知各董事。若经1/3以上董事提议,应召开特别董事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解聘公司经理,根据公司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其中第 3、4、5、6、7、9 项应经2/3的董事表决同意,其余由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作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字存档。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的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出资证书;
(三)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董事会、董事、公司高级职员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成员 3 人,每届任期 3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 2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1 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监事召集人由监事会同意推选产生。
本届监事会成员: 3 ,其中: 为监事会召集人。
第四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决议应2/3以上的监事同意方为有效。
(四)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由董事会授权给公司经理负责。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职员由公司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它管理人员;
8.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法官、检察官、警官等。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十五条 董事、监事、经理应承担下列义务:
1.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4.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财产以其个人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董事、监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7.董事、监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9.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董事会的授权,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经理及其它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30 天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在接到申请起 10 日内作出决议允许请求辞职的高级职员在 10 日后辞职,在批准辞职前公司高级职员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若违反此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应全力维护公司的利益。
现任法定代表人是: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五十条 公司出现下述情况时,应予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股东会认为不再继续存在的;
2.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3.股东人数或注册资本达不到《公司法》要求时;
4.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
5.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利益,被执法部门撤销;
6.股东会特别决议决定解散;
第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前条1、2、3、6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债权人代表可参加组成清算组)
第五十二条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在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间不得对公司债权人进行清算,但本公司不能因此免除对因推延清偿而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所负债务时,必须立即停止清算,并按有关程序报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五十七条 依照第五十条4、5项终止公司,应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处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产优先拔付清算费用,剩余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工资、奖金、劳动保险费用;
2.税款;
3.公司债务。
第六十条 公司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目,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公司终止。
十二、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六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六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六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十三、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后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 本章程的订立日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