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到乙方处购买办公用品,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采购物品信息
二、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限定供货期限:
1、物(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原包装完整无损。
2、物(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3、限定在20xx年12月10日前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辽宁福彩销售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5、包装费用、运输费用、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及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服务支持体系
物(产)品在使用阶段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甲方处处理。
四、验收标准、方法
按合同第二款规定,由甲方会同乙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五、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到了合同规定的到货验收时间不能交付使用的,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延期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安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由此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乙方也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验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交货验收时间亦相应延期。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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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办公用品及耗材购销合同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单价及总价
(附)报价清单
二、供货价格承诺:
1.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市面零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如乙方报价高于收货日前1个月内同类商品在市面上最低的平均价格,甲方则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单方终止本合同,另寻合作伙伴。
2.乙方对所提供的商品保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便准,并实行"三包"
保修,包换,包退如果甲方乙方提供的货物由瑕疵,甲方需于购买日起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须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三、价格调整:
1.每一个季度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四、执行更新价格: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2.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五、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以内送到,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送货需与甲方协商,经协商后以协商后期限内送到,如遇才后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最短时间将甲方锁定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六、支付方式: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需在验收后7日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及购货清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货款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小宗办公用品和耗材采购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2.供货价格
(1)在同等产品中,乙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2)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价格调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余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 天内支付。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 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 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 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乙方公司标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 天内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的证明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个月以上时,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4.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使办公用品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降低办公用品消耗,减少损失和浪费,结合我中心工作特点,在管理上贯彻“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办公用品范围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3、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电脑、打印机的耗材
4、其他办公用品、设备
第三章:办公用品申请
1、各部门如需办公用品,于每月25日前经部门主管确认,上报办公室,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办公室统一安排购置。
2、因工作需要,急需的办公用品,各部门可直接向中心主任报告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章:办公用品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中心同意,可由申请部门自行购买。
2、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
3、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选取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五章:办公用品入库
1、购入的办公用品由财务负责按类别、品种清点、验收,及时登记入册,统一入库管理。
2、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财务有权拒收,有采购人员负责退换。
3、对购入、发出和库存的数量,并建立一套领用登记台账
第六章:领(借)用制度
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务必透过财务办理必须登记手续后方可领取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具体办法:
1、领用电脑、打印机的各类耗材务必以旧换新。
2、领用其它办公用品由领用人在办公用品台账上登记。
3、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4.、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职责督促归还
5.、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状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七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向财务部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务必向财务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财务认可的,其他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定期开展办公用品核查工作,盘点、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4、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公用物资、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损坏,对不负职责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其职责或经济赔偿。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4:小宗办公用品和耗材采购合同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邮 编: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签收人是指甲方所属员工或指定的收货人。
2.协议要点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与其它日用商品,;
2.2购销协议的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所售商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并提供三十天的结算期;
2.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供货价格
3.1在同等商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商品给贵单位,特别议价的的商品按最终协议价供货。
3.2供货价按乙方实时统一销售价
3.3本协议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
4.结算方式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验收,每个月30日前,乙方需提供发票及具有甲方签收的配送单据,经甲方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将当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5.包装及配送服务
5.1乙方将保证所有商品为生产厂家的原始包装并保证包装完好,不得私自拆开或重新包装。
5.2乙方将保证优先配送签约客户,尽量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效率将商品配送到甲方收货处,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送达。
6.验收与退换货
6.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与乙方提供的配送单核实收货。
6.2甲方收到商品经核实清点无错后,需在甲方的配送单据上面由指点的签收人签收。结算货款时以配送单上商品数量、价格为准。
6.3对于应急采购商品按甲方对商品的要求,乙方将根据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7.售后及其他服务
7.1如从乙方采购设备或耗材造成办公机器故障乙方负责维修。
7.2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不限最低起送金额的配送货服务,但请甲方酌情合理的使用此服务。
8.违约责任
8.1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协议、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协议有关事宜。
8.2 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当月总货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付款为止。
9.其 他
9.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二份(共2页),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篇5: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合同
赠与合同(公民类附义务) 甲方(赠与方):
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
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
篇6: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办公设备包括以下: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申请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购买办公设备的部门于当月20日前提出办公设备需求申请,报办公室、财务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列入下一月度预算。
第三章 办公设备的采购
第四条 办公设备原则上严格实行预算管理,统一采购。如有紧急情况,允许按预算外费用申请程序实施紧急采购,需总经理审批后采购。
第五条 预算获批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并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六条 货物送达后,由办公室文员负责进行核对、验收,确定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 办公设备的领用
第七条 各科室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经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交行办公室管理员,管理员核对后,在领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办理出库手续。
第八条 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办公设备要办理固定资
产借用单,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的,办公设备必须上交公司,同时撤回固定资产借用单。
第五章办公设备的使用
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 办公设备领取后,将开箱验收记录及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资料移交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 公司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第六章第十二条 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信息员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办公室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 报废品由办公室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七章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7: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2024办公规章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职能
2.1综合干事负责全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
2.2各班组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管理部门由综合干事负责计划申报、发放。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办公用品申报
3.1.1实行每季度申报一次,各班组应由专人负责填写《物资请购单》,并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综合干事统一汇总,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实施采购任务。
3.1.2各班组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班组专人填写《物资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综合干事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3.2物品采购
3.2.1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3.2.2采购物品前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实施采购任务。
3.3物品入库:办公用品入库前,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建帐登记,妥善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3.4物品领用
3.4.1办公用品用具领用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后领用和发放,严禁先借后领的行为。
3.4.2各班组应按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班组负责人同意。
3.4.3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班组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4.4各班组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并报请相关负责人增加该项费用。
3.5物品使用
3.5.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将所领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3.5.2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3.5.3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6办公费用定额和结算
3.6.1办公用品使用实行季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季度底和年终12月21日。由采购人出具报表,相关负责人审核。费用超支在下年度(季度)办公用品费用中缩减,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季度)使用。
3.6.2各班组可根据规定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管理部门人员办公用品定额标准由行政人员统一计划。
3.7办公用品分类
3.7.1消耗品:信封、信纸、笔、稿纸、便签、笔记本、电池、抽杆夹、文件夹、档案盒、资料册、取订书器、装订机、装订针、回形针、图钉、大头针、卷笔刀、橡皮擦、印泥、印油、长尾票夹、票夹、挂钩、文具盒、尺、胶带、笔筒、白板笔、固体胶、剪刀、裁纸刀、一次性水杯、水笔(芯)、墨水、胶水、涂改液、标签、打孔机、账册、电话本、复写纸、计算器、台历。
3.7.2办公耗材品:墨盒、硒鼓、碳粉,磁盘、U盘、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打印纸、光驱、内存条、耳麦、硬盘、色带、插座、UPS电源、报架、鼠标、油墨、鼠标垫、打印线、电话机、扫描仪、碎纸机。
3.7.3保洁用品包括:拖把、水桶、洗拖把清洁桶、脸盘、灰斗、扫把、烟灰缸、抹布、垃圾袋、杀虫水、编制袋、玻璃绳。
3.8物品报废: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到相关人员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篇8: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2024办公规章制度
为统筹掌握办公经费的使用,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分配,节约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馆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总结办公用品使用规律,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12月份提出年度购置计划。
二、各岗位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提出档案装具及其他用品购置计划,办公室负责汇总,提交馆长批准后统一购置。根据使用情况,暑假后初补充购置一次。
三、所有用品的购置至少由2人合作完成,按照要求做好验收、登记、报账等工作,报销时经手人同时签字。
四、印有“青岛科技大学”字样的、新的档案专用装具对外一律不提供。淘汰换掉的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处置。
五、未做预算而临时急用的物品,应说明理由,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报馆长批准后方可购置。
六、购置回的办公用品统一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保管,每学期初统一标准发放。
七、除统一发放的办公用品外,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领取的,应严格办理登记手续,每年汇总统计通报情况。
八、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的使用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少花钱多办事,尽量减少开支。
篇9: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电话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 价格条款
1、 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 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篇10: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2024办公规章制度
一、打字、复印
1、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需在局文印室打字、复印材料、文
件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审签,文印人员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办理,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严格按规定数量印刷文件资料。
2、属于机密的文件、材料、数字不得复印。
3、电脑、复印机由专人负责管理,爱护机器设备,仔细操作,
定期维修保养,机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
4、文印人员离开文印室时,要人离锁落,并切断机器电源、关闭电灯及门窗等。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5、文印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剩余纸张放回原处,废纸放纸篓,保持机房整洁。潮湿季节,适当开启空调,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二、用印
1、公文打印后,在送各科室前,凭局领导签发的原稿,由
文印人员盖好局印。
2、经常性的材料,表格等需要盖局印的,要经科室领导审签后方可用印。协议、重要材料、表格用印须经局领导审签。
3、办公室(文书)对需盖局印的材料、表格在用印前要认真审阅。
4、其他情况需盖局印,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办公用品
1、各科室日常办公用的信笺、信封、笔记本等,根据需求到局办公室文书处领取,并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2、下属事业单位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和印制。遇各业务会议等所需的办公用品,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领取。
3、对局机关统一印制的办公用品,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挪为私用。
篇11: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汽车等;
2、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 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门、物品采购人及内勤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行政部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注明物品领用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以及所在部门,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用品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需领取;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办公室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归还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归还登记表》,注明办公归还日期、归还品名、数量、所在部门并确认签字,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由内勤人员进行核对,方可归还;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六、办公用品的维护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鑫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部
篇12: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分类:
1、常用品: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大头针、装钉针、稿纸。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夹、压杆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记本、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图钉、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
3、特批品(不列入办公用品费用考核):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财务帐本、凭证,苹果机彩色墨盒及打印纸,u盘等。
二、办公用品使用对象: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职能和业务部门员工,具体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购和采购: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四、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办公用品。
五、各部门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1、各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2、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并报请总部增加该项费用。
4、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据总部下达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
六、其它规定: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2、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总部另定定额标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按集团总部规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属各部门或个人保管使用的,计入所在公司定额费用。
2)耗材包括:打印、复印纸,激光打印机碳粉、硒鼓,针式打印机色带,喷墨打印机墨盒(水),复印机碳粉,传真纸,鼠标,键盘等;其申购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申购。
3)办公设备的报修参照耗材申购程序办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13: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加工产品数量:以《加工零件清单》为准。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五、费用结算
1、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5%总额货款,从支付当日起60天内支付余下15%总额货款。
2、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的专利产品或侵犯甲方专利权的产品,不得传播甲方提供的图纸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
篇14: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办公用品分类:
1、常用品: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墨水、胶水、回形针、大头针、装钉针、稿纸。
2、控制品:名片、文件夹、压杆夹、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记本、会议纪录本、信封、笔筒、钢笔、白板笔、水彩笔、固体胶、胶带、标签纸、涂改液、更正带、档案盒、档案袋、皮筋、刀片、图钉、票夹、印台(油)、量具、刀具、软盘、刻录盘。
3、特批品(不列入办公用品费用考核):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财务帐本、凭证,苹果机彩色墨盒及打印纸,U盘等。
二、办公用品使用对象: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职能和业务部门员工,具体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购和采购: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状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四、管理和发放:
1、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2、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汇总表》。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办公用品。
五、各部门费用核定及有关规定:
1、各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分管领导同意。
2、核定的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各部门增人或减人,其费用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员变动状况进行调整。
3、各部门因特殊状况需增加费用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并报请总部增加该项费用。
4、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终和年终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据总部下达的办公用品定额自主确定各部门及各使用人的办公用品使用标准。
六、其它规定: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2、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费用,总部另定定额标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按集团总部规定的标准进行分摊;属各部门或个人保管使用的,计入所在公司定额费用。
(2)耗材包括:打印、复印纸,激光打印机碳粉、硒鼓,针式打印机色带,喷墨打印机墨盒(水),复印机碳粉,传真纸,鼠标,键盘等;其申购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属多个公司共用的,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申购。
(3)办公设备的报修参照耗材申购程序办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15: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流程,并有效节约费用,避免资源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采购、领用流程仅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用品、设备等采购,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
三、办公用品采购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常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预算内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责任人根据库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采购,采购时间为每月20日,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有特殊需求的,须在每月20日前申请,逾期则下月采购。
第二条 各部门所需预算内非常规及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向分管领导申请(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及用途),申请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若遇预算外急需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人事部进行采购。
第三条 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订格式、规格,由部门经理协调行政人事部印制。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分为
1、低值易耗品
第一类:如墨盒、硒鼓、碳粉、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插座、电源线、计算器、订书机、剪刀、裁纸刀、印台、U盘等以及办公文
具类如:铅笔、橡皮、胶水、胶带、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抽杆夹、文件袋、文件夹、印油、资料盒、签字笔、笔芯、白板笔、萤光笔、修正液、订书针、尺子、长尾夹、卷笔刀、电池、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等。
第二类: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纸、纸杯、茶叶、水果、烟等。
2、耐用品
第三类: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第四类:办公设备类。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幻灯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电风扇、音响器材、电话机等。
第五条 全公司常规办公用品费用每月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若因人员或业务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标,则报请总经理审批进行调整。
四、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1、第一、二类办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登记)→(预算内)行政人事部采购→需求部门领用→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帐
2、第三、四类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需求申请单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询价→总经理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采购→领取发放,同时建立领用台帐,记载各部门领用情况。 3、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4、使用部门和个人直接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五、采购费用报销所有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后,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费用报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性非常规急需的低价物品可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使用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采购,事后做好手续补办工作,反之是临时急需的高价物品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2、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价格较高、数量较大、品种较多的(如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至少提前5天做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3、对专业性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协助行政人事部共同采购。 4、办公用品原则上根据采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采购和保管。 5、凡属耐用品类,按部门岗位确定相应配置,如有质量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更换、维修和其他售后工作。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7、员工离职时,所在部门交接人对照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台帐清收其所领办公用品。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员工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好各类办公用品。 9、办公用品报废处理。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需要做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人将报废办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10、办公用品若被认定为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11、凡属各部门员工内部共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丢失和人为损坏由部门经理负责。
签发:
员工确认:
20xx年8月10日
昆明鹏展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篇16: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篇17: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我企业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XX版),《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方面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各岗位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一览表
篇18: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总金额:________(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 价格条款
1、 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 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盖章时间: 盖章时间:
篇19: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节约不必要的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消耗。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办公用品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采购、印刷品印制:
1、公司日常所用办公用品,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经批准购买专属办公用品或工索具应由行政办公室派员陪同。
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应按“购物申请清单”中各项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行政办公室待办。
3、行政办公室应将“购物申请单”汇总分类,依据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报批。除生产急需用品外,应集中办理采购,不得一事一办。
4、行政办公室采购物品应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办理,但陪同采购人(证明人)和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5、采购人员应认真负责,精挑细酌,力争做到价廉物美,经久耐用。
6、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印制。
二、领用:
1、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核签后,到行政办公室管理经行政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
2、除笔墨纸张外,凡属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复领用时,一律交旧换新。
三、保管:
1、办公用品应由行政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放置统一保管。
2、保管员应认真维护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发生潮、锈、蛀、霉等。
3、保管员应在每季度末向行政经理汇报汇报物品消耗情况和台帐记录。
篇20: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____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
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第十三条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第十五条 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企业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词。
第十六条 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第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____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________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第二十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________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________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
(一)、
(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________年的。
第二十二条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________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第二十三条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的原则或者本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对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____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划拨罚没款。
第二十九条 外国(地区)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申请,并提交外国(地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和企业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三____日内作出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予以公告。外国(地区)企业名称的公告期为六个月,在此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保留期为________年。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后,应当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外国(地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后需要变更或者保留期届满要求续展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注册。
第三十条 在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羌枪芾恚握毡竟娑ㄖ葱小a;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准予继续使用,但严重不符合本规定的,应予纠正。
第三十二条 《企业名称登记证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一九八________年____月二十____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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