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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代理费一般多少钱【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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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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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公司想把手中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给____________公司使用,该专利主要功能:

1.采集发动机系统数据。

2.采集电控系统数据。

3.采集胎温胎压数据。

4.采集燃油油位数据。

5.上位机预留了故障分析模块。

许可方式:普通实施许可,专利授权使用费:______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公对公打款。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我国《专利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许可乙方实施其拥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 省 市 区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义

1.专利:本合同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已由中国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名称:___________一种矿用自卸卡车的数据采集装置,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技术秘密:___________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___________ 。

2.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技术秘密的全部资料。

3.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4.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___________ 。

5.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

6.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7.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8.普通实施许可: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9.排他实施许可: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___________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使用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合同技术。

二、实施许可的范围

1.专利实施许可的形式:___________普通实施许可。

2.专利实施许可的地区:___________ 。

3.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和与实施这种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双方应另签订分许可合同。

三、实施许可期限

1.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______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四、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采取如下方式支付甲方许可使用费:___________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许可使用费20万元(大写:___________贰拾万元),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2.甲方的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 。

户名:___________ 。

五、技术资料

1.甲方交付乙方的技术资料包括:___________ ,交付的时间: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日内,应对资料认真仔细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日内予以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签署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六、技术服务

1.甲方应于 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2.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有关差旅费、伙食标准等事宜,详见本合同附件。

3.甲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4.技术服务验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指导,有关技术服务费及差旅费、伙食费标准等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验收的标准与方法

1.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生产完成的合同产品须达到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具体指标参数见本合同附件)并符合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2.验收合同产品。

由 方委托 检测部门进行,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3.如因甲方的技术缺陷造成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负责提出解决措施,消除缺陷。经过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没有能力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返还许可使用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如因乙方的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补救,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无力实施该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返还许可使用费。

5.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八、对技术秘密的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的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所涉的技术秘密(见本合同附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这些技术秘密已进入公知领域。

九、后续改进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应将其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及时通知对方。

2.双方共同作出对合同技术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的,双方均有权使用,需要申请专利时,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十、专利权被撤销、被宣告无效和侵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2.任何一方发现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的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甲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乙方应予以协助。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许可使用费,本合同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的,经乙方催告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许可使用费。

2.乙方延期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经甲方催告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排他实施许可: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许可该专利技术,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___________甲方自己实施或许可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技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这种实施与许可行为,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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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专利申请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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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厂长: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____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转让方将____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____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上就是专利申请转让合同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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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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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 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 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 “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1 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1 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1)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2)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 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 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 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 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1 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 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1 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0.1 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 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1 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1 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 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 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 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1 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 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 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1 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1 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1 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 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 “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叛乱、革命、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骚乱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1 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3)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4)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 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 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 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 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 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5.1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第21、23和24条的规定投保和继续保险,或未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就应由他投的其它任何保险进行投保,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购买和继续任何保险,支付此种必要的费用,且随时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上述所支付的费用扣除,或将此作为承包人的负债追偿。

26.1 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2 承包人必须遵守以上任何制定法、法令或法规,可适用于工程的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一切地方法规,以及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任何此种制定法、法令或法规、条例或地方法规,不得让业主受任何惩罚和承担任何责任。

26.3 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1 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1 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商标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1 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 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车辆,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2 如承包人必需经部分公路或桥梁一次或多次运送建筑设备、机械或工程预制件或预制部件,如不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此种运送很可能损坏公路或桥梁,承包人运送货物通过此公路或桥梁前必须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告之运送货物的重量及其他具体情况,以及其拟对上述公路或采取的保护和加固措施。除非在接到通知14天内,工程师以取消通知的方式指示不必采取此种保护或加固措施,承包人将施行此种方案或施行经工程师要求修改后的方案,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含有一项或多项已由承包人标价的上述公路或桥梁保护或加固的必要项目,否则其费用得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30.3 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 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1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1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1 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 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 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 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 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 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1 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 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 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在下列情形,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1)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2)(在上述情况中)没有如此详细规定,或

(3)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独立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37.1 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 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 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 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1)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

(2)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

(3)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 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 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

(1)合同另行规定的,或

(2)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4)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_____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 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1 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 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 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1 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1 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_____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1 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1 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 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 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 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_____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_____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 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1)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2)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 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 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_____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 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50.1 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对施工过程或维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进行检查。除非根据合同,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否则上述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如上所述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上述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本合同第49条的规定,自费对其进行修理、修正和补救。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 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1)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2)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3)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4)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5)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 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_____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_____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 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 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1)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

(2)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 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_____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

(1)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

(2)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 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 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 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 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 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 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 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1 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1 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1 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_____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_____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1 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 “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 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1)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2)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3)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1)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2)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 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1)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2)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 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除非承包人:

(1)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 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 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 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 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1 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 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 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 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 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遗失,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1)已经撤销合同,或(2)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_______天,或(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_____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4)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 (5)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 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 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1 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1 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它,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概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 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1)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以及,

(2)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3)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4)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它财产。

65.3 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射弹、导弹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有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 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 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动乱或混乱。

65.6 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予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否则承包人都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 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分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 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应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1)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2)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它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失效

66.1 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它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1 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_____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_______天期满后_______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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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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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G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G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

第一条 转让方将G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G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 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 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__元。

第十条 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签章) 受让方: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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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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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厂长: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

第一条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

第二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厂所有。

第三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条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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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实用专利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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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转让方是_______技术的持有者且同意将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鉴于受让方希望拥有该技术且愿意接受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发明创造名称、性质和内容

1.1 甲方持有的发明创造技术的名称为:(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发明创造技术的名称)

1.2 甲方持有的发明创造技术的内容为:(描述发明创造技术的技术特征)

1.3 甲方持有的发明创造技术的内容为:(说明发明创造技术的主要内容)

1.4 甲方持有的发明创造技术的应用效果:(写明应用该发明创造技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发明创造技术的权属状况

2.1 甲方应当保证所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发明创造技术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外分权,如因该技术权属引发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2 甲方持有的发明创造技术的完成情况以及发明人、权利人的基本情况:(明确该发明创造技术的发明过程、完成情况,发明人基本情况、权利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2.3 甲方同意将该发明创造技术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方,并且应转让与实施该发明创造技术有关的其他技术,保证乙方能够最充分地利用该技术以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4 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发明创造技术,(列举甲方许可使用该技术的单位名称、许可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内容)

2.5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实施该发明创造技术,并且不得将该发明创造技术再许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2.6 甲乙双方订立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甲方在这些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甲方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申请专利和实施发明创造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3.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发明创造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3.3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后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3.4 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____________标准(或_______规定)。

3.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_______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3.6 与实施该发明创造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写明属于技术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

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3.7 乙方应保证不得泄露如3.6所述的技术秘密。

第四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4.1 乙方作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是有一定风险的,即乙方受让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可能会被专利局驳回。著专利申请在公开以前被驳回,该发明创造仍可作为非专利技术进行转让;但如果专利申请在公开后被驳回,则该发明创造成为社会公知的技术,不能再进行技术转让。

4.2 鉴于专利申请被驳回会给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故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的损失承担。双方约定如下:(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的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4.3 如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专利申请被驳回的风险责任承担,则视为甲方对专利申请被驳回不承担责任,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价款或赔偿损失,但因甲方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除外。

第五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5.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给甲方专利申请转让费为_______元人民币。

5.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转让费:

(1)支付方式:乙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乙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转让费;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具体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应向甲方支付以转让费的____%计算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转让费的____%计算的违约金,并应返还专利申请权,交还技术资料。

6.2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以转让费的_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的、或技术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退还转让费,并支付以转让费的______%计算的违约金。

6.3 若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实施甲方转让的专利技术侵权,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对乙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予以赔偿。

6.4 若本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乙方不得请求返还转让费,但甲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情况除外。

6.5 若一方不遵守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将有关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7.l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7.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7.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7.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八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8.1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订立的合同。

8.2 技术秘密:指在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时,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所使用的、转让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8.3 技术资料: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所需要的文字及图纸资料。

8.4 转让费:指因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专利申请权,受让方应当问转让方支付的价款

8.5 完整:指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技术资料。

8.6 清晰:指技术资料中的曲线、符号、数字、文字等足清。

8.7 其他技术术语(其他需要说明、解释的相关技术术语)

附文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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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授权专利维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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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专利维持协议

受_________知识产权局委托,_________(甲方)向_________(专利发明人/创造人,乙方)提供授权专利资助,为保证资助的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以_________为专利权人申请的专利:_________(专利号:_________)已经获得国家授权,经甲方审查,符合_________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条件,由甲方代为划拨_________元至乙方科研帐号。

2.乙方收到资助后,必须将资助经费用于该专利授权后的维持,从授权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放弃该专利的维持,情况特殊者,必须先书面报告甲方,征得甲方同意。?3.乙方应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努力将授权专利推向市场,争取从成果转化中受益。

4.三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放弃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现有的研究经费中扣除已拨资助金额。

以上如有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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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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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申请名称注:必须与专利申请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申请,其专利申请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____,公开日____;并拥有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况登记簿)。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日同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申请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申请的,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可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并免交使用费等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账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____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____元),____个月内支付(¥、$____元),____个月内支付(¥、$____)元,最后在____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优先权的处理办法国外优先权的处理:

1.不转让优先权,优先权属原专利申请人,即本合同的转让方;

2.转让优先权,转让方式同专利申请权转让,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本国优先权的处理:

本国优先权必须与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3.转让优先权的,需提供有关优先权的证明(优先权申请文件,要求优先权证明,优先权有效证明等)。

第六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对于转让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元;

对转让方未充分公开自己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转让费;

对其他情况,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

本合同登记公告后,由受让方负责对专利局的有关通知进行答复,并缴纳有关费用,登记公告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由受让方承担权利与义务;

双方还可约定其他情况。

第七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维持费、申请、实质审查请求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

(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申请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九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元。

2.受让方延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____。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一条 其他

前十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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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转让合同书专利技术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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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介绍,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的网店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出售网络店铺基本情况:(下称“该网店” 或“该店铺”或“该网络店铺”, 实际以网店后台数据为准)

1.1 网店类型:□淘宝店 ☑天猫商城 □拍拍店 □其他;

1.2 网店账号:;

1.3 卖家信誉值:;

1.4 店铺网址:;

1.5 认证类型:□个人身份证认证 ☑企业执照认证 □个体户营业执照认证

1.6 支付宝认证名称:;

1.7 消费者保证金余额: □有元;

1.8 甲方身份:□网店注册人 □代管人 □转卖人 □其他;

1.9 其他情况(如有)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转让费用和支付方式

2.1甲、乙双方约定,该网店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 :□一次性 ; ☑分期述转让费用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 现金支付;□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网店认证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

3.1.2 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并对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1.3 甲方在网店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网店所在网络平台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会向任何第三方举报或提供信息而造成网店被查封,网店被盗等;

3.1.4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进行不良宣传、恶意骚扰、勒索威胁等;

3.1.5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

3.1.6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2.2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出售假货、诈骗等违法行为;

3.2.3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店铺通过丙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对再转让的情况享有知情权,但也有义务为再转让交易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2.4乙方在受让网店后应严格遵守所在平台的经营规则,受让后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三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居间方为甲方和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在本合同成立时已经完成,即甲、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以下方式向丙方支付佣金:

(一)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甲方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乙方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5.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5.2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3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4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用达10日以上(含10日);

5.5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六、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利益的;

3、其他严重过错影响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第六条第(二)款中任一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转让费用总额的30%(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三)款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为违约方,必须双倍退还已收的转让费用;

2、如乙方为违约方,甲方有权不退已收的转让费用。

(五)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六)甲乙直接或间接阅读相关条款后进行网络店铺交易均视为其接受本协议。

七、特别声明条款

三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居间方为甲和乙所提供的居间服务(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在本合同成立时已经完成,即使甲和乙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而导致本合同被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除、裁决解除或者判决解除等),甲和乙也无权要求居间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八、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向居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均为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条款为准。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相冲突,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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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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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该法适用于除国际运输合同以外的一切涉外经济合同,加工贸易合同也不例外。加工贸易合同的内容因项目和加工方式而有区别,不可能完全一致,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约首部分:即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签字地点、签约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银行账号等方面。

正文部分: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和包装等,还有供货方式、支付方式、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

约尾部分:即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合同的文字效力、份数、附件、签字等方面。具体说来,根据不同的加工贸易方式,正文部分内容主要有:

(一)来料加工贸易合同

1.来料或来件条款

确定来料或来件时间、地点、数量、质量、规格、供货方式、支付方式等。来料加工一般应规定外商提供有关图纸资料,确定发生来料或来件短缺现象时的补足办法,确定使用中方企业当地原辅材料及零部件的做价方法;确定外商未能按时来料或来件所承担的责任。

2.提供设备、技术条款对外商提供的先进技术设备或生产线,应具体说明其型号、规格、技术标准、价格及交货条件、时间、验收办法。外商不能按规定交货,必须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还可以规定由外商负责培训有关操作人员。

3.成品率和原辅材料消耗定额条款成品率是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的关键问题。

应做三方面的规定:

一是规定加工贸易的成品率;

二是规定原辅材料、零部件的消耗额;

三是不能达到规定时受托方(中方企业)的责任。

4.交货条款

一般说来,在规定加工贸易供料、交货的总时间外,每一批加工贸易业务,还应分别订立合同,具体规定原材料、零部件供应时间和成品交货时间,以及规定违约时的责任。

5.产品商标使用条款

来料加工贸易产品商标的使用,应按照我国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在外商与中方企业签订来料加工贸易合同时,必须要求外商提供经过公证的商标所有权或被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其商标不得与我国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品的造型、包装亦不得仿冒。

6.运输和保险条款

来料、来件加工贸易设备和成品的运输费用,应规定由外商负担。

来料、来件及所提供设备的进口由外商在国外保险。

加工后的成品出口可由中方企业代为保险,但费用由外商负责。

在工厂内加工贸易期间的保险费通过双方协调做出规定。

7、工缴费条款

工缴费在参考国际市场、尤其是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加工费水平的基础上,全面考虑来料加工的各种费用开支,一般要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加工费水平。其它附加的费用,如代办保险、运输等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8、支付条款

确定工缴费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是加工贸易中保证收益的重要方面。

由于国际汇率变化频繁,收取工缴费一般避免使用软货币(即汇价下跌的货币)。支付引进设备技术费用则争取使用软货币,如果不得不使用硬货币(即汇价上升的货币),则应在计算价格成本时,把货币升值的因素考虑进去,以避免货币折算上的损失。一个合同应使用同一种货币。

如果来料或出口成品实行分别作价,可以采取对开信用证的办法,即中方企业对来料或来件开远期信用证,外商对交付成品开即期信用证。如果来料、来件与成品均不计价,工缴费可以用即期信用证支付。

9、约束性条款和条款

一般合同的约束性条款规定,在协议期内,中方受托人不承接除合同客商外第三者加工贸易同类产品。一般合同的仲裁条款规定,如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执,首先采用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10、期限条款

合同应确定期限,如半年、一年或几年,尤其是外商提供设备、用工缴费补偿其价款的业务,更应规定期限。有的合同规定,可以延长合同的有效期,并规定了续约的具体办法。·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委托人_________因名称为_________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案,委托_________指派专利人_________为本人(单位)的代理人。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受托人指派的专利代理人(律师)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了解的,并保证按时完成委托事项。

2.委托人应保证其为所申请技术的合法所有权人。

3.委托人应及时提供申请专利所需的技术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技术的新颖性,受托人自收到完整资料日起最迟12天内将撰写好的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国家局。

4.委托代理费及咨询费共计_________元;

暂存申请费_________元。

(根据需要,委托人可要求进行加急申请处理,并交纳加急费,费用数额面议;

遇有特殊情况,价格面议,品牌服务价格面议。

申请人1联系人地址邮编单位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申请人2地址邮编申请人3地址邮编设计人或

发明人委托人(签章):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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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转让协议发明专利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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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定义

(2)协议宗旨

(3)技术资料

(4)技术修改和改进

(5)技术资料的交付

(6)培训

(7)咨询

(8)特殊服务

(9)商标

(10)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11)合同产品的制造

(12)产品质量

(13)支付

(14)不可抗力

(15)保密

(16)责任

(17)协议的转让和修改

(18)协议期限

(19)部分失效

(20)未行使权利

(21)协议终止的影响

(22)争议的解决

(23)协议文字

(24)通知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附属公司”指甲方在_________拥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所有公司,合营公司除外。

2.“散装车”指全分解的汽车成套件或散装零部件,其中包括消耗材料和标准件(如有的话)。

3.“合同汽车”指经甲方和合营公司商定由合营公司制造的,以甲方和(或)附属公司的汽车为基础的所有汽车种类、车型和变型。

4.“合同零部件”指在中国由合营公司制造和为合营公司制造的合同汽车的所有动力总成、总成、分总成和零部件。

5.“合同产品”指合同汽车和合同零部件。

6.“契约商标”指甲方随时可能用书面规定的甲方及附属公司的商标和服务商标,以及商标名称和服务名称。

7.“工业产权”指在中国国内或国外注册、纯属甲方产权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所有专利、实用新型、注册过的外形设计和技术发明的发明者证书。

8.“专用技术”指甲方或附属公司拥有和开发的,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关于合同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试验、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管理的一整套实用的、先进的、有价值的技术资料、技能、技术和经验。所有无法用书面形式表达的知识和经验应通过本协议所规定的咨询、特殊服务和培训以及外籍职工予以传授。

9.“生产样品鉴定”指合营公司“质量保证部”按甲方技术要求对要在批量生产的机器和生产线上制造的合同产品样品进行试验,决定批准。

10.“技术工程鉴定”指甲方“研究开发部”对于在图纸上标有的合同产品进行试验,决定或确认其合格性。

11.“技术资料”指本协议中规定的,甲方拥有和开发的,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关于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质量保证、管理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一切文件、图纸、图片、图表、磁带、磁盘、录像带、信息系统等。

第二条 协议宗旨

1.规定甲方的技术资料、专有技术和工业产权及契约商标使用权的转让,用以制造,销售和使用合同产品;

2.规定上述转让的报酬。

第三条 技术资料

1.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应按以下规定在开始制造合同产品之前,及时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公司产品的制造、不断改进和售后服务以及合同零部件的采购所需的产品技术资料、工艺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如合营公司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10款决定把产品技术部门的职责范围扩大到设计开发工作,甲方愿意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设计开发的技术资料,从而对合营公司给予支持。

2.关于本协议附件所说明的_________汽油发动机/_________升柴油_________发动机,包括适用的选用件,适用以下规定:

2.1 甲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一套下列产品技术资料:

-零件图;

-图表;

-装配图;

-规定合同产品的制造;

-总图;

-安装图;

-工艺更改建议图;

-毛坯图;

-产品说明手册;

-技术要求;

-颜色组合图表;

-_________标准;

-用于发展目的的零部件材料清单;

-用于持续生产的零部件材料清单;

-车型表;

-鉴定试验规范;

-常规试验规范;

-试验设备图纸。

2.2 甲方还应在合营公司成立后的_________个月内提供所具有的以下有关_________的技术资料;

-试验报告;

-开发说明;

-计算书。

2.3 甲方应在实施以下程序时不断更新本条第2.1款规定的有关合同零部件的产品技术资料,并提供给合营公司。

-技术更改要求;

-实施时间通知;

-更改通知。

-上述合同零部件已规定在合营合同附件八的两个计划内:

-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

-外购件国产率发展计划

但是,有关变速箱、后桥和等速万向节/轴的产品技术资料,有必要时才不断更新,供制造使用。

如果上述两个计划有所调整,则有关产品技术资料也应随之相应调整,并予提供。

2.4 甲方应转让甲方有权自由处分的甲方协作厂的产品技术资料。

2.5 在合营公司提出要求时,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_________其他变型车、发动机、部件和选用件的产品技术资料,供制造时使用。

2.6 甲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_________和适用的选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工艺技术资料:

-散装车装配手册;

-毛坯图技术要求;

-工艺过程卡和说明;

-检验卡;

-适用的机器和工艺装备的调整卡;

-工艺装备图纸、包括夹具、模具、量具、刀具、专用工具、工位器具等;

-机器和工艺装备的甲方标准,包括机器、传送带、夹具、模具、量具、刀具、专用工具等;

-消耗材料的_________标准,包括冷却剂、机油、清洁剂、防锈剂、油漆、密封材料、淬火介质、保护气体等;

-其他必要的工艺技术资料。

关于国产外购件,甲方向合营公司提供以下各项技术资料,但仅限于甲方自制件:

-工艺过程卡和说明;

-检验卡;

-适用的机器和工艺装备的调整卡;

-工艺装备图纸,包括夹具、模具、量具、刀具、专用工具、工位器具。

上述工艺技术资料应按甲方具有的形式和详细程度,提供给合营公司。

甲方将尽最大努力取得甲方或附属公司内最适合于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工艺条件的上述工艺技术资料,转让给合营公司参考。

2.7 合营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工艺技术资料,如工艺过程卡、检验卡、调整卡、工艺装备图纸,应由甲方负责修改,以适合合营公司的工艺条件。上述修改工作应在甲方和合营公司要签订的工程设计协议中规定,并按此实施。

2.8 甲方应不断地在每次修改时更新有关_________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所列零部件的工艺技术资料。

2.9 甲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_________和适用的选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售后服务技术资料。

-经销部设施手册,包括厂房的工程设计和改造

-服务资料目录;

-修理手册;

-随车资料:使用说明书,维修时间表;

-维修资料:修理项目清单、专用工具目录(包括甲方有权自由处分的图纸)维修服务站设备目录;

-有关销售、服务和配件的培训资料,包括服务管理手册;

-保用办理制度;

-在服务资料目录中所列的,甲方在世界范围内向公司经销网提供的其他资料。

2.10 甲方应不断地在每次作出在世界范围内适用于合同产品的修改时,更新售后服务技术资料。

3.甲方确认,提供给合营公司的技术资料按照本条所规定的范围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技术性能与甲方或附属公司用于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是相同的。如发现技术资料短缺、错发、损坏或不清晰,甲方应尽快补发和更换。如发现甲方的技术资料中有错误,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此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应由_________负担。

4.有关其他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的范围,将在开始制造这些合同产品前及时商定。

第四条 技术修改和改进

1.合营公司有权按本条第2至第9款的规定为修改和改进合同产品进行开发工作(不断的产品改进)。

2.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和合营公司在计划对合同产品进行修改、改进和开发工作时,应及时以书面告诉对方。

3.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根据与合营公司签订的许可证再转让协议使用_________公司技术的协作厂),只要在根据本协议和(或)许可证再转让协议制造合同零部件,就可以使用甲方和(或)附属公司所作的修改,无需支付任何专门报酬。同样,甲方及附属公司只要在制造以合同零部件的设计为基础的零部件,就可以使用合营公司和(或)其协作厂(根据与合营公司签订的许可证再转让协议使用甲方技术的协作厂)所引起的修改,无需支付任何专门报酬。

4.在对散装车中的零部件的修改实施之前,甲方应及时通知合营公司。对上述修改,合营公司原则上应予以接受。但是,因散装车中零部件修改而会影响到合同零部件的,则随之而相应修改的程度和采纳上述修改的日期应由协议双方确定。因从甲方进口散装车中零部件的修改所引起的合营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修改,其投资应由合营公司负担。

5.为了出口_________发动机,合营公司应按甲方所要求的时间采纳技术修改和改进。

6.对合同产品的产品责任在于甲方。

合营公司对合同零部件所作的修改和改进,如涉及标有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合同产品的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则应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可予以实施,除非协议双方视不同情况另有决定。

7.但是,合营公司有权根据国内情况对合同零部件自行修改和改进,其条件是:

7.1 保持甲方的设计标准和质量标准;

7.2 不涉及标有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合同产品的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

7.3 不会引起对从甲方和(或)附属公司进口散装车中的零部件进行任何更改;

7.4 经修改的合同零部件可以与散装车中的原零部件互换。

7.5 合营公司应把修改和改进交甲方审批,甲方不得无故不予批准。

8.甲方在决定对于不包括在散装车内的甲方零件部进行修改之前,如会影响到合同零部件,应事先及时告诉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8.1 涉及合同产品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的修改(强制性修改),合营公司应在技术工程鉴定后采纳。如需较长时间作生产设备,则合营公司可决定推迟采纳时间,但应以可能继续交付散装车内相应零部件为限。

8.2 对于不涉及合同产品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的修改,合营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酌情决定,并把其决定通知甲方。

9.有关技术修改和改进的资料,第三条第2.3款的规定同样适用。

10.如果甲方将来的产品不能满足在中国的使用要求和增加的需求量,而且合营公司有能力筹措投资和设计开发其自己的汽车所需的资金(特别是通过利用其企业发展基金),市场状况也表明这一设计开发工作是合理的,则合营公司可以决定设计开发自己的汽车,以实现合营合同所规定的主要业务活动。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2.1、2.6、1、2.9各款所规定的技术资料应在合营公司建立后_________个月内开始交付,并在此后_________个月内交付完毕。

1.1 产品技术资料的交付应按照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和外购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合同附件八)的顺序进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体安排由联合工作组确定,该工作组及其工作程序另行商定。

1.2 有关工程设计的工艺技术资料的交付应按照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合同附件八)的顺序进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体安排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要签订的工程设计协议中予以规定。

1.3 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的交付应按照由联合工作组确定的顺序进行。

2.甲方应按甲方标准提供第三条和第四条所规定的技术资料_________文本各式一份,凡有英文的,则提供英文本。

3.按第三条第2.1、2.6、1、2.9各款交付的技术资料,应采用能多次复制的材料交付。增加的技术资料和以后交付的技术资料的交付,应由协议双方根据上述技术资料最合适的传递方式随时加以决定。

4.第2.1、2.6、1、2.9各款所规定的技术资料应在_________机场或_________港免费交付。

5._________在技术资料提单上所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合营公司应立即将带有到达日期邮戳的上述技术资料提单的复印本两份寄交甲方备查。

6.甲方应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号、技术资料提单号、发运日期、技术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运输工具、班机号或班轮号以及预计抵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同时用航空信件将下列单据寄交合营公司:

6.1 技术资料提单一式四份;

6.2 技术资料详细装箱单一式三份。

7.如果技术资料在运输过程中全部或部分丢失或损坏,甲方在从运货代理收到技术资料丢失的书面通知或从合营公司收到技术资料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超过甲方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将上述丢失或损坏的技术资料免费补发合营公司。

8.技术资料的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每个技术资料包装封面上和内部均应以_________文标明下述内容:

-合同号;

-收货人;

-目的地;

-重量(公斤);

-体积(立方米);

-箱号/件号;

-唛头;

-收货人代号。

在每个技术资料包装箱内,应附有技术资料详细装箱清单一式三份,清单上需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和名称。

9.按第三条第2.3.3款规定交付的技术资料,费用应由合营公司负担,交付方式由项目手册确定。项目手册由联合工作组制定,以取代本条第3至第8款。

10.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进度交付技术资料,并且不说明理由,则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如因甲方未按时间进度交付技术资料而影响合营公司的经营,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赔偿合营公司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培训

1.甲方应协助合营公司培训人员。受训人数、受训期限和受训类别,以及其他细节(如受训人员和培训教师的姓名、年龄、专业和语言水平,以及培训目标、计划和资料)将由合营公司和甲方随时共同商定。商定时,双方要对合营公司在人员数量和素质上的需要予以适当的考虑。

2.合营公司职员的培训应在中国以及甲方或附属公司进行。工人培训原则上应在中国由合营公司的外籍职工进行(在职培训)。如有必要,工人培训也可在甲方或附属公司进行。

3.最初_________年期间在甲方或附属公司接受技术和管理方面培训的人数,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具体规定。但是,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共同决定更改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职工受训人数。

4.合营公司应根据其需要和可能建立自己的培训设施。合营公司学徒人数暂定为每年_________人。

5.本条第2款培训工作的培训教师,将根据双方按本条第1款共同规定的要求由甲方选择。合资公司应提供合格的技术人员协助培训教师工作。

6.本条第2款培训工作的培训用语原则上为_________语。

7.合营公司与其受训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雇用合同应规定,经培训的职工在受训后_________年内不得辞职,并应从事经培训的工种。

8.甲方向合营公司派遣培训教师以及合营公司向甲方派遣其受训人员,均需协助办理正式手续。为了便利办理上述手续,作为上述人员,即培训教师和受训人员的东道主的协议一方,在必要时应尽力保证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许可证的及时签发,并为上述培训教师和受训人员提供合理的住房、医疗、交通和日常生活。

9.甲方还准备为制造是合营公司外购件,但同时是甲方自制件的合同零部件的可能的中国协作厂培训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受训人数、培训期限和培训费用应由甲方、合营公司和上述协作厂另行商定。

第七条 咨询

1.甲方应在本协议范围内向合营公司提供咨询。咨询应在中国开始制造后,由甲方或附属公司书面及口头形式提供给合营公司,以甲方或附属公司自己的经验为限,原则上在甲方或附属公司进行。

应甲方要求并经合营公司同意(不得无故不予同意),咨询也可以在中国进行。

2.甲方应就合营公司的质量保证、产品技术、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采购的材料管理、财务、人事、组织和法律事务各方面的工作提供咨询:咨询主要应包括:

2.1 通过转让以下各方面的管理专有技术,协助建立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岗位责任);

-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流动;

-公司和职能部门的标准、表格和程序,包括相应信息制度。

2.2 根据甲方标准和中国情况、协助选择_________国内或国外可能的协作厂,并尽力鼓励上述生产甲方生产材料和外购件的协作厂通过向可能的中国协作厂转让技术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提供援助,以此协助发展_________合同零部件的中国配套工业。

2.3 通过以下工作为解决在制造和(或)质量方面可能出现的困难提出建议: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分析在制造和(或)质量方面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就节省材料和(或)工时,以及改善内部材料流动提出建议,使生产最佳化;

-把甲方的实际质量改进和质量保证措施告诉合营公司,并就如何在合营公司加以应用提出建议。

2.4 通过以下工作就改进合营公司的制造工艺和(或)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建议:

-转让甲方有权自由处分的,经济性生产所必需的甲方工艺技术和质量技术;

-转让在工厂及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能源消耗方面的改进和革新;

-就日常生产的技术修改和适用于合同零部件的表面修改提出建议;

-因合营公司中断生产和(或)国内协作厂无法保证零部件持续供应时,就安排有关零部件应来源提出建立和帮助,以免合营公司中断制造汽车。

2.5 协助合营公司安排人员访问甲方或附属公司,并就合营公司的日常业务提出建议。

第八条 特殊服务

1.除按合营合同由外籍职工传授有技术和按第七条提供咨询外,甲方还准备在合营公司提出要求时,向其提供特殊服务,但应以甲方能够提供所需专家和具有提供上述服务的能力为限。甲方可能向合营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务如下:

1.1 协助合同产品投产,直至合营公司完全达到生产能力和实现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合同附件);

1.2 协助达到合同产品的质量标准;

1.3 根据第四条和第十二条规定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样品试验;

1.4 根据第四条和第十二条规定进行生产样品鉴定;

1.5 按中国市场要求修改产品;

1.6 协助保养维修机器、调备和其他工厂设施;

1.7 甲方能提供的其他特殊服务。

2.对于为派遣到合营公司进行上述服务的甲方专家办理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事宜,本协议第六条第8款同样适用。

第九条 商标

1.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协议期限内,有权在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契约商标。但上述契约商标须已在中国注册。合营公司也可以使用甲方和合营公司商定的其他商标和商标名称。

2.契约商标在合同产品上的使用方式的位置应由甲方决定,使用契约商标必须与协议有关,并仅限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合营公司有权经与甲方商定许可其协作厂仅在制造和向合营公司销售合同零部件时使用契约商标。但是,上述协作厂无权再转让契约商标的使用权。

3.除契约商标外,合营公司还应在合同汽车上装上一块标牌,说明是合营公司经甲方许可在中国制造的。

3.1 甲方将决定汽车型号、汽车编号和发动机代号及编号,并通知合营公司。

3.2 标牌上的文字说明及标牌的安放方法和位置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商定。

4.合营公司自己或要求厂在国产合同零部件上标示契约商标时,应按_________公司通常采用的方式。

5.在可能可实际发生任何第三者侵犯契约商标的行为时,合营公司应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诉讼(如提出诉讼的话),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和合营公司可以随时决定,应把甲方还是合营公司视为出口合同产品的制造者。

第十条 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1.甲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本协议期限内享有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非独占性使用权,用于制造、销售和使用合同产品。但是,甲方给予合营公司在中国制造合同汽车的独占性权利。合营公司有权向国内有关协作厂再转让甲方的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以用于制造和向合营公司供应合同零部件。

2._________公司确认,甲方是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无可争辩的合法拥有者和(或)合法使用者,因而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使用权,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者的侵权。

3.如果中国以外的第三者提起侵权诉讼,甲方应保证合营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并负责与上述第三者谈判。如果合营公司也卷入上述侵权诉讼,只要合营公司不采取与甲方建议相抵触的行动,甲方应帮助合营公司在诉讼中进行辩护,并应赔偿合营公司由此而引起的费用。

4.合营公司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资料不提出或导致提出任何工业产权的登记申请。

5.协议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提出登记申请。

6.协议任何一方都有权免费使用另一方对合同产品作出的修改和改进,但无权对上述修改和改进提出登记申请。提出上述登记申请的权利属于作出上述修改和改进的一方。

7.如果合营公司因合营公司所开发的合同零部件,或者甲方开发的但经营公司或其国内协作厂修改的零部件而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甲对此不负责任。对于因并非来源于甲方的合营公司制造工艺或生产设备而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甲方也不负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产品的制造

1.合营公司制造的汽车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按合营公司随时决定,并经合营公司和甲方商定。开始时合营公司应制造_________车(附件一)。

2.甲方应在与合营公司商定的期限内,提供合同汽车的散装车。但是,甲方如在上述商定的期限届满前停止批量生产合同汽车,则应在停产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把其停产决定通知合营公司,以便合营公司能够作出适当决定,是按当时条件继续向甲方或附属公司购买散装车,还是适用本条第1款。

3.合营公司应根据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公司附件八)自己制造或由有关协作厂制造合同零部件或材料,但是,

3.1 这些零部件要符合技术资料,并已按本协议第十二条测试通过。

3.2 这些合同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要不高于从甲方进口的相同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

第十二条 产品产量

1.合营公司应负责所制造的合同产品在质量上达到甲方标准。

为此,合营公司应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购买合同产品质量控制所需的计量和测试设备,并在甲方指导下选择具体设备。甲方愿意在选择相应设备方面提供咨询和援助。此外,甲方还应向合营公司提供必要的质量标准和其他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资料(见第三条),以及适用的甲方测试专有技术。

2.合营公司不得销售未达到甲方质量标准的合同产品。

3.合营公司与协作厂签订合同时,应责成协作厂承担与上述义务相应的义务。

4.合营公司的质量保证部门是唯一有权按甲方质量标准就合同产品的质量签发首件样品报告的部门,报告内容包括试验结果以及批准或不批准合同产品的决定。

4.1 如果制造工艺、材料或协作厂有了变更,则应对有关零部件和(或)材料重新进行生产样品鉴定和(或)技术工程鉴定。

4.2 在样品批准后,合同产品才可进行批量生产。在批量生产时,应视生产工艺所达到的质量对合同产品进行逐件或抽样试验。合营公司应进行各种必要的常规试验,以确保达到所需的质量。但是,如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不能进行试验时,则应合营公司要求,也可以由甲方,或者具有适当的试验设备和仪器并已向合营公司证明其有能力从事这种工作的研究所或其他第三者进行试验。

4.3 按甲方规定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合同产品,应送交甲方进行上述鉴定试验。但是,在甲方和合营公司认为合营公司或第三者具备试验条件时,甲方可以把这项工作逐步转移给合营公司或第三者,由他们代表甲方进行技术工程鉴定。

4.4 合营公司可以派其人员参加标有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国产零部件的试验。上述访问的时间表和计划将由协作双方商定。

5.甲方在其图纸和技术要求上标有“_________”记号的零部件,合营公司应将试验结果按甲方要求写成文件并存档。

6.此外,甲方的代表有权到合营公司亲自了解:合营公司所制造的合同产品的质量状况;制造工艺能力。甲方的代表也可以与合营公司的代表一起,亲自了解协作厂所制造的合同零部件的质量状况和协作厂的工艺能力,以及合同产品在市场上的可靠性和使用状况。

第十三条 支付

1.鉴定根据第三条第2款通过技术资料转让专人技术,根据第十条转让工业产权,以及根据本协议第七条对于_________车提供咨询,合营公司每制造一辆汽车应向甲方支付许可证咨询_________元_________币,这一许可证咨询费反映_________年的费用基础,并将按照甲方人员费用的年增长率逐步增长。

如果咨询在中国进行,则合营公司还应负担与派遣甲方人员有关的额外费用,如旅费、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国发生的费用,包括税款、关税、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等。

2.制造_________车最初_________年的许可证咨询费总额,包括年通货膨胀率在内,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币。合营公司每年支付的最低金额,应为合营公司每年制造_________车的最低产量(最低产量即合营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产量)乘以本条第1款规定的每辆车的许可证咨询费,这一最低金额也包括按甲方人员费用的年增长率增长的金额。

3.即使合营公司的_________车年产量超过每年最低产量,每辆车的许可证咨询费应保持不变。如果未达到年最低产量,则每年许可证咨询费最低金额与迄止当时已缴付的总额之间的差额,应按前一年第四季度的发票支付给甲方。但是,如因产量增加,_________年内已达到上述_________元_________币,则在第_________生产年年底之前不再支付费用。

4.在最初_________年后,协议双方应考虑车型、产量、国产率、将来的专有技术转让范围以及将来甲方的咨询程度等,按当时实际情况重新谈判许可证咨询费的金额。每辆车的许可证咨询费仍将以持续方式支付,并按甲方人员费用的年增长率每年予以调整。

5.许可证咨询费以及咨询在中国进行时发生的额外费用(本条第1款),将按日历季度根据这三个月内制造_________年的数量记帐。每季度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合营公司应将该季度制造汽车的数量通知甲方。甲方将开出上季度许可证咨询费的发票,在该发票发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支付。

6.对于合营公司根据本协议第八条所要求的特殊服务,合营公司应支付提供上述服务时有效的特殊服务费用。

6.1 如果合营公司所要求的特殊服务是由甲方研究开发部提供的,偿付的费用应按提供上述服务时有效的甲方“研究开发部服务价目表”计算。有效的“研究开发部服务价目表”每年尽早提供给合营公司。关于技术工程鉴定的样品试验以及可能的生产样品鉴定,将支付以下费用:

-合营公司应承担合营公司所生产的零部件的试验鉴定费用,以及要甲方试验鉴定的零部件的材料费、包装费和运费。

-合营公司按提供上述服务时有效的“研究开发部服务价目表”向甲方支付材料费和试验鉴定费。

-国产外购件的试验鉴定费,以及要甲方试验鉴定的零部件的材料费、包装费和运费应由中国协作厂支付。试验鉴定费应按提供上述服务时有效的“研究开发部服务价目表”支付,与材料费一起通过合营公司支付给甲方。

6.2 试验样品在明确商定的情况下方归还合营公司。

6.3 如果合营公司所要求的特殊服务是由甲方其他部门提供的,偿付的工时费用应按每小时_________元_________币的费率计算,这一费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费用基础,将按甲方人员费用的年增长率增长。

6.4 如果合营公司要求的特殊服务在中国进行,合营公司还应负担与派遣甲方人员有关的额外费用,如旅费、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国发生的费用,包括税款、关税、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等。

7.对合营公司要求甲方或附属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务所偿付的费用,甲方将开出发票,在该发票开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按甲方所开币种支付。

8.甲方在合营公司建立后最初_________年中,承担在_________公司为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总量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培训所发生的培训教师及材料费用。此外,甲方将免费提供住宿,去甲方工厂时所需的交通,以及工厂工作日在甲方食堂或招待所的膳食,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_________国公共假日的膳食。

8.1 对在中国境外甲方或附属公司进行的培训,合营公司受训人员的差旅费、工资、薪金、包括津贴,均由合营公司承担。

8.2 培训时间超过_________个月时,在进行培训的国家逗留的有关费用以及培训工作本身,和培训教师及材料等费用,均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8.3 对甲方培训教师偿付的工时费用,应按每小时_________元_________币的费率计算,这一费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费用基础,将按甲方人员费用的年增长率增长。

8.4 如果合营公司要求甲方派出培训教师在中国进行培训,对甲方培训偿付的工时费用应按每小时_________元_________币计算,这一费率反映_________年的费用基础,将按甲方人员费用年增长率增长。此外,合营公司还应承担与甲方向合营公司派遣培训教师有关的额外费用,如旅费、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国发生的费用,包括税款、关税、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等。

9.对于甲方或附属公司提供的培训应偿付的费用,甲方将开出发票,在该发票开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到期,按甲方所开币种支付。

10.款额应以_________币付到甲方所指定的帐户。每笔款额在甲方可从该帐户中提用时即视为付讫。如果甲方在发票开出之日起第_________天尚未收到,则将按当时有效的_________币_________个月贷款的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的利息率支付利息。

11.如果中国对许可证咨询费和在中国偿付的特殊服务费用征收税款或其他费用,则合营公司应承担甲方在中国境外的赋税中不能抵免的那一部分税款和费用。合营公司为甲方代付的,并记在甲方在中国的帐户的税款或其他费用,其金额如能从甲方在中国境外应缴税额中抵免,则合营公司应将有关纳税收据交给甲方。

12.关于支付许可证咨询费的其他细节,在本协议附件三规定。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中止履行本协议,应限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的时间内,协议双方都将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

2.协议双方在其他方面应仍受本协议的约束。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协商适当解决,使本协议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_____个月以上,则协议任何一方应有权发出通知,在通知_________个月后终止本协议,除非在上述_________个月期限内能按该方希望的方式全面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用新的情况。

3.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到的,阻碍其实际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就本协议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爆炸和确实妨碍任何一方履行其本协议义务的罢工。

4.遇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立即(不迟于获悉发生不可抗力后_________天)用邮寄、电传或电报通知协议另一方。这_________天期限自该方获悉发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则遇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权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同样有义务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协议另一方不可抗力事故的结束。

5.遭受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为本协议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续的时间。

第十五条 保密

1.合营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从甲方或附属公司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保密要求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年内继续有效。

2.如有必要把部分技术资料转让给合营公司的国内协作厂,合营公司应登记好上述技术资料的所在地点。

3.合营公司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协作厂和本公司雇员承担相应义务。合营公司应经常检查上述人员和协作厂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

4.除甲方和合营公司另有商定外,合营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有关与甲方共同对合同产品所作修改和改进的任何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甲方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透露按本协议第四条由合营公司或与合营公司共同所作修改和改进的任何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但是对于附属公司,第四条第3.2款同样适用。如果甲方向附属公司透露由合营公司或由甲方和合营公司共同作出的修改和改进,则甲方应要求附属公司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 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或其职工均仅对于在履行本协议时或在提供其他(特别是自愿的)帮助时的严重过失和(或)故意失职承担责任。

2.协议任何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责任,附属公司的责任,及其职工的责任,仅限于履行本协议,如不能继续履行协议,则仅限于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和修改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面同意,不得将其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增减,都应书面作出,并经中国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未涉及但已在合营合同中规定的事项,同样适用于本协议。

第十八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已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合营合同同时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因此,本协议一经协议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即刻生效,协议期限与合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最迟在第一阶段(合营合同第四条第1款)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协议双方应商定第二阶段的合同产品。如甲方或附属公司的其他汽车取代_________车作为合同汽车或作为增加的合同汽车,则协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对本协议作必要的修改。

3.如本协议任何实质性条款遭到违反,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发出通知,在通知_________个月后终止本协议,而且不妨碍其向另一方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 部分失效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余条款应不受影响,继续有效。如为了达到本协议在商业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换任何上述条款,则协议双方应尽快会晤,按照签订本协议时所持的精神,为取得尽可能相同的经济效果,来商定新的条款,以取代失效的条款,并使新条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条款应追溯到原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之时起开始适用。

第二十条 未行使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协议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上述权利。

第二十一条 协议终止的影响

1.本协议按第十八条第1款终止后,合营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商标继续制造合同产品,但不再使用契约商标。

2.如本协议因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而提前终止,合营公司或其继承者有权继续制造合同产品,但合营公司或其继承者要支付届时商定的许可证咨询费。如本协议因归咎于合营公司的原因而提前终止,合营公司或其继承者应停止制造合同产品,除非届时另有商定。如本协议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协议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制造合同产品。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由本协议、违反本协议,本协议的期满终止和提前终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与上述各项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和索赔,均应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如果谈判或调解在_________个月内未能取得任何协议双方可以接受的结果,则上述争议、争论和索赔只应通过仲裁解决,而不诉诸有关法院。仲裁应按照当时有效的_________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有关的协议方具有约束力。协议双方将在其国家内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

2.仲裁应由_________仲裁院进行,仲裁地点为_________,仲裁使用的语言为_________文,仲裁庭由3(三)名仲裁员组成。

3.仲裁庭应只适用在有关争议的原因发生之时详细成文并经正式公布的,一般能获得的中国法律。

第二十三条 协议文字

1.本协议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各签署原件4(四)份。两种文本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两种文本,协议双方各执2(两)份。

2.工作文本用_________文。

第二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或允许发生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_____文,应亲手递交或用挂号信、电传、电报发给协议另一方。也可通知协议另一方的其他地址。

2.任何通知,凡是邮寄的,则在装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时应视为发出;要证明信件发出,只要证明装有该通知的信封上已写上正确的地址,贴上邮票,投入邮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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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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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1.2“出让方”--是指×××国×××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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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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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三、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四、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六、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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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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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

专利名称: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于许可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本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本合同是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即被许可方有权依据本专利和设计图设计、制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单位使用其直接对外营业)。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约时一次性付清,以许可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自该日起,被许可方即永远拥有_________专利实施自用权。

4、被许可方正式使用本专利之前,必须邮寄给许可方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本产品的不同_____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_____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许可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5、许可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许可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保证签约日起的不少于贰年的专利有效性而缴纳的维持年费。

6、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许可方到达签约地点时,使用方先行按实报销许可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7、许可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证本专利签约时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使用方许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终止,许可方不向使用方返还许可费,使用方也不返还资料。

8、被许可方以任何方式(销售、赠送、出租、转让等)将合同产品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许可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许可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9、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10、本合同用中文书就,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付清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许可方、使用方各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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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申请专利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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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实践型人才的模式,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业和创新型人才,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互相支持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签字之日起,甲方在乙方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并择时举行挂牌仪式。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以学生为主体的创业(就业)实训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到乙方参加实训活动。

2.甲方负责对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组织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团队合作意识、文明礼仪素质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在社会实践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及相关宣传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作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负责接受和安排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考察、学习、调研、培训、实习等相关实训活动,为顺利进行创业(就业)实训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2.乙方为甲方学生开放各类学习创业空间,并投资引进硅谷式的联合办公空间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训环境。

3.乙方优先为甲方创业团队提供运营项目,支持甲方大学生创业实践,并为甲方优质创业团队提供项目孵化。

4.甲方在实训基地所发生的经费,双方本着互谅互利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协商解决。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性内容,乙方需按合理薪酬进行结算支付。

四、其它

1.甲乙双方要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不断拓宽基地建设的合作领域和内容。

2.实训基地运作过程中遇到其它本协议未提及的事宜或在实践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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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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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劳务输出人):绵阳市瑞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为全面履行总包合同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双方就劳务输出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阅本合同。

一、概况

1、甲乙双方资质情况

工程承包人(甲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输出人(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劳务输出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输出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输出工作对象:总合同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项目。

提供劳务输出工作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需大量持证上岗操作工人,甲方(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自有人力资源(持证上岗人员,均指操作工人)不足时,可向乙方(劳务输出管理人)发出补充人力资源(持证上岗人员,均指操作工人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时,必须及时向甲方组织、输送(补充)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报费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证件)的人力资源(均指操作工人,以下简称劳务人员),以确保甲方(工程承包人)顺利履行(完成)总合同内容。

3、劳务输出期限

以完成总包合同约定内容为止,或至甲方认为不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劳输出工作时(至此时乙方应辙回已提供的全部劳务人员)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与发包人签订本工程总包合同,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的配合事宜。

2、在劳务输出期限内,乙方向甲方输送(提供)的所有劳务人

员,均为甲方的所属员工,甲方具有使用权、管理权及教育与处罚权,并负责该期限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劳资纠纷、治安事件。

3、负责按国家规范标准的质量要求,认真组织作业,作好质量自检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4、负责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的文明施工标准及办法,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规程办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搞好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等工作。如发生治安、安全等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与所属劳务人员(含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与甲方自身原有的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含集体协议),工资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内部最低于工资标准,若为计件工资时,应不低于相关定额及同时期相应配套文件费用额度为标准,并根据协议及时地支付劳务工资(报酬),杜绝劳资纠纷。

6、负责配备劳务人员的个人劳保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负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一般伤病等福利待遇;如在劳务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可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但所涉及的经济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发现劳务人员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有权遣返。

8、乙方所提供的劳务人员如有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不能履行应尽义务者,甲方有权随时遣返该劳务人员,并要求乙方另行输送(提供共)合格的劳务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组织、输送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证件)的劳务人员。

2、协助甲方监督劳务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履行应尽义务。

3、督促甲方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

4、如发现甲方不按约定发放劳务工资(报酬),引发劳资纠纷、不按规定配备劳务人员的个人劳保用品、不按规定作安全防护、向劳务人员发违章操作指令时,乙方有权制止,责令甲方纠正,且有权撤回所输送(提供)的劳务人员,并终止本合同。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劳务输出费用

(一)劳务输出费用标准

按工程人工费的_________%计算,共计________元。

(人工费的确定: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元的20%计算)。

(二)劳务输出费支付办法:

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四、工程负责人

1、甲方任命________为本工程项目负责,负责接收乙方输送(提供)的劳务人员,并履行使用、管理责任。

2、乙方任命________为本工程劳务输出负责人,负责向甲方组织、输送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证件)的劳务人员。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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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专利产品开发保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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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保密资料交还:

4、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二、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三、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六、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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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说明书申请专利

范文类型:说明书,申请书,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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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购买_______________的货物一批,合计款: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本人因资金周转困难,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此欠款证明书,欠款人保证____天内无条件一次还清全部货款,逾期不能还清,本欠款人愿意超期每天罚款__________%执行,并交地方法院执行。

特此证明。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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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专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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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3、专利权人: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专利号: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7、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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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标专利合同模板:专利实施许可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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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利合同模板: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序文

鉴于甲方拥有 专利(或专利申请)

申请日: ,申请号: ,授权日(公开、公告日): ,专利权法定有效期限:

发明创造名称: ,以及实施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并且甲方许可乙方实施该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对甲方专利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和购买甲方的专利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技术力量、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正文

第一条 定义

1.1.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已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 申请日: 发明创造名称;

1.2.专利申请: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是指甲方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已经或未经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的申请专利技术,其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 公开(公告)日:

1.3.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1.4.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

1.5.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一般技术,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1.6.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7.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

1.8.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

1.9.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1.10.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1.11.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3.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使用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合同技术。

第二条 实施许可的范围

2.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与实施这种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2.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详见附件1)制造、使用、销售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检验方法。(详见附件2)

2.3.本合同为(普通、排他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 地区实施合同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另签订分许可合同。

第三条 技术资料

3.1.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 元后的×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技术资料。

3.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3.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日内,应对资料认真仔细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日内予以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签署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第四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的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万元,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

4.2.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门费(或定金)××万元。

4.3.乙方从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日内向甲方支付提成费。

4.4.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帐目。

(注:如采用一次总付或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只需规定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服务

5.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应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5.2.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5.3.甲方派出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使用费宜适当增加,但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有关差旅费、伙食标准等事宜,详见附件3。

5.4.甲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

5.5.技术服务验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指导,有关技术服务费及差旅费、伙食费标准等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 合同技术的试制及验收

6.1.乙方按甲方的合同技术制造、生产合同产品,如因乙方原因,试制不成功,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不能生产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使用费。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同样的试制不成功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使用费,并赔偿乙方应有的损失。

6.2.合同产品试制成功后通过对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合同产品,按照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6.3.验收合同产品由乙方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或者由乙方组织进行鉴定,甲方参加,所需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6.4.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6.5.如非乙方原因,合同产品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甲方应负责找出原因并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

6.6.如经过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而甲方又不能提出补救措施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费并视其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的部分损失。

6.7.如因乙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协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补救措施,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确实无法实施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8.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或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当退还入门费并支付违约金。

7.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应按照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乙方除补充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擅自将合同技术许可或泄漏给他人使用的,应将非法所得全部交还甲方,或支付违约金××元,还必须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合同技术。

甲方擅自将乙方对合同技术的改进部分或将乙方的销售秘密泄露给他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7.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实施专利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且乙方应即停止实施。

7.5.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在许可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范围内,又许可他人实施本合同技术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并应当停止许可他人实施合同技术。

第八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8.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8.3.属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8.4.对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未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责任,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8.5.双方共同对合同技术作出的重大改进,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向另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可单独申请专利,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双方应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签订协议,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

8.6.关于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九条 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9.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实施合同技术侵权,甲方应负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9.2.甲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如果因甲方的过失使专利权失效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9.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专利权或申请(已公开或公告)被宣告无效时,按乙方实际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9.4.甲、乙双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专利权时,应及时互相通告,由甲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诉讼,乙方协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1.乙方因合同产品滞销,致使乙方无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提成费的比例;如乙方已造成亏损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10.2.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月内不实施合同技术,或者在××月内,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本合同即自行变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许可实施合同技术,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在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给对方,双方对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中介方的责任

中介方有义务监督甲、乙双方,使本合同顺利执行。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有责任进行从中调解,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2.1.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后,应按照合同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解决。

12.2.双方不能和解的,甲乙双方商定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如有中介方参加,可先由中介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方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开始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双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另行商定。

13.2.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让与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签 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附件一:技术资料清单及全部的资料图纸(略)

附件二: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略)

附件三:技术服务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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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独家专利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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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一)

甲方(受让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让方)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______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5、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者许可本项专利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4)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域: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_____(可以/不可以)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

乙方继续实施本专利的,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

1、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4、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提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故意迟延。

第八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乙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转让本专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______(同时转让/不转让)。

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方式:________。

(2)截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分______次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权利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归_______(乙方、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转让本项专利的,应当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交付应付款项的_______%的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评论报告: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二)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于受让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独家买断获得本专利权。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1.1专利--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

1.2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______或_______或其他。

1.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受让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1.4专利权转让--指转让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全国独家买断),即受让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1.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受让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1.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转让方式和试制

2.1本合同是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确认收到受让方的全部转让费为正式专利权转让标志。自该日起,受让方即永远拥有_____专利权,不再受试制期和资料各相关条款的约束;转让方亦不再过问一切事项。

2.2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及⑶本合同3.4款所列资料、照片,标志试制成功,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受让方才有权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在作广告宣传时和包装文字中,可以使用专利产品字样和专利权人的名字及专利号。

2.3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和⑵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试制失败,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2.4试制期内,转让方没有收到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或者没有收到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受让方未尽力试制,受让方须赔偿转让方损失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资料交换

3.1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书》若干份;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3.2参考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

3.3资料交付:转让方在签约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费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专利资料原件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

3.4受让方生产、销售合同产品之前,必须制定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必须有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合同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_____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每一版本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照片、宣传广告和包装资料,都须要及时邮寄给转让方。转让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4.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全国独家买断)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平均分贰次付清,在试制期内且试制成功后首期付款50%;签约日后的半年以内,末期付款50%。两次付款都以转让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

4.2转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转让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式转让以前的专利维持年费。

4.3受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转让后的专利维持年费;设计、试制、生产、宣传、销售合同产品。

4.4受让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转让方到达签约地点时,受让方先行按实报销转让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5.1在签约日后的半年内只有首期付款、没有末期付款,不论是否销售及其他原因,则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专利权转让,并且同意将已付的费用作为本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费,即受让方只拥有普通许可的本专利实施权;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交付资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转让费,且继续享有专利权,可以将专利实施权许可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5.2在正式转让之前,受让方以任何方式(转包、加工等)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转让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3转让方未及时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合同,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_________知识产权局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侵权和专利失效

6.1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在正式转让前,发现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维权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起诉。

6.3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合同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6.4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7.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7.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转让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7.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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